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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调研报告5篇

发布时间:2023-05-14

法规调研报告

第1篇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2、坚持依程序受理,严格按立案条件立案,规范接警、受理报警范围、处警和责任追究等,彻底解决受理、立案不规范的问题。

3、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执法水平。公安机关要争取地方财政,保障派出所日常办公正常运转的需要,保障警务装备更新的需要,为民警解决后顾之忧,使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

4、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在各种业务培训中,都应当有法律课程,保证民警的法律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针对不同部门、警种和执法岗位的实际需要,实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同时,经常组织民警到法院旁听,学习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的知识;到检察院观摩、学习、熟悉法律程序,提高民警业务素质,从根本上解决“重实体、轻程序”,保障规范执法。

5、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一是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灵活多样的专案调查、突击抽查、专项执法检查,加强考核评比,奖惩逗硬。实现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达到执法监督和以检代训的目的,促使基层领导和民警重视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完善专(兼)职法制员,充分发挥法制员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保证所在单位办案质量,规范执法,全面提升我局执法办案水平。三是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把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消除暗箱操作。

第2篇 地税局法规科调研报告

范文:

地税局用信息化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显着的提高: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科技手段在税收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依托计算机网络的先进手段强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现代化,做好地税信息化软硬件的配置和协调,大力强化地税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已成为现行和今后税收征管努力发展的方向。近期,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下到基层第一线对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虽然信息化建设通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税收征管依托信息化建设,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然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具体问题的分析,对税务信息化建设以及其对税收征管的促进作用有了更加透彻的认识。

一、州直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州直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经过全系统领导和同志们多年的艰苦奋斗,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通过近几年的跨越式发展,信息化已经广泛应用在税务系统税收征管的各个领域,从业务管理到事务管理,从基层到机关,信息化已经深入到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税收征管软件的广泛应用推动了业务管理现代化;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应用推动了事务管理现代化;深入广泛的信息技术培训推动了信息技术素质的普遍提高。信息化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对纳税人的服务,并从根本上改变着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和行为。

看到发展也要看到问题的存在,在目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人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人的问题就表现的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既懂计算机又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极为匮乏,计算机操作技能比较低,应用水平较差。其次是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问题,目前多数同志对信息化的重要性有了一定认识,但仅停留在一般认识上,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仍很难转变。因此,必要尽快转变观念,真正从思想上、理念上认识到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注重硬件的建设,对软件的应用上,数据的采集上,数据的分析运用上不到位。四是外部信息的采集和信息的共享上存在很多问题。

二、对加快信息化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几点思考:

(一)、解决人的问题

首先是领导干部认识的问题。作为税务机关的各级主要领导,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很显然,原来的知识结构,甚至思维方式已明显不相适应,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知识更新,转变观念,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否则就要落伍,甚至给税收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面对迅速变化的形势和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如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要搞好信息化建设是不可能的。其次是队伍素质的问题。目前整个税务干部队伍的科技素质较低,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还远远没有调动起来。要下决心把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与其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强化和固化激励、淘汰机制,促成“要我学”到 “我要学”的真正转变。同时,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由于技术人员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我们应当立足于稳定和提高现有队伍,同时积极引进人才、培养后备力量。要重视现代化管理对高科技和复合型人才的客观需求及其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重点培养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计算机技术、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税收工作与现代化技术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解决管理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先进的技术本身如果没有现代管理体系的支持和管理体制的扶持,就无法创造出超高的实用价值。今年,自治区地税局提出了 “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工作主线,并围绕这个工作主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地税系统加强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这就是机制、体制的创新,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保障了信息化建设能有序的开展、提升。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借助计算机网络已初具规模的条件,细化岗责体系,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二是在勇于创新的同时,还要注重继承。实事求是,探索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无一不需要创新才能实现;创新并不否定继承,信息化也不能完全代替手工,必须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坚持人机结合进行管理;尤其是长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在税收管理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管理方法,我们一定很好地继承、运用和发展。

其次,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科学的事情来不得半点马虎。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我们必须始终倡导求真务实的精神,以业务需求的规范和前瞻性为起点。实施信息化的每一步都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摒弃形式主义、本位主义和短期行为,按照信息技术的客观规律改革我们的税务工作。

第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目前,在业务、行政、技术、后勤部门齐动手,网络大规模兴建,设备大批量采购,软件开发遍地开花的情况下,在系统的兼容、信息的共享、软硬件环境的匹配、对外交流的信息安全、投资的性能价格比等方面,都存在不少技术问题和隐患。要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要做到既增长又升级,当前的核心问题就是讲求科学、质量、统一规范。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要发挥信息科技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管理和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相关阅读: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工作总结

