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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报告11篇

发布时间:2023-02-16 热度:35

干部选拔任用报告

篇一 2023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党委对2023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2023年4月,镇党委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规定程序,新提拔任用四名科级干部,分别是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3名,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都满意。同时,对我镇科级干部进行了人员轮岗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科级干部的积极性,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为确保“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精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干部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镇党委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规为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激发镇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认真执行市委、区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我镇一方面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各类培训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监督

管理机制,从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讨论到考察、任用,全程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并采取对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民主测评,使广大干部能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我镇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镇域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科级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镇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篇二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

一、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过程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选拔任用的程序越来越严格、规范、细致,干部考察考核的内容和范围越来越广泛,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还存在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的难题,实际工作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竞争上岗工作中,应考人员的临场表现和实际德才评定之间存在矛盾。经过我局近几年的实践,竞争上岗在程序、内容和形式上已基本成形,日趋规范。但另一方面,程序和形式基本固定,笔试面试类型存在雷同现象,一些干部已基本掌握了应试技巧和规律,实际工作中,确实发现少数考试型干部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难以达到所预期的目标要求。二是干部提拔的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目前干部提拔方式主要还是常规提拔和竞争上岗两种,对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还缺乏深入研究和探索,各种任用方式之间还缺乏有效的衔接。三是破格提拔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上级对破格用人标准不明确,难以把握,破格用人环境还不够宽松。

2、干部交流存在一定难度。

干部家庭实际问题的增多,对干部交流的影响比较大,特别是对上有老、下有小或家里有病人的干部,从人性化角度,领导不愿意把他们交流到偏远的单位,而有些人又不适合到局里工作。此外,把一些干部交流到条件稍差的单位,有些干部的思想工作又不太好做。

3、对干部监督还有漏洞。

有的科室长、分局长对干部的监督抓得不够严格,特别是对放手使用与严格管理把握的不是很好,有的虽然做到了放手使用,但忽视了严格管理。此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怎样做到既严格监督,又合情合理合法的措施和方法不够多。

4、干部选拔任用还受到人情关系的影响。

由于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且必须取得超过一半以上的推荐票,才能进行组织考察环节。因此,造成一些敢想敢干的干部不得不考虑自己的人际关系,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此外,在民主推荐中,一些干部以亲疏关系决定投票人选,使用人的不正之风时有存在。

二、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的主要措施

1、加强民主参与机制建设,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通过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运行机制,使群众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部等各项工作。一是要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群众对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全过程都享有知晓、了解、质询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民主权利。为保证这些权利的实现,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考察预告制,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制”。二是要扩大群众的参与权。正确引导群众,并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才能拓宽视野和渠道选准人、用好人。三是要扩大群众的选择权。必须以群众满不满意、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重要标准,努力把党组意见与群众意见科学地统一起来。四是要扩大群众的监督权。要认真抓好任前公示制,加强群众监督。要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切实发挥好民主评议制度的监督作用。

2、加强竞争机制建设,拓宽渠道,不拘一格用人才。

积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扩大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范围,解决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问题。地税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为先的观念;必须把实施“人才强局”战略放在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

3、加强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建设,切实扩大民主,做到考实评准,对干部做出准确评价。

通过考核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科学合理的方法,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举贤荐能,拓宽选人视野,给更多的人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要使人才资源得到科学、合理、有效的开发,进一步完善激励竞争机制,要使竞争上岗成为“真才实学的竞争,工作业绩的竞争,群众公认的竞争”,促使其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促进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要认真搞好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名的必经程序,同时理好民主推荐与组织把关的关系,根据干部所处的特定环境和条件,对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进行认真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 在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时,注意考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三是考察工作“阳光作业”,实行考察工作预告制度。四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实绩考核,

