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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调查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3-08

环境治理调查报告

报告怎么写

一、引言 农村环境治理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本报告将通过实地调查,分析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二、现状分析

1. 垃圾处理: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村地区已建立基本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但处理设施不足,仍有部分垃圾未经处理直接堆放。

2. 污水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较低,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3. 农业污染: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导致农田土壤质量下降,水源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4. 生态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弱,森林砍伐、野生动物捕猎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问题剖析

1. 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环境治理项目需要大量资金,但地方财政支持有限,导致治理进程缓慢。

2. 技术瓶颈:缺乏适合农村特点的环保技术,现有的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

3. 法规执行力度不够:现有环保法规在农村地区的执行力度较弱,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4. 居民参与度低:农村居民对环境治理的认识不足,参与意愿和实际行动有限。

四、改善建议

1. 加大资金投入:政府应增加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2. 引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适合农村的低成本、高效环保技术,提高治理效果。

3. 强化法规执行:加强环保法规宣传,严格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 提升公众意识: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五、案例研究 选取若干成功案例,分析其治理模式、经验及效果,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六、未来展望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环境治理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第1篇 2023年农村环境治理调查报告

,在县政协副主席蓝国富的带领下,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重点对旧县、白砂、临城、湖洋、稔田、下都等6个乡镇12个村(居委会)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了有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汇报,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20__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村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为重点,按照农村“管网通、沟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思路,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乡(镇)、村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考评内容,编制了上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了农村垃圾清运和集中卫生填埋机制,建立健全了乡镇水质交接断面责任制,全面推动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章可循、有效开展。

(二)宣传造势,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广播电视、散发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手册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性,提高了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使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较好地推动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深入持久开展,为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基础设施逐步改善。

20__年以来,为提高乡(镇)、村两级“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积极性,县政府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对列入县垃圾治理试点村,经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试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以上的每村补助2万元,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行政村垃圾填埋场建设,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每村补助5万元。截止__年10月份,县财政共下拨补助资金约270万元,争取省、市级资金补助500万元。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试点乡(镇)、试点村按照“百户一池、百米一箱、千人一员、每员一车”的标准配备了垃圾收集池、垃圾箱、保洁员和手推车等。__年,全县78个家园清洁行动试点村设置了22507个垃圾桶,208个垃圾池、78部垃圾清运车,配置了170名保洁员。今年起,对实行垃圾收集收费制度的古田、南阳、蛟洋、白砂、临城、才溪、官庄、珊瑚、稔田、步云10个乡镇所有行政村,按照800人以下、800—1600人、1600人以上的行政村分别聘请1名、2名、3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1万元/人/年,古田、南阳、蛟洋三个乡镇的工资费用按市、县、乡(镇)1:1:1的比例,白砂、临城、才溪、官庄、珊瑚、稔田、步云7个乡镇工资费按县、乡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四)突出重点,整治效果较为明显。

一是加快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各乡(镇)、村开展以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以治理“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房、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为整治重点目标,组织发动群众对村内外的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特别是对辖区内的道路河道沿线、市场、小溪、集中居住区的房前屋后多年积聚的垃圾进行重点清运。二是加快推进垃圾集中收集、焚烧和填埋。目前,古田镇、白砂镇、旧县乡、才溪镇、蛟洋乡、稔田镇、南阳镇、步云乡、太拔乡等19个乡镇都建设了垃圾填埋场;古田镇、中都镇、茶地乡、旧县乡、下都乡、才溪镇、蛟洋乡、稔田镇、南阳镇、步云乡、太拔乡、官庄乡等12个乡镇建设了垃圾焚烧炉;庐丰乡、蓝溪镇建设了垃圾中转站。各试点乡镇、试点村都按照要求建设了相应的垃圾集中收集池,同时,古田镇金湖村、南阳镇黄坑村、白砂镇军桥村等40个行政村建设了垃圾填埋场,保证了农村垃圾“扫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三是建立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试点村制订了村规民约、卫生监督制度、卫生管理公约,实行门前三包和征收垃圾处理费等制度措施,建立了“村监督、乡镇自查、县月查”的农村垃圾治理分级巡查制度,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要求反馈整改情况。

