第1篇 征稽所所长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作为一名征稽所的所长,做到了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并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现将自己的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做到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一是讲学习。按照江泽民同志强调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要求,并根据客观实际和形势的需要,做到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不断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特别要做到的是,在学习各种理论知识的同时,十分注意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还通过自觉加强学习,来丰富管理经验、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从而坚决克服了自我陶醉,自我满足,厌学浅学甚至不学的情绪,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对党、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的好干部。二是讲政治。有坚定而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尝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高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三是讲正气。做到了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即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二要“慎欲”。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就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个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三、是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半年来,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尝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培养和提高“三种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
四、是严格执行交通系统“八条禁令”和征稽机关“七条禁令”规定。,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工作者。没有出现以下行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条例、条规和征稽人员“七不准”及公路“三乱”行为,瞒案不报、徇私办案、或私自减免职权范围外的滞纳金,为报停偷驶车辆的单位和人员说情;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联系工程、要资金;向服务对象私自急用和索要交通、通讯工具等贵重物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接受调查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旅游等。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全局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的计划性不够,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业务不够精通,工作效率不够高,业务工作能力、说话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六、整改措施
1、应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2、应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3、应进一步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疾苦,多为基层办好事、实事。
4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