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尽职调查报告模版2950字
关于北京___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致:___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先生的委托,根据______公司法______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资信调查事宜出具关于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调查报告)。
重要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______公司法 ______律师法等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调查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调查报告。
(二)本所律师根据____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已对____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已对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需的文件进行了审慎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体资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公司的诉讼与仲裁。本所律师保证在本调查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____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复印材料;其所提供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真实、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峻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仅根据____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其资信情况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
(五)本调查报告仅供___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___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调查报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依据______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____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___先生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身份,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节释义、引言
一、释义
在本调查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章程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本调查报告指关于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___先生的委托,作为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对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具体内容如下:
1、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2、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4、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5、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6、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第二节正文
一、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一)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册,领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___工业开发区水源路___号;
3、法定代表人:___;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家居装饰设计;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
(二)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7日经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检验。
本所律师提示:____公司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对核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的批复文件,并未提供暂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文件。
二、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根据____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显示: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出资立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机构设置以及议事规则等作了详细的约定,全体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本所律师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____公司成立时的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议事规则等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合法有效。全体发起人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之时,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对全体股东产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师提示:本所律师仅对____公司提供的____公司成立之时公司章程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并不对____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内容是否发生过修改或变动作出任何评价或判断。
三、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一)____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根据____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内容显示: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____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经核查,____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崔晓玲150、0015%
王卫军200、0020%
许随义250、0025%
宜敬东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师认为:
____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由全体股东在____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体现了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产权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提示:____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设立时对股东出资相应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仅对____公司提供的现有的相关资料作出上述相关问题的判断,对____公司设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结构是否发生变动不作任何评价或判断。
五、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一)____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____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其他财务报表
(三)____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贷款卡
(四)____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税务发票。
本所律师认为:____公司作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或相关纳税登记,应建立建全财务和税务制度。由于____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资料,本所律师对____公司的财务、税务状况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六、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本所律师提示:本调查报告仅对____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验核查后所作出的相应法律评价或判断,对在本调查报告中列明而缺乏独立证据支持的相关事项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一)____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关债权债务凭证,本所律师对____公司是否对外发生债权债务情况以及是否设定相关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二)____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对____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第三节结语
一、本调查报告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核查、验证,提出上述意见,供___先生参考。
二、本调查报告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1)______公司法(1999)
(2)______公司法(2023)
(3)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4)______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______税收征收管理法
(7)______律师法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__年__月__日
篇二 尽职调查报告3850字
有限公司: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 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 、 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 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 ;
(2)中国自然人 、 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w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w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w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w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w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1、概述
