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强化乡镇工会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强化乡镇工会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组织的新成员。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农民工2.1亿人,已加入工会组织的有7000万人。这么一支庞大职工队伍,如何组织和管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护?是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社角是农民工维权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结合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中,对我县的农民工构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经统计,我县目前外出,县内,外来农民进城、进企业务工人员(含季节性)9825人,其中长年 在县外,在城内企业,服务业务工人员4300余人,工种为加工业、服务业、运输业、销售业等行业,工资基本在800——20xx——3000元之间,且不稳定。全县8个乡镇均建立了工会组织,只是工会主席配备没有明确。根据我县农民工的情况,以乡镇、村为基本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使农民工有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组织体系建设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农民工的特殊性决定了应当尽快建立乡镇、村工会组织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产物。农民工就其身份来说,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农民工是企业管理的员工。农民工从进城、进入企业的那一天起,他们就是企业员工的一分子。农民工一般是以劳动合同制形式进入企业的,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期内,是由企业负责管理的。但是,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因为不符合企业用工的要求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就不再对其负责。特别是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往往都具有时间短(即:季节性、工期性、临时性用工)、技术含量不高等特点,其工作单位极不稳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所以,要由一个企业来实施对农民工稳定而有效的管理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农民工又是乡镇、村管辖的村民。乡镇、村不仅是农民工的出生地,而且是他们的户籍所在地。他们的家,他们的血缘关系,他们的田地和山林,他们的根基都在乡镇、村。这是他们永远不能割舍的地方。去年年底发生全球性金融危机,我国有20xx多万名农民工离开了企业,在没找到新的工作的情况下,他们的选择是返乡,回到自己的故乡——乡镇、村。我县也有近1200多人回乡,有的是少数民族村的,他们有土地,有的是没有土地的,他(她)们又要在当地寻找临时性工作谋生,有的可能挣到钱寻找合适的地方做些小买卖和开辟商埠,又有的可能待业等等。这都说明,乡镇、村是农民工的根基、是农民工的故土、是农民工真正稳定的家。因此,在乡镇、村建立起工会组织,为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充分发挥乡镇、村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是工会组织建设的客观要求。
我国工会组织组建的基本要求是: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面对着农民工群体,工会组织有责任把他们组织起来。有的人也许会提出,我们不是已经建立了乡镇、村工会组织吗?但现实情况是,过去建立的乡镇工会是针对乡镇企业和乡镇机关而设立的。这些工会组织工作的对象和工作的职能都没有涉及到广大的农民工群体。现在提出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组建村工会组织网络,是依靠现有的行政建制,在凡是有农民工的乡镇、村分别建立起以服务农民工群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责的工会组织网络。这种工会组织网络,不但能为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而且,可以覆盖到所有的农民工群体,这就必然会得到广大农民工的普遍拥护。
二、构建以服务农民工为主要职责的乡镇、村工会组织,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工会组织网络
凡是有农民工(包括在当地外出的农民工)的乡镇、村原则上都要建立工会组织。按照职工成份的变化,乡镇设立工会组织,有条件的乡镇可设立乡镇总工会。乡镇设立的工会在乡镇党委、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由乡、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又要求设同级副职的工会主席。乡镇工会要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全面承担起对乡镇所属的单位、村工会组织的领导责任,同时指导、协调、督促所辖基层工会对职工和农民工的管理。凡是有农民工的村也要建立起工会组织。村工会在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工会主席,负责对农民工的管理,为本村的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切实为务工人员维护权益。
三、乡镇、村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乡镇、村工会组织在为农民工服务方面应承担以下几项基本职责。(1)负责所控范围内所有农民工的会籍管理工作。农民工的入会要简单。只要口头申请,就可以注册入会,并建立起会籍档案。(2)负责对农民工的就业和创业培训。培训工作应以乡镇工会为主体,对农民工实施就业培训,培训点可以在乡镇,也可以在村,要因地制定。要结合“四三二一”、“千名干部进农家、服务农民促发展”等工作抓好职业、技能等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为其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 ,对那些返乡的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相关政策配套服务。(3)负责对农民工实施就业安排工作。要根据劳动就业部门,上级工会组织提供的就业信息,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工就业,并对就业后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服务。(4)负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尤其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意外伤害的处理,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负责党的关于农民工政策的落实,及时为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工伤险、意外伤害险。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农民工手中。
乡镇、村工会组织要正确处理乡镇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关系。乡镇工会必须接受党委和县总工会的双重领导,在乡镇党委和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工会是工会的基层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和乡镇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就形成了在党领导下的县、乡镇、村(基层)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并通过这个庞大的组织网络实施对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由农民工这一个特殊群体的特点决定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会组织网络。