4、加强党组讨论决定干部相关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切实实行研究决定干部预告制。党组研究干部任用,必须提前通知党组成员,让他们在会前能对所要研究干部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在研究干部时有话可说,有意见可提,提高党组研究干部的质量。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干部任免。积极推广党组讨论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在严格票决程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票决干部的范围,以切实发扬党内民主,集中集体智慧,做出正确的用人决策。

5、对干部交流工作实行双向选择,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工作机制。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全县地税系统实行“单位选人和个人选单位”的双向选择工作机制。具体方法是:在交流时,采取个人报名选择科室和分局,科室和分局根据报名情况选择确定本单位人员,对落岗人员待岗分配,只发生活补助费用。通过这种方式,合理配置人才和干部资源,充分发挥人尽其才、人尽其能的优势,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被淘汰,干坏事的人被除名”, 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得到科学合理配置, 有力地促进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建设,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把干部推荐提名关、考察考核关、讨论决定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要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强化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调动干群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广泛的监督之下。三是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用人失误或失察的要严格追究追究责任。

篇三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

自查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下面为大家分享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自查报告,一起来看看吧!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46号)精神,我局对20_____年7月至20_____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_____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_____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_____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_____年6月和20_____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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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我检查报告

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市局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市局党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党组提高对《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求系统人事干部在自身学好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对《条例》学习的监督检查。市局党组还组织全系统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条例》知识考试,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局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发现严重违反《条例》问题的,年终考核视为不达标,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

二、 贯彻执行《条例》情况

近年来,市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共提拔、调整、任用干部共21名,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别是今年二月份,市局党组结合系统科级领导班子人员和领导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有利于队伍稳定的原则,拿出21个副科级领导干部空缺职位,在全系统进行了公开选拔,此次干部选拔任用,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严把五关。资格审查关,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不得报名。全系统共有211人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察,有5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成绩关,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3比例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2的不得进入民主测评阶段;民主测评关,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党组讨论关,党组成员一人一票,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人选;全程监督关,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局派驻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严格程序。从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任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严格民主。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凡是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四是严格监督。此次公选工作,对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全部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宽用人视野、扩大选拔任用中的民主、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到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次公选工作在系统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反应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认为市局这次选拔干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群众是满意的,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是充分的,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创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

三、 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情况

市局党组严格执行《条例》,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在《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省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实施办法;面试实施办法;考试面试登统程序、民主推荐和考察任命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职试用、考察预告制度,从而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透明度,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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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干部选拔任用个人述职报告范文汇报

考评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评价的通知,我们对年以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我代表局党委将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述职,请予评议。

一、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严把了《条例》的学习关

我们党委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在《条例》正式下发之后,我们翻印了《条例》全文,做到局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人手一册。首先,局党委中心组集中组织了学习,并联系干部培养、选择任用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提高了党委一班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其次,利用每月的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并在机关走廊开辟了宣传栏,大力宣传《条例》精神。把《条例》的学习纳入财政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在每次调整干部前,组织考察组成员集中学习《条例》有关内容,确保干部调整工作严格按《条例》规定进行。

二、从严格基本条件入手,严把了用人标准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党委始终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除《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外,我们还对财经所长的任用条件作了规定:①专科以上学历;②有会计从业经历;③任副所长3年以上。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择任中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又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加大了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年9月新提拔副股级干部及以上干部33人中,大专以上学历29人,占新提拔干部的88%,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干部任用导向。还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对那些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甚至投机取巧、哗众取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降免或调整。也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我们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民主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坚决不用,从而杜绝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从严格程序办事入手,严把了用人环节关

《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等各个环节,作出严密的程序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严把用人的各个环节: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推荐,考察组都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专门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明确要求。单位对民主推荐的干部,要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局推荐后备干部。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得不到所在单位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列为提拔任用对象。二是严把组织考察关。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张贴考察通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工作任务完成资料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严把集体决定关。在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四、从严格机制创新入手,严把了用人监督关