w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w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我们建议w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2、w公司的会计政策
(1)执行中国《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w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w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w公司依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
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
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w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w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__年10月底)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__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2)损益表(所属期间:__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3)会计报表提示:
(略)
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
六、税务风险
1、w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1)w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
①__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②__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2)根据《______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以及《______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四、w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__〕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w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
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
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w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务委托合同书》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w公司股权或对w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篇三 专利尽职调查报告3000字
专利尽职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受某知识产权局委托,赴公司进行专利问卷调研,了解企业或个人对于专利的申请、运用和保护的情况,鉴于此作为国家专利政策的实施方向。
二、调查对象
某市慈溪市指定被调研企业及个人
三、调查方式
携专利问卷前往指定的不同企业找到公司的专利负责人做问卷调查并留下其联系方式,盖好公司公章。个人问卷要求填写相关真实信息。
四、调查时间:20__年7月20日――――20__年08月20日
五、调查内容
专利问卷分为a与b卷,分别为企业专利权人信息和专利信息,主要针对公司对于专利的申请、运用和保护的情况。
六、调查结果
问卷完成率在95%左右,成功地完成了老师规定的完成率,靠自己实践奋斗而获得社会经验和锻炼的能力。
七、调查感想
第一次参加大学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我明白了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大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从问卷下发的第二周起,我开始落实自己的任务。因为我先选择了几家附近的几个镇的企业,所以我骑车去做了调查。一周后,我乘公车又去了较远的几家公司和个人住址。期间碰到不少的冷漠拒绝,但我一次次登门,一次次请求,最终在老师和科技局的帮助下坎坷完成了大半任务。调查中,我要感谢王宇华和廖红老师,她们帮助我解决了很多调查中的难题。我也会在每周三周六询问每位调查成员的调查状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向老师汇报工作进度。老师发来的相关文件都认真阅读,具体落实里面补充的要求。在调研期限的最后一周,我们小组分组进行远的镇的调查。当然组队任务的问卷数目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到参加此次任务的每位组员完成数中。炎热的天气,漫长的道路,不可预料的冷遇,一次次打击着我们组员的信心,磨练着我们的意志。为了确保每份问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在当场进行问卷后,回去仍然要根据规则检查几遍。有时一天下来,人晒黑了,又受到冷漠的待遇,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条件下行走十几公里就是为了寻找可能已经不存在的公司或个人,疲惫得竟然可以在回家途中的大巴车上美美地打个瞌睡。
关于钱。对于一个即将或已经走上社会的人,生活的物质来源基本是用钱买的,此次调查是有偿调查,可是你减去你所花的成本,你获得的收入只能说是辛苦费了。相对于钱的微不足道,我却在这个月得到了无法用钱换得的东西。我进一步了解了我们这个小城市的经济运行状况,企业分布情况,经济重心的落脚点,特色产业的发展趋势,尤其是作为中国小家电城,我们的不足和优势都很凸显。在调查专利这一方面,慈溪的企业有做得好的也有待加强的,我们主要是贴牌生产,创新方面不是很好。虽然有很多企业专利拥有量也不少,但是横向纵向比较,还是存在后劲不足的危险。你在其中真的会发现许多我们平时很难看到的现象,你学到的社会经验才是无价之宝。
关于人际交往。在这次调查中,我有一个人去或者组队去,都碰到了很多钉子。其中,你会发现一开始你就错了。想想自己怎么自我介绍的,怎么面对面地谈话,言行举止的得体,对会对对方留下印象,而且,你遇见的大部分是公司老总,恭敬是必须的,因为毕竟你是在求别人办事。人家很忙,你要学会等待;人家出差,你要联系好时间,即使跑去几趟也是没办法的;人家拒绝,那就得说明一下调查的严肃性,实在不行只能联系老师或者当地科技局了。我们有时在门卫一步就卡住了,我们不光要说明来意,而且要笑颜以对,即使在他们对你冷淡时,还是那句话,别人没收你什么好处,你凭什么要求他通知领导,放你进公司?公司跟政府一样,都有各自的规矩。还有,现实就是现实,你不能把它带到梦里,大白天做梦的也不是凡人了,而前提恰恰是你是凡人。学会尊重,在合理情况下,别人也不会为难你的。
关于公司的管理。二十天左右的时间里我去过大大小小二十来家公司,他们的管理模式大同小异,都是部门化管理。很大的区别是大公司的工作人员素质一般较高,给人印象好,厂房布置也很得体,具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程序;相反,小公司之所以做不大,除了资金问题外,人员配备,工作人员素质,管理方式,生产模式都做得不够好。思考下,为什么人多的企业生产效率高,人少的反而效率低呢?我遇到一家家庭式五金生产公司,老总态度恶劣,到我调查结束我也没能完成此份问卷,指导老师也联系了很多次,我也跑了好几趟,工作人员强硬拒绝。我很恼火,老师也是,但最后通过邮件方式解决了。看下,老板对政府工作的不支持,工作人员的不友好的态度,一切都在说明这家企业很难做大做强,缺少与政府的交流,与外界的联系,公司只能接接小订单了。虽然管理细化,但我发现集权现象很严重。一般调查的企业都是私人控股,表面上有很多部门,但部门负责人仍需请示上级,而且对于专利的不重视体现得很突出,大部分公司没有专利部门,都是大的领导负责专利,而他们却对于调查的专利了解很少,棘手的问题又出先了。在联系过程中,部门之间推来推去,从管理部、人事部、公司办、财务部又重回到了管理部。有时打电话你就像在绕圈子,公司内部的电话转接不停,最后无语的是还是没有结果。
关于学习和实践。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总之,这个暑假挺充实,因为有相同的经历,才有了相同的语言,我和我们小组的成员经常打电话交流经验和技巧,更多的是互相安慰,因为几乎你出去做调查就会有抱怨,心里郁闷气愤都十分正常,做到心理平衡的及时调整,迎接更艰巨的任务,才是我们当务之急。最后,还是很高兴磕磕碰碰走完了这条弯曲的路,基本完成了目标问卷(有些是无效问卷),辛苦没有白费。我作为一个小组长,没有辜负老师的交代,自己也认为对得住了我们小组的每个成员。最后的最后我只是想再简单感谢我们小分队的各位组员还有不辞辛劳帮组我们完成问卷的老师们,真心说声谢谢!
篇四 人力资源尽职调查报告3850字
人力资源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作为最宝贵的资源,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越来越重要,企业能不能够创造效益,企业的成功与否,很大因素决定于人。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拥有人才优势,才能拥有竞争优势。本次调查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入手,查找出了公司在人员管理(招聘、录用、评价、选拔)、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特点,分析优劣及原因,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达到提高员工专业素质,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地。
一、公司员工基本情况
现有职工共人,其中正式员工人,非正式员工人。
(一)年龄结构:35周岁以下的人,36-40周岁的人,41-45周岁的人,46-50周岁以上人,50周岁以上的人。
(二)学历结构:硕士研究生人,占%;大学本科人,占%;大学专科人,占%;中专及以下人,占%。其中,第一学历为硕士人,占%;大学本科人,占%;大学专科的人,占%;中专的人,占%。
队伍中,按现工作岗位统计,岗位共人。其中岗位人,本科人,大专人,中专人;管理岗位人,硕士人,本科人,大专人,中专人,中专及以下人;岗位人,本科人,大专人,中专人。
(三)薪资水平方面:月薪5000元以上的人,占总人数的%;月薪3000-4000元的人,占总人数的%;月薪2000-3000元的人,占总人数的%;月薪2000元以下的人,占总人数的%。
二、公司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所学的专业,认为当前人力资源管理中还存着一些问题:
(一)缺少全面性,培训机制存在误区
人员的选取、配置和使用是否合理,这是关系到企业发展成败的大事,国内外诸多成功公司如海尔、宝洁、丰田等公司在人员的合理化配置上都下足了功夫。在全球化的经济浪潮环境下,企业要想在现有市场与规模的基础上有更长远的发展,必须在适应环境的同时进一步为企业注入新的力量。我觉得公司在培训的问题上存在错误认识:(1)认为培训费时、无用,或认为培训是下属自己的事,于是敷衍了事,目标与结果差异很大;(2)培训计划制定不够完善,出现培训方法的选择和培训过程中的沟通不利、缺少关于培训结果的考核机制等问题;(3)培训内容、时间、人员选择不当,目标制订不当,导致培训工作无法健康运行。
(二)激励机制存在不足,评估需完善
激励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作用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率水平高低和发展程度。公司对激励制度的设计与执行缺少相应的灵活性,结果导致员工的积极性得不到相应提高,企业缺乏竞争力。绩效评估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管理者的重要管理控制工具。公司在评估过程中由于系统不完善,运行方法不当而产生一些问题:(1)缺少必要的沟通,导致上下级之间沟通不良,意见分歧,矛盾激化;(2)培训力度不够导致评估主体对待评估内容的判定不够客观;(3)缺少相应的信息反馈和投诉系统,导致评估结果失去预期作用;(4)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的选择不够全面、准确、适当,依照企业具体相关评估内容和相关需要而定,否则会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客观公正,达不到满意效果;(5)负责人对评估的作用、意义和评估成功的定义理解不足,导致评估过程表面化,未能发挥评估系统的重要作用。
(三)薪酬与福利管理的合法性有待提高
薪酬与福利是员工劳动所得、生活费用的来和保障,是推动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工具,其设计与相关制度安排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在具体运营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却严重侵害了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使两极分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比如说在工资上,现在普遍使用两分或三分制,就是将工资部分打卡,作为基本保险凭证,部分以现金形式发放。这样一来,减少企业保险费用支出和税款费用支出,增加员工个人负担量,从而使员工相应的福利保险数额减少。再有,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差,满足于解决温饱问题,而忽视了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和企业依据环境应当相应提供的基本福利保障。
