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尤其在当前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对于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服务大局,搞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不久,常委会组成了由我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和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还委托县(市)区人大检查了本级政府的贯彻实施情况。为增强这次执法检查的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协助下,特邀国家级专家莫荣来宜举办了《就业促进法》法制讲座;
检查期间,集中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三区自查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建委、工经委、财政局、司法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群帮再就业基地,走访了安徽华茂集团、**汽运公司等部分大中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深入到桐城市、太湖县走访了解有关情况。
一、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政府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24个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的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新增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争创充分就业社区、争创充分就业乡村、消除零就业家庭、消除零转移就业农户等指标纳入考核目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形成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为扩大就业、促进就业、统筹就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促进就业的目标任务。工业部门大力实施工业经济三年翻番计划,以保增长促发展拓就业。截止XX年底,全市中小企业达17000户,就业人数达50.15万人;到今年2月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196户,职工人数16万余人,比XX年净增280户、2万人,职工队伍相对稳定。建设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作用。目前,全市建筑业从业人数约5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70%,在外地从业约40万人,未发现大量返乡现象。商务部门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带动和扩大农民就业。近年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1万人;
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解决农民就业XX余人;抓大型市场建设,解决就业1000人;抓大型商场建设,新增就业岗位XX个;抓示范商业社区创建,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岗位3044人。
围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很多部门和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建立再就业基地等措施,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妇联坚持“四送一树”(即:送温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树典型)活动,热情为返乡妇女就业创业“铺路搭桥”,协助政府有效地开展了促进就业工作。
(二)强化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城乡统筹就业扎实推进
市、县(市)区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在稳定城镇就业的同时,工作重点快速转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
一是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去年以来,全市以“3231”工程和228个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并申报各类工业投资项目498个,大力提升项目落地率和建设投产速度,有效拉动就业,约有3万返乡农民工在园区企业实现了就业。
二是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各类企业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仅省政府认定的5个产业集群镇,去年集聚企业1168户,比上年增加282户,规模企业86户,比上年新增35户,就业人员达61185人,比上年新增9891人;省经委认定的4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有规模企业32户,就业人员达13000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累计认定数950户,从业人员近4万人,科技人员8000多人。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去年,市本级实际支出各项就业资金6248万元,各县(市)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争取上级支持,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就业资金投入。各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有效地落实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各项补贴,为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有关部门联动配合,落实帮扶政策,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工商联督促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市直会员企业提供空岗3400多个,安排就业1800余人,部分行业商会还帮助一些小企业和创业人员解决融资问题。市国税局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扶助安置下岗人员1620人,减免企业所得税544万元,办理出口退税2.38亿元,帮助431名就业困难人员人实现再就业等;市金融机构共发放担保贷款3485万元,累计扶持2857人实现就业。
(三)健全促进就业的各项制度,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方面,积极推进用工备案登记、就业援助、失业预警、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相关制度建设,强化了稳定就业措施。市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将用工登记备案纳入企业用工年审的范围,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了就业援助力度;并及时出台多项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指导企业稳定就业,实行失业预警。各县(市)区普遍制定落实了这些制度。市及部分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还认真开展了劳动力资源的定期调查和统计,建立明细台帐,加强劳动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去年10月份以来,市区企业登记失业2140人,占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4.8%,较往年同期略有上升,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大部分企业未出现主观裁员减薪现象。
另一方面,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切实加快就业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除市、县两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外,全市已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272个,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1579个,村民组信息员43681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办的区域性中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达13家,市、县两级现有公共培训机构14家,县、乡建立就业培训机构60余家,乡镇建立公共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100多家。市、县两级均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新建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了信息化建设,自去年投入运营至今,入市企业上千户,已落实上万人就业;“市劳务输出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大部分乡镇实现了网络互通和信息共享。目前,我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已为城区40多万、农村200多万劳动者建立了数据库,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有效拓展
各级政府已建立面向所有劳动者、特别是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并大力开展了免费职业培训。去年,针对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情况,全市启动了农民工素质培训计划。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及本地企业用工紧缺工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农民工39103人,有近3万人经过培训成功实现就业,就业人数占培训总人数84%。市总工会利用新建的工会再就业基地,对132名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进行4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组织基层工会对农民工实施免费培训达12个项目、3325人次,投入帮扶资金49.3万元。
