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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考察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2-12-28 热度:33

疫情考察报告

篇一 关于美国、阿根廷种子检疫情况考察报告

关于美国、阿根廷种子检疫情况考察报告

去年以来,美国等地油葵、玉米种子大量引入我国,种子检疫任务艰巨。为全面了解其种子检疫情况,做好进口种子检疫风险分析,应孟山都全球种子公司邀请,4月7日至22日,我们对美国和阿根廷的种子检疫情况进行了考察。期间参观了孟山都迪卡阿根廷分公司的种子研究所、加工厂,孟山都迪卡总部和杜邦先锋总部研究所,拜访了阿根廷动植物检疫局和农业研究所、美国动植物检疫局及其国家植物种质隔离检疫中心,并就植物检疫技术问题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简报如下:

一、美国的种子检疫情况

美国植物检疫行政管理机构是农业部(USDA)下属美国动植物检疫局(APHIS),其植物保护与检疫管理部(PPQ)具体负责起草检疫法律法规,制订方针政策,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发放进口许可证和出口检疫证书。

(一)出口种子检疫

出口种子检疫,各州情况不尽相同。在伊利诺伊州,APHIS将检疫工作委托州农业局,设一名专职检疫人员,对APHIS负责,具体田间检疫由中介组织州作物改良中心(ICIA)完成,并出具检疫报告(如遇特殊问题,也请州立大学专家进行病虫害分析),州农业局专职检疫员根据ICIA或大学的检疫报告,签发出口检疫证书;在夏威夷,APHIS委托州立大学实施田检工作,由APHIS根据田检报告签发出口检疫证书;在印第安娜州,APHIS委托州立大学,依据中介组织田检报告,签发出口检疫证书;在其他一些州,APHIS委托州农业局直接负责田间检疫工作,并签发出口检疫证书。

在伊利诺伊州,ICIA为种子公司承担两项工作:一是出具种子质量证书,二是出具田间检疫报告。当种子公司向州农业局申请出口检疫时,州农业局委托ICIA依据进口国检疫要求实施田检,如种子公司未申报进口国检疫要求,ICIA则要对所有病虫害进行调查。田检一般5?次。由于工作量大,除6?名ICIA专职技术员,还外聘70多名临时田检人员参加调查,为保证田检准确性,每年都请检疫专家对临时田检人员培训指导。田检期间,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样送州立大学做病理分析,ICIA和大学的检疫报告均送州农业局和种子公司,作为签发出口检疫证书的依据。

(二)进口种子检疫

1、进口隔离检疫设施与制度

美国十分重视引种隔离检疫设施建设。为广泛收集、引进国际种质资源,确保美国农业和环境安全,本世纪初农业部就在马里兰州建立了引种隔离检疫设施。近两年,为进一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农业部又在马里兰州新建起装备现代化的“国家植物种质隔离检疫中心(NPGQC)”(旧的引种隔离检疫设施被关闭),专门负责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各地抽样送检样品的病理分析和杂草检疫,禁止进口的种用植物的隔离检疫等。此外,APHIS还指定5所州立大学承担隔离检疫试种任务,其中加州州立大学负责柑桔、纽约州、密苏里州和加州州立大学负责葡萄、华盛顿州立大学负责果树的隔离检疫任务。对于特殊病虫害,APHIS还委托其他州立大学进行其隔离检疫。

2、普通种子进口检疫程序

一般种子进口检疫程序主要是:进口许可、确定货物、去掉土壤、进境前检疫、进境前处理、限制使用、限制目的地、进境后检测及对病虫害的检测等。进口检疫审批主要基于风险分析,一般没有数量限制。APHIS要求进口种子的公司在其全封闭的温室内进行冬季隔离试种。期间,由APHIS或州农业局检疫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就地进行处理。

