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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改革考察报告13篇

发布时间:2023-01-14 热度:29

单位改革考察报告

篇一 农村综合改革考察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12月23日,我们考察组对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 挂职 *镇镇长助理期间的情况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的方法:根据考察工作方案,我们召开了城隍镇在家的全体机关干部会,王组长通报了这次考察的对象、考察的目的和考察的内容及重点,刘*进行了述职,机关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随后我们找相关的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了个别座谈。

二、民主测评情况:应参加民主测评33人,实到29人,得优秀票26票,称职3票。

三、考察的综述

考察组认为:在七个月的挂职期间,刘*同志能够摆正位置,端正思想,妥善处理机关工作与挂职工作的相互关系,突出工作重点,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自己的政策业务优势,做出了较大的成绩。概括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进入角色快。他能从机关工作很快适应农村工作,与城隍镇机关干部打成一片,与姚花村的工作接上头。经常深入姚花村,帮助村解决实际问题,理顺村班子,积极支持村长工作,合理分工。

二是工作能力强。能够把驻村的合作医疗、水费等工作任务征收完成,使一个工作困难村、后进村变成先进村。

三是相融性好。虚心向机关干部学习,与他们打成一片,很亲近,融为一体,关系处理融洽。

四是工作经验丰富。对姚花村的上访户能亲自上门做思想工作,与农户交心谈心,帮助解决征地补偿问题,维护农村的稳定。

五是有大局观念。他有奉献精神,帮助跑项目、争取资金4万元,解决村的机泵站长久失修的问题。他发挥自身的特长,指导城隍镇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使这块的工作档案齐全,政策落实到位。

六是合理利用时机,大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督促农村政策落实到户。他还能参加党校的副科级理论培训,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总之,通过挂职锻炼,锤炼了思想,提高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能力,拓宽了视野,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市委组织部:

根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12月23日,我们考察组对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雄军挂职镇长助理期间的情况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的方法:根据考察工作方案,我们召开了镇在家的全体机关干部会,王组长通报了这次考察的对象、考察的目的和考察的内容及重点,刘军进行了述职,机关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随后我们找相关的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了个别座谈。

二、民主测评情况:应参加民主测评33人,实到29人,得优秀票26票,称职3票。

三、考察的综述

考察组认为:在七个月的挂职期间,刘军同志能够摆正位置,端正思想,妥善处理机关工作与挂职工作的相互关系,突出工作重点,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自己的政策业务优势,做出了较大的成绩。概括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进入角色快。他能从机关工作很快适应农村工作,与城隍镇机关干部打成一片,与姚花村的工作接上头。经常深入姚花村,帮助村解决实际问题,理顺村班子,积极支持村长工作,合理分工。

二是工作能力强。能够把驻村的合作医疗、水费等工作任务征收完成,使一个工作困难村、后进村变成先进村。

三是相融性好。虚心向机关干部学习,与他们打成一片,很亲近,融为一体,关系处理融洽。

四是工作经验丰富。对姚花村的上访户能亲自上门做思想工作,与农户交心谈心,帮助解决征地补偿问题,维护农村的稳定。

五是有大局观念。他有奉献精神,帮助跑项目、争取资金4万元,解决村的机泵站长久失修的问题。他发挥自身的特长,指导城隍镇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使这块的工作档案齐全,政策落实到位。

六是合理利用时机,大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督促农村政策落实到户。他还能参加党校的副科级理论培训,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总之,通过挂职锻炼,锤炼了思想,提高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能力,拓宽了视野,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篇二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广州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重庆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重庆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广州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广州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

1、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2、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 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3、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二oo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1: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

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目前,全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 通知》(渝府发[200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反映和提出了一些操作性、政策性的具体问题,为在我市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经研究,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聘用制度适用范围问题

1.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是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参照国办发[2002]35号和渝府发[2003]37号文件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全民、集体事业单位中混岗使用全民、集体性质人员,如何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其人员编制的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全民、集体事业单位在编制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入的全民、集体性质人员,均要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其人员的编制性质不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否试行人员聘用合同制度?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仍为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37号文件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4.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具有同等效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劳动合同制工人,应签哪一种合同?

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于已经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其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待劳动合同到期后需要续聘时,应当按照37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5.社会团体中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专职工作人员是否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参照执行公务制度管理人员除外),都应当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6.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否实行聘用合同制?

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依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属于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对象,并使用的事业编制,应依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关于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中首次聘用的有关问题

7.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现有人员如何向聘用合同制人员过渡?

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时,事业单位的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中,一般应参加竞争上岗,单位应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从本单位现有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人员中优先聘用。

8.事业单位现有管理人员超过职员岗位职数的,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现有管理人员超过单位职员岗位职数的,可暂按原行政职务确定职员职务,保留其原待遇,安排适当工作,逐步调整达到岗位职数的要求。本级职员岗位暂时超职数的,单位不得安排下一级职员晋升该级职员职务。

9.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又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是聘用职员岗位还是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又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聘用职员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也可同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0.37号文件明确《重庆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管理办法》(渝府发[1999]68号)停止执行,但还未试行聘用合同制的单位、人员和待岗未签订聘用合同书的人员,如单位给予辞退或本人要求辞职时适用什么文件和程序?

三、事业单位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中的有关具体问题

11.《聘用合同书》第二条1款“乙方在xx岗位,从事xx工作”,如何填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为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三大类。

职员岗位:二级(正)、二级(副)、三级( 正)、三级(副)、四级(正)、四级(副)、五级、六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工勤人员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

签订聘用合同书时,职员填写“x级职员 ”岗位(不填任命的领导职务),从事“管理”工作;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又聘任了专业技 术职务的人员,填写“ x级职员”岗位,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填写“xx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工勤人员填写“xx工”岗位,从事“xxxx”工作。

12.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在推行聘用合同制时是否实行试用期?

关于在事业 单位人员中实行试用期的规定,只适用于新进人员,并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应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现有人员在推行聘用合同制时和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时,都不实行试用期。

13.新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与单位首次签订多长期限的聘用合同?

新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与单位首次签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不约定试用期。

四、关于解聘辞聘制度问题

1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费出国留学,是否可以与单位签聘用合同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经单位批准同意的,在获准离境后应保留公职1年。未签订聘用合 同书的,可签协议保留公职一年;已签订了聘用合同书的,自本人出境一年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学成回国后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书。在外留学期间的工龄,按有关规定连续计算。

15. 37号文件第三十六条第㈠款“规定的医疗期”如何理解

“医疗期”是指: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医疗期可暂时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16.工作人员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其聘用关系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工作 能力”的,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因工退休手续;鉴定为“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在其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期间,单位应暂时保留原待遇,并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书。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后,受聘人员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工作能 力”的,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因工退休手续;鉴定为“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在其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期间,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应暂时保留原待遇,并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

17.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领导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关系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的 管理人员统称为职员,其中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一般聘用在职员岗位。其领导职务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另下任命书。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担任相应的职员职务。

五、其他问题

18.工勤人员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单位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这部分人员如何办理退休?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10年,并在该岗 位退休的,可享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待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按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规定,经政府人事部门完善聘用手续的,按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规定办理退休。

19.如何理解获得市(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安排下岗待聘? 20.实行聘用合同制后,原正式干部经本人自愿申请,可否转为工勤人员退休?

事业单位原正式干部要求解除干部身份,按工勤人员退休的,必须由本人提出自愿解除干部身份的书面申请。属区县(自治县、 市)所 属事业单位的,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属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的,报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应先办理解除干部身份手续,再按工人退休条件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工勤人员待遇。

21.37号文件第四十六条㈢款中的“月平均工资”如何理解?

37号文件第四十六条㈢款“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本人月基本工资、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津补贴。

22.从企业单位剥离出来并移交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一部分人员是企业自行聘用的干部,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是否认同其聘用干部身份?