在创业培训方面,市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创业培训(syb)定点机构,并成立专家顾问团指导创业,共举办创业培训9期54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1620人,其中800人成功实现创业。团市委通过举办经济形势报告会,争取青年创业贷款,开展创业培训、技能比赛、返乡青年调研等活动,着力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至今年2月,已申报两批青年贷款项目,培训农村青年2265人。各县(市)区都开展了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大部分县(市)区都建立了再就业基地或创业园,14个乡镇在建农民工创业园;初步实现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尚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工作有待加强和改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方面:
一是对法律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该法颁布后,各级虽开展了阶段性集中宣传,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没有紧紧跟上。有些政府部门和机关公职人员对法律的基本内涵仍然不甚了解,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欠缺应有的关注度,社会知晓率有待提高。
二是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劳动力总量持续供大于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原有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就业压力交织并存。另一方面,低水平就业局面较为普遍。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不少劳动力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即使已经就业的,其就业质量也不高,就业稳定性较差。此外,由于金融危机对经济实体的冲击,创造就业岗位较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受阻,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用工不足,隐形失业开始显现化。
三是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法律规定,各级政府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就业资金。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我市各级财政均难以做到,目前就业资金的来源主要是靠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随着新一轮就业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和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各级促进就业的资金矛盾日显突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县级财政支付压力更大。
四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紧缺。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严重不足,就业管理存在簿弱环节,技能培训仍较滞后。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尚未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困难重重。基层就业服务机构也由于工作经费不足,平台建设存在人员少、待遇低等问题。少数县(市)区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财政供给未得到很好落实;行政村无法落实专职人员,只能由村干兼职,工资和办公经费均没有着落;村民小组信息员的岗位补贴基本得不到解决。
五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扶持机制尚不完善。尽管中央出台了放松银根的政策,但各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保障,放贷控制很严,门槛仍然较高,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繁杂。现有的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难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企业发展融资难;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缺乏金融服务;大部分劳动者创业盲目性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和信贷支持的力度。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就业促进法》的社会认知度。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宣传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政策,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要通过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推动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充分认识贯彻《就业促进法》对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我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在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扩大投资仍然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和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要关心和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工作进度,设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其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作用。要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鼓励并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居民自主创业,充分挖掘民间创业潜力,催生大批充满活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扩大就业。
3.进一步建立就业服务五级平台。要在全面规范乡镇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狠抓村级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建设,健全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管理能力。要突出支持就业援助、打造创业平台、推进农村劳务输出和转移,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保证促进就业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继续大力筹集就业扶助和支持资金,开发公益性等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要依法研究落实市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编制和财政供给问题;明确规定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其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对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应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4.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本的培育。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要逐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和配置规划。要适当整合培训资源,积极争取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基地,加强与市场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建设,扩大职业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培训水平,培养技能型就业人才。要面向本地企业和外地劳动力市场,开发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培训项目,做到培训、实习、就业相结合,实现就业培训与市场需求相协调。要重视和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努力营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的局面。
5.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市、县(市)区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力市场秩序稳定,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加强企业用工监察,依法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拒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歧视性用工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人大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创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法制环境。
篇二 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赴重庆市检查报告
2023年10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赴重庆检查。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佐书任组长,成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蔡毅、颜宝铃、李沛霖。检查组先后听取了重庆市及其沙坪坝区、垫江县和万州区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城镇初中、农村寄宿制学校、村小学9所,召开了校长和教师代表座谈会3次。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庆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取得的新进展