四、加强为农民工服务的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组织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1、有利于实施“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就目前而言,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管理还处在一个相对松散的阶段。就农民工所在的企业来说,有的企业没有把农民工纳入本企业本单位工会管理的范围。就农民工所在的村来说,由于没有工会组织,农民工没有自己的“职工之家”。根据全总的统计,目前,我国现有2.1亿农民工只有7000万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可见我们工会的组建工作不到位。再从维权这个角度分析,原本属于工会组织的职能,如送温暖等工作,由于工会组织的不健全,不得不由党和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所代替。因此,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组建村工会组织,实施“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就能从根本上把农民工组织起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党的一系列农民工政策的落实。党和各级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从为农民工“讨”工资开始到现在可以为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等等。对农民工可以说是关怀备至。那么,这些政策措施如何才能落到实处,让所有的农民工都享受到党的政策的关怀?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就可以由工会组织来组织实施。这样,不仅可以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而且,可以惠及到所有的农民工。
3、有利于团结动员最广大农民工群体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农民工既是一个庞大的职工群体,又是一种庞大的社会力量。通过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组织,就可以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把这支队伍合法地组织起来,并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积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农民工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建功立业。
篇二 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一、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取得的主要进展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县乡镇(街道)工会在组织建设和履行职能作用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建设日益加强
我县乡镇工会组织原来都是基层工会,亦即乡镇机关工会,与辖区内的乡镇企业工会没有隶属关系。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对乡镇工会组织进行体制创新、组织升级。2009年12月,全县18个乡镇的工会组织在原来的基础上全部组建了既有基层工会职能又有地方工会职能的乡镇总工会,同时还建立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承担起对辖区内工会工作的领导和介入的职责。2011年,新成立的4个街道办事处也都先后建立了总工会。22个乡镇(街道)总工会的工会主席大部分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个别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学历均大专以上,还配备兼职工会副主席22名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22人。
2、数量规模日益扩大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我县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形成一个较大的群体。为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把本辖区内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全部吸纳为下属村工会会员,使其本地入会。另外,由县总工会牵头,依托县驻京流动党委,在北京海淀区建立输入地工会工作委员会,依托劳务派遣工党委,正在筹建劳务派遣工会委员会。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纵向延伸和对农民工的纵深覆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各乡镇(街道)辖区内非公企业比以前有较大幅度增长。乡镇(街道)工会突破单位和用工形式的限制,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社区工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等方式,把难以单独建会单位的职工和大量分散、流动的职工组织起来,使大量劳务派遣工、季节轮换工、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今年,全县18个乡镇全部建起了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横向扩面,不留死角,实现了辖区内工会组织的全覆盖。
目前,全县22个乡镇(街道)总工会下属工会联合会22个、村级工会联合会42个(涵盖村工会296个)、基层工会92个(其中村工会70个,其余为乡镇、街道机关工会)、企业基层联合工会10个(涵盖法人单位157个)。共有工会会员19329人,其中,乡镇(街道)机关会员1130人,农民工会员18199人。
3、职能作用日益明显
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县、乡镇(街道)、基层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中枢作用,逐步成为工会工作的前沿阵地,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8个乡镇总工会全部代表辖区内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57家,覆盖职工2832人。工资集体合同备案率为100%,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建制率100%、履约率100%。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职工的收入得到明显提高。据测算,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达1050元/月,比工资集体协商前增长12.1%,且大部分企业能按工资集体合同的规定给职工发放工资,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乡镇(街道)工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当地企业实际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积极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动员职工为推动乡镇(街道)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本地支柱产业建功立业。
三是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各乡镇(街道)工会普遍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坚持开展年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日常扶贫济困工作,年均筹集资金近2万元,救助困难职工30多人。积极向县总工会申请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使互助范围向乡镇总工会、村工会和中小企业延伸,今年又将773名村委工会会员纳入互助范围。协助住建局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和市场监管体制,并为12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8万余元。与县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实施“阳光工程”,对农民工和城镇待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并开展职业介绍。馒头营乡总工会与乡纪委、司法等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信访服务中心”,接待群众、职工来信来访,使广大群众、职工的合理诉求得到了解决,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和全乡社会的稳定。
二、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乡镇(街道)工会在组织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工会干部没有编制
我县乡镇(街道)总工会从主席、副主席到一般工作人员均无编制,真正是“有职无编”。而同为群团组织的青年团、妇联则都有专职编制。因无编制,工会干部均为兼职,且身兼数职,故无暇进行业务思考与创新,对工会工作只能疲于应付。另外,由于种种原因乡镇(街道)干部变动比较频繁,也影响到工会干部队伍的稳定。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理论、业务素养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会工作,与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基层工会以及职工的需求差距较大。
