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政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在原成立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增强力量,具体负责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总结表彰、发现和处理治理中的问题。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行政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酒市财监〔2023〕4号)、《关于印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市财发〔2023〕36号)、《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酒市财发〔2023〕3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王红兰任组长,副局长张滨、戴生平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和扶贫资金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扶贫政策的有力保障,加强会计监督检查保障单位资金运用合理规范,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财政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准则执行、资产管理、小金库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1.2023年我局积极学习国家政策方针,制定相关方案,积极落实,保证学透吃透,将政策学习到位不遗漏、落实到位不走样。
2.会计核算全部按照市财政要求进行,盘活存量资金,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财务账目清晰,预算据算全部按要求进行核算。
3.为了落实工作要求,监管财务会计工作执行,我单位制定了《酒泉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执行会计准则。
4.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全部按照要求在国库统一管理,实施国库支付制度,固定资产全部按时录入,有明细、有账目。
(二)按照《酒泉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私设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账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5.清查结果在全局进行了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三)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重点对我局扶贫资金进行检查。
经检查,我局不存在扶贫资金。
行政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篇,已全部结束,感谢你的阅读。
第2篇 行政单位财务自查报告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大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部署,于一九八三年九月底十月初全面展开,到目前为止,市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分别进行了自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主管部门还组织力量,进行了重点检查。这次检查涉及到市属部门、各区、县和两千多个基层单位。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70%左右的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违纪金额达三百二十万元。
在这次检查中,多数单位态度是积极的,不少单位的领导亲自主持研究部署,发动群众,分析财务管理和收支中的问题,并组织财会部门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市教育局除发动所属单位自查外,财务部门还对所属单位全部进行了检查,工作比较深入。但是也有少数单位进展缓慢,工作被动,敷衍塞责,个别单位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现在,各单位正在整理汇总自查情况和进行处理工作。从检查的结果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主流是好的。但是,由于管理水平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之不正之风的影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不断出现,有些情况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是:
一、以种种手段化公为私或者损公肥私。近几年,事业经费虽然比较紧张,但有关方面还是尽可能的挤出了一些钱,举办了一些群众急需的事业。但有些单位却把这些事业作为谋利手段。如:小学办学前班本来是利用多余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学前教育,并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的好措施,但有些学校却将此办成了“集体班”,按集体幼儿园的标准收费,增加的收费要家长向单位报销;国办幼儿园出现了“议价班”;体育场出现了私分旱冰场收入;有些市政工程队把工程款存到街道服务队,然后套取现金,街道服务队从中提取1-5%的手续费,工程队将所余部分以种种名义分给职工。
二、滥发衣料、工作服。有的单位自行提高了发放工作服的标准、质量;有的单位根本不应发放工作服,却私自发了化纤服装或毛料服装,塘沽区有十二所幼儿园所,在市政府关于检查处理滥发服装的文件发布以后,抢发了毛料服装。据初步统计,有九十五个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发放了衣料、服装,共开支五十一万元。其中有和平区教育系统的四十个单位,开支十四万多元。
三、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助、津贴、实物。行政事业单位的奖金发放办法,市政府已有明确规定,但有些单位不按规定执行,巧立名目发放各种奖金、补助、津贴、实物。如:寒假奖、暑假奖、学期奖、节日奖、子女教育补助、岗位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补助等。有的单位以收入不入帐或造假帐的办法私分公款。有的中学把行政预算的福利基金多次转给工会,然后以工会活动费的名义分给职工。行政单位财务自查双篇报告。发放实物的品种也很多,如躺椅、电镀椅、棉大衣、雨衣、蚊帐、铝锅、保温瓶、书包、茶叶、酱牛肉、熏鸡、小肚、火腿肠、奶粉、罐头等。乱发实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勤工俭学收入,办业余学校、补习班的学杂费收入或其他预算外资金。
四、公费旅游。有的借出差的机会游山玩水,有的以各种名义外出参观。据不完全统计,检查出来的公费旅游共一千二百多起。河东、南开两个区所属十四个单位公费旅游涉及一千一百八十一人,到过十七个地区。有的还是区领导批准或参加的。汉沽区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在海滨进行心血管病调查,结束后到蓟县、北戴河旅游五天。有的单位在组织公费旅游的同时,对没有参加旅游的人员还发了“旅游补助费”。
五、私设“小钱柜”。有些单位采取收入不入帐,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虚列开支等办法截留公款。私设“小钱柜”或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这类问题在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最多。红桥区一所中学就采取开收据不入帐、不开收据不走帐和随收随支等手段,将校办工厂卖铜灰的业务收入和学校出租教室的住宿费收入、学生赔偿费收入,虚列开支私分一万二千八百多元,以个人名义和储金会名义分别存入银行。红桥区教育局体卫科组织学生透视付给某中学的透视机折旧费,学校则作为“小钱柜”,事后以补助的名义私分给职工。