自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特别是2023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扎实推进“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23年,重庆市通过了国家“两基”验收,全面实现“两基”攻坚规划目标。2023年,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将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推进均衡发展作为“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目前,重庆市有义务教育学校5779所,在校生303.05万人,专任教师19万人。小学入学率99.98%,巩固率98.53%,升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9.43%,巩固率99.41%,升学率95%。
这几年,重庆市贯彻义务教育法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努力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重庆市是一个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并存,城乡二元结构特征突出的直辖市,在经费上面临着许多困难。但市政府重视教育,克服困难,建立健全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过去5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年递增,占gdp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以上。2023年,全市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654.6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投入521.2亿元,占gdp的4.55%。预算内教育经费比2023年增加115.8亿元,增长32.24%,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3.75个百分点。政府每年统筹教育费附加、土地收益、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近45亿元用于教育。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行和促进均衡发展,重庆市建立了城乡统筹的经费保障机制。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投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统一城市和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分别为500元、700元;提高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测算标准,由每平方米500元提高到700元。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每年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审计、统计公示,完善监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这次检查组所到的区县,在增加教育经费方面也作出了很大努力。万州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心,财政较困难,但2023年至2023年,全区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年均增长31.3%,2023年义务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46%。垫江县2023年至2023年,教育财政拨款从3.15亿元增加到5.54亿元,生均教育经费从2900元增加到5100元,生均公用经费从500元增加到1200元。沙坪坝区在逐年加大本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教育经费预算及追加,均按程序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定,并定期向其报告执行情况。2023年,该区在全市率先成立教育经费集中核算支付管理中心,加强对经费的管理。
2.教师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全市农村小学教师8.9万人、初中教师5.7万人,分别占全市小学、初中教师数的46.8%、30%;小学、初中教师学历达标比例分别为99.83%、99.24%;小学、初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分别是40.88%、47.5%;义务教育生师比16∶1。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从原来的城市、县镇、农村三类调整为城市、县镇两类,缩小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差距。
针对农村边远学校教师短缺,音体美和英语等学科教师紧缺的情况,实施“双特计划”,即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同时,实施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2023年以来,为农村学校补充教师1万多名。从2023年起,每年为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层次的全科教师,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2023年,5所高校招录培养小学全科教师700名。每年安排教师培训资金1.5亿元,重点实施农村教师全员培训、农村薄弱学科教师轮训以及农村骨干教师、校长培训等计划。近4年来,国培计划培训农村教师10万人、市级培训教师20万人次,培养认定农村学科带头人100名、农村市级骨干教师1000名、农村区县级骨干教师10000名,构建了“国培做示范、市培抓重点、区县保全员、校本重教研”的教师培训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万州区为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新招聘的义务教育教师1108名,其中90.8%的教师补充到农村学校。为了改善农村教师居住条件,2023年以来,投入了5000万元,建设1000套农村教师周转房;投入了130万元,改善27所村小学教师的居住条件。垫江县为了提高教师素质,近3年培训教师3.5万人次。目前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小学为99.67%,初中为97.77%。沙坪坝区为了稳定教师队伍,不断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目前实现全区专任教师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近3年,新建、改建教师午休房312套,农村学校食堂13个,争取政策修建教育系统经济适用房320套。
3.均衡发展正在逐步推进
重庆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建立了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城乡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总体上按照每2万人设置1所小学、每3.5万人设置1所初中,在人口聚集区、新建小区、公廉租房、镇乡结合部、主城二环区域布局建设学校,满足新增城镇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全市确定了46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项目”,28个区县教委、18个中小学和教科所从多个方面开展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形成了“上下联动、城乡互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重庆市还印发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成立了重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建立了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数据监测体系,全面启动自下而上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创建、督导评估工作,力争2023年前全面实现均衡发展的目标。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通过100所城市示范学校与100所农村项目学校“一帮一、一带一”的方式,将100所项目学校培养成为引领农村教育发展的领雁学校,辐射带动全市4000多所农村中小学提高办学质量。各区县选择20%以上的乡镇农村学校作为区县领雁工程项目学校,不断扩大“领雁工程”的参与面。大力支持区县探索优质学校与毗邻学校实行学区制管理、强校托管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捆绑发展等模式,开展“+分校”、“强校+弱校”等改革试点,推动城乡学校均衡发展。
万州区为了加强统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80%以上的建设项目安排在农村和城区薄弱学校;对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实行“三统一、两打捆”,即: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经费、统一实施建设,打捆办理工程审批手续、打捆公开招标。垫江县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撤销25个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成立9个片区教育管理中心,推进片区内学校共同发展。沙坪坝区想方设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近6年来,已累计接受约10万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教育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重庆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利用红岩革命纪念馆、三峡博物馆等基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健全制度、突破难点、深入推进的阶段,围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确立科学的培养目标,完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改革教学方式和学生评价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023年和2023年,重庆市先后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十项规定”和“提质十项规定”。通过控制在校学习时间、作业量、考试次数和难度等,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让学生有合理的时间休息、参加体育锻炼和其他各种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实施《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让学生学得轻松愉快、生动活泼。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办学特色,实施“体育、艺术、科技2+2”特色发展项目,让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具备一项艺术特长和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开展“千名专家进万校”活动。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财政经费,改善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