3、特别限制种苗进口检疫程序

对于特别限制性种苗,如禁止进口的种子,必须由马里兰国家植物种质隔离检疫中心和华盛顿州立大学进行隔离检疫试种。当进口商申请进口需隔离检疫的种苗时,当地检疫部门发给进口商一个标签,其上注明进口货物是植物性的,需要检疫,并要求由指定的机构进行。进口商将标签发至出口国,由出口国检疫部门按照标签上的要求检疫出证。进口商获得引进许可后方可进口,并将标签及出口国的检疫出证送到国家植物种质隔离检疫中心进行隔离检疫试种,一般试种一年,果树类试种两年。如无问题,予以放行。美国对杂草检疫很严格,为了提高检疫效率,APHIS租有专用传输线路,口岸检疫人员可随时将货物中检出的杂草种子用电子显微镜拍成数码像片,通过INTER网在几分钟内从口岸传到国家植物种质隔离检疫中心,可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检疫性杂草。

(三)关于美国玉米细菌性枯萎病

19世纪末,美国伊利诺伊和纽约州首先报道玉米细菌性枯萎病发生危害,在甜玉米上引起20?00%的损失。由于当地存在传播虫媒玉米叶甲,致使该病成为美国玉米产区一种普遍发生的病害。只要玉米叶甲能越冬的地方,一旦且暖冬,翌年病害发生就比较严重。本世纪以来,美国主要通过防治当地传播虫媒玉米叶甲成功地控制了该病为害。

一般认为,玉米细菌性枯萎病国际间传播的主要途径是种子带菌。因此,许多国家禁止从美国进口玉米种子。为此,美国作了大量研究,特别是近些年,随着科技发展和检测手段提高,以依阿华大学McGee教授为首的专家应用酶联检测方法,检测了近20吨的玉米种子样品,种子带菌检出率极低,由此得出种子不能传病的结论,并认为该病传播主要通过玉米叶甲,在无玉米叶甲分布的地方不会发生玉米细菌性枯萎病。目前,美国种子贸易协会希望由McGee教授等专家,与中国检疫专家合作,依照FAO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从技术角度对美国玉米种子进口到中国进行风险分析。

二、阿根廷的种子检疫情况

(一)种子生产情况

阿根廷是一个自由贸易国家,农业以玉米、油葵、小麦、大豆和高粱生产为主,1998年起粮食产量6150万吨,其中出口占60%,玉米、大豆主要出口到巴西,油葵主要出口到日本、台湾、新加坡等地。阿根廷的食用油出口居世界第一位。为此,阿根廷的种子生产发展较快,孟山都迪卡、杜邦先锋及瑞士诺华等种子公司均在阿根廷设有分公司。目前,迪卡的品种在阿根廷种子市场占有34%的份额。与此同时,转基因技术广泛用到其品种选育过程中,转基因品种已开始大面积推广,1999年,预计其种植的大都品种中有75%是转基因品种。

(二)油葵种子生产情况

目前在我国大面积推广的油葵G101是迪卡阿根廷分公司的Anibal博士培育的高产双低品种,现已在美国、日本等十几个国家大面积种植,为了提高制种产量,迪卡公司不断改进其制种栽培技术,选择新的制种基地,制种产量已由6年前23公斤/亩提高到95公斤/亩。同时该公司严格控制种子质量,从选地、隔离到去杂、田间纯度检测等均采取严格措施。对于出口种子,按照ISTA标准进行种子质量检验,此外,还进行芽势检测,以确保种子质量。

阿根廷迪卡公司介绍,阿根廷油葵生产上,主要有菌核病、黄萎病、红袖病、褐斑病、白锈病和霜霉病发生。该公司已培育出抗菌核病、红袖病和霜霉病的转基因品种G101B,已投放市场。

(三)种子检疫情况

阿根廷的植物检疫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健康检疫局(SENASA)负责。内设植物检疫、植物保护和国内监测部。植物检疫部主要负责制定检疫法规、政策,与国外检疫部门进行谈判;植物保护部主要负责检疫法规、政策的执行,对进出口种子实施检疫;国内监测部主要负责国内疫情的监测工作。SENASA共有工作人员3500人,其中,在40个口岸和边境站工作的有400人,其余分布在全国23个省的植物检疫部门,对于农业重点省下设县一级植物检疫机构。此外,SENASA还建有独立的实验室,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和检疫性病虫害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