六、乱摊派、乱收费、牟取非法收入。有些单位随便提高收费标准;有些费用应该统一报销,却要由所在单位报销;国办学校业余班随便提高收费,有的业余学校一学期收费三十元;借用学校教室,有的一间教室一个月收租金五十元。派出所收治安费;有些医疗部门自费药品不自费,西于庄卫生院乱开自费药品,随便记入医疗费联单,并私分了蚊香九千盒、卫生纸四千一百卷、红梅饮四千瓶等自费药品,共达二万四千多元。
七、用事业经费搞基本建设。当前,各级行政事业经费比较紧张,各单位也经常反映经费困难,但仍有些单位用经费搞基本建设。市体委用体育经费盖了职工宿舍;宝坻县教育局用教育事业费给局里盖了办公室,开支四万多元
八、帐目不清、管理混乱。从这次财务大检查的情况看,基层财务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的现象不是个别的,给违法乱纪甚至盗窃造成了可乘之机。四十二中学校办工厂五年不记帐;六十五中学有几笔帐款下落不明,校办工厂冶炼铜差几十吨对不上数;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帐款不符,差几百元,这些混乱现象,有些可能涉及到经济类犯罪问题。
对于上述这些问题,多数单位是重视的,并及时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进行了处理。红桥区、河西区还分别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检筹备组的主持下,选择典型案例召开了处理大会,维护了财经纪律,教育了群众,改进了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一些单位仍持观望态度,不是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出发,而是把乱发奖金实物看作是群众得点实惠,把“小钱柜”之类看作是“自主权”,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不积极处理,甚至对已经明确的处理办法还在考虑打折扣。这些情况必须严肃对待。首先是单位的领导和责任者,要主动承担责任,要负责查明事情的真象、产生的原因并认真进行自我检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的方案。把财务管理整顿好,并把事业引向正常发展的轨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要以中央、国务院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为依据,本着自查出来的从宽,检查出来的从严;主动检查的从宽,弄虚做假、隐瞒不报的从严;由于认识不明确违犯了制度的从宽,明知故犯的从严的精神,一般按以下原则分别处理:
一、凡属非法牟取的收入,由同级财政没收交库;自立章法规定的标准,立即停止执行;凡属挪用经费搞基本建设或其他非法开支的,一般要从一九八四年经费中抵扣。
二、对于滥发衣料、厂服的问题,必须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1983〕147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准与委托商店合谋弄虚作假,采取“就地作价处理”的办法。
三、奖金、津贴、补助应按市政府的规定和有关标准执行。乱发实物、奖金和补助的,原则上应当退回。考虑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并照顾职工偿还能力,可以采取分期扣回或酌情减免一部份的办法,但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责任者必须全部扣回。扣回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九八四年年底。具体扣还办法,由单位提出意见,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批准。
四、对于私设的“小钱柜”,要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一切公款都必须按规定入帐,属于划预算内为预算外的应当划回预算内;属于按规定应列入预算外管理的应按规定用途使用;用个人名义或其他方式私设的“小钱柜”,一律追回,上交财政部门。
五、各区、县、局已经对其所属单位违纪问题做过处理决定的,如与上述意见没有原则出入的,一般可仍按其原处理决定办理。各单位对于这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应写出书面报告连同附表汇总上报。
行政单位财务自查报告范文
第3篇 行政单位财务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__财政局关于开展20__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检查的通知》(马财秘[20__]210号)文件精神,从今年8月起,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内部控制及财务会计行为等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题检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严格遵守《会计法》,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夯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通过管好用资金,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正常运转。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账簿设置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4.包括财务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严格遵守;
5.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和完整;
6.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规范、会计电子文档是否健全;
7.是否存在会计造假及其他违反国家财经方针政策的行为。
四、自检自查情况
(一)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在财务工作中,我院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我局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在安排经费支出时,分轻重缓急,既保证常规工作需要,又保障重点支出所需;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建立了《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授权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各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会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了经费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资产清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相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了账账相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五、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院存在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切实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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