今年税政法规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局有关业务处室的大力指导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现将税政法规科今年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税法培训、宣传辅导工作

1、1月31日,为使企业及时了解北屯建市后税率调整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科会同稽查局对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入驻园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法培训授课,并了解入驻园区企业现状,倾听了企业对税收工作的需求建议。

2、为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水平,我科在局领导的直接协调下,于5月14日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邀请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的税务系统专业培训教师授课,对北屯市85户企业的财务人员和全局干部集中培训。使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操作,对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3、配合办公室开展好税法宣传月活动,并与国税局业务科沟通联系,以纳税人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组织印制税法宣传专版中邮广告以报刊夹带方式分发给广大市民。

4、我科指定专人接待来电来人的政策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全面的政策解释,并对征管中出现的政策执行问题及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

(二)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对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向企业宣传辅导,确保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截止今年3月底,北屯辖区共有32人进行了自行申报,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6.7%。

(三)按照规定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科积极与区局联系安装配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系统,对办税大厅征收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截止5月31日共有64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完成了汇算申报工作,并按规定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总结上报工作。

(四)向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有关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城建税有关税率政策调整的请示,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目前城建税已按7%、耕地占用税已按15元每平方米单位税额执行,配合局领导就北屯市、北屯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差异的问题与__区地税局进行了协调。对北屯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税收工作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对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涉税文件严格依照税收法规和有关政策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税收政策执行既不打折扣也不违法越限。

(五)为了规范各科室的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税收法制工作创新,制定了《北屯地税局兼职法制员制度》,经部门负责人推荐,税政法规科审核,局党组批准,确定了5名兼职法制员,使税收法制工作对基层一线有效延伸。

(六)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备案类减免税企业33户,其中受理新增备案类减免企业16户,已备案至今在享受减免的企业17户,共计减免税款586.6万元;备案类减免个体二手房102户减免税款97.43万元;报批类减免个体工商户2户减免税款1.17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2352号文件规定受理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免征“两税”的小微企业24户,减免税款3.45万元。我科严格贯彻税收减免税相关规定,严把减免税备案和审批关,按照不同审批项目、备案项目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数据,对备案项目齐全的一次性备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纳税人,对审批项目由减免税委员会集体审议,增加征管透明度。并认真登记减免税管理台帐,落实后续跟踪管理,发现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变化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一律及时恢复征税,确保了国家的各项税收减免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七)认真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不断规范审理程序,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稽查局提交的符合重案标准的税务违法案件组织进行认真审理,避免人情税和执法风险现象的发生。

(八)认真组织税收执法督察检查工作,积极发挥本科室的业务监督指导作用,按规定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及时发现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要求各科室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限期进行整改。

(九)按照区局要求,及时传达“营改增”试点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城区分局在规定期限内对“营改增”划转户数界定,对“营改增”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地税局反映、请示。组织了以 “营改增”试点工作具体安排为内容举行了国地税“营改增”联合座谈会,与国税明确了营改增纳税人确认后的管户移交、政策衔接等方面的分工与职责,就 “营改增”试点工作计划及工作要求达成了统一认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我科于今年5月20日及6月14日分两次向北屯国税移交试点纳税人共计55户(剔除国税退回户),其中:企业42户,个体13户。并积极做好“营改增”对我局税收减收数的预测,为“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十)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税收调研 、总结、报表的上报工作,先后向自治区地税局上报了有关营业税和地方各税政策业务、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调研、营改增、个体医疗卫生个人所得税、跨地区经营汇总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清理等征管工作的调研总结工作。按照区局要求,积极与伊犁州地税局联系,组织开展国际税收调研工作并参与撰写“营改增”税收政策对运输业影响调研论文。并组织开展了本局今年度群众性调研、优秀税收论文征集等工作。我科注重基础资料和数据的搜集工作,认真组织撰写,确保各类报表及相关总结调研内容真实,保质保量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工作中有待改进的方面

(一)税政法规科作为局里的业务监督指导职能部门,仅配备两名干部,平时忙于应付日常报表和各类临时税收调研总结上报工作,对日常税收执法环节的监督不够,特别是在税收执法督察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对税政法规科工作的定位还比较模糊,工作思路不够清晰明确,对机构升格后如何结合我局征管实际开展税政法规工作缺乏新举措。

(三)工作中的开拓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发现税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与区局有关业务处室的联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3篇 关于“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

