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一、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现状
非正常死亡事件因其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复杂性多,稍有处理不慎,就极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从我县情况看,造成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主要因素是道路交通、生产安全、溺水死亡及其他意外死亡,且总量居高不下,引发的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至20__年7月,我县共发生非正常死亡××_起,死亡××_人,引发不稳定事件××_起,占总数的××_%,其中:20__年××_起,死亡××_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_%;20__年××_起,死亡××_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_%;20__年××_起,死亡××_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_%;20__年1-8月共发生××_起,死亡××_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_%
二、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主要特征
1、事发突然,人员聚集快。非正常死亡一般都无预兆,因事发突然,死者亲属会一时无措,马上会召集其亲朋好友以及邻里聚集在地一起,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难以及时准确地做到预警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参与人员主要是死者家属、亲朋好友和邻里,同时也会造成群众的围观,造成人员的大量聚集,造成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个别甚至会引起连锁反应。
2、情绪激动,手段多样化。非正常死亡往往一时无法让死者家属接受,在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中,情绪都比较激动,无法冷静下来通过法律途径或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来解决问题,丧失理性的当事人在不理智的状态下常常做出违法出格的事情。而且在亲友邻里聚集后,往往会仗着人多势众,在别人的鼓动下,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或是到肇事方或单位、或是到死亡发生地、或是到当地党委政府,采取围堵、抬尸闹丧、群体上访,甚至阻塞交通等极端做法,以期通过闹事来解决问题。
3、目的明确,期望要求高。非正常死亡发生后,不管是否引发闹事事件,取得最大的经济赔偿是死者家属的最终目的。其采取的闹事行为,一方面是悲痛情绪的发泄,另一个方面是为了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以达到其合理、不合理的诉求,在经济赔偿上获得最大化。特别是一些家属往往不分事故责任,以“人死为大”为要挟,用“死人”来压活人,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和赔偿要求,有的甚至漫天要价。
三、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分析
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需要深入分析原因,把握规律,找出症结所在。通过深入调研,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群众法制意识不强。虽然,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忙于勤劳致富或创业或经商或打工,平时很少参加学习,看书读报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基层还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思想,认为只要大家一起闹,受害方不敢追究,政府拿我们没办法;另一方面,通过近年来的上访“经验”,群众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如果走法律诉讼途径不但成本高时间长、而且达不到实际诉求,只有将事情闹大,才能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
2、政府公信力不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贫富差距的拉大,特别是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挑战,进而使群众对司法、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对政府能否公正处置持怀疑态度。部分干部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怕群众闹事,为了防止死者家属闹事,往往偏重于协调,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制的权威性。此外,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群众第一时间不是去寻找合法途径,向有关村、镇、单位反映请求帮助解决,在源头上得到解决。
3、补偿标准不统一。当前,法律法规对非正常死亡赔偿规定不一致,标准不统一,单位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赔偿金额有高有低,致使死者家属互相攀比,从而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另一方面,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对死亡赔偿的额度往往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特别是当肇事方有一定经济实力时,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特别是在交通死亡的赔偿额度上,在实际处置中远高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此外,肇事方的赔偿能力不一,特别是有的企业主为息事宁人,实际赔偿金额过高,也会造成类似事故死者家属的极度不平衡。
四、有效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的对策措施
1、法制宣传要注重经常性。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五五普法”要求,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细致地宣传与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法律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教育,使农民知道怎么做合法,怎么做违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保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消除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困素。
2、情报信息要注重动态性。非正常死亡尽管有突发性的特点,但在发生群体闹事前,一般都有一定的酝酿时间。因此,及时掌握相关情报信息是关键。要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强基层基础,大力培育治安骨干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情报信息网,及时、准确收集相关情报信息。特别是对当事人有可能上访闹事或采取极端手段的,要保持情报信息的灵敏畅通,确保当事人一有动作,就能及时掌握,提前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早发现、早准备、早介入、早预防、早化解,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预防预警要注重机制性。要稳妥有效地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防患于未来,预警预防是基础。一是要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建设。基层组织处在应急处理的第一线,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提升基层干部的威信,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公信力。二是要加强应急机制建设。要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群体闹事,建立一套预防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的应急预防机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三是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要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件状况,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在发生群体闹事事件后,应急处置力量马上跟上,确保拉得出、打得赢,控制得住、化解得了。