2、部分领导关注不够
由于过去各乡镇辖区内的职业群体主要是农民,只是乡镇机关及所属少数企事业单位建有工会组织,从领导到群众对“工会”的概念比较模糊,认为工会与乡镇没有多大关系,工会工作也基本没有列入乡镇工作议程。现在,经济社会形势的巨大变化促使乡镇(街道)的工会组织日渐增多,工会工作也逐步列入乡镇(街道)工作议程。但由于思维的惯性,部分领导对工会和工会工作关注不够,重视程度不够,与党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3、工会经费严重不足
虽说乡镇总工会“既有基层工会职能又有地方工会职能”,但在工会经费方面,由于相关政策缺位,乡镇(街道)工会既无地方工会管理和使用经费之权,又无基层工会经费留成,处于地方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空白地段。仅有的一点活动经费就是乡镇(街道)机关工会自身的经费留成,且工会财务不独立,没有直接支配和使用经费的权力,工会经费使用审批困难。这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履行“地方工会”职能,开展工作、活动的经费需求相比实在是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了其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的主要对策
我们认为,我县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今后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1、抓机构强组织
当前,应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按照理顺组织体制、整合组织资源、壮大组织力量的要求,积极与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工会经费等方面的政策,明确乡镇(街道)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的基本定位,同时履行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职能,为推动工会工作在乡镇(街道)的落实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应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配套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会至少要配备1名真正意义上的专职工会副主席和1名专职工会干部。同时还应为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会工作者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选聘工会协理员,以充实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另要通过参加上级工会培训、以会代训、交流学习、鼓励自学等形式来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从事工会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2、抓宣传提认识
各级工会要通过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使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过问和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各级党政领导也要突破思维惯性,关注、重视工会工作,为乡镇(街道)工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3、抓经费坚保障
上级工会要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留成比例,采取市总工会让一点儿、县总工会挤一点儿、乡镇(街道)凑一点儿的方式,切实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经费问题。对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提取上缴应打破传统框框,从有利于乡镇(街道)工会开展工作的原则出发,为乡镇(街道)工会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经费保障。
4、抓载体,增活力。
乡镇(街道)工会既有地方工会的综合性、指导性,又有基层工会的具体性、实践性,因此不能照搬传统的工会工作套路,要结合乡镇(街道)工会特点,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乡镇(街道)实际的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工会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政支持,建立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以及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努力构建“党政支持、部门协同、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同时积极推动县委、乡镇(街道)党委将工会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要遵循业余、小型、分散、多样、适度、有效的原则,根据职工意愿和企业需求开展工作和活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工会“上代下”的工作机制,把基层难以开展的工作和活动提升到乡镇(街道)一级来开展,不断增强乡镇(街道)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篇三 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取得的主要进展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县乡镇(街道)工会在组织建设和履行职能作用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建设日益加强
我县乡镇工会组织原来都是基层工会,亦即乡镇机关工会,与辖区内的乡镇企业工会没有隶属关系。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对乡镇工会组织进行体制创新、组织升级。2023年12月,全县18个乡镇的工会组织在原来的基础上全部组建了既有基层工会职能又有地方工会职能的乡镇总工会,同时还建立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承担起对辖区内工会工作的领导和介入的职责。2023年,新成立的4个街道办事处也都先后建立了总工会。22个乡镇(街道)总工会的工会主席大部分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个别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学历均大专以上,还配备兼职工会副主席22名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22人。
2、数量规模日益扩大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我县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形成一个较大的群体。为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把本辖区内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全部吸纳为下属村工会会员,使其本地入会。另外,由县总工会牵头,依托县驻京流动党委,在北京海淀区建立输入地工会工作委员会,依托劳务派遣工党委,正在筹建劳务派遣工会委员会。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纵向延伸和对农民工的纵深覆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各乡镇(街道)辖区内非公企业比以前有较大幅度增长。乡镇(街道)工会突破单位和用工形式的限制,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社区工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等方式,把难以单独建会单位的职工和大量分散、流动的职工组织起来,使大量劳务派遣工、季节轮换工、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今年,全县18个乡镇全部建起了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横向扩面,不留死角,实现了辖区内工会组织的全覆盖。
目前,全县22个乡镇(街道)总工会下属工会联合会22个、村级工会联合会42个(涵盖村工会296个)、基层工会92个(其中村工会70个,其余为乡镇、街道机关工会)、企业基层联合工会10个(涵盖法人单位157个)。共有工会会员19329人,其中,乡镇(街道)机关会员1130人,农民工会员18199人。
3、职能作用日益明显
