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我县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汇报调研报告
__县有36多万人口,女性人口约为18万,15个乡镇,10个办事处(其中有6个瑶族民族乡),4个农林场,358个行政村,6个社区。目前,全县设有38个基层妇联(乡镇及办事处妇联25个,林场妇联3个,社区妇联6个),358个村级妇代会,95个妇委会(其中14个战线妇委会,65个科局妇委会,16个民营企业妇委会),成立了女领导干部联谊会。会员104名,妇联组织网络健全,基本做到了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妇联组织在上级妇联的亲切指导下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妇联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思想,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不断地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载体,最大程度地整合社会资源,最大范围地拓宽服务渠道,最大限度地为妇女维好权,开展了一个个富有特色的活动,提升了一个个有妇女特色的品牌影响力。也获得了一项项可喜可贺的荣誉。20__年来,连续六年在全市妇联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前茅(第一、二名)荣获特等奖,曾被省妇联授予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我们主要做了下面一些工作:
一是建设一支优秀的妇联干部队伍。每年举办一次妇联干部培训班,推荐妇联干部参加各类理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全县有一个朝气蓬勃,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素质较高的妇联干部队伍;二是加大维权力度。做到信访案,件件有接待有回音有落实,重大或典型侵权案有督办有反馈有结论。三是继续深化“三大主体”活动,每年着重抓一二个主题活动。如07年突出新农村建设和评选十大优秀母亲的主题,08年突出抗灾救灾,、岗村共建的主题,今年突出就业培训引导,扶贫帮困的主题。四是以“春蕾计划”为平台,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救助和扶助活动。近五年来,县妇联多途经组织爱心捐助活动,募捐到资金70多万元,结对资助贫困女童400多个,已帮助了200多名女童完成义务教育,为4名身患重病的孩子提供40多万元的救助。五是按两个规划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就业和教育培训,妇女财产人身婚姻保护,妇女卫生保健等方面都是竭尽全力,积极为她们鼓与呼。六是开展一系列有影响有意义的节日活动。每年利用庆三八,六一等节日,较大规模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既活跃了节日气氛又提升妇女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如今年三八节评选表彰了“百名优秀打工妹”“十佳优秀创业女性”,举行了“爱生活、爱家庭、爱子女”为主题的“快乐家庭背背接力赛”和“快乐女子拔河比赛”,参与面广,参加人数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县各级妇联组织取得了一些成绩,一是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部门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全县妇女事业发展的环境良好。二是妇联干部的积极努力。特别是县妇联班子是一个年轻有朝气有活力有魄力的班子。完成上级妇联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县委政府的工作任务不惜余力,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一丝不苟。
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县的妇女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妇女参政议政的情况不乐观。目前,全县副科以上干部的 158 人,占全县副科以上干部的15%,28个乡镇场办事处,任乡镇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县直单位119个,任党政一把手9个(其中只有2个局长:劳动保障局和监察局),而且年龄偏大;属省市管的 33 个金融保险等单位只有1名一把手(新
华保险),女性领导寥寥无几。四大家各配有一名副处女领导,除一名县委常委,其他均为非党职务,这也反映越到高层对女性的“搭配角色”越多;县人大41名,占代表总数的21℅,与要求差1℅;
三是妇联干部政治经济待遇没有落实好。⑴县妇联参政的渠道不广。县妇联及各基层妇联没有一名县人大代表,更没进县人大常委和政协常委。⑵县妇联推荐妇女干部难以纳入考核内容,作用发挥不太好,⑶基层妇联干部政治待遇难落实,交流也有一定的难度。按《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乡镇、科局妇联干部应享受同级党委委员的政治待遇,目前没有按这一规定配备,有些得到提拔也不是因为是担任妇联干部,不像担任工会主席就享受副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妇联干部的积极性,乡镇专职妇联主席从事妇女工作的时间就很少,一般就是参加县里的几次会议,三八节搞下活动,下半年订订女报。⑷农村离任十年以上村妇代会主任的生活补贴没有落实。据粗略统计,全县离任十年以上村妇代会主任有50来个,她们陆续到妇联反映要求享受生活补贴,县妇联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向政协写了提案,没有给解决。
三是维权找不到有效路径。维权是妇联的重要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的困难和无奈。每年县妇联有100多件信访件,大多集中在婚姻、财产、人身权上,处理一般的夫妻不和,小吵小闹还好做些工作,但遇到一些家庭暴力,婚外恋、害、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维权,就比较难,一方面这类维权不是马上能解决,提供的证据少,也不是做下工作就能做通的,大部分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妇联就只能起个督办作用。但由于相关证据难取,大部分难以达到妇女的意愿,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妇联干部的维权水平有限。县妇联干部没有一个学法律专业,法律知识满足不了维权的需要,不能为她们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乡镇妇联的维权水平就更低了。再就是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起来力度不大,有一定的虚设成分。
四是实体发展受限。在前两届妇联的艰苦努力下,县妇联在县城中心位置拥有一个占地10余亩,建立一栋1400平方米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__年按县政府的要求,与县教育局合作创办__第一幼儿园,融资230万元新建一栋综合楼和一栋教学楼,按双方协议,由教育局负责教学管理,每年分红给妇联,大概是8万多,但按政府出台的非税收入调控规定,需调控70℅,用来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经费又是一句空话。现在政府还有收回作政府公办的想法。
五是妇儿工委的体制不顺。妇儿工委设在县妇联办公,目前没有编制,也没有工作经费,我们自己的感觉是妇联和妇儿工委的工作是有区别的,工作对象、工作原则和侧重点不同。但外界的看法就是一样的,即使是我们努力宣传,也只有少部分人清楚。我们认为没有真正体现政府是妇儿工委的职能地位和协调机构。
六是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妇女组织有一些具体困难。由于我县是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和民营经济的示范县,近几年民营企业发展迅速,已有560家毛织、电子、制鞋为主的贸易加工企业,有近5万从业人员,这些企业中70℅以上是女性,因此我们也想在这些企业中建立妇女组织,在维权、了解女员工、帮助女员工解决具体困难方面,尽一点力所能及的服务,但大多数企业主并不理解我们的用意,怕建立妇女组织好处没,怕有麻烦,有的还以为妇联兼搞计划生育的,目前我们只在一些女性老板的企业摸索建立妇女组织。