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村容村貌不容乐观。

一是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我县农村大部分村庄布局规划不尽合理,整体布局散乱,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存在抢占、乱占现象,给农村综合整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二是乱堆乱放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村普遍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比较突出,且不同程度存在乱倒建筑、生活垃圾现象,影响了整治效果。三是绿化、美化不到位。大部分村没有一个统一的绿化方案,借用自然绿化,没有体现农村生态特色。四是农村饮用水普遍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五是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经常出现卫生责任互相推诿、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的现象,导致城乡结合部交接处往往成为环境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根治。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从总体看,试点乡(镇)、试点村好于相对偏僻的村,经济条件好的村好于村级经济薄弱村,村级班子强的村好于班子涣散村。全县已有14个乡镇、141个村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分别占任务数64%、41%。今年计划完成2个乡镇、45个村庄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20个偏远山村的村级垃圾填埋场建设。由于我县的行政村数量多,有342个村(居)委会,目前已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庄还未过半,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争取在“__”期末完成村庄总数的80%,任务还非常艰巨。同时,多数试点村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制度和措施,但有些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有的也没有落实到位,“重治理、重建设,轻管护、轻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综合整治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县绝大部分村的主干道虽然有硬化,但是村内的道路却基本没有硬化,且排水、排污设施不完备,存在垃圾、污水乱倒乱泼现象。农村垃圾填埋难易做到无害化处理,填埋场选址得不到群众的支持,有的村还遭到阻挠,选址十分困难。大部分村没有垃圾筒,垃圾池也只是开放式没有建成密闭式的垃圾屋,环卫车辆数量较少。二是大部分村经济薄弱,工作经费短缺,保洁人员工资无法落实,只好在上级检查时组织发动群众突击打扫清理,“垃圾靠风刮,地面借水刷”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征收垃圾处理费涉及面广、收费难,收费情况好的在80%,一般都是在50%左右。

(四)“五小”、“十五小”企业和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难度大。

一是“五小”、“十五小”企业治理难。一些小造纸厂、小塑料米厂、小化工厂等小型企业因生产工艺落后、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受经济利益驱使,出现偷排工业污水现象,导致部分河段水质恶化。对这类企业经常是整治后又死灰复燃。如古田、蛟洋15家无证小造纸厂、7家小塑料米厂在去年11月12日经过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后,厂主又偷接私拉电线继续违法生产,今年3月26日县政府又再次组织联合执法,拆除其供电设施。彻底取缔工作阻力很大。二是养殖业污染治理难。我县生猪养殖业量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尤其是大量的散养户及500头以下的猪场,虽建有沼气池,但容量小,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突出,对小河、小溪的污染治理难。猪场环评审批手续程序多,费用高,养殖户有抵触情绪。三是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难。近年来,各乡镇通过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大多数垃圾填埋场堆积如山的垃圾如何有效实施卫生填埋、焚烧处理困难,极易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五)宣传教育亟待加强,群众环卫意识急需提高。

目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县乡两级重视,工作力度大,但有的村组干部积极性不高,还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等待观望态度,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程,缺乏主动性;广大农民群众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随意将建筑垃圾堆弃河道、生活垃圾乱扔乱倒现象普遍存在,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缺乏足够认识,“创卫靠大家”群众性、基础性工作难以深层次推进。

三、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真正为民谋福利、让民得实惠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村在“__”期末要完成村庄总数的80%。目前,全县342个村(居)委会已实施“家园清洁行动”的有14个乡镇141个村,仍有一半多的村还没有开展。为此建议:县政府把目前还未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201个村全部列入今年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并要求村建立一套管理机制、落实保洁人员、建设垃圾收集池硬件设施且启动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二)、加快新村规划。