从企业剥离出来移交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由原企业聘用的干部,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的,认同其聘干身份;未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通过考试考核合格者,认定其聘干身份,不合格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或分流。

以上解释,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οο三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2:

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 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推动事业快速发展,南岸区按照十六大提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改革探索。

一、南岸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几种基本形式

南岸区在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中,依据中央、市、区有关改革文件精神,在区人事局的指导下,各单位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进行了积极而稳妥的探索。

㈠ 实施“绩效工资”,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创新性工作,直接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容易产生新的矛盾,区事改办率先在该区人民医院进行了探索,他们从医务人员多是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出发,在国标基本工资不动的前提下,实行了“成本核算+二级分配制度”的绩效工资改革。医院按时足额发放职工的国标基本工资,将科室创收的总收入全部上缴医院,在扣除管理费用、成本费用和发展基金后,余下部分奖励科室,作为科室的绩效工资,这是一级分配;科室按个人工作量、重大疑难关键技术、医疗差错缺陷、医德医风等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情况,进行科室绩效工资的二级分配。具体操作如下:

一级分配,即科室绩效工资=(科室总收入×90%-成本费用)×40%。

其中管理费用=科室总收入×10%;

发展基金=(科室总收入×90%-成本费用)×60%;

在二级分配中,医院只提出了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的原则以及岗位、职务和职称系数(不重复累计)的建议意见,原则上不干预科室的二级分配。

南岸区人民医院实施的“成本核算+二级分配制度”的绩效工资改革,降低了科室的成本,鼓励了创收,医院效益、科室效益和个人收入按比例得到同步提高,收到了一举多赢的效果。

㈡ 推行“质量工资+奖励工资”分配形式,健全分配激励机制 ㈢ 实行“效益目标工资”的分配方式,促进单位效益的增长

南岸区人防地下商场管理办公室,是南岸区人防办公室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职工工资全靠自己创造。改革前,实行保底的事业单位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商场效益好坏,与职工的收入关系不大,积极性得不到发挥。2002年前,商场管理办所属两个商场年创收最高为96万。2002年,商场管理办公室实行了效益目标工资改革,尽管商业景气度远不如前几年,但当年的承包任务就为150万,实际完成了170万。今年,管理办又与人防办签订了150万的承包合同,在“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上半年也实现了承包任务完成过半。

效益目标工资的具体方式为:

商场管理办将收入按月全部上缴区人防办,管理办在完成承包任务的前提下,由主管单位拨付全年收入的53%作为管理办的所有运作经费(含人头、水电、差旅、接待、临时工、人员的各种保险等一切费用),商场管理办公室根据《效益目标考核办法》,按月对员工进行“经济”、“安全”、“经营”、“设备设施”、“精神文明”等全方位的指标考核。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发给国家规定的当月工资、奖励、津补贴的80%,扣除20%留待年终发放;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则按《办法》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在扣除20%的基础上,再作相应扣除。如果年终未能完成全年承包任务,则不再补发扣除的20%;如仅完成承包任务,则只补发每月扣除的20%;如超额完成全年承包任务,则提取超额部分的50%作奖励基金,其余50%全部上缴。奖励基金加上每月扣除的奖金或工资之和乘以50%作年终奖励分配——效益目标工资,另外的50%作为发展基金。效益目标工资按每月考核、岗位职责、贡献大小分类按等发放。

㈣ 施行“结构工资”,实现分配的科学化

重庆市广益中学在1998年就实施了“国标工资+课时工资+效益工资+津补贴”的“结构工资”制度,是南岸区实施分配制度较早,新的分配制度比较配套、完善、科学的单位之一。其分配形式为:

国标工资=固定工资+活工资(各占国标工资的70%和30%);活工资=工作量工资+质量工资(各占活工资的70%和30%)。工作量工资指教职工满或超工作量,则全得,不足则适当扣发。质量工资是教学质量考核为一等的,增发活工资的5%;质量考核为二等的,发足活工资;考核为三等的,减发5%;四等则减发15%。

结构工资中的课时工资、效益工资和津补贴由学校自筹经费发放。课时工资按所任课时计发,对超工作量的教职工,发给超课时费。效益工资按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经自评、年级和教研组内互评、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考评、学生和家长测评、学校考核组综合审评的“五评”程序后,以分值量化,确定优、良、合格、差的等次,分出五等八档,按等级档次标准计发教职员工下一年的每月工资。津补贴一部分按人头平均发放,如节日慰问费;一部分(更多的)则按职务、岗位分类、计等发放。

二、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推动事业快速发展

南岸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实践证明:坚持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出发,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科学的分配制度,犹如在职工收入和事业发展的杠杆之间找到了一个最佳的支撑点,职工收入的“力臂”越长,作用于事业发展的“动力”就越大;如果没有找准这一支撑点,付出的力越大,作用于事业发展的无用功就越多。 南岸区房管局海棠溪房管所自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以来,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素质不断提高。代之以改革前的现象是:排危抢险争着在第一时间出现场,不接受住户的请吃、馈赠;危房监控员每到大风、暴雨来临前,就主动和重点住户联系,强化了对危房、危岩和堡坎的监控。2003年8月1日,正直周末,当天山城气温高达40oc,上新街48号窨井发生堵塞。接报后,疏浚组上午8:00就赶到现场开始工作,直到中午,被堵塞的窨井尚未疏通,住户们纷纷邀请疏浚工吃了便饭再干,工人们谢绝了住户的好意,硬是干到下午3:00疏通后,才吃午饭。 附件3:

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江津市按照“确立科学化的总体布局,坚持社会化的发展方向,推行多样化的分类管理”的思路,结合人事制度改革,以调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为突破口,通过“调机构、改性质、定编制”,创新体制和机制,全面启动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科学设置机构,理顺体制关系。江津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确定科学化的总体布局,对现有事业单位设置进行“撤、并、转”:对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部门所有、条块分割,重复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

一、任务严重不足、社会效益差的事业单位,根据情况予以合并;对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转为企业或中介组织。同时根据职能任务和工作性质,理顺管理关系,实行归口管理。

二、调整经费预算性质,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为了鼓励各类事业单位面向市场,通过社会化服务走自我发展的路子,江津市根据事业单位职能任务和收费渠道,对经费性质进行相应的调整。一是将具备条件的政策规定性收费的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从严控制,并严格按程序批准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其规费收入全部上交财政,由市财政按规定预算其各类经费,并按全额单位重新核定工资标准。二是对有条件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逐步向差额补贴过渡,或者改为自收自支。三是将部分服务性、经营性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改制为企业或中介组织,或只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

三、科学核定编制,适度分流人员。江津市把精简和重新核定编制作为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定编时根据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职能任务、经费性质重新核定编制。一是原来已定编或有明确编制标准的,以原编制人数或编制标准为基数,然后按20%的比例精简定编。二是原来没有核定编制,又没有编制标准的,按实有人数减编。三是去年与党政机构同步改革已定编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精简编制。为了保证精简编制落到实处,江津市出台了一系列人员分流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一次性安置或提前离岗休息。

四、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江津市以改革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为突破口,以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各类人员按岗位竞争上岗,双向选聘;坚持活工资搞活,搞活工资分配,实行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通过改革,建立充满生机的用人机制和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事业发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篇三 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度、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庆市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比较重视改革氛围的营造。具体表现为:一是改革之前,就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及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构成、人员数量、经费来源,做到了底数清、改革思路清,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层层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目标、措施及相关政策、规定明了于最基层,既不夸大,也不隐瞒,扩大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基层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庆市非常重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造势效应。改革之初,重庆市各大媒体集中2个月时间,对“事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和报道,大造改革声势。改革中,每出台一项政策、举行一次工作会议都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报道,而且还根据“事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尤其是今年,重庆市将所有出台的政策及“事改问答”56题全部上网,扩大了宣传,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营造了积极的改革氛围。

(三)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利益格局调整幅度大,社会反响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各类矛盾,陷“事改”于被动。重庆市认为“事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宏观上要积极造势,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改革共识,微观上要抓好试点,慎重推进。在试点上,重庆市主要抓好了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县、市、区层面,二是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层面。具体操作中,重庆市先从经济条件好,推进难度相对较小的县、市 、区和行业开始试点,一点一滴潜心总结,形成成功经验后,抓住时机,乘势而为,顺势而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而且在改革中,重庆市非常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工作积极,推进迅速、稳妥,效果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行政从上面推,媒体从侧面促,县(市)区及各部门改革热情竞相迸发。

二、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注重在'领导'层面作文章,发挥'重磅炮弹'的轰击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老大难问题及一些重要政策的出台,“事改”办都是通过市委、市政府这个层面解决的,威力大,效果明显

篇四 南通市建筑企业改革发展学习考察报告

2023年2月20-22日,由新七集团董事长余宝琳带队,新七集团和区企协联合组成的考察团一行32人,对江苏省南通市四建、六建和江中集团3家建筑企业进行了学习考察。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观看影像资料、现场互动、实地查看等方式,考察团一行全面了解了南通市建筑企业发展情况和改革创新的经验。

一、南通3家建筑企业的主要特点

南通市是全国闻名的“建筑之乡”。江苏省32家国家特级建筑企业(其中:国企2家,民企30家,年产值2万亿元),南通就有15家,占了半壁江山。南通四建、六建、江中集团是其中有代表性的的3支劲旅。它们都有5个共同的特点:

二是“强”--综合实力强。企业集体经济雄厚,家家都有几十亿元的资产,公司总部大楼气势恢宏,办公、酒店、居住等设施成龙配套。 3家企业10年前就晋升为特级资质,都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次靠前。各家企业人才聚集,技术力量雄厚。四建集团拥有一级注册建造师300多人,二级注册建造师400多人。