万州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垫江县在狠抓教育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展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培育市县级体育、艺术、书法等特色项目或特色学校96个。沙坪坝区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率均接近100%,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比例保持在97%以上。
二、主要问题
1.学校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资金短缺
根据中央要求,重庆市中小学建设规划总投入51.3亿元。其中,校舍建设改造,中央下达专项资金13.55亿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7.12亿元,区县投入4.33亿元,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任务还十分繁重,资金缺口较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历史性债务沉重及学校安全工程改造也有较大资金缺口。2023年以来,重庆市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工作的过程中,地方财政困难、资金短缺成为首要的制约因素。
2.农村学校师资结构性缺编比较突出
重庆农村学校地处偏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自然环境差,教学和办公条件简陋,农村教师编制少,课时量多、教学任务重。农村学校普遍缺乏保安、厨师、校医、生活教师等编制,专任教师承担的工勤工作多。村学校和教学点“包班制”现象比较普遍,包班老师“请不了假、生不得病”。全市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农村学校中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骨干教师所占比例较小,农村小学、初中具有高职称的教师分别占总数的34.3%和4.7%。
3.农村教师周转房紧缺,居住条件亟待进一步改善
重庆市主城区外的30个区县有农村中小学校5437所,教师156622人。农村教师中,特岗教师有4226人,支教交流教师有3652人,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有9028人。重庆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基本都是大山区,交通不便,教师工作的学校与住家距离较远,教师周转房紧缺,多数教师靠“走教”和租房,有的乡镇无房可租,部分教师只能挤住在学生宿舍或食堂里,条件亟待改善。
4.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发展依然不平衡
农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三峡库区还有不少薄弱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市“一小时经济圈”的12个区接受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两翼”地区还没有一个区县接受评估,全面实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学校布局还有待优化。由于农村学龄人口自然减少和向城市流动,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空壳”和“麻雀”学校,城区学校容量不足,存在大班额现象。城市新区开发和小区新建过程中,一些小区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学校,或配套学校不能满足小区学生就学需求。
此外,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子女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择校、择师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学校布点需要进一步科学化,目前存在撤并学校后学生上学路途太远,随之带来上学路途不安全、午餐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学校标准化水平不高,不少学校设施设备不齐全,教师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尤为不足。
三、工作建议
1.加强对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
建议中央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投入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发挥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对西部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向西部地区农村学校倾斜,大力加强西部地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缩小办学条件差距。建议中央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加大对西部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支持力度,重点解决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村级学校教师、村小教学点教师在校住宿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以来,对口支援省市给予重庆教育事业积极援助,帮助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建议中央坚持这一政策,积极帮助库区提高教育水平。
2.完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建议积极创造条件,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逐步扩大到省属师范院校,着力培养扎根农村的教师。完善农村教师补充退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任教。重点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对培训后仍不合格的教师,可开展提供退养补贴、一次性退出岗位的试点工作。
3.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
建议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和编制配备政策,积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班师比核定编制,适当增加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同时,根据农村学校课程设置、教师离职培训、学生寄宿和安全、卫生、后勤管理等实际需要,将学校必需的生活管理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纳入学校编制,明确标准、足额配备,或者由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服务。
4.研究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能否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一代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社会都有责任关注、爱护留守儿童,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重庆建立了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索“代理家长”、寄宿之家、托管家园、亲属代管等方式,旨在使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取得了初步成效,值得研究推广。
5.研究制订学校安全法规
篇三 关于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我们于6月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带队,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经贸、林牧等7个部门分管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参加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的形式进行。主要听取县政府及法律实施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执法文书资料,察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场所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对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议等。新闻单位配合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具体报道,从而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效果。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总的情况是好的,今年与往年相比,食品市场卫生状况有较大进步。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经营主体1852户,其中生产加工环节114户,流通环节1245户,饮食业等消费环节493户。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严格执法监管,食品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卫生设施逐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持证率逐年上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在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中我们也看到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自从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对加强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的措施比较有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各相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食品卫生法深入人心。一是抓住特定节日开展宣传。