新村规划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长久效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规划不合理,势必影响农村的后序建设与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城乡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新村规划工作,加快新村规划编制进程。编制新村规划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县当地农民群众发展养殖、堆放柴草及农机具等生产生活实际,综合考虑道路、水沟、公厕、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绿化美化等多种因素,注重体现人文特色和生态特色,做到高标准又实用,一村一特色。规划实施时,城乡规划建设局及乡(镇)、村两级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使新村建设科学合理,整洁雅观。对新村规划编制已完成的村,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变化发展了的情况及时进行规划调整完善,以弥补规划滞后带来的缺失。

二是各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对农村垃圾焚烧炉、填埋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选址、统筹考虑。每个乡镇的垃圾焚烧炉、填埋场的建设数量要根据人口数量状况而科学设定,并经过充分论证。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选址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避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三)、创新运行模式。

垃圾处理模式要坚持以农村垃圾治理为突破口,以建立农村垃圾整治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现状为目标,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为此建议:

一是在县城和县城近郊范围内,可以采用“村收集、乡(镇)清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

二是在地理位置离城比较远的乡(镇),可以采用“户归集、组(片)建池、村清运、乡(镇)处理”的模式;“户归集”,即农户做好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提倡对垃圾进行分类,易降解可利用的有机物尽量返田,不易降解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池(桶);“组(片)建池”,即以村为主,组(片)或自然村为单位,按人口数量比例,选择适合地点,建固定的垃圾中转池;“村清运”,即村统一安排保洁人员负责村庄内道路、水沟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并负责将垃圾池(桶)的垃圾清运到垃圾中转池;“乡(镇)处理”,即由乡(镇)政府确定统一环卫人员,配备运输工具,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池垃圾清运至焚烧场或填埋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边远地区、山区等交通不便的乡(镇),可以中心村为单元,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对个别确实无法集中处理的偏远自然村,鼓励推行农家堆肥方式,就地处理垃圾,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

(三)健全长效机制。

机制既是活力、动力的源泉,又是约束的保证。建立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是搞好“家园清洁行动”的关键,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高难度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动态性和反弹性的特点,仅靠紧一阵子是根本搞不好的,必须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才能确保工作“不断线”,持续深入有效开展。为此建议:

一是要建立管理机构。县、乡、村都必须成立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长效管理机构,配备好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统一指导和管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开展。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农村环境卫生大扫除,引导村(居)民自觉对门前占道及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清理,定点装卸农业生产用料,及时清运保洁。

二是要加快编制《__~2023年上杭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上杭县区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并由县人大进行审议通过。

三是要建立健全联动互动责任体系。解决农村垃圾处理在持续方面的难题,需要建立“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乡镇政府负责实施,村(居)委会具体落实,村民广泛参与”的联动互动责任体系。

四是各乡镇政府要按人口比例配备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精干的专业保洁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范围,每天负责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和运送,监督和劝导村(居)民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和乱搭盖。制定《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办法》和《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职责与奖惩措施》。

五是要强化考核,实行滚动式管理。县对乡、乡对村要层层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督促协调机制、动态管理制度和准入退出机制。严格依据“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标准,每年组织对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乡(镇)、村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跟踪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验收考评考核。经过考评考核验收达到合格要求的乡(镇)、村,由县政府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对未达到合格要求的乡(镇)、村不得参加各级文明村、卫生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评选,取消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补助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

六是要建立健全明查暗访、民意调查、检查评议和巡查督察机制,完善“村监督、乡(镇)自查、县月查”的农村垃圾治理分级巡查制度,实行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老年协会对保洁工作成效进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方法,即专人记录保洁情况、群众抽查、村民代表评议、村两委考核,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工资奖励挂钩。对于出现垃圾污染严重回潮的,要对乡(镇)、村予以黄牌警告直至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