在工作中,我们党委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依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是接收群众监督。我们认真落实群众“四权”,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对各财经所的职位设置和职数的配备我们党委进行了专题研究,严格按照自然村和国土面积为权数核定职数,并按职数配备干部,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我们对考察对象和任用结果都进行了公示。在公示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人教股和监察室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二是接收纪检监察监督。对拟任的干部我们都请监察室逐一审查,看是否有违纪违规的行为,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出现。三是接收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的监督。在干部调整前,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上报调整方案。讨论时,邀请干部监督科派员参加全程监督。四是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严格实行“谁推荐、谁签字,谁考察、谁把关,谁决策、谁负责”,对推荐失准、考察失误、把关失严,造成用人失误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态度是坚决的,效果是好的,没有发生违反《条例》的现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执行《条例》,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篇六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条例》情况《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市局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

为保证学习效果,市局党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党组提高对《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求系统人事干部在自身学好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对《条例》学习的监督检查。市局党组还组织全系统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条例》知识考试,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局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发现严重违反《条例》问题的,年终考核视为不达标,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

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近年来,市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共提拔、调整、任用干部共21名,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别是今年二月份,市局党组结合系统科级领导班子人员和领导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有利于队伍稳定的原则,拿出21个副科级领导干部空缺职位,在全系统进行了公开选拔,此次干部选拔任用,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严把五关。

资格审查关,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不得报名。全系统共有211人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察,有5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成绩关,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3比例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2的不得进入民主测评阶段;民主测评关,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党组讨论关,党组成员一人一票,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人选;全程监督关,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局派驻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是严格程序。从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任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是严格民主。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

凡是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四是严格监督。

此次公选工作,对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全部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宽用人视野、扩大选拔任用中的民主、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到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次公选工作在系统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反应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认为市局这次选拔干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群众是满意的,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是充分的,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创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情况市局党组严格执行《条例》,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在《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省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实施办法;面试实施办法;考试面试登统程序、民主推荐和考察任命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职试用、考察预告制度,从而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透明度,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特此报告

篇七 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报告

同志们: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管理区组织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在,我代表管理区林业局领导班子向大家报告20年管理区林业局成立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大家评议。

一、20年管理区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20年,管理区林业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使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年管理区林业局共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领导22人,其中局直各股室站15人,森林公安分局7人。

二、20年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大力选拔那些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事业心强、作风过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那些埋头苦干、不事张扬、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选拔那些敢于开拓、善于创新、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的干部。把选人用人聚焦到内在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上,通过使选拔的干部得到群众公认,来展示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前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二是严把酝酿关。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局属各股、室、站职工代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无记名票决,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和最后表决的制度。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局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条例》。实行提名职位预告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

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广大干部职工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干部职工公认的不列入考察范围。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开通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信箱,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五)强化“四项措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以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从提名基础、提名形式、提名标准、提名程序、提名纪律五个方面规范干部提名工作。

二是定期分析干部状况。坚持局党组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领导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和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定期分析,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情况,为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使用提供可靠依据。坚持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心声,倾听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多渠道培养选拔干部。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双培、双推、双考、双赛”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坚持在基层一线砺练干部、检验干部、选拔干部。20年,共选拔年轻干部7名、女干部2名、党外干部2名。

四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重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采取“谈心谈话”活动和“工作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干部提名不规范”、“拉票、贿选”、“优秀干部不能脱颖而出”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有效提高了干部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度。

回顾20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值得党和人民充分信赖、能够堪当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应对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管理区党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全管理区林业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篇八 关于新时代村干部选拔任用的调研报告

