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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委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6-24 热度:12

基层纪委报告

篇一 乡镇基层纪委组织自查报告

党的xx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四个“着眼于”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同时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三保”落实,加强对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更大程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政治保证。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四个着眼于”要求,切实履行好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乡镇纪委在新形势下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和充分运用好党章所赋予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将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更是新形势下摆在县、乡(镇)纪委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各地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较强的政治纪律保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又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领导力度不够

乡镇领导班子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统一,组织领导抓责任制落实不力,走形势的多,效果不好。

(二)专职不专现象突出

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表面看政治地位提高了,但实际参与党委政府的很多分工,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经济工作以及其他事务工作中,真正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较少。

(三)有名无实问题明显

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五人组成,有纪委书记,有纪检干事,有纪委委员,但事实上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委委员是兼职,大多由党政办公室、共青团、综治等单位负责人兼任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有其名无其实,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少数委员还能参与部分工作,而多数却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只是挂名。

(四)顾虑较多,存在“四怕”现象

一怕得罪下属,乡镇纪委书记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协调部门和村加以落实,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甚至在一些地方还担心下属不支持配合自己的工作;二怕得罪领导,乡镇纪委是隶属于同级党委领导,一些纪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抓不抓,关键要看主要领导的意见去做,即使有些违纪现象有损本乡镇形象,但认为查处了会带来负面影响;有些违纪人员是一方领导,查处了会影响一方稳定;有些违纪行为是涉及本乡镇地方小利益的,查处了会使地方财政受损失;有些班子成员即使违规违纪,但碍于情面或感到监督难而不管不问,搞一团和气。这些因素使得乡镇纪委书记左顾右盼,顾虑重重;三怕影响仕途。很多乡镇纪委书记认为,只有经济工作和农业工作抓好了才会被提拨,才会有前途,而纪检工作干得再好,也不可能因此而被提拨重用,相反可能因为案件的查处得罪了人,树敌太多容易失去人心,怕在组织考核时对自己不利,因此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相对失之于软;四怕担待责任。本应是乡镇纪委职责范围内的事,但怕干多了、力度大了会被别人误解为充满野心,因而在工作中时松时紧,缺乏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势;

(五)抓深入和创新不够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乡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抓手很少,创新不多,应对措施不力,对强化基层作风建设、民主建设、制度执行、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主动思考的少、严格执行的少、深入抓落实的少、创新抓突破的少。这些问题,客观上形成了“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的怪圈,严重制约了乡镇纪委职能职责的正常发挥。为此,乡镇纪委作为党在农村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如何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着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迫切。

二、对策及建议

(一)准确定位,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应坚持和运用好这一体制和机制。因此纪委作为党委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门机关,定位好“组织协调”的位置是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这就要求一要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纪委要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委的各项决定,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得到贯彻落实;要从全局的高度去谋划和开展工作,努力协助党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立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积极当好参谋和助手,正确分析形势,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二要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职责所在,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许多反腐败制度的制定、监督措施的落实等具体工作必须依靠政府各部门抓落实。乡镇纪委更应该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配合政府工作的全面开展,从而取得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一方面能及时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有序,确保政府权力得到正确运行;另一方面能得到政府在资金上的保障。三要认真承担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不推诿。要按照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要求,切实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纪委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全面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要积极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保证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善于调查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解决办法加以实施,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找准目标,服从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

反腐倡廉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这是党的xx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根本要求,党的xx届四中全会对此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乡镇纪委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组织协调中,更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目标,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寓于农村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加以落实。乡镇纪委要围绕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围绕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政务环境加强组织协调,从而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及组务公开,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真心为农民群众服务;要围绕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要协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各种腐朽、落后思想,倡导新风正气。要通过新农村建设“四在农家”和县委“六个一”活动的全面开展,努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创新措施,确保组织协调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纪委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乡镇纪委联系会议应由纪委牵头,组织、宣传、财政、综治、扶贫、民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教育、卫生、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共同组成。要明确各成员单位所应肩负的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工作之中,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要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解决的可行办法,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切实加以解决。