三是“多”--精品项目多。四建集团夺得鲁班奖十连冠,拥有“鲁班奖”、“国优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大奖33项,六建、江中集团鲁班奖都在10项以上。

四是“高”--管理水平高。3家企业管理模式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建立起符合企业实际、行之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到企业经营管理和办公的各个方面。

五是“好”--精神状态好。南通建筑人思想观念前卫,谦和文明。有高度的亲和力和向心力,言谈举止显示出自信和底气,成功的喜悦溢于言表。

二、南通3家建筑企业发展的主要经验

南通地处长江三角洲,紧邻大上海。建筑业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地理、历史、文化、政策渊源。上海的人才科技文化的直接辐射和带动、江浙人的精明与务实、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倾斜扶持等优势,是南通市建筑业成功辉煌的重要外部因素。从3家建筑企业讲,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把灵活的体制机制和科学的管理相结合。主要经验是:

篇五 建筑企业改革发展学习考察报告

20xx年2月20—22日,由xx集团董事长余xx带队,xx集团和区企协联合组成的考察团一行xx人,对xx省xx市四建、六建和xx集团3家建筑企业进行了学习考察。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观看影像资料、现场互动、实地查看等方式,考察团一行全面了解了xx市建筑企业发展情况和改革创新的经验。

一、xx3家建筑企业的主要特点

xx市是全国闻名的“建筑之乡”。xx省32家国家特级建筑企业(其中:国企x家,民企xx家,年产值x万亿元),xx就有x家,占了半壁江山。xx四建、六建、xx集团是其中有代表性的的3支劲旅。它们都有5个共同的特点:

一是“大”——经济体量大。3家企业旗下均拥有数十个子公司、区域性公司,集建筑设计、科技研发、建筑施工于一体,年产值都在140亿元以上。四建集团2023年完成产值261亿元,缴纳地方税收x亿多元,占通州区地税总额的25%,实现净利润2亿元。

二是“强”——综合实力强。企业集体经济雄厚,家家都有几十亿元的资产,公司总部大楼气势恢宏,办公、酒店、居住等设施成龙配套。 3家企业10年前就晋升为特级资质,都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次靠前。各家企业人才聚集,技术力量雄厚。四建集团拥有一级注册建造师x多人,二级注册建造师x多人。

三是“多”——精品项目多。四建集团夺得鲁班奖十连冠,拥有“鲁班奖”、“国优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大奖x项,六建、xx集团鲁班奖都在x项以上。

四是“高”——管理水平高。3家企业管理模式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建立起符合企业实际、行之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到企业经营管理和办公的各个方面。

五是“好”——精神状态好。xx建筑人思想观念前卫,谦和文明。有高度的亲和力和向心力,言谈举止显示出自信和底气,成功的喜悦溢于言表。

二、xx3家建筑企业发展的主要经验

xx地处长江三角洲,紧邻大上海。建筑业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地理、历史、文化、政策渊源。上海的人才科技文化的直接辐射和带动、江浙人的精明与务实、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倾斜扶持等优势,是xx市建筑业成功辉煌的重要外部因素。从3家建筑企业讲,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把灵活的体制机制和科学的管理相结合。主要经验是:

(一)坚持把改革作为发展动力。四建和六建原是国有企业,xx集团原是镇属集体企业,3家企业先后进行了四次改制。2000年,第一次改制,退出政府序列,形成了政府控股、经营层持大股、职工持小股的股权结构。2003年,进一步深化改革,公有股全部退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营企业。2023年,进行第三次改革,大胆吸纳社会资本,增资扩股,壮大体量。2023年又进行了第四次改革,股份向经营层和企业骨干集中,内部股权部分流转。改革激发了企业的活力和潜能,增加了企业发展的动力,一次次改制,带来一次次跨越发展。四建集团在2000年改制时,年产值只有x亿元,7年后就到达x亿元。

篇六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重庆市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东北部、长江上游,1997年3月设中央直辖市,现辖14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7个县、4个自治县,面积8.23万平方公里,人口3107万。现有事业单位2.5万多个,实有人员达49.5万多人,覆盖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农业等各行各业,其人员总量大概相当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总量的5倍。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约33.4万人,占67.5%,且大多数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步比较早,配套措施相对完善,改革进度较快,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度、主要做法

1999年天津会议之后,重庆市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xx年重庆市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计划用5年时间,在xx年底前全部搞完。截止今年8月底,市属64个部门展开62个,40个县(市)区展开27个,近20万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占42.9%。其中有13个部门、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聘工作全面完成。在改革中,分流人员达16322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通过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增强了事业单位活力,极大地调动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篇七 赴山东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考察报告

赴山东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考察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推进我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向纵深发展,按照今年我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工作部署,建设厅巡视员邓留献率领厅城建处、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漯河市建委和市政管理处等单位一行7人,于20xx年4月4日至7日对山东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组听取了山东省建设厅、济南、烟台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的经验介绍,就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山东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城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化为导向,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总量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到20xx年底,全省市政公用事业从业人员达17.8万人,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8.03,燃气普及率达60.88,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17059万平方米,,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9.59标台,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8.91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40.2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7.2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9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74平方米。

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政府推动,投资拉动,为山东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工作十分重视,1997年省政府就出台了《批转省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1997]99号),加快了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步伐。随后,省委、省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关于搞好城市资产经营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都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不还多次组织了全省性的市政公用项目招商引资活动,都为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造了很好的外部环境,收到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初步打下了基础。

1、以市政公用设施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促进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转变。为缓解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全省各地注重把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起来,把政府投入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积极运用bot、tot等方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加大了利用外资和各类社会资金的力度,多元化投资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十五”以来,全省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投资接近600亿元,政府财政投入约为1/3左右。济南、青岛按照“制销分开”的思路,将制水厂存量资产盘活,融资外方资金3亿元;山大华特公司与潍坊市坊子区政府合作,由山大华特投入5000多万元现金,建设坊子区的一座自来水厂,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许多城市出让、转让的城市道路、桥梁冠名权和广告经营权,收回资金用于市政设施投资;诸城市运用bot方式与青岛银河集团合作,融资1.2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

2、逐步放开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和作业市场,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初步形成。近年来,各城市围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多种经济成分逐步介入市政公用市场,市场竞争态势开始形成,促进了市政公用事业的运营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有6个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已引入非国有经济成分,实行股份合作,打破了国有公交公司独家垄断的局面。香港中华煤气先后与青岛即墨市和崂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龙口成立了燃气合资企业,正在与济南、潍坊、威海等城市进行洽谈合作;新奥燃气先后与青岛开发区、城阳区、烟台开发区、聊城、日照、诸城、莱阳、邹平等市地进行了燃气经营合作。

在市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等提供服务的行业,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济宁、威海、临沂、德州等城市,已开始推行道路保洁、绿地养护、公厕管理等作业权公开招标,转变了作业方式,提高了养护质量。

3、加快市政公用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推进设施管养行业的干管分离,市政公用行业基层事业单位的改革不断推进。几年来,山东各地按照省政府《批转省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加快了城市公用企业的公司制改造,部分公司还进行了规范的股份制改造。

青岛市努力推动市政公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普遍建立了企业经营责任期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管理的相关制度也正逐步建立健全。针对市政、园林、环卫养管行业的实际,各地普遍开始了政事、政企、事企分开和干管分离改革,在一些环节上取得了一定进展。

各城市普遍开展了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劳动和工资三项制度改革,有的推行了竞争上岗和“按绩定酬”的分配制度,还有的进行了内部招标的尝试。青岛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了公用事业单位事改企,市辖四个区基本实现了市政 、园林、环卫行业政事分开。

济宁市去年对原独家承接市政道路设计施工的市政处进行改革,把管理养护和道路建设分开,除部分人员的工资由城维费列支外,其余的一律推向市场,找米下锅,他们还对事业改企业的职工,采取了保留事业身份和档案工资的办法,有效地稳定了职工思想。

4、市政公用事业的价格改革有了一定的突破,投资补偿机制开始建立。近年来,为理顺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山东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山东省政府把价格管理权下放给了各城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机制的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

不少城市都在理顺水、气价格,垃圾、污水收费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与价值倒挂的矛盾有一定缓解,城市公用设施无偿使用的观念逐步打破,使用者付费、污染者付费的意识逐步得以确立。各城市普遍开征了污水处理运行费,有的还进行了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

山东省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很多问题:一是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整体步伐仍然较慢,总体上滞后于其它行业的改革进程,而且省内各城市之间也很不平衡;二是改革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不少基层单位有畏难有发愁和等待观望的想法,一些主管部门求稳怕乱,城市政府也没有推进改革的压力;三是改革的深层次问题还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人员安置问题、资产处置,以及市场规范、行业监管等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价费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直接阻碍了改革的进程。

