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与背景
1. 简述公安机关的职责和重要性,例如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安全等。
2. 提出调研的目的和意义,例如了解当前公安工作的挑战、优化警务模式等。
二、调研方法与范围
1. 描述调研的实施方式,如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案例分析等。
2. 明确调研的对象,如基层警员、管理层、社区居民等。
3. 说明数据收集的时间、地点和样本数量。
三、调研结果
1. 数据分析:展示收集到的主要数据,如警力配置、案件处理效率等。
2. 主要问题:提炼出公安机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资源分配不均、信息化建设滞后等。
3. 成功案例:分享一些优秀的实践经验和有效措施。
四、问题分析
1. 对每个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如政策执行的困难、技术设备的不足等。
2. 分析问题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如效率下降、公众满意度降低等。
五、对策建议
1. 提出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案,如改进管理机制、提升科技应用等。
2. 阐述每项建议的可行性、预期效果和实施步骤。
六、未来展望
1. 展望公安机关的发展趋势,如智能化、社区警务等。
2. 强调持续改进和学习的重要性,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第1篇 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员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随着公安三项建设工程的全面推进,原有粗放性的公安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发展需要,亦急需调整改进。在公安工作中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应对日益细致的社会分工,对于优化警务流程、规范警务管理、提升警务效能有着重要作用,必将成为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精细化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原于日本___世纪___年代,是一种企业管理理念,是社会分工精细化和服务质量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落实到公安机关,我理解精细化管理之“精”,具体可以体现到“四精四细”上,即精华(思想、文化)、精品(质量、品牌)、精通(业务、专业)、精密(管理、考评),以及细分对象、细分职能、细分岗位、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各个落实环节。“精”可以理解为更好、更优,精益求精;“细”可以解释为更加具体,细大不捐。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二、公安精细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是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前些年,公安机关通过“三基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使自身的硬件装备和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管理的粗放型、经验型仍未有根本改变,严重制约了公安事业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普遍存在各岗位职责界定不够明晰、许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工作效能低下、现代化管理水平不够高等问题,精细化管理,是公安机关应对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日益动态复杂社会治安形势、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元的公共安全服务需求及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
二是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是“三项建设”的迫切需要。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员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随着公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公安管理工作亦急需推进。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成果,有效应对日益细致的社会分工,精细化管理必将成为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是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是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打造正规化公安队伍是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既定目标之一。而精细化管理虽然是一种创新的理念,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但最终是为公安工作目标服务的。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精细化管理最大功能和效率,从而更快更好实现既定公安工作目标。
三、实施推行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举措
一是用人性化管理这个“核心”打牢民警思想根基。公安事业发展的依靠在民警,好坏的评判权在人民群众,旬阳县局出台《关于改进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即105号文件),就是要求公安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无论是领导对民警,还是民警对群众要多一些人性化,少一些“冷面孔”,以理解人、关心人、鼓励人的方式管理,从最能影响人、打动人、感染人之处着力,盘活有限存量,激发无限潜能。
二是用目标责任考核这个“杠杆”推动公安业务工作。县局紧紧围绕年初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出台了《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试行)》,建立了标准化的考评标杆,确保了工作目标与量化考评有的放矢。规范了考评的次数,试行月考核通报,避免考评结果的偶然性,确保公平公正。实行上下之间的责任捆绑,有效促进彼此间的良性互动。在月考评中,积极融入了“所队捆绑”的工作责任机制,明确机关职能部门与基层所队等被指导单位之间的工作捆绑责任,全面提高机关与基层所队之间的相互配合能力,推动全局业务工作跨跃式发展。
三是用从优待警这个“关怀”促进公安队伍建设精细化。真心实意地爱护民警,更多地给予民警信任、理解、支持、保护和关心,坚决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出台了《民警子女就读高校奖励救助基金暂行管理办法》,鼓励民警子女好学上进,尽量解决民警教育下一代的后顾之忧,多做得警心、暖警心、稳警心的好事实事,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恤,把温暖送到民警心坎上。
四、对区县公安机关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几点体会
考评内容科学化是基础。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的制定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具体问题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精细化管理考评细则是整个精细化管理的核心、灵魂和精髓。而细则的制定关键要解决好定性与定量的关系,要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重点解决不同的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警种之间、岗位之间以及不同的地域(派出所)之间差别等问题,确定比较科学合理的地域差别参数、部门警种差别参数、岗位差别参数、职务级别差别参数和工作发展参数等五个方面的参数,以便确定较为科学合理的量化分值,努力实现可比性,力求科学、合理、可行。
考评结果效能化是保障。建立“票子”、“面子”、“帽子”三大激励机制。“三子”就如同拉动精细化管理的三驾马车,缺一不可。特别是在公务员工资改革后,各部门再也不能发放各种形式的奖金。缺少了物质激励的精细化将会使管理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在操作上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想办法:一是与岗位竞赛活动挂勾。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竞赛活动,给予排名在前的集体和民警以重奖,适时兑现。二是与考察学习挂勾。对排名靠前的单位和民警,由分局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三是与评优评模职务晋升挂勾。凡是记奖、报功、提拔、升职的民警,必须在精细化考评中排名在前的人员中考虑。
公安管理体制法制化是方向。实施精细化管理,既要经费保障,又要体制保障。在机构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首先需要对机构进行整合,整合后的机构编制核定以及机构名称、职责要依法规范,才能为精细化管理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和政治保障。在资金保障方面,要打破现行财政供给的局限,争取政府立项,以获得持久的资金支持。在民警职务级别晋升方面,要建立有别于公务员职务级别晋升的警察职务级别晋升体系,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
在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两个“三项”工程的新时期,公安机关要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改变粗放型的公安队伍管理模式,充分借鉴精细化的现代管理理念,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精华化水平,将是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第2篇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2、坚持依程序受理,严格按立案条件立案,规范接警、受理报警范围、处警和责任追究等,彻底解决受理、立案不规范的问题。
3、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执法水平。公安机关要争取地方财政,保障派出所日常办公正常运转的需要,保障警务装备更新的需要,为民警解决后顾之忧,使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
4、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在各种业务培训中,都应当有法律课程,保证民警的法律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针对不同部门、警种和执法岗位的实际需要,实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同时,经常组织民警到法院旁听,学习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的知识;到检察院观摩、学习、熟悉法律程序,提高民警业务素质,从根本上解决“重实体、轻程序”,保障规范执法。
5、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一是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灵活多样的专案调查、突击抽查、专项执法检查,加强考核评比,奖惩逗硬。实现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达到执法监督和以检代训的目的,促使基层领导和民警重视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完善专(兼)职法制员,充分发挥法制员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保证所在单位办案质量,规范执法,全面提升我局执法办案水平。三是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把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消除暗箱操作。
第3篇 公安机关调研报告精选
导语: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机关调研报告精选
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入手: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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