七是要加强村级“两委会”班子建设,为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是落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家园清洁行动”的关键所在,应建立完善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分级负担资金筹措投入机制,确保“家园清洁行动”持续长效运行。为此建议:

一是县政府继续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对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项目资金支持补助。

二是县政府每年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专门切出一块资金作为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继续实行新村规划编制的补助政策,且对所有已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又实行了征收垃圾收集处理费制度的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的工资费用按县、乡1:1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按照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标准要求,组织力量对全县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根据摸底的情况和各乡(镇)、村财力状况,县财要按比例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清运车辆及设备购置给予补贴,做到每户要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集中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使乡(镇)、村垃圾做到集中投放、及时清运、无暴露的垃圾堆。

三是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成立民间环保机构,并设立环保专项基金账户,向社会募捐,多方筹措环卫经费,以保障工作运转。

四是村民委员会要形成合理的环境卫生保洁费筹措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每个村民、每间店铺、每家企业每月交纳的环境卫生保洁费标准,使群众自觉参与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县政府要尽快研究制定出台《上杭县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指导性意见》,规范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收支公开。

(五)强化综合执法。

综合执法是解决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突出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应持续开展企业、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综合整治工作。为此建议:

一是要由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卫生、农业、国土、水利以及乡(镇)政府等部门紧密配合,对向河道乱倒建筑和生活垃圾的现象,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是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将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逐步向清洁生产方式过渡,建设生态文明厂区;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整治,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明确责任,加大对无证“五小”、“十五小”企业打击治理力度,尤其是在电力供应上实行严厉管控。

三是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协同配合,通力合作,对去年已拆除关闭的猪场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回潮反弹;对禁养区外的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督促场主采取生态立体养殖或施行零排放养殖技术;突出抓好人群集中区域散养户的管理,督促其限制养殖规模,达不到治理标准的,继续组织拆除或关闭。

四是对辖区江河中的水电站要严格做到最小下泄流量达标要求,以助净化水质。

五是要进一步明确城乡结合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界限、职责和责任。由于城区在扩大,主次干道在相应增加,县环卫所或保洁公司应将管理范围逐步延伸。按照“城区主次干道由县环卫所负责”的规定,应将城南琴岗路、光华路、金鑫路、新塘路、城西丰山溪东和西路等划入县环卫所或保洁公司负责保洁。

(六)加强宣传教育。

提升“家园清洁行动”的工作水平,人的素质是根本。因此,各级政府要致力于正面的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影响面,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增强公民“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洁我家园”的思想意识,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为此建议:

第一要以发放宣传单和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形式,进村入户,加大“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方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增强卫生观念;

第二要通过制定卫生公约等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个人家庭卫生、居住小区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行为,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公开曝光,有效促使群众规范个人卫生行为,以巩固垃圾处理成效。同时,要通过开展评选“优秀保洁员”、“十星文明户”、“文明卫生户”等活动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受教育面;

第三把“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洁我家园”纳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内容,从小树立环境卫生良好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四要注重树立和推广典型,对在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加以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2篇 农村环境治理调查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农村环境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进一步改善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村整体面貌,近期,我们深入乔司镇12个行政村1个社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重点是对农村村道管理、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河道水体污染、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村道两侧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的情况比较严重。以乔井路沿线五星村和葛家车村为例,部分沿街农户挤占村道随意搭建简易棚用于出租获利;部分建房户占用村道,随意堆放建筑,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同时,农户建房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缺乏统一的消纳场地,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河岸和路边,不仅影响到村容村貌的改观,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对道路基础设施的反复投入。

2、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三角村、胜稼村和五星村是我镇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密集区域,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往往是人口居住密度大、空间小,人员环保意识淡薄,受传统生活陋习影响深,加上原有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的滞后,专职保洁员和清运设备的不足,众多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出租房周边的“脏、乱、差”,直接制约了出租房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成效的提升。