对于进口种子,SENASA根据其风险分析报告进行检疫审批,主要依据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要求,首先对原产国的有害生物情况进行分析;其次是判断有害生物是否可以随种子传入境内,以及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大小;三是根据分析结果,对于不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虽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但可以采取措施控制的进口种子,出具进口检疫许可证。对于已许可进口,但在口岸发现疫情的,或禁止进口,或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对于出口种子,SENASA按照进口国的检疫要求,根据制种田的田间检疫结果,签发出口种子检疫证书。

三、考察体会及建议

(一)我国急需加强检疫的基础性工作

通过考察,我们感到美国、阿根廷的基础性工作做得非常扎实。特别是美国,不仅拥有先进的检疫装备,而且有一套完整的、根据新情况不断完善的检疫数据库,对任何国家各种作物的病虫发生分布情况和检疫要求等均有记载,并对新发生病虫都能及时分析。与之相比,我国目前的检疫基础性工作显得十分薄弱:一是对目前我国境内病虫害种类及发生情况家底不清或不太清楚;二是对其他国家有害生物的种类及发生情况掌握不够;三是缺乏对国外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从而很大程度制约了检疫工作的发展。随着我国复关临近,中国农产品贸易市场不断放开,检疫任务更加艰巨,为了科学、准确、及时对有害生物作出判断,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生物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检疫工作的领导和财政支持,加快国内外检疫性病虫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加强对检疫性病虫害的风险分析,建立“中国农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系统”,为宏观决策和经济贸易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快检疫的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

在硬件上,国外基础设施建设搞得很好,有一套先进的检疫设备、现代化的检疫隔离试种设施和能与其检疫工作相配套、高效快捷的传输系统,可以及时准确地对新发现的病虫害作出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而目前我国的检疫审批工作还是手工操作,信息传递还是通过电话、信件,缺乏引种检疫隔离试种设施,检验手段落后,极不适应进口种子逐年增加的需要。为此,急需加强检疫隔离设施的基本建设,建议部里尽早启动植保工程中引种检疫隔离设施建设项目。

(三)理顺检疫体系

美国的检疫体系建设比较完善,APHIS植物检疫人员共有3000人,其中包括口岸植检人员、联邦检疫行政管理人员、每州特聘一名植检人员和检疫研究单位科研人员。APHIS只负责管理和基础性研究,其运转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大量的田间检疫工作委托中介组织和大学完成,其检疫费用依靠有偿服务。应该说,美国这套检疫体系是精干、高效的,很值得我们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借鉴美国的经验,理顺检疫体系。

(四)对基因工程材料引进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目前,转基因技术已应用于作物品种选育中,在棉花、玉米和大豆等作物上获得成功。这些作物的转基因品种在全球的推广面积已从1996年的1900万亩发展到今年的5.5亿亩,特别是在拉美和日本等国大面积推广,其中美国1998年大豆转基因品种的种植面积已达1.4亿亩,占全美大豆播种面积的25%。根据孟山都公司介绍,该公司第一代转基因品种选育目标是高产、抗病虫害和抗除草剂,使农民受益,其第二代转基因品种选育目标为高蛋白、高维他命含量,使消费者受益。

尽管欧盟等国家目前极力反对转基因品种,但可看出,转基因技术应用将是农业发展的趋势。美国的研究者和公司把获得未来成功放在基因工程植物和植物产品,为了改进美国农业的质量,许多公司和研究者需要引进基因工程植物材料,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APHIS

生物技术、生物和环境保护部(BBEP)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分析,确证基因材料对美国农业和自然资源不构成威胁后,才出具进口许可。目前,我国虽已育成转基因品种,但其性状表现较美国的转基因品种还有一定距离,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还很不够。而且我国尚缺乏对转基因品种安全性的测试手段。因此,有必要加快这方面的研究与投入,建立健全基因工程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口许可制度。