三、改进措施
(一)正确认识管理意义,提升人才优势
要促进公司的发展,我们的思想观念必须与时俱进,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自觉改变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进而改革不合时宜的工作方式方法。人力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重视人的价值、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破除重物轻人消极等待意识。ibm的创建人汤姆斯丁沃特森说:“你可以接管我的工厂,烧掉我的厂房,但只留下我的那些人,我就可以重建ibm。”可见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的素质决定了效率,人不仅要管理还必须不断开发挖掘其潜力。目前,加紧研究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应当着眼于现有的人力资源整合、挖潜、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司履行职能的需要。
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把“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改变传统的以事为中心的方法和观念,注重员工的利益需求,变控制为尊重,变管理为服务,始终将人放在核心的位置,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以便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才优势成为竞争优势。
(二)大力创新管理机制,提升员工发展机会
人力资源开发是一项系统工作,既要横向的人员规划,招聘、培训、薪资、生涯等整合,也要纵向的公司发展战略与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的整合。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机制的创新主要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从加强人力资源调研、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科学配置和人力资源长远规划人手,转变人事管理职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和优化配置,把人才用好、用活。
2.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的竞聘上岗制度、公平竞争的员工优化组合制度、人尽其才的岗位交流制度,营造一种有利于人才发展空间的良好环境。
3.建立双重职业生涯路径,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与管理人员相等的职业发展机会。双重职业生涯路径模式提供两条或多条平等的晋升阶梯,一条是管理通道,另外的是技术通道,几种阶梯层级结构为平行关系(同目前的行政级别多层次一样,技术岗位的阶梯也可以是多层次的)。在双重职业生涯路径下,能够晋升到中、高层职位的员工数量增加了,避免了挤“独木桥”,让各类型岗位上的员工都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员工可选择其职业发展方向,可以继续沿着技术生涯路径向上攀升,或转而进人管理职业生涯。
4.搞好技术职务系列评审工作,真正建立起有公司特点的系统内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具体来说,技术职务级别可多层次。行政职务可优先从取得相应技术级别或更高级别的人员中聘任;当技术人员担任管理职务时,其待遇按级别与行政职务两者之中较高的标准执行。各级技术人员的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每年有关职数的要求报上级单位核定。在技术职务的晋级上,应坚持“工作任务和研究成果相结合”原则;在技术职务的聘任和使用上,应坚持“级别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原则;在技术成果的考核上,应坚持“既重视数量,更重视质量”的原则。
(三)构建持续培训机制,促进员工素质提高
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和主要途径,只有加强培训,改进培训方法,积极探索并运用有利于培养人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方法,才能培养出更多的具有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员工。
1.合理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统筹规划培训经费,制定长期、系统的培训规划,明确不同层次的员工培训的要求,突出重点,提高培训质量,体现培训价值。
2.合理选择培训项目,对症下药,改善人才层次与结构。培训项目是人力资源开发的直接落脚点,选择培训项目必须考虑人才培训需求、培训的价值取向、培训的课程设置和培训的实际效果。
3.建立“学习型单位”,使员工队伍素质与时俱进。建立学习型单位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激励制度,单位要求学,职工愿意学,才能达到目的。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建立培训“学分制”,以增强员工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激励机制,保证培训质量和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四)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处于核心的位置,它把人力资源的各项功能整合为一个内在联系的整体,并通过为员工设定个人目标从而与组织的整体目标和战略相联系。同时,绩效管理为员工的薪酬制定、培训、晋升、工作安排和来年的目标设定提供依据,为人员招聘和选拔提供参考。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进行提升和工作调换的用人制度比传统的用人制度更加合理和科学。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
激励过程是一个满足需要的过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能调动人的积极性,而且是提高效率和效益的关键。哈佛大学威廉詹姆士教授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人员的潜力只发挥出20%一30%,仅能保住饭碗,但在良好的激励机制下,同样的人员可发挥80%一90%的潜力。激励可分为奖励激励、危机激励、文化激励、考核激励几个方面。激励是管理者需要掌握的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复杂和有挑战性的技能。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外在激励与内在激励相结合,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六)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关爱员工生活
组织全行员工进行体检,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联系社区为员工注射甲流疫苗,为员工生日送上鲜花表示祝贺,开展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送上组织的关怀。同时与工会、共青团一起开展各类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成立篮球队、足球队,定期训练、比赛,组织开展“读书月”活动、“我为发展作贡献”演讲比赛等活动,促进公司凝聚力。
人力资源管理在管理领域的扩大和在管理环节的提前等表现,使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源管理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其核心是在企业管理中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鼓励员工创新的竞争机制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根本所在。
篇五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3500字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 aa )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bbbbbbbbbb。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 公司的设立
1.1.1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时,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万 货币 %
万 货币 %
万 货币 %
合计 万 100%
1.1.2公司的出资和验资
根据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万元)。
1.根据淄博科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验字(2023)第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一期出资万元人民币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东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根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所验字(2023)第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二期出资万元人民币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东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1.1.3 对公司出资的法律评价
根据《______公司法》的规定,内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而根据公司的章程,其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是在三年内分三次到位,此种做法与《______公司法》的规定相冲突。根据公司有关人员陈述,公司的此种出资方式系经当地政府许可,但本所律师认为,《______公司法》为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地方政府无权制定与《______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该种出资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 公司的股权演变
1.2.1年股权转让
根据年月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业变更情况表,年月日,公司的股东先生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先生,年月日,上述股东变更已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定工商所完成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
%
合计 100%
1.2.2本次股东变更的法律评价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1.2.3公司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有股东为以下2 名自然人:
(1)股东,男,身份证号为。
(2)股东,男,身份证号为。
1.3 公司的存续
1.3.1公司的存续
(1)公司现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发的注册号为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位于,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
(2)根据其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年检情况,该公司已于年月日通过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的年检。