二是充分调动各部门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积极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广量大,许多工作都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村,而各部门和村的地位与职能决定了他们发挥作用的局限性。纪委必须承担起组织协调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调动各部门和村的积极性,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纪委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特别是掌管审批权、管理资金的部门的联系,一方面要了解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使用的情况,另一方面帮助各部门和村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注重源头治腐的积极作用,从而督促各部门及村制定有效措施,规范权力的正常运行,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要立足于宏观的联系和协调,不能干预部门的业务,更不能代行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正确处理纪委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关系,既要通过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体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又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应由部门负责的工作,就放手让部门干,纪委只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惟此,才能既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能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三是将组织协调充分溶入到“四项职能”的履行中。一要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播、标语、廉政电影、廉政戏曲等形式,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农家等活动,不断拓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内容和阵地,要积极协调组织、宣传、司法、教育、共青团等部门齐抓共管,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你唱你的调,我吹我的号”为“集体战斗”,形成大宣教的格局,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家喻户晓,覆盖到每一个角落。要防止“一阵风”、“面上光”等不良倾向,注重长期抓,抓长期。二要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以党内监督为核心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实现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扩大监督范围,加强对干部工作、生活以及社交的全面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法律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三要加强对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定位到哪里;资金发放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检查就跟随到哪里。四要在案件查办中加强协调多汇报。应注重上下协调,及时、经常地向党委、政府和县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上级组织的支持。尽量避免单打独斗。五要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上加强组织协调。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原则、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该提请党委政府加以保护。要保护好廉政干部的积极性,树立好廉政典型;要强化教育和保护,防止举报和办案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使廉政典型、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四)真抓实干,以优良的作风树形象

一要抓好乡镇整体素质提高。人是决定因素,抓好队伍建设是关键,各乡镇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乡镇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着力打造出一支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也是乡镇纪委能否正常行使职责,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的根本保证。二要抓好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从领导上重视、从机制上健全、从投入上保证,使乡镇纪委有能力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把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对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人选要严格考察,要真正把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不专的问题解决好,以便更好地使其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其次要正确行使纪检监察职责。要把当前中央提出的抓“三保”体现和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要以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真正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扑下身子抓落实,集中精力解难题。再次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把“四个对”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尺;要以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正确看待个人得失,不为名利地位所累,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最后是要解决好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的后顾之忧。加强乡镇纪委之间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用的力度,从政治上落实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待遇,对长期在基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要破格提拔使用,真正将“高看一眼、厚爱一分”体现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要细化乡镇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做到名副其实,保障他们能大胆地、积极的参与纪检监察工作。

总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好乡镇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是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的重要因素,这也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尤其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体现。乡镇纪委要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本着“四个着眼于”的要求,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认真当好组织协调者,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才能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新阶段。

篇二 县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

县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近日,按照市纪委要求,结合全市“争当排头兵”活动,我们深入全县7个乡镇、1个办事处和部分村组,对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垦利县是黄河入海口所在地,胜利油田的发祥地和主产矿区,辖5镇、2乡、2个办事处,333个村,人口21.5万,其中农业人口17.4万人;版图面积22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为31万亩。20xx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29.8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80元。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围绕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每年,县委、县政府都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基层延伸工作,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围绕服务农村、加强村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干部实绩考核,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使之成为干部年度考核的硬指标,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廉政教育,基层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近年来,我县以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重点,通过在农村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等活动,积极构建村级廉政文化阵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不断增强,干部作风明显改进。20xx年以来,先后组织村两委班子廉洁教育培训班11期,在全县333个行政村悬挂永久性廉政文化公益宣传牌2200多块,举办大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次,向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通报、印发典型案例17期。

(三)加强制度建设,农村事务财务管理日趋规范。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结算中心,先后探索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农村会计委派制、村财村账乡镇“双代管”、村级公章合同工作程序“三监管”、村务大事村民公决、村级事务阳光操作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通过严把财务审批、用章审核、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村级事务公开、村级工作程序监督等关口,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制约力度进一步加大,较好地解决了村级事务、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