篇二 最新有关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应欧洲商业联合会的邀请,我率团于2月29日至3月11日对法国、英国、比利时进行了考察。出访期间,会见了英、法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和欧洲商业联合会负责人,对部分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考察。

一、关于政府对商业网点规划的管理

英、法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商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两国政府都对商业网点规划十分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商业自身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是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法国商业网点规划由国家和省两级商业规划委员会负责。国家商业规划委员会由四名政府成员及四位经济界人士组成,秘书处设在法国财政与经济部的商业、手工业及服务业司。省级商业规划委员会由省长负责组建,由主管省长、省议员、商店所在地市(镇)长和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英国也是两级管理机构,国家级机构设在副首相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制定规划的指导性政策(规划范围限于英格兰),以指导地方具体规划,并协调建设部门和商业部门的意见,进行2500平方米以上商业项目的审批。地方按区设立机构,英格兰分9个区,每区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规划及审批。

二、关于动物疫情及危机处理机制

英国政府认为,大范围的疫情将影响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可能会对社会、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产生巨大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将有损于整个国家的可信度,其危害可与恐怖主义相提并论。他们认为,应对动物疫病,一是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二是要对疫情做出科学的风险评估;三是要及时划定疫情区域,进行隔离和处理;四是制定演习计划和步骤;五是要制定清晰的战略思想;六是信息畅通至关重要;七是发现疫情要立即行动,严防扩散。

xx年,英国建立了新的疫情应对组织机构、预警机制和具体的应对措施。在组织机构上,英国建立了由相关政府部门部长组成的内政危机委员会,在内阁常设内政危机秘书处。战略层面,平时由负责疫情的内阁大臣、首席兽医官、有关专家、顾问负责制定应对战略;战术层面,发生重大危急事件时,由内政危机秘书处负责召开内政危机委员会高官会,处理危机事件,协商采取统一行动;操作层面,由国家疾控中心和地方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英国卫生部和农业部均负责食品卫生和疫情处理,但其职能根据“生”“死”分开的原则划分非常清晰。动物养殖期间的防疫检疫由农业部负责,动物屠宰及动物制品的检疫由卫生部负责。因为动物疫情容易在屠宰场被发现,卫生部门检疫人员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农业部报告。

目前,英国已建立较完备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并将应急演习列入行动计划,xx年6月将进行一次全国性演习。一旦出现大规模疫情,英国将立即启动相关控制措施:一是隔离传染区;二是停止动物在全英国流动;三是撤消出口许可;四是考虑紧急接种疫苗;五是24小时内对发病疫区动物全部进行捕杀,48小时内对接触疫区的危险动物进行捕杀;六是对靠近疫区尚未扩散地区的动物进行观察;七是关闭疫区交通要道;八是禁止在农场附近进行焚烧。

三、我们的体会和建议

这次考察虽然时间不长,但由于直接访问了负责具体业务的法国经济部国务秘书、商业司司长,英国副首相办公室首席规划师,英国贸工部贸易司司长和负责商业规划、公平竞争、企业并购的官员,农业部负责食品安全的官员,不仅探讨政策法规的指导原则,而且交流具体操作层面的经验体会,针对性强,收获很大。

1.尽快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规。

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不仅有利于我国商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完善商业功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也有利于减少入世后对我国商业企业的冲击。几年来,我们一直在促进这项工作,特别是商务部成立后加大工作力度。目前,直辖市、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规划任务已经完成。地级市的规划正在制定中。为了把规划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我们已经起草完成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力争在今年底彻底开放国内商业之前出台。

2.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要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但在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下,这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扯皮问题时有发生。我部作为管理国内外贸易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食品流通中的安全问题,同时又必须协调好同其他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建议:一是我部重点做好流通中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制订工作,食品安全执法主要由工商、质检、卫生、农牧等部门进行;二是我部重点做好食品流通安全工作中跨部门事项的综合协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充实“三绿工程”;三是我部重点做好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的监测工作,向各有关执法部门及时、准确地反映食品安全信息,向生产者提供市场需要的优质安全食品信息;四是我部重点做好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减少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