1.3.2公司存续的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检资料,其目前合法存续;但其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资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让其100%股权后,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剩余的万元出资的义务,否则公司的存续将存在法律障碍。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设立时的三位股东制定的;根据到目前为止公司提供的资料,年月日,由于二期出资万元的到位,公司股东会对章程第7条进行过修改;此后于年月日,由于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会对章程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该公司设有股东会、执行董事一名和监事一名。
2.3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经理一名。其中,为执行董事,为公司监事,为公司经理。
(三)公司的生产设备和知识产权
3.1 公司的生产设备
根据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报字[2023]第号《评估报告书》, 公司的生产设备的评估价值为元人民币。
3.2 公司的知识产权
根据公司的陈述,其目前未拥有任何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也未提出任何商标、专利申请。
本所律师未得到任何有关公司《企业保密协议》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产
4.1 土地使用权
4.1.1土地租赁
根据bb与cc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书》, cc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的亩土地租赁给bb的全资子公司使用,期限为20 年,租金为万元,全年租金上限为万元。
4.1.2土地租赁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bb与cc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中约定的承租土地的主体为bb的全资子公司,而公司并非bb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应获得cc有限公司对此种情况的书面确认。此外,cc有限公司将其无建筑物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没有法律依据,其合法性存在疑问。
4.2 房屋所有权
4.2.1房屋状况
根据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评报字[2023]第号《评估报告书》, 公司共拥有房屋建筑物幢,建筑面积平方米;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价值为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的陈述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所有房产均未办理《房地产权证》。
4.2.2房屋状况的法律评价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其办理权证存在法律障碍。
(五)公司的业务
5.1 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发的注册号为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
5.2 公司持有的许可证和证书
5.2.1有关生产经营的许可证
经本所律师审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化学品生产企业核定证明材料》,证明其生产的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5.2.2有关的环保验收
公司吨/年生产项目于年月日得到了当地环保部门关于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
(六)公司的贷款合同与担保
6.1 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6.2 担保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
(七)公司的税务问题
根据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其目前主要执行的税种和税率为:
(1)增值税
按17%计缴。
(2)所得税
按33%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增值税的7%计缴。
(4)教育附加费
按增值税的3%计缴。
(八)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
经本所律师审查,年月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店分局对签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正在使用的设备中承压设备未进行登记注册等行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限1个月内改正,罚款元。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资料。根据公司的陈述,其将于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出具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书面状况说明或承诺。
(九)公司的保险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为其以下财产设置了保险:
(1)年月日,公司为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存货)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市分行。
(2)车牌号为和的运输工具已分别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十)公司的劳动用工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其目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职工为名。如果本次收购为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贵公司将接收公司原有的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继续履行合同期未满的劳动合同。
篇六 外包商尽职调查报告1250字
商务尽职调查报告又称商业尽职调查报告(简称cdd),是指从外部和内部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情况进行调查,对企业达到其发展计划的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析的书面报告文件。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是外包商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商务尽职调查报告
可以为交易完成后价值提升和并购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准备,明确目标公司的商业前景。商业尽职调查遵循审慎原则,有着一套严谨的流程,最终是为了支持投资决策,选择正确的投资对象。其目的是明确目标公司的商业前景。通过对其宏观环境、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业务流程、基础设施、企业价值评估六大板块进行全面分析,了解企业过去创造价值的价值,分析企业未来创造价值的机制;了解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和未来发展趋势;并通过对其内部运营管理的分析,可以为交易完成后价值提升和并购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准备。
二、商务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宏观环境分析: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四个方面。
2、市场规模分析包括市场界定、市场国模、市场特征、发展趋势四个方面。
3、竞争格局分析包括市场参与者、市场份额、潜在进入者和替代品四个方面。
4、业务流程分析包括研发、采购、生产、物流、渠道、销售、售后七个环节分析。
基础设施分析包括信息系统、组织文化人事、经营管理、对外合作四个板块分析。
5、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包括协同效益和价值评估两方面分析。
三、商务尽职调查所需要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机构相关资料。
2、委托人需要提供调查标的、路径和意图。
3、提供被调查人或企业的一切已经获知的线索,包括现有资料、文字、图片、录音、信息、相关文本、联系方式,方便跟进。
四、登尼特尽职调查的方式和收费标准
1、尽职调查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目前,登尼特采用的是公开和不公开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2、收费可以按照不同方式来制定,登尼特尽职调查收费分三个档次,简单调查:5000-50000元人民币;尽职调查:50000-500000元人民币;专项尽职调查:500000元人民币以上。
3、报价参数:按照调查范围、内容、难易度进行报价;根据调查时间、路程和工作量进行报价;根据专项价值高低进行报价。
五、尽职调查的专业机构与专业操守
1、尽职调查一般按照专业操守,由专业机构来进行。
2、登尼特具有专业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分析师以及专业调查人员,他们将按照专业指引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在尽职调查全过程中必须坚守保密原则,在未经授权之下,不允许把商机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4、调查对象需要准确,提供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无讹。
5、尽职调查不管知会标的与否,都必须在合情、合理、合法的环境下进行,不能触发当地的隐私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6、涉及超出登尼特企业能力范围的,登尼特将委托专业第三方继续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六、商务尽职调查的服务流程
登尼特尽职调查的服务流程: 签署保密协议=》提交调查标的相关资料=》双方洽谈并确定调查标的、模式和内容=》签署委托协议=》支付款项=》进入调查程序=》编写尽职调查报告书=》交收并提交报告。
篇七 尽职调查报告内容1600字
销售收入及成本
近3~10年销售收入、销售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的变化趋势
近3~10年产品结构变化趋势
企业大客户的变化及销售收入集中度
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的区别及对利润的.影响
成本结构、发现关键成本因素,并就其对成本变化的影响作分析
对以上各因素的重大变化寻找合理的解释
损益表(二)
期间费用
近5~10年费用总额、费用水平趋势,并分析了解原因
企业主要费用,如人工成本、折旧等的变化
其他业务利润
了解是否存在稳定的其他业务收入来源,以及近3~5年数据
投资收益
近年对外投资情况,及各项投资的报酬率
营业外收支
有无异常情况
损益表(三)
对未来损益影响因素的研判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期间费用
其他业务利润
税收
对收入的核查
真实的收入需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点:
(1)要有购销合同;
(2)要有发票(增值税、营业税发票等);
(3)要有资金回款;
(4)要有验收或运费单据;
(5)要有纳税申报表;
(6)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对成本的核查
真实的成本需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点:
(1)要有配比的原材料购进和消耗(含包装物);
(2)购进原材料需开有增值税发票;
(3)对重要和紧俏的原材料需预付款;
(4)购销业务付款周期正常;
(5)要有仓管签字的有数量金额的入库单据;
对生产能力的核查
产能真实性需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点:
(1)新建项目需按时建设完工
(2)能正常全面生产
(3)对生产线产能的核查
(4)对耗能的核查(耗煤、耗水、耗电,分月)
(5)对仓储和运输能力的核查
(6)其他与产能应相配比的资源(发动机、镁)
资产负债表(一)
货币资金
可用资金、冻结资金
应收账款
是否可能被高估(特别关注内部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逾期账款及坏账分析
近年变化趋势分析及原因
大客户应收账款分析
大额应收账款,可调阅销售合同
资产负债表(二)
其他应收款
账龄、坏账及费用性借款分析
大额款项的合同、协议
是否有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大额对外借款?