为科学制定我区“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确保新的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并得以尽快实施。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以来,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吉春的带领下,就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了区司法局(依普办)的工作情况介绍,先后走访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翠苑街道等单位,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基本评价

自2023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网络,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学法守法渐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区在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会上获得专家评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推荐上报为“2023-2023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区司法局被推荐上报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成绩来之不易。

(一)领导重视,普法网络不断完善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了区普法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西湖”、“平安西湖”建设以及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完善普法网络。“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后,区普法领导小组在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制度及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规划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健全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各镇街、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了区、镇街、村社三级普法工作队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网络,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3、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六五”普法以来,健全了区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考核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把述法与述职述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工作载体

1、打造文创普法品牌。依托“全省文创产业第一区”的区位优势,不断推进法治文创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西湖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了西湖法治文创中心,创建了“西湖法治文创网”,在推出普法动漫形象使者“阿普”的基础上,制作了一系列动漫法治宣传片,《阿普说宪法》和《民法群岛游记》在全国法治动漫大赛上获奖,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创新基层普法阵地。区政府积极拓展普法工作阵地,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需求导向型普法示范点。针对全区楼宇经济集聚的特点,结合法律进企业工作,大力深化黄龙法治cbd建设,建立了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加强楼宇集聚区的普法宣传工作。在湿地博物馆建立全省首个“五水共治”暨环保法治教育基地,荣获“浙江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被省委党校、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列为现场教学点。

3、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依托我区良好的律师行业资源,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私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对进驻律师的选择和管理,提高了驻村社律师的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律师普法服务工作内涵,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突出重点,加强普法工作力度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五类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加强了重点人员的学法制度建设。

1、强化公职人员学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各部门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通过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宣传。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注重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利用民工学校等阵地,加强对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创建工作,着力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社区工作者的普法宣传,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推进企业普法宣传工作。在企业学法工作中,牢牢抓好经营管理人员这一主体,通过送法入企活动,加强对辖区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宣传。在此基础上,各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法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能力。

(四)普治并举,普法成效初步彰显

1、服务重点工作开展。区政府注重将普法宣传与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重点工作。在“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中,通过制作宣传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2、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通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了法治型政府建设。

3、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发挥普法宣传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1、部分干部对普法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大、见效慢,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存在“重形式、轻效果”、“走过场”的现象。

2、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受传统文化影响,部分群众对学习法律兴趣不高,主动性不强,信访不信法,对法律还缺乏应有的敬畏。

3、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对普法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同,导致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镇街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普法工作差距较大。

(二)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1、普法形式仍然较为单一。虽然我区在文创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目前普法方式大多仍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甚至附送答案等方式进行。运用新媒体、新形式进行普法的实践较少,普法活动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没有形成双向互动,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

2、普法针对性仍需加强。目前多数的普法宣传,都是根据部门自身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对普法对象需求的研究还不够重视,难以完成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3、法治思维仍然较为欠缺。在普法工作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学轻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资料,忽视了对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植入与渗透,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各镇街、部门在普法工作上合力不足,有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普法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个别镇街的普法职能完全由司法所承担,普法工作尚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普法力量没有得到很好整合。

2、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和严格的考核标准,普法工作评比检查大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很多考核结果未能真实反映普法工作情况,对普法实效的考核难度较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还不够健全,普法考核工作“失之于软”。

3、依法行政仍需进一步推进。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还不够深入,程序违法情况仍有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仍有待进一步推进。自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依法行政工作的不足。

三、对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建议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尽管我区已经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针对“六五”普法存在的不足,对开展“七五”普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1、进一步提高认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深入,关键要看各级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区政府和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领导。要把“七五”普法工作提到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普法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健全增长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领导亲自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3、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法律不被信仰,就如同虚设。“七五”普法要从侧重一般普及法律知识,转到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上来,实现从宣传法律条文到培育法治信仰的转变,在工作方法上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在工作评价上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来提高我区普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1、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采取订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项目化普法,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普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更加注重对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打造,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结合区域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要将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群体列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同时,根据我区的区情和区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的法治路径,有重点地狠抓村社人员普法教育。围绕基层群众普遍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专项活动。善于发挥乡规民约和乡贤、乡土文化的积极作用,挖掘和传承优秀文化,把法治意识融入村民生活,让法律从手册中走出来,使普法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最末梢”,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进一步注重日常宣传。法律信仰需要通过一系列社会活动、诉诸群众的经验和感受才能形成。在法治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好案例宣传,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舆论焦点,以直观、形象、鲜活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引导人们发自内心地尊崇法治、信仰法治。

