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司法局分析检查报告
在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我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寻计问策,为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打下了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把全局干警、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十七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四对照、四查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个人和集体两方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了回头望,总结了成绩,查找出存在问题,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我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
1、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十七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这不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把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精心谋划,全力推进。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按照《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迁西县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扎实全面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终总评制度,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法治建设。二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效。应利用科技手段普法,设立普法网站,加大网络法制宣传力度,广泛与新闻媒体协作,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态势,构筑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平台,开拓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教育新途径和新领域。三是全面推进和深化“送法八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到人,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务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四是坚持以考促学,切实抓好对全县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考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文件要求,适时认真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县“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民主法治单位全面检查验收活动,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2、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
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基础,是群众利益的根本所在,更是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说,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位任务,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定地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调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民不转刑”的原则,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大厦的基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宽安置途径,预防和控制“两劳”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工作措施和衔接制度,扩大试点覆盖面。要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建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保护功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并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减、免、缓收费,扩大救济制度的惠及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每年都有近200件的法律援助,减免收费年均20万元。
3、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践证明,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创新则是更大的发展。按照十七大报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拓展经济类公证业务,对符合我县县情的经济类公证项目,争取政府支持,为开展经济类公证奠定基础。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公证业务软件和管理软件,逐步实现了公证工作的科技化、数字化、信息化,提高了公证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工作,由零星突击检查向常规检查转变。积极开展律师“aaa”信用等级评定、星级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级评定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
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警队伍为目标,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树立依法治警、依法治所、公正执法、科学管理的理念,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活动,树立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有计划地采取措施,提高五个方面的素质。一是在提高政治素质方面,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和支部党日活动的中心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吃透报告的精髓。二是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以司法考试、学历提升、网上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为内容的综合培训。同时,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公务员法》、《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提高理论素质。严格学习日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侧重学习哲学理论,进一步提高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日常鼓励开展读几本好书,唱几首好歌,培养几个好兴趣,做几件好事,交几个好朋友活动。五是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微机操作、公文写作等方面的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此外,特别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出关系证、人情证,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
篇二 司法局《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报告
司法局《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日程安排,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县司法行政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向检查组汇报。酷猫写作范文网网
一、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
自《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司法行政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加强领导,强化监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刑事诉讼法在司法行政系统的正确贯彻实施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加强对《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重要性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一部重要的刑事程序法,是国家用以惩罚犯罪、保证刑法实施的基本程序法律,它在国家的法制中占居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新的刑事诉讼模式。进一步健全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职能管辖范围进行了合理调整,完善了辩护制度,加强了对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完善了强制措施。特别是庭审方式方面,确立了以法官为主导,控、辩、审三方分工负责的刑事诉讼格局。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程序法,是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严格按照刑诉法的规定,管理好刑罚执行机关规范执法,管理好律师队伍在提前介入诉讼及参与诉讼中正确行使辩护权,办理好各种刑事案件,实现司法公正,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认真做好《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
《刑事诉讼法》颁布以后,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制宣传职能,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步调,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活动。选派精干业务骨干赴省、市参加法律学习培训班。随后,县委普法在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上,将《刑事诉讼法》纳入培训班学习内容,并在全县干部职工中进行学法考试,各乡镇、各部门以这些参训人员为骨干师资,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开展培训,在全体公民中进行广泛宣传。除组织好学习培训外,还以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理论联系实际的形式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在学习贯彻中,律师队伍还参加了“模拟法庭”的审判实践活动,对刑诉法中赋予律师辩护权进行实践操作,达到了很好的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培训,使干部群众理解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规定有了初步了解,为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管理,确保律师在参与诉讼中正确行使辩护权
刑事辩护制度是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中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保障律师权益,有利于充分发挥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维护基本人权、实现司法公正、社会正义的目的。为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促进司法公正,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贯彻实施刑诉法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结合律师行风评议、律师执业执纪教育整顿等活动,加强队伍法纪教育和素质建设,促进了执法观念的转变。通过严格执法执纪和办案程序,办案质量有较明显提高。自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我县律师共办理刑事辩护238件,其中法律援助52件。
一是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20xx年,按照中央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维护司法公正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这一目标,坚持“三个结合、三个为主”的集中教育整顿方法,即:教育和惩治想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认真解决我县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律师工作在依法治县和经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教育活动中,我们采取学习教育、依法查处、严格监督、改善环境等措施,以“三个教育”(即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三个规范”(即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为主要内容。通过半年的教育活动,我县律师队伍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的观念等方面都有所增强;有关律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得到健全和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内容管理得到加强;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受到各方面的监督;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得到严格规范;没有出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现象;律师执业环境有明显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集中教育整顿的成果和我县律师队伍建设的成效。
