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农机产品价格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我县农机补贴产品实际市场销售价格,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公平性,保护广大购机者的利益,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补贴农机产品市场价格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派人员,深入农村走访农户98户,电话调查237户,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问题
此次共调查了29个厂家农机产品、10经销商和335户农民。从调查情况来看,享受补贴的农机产品的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均未超过厂家销售指导价格,实际补贴率约在11.69%—83.2%之间,大部分补贴农机产品的实际补贴率在30%左右。全喂入自走履带式的联合收割机实际补贴率均在22%以下,有的实际补贴率才达11.69%,比如久保田688;大部分轮式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手扶插秧机的实际补贴率超过了30%,有的达到40%、50%,比如中机南方半喂入收割机达到58.82%,部分轮式拖拉机超过35%。
二、调研原因分析
对于部分实际补贴率达30-50%左右的轮式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超过国家规定的补贴率30%的原因是:(1)生产厂家做活动,主要是提高市占有率对补贴以外的农机具采取降价促销。
(2)由于补贴机具产品价格虚高,厂家有很大的价格调整空间。
(3)经销商为完成厂家销售任务,放弃经营利润,进行降价促销。
根据目前补贴农机具的价格现现状,归根结底厂家的销售指导价是虚高的,但是这些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基本符合政策规定;对于上述个别实际补贴率超50%的农机产品,初步调查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顺应当前政府大力推广插秧机械而大幅让利给购机农户所致,并非通过降低配置、减少功能等手段降低价格,同时经调查购机户,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发现大的质量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抽查,若存在故意虚报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或者通过降低配置、减少功能等手段降低价格,导致补贴农机产品价格混乱等问题的,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建议
1、省局督促生产企业如实申报并承诺产品市场价格。关键确保生产企业要诚信申报,如故意虚报,实际市场销售价格与申报承诺的价格波动过大(如幅度超过20%),则严肃查处,取消补贴资格。
2、企业对其生产和销售的农机产品要明码标价,同时价格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建议上级农机部门对其申报的价格以及确定的产品补贴额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农民、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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