(三)完善机制,推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1、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一方面,认真实施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应作出明确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安排。动员各执法单位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实现普法效果的化。另一方面,构建起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吸纳律师、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律专业师生等社会力量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在此基础上,充分整合普法宣传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实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2、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分解到有关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综合考核指标要进一步量化,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进“法治指数”等更加明确的普法考核标准和更加完善的实效评价制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3、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普法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重点工作,使普法宣传教育根植于法治实践之中。区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做好“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确保规划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第4篇 地税局法规科调研报告模板

地税局用信息化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显着的提高: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科技手段在税收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依托计算机网络的先进手段强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现代化,做好地税信息化软硬件的配置和协调,大力强化地税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已成为现行和今后税收征管努力发展的方向。近期,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下到基层第一线对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虽然信息化建设通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税收征管依托信息化建设,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然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具体问题的分析,对税务信息化建设以及其对税收征管的促进作用有了更加透彻的认识。

一、州直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州直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经过全系统领导和同志们多年的艰苦奋斗,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通过近几年的跨越式发展,信息化已经广泛应用在税务系统税收征管的各个领域,从业务管理到事务管理,从基层到机关,信息化已经深入到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税收征管软件的广泛应用推动了业务管理现代化;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应用推动了事务管理现代化;深入广泛的信息技术培训推动了信息技术素质的普遍提高。信息化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对纳税人的服务,并从根本上改变着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和行为。

看到发展也要看到问题的存在,在目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人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人的问题就表现的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既懂计算机又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极为匮乏,计算机操作技能比较低,应用水平较差。其次是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问题,目前多数同志对信息化的重要性有了一定认识,但仅停留在一般认识上,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仍很难转变。因此,必要尽快转变观念,真正从思想上、理念上认识到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注重硬件的建设,对软件的应用上,数据的采集上,数据的分析运用上不到位。四是外部信息的采集和信息的共享上存在很多问题。

二、对加快信息化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几点思考:

(一)、解决人的问题

首先是领导干部认识的问题。作为税务机关的各级主要领导,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很显然,原来的知识结构,甚至思维方式已明显不相适应,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知识更新,转变观念,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否则就要落伍,甚至给税收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面对迅速变化的形势和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如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要搞好信息化建设是不可能的。其次是队伍素质的问题。目前整个税务干部队伍的科技素质较低,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还远远没有调动起来。要下决心把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与其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强化和固化激励、淘汰机制,促成要我学到 我要学的真正转变。同时,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由于技术人员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我们应当立足于稳定和提高现有队伍,同时积极引进人才、培养后备力量。要重视现代化管理对高科技和复合型人才的客观需求及其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重点培养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计算机技术、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税收工作与现代化技术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解决管理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先进的技术本身如果没有现代管理体系的支持和管理体制的扶持,就无法创造出超高的实用价值。今年,自治区地税局提出了 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工作主线,并围绕这个工作主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地税系统加强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这就是机制、体制的创新,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保障了信息化建设能有序的开展、提升。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借助计算机网络已初具规模的条件,细化岗责体系,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二是在勇于创新的同时,还要注重继承。实事求是,探索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无一不需要创新才能实现;创新并不否定继承,信息化也不能完全代替手工,必须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坚持人机结合进行管理;尤其是长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在税收管理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管理方法,我们一定很好地继承、运用和发展。

其次,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科学的事情来不得半点马虎。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我们必须始终倡导求真务实的精神,以业务需求的规范和前瞻性为起点。实施信息化的每一步都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摒弃形式主义、本位主义和短期行为,按照信息技术的客观规律改革我们的税务工作。

第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目前,在业务、行政、技术、后勤部门齐动手,网络大规模兴建,设备大批量采购,软件开发遍地开花的情况下,在系统的兼容、信息的共享、软硬件环境的匹配、对外交流的信息安全、投资的性能价格比等方面,都存在不少技术问题和隐患。要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要做到既增长又升级,当前的核心问题就是讲求科学、质量、统一规范。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要发挥信息科技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管理和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5篇 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交通民警执法是否规范,执法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自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活动以来,执法质量已经有较大提高,但由于受社会大环境、执法人员思想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干警执法行为仍存在不少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执法质量问题,则必须从基层民警抓起,现就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做如下分析。

一、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在执法活动中与过去相比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第一,执法不作为。虽然涉及关系复杂,但可以明确责任,却由于民警有畏难情绪,而出现推诿、不处理,导致信访、投诉案件仍有发生。第二,执法不公。关系案、重违轻处的人情案时有发生,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罚过失当,有的加重处罚,有的处理畸轻,甚至不处理。