篇八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考察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推进我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向纵深发展,按照今年我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工作部署,建设厅巡视员邓留献率领厅城建处、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漯河市建委和市政管理处等单位一行7人,于2023年4月4日至7日对山东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组听取了山东省建设厅、济南、烟台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的经验介绍,就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山东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城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化为导向,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总量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到2003年底,全省市政公用事业从业人员达17.8万人,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8.03%,燃气普及率达60.88%,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17059万平方米,,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9.59标台,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8.91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40.2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7.2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9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74平方米。

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政府推动,投资拉动,为山东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工作十分重视,1997年省政府就出台了《批转省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1997]99号),加快了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步伐。随后,省委、省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关于搞好城市资产经营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都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不还多次组织了全省性的市政公用项目招商引资活动,都为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造了很好的外部环境,收到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初步打下了基础。

1、以市政公用设施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促进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转变。为缓解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全省各地注重把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起来,把政府投入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积极运用bot、tot等方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加大了利用外资和各类社会资金的力度,多元化投资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十五”以来,全省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投资接近600亿元,政府财政投入约为1/3左右。济南、青岛按照“制销分开”的思路,将制水厂存量资产盘活,融资外方资金3亿元;山大华特公司与潍坊市坊子区政府合作,由山大华特投入5000多万元现金,建设坊子区的一座自来水厂,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许多城市出让、转让的城市道路、桥梁冠名权和广告经营权,收回资金用于市政设施投资;诸城市运用bot方式与青岛银河集团合作,融资1.2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

2、逐步放开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和作业市场,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初步形成。近年来,各城市围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多种经济成分逐步介入市政公用市场,市场竞争态势开始形成,促进了市政公用事业的运营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有6个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已引入非国有经济成分,实行股份合作,打破了国有公交公司独家垄断的局面。香港中华煤气先后与青岛即墨市和崂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龙口成立了燃气合资企业,正在与济南、潍坊、威海等城市进行洽谈合作;新奥燃气先后与青岛开发区、城阳区、烟台开发区、聊城、日照、诸城、莱阳、邹平等市地进行了燃气经营合作。在市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等提供服务的行业,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济宁、威海、临沂、德州等城市,已开始推行道路保洁、绿地养护、公厕管理等作业权公开招标,转变了作业方式,提高了养护质量。

3、加快市政公用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推进设施管养行业的干管分离,市政公用行业基层事业单位的改革不断推进。几年来,山东各地按照省政府《批转省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加快了城市公用企业的公司制改造,部分公司还进行了规范的股份制改造。青岛市努力推动市政公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普遍建立了企业经营责任期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管理的相关制度也正逐步建立健全。针对市政、园林、环卫养管行业的实际,各地普遍开始了政事、政企、事企分开和干管分离改革,在一些环节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各城市普遍开展了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劳动和工资三项制度改革,有的推行了竞争上岗和“按绩定酬”的分配制度,还有的进行了内部招标的尝试。青岛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了公用事业单位事改企,市辖四个区基本实现了市政、园林、环卫行业政事分开。济宁市去年对原独家承接市政道路设计施工的市政处进行改革,把管理养护和道路建设分开,除部分人员的工资由城维费列支外,其余的一律推向市场,找米下锅,他们还对事业改企业的职工,采取了保留事业身份和档案工资的办法,有效地稳定了职工思想。

4、市政公用事业的价格改革有了一定的突破,投资补偿机制开始建立。近年来,为理顺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山东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山东省政府把价格管理权下放给了各城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机制的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不少城市都在理顺水、气价格,垃圾、污水收费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与价值倒挂的矛盾有一定缓解,城市公用设施无偿使用的观念逐步打破,使用者付费、污染者付费的意识逐步得以确立。各城市普遍开征了污水处理运行费,有的还进行了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

山东省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很多问题:一是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整体步伐仍然较慢,总体上滞后于其它行业的改革进程,而且省内各城市之间也很不平衡;二是改革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不少基层单位有畏难有发愁和等待观望的想法,一些主管部门求稳怕乱,城市政府也没有推进改革的压力;三是改革的深层次问题还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人员安置问题、资产处置,以及市场规范、行业监管等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价费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直接阻碍了改革的进程。

(二)围绕难点、重点问题搞突破,为推动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去年初,山东省建设厅会同省直8个部门组成调研组,开展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调研。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省建设厅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方面听取意见,通过认真调查基本摸清了全省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资产、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改革的难点问题是“人到那里去、钱从那里来”,改革的重点是为行业准确定位、为改革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并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省政府于8月25日以鲁政发[2003]74号文件正式印发。意见共有八个部分,二十六条,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具体政策措施,总体上是要通过抓好管理体制、动运作模式和经营方式三项改革,建立三种机制,即:按市场化要求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科学的政府监管机制;打破垄断,彻底放开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和企业制度创新,建立富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生产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要在1年内完成改制,管理性、作业性事业单位要在2年内完成改革,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体系。

在制定《意见》中,为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在确立改革总体框架的同时,在可操作性上下了很大功夫。特别是在事关人员安置、资产处置、政府投入、价费改革等重大问题上,他们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多方面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许多务实的、也很优惠的政策。具体要求是:

1、切实做好改制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安置工作解决好职工的后顾之忧。人员安置是企事业单位改制面临的一个比较复杂和敏感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政策必须有突破,否则改革会陷入僵局。《意见》中明确,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应全部接收原单位职工。在此基础上,优惠安置老职工,合理补偿中间层次,重新对等新职工。妥善安置老职工,主要的政策有:对工作年限已满25年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提出订立至退休合同的,单位应与其签订至退休的合同;对改制前连续工龄满20年且5年内(含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实行内部离岗退养托管,并按事业单位退休的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待遇;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如低于原事业单位标准,可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合理补偿中间层次的职工,主要的政策有:可根据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差额情况,为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经费可一次性从原事业经费支出或从国有净资产中扣除,改制后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鉴于欠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以及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的补助费,经省劳动保障部门确认人数和标准后,可在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重新对待新职工,就是对改制后新招收的职工按企业对待。

2、妥善处置改制单位资产,明确改制过渡期相关优惠政策。改革必须要支付相应的成本来推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国有净资产应该是改革成本的主要来源。山东《意见》明确,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国有净资产,应首先用于支付欠缴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拖欠的职工工资、医疗费,改制时职工的经济补偿,离岗退养人员的费用以及涉及职工个人的其他有关费用。剩余或不足部分,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内统一调剂使用。行业内统一调剂不能解决的,由本级财政解决。净资产中不够提留改制成本的,可将其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出让,其收入按国家规定缴纳税金后,优先用于企事业单位支付改制费用。同时,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山东在《意见》中还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对原国有的改制单位适当扶持。在过渡期内,改制企业可优先获得特许经营权,;原财政补贴数额暂维持不变,用于支付改革成本,稳定人心;在同等条件下,改制单位在资质审批、工商注册时应有一定的优先权,并可适当放宽条件;由事业单位改制组建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3、保障政府投入,推动市政公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并不改变其社会公益事业的基本性质,政府决不能有“一改了之”、“甩包袱”的想法,对市政公用事业非经营性项目所需费用、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和必要的改革成本,政府应予以补偿,同时随着财力的增强,政府应仍要不断加大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投入。山东省《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投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资机制。城市道路桥梁、公共管网、广场、园林绿化等大型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仍以政府投入为主,也可采取市场运作、以综合开发带项目的办法建设大型市政公用设施;对尚不能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市政公用设施,政府要进行政策扶持、投资引导、适度补贴;对可经营的市政公用设施,政府一般不再投资并逐步退出。要逐步转变政府投入方式,实行项目代建、改变政策性补贴方式,变“养人”为“养事”。同时,在改革过程中,政府财政要承担必要的改革成本,比如:改制前机关事业单位未启动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改制后不保留国有资本的企业,对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原单位有支付能力的,由原单位支付,原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可从国有资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可由同级财政补贴。

4、建立合理的价费机制,促进市政公用事业良性循环发展。要改变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高投入,低回报的现状,形成投入产出良性循环机制,就必须改变市政公用事业福利性供给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价格制订和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价格形成关系。山东省《意见》中明确,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改制后,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垃圾污水处理等行业的产品、服务价格,由各市、县政府按照“生产成本+税费+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并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和年度价格指数适时予以调整。按照“作业成本+税费+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作业定额标准,并根据和各地劳动力成本变化抢救无效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作为具体作业项目招投标评定依据(三)狠抓落实,搞好配套,努力构建新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山东省74号文件出台后,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对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震动更为突出。抓改革、促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全省市政公用行业的中心任务。各城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运作,大力推进改革,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烟台、潍坊、济宁等许多城市都出台了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召开了专题会议。济南市政府出台了《济南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试行办法》;烟台市将市政公司整体转让给中天集团,开创了山东事业单位一步转制为民营企业的先河。潍坊市完成了市属市政公用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为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1、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努力营造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良好氛围。山东74号文件出台后,山东省相继召开了不同层次的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去年,省委全省加快发展现场会上,省委、省政府评分领导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城市建设现场会,杨焕彩厅长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组织召开了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研讨会,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就改革中具体操作问题进行探讨;在今年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赵克志副省长和杨焕彩厅长进一步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城市3月底拿出改革实施方案,供水、热力、公交、燃气、市政施工等行业年内必须完成改制,市政养护、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事业单位,年内改企改制争取完成50%。