近两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期间,编发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等600多册,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单1万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举办专题讲座26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咨询近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面向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把食品卫生法列为卫生、工商和质监系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宣传。近年来先后举办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900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4期,培训180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卫生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县政府把食品安全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卫生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织推动。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二是责任驱动。制定出台了××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xx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每年都与有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三是督查促动。县食安办对各镇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层层传递压力、反馈动态,增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三)认真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餐饮业的专项整治。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进行逐户检查,今年还重点加强了对工业园区企业食堂的检查。两年来,共检查餐饮业536户次,责令整改125户次,处罚41户次,罚款6万多元,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餐饮业生产经营行为,控制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二是开展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的专项整治。县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建立了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两年来,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24个,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检查校内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8个,依法取缔无证食品经营单位16个,查处不合格食品120公斤。三是开展饮用水水质专项整治。对全县1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监测,两年来对县地面水厂的出厂水水质进行20次检测,水源水进行13次检测,管网末梢水160点次监测。去年7月份防汛期间,专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县各镇、村76个水厂进行了水样抽样监测,防范了经水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高危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牛奶、纯净水、啤酒、月饼、街头食品进行了整治,今年又加强了对香肠等肉制品、散装食品、罐头等核查工作,查扣不合格奶粉63袋,饮料、罐头、酱油、酒等2950瓶,干货、饼干等172公斤,没收非法肉及制品587公斤,价值85500元。
二、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食品卫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有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表现如下:
(一)食品卫生意识不够强
食品生产经营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守法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消费者方面,主要是对食品卫生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尤其是农村消费者更加缺乏这种意识。
(二)食品卫生管理有疏漏
一是“三小行业”整治力度还不够。检查中发现,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食品生产及经营单位,卫生状况都比较好。而一些小饭店、小食品加工点及小食品摊点(包括早点、流动摊点和大排档等),存在设备差、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证照不全等问题,如熟食摊点经营者大多数无健康证,卫生安排隐患比较大。二是部分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标识不准确,不利于消费者正确判断食品质量。如个别超市面包房出售的面包上贴了两层生产日期,下面一张上的日期是前一天。三是部分农贸市场干货摊点销售过期的、甚至已经发生霉变的食品,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三)食品卫生水平不平衡
面上表现为“两好”、“两差”,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状况较好,小型的差;城区的食品卫生状况较好,乡镇、村庄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缺乏科学性的监管
目前,全县仅在第一农贸市场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物质速测点,对进场批发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即使发现有害蔬菜也不能做任何处理,它在市场之外照样可以售出,而其他市场零售的蔬菜更是缺乏制约机制和处罚手段。蔬菜以外的农产品基本上没有采取监管措施。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几点建议
食品卫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直接关系我县对外形象,直接影响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贯彻好食品卫生法,我们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努力强化管理者的依法行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观念,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保证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卫生安全;强化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完善群众对食品卫生和地下食品加工点的社会举报制度,提高他们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浓厚氛围,使食品卫生法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卫生法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针对我县食品卫生存在的“两好”、“两差”现象和食品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县政府集中时间对个体小饮食店、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点、食品夜市、沿街流动摊点和乡镇驻地、村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商小贩、食品摊点、集体食堂、村内小卖部、小吃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整顿中,对既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又无“三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三证”齐全、条件欠缺的,限期整改;对条件具备、“三证”不全的,限期补办;对重大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通过整顿,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改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标本兼治,努力探索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当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经贸和卫生检疫等多个部门,形成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现状,给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造成很多不利于监管的体制性矛盾。因此,要强化食品安全,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目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往往出现“整治一阵风,过后又老样”的状况,必须“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研究如何将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四)高度重视种植业、养殖业对食品卫生的影响,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生产中导致的食品污染
近年来,有机磷农药污染蔬菜、含瘦肉精肉类等农副产品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以及水产品、蜂产品中抗生素超标等问题,已经成为食品卫生法调整以外的非常严重的一个食品安全问题。种植业、养殖业存在的问题,恰恰又是食品卫生法无法调整的一个领域,执法主体是农业、水产、动物检疫等部门。因此,政府必须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能,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五)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该项创建工作已经启动,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对照示范县验收标准,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完成,为我县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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