二是开展了律师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开展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同时,还 开展了律师行风评议活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风气的评议和监督。评议活动采取“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工作方法。借助社会力量推动行风建设,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自查自纠、公开服务承诺、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在监督管理机制和运作状况、案件收费、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份,收回96份,通过测评,群众对我县律师行风基本满意,测评等次为良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果,强化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全体律师严格行业自律,树立了良好的行风。
(四)、贯彻法律,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促进司法公正
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社会贫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而履行的宪法义务,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实施法律援助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我县的法律援助中心,经县编委批准,于1999年9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在中心的运作上,我们一是健全制度,全面保障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二是抓好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强化服务,立足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自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97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72件,民事援助案件25件,共计免收法律服务费约10多万元。通过中心办理的一批刑事法律案件,对保证法院指定刑事辩护的落实,从根本上保障刑事被告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打工者也因得到法律援助而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发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完善司法机制、维护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形成等诸多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二、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与有关执法机关的工作协调联系不够好,出现对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权利保障不够的问题。
《刑事诉讼中》对刑事诉讼中律师提前介入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工作协调关系,存在律师介入难的问题。如会见难、阅卷难等。
二、法律援助经费困难,工作保障不够好。
由于目前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还执行得不够好,没有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加之我县财政困难,造成法律援助经费得不到保障,从而影响了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司法公正理念。要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
(二)、下功夫抓好队伍素质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办案水平。要把队伍的素质建设,尤其是政治素质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
(三)、加强协调配合,增加必要财力投入,保证《刑事诉讼法》正确有效实施。在恪尽职守、依法履职、相互监督制约的基础上,加强互相配合,强化程序公正意识、诉讼效率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理念。保障律师、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
_____县司法局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篇三 司法局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按照××县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县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司法局顺利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任务,分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司法局领导班子按要求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和谈心活动,客观回顾我们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的成效,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形成了××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报告。
一、××县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县司法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契机,以“法治六进”为抓手,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网络;突出普法重点,注重普法实效;确定试点单位,实行以点带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中,法制宣传工作得到肯定,宣教科木积峰同志被司法部为“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个人”。
基层司法所建设稳步推进。我县认真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规划的落实。2023年以来,顺利完成了四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其余6个司法所建设2023年底前完工。并为5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及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环境,激发了工作热情,促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一流班子,创一流业绩,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开展“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多人受到司法部、司法厅及地区司法局党组和县委政法委的表彰奖励。有3名干部被提拔使用。
回顾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最可喜的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团结更加紧密,单位更加和谐;最显著的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态势显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最深刻的是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更加解放,科学发展的意识更加强烈;最宝贵的是单位上下形成了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好作风和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氛围。这些成绩和变化,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党员干部团结拼搏、求真务实的结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的工作与科学发展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新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二、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我们通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公、检、法及司法行政系统上下级部门和各乡镇党代表、人民代表、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司法局及其领导班子的意见,班子成员相互谈心、听取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足。在创新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和模式方面,思想不够大胆,习惯于凭经验和惯性思维来开展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应变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手段较单一,创新性措施方法较少,使司法行政工作不能满足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宣传形式和方法等方面还跟不上时代要求和群众需求,民族普法资料缺少,宣传不到位,实效不明显。
三是法律人才资源缺乏,法律援助覆盖面不够广。近年来,虽然我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法律援助发挥的作用有限。
四是人民调解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化解矛盾纠纷奖励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五是两劳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比较薄弱,社区矫正工作刚刚启动,这两项工作亟待取得突破。
六是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司法所长待遇未落实。二是理论知识水平不高,作风不扎实。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干劲。三是司法行政经费匮乏。财政投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公用经费不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能广泛深入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足、不深、不透。受文山会海和繁重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影响,被动性学习多,主动学习相对较少;受多部门多方面安排学习内容驱使,为完成学习任务走过场多,深入透彻地学习研究相对较少;对时事政治、领导讲话学习多,对科学发展观要求所必须掌握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历史、哲学等知识学习掌握不足,影响了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
二是创新意识不强。领导班子的思想还不够解放,谋划工作凭习惯,解决问题凭经验,局限于传统做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开拓创新不够,致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等项工作距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科学发展要求我们的干部要具备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使命感,具备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但是,我们推动科学发展的工作有时作风不够扎实、不够细致,或者面对困难束手无策;或者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或者避重就轻,回避矛盾。影响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进程。
四是依靠发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做的不够。一些长期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问题,需要通过加快发展来解决,诸如人民调解网络化建设滞后、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法律援助覆盖面不够大、业务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但由于强调客观条件,存在畏难情绪和信心不足,争取各方支持发展的办法不多、步子不快,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发挥。
五是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存在“死角”。
三、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的措施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经研究讨论,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班子