2、执法办案质量不高。具体表现为:第一,程序不规范。程序前后倒置现象较多,法律文书使用不正确,应当使用的未使用,不应使用的反而使用。第二,笔录制作粗糙。少数民警连最基本的笔录制作要领不掌握。第三,由于路面执法的特殊性,存在执法随意性较为突出。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不仅有执法民警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不落实等客观方面的因素。结合当前执法实际,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造成以上执法问题的根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执法的意识不强。交通民警的法律素质既是政治素质,又是业务素质,是公安民警基本素质的重要内容,决定着执法活动的优劣,办案效率的高低。极少数基层民警的严格执法观念淡薄,程序意识不强,自身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未把严格执法工作摆在重要的日程上,有时仍然靠经验、靠领导意志办案,而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识不强。办案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的基础和前提。自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考评以来,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虽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有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受利益驱动,执法权力商品化,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不规范的行为仍有发生;有的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乱用、滥用强制措施等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放纵违法行为;有的对人民群众的报案求助推诿、拖拉,不作为;还有的不尊重公民和违法人的合法权益,执法态度简单粗暴。

(三)执法监督意识不强。党的“__大”明确提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有的基层执法部门的领导,不重视执法质量,监督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力,对内部监督及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理解。对一些执法问题不敢纠正和追究,使一些制度和规章形同虚设。此外,内部监督机制不科学,没有形成一个自我制约的意识。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监督的作用,致使一些执法违法现象不能及时得以纠正。

(四)警力不足和经费保障不足也是制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原因之一。经费年年不足,大队只能依靠部分罚没款和逐年下调的事业性收费来维持正常工作运转;加上近年来,我县经济不断发展,道路通行条件大大改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纵深继续延伸,造成警力严重不足,为弥补不足就需要雇佣交通协管员参与交通管理。但是,新增加的协警人员,并不属于公安正式编制序列,他们的服装、装备、薪水等费用都由大队独立支付,这又继续加重了大队的经费负担。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综上,通过对执法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就目前执法工作实际状况看,要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明显提高、执法水平稳步提升,应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道路交通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其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采取与时俱进的措施,把各项执法活动作为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分析,并依法作出处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尤其是领导同志必须自觉带头学法、懂法、守法,高度重视各项执法工作,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二)强化“四个意识”,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强化程序意识。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有一个就是程序合法。没有程序保障,就不会有真正公正。公正合理的程序不仅是实体正确的重要保障,而且有利于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实体和程序并重。二是强化证据意识。首先,办案民警必须增强证据意识,依照法定程序主动、及时、客观、公正、全面、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其次,要注意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使收集到的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三是强化法律意识。第一,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必须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思想转变,把本单位的各项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凡是公安机关进行的执法活动,必须首先考虑行为的合法性。应当多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善于依法决策、依法指挥、依法办事,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要真正成为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第二,一线民警身为执法者,不能只凭老经验、老习惯办事,必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使每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必须明确一点,不能指望法律来迁就我们,而是我们的执法工作必须适应法律的要求。四是强化诉讼意识。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即每一次行政执法活动、每一起行政案件都有可能因当事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败诉并赔偿有关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绝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经得起质证。

(三)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规范执法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建立健全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告知、听证、处罚、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执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制度,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确定各部门和各岗位民警的具体执法权限、执法责任,量化工作目标。三是严格进行考核,把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自XX年以来我队开始实行的内部执法质量考评对提高各基层单位执法水平、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完善落实奖惩措施、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的实践说明,执法考评是发现和解决交警执法问题,提高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

(四)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防止发生错案,而且有利于保护我们的民警,使各级领导从具体的案件审核事务中解脱出来。在广大民警心中牢固树立起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对在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其次,各基层执法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作为执法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把执法监督当成大事来抓,定期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找出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堵住管理上的漏洞。第三,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民警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强化法制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一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民警学习与公安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熟悉、掌握、会用,保证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担负的执法任务相适应。二是组织民警针对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等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阅卷比赛等活动,使民警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实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对民警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发给上岗证上岗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好坏,与民警的奖惩和提拔任用相挂钩,来促使民警自觉学习法律、业务,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科技强警,做好警务保障工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的科技含量,加强警务保障工作已刻不容缓。争取各级政府从“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想方设法保障解决公安机关的业务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提高民警的福利待遇,使公安机关跳出“自谋生路”的怪圈,切实纠正利益驱动违规执法的现象。同时,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确保公安工作与时俱进、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势在必行,要确立公安执法的新思想和新理念,构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特点的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综上所述,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确保基层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相信只要广大公安民警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思想,公安执法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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