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优秀调查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满足人民群众这一愿望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基础。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4月2日召开后,xx县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迅速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去,城乡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观,深受群众欢迎,为实现市委、市府提出的“大干三年”, 根本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月12日,xx县委、县府办公室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各乡镇党委、政府下达了《关于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各乡镇接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再次掀起了环境综合整治的热朝,各乡镇根据通知要求,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调查督导领导小组,组织环卫、行政执法人员,针对目前环境卫生的难题顽症、重点部位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对环境卫生、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摸底。现将重点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的现状
全县辖区内19个乡镇,共有村、居、社区1041个,其中,986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40个社区,全县共1124350人。已具备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物业化管理基本条件的村、居、社区260个,28.3万人,均未实行市场化运作、物业管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村、居、社区有297个,35.9万人,其中,265个村委会,15个居委会,17个社区;均未实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物业管理。今年计划新增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物业化管理的村、居、社区105个,16.3万人。其中,村委会142个,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村、居、社区98个。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个乡镇都十分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都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部分村居配备了专职保洁人员,对村庄的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集中清运到中转站进行处理。特别是沂水镇、龙家圈乡等都专门配备了垃圾清运车、小型铲车、专职司机、垃圾装运工等,对路面、河道、生活垃圾及厕所的清洁进行了明确分工,对保洁人员发放工资,实行有偿服务,进行市场化运作,城乡环境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但运作机制还很不完善,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有保洁设备、保洁人员不能满足环境保洁市场化运作的需求。随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需要进行垃圾集中清运的单位与村庄逐渐增多,现有的环卫机械车辆、人员明显不适应当前环卫工作的需要,需要增加车辆和人员。
篇二 建设局城市环卫及建筑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建设局城市环卫及建筑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县县城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构日趋健全,绿化、亮化设施建设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气息边境旅游小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需要不断借鉴内地先进县(区)的发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并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队伍建设。现将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大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工人工资待遇不保障。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不够,相应装备不保障。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xx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路),需资金53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 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四)框架结构房屋设计含钢量偏大,建筑工程造价偏高
20xx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 20xx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其附录a 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_____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xx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xx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城卫服务部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xx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牵头并联合相关部门控制好建筑材料价格。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上的条例对我县的造价市场进行管理,控制好我县的工程造价。
篇三 关于建设局城市环卫及建筑市场管理调查报告
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县县城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构日趋健全,绿化、亮化设施建设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气息边境旅游小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需要不断借鉴内地先进县(区)的发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并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队伍建设。现将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大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工人工资待遇不保障。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不够,相应装备不保障。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xx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路),需资金53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四)框架结构房屋设计含钢量偏大,建筑工程造价偏高
xx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 xx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
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 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xx,其附录a 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xx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xx年后我县全面实行xx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城卫服务部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xx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牵头并联合相关部门控制好建筑材料价格。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上的条例对我县的造价市场进行管理,控制好我县的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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