2、制定改革配套政策,确保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推动改革的深入发展,最近,山东省建设厅城建处会同省定额站赴上海就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定额编制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在济宁市召开了部分城市市政园林环卫定额编制座谈会,为下一步3个养护定额的修编奠定了基础。同时,还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研究,探索建立合理的市政公用事业价费调整机制和社会对公用事业价格的监督机制,为市政公用行业全面走向市场奠定基础。

3、抓好试点,积累经验,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具有基础性、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等特点,是为生产、生活提供基础设施及共同条件的产业,直接影响到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所以,推进改革必须要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我省确定烟台、潍坊、济宁三个城市为改革试点城市,厅里建立了联系点制度,分别派出一名厅领导负责指导、联系试点城市的改革工作。我们也要求和城市在制定方案时,要明确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单位,总结经验,稳步前进。

4、加强行业管理,转变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机制。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行业,他们准备各选择一个城市,试行特许经营制度,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稳步推进市政园林环卫等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用足用好有关优惠政策,安置好现有职工,冻结事业单位和人员,逐步将管理职能和建设、作业职能分开,收回事业单位承担的管理职能,并结合机构改革适当调整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在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监管,依法行使行业管理职能,特别是对市场化以后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有效供给和服务,确保社会稳定。

篇九 关于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考察报告

关于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考察报告

省政府咨询委员会赴山东考察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山东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学习山东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经验做法,3月上、中旬,省政府咨询委员会组织考察组赴山东考罕,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供我省领导参考。

一、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国有经济比重大,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截止1999年6月底,全省各类企业(包括乡镇村办企业)68411户,其中国有企业8107户,集体企业51763户。全省限额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3272户,其中大中型企业1402户,小型企业1870户。国有工业企业在全部限额以上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户数占28.7%,资产占63.9%,销售收入占48%,利税占52.3%,利润占22.7%。全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63.4%。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全部国有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户数占42.8%,资产占90%,销售收入占89.6%,利税占95%,利润占99%。平均资产负债率62.5%。全省重点抓的111户重点国有企业在全部国有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户数占3.4%,资产占77%,销售收入占75%,利税占93%,利润占94.3%。平均资产负债率59.96%。这111户重点国有企业是山东省国有工业的骨干,是关键的少数。

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去年以来,山东省围绕实现中央提出的三年改革目标,在总结前几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山东省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三年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规划。去年初制定了《关于111户重点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鲁办发[1999]5号),进一步明确了到2000年末山东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点对象、任务目标和要求,对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好5号文件,今年以来,省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片主持召开座谈会,对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做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分管副省长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制定与5号文件相配套的办法。目前已下发了3个: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暂行办法、重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评价办法、重点国有企业增资减债意见。另外,国有企业管理者任职资格标准和认证办法、科技贡献奖励办法、年薪制办法、离任审计办法、向部分企业派驻稽察特派员办法等,有的省政府已研究同意,有的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省经贸委组织专门班子,到地市抓落实,进行指导,并针对改革中的问题举办多场专题讲座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领。同时,各地市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贯彻5号文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做了大量工作。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之后,省委立即召开了七届二次会议,专题研究山东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鲁发[1999]24号)。这个意见共37条,对山东国有企业乞讨革的目标、任务、措施作了进一步的分解、细化和明确,以确保实现江总书记提出的“三年率先”的要求。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和措施,山东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出现了过去没有过的新局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明显加快。

山东中小企业改革是从县域企业改革起步的。80年代中期,周村就开始了乡村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真正取得较大突破的是诸城等市县的改革。1994年8月在潍坊召开的第一次全省县域企业改革工作座谈会,拉开了全省县域企业改革的序幕;1995年7月和1996年8月,省政府分别在诸城、济宁召开了两次全省县域企业改革会议;1998年10月,省政府又在济南召开了“全省中小企业改革工作会议”,这也是前三次县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的延续和扩展,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的讲话。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的中小企业改革,始终坚持将邓小平理论、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山东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山东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因企制宜,扎实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规范和发展,成为山东省整个企业改革工作中成绩比较突出的部分,改革的成果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

到去年上增年,山东已有58205户企业实选择了各种形式的改革,占全省企业总数的85%。其中国有企业已改制6370户,改制面为78.6%;集体企业已改制44364户,改制面为85.7%。股份有限公司565家,占已改革企业总数的1%;有限责任公司6233家,占总数的11.1%;股份合作制企业9818家,占总数的17.4%;企业兼并2271家,占总数的4%;出售拍卖7290家,占总数的12.9%;承包经营5232家,占总数的9.3%;租凭经营16706家,占总数的28.5%;托管经营347家,占总数的0.6%;企业破产1611家,占总数的3.9%;合伙389家,占总数的0.7%;其化形式6194家,占总数的11%。

二、山东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做法

1、加快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山东省坚持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分层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十五大关于“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的要求,山东把公司制改革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必要步骤和重点任务来抓。全省111户重点国有企业、核心企业完成整体规范改制的90户,占81.1%。其中,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12户,占改制企业的13.4%;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78户,占86.6%。111户核心企业共有子企业1035户,已改制674户,占65.1%。改制的子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567户,占84.1%;股份有限公司82户,占12.2%;股份合作制企业25户,占3.7%。目前,111户重点企业中,有32个母公司或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公司制改革后,新型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开始形成,企业的领导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那种国有国营、工厂制的企业领导模式基本打破,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政企职责分开,企业迈向“四自”、“两体”有了明显进步;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坚持“三改一加强”同步推进,引导企业在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上下功夫,企业积极转换机制,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2、着力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提高资本扩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抓好大企业,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发挥大企业对全省经济的支撑作用,是山东省近几年坚持不懈的工作重点。“九五”以来,山东省从有利于资产优化配置、有利于国有经济的战略转移、有利于企业集团形成合理经济规模出发,通过兼并、合并、划归、投资控股等方式,内联外扩,拉长优势,壮大企业集团。目前,全省共组建大企业集团136个。在此基础上,对大企业集团集中投入、加大技改力度,搞好资本运营、推行低成本扩张,注重技术创新,始终坚持名牌战略,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集团的资本扩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如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抓大放小”方针,在“抓大”方面重点抓五项工作:一是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初步形成了“十大”企业集团,其中9家进入全国500家大企业行列,海尔集团去年销售收入达268亿;加快培植新的“十强”企业,作为大企业集团的第二梯队;抓紧扶植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十高”企业,使其尽快占领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十高”企业,使其尽快占领高新技术制高点。二是对大企业集团集中投入。“九五”前4年投入250亿元技改资金集中用于大企业集团。从1995年开始每年重点扶持3-4个企业,集中目标,重点保护。三是实施低成本扩张战略。如海信集团利用当地的优惠政策,在贵州、抚顺、淄博等地对5家企业实施了以盘活资产为主的资本运作。四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全市249户大中型企业中建立技术开发机构的占38%,共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3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14家,行业级1家。五是实施名牌战略,创造出了市场前景广阔、享誉国内外的70多种名牌产品,海尔冰箱、青岛啤酒、双星运动鞋、海信电视机、澳柯玛冰柜成为全国驰名商标。

3、加快上市工作进度,通过资本市场筹资发展。山东省把企业上市融资作为企业乞讨革的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建立上市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的机制,积极培植上市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地推荐条件成熟企业上市。一是充分发挥已上市公司的潜能。截止今年3月,全省已有上市公司54家,58支股票他们采取的措施是:对已上市公司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回报率高、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积极争取增发新股;对具备配股资格的上市公司,通过股权置换的方式,注入优良资产,提高效益,创造条件,实现配股融资;鼓励非上市的优势企业收购、控股上市公司,通过买“壳”上市、借“壳”上市进入市场融资。二是争取更多的企业上市。选择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向上市公司挂靠,通过上市公司兼并、吸收合并等方式争取挂靠上市市、寻求自身发展。同时,积极控索其他上市方式和融资渠道。三是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和上市资源储备库。公布上市公条和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企业申报制。选择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资产质量优和高科技企业,建立上市资源储备库。对这些企业认真扶持,培植其发展,采取多种方式,力争早日上市面上。此外,加强对原权证挂牌企业的监管和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逐步消化吸收权证挂牌企业和社会流通股,确保社会稳定。

