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城区公厕建设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城区公厕建设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多年以来,县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关于加强城区公厕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但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城区“如厕难”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已引起广大市民、游客的强烈反响,公厕调研报告。根据县政协20__年工作要点安排,由提案委和政府综合部门政协联络处组成调研组,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和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城区公厕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查结果显示,10多年来,城区面积和人口翻了番,而可用公厕减了半,使公厕成为城区紧缺的公共资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一)公厕数量。我县城区内现有公厕16座,其中:旱厕(老式、无冲水设施)4座,水冲式公厕12座。16座公厕中城北广场、城东广场、凤城广场和司法局旁等4座为近年新建,皇庙岗、东坡井、道观冲等3座公厕已由环卫局改建。还有8座急待整修、改建,1座因义水北路拆迁改造被拆除。十几年内,公厕数量有减无增。
(二)分布情况。15座公厕中有11座主要集中分布在老城区的城北片区,义水河以南仅有4座,表现为北多南少,东有西无。
(三)使用情况。全城在用公厕仅为7座(旱厕3座、水冲式4座)其中:包括原建公厕3座,改建公厕3座,新建公厕1座;其余8座公厕因多方面原因被停用。
(四)管理情况。原建公厕11座归属县环卫局管理运营,新建公厕4座归属县园林局管理。在已开放运营的7座中,有2座为收费制公厕,以委托代管方式进行管理,其余5座为免费制,由各主管部门监管。
二、主要问题
(一)建设滞后、布局失衡。我县城区已建成区面积达30余平方公里,总人口近12万。按我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城区内公厕数应在35—40座,而我县城区公厕数仅为国家标准的37.5%。近10年中,因多种原因,在老城区有4座公厕先后被拆除,而整个城区新建公厕仅为4座,与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相比,显得严重滞后。调查显示,有98%的市民认为城区内公厕严重不足,87%的反映在人口密集、商业闹市区和休闲场所找不到公厕,54%的认为在主要街道、公交站点和商居小区内无公厕可用,极不方便。从现有公厕的分布看,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速度加快,城区整体向东南推进面积较大,公厕布局明显存在“三多三少”的失衡局面。一是老城区公厕多于新城区,比为11:4。二是城北多于城南,比为12:3,三是低标准的旧公厕多于标准化的新公厕,比为11:4。调查中发现,不仅在新建开发区和城南新区都没有公厕,连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老商业区--段家桥也为公厕空白区。因此,导致在一些广场,绿化带,游步道,甚至主街道和现代建筑物旁的旮旯处,经常会发现人类大小便的污渍,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设施简陋,陈旧老化。除4座新建和3座改建公厕,其余8座均为陈旧老化公厕。这些公厕因建设早、标准低,而且多数已被淹没在各类建筑群之中,厕外空间狭小,厕内设施简陋陈旧,通风采光和保洁除臭条件极差,有的因年久失修,夜间无照明,冲水设施坏损,甚至墙体垮塌,成为危厕。调查表明,女性群体对公厕无明显标识和夜间无照明,极为不满。经现场查看,除中心广场公厕外,其它均无醒目标示,“公共厕所”字样几乎在城区消失。
(三)管理困难,环境堪忧。据管理部门反映,为适应新形势,我县公厕运营管理机制正处改革探索阶段。当前,导致公厕运营困难和管理不善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和保障资金严重不足,以及来自公民的社会公德素养差异等方面的压力所造成的。因此,全城仅有的15座公厕,有8座处于关闭停用状态,“以停代管”。在开放使用的7座公厕中,有2座是“以店养厕”委托代管,并实行收费制度,以此勉强维持运营和最基本的管理。显然,这种弱化的管理,造成公厕成为半开放状态,甚至改变用途的情形时有发生(如堆放杂物等)。从免费开放的旱厕情况看,环境卫生状况更为不佳,因标准低,无保洁设施,又无专人管理,所以常常是“晴天臭气难闻,雨天望而却步”,成为人们的“避讳”之地。据调查,72%的市民认为公厕气味难闻,厕内乱写乱画严重,手纸烟头满地,污水四处横流,甚至粪便堆积蹲位,根本无法如厕。
三、几点建议
根据我县城区公厕数量少、布局不合理、运营管理困难、服务水平低下的实际,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思想,在理念上遵循城区内“如厕方便、环境整洁、外观协调”的基本原则,通过政府主导,不断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步伐,完善社会服务功能体系,有序推进城市化发展进程。