(四)强化服务措施,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始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组织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在科学整合基层现行机构和职能的基础上,自去年开始,在农村试点推行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将基层组织中的相当一部分力量转到为民服务工作上来,强化了服务功能,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通过试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让群众不出村就可以很快办好一件事,使基层干部的好思想、好作风化成了一个个具体的行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消除了干群之间的隔阂,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加大纠风力度,农村基层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加强农村教育收费监督检查,规范土地承包,治理“公路”三乱,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加大农民工工资清缴力度,严查农村违纪违法案件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七站八所”行风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各基层站所、基层窗口单位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至20xx年底,全县有70个基层站所荣获市级“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称号。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统一,依然存在财务不清现象。各乡镇、办事处虽然都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结算中心,但在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具体制度方面,各不相同,有的乡镇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制,有的实行“村财乡管”制度,有的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有的则仍沿用由本村文书兼会计的理财方式等等,由于各乡镇对各种制度的执行完全处于自发状态,制度虽然具备了大体框架,探索出了大体的管理路子,但具体条文往往不够完整,村级财务监管机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漏洞,且在制度的落实上偏散偏软,有的结算中心仅起到了替村做账、保管账的作用,缺乏对村级财务真正的监督和制约,农村财务管理流于形式已成为当前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二)村级事务监督措施不到位,依然存在办事不公现象。个别村在执行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方面不够好,民主议事、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成了形式和过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机构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造成在村务、财务公开方面不及时、不规范、不具体、不明晰、不翔实,使公开成了一种摆设。有的村“两委”干部私心重、作风差,独霸村政、村财大权,乱作为、乱决策,违规操作村级事务,特别是在土地承包、农村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划批、计划生育指标审批等问题上优亲厚友、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不作为,依然存在服务稀松现象。目前基层干部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虽然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但是有的基层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不深入,没有牢固树立起为民服务的意识,存在不喜欢下基层、不愿下基层、不敢下基层的“三不”思想和怕苦、怕累、怕吃亏的“三怕”观念,认为帮普通群众办事费时费力不讨好,导致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不作为,服务稀松,效果平常,影响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服务群众的方式不灵活,依然存在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通过调研发现,为解决由于村“两委”乱作为造成的村级财务混乱不清和不作为造成的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各级各部门也曾制定过一些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但往往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存在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不良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围绕农村财务管理,统一制度,是为群众理好财的基础环节。推行完善、规范、统一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将管理重心下移,监督关口前移,是从源头上遏制农村财务混乱的基础和前提。实践证明,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遏制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有效办法。按照村级集体资金、资产“五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监督权)不变的原则,在建立农村财务管理结算中心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促使钱、账分管,规范核算,可以进一步强化会计、审计监督等内控制度和外部机制,有利于民主管理和权力制约机制的建立,对管理好村级财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要理顺管理渠道,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据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及财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达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村级财务。

(二)围绕村级事务管理,抓好公开,是为群众管好事的关键所在。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推行村务公开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村级事务,为群众管好事的重要监管措施。要积极推行村级工作“阳光操作”和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制度。严把村级工作程序监督关,增强村级事务决策、办理过程的透明度,做到村务大事讨论决定之前村民能了解,决策中村民能参与,决策后的执行情况村民能监督,从而杜绝办事不公的不良现象;严把村级事务公开关,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将群众最关心、最易引发矛盾的宅基地划批、土地承包、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村级事务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将每项村务事细化分解为议题提出、事项表决、草案公布、群众质询、付诸实施等环节,并将各环节统一流程,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避免村干部“暗箱操作”,村务大事由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切实保障村级事务的公正、公平。

(三)围绕提高服务效率,抓好代理,是为群众办好事的前提条件。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是每一名基层干部的职责,也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在镇、村两级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强化干部为民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真正帮助群众解决事关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从而赢得群众信任,密切干群关系。同时,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把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监督之下,把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监督网络和体系,能够从制度上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实现以勤政促廉政、以廉政保勤政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围绕“规范、便捷、高效、减负”,抓好整合,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步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明确“针”与“线”的关系,要按照“规范、便捷、高效、减负”的原则,将为群众理财、管事、服务进行整合,纳入一个系统工程,全部并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之中;要以为村集体服务、为群众服务为总方针,以完善各项管理、监督措施为基线,把好关口,理顺程序,才能切实解决村级事务、财务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弊端和顽疾,才能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

篇三 市纪委监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23年度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及特色做法

一年来,合作市纪委监委党总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强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委机关党总支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在学习上下功夫,夯实理论基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组织各支部持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专题学习活动,在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周活动的基础上,将每周二固定下来,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通过原原本本学、集中领学和交流讨论等方式,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2023年合作市纪委监委党总支安排集中学习50次,讲党课4次,开展学习讨论5次,班子成员专题调研2次,撰写调研报告,党员干部每人平均写笔记2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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