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__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__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第2篇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__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第3篇 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__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第4篇 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您搜集整理的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借鉴!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__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__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5篇 【调研报告】我县“民办公助”保护历史文物的思考
武义组工
大调研工作开展8个多月来,我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紧扣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职能,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新举措、新机制,撰写形成了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县大调研办将精选部分调研报告进行刊登,供各单位学习参考。
本期刊发武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董三军同志撰写的《我县“民办公助”保护历史文物的思考》。
我县“民办公助”保护历史文物的思考
武义县在省内素有“文物大县”的美誉,县政府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通过申请国保省保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资金开展重点文物修缮、采用“民办公助”筹措民间资金等方式,积极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民办公助”是以群众为主体、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兴办各种社会事业的一种建设模式。以文物保护修缮工作为例,就是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以财政补助为辅,以文物所有人自筹资金为主,吸引民间资本,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用活用好财政资金,妥善解决修缮难题。
part 1
武义文物资源现状
我县现有国保3处,省保10处,县保67处,文保点78处,登录点1457,合计1615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处,浙江省历史文化村镇6处(包含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按标准规范登录的1615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古遗址40处,古墓葬25处,古建筑1155处,石窟寺及石刻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80处,其他文物6处。其中古建筑占总量分布的71.5%,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占总量分布23.5%,这两类建筑占总量95%,成为文物修缮的重点、难点。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这些建筑存在不同程度的残损情况,许多建筑甚至出于濒临损毁的境地,保存状况令人堪忧,亟需进行抢救保护。
为了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2023年开始,我县尝试以“民办公助”形式对文物进行抢救性修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经过数年的摸索,2023年我县出台《武义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和《武义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我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和“民办公助”项目建设。十多年来,累计对我县260余处历史文物进行修缮补助,补助资金达650余万,吸引民间资金达3500余万。随着我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和“民办公助”项目实施,县内文物保护现状已有较大改善,许多修缮后的宗祠、古民居等辟为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文化礼堂及老年活动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实现了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结合。
part 2
推广“民办公助”,
保护历史文物面临的难题
近年来,随着“民办公助”的推广,我县历史文物的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文物保护工作仍存在较大的阻力和难题,笔者根据多年的文物工作调研,以在我县俞源、郭洞、山下鲍、陶村、履坦等古建筑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例,存在这样一些普遍的问题:
01
保护意识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村庄建设如火如荼。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历史文物被拆建、改建,导致古镇、古街、古建筑等历史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同时,人们对居住条件的改善愿望愈发迫切,不少古建筑已无法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已逐渐被拆改。由于忽视对文物资源保护,严重缺乏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缺乏“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受利益驱动,一些重要文物逐渐损毁或消亡。
02
产权所有与保护修缮之间矛盾
从我县文物的产权分析来看,县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属于私人所有的占62.2%,属于集体所有的占29.6%,国有的占7.6%。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可移动文物是按照“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较难实施,人们认为保护文物是政府的事,应由政府投入,不愿按照文物法有关规定投入资金维修。特别是私人所有的部分民居产权牵涉人员多,若无人牵头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修缮计划就被搁浅。属于集体所有的,很大一部分逐渐成为村民堆放杂物的公用建筑,无人对其展开保护、修缮,导致不少文物建筑损毁严重。
03
资金投入与修缮费用的矛盾
我县对历史文物修缮主要采用“财政投入”和“民办公助”两种形式,2023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民办公助费用在100万元左右,相对于我县丰富的文物和历史建筑资源,财政资金缺口是巨大的,只能部分补助。大多数文物位于经济水平欠发达的山区,经济基础薄弱,无力承担日常养护和抢修修缮工作,与此同时,社会资金的投入渠道狭窄,依靠群众集资,资金量有限,众多文物面临“没钱修、没人修”的窘境。
04
开发利用与循环保护的矛盾
随着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推进,不少历史文物已经得以修缮,但也面临一个难题,开展修缮保护后,因缺乏有效利用,没有旅游、资金输入,往往闲置下来,修缮效果不能得到长时间保持,容易形成不良循环,对于出资者并没有相应的回报,修缮融资渠道就越来越狭窄,只能依靠政府投入。
part 3
深入推进“民办公助”
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民办公助”是缓解历史文物保护难题的有力探索,针对前期推广中面临的难题,我们还需进一步细化、深化,使“民办公助”项目能带来更好的社会效益。
01
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针对当前我县文物资源多,修缮难度大等难点,要加大推广民办公助项目力度,加强财政补助引导,利用杠杆效益,撬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优势,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引导农户做好日常养护和抢救性修缮。对于古建筑而言,若能做好日常养护,可以大大降低大面积漏雨、霉朽、倒塌等问题,可以延缓衰亡的速度。对于暂不具备全面修缮条件的古建筑而言,这样的抢修是非常有必要的。
02
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比修复一件文物重要的多,这也是贯彻其他文物保护具体措施的重要前提。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借助文化遗产日、节庆活动等宣传平台,让文物工作见人、见物、见精神,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文物的保护仅仅靠政府是无法有效落实的,还需要带动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使老百姓充分认识到历史文物在展示形象、改善环境、提升品位、助推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带动作用,养成自觉保护意识,有效避免盗卖古建筑构件、对古建筑进行拆建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03
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民办公助旨在通过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吸引民间资金投入,盘活文物资源。但面临古建筑多、维修规模大、所需费用高的难题,按照目前的资金比例情况,支持的范围很有限,无法扩大覆盖面,无法调动积极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资金扶持力度,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落实文物抢救修缮资金和日常保护经费,更进一步扩大民办公助功效,通过花小钱,赚大钱、赚长远钱、赚绿色钱。同时,还要增强文物自身“造血功能”,积极动员和引导各部门单位、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到文物保护中。
04
进一步解决产权困扰
政府、村集体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收购古村落内古建筑和房屋产权,为古建筑最终进入市场提供可能,古建筑房屋原住户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安排宅基地建房,解决原住居民因新建住房拆旧建新而造成古村落破坏,以化解受保护古村落与农民新建民居之间矛盾。如苏州市市区依靠社会力量抢修保护直管公房古民居实施,允许和鼓励海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直管公房古民居,实现产权多元化,抢修保护社会化、运作市场化。如金华澧浦镇用“招赘”令形式,用30年使用权换百万元修缮费 ,这都是对产权困扰的一种尝试。
05
修缮保护要遵循相关原则
我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保养必须遵守而不改变文物、古建筑原状的原则。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建筑有其自身的特色和价值,一旦改变其样貌原状便失去自身特色,致使其科学研究价值大大降低。要在不改变其原样得到基础上达到修旧如旧效果。目前,对历史文物修缮查验情况来看,还是存在一部分修缮不合要求,就无法列入补助名单。在今后古建筑修缮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对古建筑的主体结构、部件造成破坏,要保持古建筑原有的时代风格和建造工艺。
06
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有效利用
随着时代发展进步,古建筑保护只是第一步,而如何将其合理利用,发挥最大的社会功能才是文物工作最终目的。利用好古建筑,不但需要充分发掘其历史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还要合理凸显出其在物质功能上的作用,进而促进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民办公助修缮之后,积极探索修后利用,发挥文物社会功能,形成良性循环,一方面可以用作民间博物馆、文化礼堂、参观游览场所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结合旅游开发,最为游赏纪念、经营服务等场所。通过综合考虑古建筑的文物价值、社会影响力、人文环境情况等,科学确定延续原功能、赋予新功能,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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