3、河道水体污染严重。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区块,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在北沙河、和睦港和月牙河等河道、池塘的垃圾成堆,工业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河道淤泥和水体污染。比较典型的象五星村,位于五星村的华东家禽交易市场,一方面给当地的家禽加工和生猪养殖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大量的动物内脏和粪水混合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八字港,加大了河道治理工作的难度。

4、农贸市场周边基础设施薄弱,垃圾箱设置不科学。在对五星村、良熟村和乔司镇三处农贸市场的调查中发现,农贸市场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腐烂菜叶和白色垃圾,但是市场周边配套的垃圾箱数量严重不足,基本维持在2~4个,位置分布也不科学,加上每天垃圾清运的滞后直接造成市场经营环境差。

更多调查报告

第3篇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系统回顾总结五年来《决议》的执行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市环保局、住建局、经信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和部分镇,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村级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同时,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通过视察、调研等形式组织代表开展检查活动;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视察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议》执行情况

五年来,市政府根据《决议》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政策、强化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决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决议》要求,我市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实际工作进展与《决议》提出的要求尚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环保工作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所有镇、街道,一些职能部门和部分镇、街道责任不清、监管不到位、协调配合意识缺乏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整体合力还需加强。由于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投资较大且见效较慢的工程,造成就事论事抓环境的多、一如既往抓环境的少,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还有待提高。市、镇(街道)环保机构人员不足,制约着环境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村级组织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因素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积极性还不够高,亟需政府财政的有效扶持。

(二)水环境整治工作任重道远。饮用水源地监管难度大,无证无照餐饮、禁养区畜禽养殖、非法开采滥挖矿山资源及乱搭乱建房屋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水质安全受周围环境和气候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湖库富营养化已成为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问题。基层反映饮用水源上游村庄因规划控制,村民要求改善生活条件、创造经济来源的要求十分迫切。市域污水治理工程配套收集管线网络尚未完全建成,各镇生活污水治理施工难度大、成本高、推进速度不快,部分已纳管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地段管道沉降脱节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污水厂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仅达到设计规模的52%,工程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尚需完善,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亟待建立。中心城区河道漾面宽度不一,河道贯通性和流动性差,河网水系普遍存在富营养化和蓝藻现象,偏黑偏臭现象在局部河道还有发生。村庄内部家庭作坊式企业直排现象还普遍存在,部分村级公厕和户厕污水处理设施达不到技术要求且改造推进速度不快,严重污染当地土质和河道水质。

(三)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任务艰巨。七小产能属于传统产业,是当前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其地域特征明显,从业人员众多,且往往与当地产业结构相配套,大量小产能业主淘汰后的出路问题及市场需求、产业配套等因素阻碍着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同时,由于近期银行信贷紧缩,融资难度大,设备淘汰成本高,部分企业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主动参与淘汰提升落后产能的积极性不高。

(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待全面加强。桥头、观海卫等地的废塑料加工行业仍面临着反弹的压力,横河轴承行业油污处理任务繁重。有些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或运转不正常,偷排、漏排、不达标排放等现象还有发生。城区污染源面广量大,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城镇人均绿化面积增幅较慢,城区公厕、城区渣土中转站等基础环保设施落地困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机制还不完善,餐厨垃圾处理工作进展缓慢。区域性农业污染仍较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仍然存在。

(五)全社会环保意识亟待增强。市民环境意识还有待提高,一些居民乱倒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踩踏绿地、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的陋习依然司空见惯,工业垃圾乱焚烧、建筑垃圾乱倾倒等现象仍比较突出。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还比较缺乏,宣传力度不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足够关注和自觉参与,氛围营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一项关系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切实解决《决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定提出的十二五主要目标任务,采取更积极、更务实、更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努力把慈溪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业乐居的一流幸福家园。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一是建立环保综合协调机制。增强对环保工作的调控协调能力,突破单一的职能部门权责限制,理顺各级各部门工作关系,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对需要多方联合执法的整治行动,要整合执法力量,强化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果。二是强化考核指导和行政监管。要提高对各镇(街道)的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镇、村环保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水平。加强政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公正廉洁的环境执法队伍。依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排污企业尤其是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环保提前介入和一票否决制度,坚决杜绝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推进排污总量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行。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检查、督查和巡查。三是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治污纳污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增加水源地保护区居民的补助额度。减轻镇级区域性整治及村级环境整治、公厕户厕改建等带来的资金压力,夯实环保工作基层基础。关于龙山、观海卫、周巷财政体制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建议统筹考虑生态资金安排。