存货
查阅最近一次盘点记录
存货分类及趋势变化
关注发出商品、分期付款发出商品
存货的滞销、残损
资产负债表(三)
长期投资
控股企业验证其投资比例及应占有的权益
参股企业了解其投资资料
投资的背景及可控制力(特别是国有企业)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类
在用、停用、残损、无用的固定资产(可与设备管理部门核对资料)
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的区分
设计生产能力与实际生产能力比较,以及原因分析
资产负债表(四)
在建工程
工程项目预算、完工程度
是否存在停工工程
工程项目的用途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种类及取得途径
无形资产的寿命
计价依据(关注土地使用权)
资产负债表(五)
借款
债权人、借款性质、借款条件
是否正常偿还利息
是否可以豁免或债务重组(关注由资产管理公司接管的银行债权)
应付账款
业务趋势与应付账款的趋势比较,了解是否具有足够的买方信用
应付账款账龄分析
预估材料款是否适当
资产负债表(六)
资本公积
形成原因
未分配利润
历年利润及分配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资产质量分析
现金流量表
历年现金流量情况及主要因素分析
特别关注经营净现金流
经营净现金流是否能满足融资活动的利息支出净额
结合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寻找除销售收入以外是否还存在主要的经营资金来源,对经营净现金流的贡献如何
对现金流的核查
正常的资金往来结算有如下特点:
(1)如果是收货款,客户大部分会采用票据背书结算方式;
(2)货款收款日期无规律性,金额零散;
(3)资金到帐后在银行帐户会有正常的停留;
(4)支付货款日期无规律性,金额零散,有付款依据;
(5)资金每一笔流转均会在银行对账单上反映。
其他情况下资金舞弊:
(1)定期存单质押问题
(2)票据背书贴现问题
(3)踩准会计时点挪用资金问题
5、表外项目
对外担保
已抵押资产
贴现
合作意向
未执行完毕的合同
银行授信额度
重大诉讼
不同性质企业的财务风险
目标企业可以分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等等。
目标企业因为其投资者或实际控制者的背景不同,其财务风险的表现也会不一样。
篇八 2023年9月企业并购项目中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内容2350字
企业并购项目中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有哪些内容?下面管理范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并购主体 必须调查交易主体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交易主体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时是否取得有关批准。此外,还要调查交易主体现时是否合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未来的存续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组织结构 主要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规章制度、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等。对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文件,应当到有关部门去核查验证。
关联方 主要调查与并购主体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同时视乎客户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对其核心成员的道德信用也纳入调查范围,因为道德风险可能会引发其他诸如经营、法律、财务等风险。当然,鉴于中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并不完善,这方面的有效调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实际调查当中这方面的调查多数流于形式。
主要财产 调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权属查证。有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特许经营权等,主要审查财产以及已经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调查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其次,权利限制。调查财产是否存在权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质押等情况,调查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第三,现场核实。调查财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问题。
经营状况 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的来龙去脉、产业政策的演变、对外签订的合作协议、管理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供货商的情况;主要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委托代理、以及独立销售商的名单;消费者的清单;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情况;主要竞争者的名单;产品销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文件;有关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等等。
债权债务 企业的债权债务对未来的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又难以仅从表面文件发现,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对于企业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当重点调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诉讼时效的同时,核查其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在调查企业对外或有负债情况时,应着重对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保证和承诺的风险进行核查。此外,对于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常见的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也应当纳入债权债务的调查范围之内逐一予以核实。
环境保护 应当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已经投资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具有相关的环境评测报告和证书。
产品质量 企业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是否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证书。
财务调查 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税或其他原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数据往往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时候并不真实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因此,有必要对财务数据作必要的调查,这类调查一般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情况;研发的投入与收益情况;原始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与原有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所产生的影响;会计政策可选择条件的不同选择所产生的影响,等等。
人力资源 在这方面应调查的信息资料需包括以下内容:主要人才的个人档案;聘用合同资料;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员工福利规定的文件;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经营管理者和关键人员的年薪和待遇历史情况与现状;员工利益的未来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权、奖金、利益分享、保险、丧失劳动能力补助、储蓄、离职、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等;人才流动的具体情况;员工纠纷的具体情况,等等。
保险 调查的范围主要是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险种主要是一般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火险或其他灾害险、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以及雇员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
诉讼或处罚 针对企业可能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以走访相关部门的形式予以调查核实。另外,还应当调查企业高级管理层如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管理层人员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优惠政策 由于我国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级别不同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如果并购主体存在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情形,则要对相应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予以特别关注,在某些情形下,这些政策是企业生存和赢利的关键。
地方政策 鉴于我国地域情况差别很大,我国法律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的,各地区的行政规章在理解和执行上往往有很大差异,例如报批时间上的不同和报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异等,这些差异将对交易双方的成本核算构成直接影响,有时甚至直接影响交易结构。因此,在尽职调查报告当中加入此部分调查非常有必要。主要包括两类内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的普遍规定,如行业投资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反不正当竞争、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一类是针特定行业或范围企业的特殊政策,如: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和各类许可证等。
上述尽职调查内容和结论将会对并购当事人未来的利益、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就是“去脉”,而依据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一一“来龙”。调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来龙去脉,进而对从政策、产业、行业、财务、法律、人员等等诸多方面的风险、收益进行整体评估。整体评估的结果将构成并购的基础。
篇九 券商尽职调查报告750字
一、 公司情况简介
列示公司注册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等基本信息。