4、公正处置要注重前瞻性。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公正处置是前提。一是要及时查明死因。弄清死因,查明真相,是分清是非,落实责任的关键。要广泛深入的调查取证,弄清事实真相,固定相关证据,让事实讲话,用证据说话,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二是要分清双方责任。在弄清是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要通过耐心细致地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询问纠纷的有关情况,通过调查走访知情人,进一步核实纠纷事实,明确承担责任的主体,并根据责任情况,适时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要积极稳妥处置。在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政法、公安、主管部门要主动介入,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有效控制事态。对死因明确、死亡性质确定、没有必要保留的,要积极动员家属火化,对故意停尸闹事的,要果断实施强制措施。四是要教育疏导为主。非正常死亡的家属,由于突然失去亲人,处在情绪悲痛中,参与处理的人员既要讲事实摆道理,又要顾及亲属的心理,从人性化角度出发,站在公正的立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疏导家属情绪,做好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特别是在发生此类群体闹事事件后,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尽量采取温和措施,对事态进行降温处理,避免警民冲突事件的发生。
5、舆论导向要注重引导性。一是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非正常死亡事件,群众比较关注,要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披露事实真相,掌握舆论主动权,防止群众听信谣言,坚决制止恶意炒作,防止引发连锁反应。二是及时公开信息要透明。一些非正常死亡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很多就是由于信息不公开,导致政府公信力缺失,矛盾激化引起的。对有关非正常死亡的性质、产生的原因、争执的焦点等信息,特别是调查取证情况,要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公开。三是树立正确的导向。在对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的处置中,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打击,表明政府处置的公正性。同时,要运用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处理等方式,进一步弘扬法制,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有效遏制非正常死亡引发闹丧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公路交通网建设的不断加快,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频繁发生,由此引发的群体聚集、上访闹访事件不断增多,有的甚至演变成为规模性的抬尸闹丧、堵塞交通、聚众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件,防止因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政法维稳工作的一项新的重大课题。
第2篇 市应对突发事件立法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书记张成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怀忠民对《北京信息》第54期关于“北京拟在奥运前出台突发事件应对法规”的批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了对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地方立法的专项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应急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情况介绍,对当前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工作情况
1、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了部门的职责
为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我市于__年2月正式组建了市政府应急办。编制17人,现有人员10人。各区市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了兼职人员。市应急办作为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分管领导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各相关预案的责任部门开展工作。
2、制定了相对完备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自__年7月以来,全市已编制完成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项专项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污染、涉外安全、危险品处置等诸多方面和领域,基本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职责和任务。各区市县也都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3、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培训力度
__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办公厅于__年11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于__年1月下发了《关于全面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我市应急办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多次组织培训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市应急办坚持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加强与各专项指挥部及区市县应急指挥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4、及时有效地处置了各类突发事件
市应急办自成立以来,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开展风险分析,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基本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有效处置了多起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事件。在应对__年3.4风暴潮、11.7液化气闪爆事件、安民街一号塌陷事件、锦绣小区山体滑坡等事件中,及时启动各项应急预案,较好地控制和减轻了危害结果,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应对突发事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预案内容不够熟悉,影响了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通过调研发现,虽然我市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种应急预案的数量和种类也相对充实,但由于相关部门及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情况参差不齐,处置突发事件时不能严格、准确地执行预案的具体要求,影响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效果。
2、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还不够科学