(二)继续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确保工程项目效益的有效发挥。一是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饮水水源地保护,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旅游业发展行为,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周围无证无照餐饮、禁养区畜禽养殖及乱搭乱建房屋等行为的取缔打击力度。加强对水库水质的日常监测,采取有效举措努力遏制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加强对外引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研究,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二是继续大力开展截污纳管和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支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加快推进污水接纳工作,强化镇、街道工作职责,加强对企业等用户纳管的技术指导,提高污水处理率。科学评估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设效果,强化对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的管理,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运行管理方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时解决处理好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管网沉降破裂、主管支管衔接困难等问题,持续推进工程环境经济效益的有效发挥。及时总结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优化工艺流程,制定后续管理养护政策措施,提高实际使用效果。全面摸清当前全市公厕现状,列出具体改造时间表,加快推进公厕改造,努力消除公厕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三是有序推进城河治理。加快推进大塘江入口整治工程、漾山路江综合整治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和中心城区引水环通工程建设,充分运用外引水加快推进城区水体流动,提高城河自净能力。健全城河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四是全面推进河道和水资源开发保护工程建设。继续大力实施三横十一纵骨干河道建设,持续推进镇村生态河道建设,增加河道自净、排涝能力,优化河道周边生态环境。切实抓好和推广河长制的成功做法,努力提高全市河道水质。推进郑徐水库和慈西水库建设,切实发挥好外引工程效用,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三)有序开展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强服务指导,正确处理好淘汰落后和规范提升的关系,帮助各地解决落后产能认定、落后产能淘汰举措等相关实际难题,摸准、摸细全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情况。强化要素调控,规范企业行为,提高落后产能企业(项目)的经营成本。优化财政政策补助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好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绿色企业创建活动,推广节能技术,培养节能产业,加快节能改造。加强统筹谋划,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科学务实推进减排工作。

(四)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全市生态环境。继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巩固废塑料行业整治成果,稳步推进小熔炼、轴承行业污染治理。继续加强森林慈溪建设,按照种一片、成一片、绿一片的思路,积极推进平原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建设,注重种植质量,规范日常养护,提高树木成活率。加快中心城区未完成绿化项目工作进度,推进峙山公园西扩二期、乌山公园和万亩畈森林公园等公共绿地建设,提升城区绿化档次,全面提高公绿面积。继续加大对非法乱挖滥采矿山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废弃山塘治理。着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研究餐厨垃圾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出路问题。同时,针对当前工业垃圾乱焚烧、建筑垃圾乱倾倒现象突出的现状,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联动,组织开展一次治理行动。加强农业生产污染标本兼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及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切实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快建设腌制废水处理设施并尽早投入使用,努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努力控制和防治大气污染。

(五)更加注重环保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强化对各级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环境宣传教育,树立生态优先理念,提高项目的综合决策水平。建立固定的、多样化的宣传教育阵地,把传统的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同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相结合,广泛、高效地开展大众化环境宣传教育。注重宣传内容的多样化,着眼于群众关注度高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把宣传环保知识、环保中心工作、环保先进典型和曝光违法行为、剖析环保案件相结合,强化宣传效果,切实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好环保志愿者和环保自治组织作用,努力打造一支群众基础好、联系广泛、拥有各类宣传教育人才的队伍,推进全社会支持环保、参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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