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增添了许多色彩,村民自治不再沿用传统方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带领作用,如何将村民团结起来,如何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如何推动新农村建设等问题与村干部密不可分。因此选好建好村干部队伍,是村级组织建设加强的前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条件,是成功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在这里我就调研情况浅谈一下当今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选拔任用等问题。 一、村干部基本情况 现举例位于荣昌县东部,距荣昌县城5公里,幅员面积63.04km2,总耕地面积27127亩。总人口39613人的荣昌县峰高街道。峰高街道辖3个社区和8个行政村,75个社(组),其中,农业人口35481人,非农业人口4132人。共有1347名党员,30个基层党组织。 首先,据调研和分析后表明,农村基层干部“一高三低”现象仍旧十分突出(文化素质低、科技水平低、致富能力低、年龄偏高)。调研所得情况如下:村(社区)五职干部中,支部书记11名,从年龄结构上看:40—45岁2人,46—50岁1人,51-55岁3人,56-60岁3人,61-65岁2;从文化结构上看:初中文化7人,高中(含函授大专)4人,其中3人是参加工作后政府组织函授学习完成大专。家庭具有固定收入产业的2人,经济收入排列本村居前列的仅1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共11人,从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1人,41—45岁1人,46—50岁6人,51-55岁1人,56岁-60岁2人;从文化结构上看:初中2人,高中(含函授大专)9人,其中2人是参加工作后政府组织函授学习完成大专。家庭具有固定收入产业的4人,经济收入排在本村居前列的2人。社事专干11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1人,36—40岁1人,41—45岁5人,46-50岁4人;从文化结构看:初中3人,高中(含函授大专)8人;家庭有固定收入产业的1人,经济收入排列本村居前列的0人。 其次,在工作方法上,大多沿袭过去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以行政强制命令的多,以安排部署的多,以会传达会议的多,对“三会一课”、“一事一议”等制度运用的不是很好。村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有待于提高。 最后,村干部思个人家庭经济发展的多,谋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少。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二、村干部培养选拔上存在的困难 目前,在农村干部培养、选拔上普遍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主要是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普遍较差。“能人”不愿意当村干部的现象日益突出。农村中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中青年通过打工,更新了观念,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技能,增强了致富的本领,有的率先实现了富裕。他们将打工、经商、办实体与种养植的收入与当村干部的报酬相比较,绝大多数不愿意当村干部。二是是农村普遍存在缺乏优秀人才可选,更缺能人可选。大量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的中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留下来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村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的需要。在调查中发现,无产业优势的村里,除进厂务工、经商、从事运输、建筑等外,75%的中青年在外务工。

三、村干部的选拔思考 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关系着一个村的发展和进步,要为百姓选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干部,把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真心实意为民服务,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群众中口碑好的优秀青年,大胆启用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不求全责备。 首先,以中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文化程度不低于高中。原任班子成员中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其次,村干部—般从本村青年、复员军人、企业骨干、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中产生。村后备干部要优先选用。必要时,上级可以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支持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同时,村支两委干部要组织结构科学合理,虽不要求人人全能,但至少要更有所长,如善于处理文字材料的写手,电脑精通者,村里社会地位较高者,组织协调者等等。只有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化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促进干部队伍的和谐发展。

总之,加强和改进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是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村居的保证;选好用好村干部是农村脱贫致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保证。

篇九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____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篇十 天津中医学院2023年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天津中医学院2003年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2003年是我院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为适应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院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为早日建成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人才干部支持,学院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科研、医疗机构的调整,完成了第四次处级干部聘任工作,为学院事业的整体发展,选拔培养一支素质过硬,能力出众,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现将2003年我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拔任用基本情况

2003年全院共新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24人,其中2003年8月学院本部在第四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中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3人,2003年1月一附院选拔任用1名处级领导干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女干部4名;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女干部4名。在新提拔干部中35岁以下的1人;36岁-40岁的9人;41岁-45岁的5人;46岁-50岁的6人,50岁以上的3人。研究生学历15人,大专以上学历9人。副高以上职称22人。另外,中共党员20人,无党派和民主党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江泽民同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实现新老干部平稳交替,为我院教学、科研、医疗等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医药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证。