二、 公司历史沿革简介
1、 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基本情况;
2、 历次股权变动过程及定价依据;
3、 以图表形式列示目前股权结构。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主要业务、财务状况;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变化情况;
3、 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四、 公司业务和产品
1、 公司主要业务及盈利模式介绍,公司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生产技术介绍;
2、 列示公司主要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对公司收入及利润贡献情况;计算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贡献毛利占当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
3、 公司业务的地区分布及主要客户情况;
4、 公司主要资产及核心技术的权属情况;
5、 公司业务及产品的发展前景表述。
五、 行业状况和公司行业地位
1、 说明公司所处行业背景、行业政策、行业技术状况、市场细分、进入壁垒等情况;
2、 说明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变动情况,列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3、 详细说明公司竞争优势、劣势,收入盈利、技术水平等重要指标市场排名情况。
六、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1、 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与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等情况,说明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2、 说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七、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 列示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并注明是否经审计;
2、 列示公司各年度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重要指标,判断说明公司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3、 简要分析财务情况,对于财务数据及指标存在异常以及不匹配的,说明原因。
篇十 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报告2350字
财务调查报告
公司股东会:
我公司拟收购____有限公司__%股权,故对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__年0_月__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主要从公司概况、公司组织与管理、业务考察与市场分析、生产过程与生产分析、公司财务、拟投资计划、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展开。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访谈、实地考察、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等方式,访谈对象包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由于受客观条件、公司相关人员主观判断、公司提供资料的限制、部分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受到的影响,故本报告仅为我公司决策层(内部)提供分析参考作用。
一、公司概况:
1、公司的基本情况:
____有限公司,系20__年0_月__日经__市商务局_商资(20__)字__号文批准,取得___人民政府商外资字[20__]___号<<______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__年__月__日成立,取得__市__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__省__市__镇__路东_。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各种灯具、散热器、散热设备、传热设备、导电材料、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和设备。销售自产品。经营期限30年。法定代表人:__。
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现注册资本___万美元,由股东以现金、无形资产投足,其中:__无形资产出资____元人民币(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_0%;__货币出资____5元人民币,无形资产出资__元人民币(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60%。2、调查关注:
公司注册资本___万美元,实收资本___美元,账面实收股___无形资产出资___元人民币,账面实收股东__无形资产出资____元人民币,已经股东会及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入帐;账面实收股东__货币出资___元人民币,其中通过其他应收款-__挂账____元将资金转关联公司使用(应确定为注册资金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
二、公司的组织和管理:
1、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设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公司章程设置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成员3名,其中中方派出2人,外方派出1人,公司管理层设董事长、总经理1人,付总经理2人。
部门设置包括董事长室、管理部、国内销售部、国际销售部、技术服务部、品保部、研发部、制造部、材料部、财务部等10个职能部分。
2、公司员工构成:
目前公司员工47人(不含高管),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2人、员工35人。
3、公司员工报酬及保险:
(1)薪酬制度:月(5月份)工资支出总额约19万元;
(2)保险、福利计划:月社会保险支出总额2万元;其他福利支出总额0.7万元。
4、调查关注: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__掌控公司核心技术;间接股东总经理___掌控公司全面经营管理。
公司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5月在册47人,32人交纳社会保险,15人暂未交纳)。
公司与关联公司业务紧密,管理层、中层干部以及技术骨干等人员存在公司间共同用工现象。
6、税务状况
四、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各种led灯具、散热器、散热设备、传热设备、导电材料、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和设备。现市场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控led路灯、工矿灯、天棚灯、投光灯、日光灯管、散热块等
公司2023年至2023年5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____元,主营业务成本___元,销售毛利率__%。
公司路灯产品系列已取得欧盟ce安规、rosh 环保认证;取得美国fcc、加拿大ic、澳大利亚c-tick电磁兼容认证、日本pse圆形安规认证;正在申办中国cqc安全、节能认证、质量检测报告;防暴灯系列正在申办中国e_防暴认证。
4、调查关注:
目前公司正处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品牌创建阶段,产品属节能环保,绿色照明概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五、生产过程与生产设施:
1、生产用地及主要设施:
公司占地面积____方米,厂房与关联公司___有限公司、__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生产设备7台套,现年未达到预计生产能力。
2、生产过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来源及成本构成:
公司主要材料构成为电子料、机构件、包材类 、辅料及模具,供应商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苏州、昆山区域。注:机构件主要由关联公司__有限公司生产。
公司产品成本构成:材料成本约占90%;水、电人工、制造费用约占10%。
3、设备维护及使用情况:
公司设备运转正常,生产安全无事,生产厂房及设备与关联公司共同使用。
4、调查关注:
20__年_月__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合同号___)受让土地_____方米,取得_国用(20__)第___4号土地使用权证;建造新厂房一栋,预算造价___万元,预计20__年9月完工。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截至2023年05月31日调整后)
1、资产、负债调查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保,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期后负债:公司新建厂房预计9月完工,建造工程款暂未支付。 诉讼情况:根据公司的声明,目前暂无正在进行的未决诉讼。
历史税务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为了提高收入相互虚开发票事项,存在内部人员可能造成的税收处罚风险。
股东出资情况:___认缴货币出资___元人民币,通过其他应收款-__挂账___元冲抵实收资本___元,存在工商部门年检处罚及善意债权人的诉讼可能。
环境评估情况,公司成立前已取得__市环境保护局_环建[20__]__6号关于对___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书。
七、价值判断:其中:
1.其他应收款--___元,因资金未在___公司使用,其债权不予确认,对应的等额实收资本不予确认。
2. 存货—原材料--暂估____元,价值无法认定不予确认;对应的等额应付帐款不予确认。
3.固定资产原价--流水线原值___元,实际为___元,故减除__8元;对应的应付账款___元不予确认。
4.无形资产—股东投入摊销余额___元,双方同意与我公司拟投入无形资产
等额相抵,故予以调减;对应的其他应付款—____元,实收资本___元,予以调减。
本次调查,我们仅从财务环节分析,经调整相关资产,公司实际账面净资产价值调整为0.00万元,未考虑土地增值因素,未考虑固定资产等增值/减值因素。对公司的综合价值的判断,由于未对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行分析,故无法进行判断。
篇十一 证券尽职调查报告1150字
一、基础资产
1、拟进行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在法律上能够准确、清晰地予以界定,并可构成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利;
(2)基础资产的权属明确;
(3)能够合法、有效地转让;
(4)能产生独立、稳定、可评估预测的现金流。
2、关注基础资产在法律层面如何界定,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
3、关注形成该基础资产的法律要件(如必备的证书、文件等)是否已具备,原始权益人是否可据此合法转让基础资产。
4、关注基础资产以及与产生该基础资产的相关资产是否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如已设置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需关注拟采取的解除限制措施的法律效力及生效要件。