我市每年依据预算法的规定,安排了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用作应对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但从调研中了解到,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善后处置,对于事前的预防、准备和监测等方面的投入有限。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建设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监测制度和预警制度还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
3、物资储备相对不足,专门储备库急需建立
目前我市尚无全市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专门储备库,物资储备方面主要依赖于疾控中心、民政、水利等部门的专项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的储备、监管、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是当务之急。
4、基层部门力量薄弱,人员配备有待充实
第3篇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调研报告范文,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可以有效预防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危机,为了进一步保护公共安全,和市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调研报告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一、前言 当前我市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同时潜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更多地凸现出来,各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危机、公共卫生危机、生产安全危机、社会公共危机等日益增多,给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危机管理正日益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一套合理完备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将是降低危机损害的关键所在。加强公共危机及对危机决策的研究,对于丹阳市建设和谐型社会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于2023年11月1日-11月20日,对丹阳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调查基本情况简述 1.你在面对突发公共危机怎么处理? 2.你认为公共危机管理在技术创新层面是否完善? 3.你觉得公共危机管理是否有长期战略规划? 三、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得知,丹阳市公共危机管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意识淡薄 我市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期,危机出现的领域会越来越广,出现的频率会越来越高,丹阳市政府存在着“重治轻防”的思想,公共危机管理意识淡薄,忽视危机教育和宣传,民众接受危机教育和参与危机锻炼的机会较少。特别是在丹阳市政府建设中,没有将危机教育、宣传、咨询纳入到正常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之中。 (二)丹阳市政府在危机管理的技术创新层面存在缺陷 丹阳市政府管理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政府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调均衡发展来实现,而目前丹阳市政府下面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在建立网络系统的过程中缺少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整合,无法形成部门之间协同办公的环境,不同部门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因此,目前丹阳市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还停留在低水平重复浪费的基础之上。 (三)丹阳市政府缺乏公共危机管理的长期战略规划 丹阳市政府要树立全面、系统的观点,用战略、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公共危机管理,建立长期的反危机战略规划是丹阳市政府刻不容缓的责任。 但是,丹阳市政府没有完整和系统的反危机战略规划,导致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预警能力严重不足。不注重消除诱发危机的因素,群众信访、民族问题、环境恶化等诸多诱发危机事件的因素,在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四、丹阳市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丹阳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预则立,不预则废”,丹阳市政府建立完善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将危机化解在萌芽状态,是维护丹阳市社会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丹阳市公共危机管理从被动性的应对式管理向防范性的主动管理转变, 从“事后救火”到“事前监测”转变的现实需要。 (二)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引入电子政务管理系统作为地方政府创新的技术保障 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任何一项创新活动都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丹阳市政府管理创新,要求丹阳市政府必须是现代化的、高效能的、高科技的政府。 在此意义上的技术创新,其实就是电子政务的广泛开展,通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和网络技术,实现高效、透明、规范的电子化内部办公。 要引入电子政务管理系统,首先,需要丹阳市政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府公务员队伍,通过公开招考录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引进人才特别是计算机专业的人才。 (三)丹阳市政府应做好善后管理工作,制定长期战略规划 首先,丹阳市政府要做好有形的公共危机恢复。丹阳市政府在危机恢复阶段,应当科学制定公共危机恢复计划,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第一时间修复同人们紧密相关的房屋、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做好有形的公共危机恢复。 其次,丹阳市政府要做好无形的公共危机恢复。丹阳市政府通过开展社会心 理疏导、进行组织变革、加强丹阳市政府公关等工作,向公众表达政府诚意,提升丹阳市政府形象。 最后,制定长期的应对公共危机战略规划,长期的反危机战略规划是丹阳市政府刻不容缓的责任。 五、总结 现代公共危机的频发,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危机和损害,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对各种危机事件实施危机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与不断爆发促进公共危机管理的不断完善,同时推动着人类社会向更高级,更文明,更理智的新境界发展,我们要立足现状,居安思危,通过制度创新,从各种 公共危机中学习,构建适合我市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公共危机管理能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与管理调研报告范文,更多教育资讯请关注。
第4篇 地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调研报告
地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调研报告
为切实落实“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__大精神和习近平___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主题,围绕县委全会作出的战略谋划,开展研究活动,现将调研内容报告如下。