七是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不从心。我们服务的对象是大多数是弱势群体。特别在农村有些贫困母亲,特困单亲、贫困儿童、孤儿、留守儿童,还有些患重病的妇女儿童/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经常有些患绝症的妇女儿童到妇联求助,要求我们为他们捐款,他们确实需要帮助,我们心里很难过,但我们每年只选择一至两名最典型的,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发动捐款。如果次数多了不现实,效果也不好,事实上单靠捐款也不是长久之计。
如何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不仅要从法律、政策方面出台妇女参政比例及要求,还要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长,重视关心妇女干部和妇女参政的意识。建议上级妇联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通报情况促进各地的平衡发展。
二是出台有关县、乡、村妇联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硬性规定和政策。
三是出台在妇联编制范围内至少配备一名法律专业的副主席或维权部长。上级妇联每年举办维权干部培训班,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维权水平。
四是进一步明确妇联的经济实体受保护。
五是解决妇儿工委的编制和经费来源。也可以开展妇儿工委单列,不设在妇联的试点。
六是在“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活动中,明确新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同时建立妇女组织
七是出台对孤儿的救助措施,建议每一个县由政府出资办一所孤儿学校或孤儿班。
第2篇 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12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观上体力上处于劣势,在挨打的时候比较被动,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偶尔反抗引来的可能是对自身更大的伤害。二是农村妇女自身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后虽然也知道是违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妇女因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的影响,或是根本没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配偶重复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证困难。虽然说目前已有了专门的家庭暴力鉴定机构,但是由于大多数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鉴定程序并不了解,遭受家庭暴力后不知道应该找谁,如何进行鉴定,什么时间鉴定最合适,而且受害妇女在不打算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去做鉴定,从而导致家庭暴力取证困难。
2、土地权益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妇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结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经营权,丈夫家可能也没有她的土地,从而失去土地。二是长期形成的土地种植传统,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为种植,并获得经济收益,导致广大农村妇女认为理所当然的土地承包权应当属于兄弟,而不去争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户主大都是男性,这也导致广大农村妇女在出嫁、离婚或者是丧偶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土地作为农村主要的经济来源,不能随妇女的住所、户籍等变化而发生改变。
3、财产支配权有限问题存在原因:一是妇女意识里她们最首要的任务仍然是照顾孩子和老人,因此并没有积极努力争取工作机会,农村妇女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工作,导致她们对男士的依附性太强。二是就农村来说,家庭经济来源仍以男士为主,妇女会觉得自己“没有说话权”,从而不去争取财产权利。
由调查结果可看到,广大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家庭地位也在提高,可以说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 在农村,家庭暴力、土地纠纷、财产支配分割等存在的问题,依然容不得有半点松懈,针对这些问题,应该提高普法维权的力度、广度、深度,注重个案维权。
解决维权问题的建议与措施
就目前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看,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它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在社会的每个角落。虽然国家已经设出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属
部门妇联来帮助妇女解决困难,但是也正是因为此,形成了妇女工作也只有妇联做的不良局面。其实妇女工作是全社会的,仅靠妇联是远远不够的。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解决维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支持妇女维权工作的氛围,实现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1、创造良好大环境,构建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格局
在维权进程中要跳出传统、单一的维权模式,打破妇女工作妇联做的局限模式,确立社会化维权的新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妇女利益的有效机制,使妇女的各项权益真正落到实处。大
一是打造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通过深入普法、严格司法、违法必究等环节,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为妇女维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妇联维权的职能作用。妇联自身要解放思想,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依据法规和政策,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和建议,切实解决妇女维权方面带有群体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维权工作。实现妇女维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起全方位、开放式的社会化维权的大格局。要以妇女发展和维权需求为目标,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协调社会力量,推动民众参与,逐步形成社会化、法制化妇女维权工作新模式。
2、从妇女本身做起,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
提高法律素质,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护的能力。鼓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鼓励妇女灵活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自觉地维护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中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在妇女最广泛的参与中促进两性和谐平等发展。