4、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山东省中小企业改革总的要求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坚持“三改一加强”并举,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转机建制。当前,山东省中小企业乞讨革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各地把改革重点从一般经营方式改革转向产权关系改革,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在面上推进的同时,一些平均持股的改制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等办法,适当增加了经营者和企业骨干持股比例,探索出了职工入股、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等新的股权结构形式。如淄博市1998年开始着手解决“均股制”问题,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鼓励经营层和经营者持大股,重点是把资产向经营者集中,有效解决平均持股造成的“二公有”、“二锅饭”的弊端。这方面临淄、恒台等区县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有的企业出现两个50%,即经营层持股占50%,主要经营者持股占经营层的50%。临淄区持股超过百万元的经营者有10人,200万元以上有3人。他们指出,一股连利,十股连心,百股连命,抓住了这一点,就抓住了建立经营者约束机制的根本。二是把改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实行配套推进。蓬莱市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撤销了企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管理办公室,并依托各行业中的骨干企业,组建社团性质的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服务,效果很好。三是注重规范运作,企业经营机制得到转换。一些地方把1999年作为企业改革规范完善年,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企业乞讨革进行全方位规范。烟台市出台了《关于改制企业规范运作的试行意见》,济南、潍坊等市出台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工作暂行规定和议事细则,德州市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832家企业中,建立起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占80%以上。四是改革与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相结合。各地企业改革中,抓住产权关系改革这个关键环节,在放开所有权上做文章,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更求所活的原则,大力进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完善。荣成市国有集体资产在社会资产中的比重由改革前的83%调整到目前的49%,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德州市三级国有、集体企业由原来的2567家减少到837家,资产总量由209.85亿元减少到123.9亿元。有832家企业通过改革变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有548家企业通过公开出售、拍卖转为个体私营,吸股资本金5.3亿元,盘活存量资产43.8亿元,新注入资金13.8亿元,收回资本金3.02亿元。通过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国有资产的运行质量明显提高。1999年1-5月,全市国有和国有控股140家工业企业,资产增值率达到108.9%,其中67家骨干企业资产增值率达到116.4%。五是改革与发展相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各地在改革中,注重把企业改革与资产重组、资本运营、技术创新及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正确处理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发展潜力,企业效益快速增长。济南市通过多种形式改制,到去年上半年企业净资产比改革之初的1994年增加了1.2倍,年销售收入提高1.3倍,实现利润提高1.6倍,上缴税金提高1.3。

5、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建立与市经济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健全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是企业改革工作得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山东省非常重视改革配套政策的制订,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如青岛市制定印发了《我市资产运营机构非资产运营职能分解移交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资产经营公司非资产运营职能进行剥离;威海市制订了《关于改制企业职工持股会的试行办法》、《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试行办法》等,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工作范有序进行。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山东省其他领域的改革同步推进。青岛市组建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管理,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城建、旅游、外贸以及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改革,都取得了明显进展。二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和鼓励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使个人收入与其贡献和承担的风险紧密持钩。青岛、淄博、威海等地对一些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与期股制,既有利于较长时期内稳定经营者队伍,又有利于调动和增强经营者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青岛市制定了《关于实行企业经营者薪制的试行意见》,在20户企业先行试点,已有11户签订了《考核目标责任书》。同时还拟订了《企业经营者实行期股期权激励的试行意见》。

6、转变政府职能,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到位以后,政府对企业不再直接管理,如何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确保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山东省各级政府在抓好机构改革的同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见,努力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坚决制止乱收费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淄博市监淄区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宏观调控,放权经营,强化监督,搞好服务的思路。一是宏观调控,放权经营。“产改”以后政府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突出行业管理职能,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二是强化监督,依法行政。改制后,政府一方面对企业不再直接管理,另一方面着重抓工商、税务、审计、统计监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持公平竞争。三是强化服务,转变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企关系是重要的,但代替不了转变工作作风,必须“两转”结合,搞好服务。重点是搞好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人才服务,做好再就业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体系建设。

三、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给我们的启示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20年的艰难推进,目前正处于攻坚阶段。湖北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国有企业数量多,资产存量大,下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务重。如何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需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既以中央的方针政策为准绳,又要结合湖北实际。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把改革向纵深推进。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值得借鉴,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

1、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关系到国有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课题。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尽快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取得进展。

2、搞大搞强重点企业集团。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尽快完成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促进国有资本向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集聚。按搞大搞强、搞精搞专、综合整治、退出淘汰四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分批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重点企业集团的发展,不断提高大企业集团的资本扩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跨国经营能力。

3、放开搞活经济活国有小企业。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贯彻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加大改革力度,逐步扩展范围,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以转机建制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三改一加强”并举,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一企一策,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

4、建立有效有经营者选拔任用、分配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已成为制约我省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的重要因素,必须按照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改革步伐。重点推进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试行国有企业经营者目标管理年薪制和经营者持股、期股制度,控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多种有效形式,改进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择任用办法,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5、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努力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凡具备条件的都应实行核准、备案制。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制止乱收费,杜绝“管、卡、压”。同时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把转变工作作风与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体系和筹融资服务体系。

篇十 湖北、湖南、广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及职业教育考察报告

湖北、湖南、广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及职业教育考察报告

盟教育局职成教科 范如海

一、考察收获

(一)针对大量未升学的毕业生调整农村初中办学方向,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巩固“普九”成果,推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切实做到为农村服务。

2、荔浦县是桂北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半山区县。1994年在广西农村率先“普九”后,县委县政府大胆改革,在全县农村初中全面开展以“绿色证书”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县“绿色证书工程”总体规划,政府设立专项经费,由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农业科技部门的具体责任和义务,教育部门积极主动,狠抓落实,开辟出“普九”后农村初中教育深化改革,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宽阔通道。主要做法,一是统一规定全县初中在全面渗透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实行“2.5+0.5”分流,分流后集中专业课培训。二是统一要求在上好“绿色证书”专业课的同时,增加一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劳技小组活动,激发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培养多种劳动技能。三是县“绿证办”统一编印了《科学种养技术》作为专用教材,学校也自编乡土教材。四是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列为教育目标量化管理。五是县“绿证办”安排各“绿证”专业的主管部门按国家农业部制定的标准,统一组织专业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篇十一 基层工商所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路和对策考察报告

基层工商所,是全市_、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包括政策理论水平、大局观念、组织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和识人用人的能力等。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民主监督。切实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如吴中区工商局做到“四注重、四帮助”。对老干部注重尊重

——帮助其发挥优势;对年轻干部注重锤炼——帮助其快速成才;对转业军人注重引导——帮助其转换角色;对女干部注重关爱——帮助其克服困难。

_、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一是组织与基层工商所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着重围绕“六会”,即会监管、会办案、会服务、会维权、会协调、会电脑展开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综合监管执法能力。二是按照与机关干部业务相适应的“五能”,即能调查研究、能出谋划策、能撰写公文、能组织协调、能指导落实进行培训。如××工商局制定了《公务员队伍提升履职能力分类管理办法》,__周岁以下公务员以培养复合型干部为管理目标,以实现“一专多能”为基本要求;__周岁至__周岁公务员以培养专业型干部为管理目标,以实现“一专、拓展多能”为基本要求;__至__周岁公务员以培养适岗型干部为管理目标,以实现“履职尽责”为基本要求,并鼓励熟悉精通更多的岗位业务。三是组织业务骨干,以点带面,对信息化知识和食品安全科技监管手段进行培训。四是建立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激励机制。五是构筑科学的竞争机制。竞争是提高素质的驱动力。竞争上岗是激发工商所执法队伍活力、推进工商所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要通过建立公平的竞争规则,培育基层工商所执法的竞争精神,营造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环境,以此增强工商队伍的危机感,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

_、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逐步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抓好“六项禁令”和“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到严要求、严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清廉、务实、为民的高素质工商队伍。

二、××工商所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截至____年__月,我所共有工商干部_人,管辖涓桥镇、里山、秋浦两个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___平方公里,个体工商户____家,各类企业___家,市场_个。

篇十二 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

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

应日、韩两国制药工业协会的邀请,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的由分会、国家发改委及北京、河北、天津、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有关人员组成的代表团,于2005年10日至21日赴韩、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访问,参观考察了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日本厚生劳动省、日韩制药工业协会、日本顺天堂医院、药品研发企业等有关部门,听取了有关方面的介绍,并与有关人士座谈,重点考察了两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尤其是老年人医疗保险问题和两国药品定价及管理办法。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