一、发生地震灾害的基本情况
据历史资料记载和仪器记录,我县未发生过重大地震,结合地质构造分析,我县境内米亚罗断裂带横贯米亚罗、夹壁、古尔沟、上孟等乡镇,周边毗邻龙门山、鲜水河、马尔康等地震带(区)。
二、总体应对工作
在如何应对破坏性地震突发事件方面,始终坚持“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工作理念,千方百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从而保证了应急工作有序展开。
(一)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成立了特殊时期县委书记任第一指挥长、县长任指挥长,常态管理时期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抗震救灾指挥部,以及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落实了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13名、村级“三网一员”238名,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县(乡)年度目标考核,自上而下,层层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二)重应急,时时做好准备。
加强应急平台建设,为应急指挥提供保障。一是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三个重大级别响应的条件,细化了成员单位的职责以及面对地震谣传的应对措施,提高了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确定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名单和通讯联络方式,为应急指挥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二是收集整理了行政区划图、地震活动断层分布图、宏观观测员和灾情速报员的信息资料,为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求精准,面面细化预案。
充分结合实际,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制定精准有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抢险队伍精准有力。去年5月,在薛城镇集中开展全县防灾减灾综合应急演练1次,今年,在“5.12”十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在甘堡小学、杂谷脑小学开展应急演练和科普知识宣传,并指导各乡镇、学校、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在强化我县面临地震灾害时的组织协调指挥能力和应急逃生能力的同时,有效检验了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功能,修改完善了应急预案,确保预案执行精准有序。
(四)严要求,时刻监测值守。
树牢“震情第一”观念,加强强震台管理运维,及时处理各种设备故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做好地震宏观观测的收集,为省、州地震分析部门提供连续、准确、可靠的地震观测数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了值班有专人、信息有报告。
(五)广宣传,处处营造氛围。
为贯彻防震减灾工作“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我局创新举措、出重拳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渗透到各个角落。全力推进科普示范工作,积极创建州、县级科普示范校。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升了自救、互救能力,营造了全民参与防震减灾的积极氛围。
(六)细管理,件件登记备案。
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抗震设防管理职能,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全面细致开展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23),全面强化全县抗震设防备案审查,2023年以来,全县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16件。
三、工作经验
(一)我县从有感地震抓起,成立了有感地震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应急指挥协调组、灾害评估组、舆情报道组及震情监视组,通过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于破坏性地震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专业分工及时调整工作人员展开处置工作。与此同时,强化了震情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电话值守,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获取有关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并接受群众的电话咨询。
(二)不定时对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进行督查,全面督查各乡镇在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及防震减灾工作要求的开展情况,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开具整改通知责令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强震台网管理运行困难,台站管理人员专业不对口,业务知识不熟悉,数据分析存在困难。
(二)宣传覆盖率低。地震应急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对地震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5篇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调研报告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调研报告
今世界是一个突发事件频发的风险社会。就国外而言,国际形势处于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难以预料的全球性突发事件不断增多。就国内而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期,同时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各类突发事件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造成了严重阻碍。显然,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不符。作为突发事件的一种,社会安全事件是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突出社会问题,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高效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有效应对社会安全事件,才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长治久安的良好环境。本次调查从市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实际情况入手,梳理出了市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以达实现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效能的目的。
一、市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基本情况
(一)预警机制
市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安全事件预警机制。县以上各级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研究本地、周边地区的社会安全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逐级上报和及时处理。公民、组织发现社会安全。
事件信息,通过报警电话等各种形式向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政府建立统一的报警系统,公布和广泛宣传用于报警的110、119、120、122以及应急办公室的电话,应急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建立24小时的值班制度,随时接受报警。
