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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自查报告(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第1篇 乡镇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__年_月_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

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第2篇 乡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的自查报告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自——,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其中: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第3篇 惠农民政补贴资金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__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__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__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__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__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__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__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第4篇 惠民补贴资金落实自查工作报告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和关注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乡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由乡长肖志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美侠、分管副乡长徐立德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九个自查指导小组。要求各村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搞好自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

为使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根据实际制定了《赵集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自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自查。

三、自查情况

1、基本情况

我乡辖9个村委会,各自然村,371个村民小组,10710户。2023年,我乡共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2918177.22元,其中优抚资金288648元,粮食综合补贴资金1091565元,五保资金146850元,计生奖扶资金31680元,优待资金133600元,村干部工资37952元,社会救济资金9840元,村级经费112023元,农村低保资金214880元,能繁母猪保险资金16800元,粮食直接补贴资金534417元,农业税个人垫付资金退税159845.22元,良种良法资金120230元,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0230元。

2、自查情况

从6月28日到7月2日,我们在9个村进行全面自查,共检查个村民组276个,在80%以上;共调查农户1659户,达到每组6户以上。

3、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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