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县、乡镇(街道)、基层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中枢作用,逐步成为工会工作的前沿阵地,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8个乡镇总工会全部代表辖区内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57家,覆盖职工2832人。工资集体合同备案率为100%,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建制率100%、履约率100%。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职工的收入得到明显提高。据测算,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达1050元/月,比工资集体协商前增长12.1%,且大部分企业能按工资集体合同的规定给职工发放工资,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乡镇(街道)工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当地企业实际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积极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动员职工为推动乡镇(街道)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本地支柱产业建功立业。
三是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各乡镇(街道)工会普遍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坚持开展年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日常扶贫济困工作,年均筹集资金近2万元,救助困难职工30多人。积极向县总工会申请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使互助范围向乡镇总工会、村工会和中小企业延伸,今年又将773名村委工会会员纳入互助范围。协助住建局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和市场监管体制,并为12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8万余元。与县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实施“阳光工程”,对农民工和城镇待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并开展职业介绍。馒头营乡总工会与乡纪委、司法等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信访服务中心”,接待群众、职工来信来访,使广大群众、职工的合理诉求得到了解决,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和全乡社会的稳定。
二、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乡镇(街道)工会在组织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工会干部没有编制
我县乡镇(街道)总工会从主席、副主席到一般工作人员均无编制,真正是“有职无编”。而同为群团组织的青年团、妇联则都有专职编制。因无编制,工会干部均为兼职,且身兼数职,故无暇进行业务思考与创新,对工会工作只能疲于应付。另外,由于种种原因乡镇(街道)干部变动比较频繁,也影响到工会干部队伍的稳定。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理论、业务素养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会工作,与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基层工会以及职工的需求差距较大。
2、部分领导关注不够
由于过去各乡镇辖区内的职业群体主要是农民,只是乡镇机关及所属少数企事业单位建有工会组织,从领导到群众对“工会”的概念比较模糊,认为工会与乡镇没有多大关系,工会工作也基本没有列入乡镇工作议程。现在,经济社会形势的巨大变化促使乡镇(街道)的工会组织日渐增多,工会工作也逐步列入乡镇(街道)工作议程。但由于思维的惯性,部分领导对工会和工会工作关注不够,重视程度不够,与党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3、工会经费严重不足
虽说乡镇总工会“既有基层工会职能又有地方工会职能”,但在工会经费方面,由于相关政策缺位,乡镇(街道)工会既无地方工会管理和使用经费之权,又无基层工会经费留成,处于地方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空白地段。仅有的一点活动经费就是乡镇(街道)机关工会自身的经费留成,且工会财务不独立,没有直接支配和使用经费的权力,工会经费使用审批困难。这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履行“地方工会”职能,开展工作、活动的经费需求相比实在是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了其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的主要对策
我们认为,我县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今后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1、抓机构强组织
当前,应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按照理顺组织体制、整合组织资源、壮大组织力量的要求,积极与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工会经费等方面的政策,明确乡镇(街道)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的基本定位,同时履行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职能,为推动工会工作在乡镇(街道)的落实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应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配套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会至少要配备1名真正意义上的专职工会副主席和1名专职工会干部。同时还应为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会工作者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选聘工会协理员,以充实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另要通过参加上级工会培训、以会代训、交流学习、鼓励自学等形式来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从事工会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2、抓宣传提认识
各级工会要通过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使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过问和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各级党政领导也要突破思维惯性,关注、重视工会工作,为乡镇(街道)工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3、抓经费坚保障
上级工会要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留成比例,采取市总工会让一点儿、县总工会挤一点儿、乡镇(街道)凑一点儿的方式,切实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经费问题。对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提取上缴应打破传统框框,从有利于乡镇(街道)工会开展工作的原则出发,为乡镇(街道)工会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经费保障。
4、抓载体,增活力。
乡镇(街道)工会既有地方工会的综合性、指导性,又有基层工会的具体性、实践性,因此不能照搬传统的工会工作套路,要结合乡镇(街道)工会特点,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乡镇(街道)实际的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工会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政支持,建立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以及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努力构建“党政支持、部门协同、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同时积极推动县委、乡镇(街道)党委将工会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要遵循业余、小型、分散、多样、适度、有效的原则,根据职工意愿和企业需求开展工作和活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工会“上代下”的工作机制,把基层难以开展的工作和活动提升到乡镇(街道)一级来开展,不断增强乡镇(街道)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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