加强文化教育,增强广大妇女社会竞争的能力。不仅要加强妇女基础文化教育。保证女童适龄入学率,降低在校女童辍学率,确保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要把成人妇女的再教育纳入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3篇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09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观上体力上处于劣势,在挨打的时候比较被动,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偶尔反抗引来的可能是对自身更大的伤害。二是农村妇女自身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后虽然也知道是违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妇女因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的影响,或是根本没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配偶重复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证困难。虽然说目前已有了专门的家庭暴力鉴定机构,但是由于大多数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鉴定程序并不了解,遭受家庭暴力后不知道应该找谁,如何进行鉴定,什么时间鉴定最合适,而且受害妇女在不打算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去做鉴定,从而导致家庭暴力取证困难。
2、土地权益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妇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结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经营权,丈夫家可能也没有她的土地,从而失去土地。二是长期形成的土地种植传统,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为种植,并获得经济收益,导致广大农村妇女认为理所当然的土地承包权应当属于兄弟,而不去争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户主大都是男性,这也导致广大农村妇女在出嫁、离婚或者是丧偶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土地作为农村主要的经济来源,不能随妇女的住所、户籍等变化而发生改变。
3、财产支配权有限问题存在原因:一是妇女意识里她们最首要的任务仍然是照顾孩子和老人,因此并没有积极努力争取工作机会,农村妇女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工作,导致她们对男士的依附性太强。二是就农村来说,家庭经济来源仍以男士为主,妇女会觉得自己“没有说话权”,从而不去争取财产权利。
第4篇 市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从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和全面实施,60年来,妇女发展已充分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家庭等方方面面。在××,实现男女平等早已被提到了依法维权的高度,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构建社会化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网络、成立巾帼司法顾问团、开辟维权热线,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重视、部门分工负责、妇联组织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和谐旋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重视下,我市妇女维权工作,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构筑起社会化维权机制和维权网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广大妇女创造了平等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优越环境。20__年以来,××市先后荣获全国维权协调组“维权贡献奖”、 全国妇联“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平安家庭”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国家级奖项22个,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省级奖项27个。
(小标一)抓源头:从立法入手树立“大维权”理念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是促进妇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大妇女维权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从源头维权入手,在出台和修改相关政策法规时,把妇女问题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立法和决策中,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题、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大了我市妇女维权工作力度,提升了维权质量。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制定和实施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市妇女发展规划(20__——20__年)》、《××市儿童发展规划(20__——20__年)》,已纳入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计划。同时,市妇联还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几十个文件,涉及女干部培养选拔、农村妇女土地问题、婚姻家庭问题、教育问题、妇女权益等多方面问题,使我市妇女维权工作实现了抓源头、多渠道、重实效的工作目标。
(小标二)促联合:社会化成为新时期妇女维权亮点
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构筑社会化维权工作体系,为维护妇女为发展注入和谐旋律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是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优势,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妇女维权效能的重要举措。
××市妇女维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20__年,就组建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副书记李树国任协调组组长,公安、司法、政法等19个部门组成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进行协调处理。目前,已经处理了10多件社会影响大的妇女侵权案件,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各级司法部门与妇联联合建立了妇女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四级妇女儿童信访投诉中心,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条。全市100%的社区、90%以上的村都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各市、县(市)区法院先后设立了34个“妇女维权席”,8个“妇女维权法庭”, 有84名妇联干部被聘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各级妇联组织与司法局联合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10个律师所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帮助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市妇联与市卫生局、市司法局联合建立“××市家庭暴力验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有力的证据;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合在南关区15个基层派出所率先组建了“妇女儿童维权投诉中心”。今年又建立了家庭暴力预警机制,成立了家庭暴力预警网络——市公安局建立家庭暴力调处中心、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社区警务室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点”,优先接警出警,及时保护受侵害妇女。