3.借鉴国外经验,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和手段。

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上普遍认为商业作为竞争性行业应该彻底放开,政府商业主管部门不应再进行任何审批。目前我国开设商业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立项由规划建设部门审批,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审批,不需要经过任何商业主管部门。从英法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这完全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在实践中已经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党的xx大指出: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商业网点规划完全可以起到调控商业和经济良性发展、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协调商业和其它行业相互促进、保持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等作用。商务部的组建,不仅应该在内外贸一体化方面进行探索,也应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和手段方面进行研究,更好地发挥商业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扩大内需、提高生活质量、拉动经济增长、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

篇三 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应欧洲商业联合会的邀请,我率团于2月29日至3月11日对法国、英国、比利时进行了考察。出访期间,会见了英、法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和欧洲商业联合会负责人,对部分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考察。

一、关于政府对商业网点规划的管理

英、法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商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两国政府都对商业网点规划十分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商业自身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是有专门的政策法规。法国早在1973年就制定了以管理城市规划和商业配置为宗旨的《鲁瓦耶法》,1996年时任主管商业的国务秘书拉法兰(现任法国总理)进一步严格商业规划管理,修订出台了《拉法兰法》,把需要报批网点的最低面积由400平方米调整为300平方米,并要求法国各省制订商业网络设施图,将所有现有商业网点收入图中,帮助决策。英国没有商业规划的专门法律,主要是通过议会形成规划政策,1996年出台了《城镇中心及零售业发展规划指导政策》,2003年修订为《城镇中心规划政策》,对零售、交通、旅游、休闲等使用土地作出规定,开设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都要报批。

二是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法国商业网点规划由国家和省两级商业规划委员会负责。国家商业规划委员会由四名政府成员及四位经济界人士组成,秘书处设在法国财政与经济部的商业、手工业及服务业司。省级商业规划委员会由省长负责组建,由主管省长、省议员、商店所在地市(镇)长和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英国也是两级管理机构,国家级机构设在副首相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制定规划的指导性政策(规划范围限于英格兰),以指导地方具体规划,并协调建设部门和商业部门的意见,进行2500平方米以上商业项目的审批。地方按区设立机构,英格兰分9个区,每区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规划及审批。

三是有合理的审批依据。审批项目时主要考虑:

(1)商店稠密度,即项目所在区域的人口数量、商店数量、住宅及办公楼情况。

(2)项目的实施能创造多少就业岗位,对现有商店的冲击可能减少多少就业岗位。

(3)竞争状况,在存在竞争对手的前提下,一般不允许任何一家商业企业(含分店)的当地市场份额超过25%。

(4)项目是否是新型业态,其建筑风格是否协调,服务设施是否完备。

(5)项目是否会引起消费者住所、交通路线的改变,不允许导致交通堵塞。家乐福集团当年和法国第二大零售商普美德斯合并时,因在一些地方市场份额超标,被要求出让了二十几个商店。

四是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法国新建、改建和扩建营业面积300平米以上的食品商店及1000平米以上的非食品商店,必须向所在地省级规划委员会申请,六票中四票赞成即获通过,申请如被否决可向全国委员会上诉,如再被否决还可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进行终裁。英国规定,不论商店面积大小都需要符合规划。开设面积2500平米以上的商店,地方规划部门须向副首相办公室申请,副首相办公室调查了解并协调规划和公平竞争部门意见后,三周内给予批复。两国对内外资商业企业在规划审批上政策相同,没有专门针对外国商业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关于动物疫情及危机处理机制

英国是畜牧业大国,也是动物疫情多发国,多次发生疯牛病、口蹄疫、鸡瘟、猪瘟等疫病。特别是2001年大规模暴发口蹄疫,英国本土发生2030起疫情,肉类消费大幅度下降,人们不敢外出就餐和旅游,甚至连教堂都不敢去,对英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农业收入减少20%,旅游业损失49亿英镑,gdp减少0.2%。当时,英国由政府相关部门高官组成直接对首相负责的机构,主要采取划定疫区、捕杀、掩埋、焚烧、消毒、隔离、限制活物流动等措施,共宰杀6245万只动物,政府耗资31亿英镑(其中补偿费14亿,政府支出17亿)。