三、聘任工作的具体做法

1、学院党委对处级干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一班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对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院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调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部门负责,考察组对考察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层层负责、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为了做好聘任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由组织部、纪委及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考察班子,对被聘任的处级干部人选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全面考察,高质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务,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考察材料,为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在聘任工作中,按照处级干部必备条件,注重政绩、业绩,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处级干部队伍行列。学院党委统一思想,坚持原则,集体讨论,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杜绝了在干部选拔上的不正之风。

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规定。在聘任工作中,严格掌握任职资格和条件,在考察过程中,党委要求考察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执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回避制度,保证了组织考察和组织任命的客观公正。

3、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察材料的规范化书写、党委讨论、任前公示、会议记录、任职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4、进一步拓宽选拔任用渠道,保证干部脱颖而出。在民主推荐、组织任命的基础上,为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强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给广大年轻干部提供展现自我、实现价值,为学院各项事业奉献服务创造机会,学院党委在14个副处级岗位上面向全院进行公开竞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事业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在严格条件和考察的基础上,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懂业务、精管理的年轻干部,充实了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一线,为保证学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强大活力,经过一段工作的锻炼,他们能够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出了一定成绩。

5、严格把关。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委的监督作用。纪检委一直参与考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整个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6、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聘任工作中,学院党委注意倾听全院教职工的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共发放民主推荐表401张,推荐出处级后备干部人选98人,在考察中考察组深入各总支与教职工进行座谈共324人次,这其中包括基层部门领导、教授、普通教师,也包括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的代表,涵盖了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职工的意见。

在民主推荐的同时,加强对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分别在中层干部范围内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部门,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处级干部进行优、良、中、一般、差综合评价,从测评结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优良率均能达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群众对这些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保证了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7、建立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试用制和年度考核制度。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期满后学院党委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应职务。通过试用制和考核,激发了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工作绩效的提高,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机制。

8、加强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学院党委一贯高度重视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每年要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保证足够的培训学时数,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聘任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举办了全院新老处级干部培训班,进行岗位培训、交接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在培训班上对全体处级干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处级干部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研究。与此同时,学院党委一贯坚持选拔优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卫工委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广大处级干部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清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岗,忘我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廉政勤政,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励精图治,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天津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天津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4年4月20日

篇十一 关于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的调研报告

女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是适应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了解该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情况,**镇妇联工作人员对镇政府及村居女干部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一、现状

1、女干部配备少。**镇现有13个村2个社区,共有女干部约30名,其中正职干部4名,18名妇女主任及8名村女会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2名,占班子成员的13%,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中层女干部16名,非参公人数17人。从目前实际情况工作看,有的地方民主不够,监督不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选拔干部的视野不宽、渠道不畅,往往是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考核任用工作公开化程度不高。在基层换届选举中,每个村委会进两委班子的女性比例较低,平均每个村1-2个,担任副职以上的最多1人,正职的也很少。在考察对象的确定上重组织意图、领导意志,轻群众意愿。这些问题,阻碍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不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也容易产生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社会上一些人对妇女领导干部存在歧视,将女领导干部的成功尤其是政治上的升迁误认为非正常提拔。干部工作民主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女干部自身素质存在差距。就我们全镇基层而言,女干部的自身素质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老中青衔接不上,24-30占55%,30-45占20%,45-55占25%。由于前几年的基层工资待遇低,有很大一部分女同胞不愿来基层工作,而近两年参加基层工作的女性大多则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阅历、经验、工作方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虽然有文化基础,但是处理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现有的能上的不多,已在的部分一些女干部由于婚姻、家庭未稳定,加上进取心不足,拈轻怕重,安于现状,部分女干部欠缺实践经验,老的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精神,自主性较弱。一些基层女干部长期从事工作单一,业务范围较窄,知识面不宽,驾驭全面工作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宏观管理、统筹谋划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比较弱。部分女干部接受培训机会少,知识的更新速度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3、女干部任职与上升空间有限。由于女性肩负着工作和家庭双重责任,使得在工作过程中,精力不能完全集中,总想达到工作、家庭两不误,最终是两者兼不顾。尽管目前对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越来越大,但由于家庭原因和工作条件、工作难度等因素影响,大多数女干部不愿意变动单位,不愿意交流到艰苦的地方任职,个人能力得不到提升。一部分女干部一心只想在机关比较单纯、休闲的工作岗位任职,即使按政策配备到基层也不能安心工作,导致变换工作岗位的难度较大。而机关单位领导职数有限,一部分基层女领导干部调入机关工作后,职务下调,在心理上产生落差,影响了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产生现状的原因