为了进一步加大维权协调的力度,给妇女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市妇联的积极协调和努力下,于20__年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志愿者队伍——巾帼司法顾问团。这支队伍由我市有影响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女法律学者组成,现已发展到十个县(市)区11支队伍,总计220人。我市还专门设立了“巾帼司法顾问团”维权热线,保证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得到法律帮助;在电台设立了“巾帼 司法顾问团”维权热线,每周三下午安排顾问团成员做客电台,亲自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顾问团每月下基层服务至少一次,以现场咨询、代理诉讼、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朝阳区居民李某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在顾问团成员的帮助、呼吁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朝阳区法院审理判决的第一起有影响的反“家庭暴力”案件,这起妇女侵权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都有顾问团成员的跟踪监督。顾问团的律师还出庭代理了一些案件,妇女景某曾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生活不能自理,后因家庭琐事被丈夫砍死,顾问团的律师挺身而出,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顾问团的律师还代理了不少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为妇女讨回了公道,使受害妇女切身感受到妇联“娘家人”的温暖。
随着巾帼司法顾问团的发展壮大,其服务功能也在不断扩展。目前,顾问团在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的基础上,还与企业进行对接,义务帮助民营企业破解法律难题,已经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0多万元。另一方面,市妇联还组织顾问团成员与社区对接,与村妇女维权站对接,帮助妇女群众就近解决法律的困惑。“巾帼司法顾问团”是××市妇女维权工作的创举,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品牌。
(小标三)办实事:维权与民生有效结合
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服务妇女儿童的实际需求,是实事化维权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实事化维权工作,在连续三年的全市民生计划中,都把解决妇女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同时,积极支持妇联牵头开展“三零社区”创建活动,市委办公厅以文件形式转发由市妇联在全市开展的“三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意见,使这项活动在我市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通过创建“零下岗失业妇女示范社区”活动,建立健全了社区再就业服务网络,整合了驻社区单位的岗位资源,拓宽了社区家政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巾帼社区小额借款,扶助下岗失业女工就业、创业。下岗失业妇女有再就业的意向、有就业能力,不挑不捡,在向社区妇联组织提出就业申请后,社区妇联组织在一周之内就能安排就业、上岗;通过创建“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充分发挥了社区妇女维权网络的作用,在家庭暴力发生时,反家暴网络及时介入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持续和升级,实现了介入家暴案件的盲区为零的工作目标;通过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示范社区”,依托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站,建立重点管理档案,确保社区劣迹少年列管率达100%,重点人员进档率100%,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一帮一”帮教达100%。目前全市已有77个社区成为“三零示范社区”。
在“平安××”创建中,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家庭、社区入手,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入手,运用宣传、教育、心理辅导、帮扶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预防犯罪、扫除黄赌毒、开展安置帮教、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创建工作规范运行,并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把千家万户组织动员起来,引导广大妇女成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主体。各地、各部门把创建“平安家庭”工作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将其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创建活动与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实现了积一家一户的“小安”,营造全市社会平安的创建目标。
(小标四)重个案: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您好,这里是妇女儿童维权排忧热线,请把您的困难告诉我们……” 近年来,我市先后在市、县(市)区、乡(镇)街、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层层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排忧热线、在电台开通“妇女维权热线”、在信访窗口开通“冬律师维权热线”、在“148”语音信箱增设妇女维权专线,这一条条维权专线已经成为广大妇女倾诉困难的一条条“热线”,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折射出了我市妇女维权工作的热度。
信访窗口是妇女权益的晴雨表,××市妇联按照市委的要求,一方面把信访窗口作为预防和发现侵害妇女权益的第一道防线,对于每件信访案件都认真、及时处理,给妇女群众以满意的答复,5年来已接待处理群众信访案件7000余件。另一方面,把个案维权作为突破口,通过对侵害妇女权益典型个案的分析、审理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知法懂法,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切实发挥了维权组织机构的作用,使20多起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办理。流动妇女张某被洗浴中心借故辞退,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生活非常困难,她到南关区民康路派出所维权投诉中心进行投诉,投诉中心的民警积极协调,帮助她要回了拖欠的工资,并帮助安排了工作;九台市龙家堡镇妇女韩某因不堪忍受丈夫10多年的家庭暴力而将其杀死。在维权协调组的呼吁下,韩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是市法院对故意杀人致死案判刑最轻的案件,当地村民无不拍手称快……
服务妇女民生需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倾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为××注入了和谐的旋律。我们相信在日新月异的××建设和发展中,在传承与创新的奋进中,××市妇女工作会取得更大的成绩,创造更加辉煌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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