(二)处置机制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当确认社会安全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单位或其他基层组织快速反应,在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他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疏散群众,控制事态的扩大和危机的升级。
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按照事件的级别,有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人员和社会力量,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恢复机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应急处置是社会安全事件的治标措施,而恢复与重建则是社会安全事件的治本措施。因此,社会安全事件的恢复与重建,应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建立预防事件发生的措施,消除诱发事件的因素。目前,我市社会安全事件应对恢复与重建机制中初步建立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其一,社会安全事件状态的平息制度;其二,社会安全事件损失的评估规则;其三,对社会安全事件中心理受到创伤的人员进行心理关爱;其四,社会安全事件行为主体的调查及其责任的追究和处理;其五,社会安全事件善后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其六,事后总结与报告。
二、市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警机制不完备
由于我市目前没有统一的紧急事务管理机构,不能把危机的前期控制过程纳入政府长远的战略目标、规划与日常管理中;而且,政府也没有从市安全和市利益的高度制定反危机战略,导致政府很难发现危机发生之前特定潜伏期的种种外部表征,而在危机爆发后处理过程中政府往往“高阵磨枪”,仓促上阵,形成撞击式的被动反应模式。
(二)处置机制效率低
一是应急组织不完善
应对社会安全事件的通常做法就是成立临时机构,这些临时机构都只是在危机发生之时才临时设立,危机过后就撤销解散,人员各自回归原单位,以后再遇到重大危机,又如法炮制。显然,这种临时工作机构存在明显的不足:1。临时组成的机构和人员缺乏连续性,一般都是就事论事,因事设人、设岗,不利于社会安全事件应对经验的保留;2。临时机构每次危机的应对过程中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利于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3。因临时机构事前没有一个有效的危机处理计划与危机处理操作方案,再加上各相关组成部门追求自己利益,容易导致管理政出多门,指挥混乱,联动困难,不利于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预控机制的健全。
二是社会参与机制有待完善
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影响着国家和整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而非是特定的某个人、某个团体。所以,当社会安全事件出现时,应尽可能集中全社会的力量,而不单单是政府的孤军奋战。民间公益组织有其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它们能协助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和后勤工作,安抚公众的紧张情绪,帮助政府安排公众的生活,宣传政府的应急措施,在政府和公众之间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而在我市政府在应急反应中势单力薄,没有充分利用民间公益组织的力量、发挥其作用,使得民间公益组织参与应急处理渠道不畅通,造成的结果是在危机中许多本可以由民间公益组织参与完成的事务,不得不由政府单独完成,加大了政府的工作成本,也延长了危机处理的进程。我市政府应当加强对民间公益组织的支持和引导,使其真正成为联系政府和民众的纽带,并在未来的危机应对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信息处理制度不灵敏
信息披露机制在社会安全事件应对中非常重要,掩盖事实真相只会加剧紧急危险,造成民众的恐惧心理。政府如果在危机发生后,没有建立良好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公众就无法了解自己的处境,也无法事先作出有效的防备,未知的恐慌往往比现实的灾难更严重,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我市很多的社会安全事件都出现了政府对信息处理的不足。在一些事件中,由于正常的大众传播渠道(报纸、电视等)的功能发生了故障,事实真相得不到有效传播,人们只好凭空想象或者靠口头传播,这样的结果就造成虚假信息的流传和谣言的泛滥。
由于人们看不见、听不到来自权威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恐慌在民众的一次次口头传播中被不断放大。如___事件,谣言四起,面对群众的疑问,没有进行正确、及时、有力的舆论引导,及时让谣言止于真相。
三、推进市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预警机制的完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警机制是应急体系连锁反应的警示灯,其顺利运转为整个应急管理的有效运行提供依据。一方面把社会安全事件消灭在萌芽阶段,防止危机的爆发;一方面为后期具体应急工作的展开赢得了宝贵的准备时间,及时控制形势,将危害减少到最小。社会安全事件预警的主要依据是信息,因而必须建立灵敏的预警信息系统。信息收集系统的任务是对有相关危机风险源和危机征兆等信息进行收集,把可能造成威胁的事件一一列举出来。可以说,信息系统是整个危机预警系统的核心,如果信息得到及时监测,社会安全事件就有可能避免或减轻;相反,则有可能带来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信息收集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第一,大众传媒。现代信息社会中,大众媒体的受众范围广,信息量大。第二,现场调查。管理者通过定期定点的例会制度,或到实地调研,听取各方面人士的看法和意见,获得充分可靠的信息。第三,民情反馈。民众通过一定的渠道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比如信访部门接待群众上访。
(二)应急组织的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从实际管理看,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基本上都设置在办公厅(室),由办公厅(室)主任兼管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包括值守应急、决定办理、工作督促、预案编制、事务协调、协助处置、信息调研、宣传培训等。我市目前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机构主要设在综合职能部门,而不是由一个独立的专业职能部门来承担。这种机构设置体制,实践中可能会给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和处置带来较大的不便。一方面,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工作,各级政府综合部门由于自身人员、装备所限,必须依托专业部门(如公安、消防、卫生)等开展,这不仅使得危机管理部门难以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及时作出分析、研判和预警,而且也可能使得对各类社会组织和民众的危机教育、宣传、培训大打折扣,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由于应急管理机构与政府其他部门平级,在当前我市行政体制架构下,应急管理机构如何协调各专业部门共同、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为更好地发挥危机答理机构在危机事件预防、监测和处置中的职能,提高危机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效果,设立专业危机事件答理职能部门,将现有分散于公安、消防、民防、卫生、交通、电力、气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整合,全面履行危机的预防、监测和指挥、处置职责。该机构可以按照危机答理工作的需要,设立规划、指挥、行动、保障等下属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装备,全方位收集汇总各种危机事件的信息,大力开展对各类社会组织和民众的日常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协调各专业职能部门开展专业研讨和演练,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民众预防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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