(一)强化观念,提升认识。公厕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必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文明进程的标志之一,更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把城市公厕的规划设计、布点用地、建设维修、运营管理、管理经费等系列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组织研究分析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把急切需要解决的与远期发展需要逐步落实的问题,进行通盘考虑、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把城市公厕建设管理作为政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文明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
(二)规划先行,科学布局。公厕小天地,便民大文章。应将城区公厕建设布局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当中,按照我国城市设施设置标准,结合城区实际,尽快编制城区公厕专项规划。对开发未建区域要严把建设规划关,根据用地性质和人口密度,科学布点、预留公厕用地。对已规划在建区域,要强调规划执行力。如大型商业区、商居小区和公共休闲娱乐的建设项目,都应根据规划设计的公厕布局要求和设计标准进行建设,对没有按要求建设公厕的,由有关部门督促强制建设。土地、规划、住建、执法和环卫等职能部门应联合对所有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标准等,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评审验收,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在老城区改扩建地段,也应根据实际,合理布点建设公厕。尤其是在城区内一河两岸主干道旁,应按城市公厕设置要求布点建设。同时,政府主管公厕建设部门,应根据公厕建设规划,按先急后缓原则,逐年安排建设规划。
(三)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和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政府应考虑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方面的投入力度。一是按专项规划的近、中、远期建设目标,逐步加大投入。鉴于财力不足,新建公厕标准不宜过高,但应确保外观协调大方,内设安全方便,便于保洁管理。二是落实资金。对亟待改建、整修的现有旧厕、危厕进行全面整修或改建,并尽快恢复启用。三是政府应根据实际,将公厕日常维护经费纳入城市维护费中一并列支,保证公厕正常运转和有效管理。四是出台政策,引入市场和民间力量,鼓励和引导城市公厕的多渠道供给。一方面,商业设施建设要与公厕建设相配套;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划地,引导多元化主体广泛参与公厕营建,让公厕能在顾客、游人最需要的场所和时间出现。既能降低政府公共建设管理的投入成本,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五是公厕建设已经列入县政府年度“十件实事”之一,要排出时间和进度表,并在城区公式,接受市民监督,确保按期完成并交付使用。
(四)理顺体制,整合管理。我县公厕现行管理体制,遵循的是谁建谁管的原则,16座公厕(包括已拆除的1座),分由2个部门管理运营。但从我县城市规划和公厕数量上来看,可考虑将城区公厕全部划归县环卫局,根据国家城市公厕管理标准实施管理。一是要求所有被关停的公厕,一律尽快恢复启用,边开放边完善基本设施,并统一配置醒目的公厕标示,方便市民;二是建议取消委托代管和以店养厕收费制管理方式,实行免费开放。从调研情况看,现有两所收费公厕,每年收费总额仅万元,政府拿这点小钱为百姓买个方便是值得的。三是所有公厕,由县环卫局实行监管,指定专人按片区或路段,划分责任,明确任务,定时保洁清扫。并应及时解决夜间照明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政府应考虑拿出一定资金,对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好的管理人员给予适当的补贴和奖励。鼓励和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使其为公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五是政府应鼓励引导或强制要求,在人口密集和商业集中区周边,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和集体,要对外开放卫生间,为公众提供免费公厕服务,共同减轻城区如厕压力,营造城市文明。
(五)宣传引导,管处并重。一是加大城市公共文明的宣传力度。在公厕周边设置相应的宣传标语牌,形成氛围,提高市民对公厕环境的自觉维护意识。二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市民用厕公约。力求字句简练,字迹醒目,并一律上墙,提醒市民自觉遵守。三是建立公厕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公厕运营现状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管理中,对于那些有损环境卫生不良行为习惯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恶意损坏公厕设施、有意破坏公共卫生的人员视情节依法进行处理,使城市公厕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