二、基础资产转让
1、基础资产为债权的,转让环节需关注债权基础法律关系涉及的资产权属(例如因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生的债权,该动产或不动产的物权权属)是否相应转让给专项计划,在资产权属不转让给专项计划的情况下,需关注采取何种措施防止第三方获得该资产权属从而影响专项计划合法权益。
2、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于原始权益人未来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资产转让环节需关注作为基础资产的财产权利转让是否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通过其他公示及特定化手段使基础资产转让行为可对抗第三人;原始权益人获取该基础资产的物权、经营权及相关权益是否有可能被第三方主张权利,拟采取何种风险防范措施。
3、基础资产附带担保权益等从权利的,需关注:
(1)从权利是否通过转让行为完整地转移给专项计划享有;
(2)基础资产转让后,从权利的实现程序是否发生变化;
(3)计划管理人为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利益主张从权利是否已具备可操作性,在权利实现过程中是否需要引入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设置;
(4)从权利对基础资产的实际保障效力是否因基础资产转让发生变化。
三、交易结构
1、关注基础资产现金流近年的历史记录、波动性,关注现金流预测的考量因素与依据。
2、关注现金流在产生与归集过程中能否特定化并明确归属于专项计划,在财务上能否与企业其他经营性现金流相区分,现金流归集过程中的账户设置安排,是否存在被挪用或混用的风险,拟采取何种风险控制措施。
3、对可能采取的信用增级措施的'考虑。关注信用增级措施设计的触发条件、触发顺序。
4、各级受益凭证的本金及利息的偿付安排与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环节是否能够合理衔接。
5、专项计划权益分配与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权益分配及信息披露流程是否能够合理衔接。
四、支付方信用
1、基础资产为债权的,支付方为债务人,需关注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持续经营能力、还款记录、违约记录、违约率与分散度等。
2、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于原始权益人未来经营性收入的,基于风险隔离的要求,关注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偿债能力与财务稳健状况以及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原始权益人每年的偿债安排。
篇十二 尽职调查报告推荐6650字
一、公司并购业务中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公司收购是一个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是一种市场法律行为,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并购能否一举成功,会直接影响公司今后的发展。因此,为了增加并购的可行性,减少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收购方在决策时一定要尽可能清晰、详细地了解目标公司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在公司并购的实践中,收购方通常是依靠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尽职调查来掌握目标公司的有关内部和外部的情况。
尽职调查,也叫审慎调查,译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尽职调查是服务性中介机构的一项专门职责,即参与公司收购兼并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遵照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执业规范的要求,对目标公司所进行的必要调查和核查,对调查及核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专业判断。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使收购方在收购过程开始阶段即得到有关目标公司的充分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律师的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是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所组成的,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的意义:首先在于防范风险,而防范风险首先在于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其次,在于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对可能涉及法律上的情况了然于胸;再次,还可以了解哪些情况可能会对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从而避免收购方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况下,或在没有理清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作出不适当的决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并购谈判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尽职调查,因为,风险可能是谈判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谈判过程中,甚至是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可能是明确、肯定、现实的,也可能是潜在的、未确定的或未来的。
二、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律师是发现和防范风险的专业人士。特别是专门从事并购的律师,他们由于专门研究和经办这方面业务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不但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了解其中的操作技巧,知道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发现和解决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碍。大量公司并购实践已反复证明,在并购过程中能够得到律师提供专业意见的一方与无律师的专业意见的一方相比,不论在并购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主动性及对全局的把握判断、对具体事项的取舍及价格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优势。
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职责就是运用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经验来查实、分析和评价目标公司有关涉及法律问题的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通常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本次并购批准和授权
公司并购实质上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这一产权交易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至关重要的,如交易主体存在资质上的法律缺陷,轻则影响并购的顺利进行,重则造成并购的失败,甚至可能造成并购方的重大损失。
目标公司的资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主要是了解目标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存在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等等;其次,若目标公司的经营的业务需要特定的资质证明或认证,如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则对上述资质的调查也是尽职调查必须包括的范围。
在公司并购实践中,并购方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不同的收购方式和目标公司性质的差异有可能导致需要不同形式的批准。对公司制企业可能是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对非公司制企业可能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只有在得到所必需的批准的情况下,并购才能合法有效。这一点可以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或其他内部文件来了解;此外,还要必须明确收购方欲收购的股权或资产是否为国有资产,如为国有资产,整个并购还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和批准;如果目标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经外经贸管理部门的批准。
律师在尽职调查中,不仅要查证是否有批准,还要查实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及其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2. 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的审查
在并购中律师不但要审查目标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合法性,还要审查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变革过程及其合合法性,判断目标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的法律支持及合法、合规性。防止出现应股权结构混乱、矛盾、不清晰或其设置、演变、现状不合法而影响或制约并购。
在前述基础上要进一步审查目标公司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出资的合法、合规性,重点是审查股东出资方式、数额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出资后是否有抽回、各种形式的转让等;采用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审查的范围包括:用于出资的有形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评估作价、移交过程;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有效期及评估作价、移交过程,除审查相关的文件外,还需注意是否履行了必须法定手续,是否无异议及其它情况。
3. 目标公司章程的审查
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的“宪法”,是体现公司组织和行为基本规则的法律文件。近年来随着公司并购活动的发展,在章程中设置“反收购条款”作为一项重要的反收购策略也被越来越多的公司所采用,曾在证券市场上发生的大港油田收购具有“三无概念”股--爱使股份即是较为典型的案例之一。针对此种情况,律师必须审慎检查目标公司章程的各项条款;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章程中是否含有“反收购条款”。这些反收购条款通常包括有关章程修改,辞退董事,公司合并、分立,出售资产时“超级多数条款”;“董事会分期、分级选举条款”以及是否有存在特别的投票权的规定;反收购的决定权属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等。上述条款的存在有可能对收购本身及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整合造成障碍,对此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此外,某些程序性条款中的特别约定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反收购的作用,例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董事提名程序存在特别约定等等,在章程审查过程中,对这些特别约定也应给予足够的注意和重视。