韩国健康研究中心所长李相二教授为代表团介绍了大韩民国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该制度实施于1977年7月1日,最初仅纳入拥有500个以上职工的企业,以后逐步扩大参保对象,历经12年,实现了全民医保。

1.韩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韩国国民健康保险的适用范围

据2004年提供的数据:韩国总人口为48.2百万,其中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占96.9%,另有3.1%为医疗保护人口,是健康保险的补充部分。

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职工参保者(包括企业劳动者及被抚养者、公务员/教职员及被抚养者两类),占总人口的52.6%;另一部分是地区参保者(包括农村和渔村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城市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两类),占总人口的44.3%。

医疗保护人口是指无能力支付医疗保险费者,这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是医疗保险的受益对象。为提高管理效率,政府将其委托给国民健康保险机构统一管理。

1.2国民健康保险管理经营体系

2000年以来,国民健康保险为单一的管理经营体系,由独立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代替政府管理,其职责就是负责体系的运转和操作。该体系有五部分组成。其中,保险福利部为政府部门,主要起制定政策、管理监督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作用;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为一中立机构,主要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医保结算的申请,经过审核将结果报告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所有医疗机构被依法强制性规定为国民健康保险的服务提供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每月向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提出结算申请;参保者按规定缴纳保险费,至医疗机构就医时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主要执行保健福利部的政策,根据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的审核结果将医保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

1.3健康保险的资金来源

1.3.1保险费缴纳

参加者的保险费分为企业职工缴纳保险费和地区参保者缴纳保险费两种。

企业职工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月保险费=标准月酬数*保险费率(在月资的8%以内,目前为4.31%)来计算。其中,一般劳动者与公务员的保险费由雇主和被雇佣者各负担50%,私立学校教职员由被雇佣者、雇主、政府分别负担50%、30%、20%。

地区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每户保险费=标准收入点数*金额/点(目前每点126.5韩元)来计算,年收入超过5百万韩元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收入和财产来确定,5百万韩元以下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经济活动(如性别、年龄等)和财产来确定。

1.3.2政府补助金

政府补助金主要用于地区参保者医疗费用支出部分的50%,其中40%来源于一般税收,10%源于烟草负担金。

1.3.3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构成

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中保险费占83%,一般税收占14%,烟草负担金占3%,国家财政补助占了较大份额。

1.4国民健康保险本人负担金制度

对于在综合性医院、医院(小型)或诊疗所的住院病人需自负住院总医疗费用的20%;对于门诊病人则根据就诊医院性质等不同,个人自负的比例和金额也有所不同。综合医院由本人负担医疗费用总额的50%,医院(小型)由本人负担40%,诊疗所由本人负担30%(总费用不超过15000韩元时,65岁以下者自负3000元65岁及以上者自负1500元)。

2.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为强化保险者作用所做的努力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旨在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社会安全保障水平,主要在预防疾病、提供服务和信息等方面不断努力和完善。

2.1健康检查事业

检查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检查的时效性和受检者的满足度;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提供可用资料。综合分析健康检查的结果,反映检查制度的研究及改善现况,同时还用作后续管理资料,以给参保者提供不断改进的高质量服务。

2.2增强健康的活动

管理健康需注意的人群。对检查结果异常的,通过基础体力检查,引导个人进行适合自己健康水平的日常健身运动。

发展肥胖者运动管理示范事业。

发展健康运动事业。通过健康运动,在事前消除危害健康的因素,通过长期宣传,强化预防功能,提高地区居民的健康认识。设立肥胖儿童教室,开展宣传活动,进行身体成分分析器测量等。

2.3对合理使用医疗条件进行支持活动

支持慢性疾患者进行适当的使用医疗,提高健康水平,以健康保险财政的节减为目的。对特殊病例进行个案管理。

引导合理的医疗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次数,对高频率使用者进行就诊咨询管理。

2.4对参保者所遇困难的处理

确认医疗机构对参保者征收的诊疗费是否适当,通过返还多收取的费用来处理参保者所遇的医疗费难题。

解决医疗使用过程中的困难。对医院的诊疗程序等参保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和不便事项,通过谈话、介绍等方式来解决。

2.5医疗使用咨询

提供医疗供应方的情报。立足于参保者对医疗机构选择和使用上的便利,给参保者提供准确与可信赖的医疗使用上的便利信息。

提供经过选择的健康、疾病信息,根据参保者医疗使用上的选择提供便利,以及防止因对疾病的自我判断导致的健康恶化状况。

提供健康危险评价服务。根据和健康相关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因素等评价个人的死亡危险度的方法。提供改善健康的资料,目的在于引导生活习惯发生变化,使人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2.6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性

对保险者发展健康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再定义:强化自律性和责任性。

(二)韩国药品定价和管理

1.基本情况

2000年7月,韩国政府进行了一项重大的改革,即将医生的开设处方与药剂师调配药品的职责分开,也就是所谓的医药分业。但医院尚保留部分药房,为住院病人提供输液等药品服务。处方药均在医疗保险范畴,部分非处方药品则根据适应症等来确定是否划归在医疗保险范畴。目前,韩国的处方药有22000个品种,非处方药有5000个左右品种。患者手持医生处方可至国内所有药店购买处方药,政府为了减少财政支出,规定药剂师有权将医生开具的药品更改为同类等效且价格更为便宜的药品,并将两种药品差额的30%奖励给药剂师。

2.药品定价

处方药均由政府定价,政府制定的是最高支付价。对于仿制药品来说,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第二个至第五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第六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的90%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进口药品在韩国定价时需参考英国、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瑞士七国的价格情况。政府为了鼓励国内企业的制药开发能力,将国内自行生产的原料制备的国内药品制剂与国外原研药定于同样的价格。

3.药价调整

除了政府认定的小比例药品流通机构外,一般制药企业的药品均直接销售到医疗机构。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四次药品流通和药价销售情况调查,如发现药品的政府定价与零售价有差别,则采取价格下调。

二、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医疗保险制度

让所有的国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医疗服务是日本医疗供给体制上的一个重要的特点。1961年,日本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全民皆保险制度”,使日本的所有国民都成为了医疗保险的被保险者,在法律上均享有医疗保险的权益。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发育地比较成熟,根据2000年WHO报告,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国际评价和国民健康寿命均位列第一,这与日本较为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厚生劳动大臣政务官藤井议员及劳动省有关人员分别为代表团详述了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营情况,并重点介绍了老年人医疗保险的现状、困境和进一步改革思路,这对我国的医保改革也将有所裨益。

1.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医疗保险制度的构成

日本的医疗保险从大的方面来讲可划分为被用者保险、国民保险及以两者为基础的老人医疗。

1.1.1被用者保险。

被用者保险包括政府掌管健康保险(面对中小企业,由政府运营)、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由大企业运营)、船员保险、各种共济组合(国家和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员)。

1.1.2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是由市町村运营的,以居住地范围内的一般居民、自营业者和农民为对象。

1.1.3老人医疗制度

老人医疗制度针对的是加入被用者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中的70岁以上者,或65岁以上70岁未满但被确认为残疾或卧床不起者。从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老人医疗对象的年龄将分阶段地提高到75岁(每年提高1岁)。

1.2医疗保险资金来源

1.2.1保险费缴纳

企业在职职工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通常是8.2%。其中,个人和单位各承担50%;国民健康保险的资金缴纳,一般与养老保险的缴纳合并计算,分ABC三种类型进行测算。类型A:根据各家庭前年度的所得来计算;类型B:一个家庭的缴纳数按照其人口平均计算;类型C:不论收入和年龄,根据加入人口数平均计算。

1.2.2政府分担

为确保国民健康保险能持续运营,国家和地区政府给予财政投入。对低收入者减免的保险费,按照国家1/2、都道府县1/4,市町村1/4比例分担;对医疗费用过高的市町村,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极政府进行费用审核。过高的医疗费,除用保险基金补偿外,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政府各分担1/6。

1.3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

由于日本急速的少子女高龄化进程、经济形势低迷、医疗技术进步、国民健康意识改变等医疗相关环境的变化,医疗费用支出逐年攀升,对国家财政产生了明显的压力。2002年,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修订中,对个人负担比例作了调整。修订后的个人负担比例为:70岁以上者自负10%医疗费用(收入在一定水平以上者要自负20%);3至69岁者自负30%;3岁以下者自负20%。为确保加大个人负担力度政策的平稳实施,同步还配套实施“高额疗养费制度”,即设定月个人支付医疗费的上限,超过上限后的医疗费予以减免。