造成以上问题的瓶颈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重男轻女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市场,导致女干部参政受阻。

现实生活中,传统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这种观念加大了女性进入政治、经济等社会主导性活动领域的难度,进而造成了男女从政的社会环境不平等。妇女参政的意义还没有完全被全社会真正认识,一些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女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偏见和陈旧落后的认识。特别是在相对保守的传统文化背景下,表现尤为突出。如有的同志虽然口头上也讲男女平等、尊重女同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流露出“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有的同志也肯定女干部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在某些个体上承认女干部‘巾帼不让须眉”,但在总体上仍认为“女不如男”、女同志“只能当配角、不能当主角”,从而影响了女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也因此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用两种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来审视和要求男女两性,男人成功的标志是事业,而女性除了事业有成外,还必须承担家庭的责任,相当一部分成功女性往往对家庭有一种负疚感,也是这种价值评判标准的一种反映,再加上在家庭中男女承担家务的不平等,造成女性参政困难重重。

2.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机制尚未健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尽管政府在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制定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但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措施不平衡,有的只是停留在一般号召、形式主义,缺少扎实有效的措施,使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处于自然发展状态。有的部门和领导甚至认为培养提拔女干部,只是为了完成指标,达到要求的结构比例,单纯地为选拔而选。再就是个别单位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存在应付思想,甚至存在“凑数”、“点缀”观念。

3.妇女干部自身素质还需提升。

有为才能有位,才能争位,才能“当之无愧”。大多数女同志都认真、积极,能吃苦,细致缜密,善解人意,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但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加之现实环境的束缚、生活的负担和生理特征上的限制,导致妇女参政意识弱化,在实践经验、宏观决策、战略思维、开拓创新等方面发展不平衡。这些因素导致有些女干部在参政上或畏手畏脚,或缩手缩脚,或束手束脚,因而在事业发展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对策及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女干部、重视女干部、重用女干部的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导向和社会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培养女干部的政策和措施,破除重男轻女等陈旧观念,弘扬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新观念,并通过举办优秀女干部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开拓进取、自强不息、奋力拼搏、业绩突出的优秀女干部的先进事迹,表彰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干部。如可以充分利用博客、微博、微电影等媒体平台开设《巾帼风采》、《女性半边天》等专栏,组织广大女干部为我市加快发展献计献策,提高女干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舆论导向和典型宣传,积极为女干部搭建平台,创造女性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在社会上营造机遇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以及关心爱护女干部成长、支持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良好氛围,让优秀女干部及时走上领导岗位。

2、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拓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渠道,全方位地选拔女干部,使更多的优秀女干部有施展自己才华的机会和平台。

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是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有力保证。坚持“适度倾斜、同等优先”原则,抓住党委换届、调整充实班子、村两委换届等契机。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要在候选人中规定合理的性别比例,并不断有所提高;在调整提拔干部时,充分考虑女干部的比例;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限选拔女领导干部;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时,明确规定推荐后备干部的比例。

3、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逐步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

女干部的成熟、成长,离不开自身努力,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教育。因此要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总体要求,根据女干部的特点和需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女干部参加各类学历达标教育,通过采取在职培训、自学函授和选送进修等多种途径,提高女干部的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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