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拓宽视野,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同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克服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针对影响全局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提高能力素质,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班子成员要自觉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一是抓领导干部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坚持每年至少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二是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管理,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三是采取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下发文件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加司法行政的透明度。四是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服务意识。
(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消除普法“死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巩固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促和谐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环境。
(四)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加大对基层援助站的指导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开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项活动,优先接待群体案件的农民工和因工致伤的农民工,使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公正的法律待遇。
(五)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长效机制,集中力量抓好业务素质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针对突出的难点、热点纠纷开展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关键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的是要依靠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坚持以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和“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等项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协调各方因素,理顺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水平。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群众路线,做到清廉、务实、高效,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绩效考核,树立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争创一流,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创造出符合科学发展的优秀业绩,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篇四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办〔2023〕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制定和推行“三制”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
县司法局于1999年 2月1日,以双司字(1999)第3号文件制定并实施了《**县司法局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及依法赔偿制》。在制定行政执法“三制”后,局党组注重加强依法行政和开展执法自查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能结合行业特点,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稳步开展。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科室都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与强化。几年来,我们也陆续制定了一些关于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定,不断探索寻求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到年度的目标考核之中,实行执法“三制”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三制”的各项规定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严格“三制”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制”的贯彻执行
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在贯彻执行司法行政部门“三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在“三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三制”的贯彻执行。我们先后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申报制度》、《收案审批制度》、《保密制度》、《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从而用“三制”规范了干部职工行为。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三、结合着“三制”规定,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和教育整顿工作
在我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中,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自2000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 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我们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我县公证处所办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地区司法局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组织了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考试。在“三制”的基础上,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由于我们在执行“三制”过程中开展各项检查和纪律教育活动,使我们各项服务工作和执法活动没有出现违章现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取得的成效
几年来,司法行政的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过去的三年中,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处理民间纠纷856件,律师所刑事辩护106件,民事代理192件;公证处办理公证1382;各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79件,非诉讼代理335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22件;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援助128件;“148”协调中心接待来信来访603人次,分流案件149件。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从此次“三制”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在实施行政执法“三制”过程中执行得较好,其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所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思想和服务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二是案件受理、分流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化;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水平有所提高;四是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质量有所提高;五是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和错证错案问题,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
四、存在问题
从制定实施执法“三制”至今已多年,在具体实施中经过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情况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www.koomao.com,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篇五 司法局关于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工作的报告
甘肃省司法厅:
为了切实提高和保障公证质量,规范公证业务,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证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于11月1日起组织对金昌市公证处和永昌县公证处2002年以来的公证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本次检查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公证员协会的公证质量标准,紧紧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集中在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事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11月1日到15日是各公证处自查阶段,采取承办公证员自查、各公证员交替互查、全处集中评查等方式,在此基础上公证处得出综合检查结论并上报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11月16、17日是各地区检查阶段,由主管副局长带队,在市、县公证处之间组织两次互查。
一、 基本情况
金昌市公证处200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6349件,其中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1561件。在本次公证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民事经济类公证共526件,其中民事公证425件,经济公证101件,经统计:合格证为521件,占总数的95.3%;基本合格证25件,占总数的4.7%;未发现不合格证。重点检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共262件,合格证257件,占总数的98.1%;基本合格证5件,占总数的1.9%;未发现不合格证。另外,该处还在全处集中评查中通过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卷4件,对承办公证员给予了奖励。
永昌县公证处200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373件,其中民事类117件,经济类256件。本次公证质量检查全面检查了所有办结案卷。经统计,合格证为373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证。
在检查中,市司法局和两级公证处采取承办公证员汇报自查结果、填写“质量检查阅卷笔录”、座谈检查体会等多种方式,找出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家帮助提出改进意见。公证员们还利用这次检查提供的交流机会,研究和探讨了一些公证理论热点和实践难点,如能否提供刑事诉讼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如何达到保密要求等等,从而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
综上,本次公证质量检查通过全面自查和地区互查,重点检查了市、县两级公证处各类公证事项办结案卷1161件,合格与基本合格率达到100%。我市公证人员确能坚持真实、合法、程序、规范的公证原则,办理公证时严格审查、认真把关,保证了公证质量。
二、 存在的问题
1.存在轻视实体与程序其中一方的工作误区。一些公证员在办证时,或因事项简单而不仔细询问、理顺法律关系,或一味追求事实准确无误而忽视公证程序要求。
2.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内容缺乏“告知义务”内容,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3.个别公证卷宗制作有瑕疵,如缺乏次要证据、《受理通知书》,公证书无页码,公证书出证日期与审批日期不一致等。
4.具体办证中把关不严的问题时有出现,特别是现场监督类公证,由于申请单位的原因,往往导致先公证后补相关材料。
5.档案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专用保险柜,遗嘱等保密卷宗存放不安全,安全措施不完备。
6.限于实践操作困难,大部分案卷无法做到收费凭证入卷,公证处一般采用变通办法,仅将发票号码抄录在案卷中。
三、 改进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争取能纠正的,及时纠正;对目前无法补救的,如大量案卷缺少受理通知书等,将之纳入公证处内部制度建设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注意改进。同时,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公证人员的素质。
2.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公证质量标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查漏补缺,力争今后公证质量实现新的突破。
3.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要抓紧制订档案管理等业务制度。
4.改善办公条件,增加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和保密设施。
5.树立市场意识,宣传公证业务,拓宽服务领域。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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