2.老人医疗

2.1现行老年人医疗费总体情况

日本人口的老龄化进程迅速,而且高龄化趋势明显,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0%(预计中国在2040年将达到此比例)。目前日本人口平均寿命为男性79岁,女性86岁,占世界首位。老年人的医疗费支出明显,占总医疗费的比例高。2002年数据显示:65岁以下者人均年医疗费用为14万日元,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人均50万日元,而75岁以上者人均高达79万元;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的比例为26.7%,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占23.2%,预计到2025年,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比例将上升到48%,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医疗费用比例略下降到21%。老年人医疗费的增长对国家财政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为促进医疗保健事业,政府认为有责任保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医疗费的过快增长。

2.2老年人医疗费负担构成

现行70岁以上老年人医疗费构成除个人自负10%外,余下90%部分由保险资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保险资金负担余下部分的54%,财政负担余下部分的46%(国家2/3、都道府县1/6,市町村1/6)。

2.3改革现行日本老人医疗制度的初步设想

鉴于目前存在的老年人医疗费增长快、财政负担重、老人医疗制度的运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厚生劳动省正积极研究建立全新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确定合理的老年人自负比例,明确医疗费负担主体和缴纳保险费主体,从而不再依赖于年轻人保险费的支撑,也可使年轻人缴纳保险费的负担趋于合理,不致过重。力争实现年龄段之间、保险者之间的保险金公平化、制度运营责任主体的明确化。

3.2006年国会提案

在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国民健康保险和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的财政基础薄弱,政府掌管健康保险由政府独自运营,不可能兼顾地区差异而引发矛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厚生劳动省考虑在2006年国会提案中将被用者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分别以都道府县为单位轴系轴心进行再编统合,以稳定保险者的财政基础,发挥保险者功能。

4.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深对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感性认识和理解,代表团参观了一家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顺天堂私立医院。该院目前有2273名员工,开设30个科并设立1020张床位。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日门诊量约为3763人,日住院量约934人。代表团听取了院方的基本情况介绍,并实地参观了门诊服务科、挂号处、病历管理处、药剂部、药品供应仓库、医疗保险室等部门,对医院的业务流程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令人感触颇深的是:医院的管理在各方面都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医院在门诊设立服务科,由7位高素质的服务人员组成,并配备30台轮椅,其主要职责是面带真挚微笑主动询问患者需要和缓解患者紧张情绪,为行走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佩带手语胸牌人员提供手语方面的服务;挂号处井井有条的管理使得原本熙熙攘攘的大厅变得秩序井然、悄然无声,有专人负责建立初诊患者的电子病历、有护士确认患者执行医嘱的过程、由电子屏幕显示电子病历处理的结果、有专人协调各科室床位的收治;医院药剂部配备有84名药剂师,药房的操作流程是医生的处方由计算机系统传送至药房,经药剂师确认后至配药部门配药,再经药剂师审查后送至患者手中。一张处方需经药剂师两次确认,从而大大降低了出错率。据介绍,患者可以根据医生处方自行选择在院内药房(附属于医院)或在院外药店取药,同一药品在院内药房购买通常比药店便宜,理由是药店的药剂师会提供用药方面的指导从而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与韩国不同,目前日本药店的药剂师无权更改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药品,约有5%的患者会选择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医院的药品供应仓库主要负责采购药品、住院注射剂配制和药品出库管理,还配备有突发自然灾害所需的急救药品;医疗保险室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结算。医院的医保费用向审查机构申报结算前,先由该部门5名工作人员和2名医生进行内部检查和把关,仔细检查每位参保患者检查通知单的内容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旦由审查机构检查并发现医院差错,将大大影响医院的声誉和保险金的支付保障,因此医院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据了解,经过医院的努力,在门诊每月60000张处方中可能有200张被拒付,拒付率也较低。医院按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前月的医疗费用,经过审核,实际支付时间为三至六个月,期间的医疗费由医院自行垫付。

(二)日本医疗保险药品定价和管理

1.总体情况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有关人员向代表团介绍了日本药品定价方面的有关情况。据介绍,从2000年以来,虽然全国医疗费和药品费的支出均在增长,但药品费占医疗费的比重基本维持在20%。日本的药品流通均由批发商代理,实行全国统一药品零售价政策,不存在不同地区、以及医院与药店的价格差异。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药品价格,是在国家医疗保险体系下,保险人付给医疗机构的补偿价格。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的价格可以通过与批发商协商而低于补偿价格,因此在销售价格和补偿价格之间仍存在差价。药品价格统一由厚生劳动省确定、颁布,一般过程是厂家(公司)申报,厚生劳动省组织相关的专业协会评定,通过评定后颁布实施。各类新药(包括新的化学结构实体在内)每年四次(3月、5月、8月、9月)载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仿制药品每年一次(7月)进行调整。

2.医疗保险药品药价核算原则

基本原则是:医疗机构采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市场实价)加上稳定药物流通的调整系数(调整前药价的2%)所得金额即为新药价。

特殊原则是:后上市药品要比已是医保药的先上市药品价格下调4-6%;对市场扩大、疗效变化、用法用量变化、亏损品种的药品价格进行再审核。

3.新药价格核算

3.1核算方式

3.1.1修正加算

对于在目录中有同类药的新药来说,其价格根据目录上现有参照药品的价格进行计算,参照药品的选择依据是具有相似的适应症、化学结构、治疗效果等。新药的价格在参照药品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其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性因素进行不同比例的加价;对于在目录中无同类药的新药来说,没有参照药品,则根据成本计算新药价格。成本主要考虑生产(进口)成本、销售费、管理费、营业利润、商业费用等因素。

3.1.2国外平均价格调整

在根据相似疗效比较方法、成本价计算方法核算的制度性界限以内,若有同一组分等药物在国外已经上市,则需用该国外流通价格做一定调整。其中,新收载品如果是对已收载品增加规格,则不做调整。国外平均价格是指参照美、英、德、法四国参照药的价格算术平均值。如新药的价格超出国外平均价格1.5倍时需下调,低于国外平均价格0.75倍时需上调,上调幅度限于原新药价的2倍。

3.2核算程序

新药经批准后,厂家(公司)即可申请进入药价收载,由药价核算组织进行第一次核算,核算后公布核算方案,厂家(公司)如无异议,则由有关部门向审议会报告核算方案;如厂家(公司)有异议,则提交意见书进行第二次药价核算,核算后将核算方案向审议会报告,方案通过即可进入药价收载,每年四次。

4.仿制药品

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如果已有其他仿制药品列在目录上,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只能按照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确定。如果包含某一有效成分的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及已经上市的药品数量超过 20个,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则在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的基础上再乘以0.9。

5.药价调整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为代表团简单介绍了 药品上市后的价格调整情况。政府每两年一次由中央医药品协会组织进行药品市场调查和药价调整。据粗略统计,2004年对11500左右个药品进行药价调整,其中约80%的药品给予价格下调,仅100个左右药品经再核定后予以上调。鉴于医药市场的特殊性,政府正着手考虑将药价调整期由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

6.药品研发

据藤井议员介绍,日本医药品市场占全世界的份额分别从1994年的21%、1998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1%,与此同时以加拿大和美国为主的北美医药品市场从1994年的34%、1998年的42%上升到2003年的49%。因此,日本政府也积极鼓励国内制药行业提升药品研发能力。本次代表团也参观了日本田边制药位于东京的一个研究所,研究所的环境、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先进的仪器设备、电脑自动化系统等都给代表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7.医药分业

日本也已实行一定程度的医药分业,患者对这一改革的评价也颇高,理由是医药分业后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更好,原本在医院药房取药后便了事,而在药店取药后药剂师会提供更为详细的用药说明。

三、考察后的几点启发

虽然本次代表团在日韩考察的时间不长,对两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方面的了解也比较粗浅,但仍感到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一)提升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日韩两国经过多次的体制改革目前均已实现了全民医保,使全体国民真正享受到了平等的医疗服务,这其中国家财政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中国第三次卫生普查结果显示: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这一数据说明中国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政府应该承担起国家医疗保障事业的重任,积极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确保制度公平。

(二)加快医疗保险立法

无论是韩国还是日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均有法可依。而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面对防不胜防的欺诈骗保现象却无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急需制定和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目前日韩两国尤其是日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医疗费上涨,国家财政负担日趋加重,为此两国政府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这一难题。这一现象在我国也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医保基金筹资渠道单一,且退休人员不缴费,可否尝试适当延长在职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给基金带来的压力。

(四)加强三医联动,适时实行医药分业

中国目前的药品费支出占总医疗费支出的60%左右,远远高于日本的20%和韩国的28%。这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现状、药品定价和流通领域的不规范等因素有关,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也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举措。

篇十三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xx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xx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xx市xx区人事局、xx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xx市人事局是国家人事部推荐的改革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们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资改革方面做得较好,从1999年开始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发了39个配套文件,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抓宣传、抓培训,开展试点,带动全市2万多个事业单位,30多万名职工签订了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合同率达95%,有1.6万名职工分流。他们在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xx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xx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xx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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