英国政府认为,大范围的疫情将影响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可能会对社会、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产生巨大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将有损于整个国家的可信度,其危害可与恐怖主义相提并论。他们认为,应对动物疫病,一是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二是要对疫情做出科学的风险评估;三是要及时划定疫情区域,进行隔离和处理;四是制定演习计划和步骤;五是要制定清晰的战略思想;六是信息畅通至关重要;七是发现疫情要立即行动,严防扩散。

2002年,英国建立了新的疫情应对组织机构、预警机制和具体的应对措施。在组织机构上,英国建立了由相关政府部门部长组成的内政危机委员会,在内阁常设内政危机秘书处。战略层面,平时由负责疫情的内阁大臣、首席兽医官、有关专家、顾问负责制定应对战略;战术层面,发生重大危急事件时,由内政危机秘书处负责召开内政危机委员会高官会,处理危机事件,协商采取统一行动;操作层面,由国家疾控中心和地方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英国卫生部和农业部均负责食品卫生和疫情处理,但其职能根据“生”“死”分开的原则划分非常清晰。动物养殖期间的防疫检疫由农业部负责,动物屠宰及动物制品的检疫由卫生部负责。因为动物疫情容易在屠宰场被发现,卫生部门检疫人员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农业部报告。

目前,英国已建立较完备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并将应急演习列入行动计划,2023年6月将进行一次全国性演习。一旦出现大规模疫情,英国将立即启动相关控制措施:一是隔离传染区;二是停止动物在全英国流动;三是撤消出口许可;四是考虑紧急接种疫苗;五是24小时内对发病疫区动物全部进行捕杀,48小时内对接触疫区的危险动物进行捕杀;六是对靠近疫区尚未扩散地区的动物进行观察;七是关闭疫区交通要道;八是禁止在农场附近进行焚烧。

三、我们的体会和建议

这次考察虽然时间不长,但由于直接访问了负责具体业务的法国经济部国务秘书、商业司司长,英国副首相办公室首席规划师,英国贸工部贸易司司长和负责商业规划、公平竞争、企业并购的官员,农业部负责食品安全的官员,不仅探讨政策法规的指导原则,而且交流具体操作层面的经验体会,针对性强,收获很大。

1.尽快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规。

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不仅有利于我国商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完善商业功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也有利于减少入世后对我国商业企业的冲击。几年来,我们一直在促进这项工作,特别是商务部成立后加大工作力度。目前,直辖市、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规划任务已经完成。地级市的规划正在制定中。为了把规划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我们已经起草完成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力争在今年底彻底开放国内商业之前出台。

2.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要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但在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下,这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扯皮问题时有发生。我部作为管理国内外贸易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食品流通中的安全问题,同时又必须协调好同其他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建议:一是我部重点做好流通中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制订工作,食品安全执法主要由工商、质检、卫生、农牧等部门进行;二是我部重点做好食品流通安全工作中跨部门事项的综合协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充实“三绿工程”;三是我部重点做好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的监测工作,向各有关执法部门及时、准确地反映食品安全信息,向生产者提供市场需要的优质安全食品信息;四是我部重点做好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减少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

3.借鉴国外经验,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和手段。

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上普遍认为商业作为竞争性行业应该彻底放开,政府商业主管部门不应再进行任何审批。目前我国开设商业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立项由规划建设部门审批,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审批,不需要经过任何商业主管部门。从英法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这完全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在实践中已经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党的十六大指出: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商业网点规划完全可以起到调控商业和经济良性发展、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协调商业和其它行业相互促进、保持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等作用。商务部的组建,不仅应该在内外贸一体化方面进行探索,也应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和手段方面进行研究,更好地发挥商业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扩大内需、提高生活质量、拉动经济增长、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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