4. 目标公司各项财产权利的审查
公司并购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目标公司的各种资产的控制权,因此,目标公司的资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房产权、主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利等,应该是完整无瑕疵的,为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的。 律师对此审查的意义在于实现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取保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完整,不存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律师除审查相关的文件外,还应取得目标公司主要财产账册,了解其所有权归属、是否抵押或有使用限制,是否属租赁以及重置价格。收购方应从目标公司取得说明其拥有产权的证明。而且目标公司使用的一些资产,若系租赁而来,则应确定租赁合同的条件对收购后营运是否不利。
这方面应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固定资产。应审查目标公司的主要房产的所有权证,主要房产的租赁协议;占用土地的面积、位置,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出让、租赁)以及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或租用土地的协议。主要机器设备的清单,购置设备合同及发票、保险单;车辆的清单及年度办理车管手续的凭证、保险单等等。
(2) 无形资产。主要应审查有关的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
(3) 目标公司拥有的其他财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
5. 目标公司合同、债务文件的审查
审查目标公司的对外书面合约,更是并购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尽职调查内容。重点是对合同的主体、内容进行审查,要了解上述合同中是否存在纯义务性的条款和其他限制性条款,特别要注意目标公司控制权改变后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合同中对解除合同问题的约定及由此而带来的影响也是要予以关注的。
在债务方面,应审查目标公司所牵涉的重大债务偿还情况,注意其债务数额、偿还期限、附随义务及债权人对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例如有的公司债务合同中规定维持某种负债比率,不准股权转移半数以上,否则须立即偿还债务。对这些合同关系中在收购后须立即偿债的压力,应及早察觉。在进行债务审查,还要关注或有债务,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尽可能对或有债务是否存在、或有债务转变实际债务的可能性及此或有债务对并购的影响等做出判断。
其他合同的审查,如外包加工及与下游代理商、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合同上权利义务的规定、员工雇佣合同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合同等也应注意,看合同是否合理,是否会有其他限制等。
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债权、债务的尽职调查中,特别要注意查实以下几点:
(1) 贷款文件:长短期贷款合同和借据(如为外汇贷款,则包括外汇管理机构的批文及登记证明);
(2) 担保文件和履行保证书(如为外汇担保,则包括外汇管理局批文及登记证明);
(3) 资产抵押清单及文件(包括土地、机器设备和其它资产);
(4) 已拖欠、被索偿或要求行使抵押权之债务及有关安排;
(5) 有关债权债务争议的有关文件。
6. 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及仲裁或行政处罚
除了公司对外有关的合同、所有权的权属凭证、公司组织上的法律文件等均需详细调查外,对公司过去及目前所涉及的诉讼案件更应加以了解,因为这些诉讼案件会直接影响目标公司的利益。
这些可通过以下内容的审查来确定:第一,是与目标公司的业务相关的较大金额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第二,是所有关联合同;第三,与目标公司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能发生的足以影响其经营、财务状况的诉讼资料,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调解书等;第四,要了解目标公司是否因为环保、税收、产品责任、劳动关系等原因而受到过或正在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进行上述调查后应分别绘制“三图”,及公司产权关系图、组织结构图、资产关系图。
(1)公司产权结构图可以形象的地描绘目标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目标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参股的子公司及其他有产权关系等的结构关系,可以清晰的判断目标公司目前状态下的产权关系。
(2)组织结构图可以形象地描绘目标公司内部的管理框架。包括公司分支机构与公司、各分支机构之间及公司与可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情况,以判断目标公司与各分支机构是否统一经营、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关系。
(3)资产关系图可以形象地描绘目标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包括总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资产、负债、或有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三、 尽职调查的渠道
1. 目标公司的配合是律师尽职调查是否迅速、高效的关键
通过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首先就是约见目标公司的代表,当面详谈,争取理解和配合。在此基础上向目标公司索要一些文件,如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图、各种权利的证明文件、主要资产目录、重要合同等,这些文件在目标公司同意并购并积极配合的时候,是比较容易得到的。
其次是通过目标公司公开披露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一些情报、资料进一步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如目标公司在公开的传媒如报纸、公告、通告、公司自制的宣传材料、公司的互联网站等进行一些披露和介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则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目标公司必须对重大事件进行及时、详细的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研究这些公开的资料,也可以掌握目标公司相当的情况,特别是在收购得不到目标公司配合的时候,这些从公开渠道掌握的信息就显得尤其重要和宝贵。
再次,根据目标公司情况设计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即由律师将需要了解的情况设计成若干问题,由目标公司予以回答。这也是律师在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一种普遍采用的基本方式,业内通常将其称为“体检表”。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或发现线索。此外,还可以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线索、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2. 登记机关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时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如发生变更,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到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因此,可以到目标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查询,了解目标公司的成立日期、存续时间、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就可以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或抵押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登记。从土地登记机构处,了解有关目标公司的土地房产权利、合同、各种物权担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证和法定负担等情况。
3. 目标公司所在地政府及所属各职能部门
当地政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是极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从当地政府处,可以了解到有无可以影响目标公司资产的诸如征用、搬迁、停建改建的远近期计划;目标公司目前享受的当地政府所给与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在并购实现后是否能继续享受,目标公司所涉及的有关环保问题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解。
4. 目标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
并购方还可通过与目标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外部专业人士接触,从而能更准确的把握目标公司的整体情况;目前我国现有大多数的公司中,股东和管理者普遍对现代企业制度缺乏了解;同时,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过程存在着大量不规范操作,目标公司的股东及管理者经常对目标公司的一些产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目标公司其他的对内对外关系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在了解该类情况时,与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的沟通会有助于准确了解和把握事实。当然,这些顾问能够披露目标公司的情况,往往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目标公司同意披露。
5. 目标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
在可能的情况下,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的问题,向相关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调查。这类调查可以使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的状况有一个详细完整的了解。调查可以通过函证、谈话记录、书面说明等方式行。
四、 尽职调查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土地及房产、设备的权利及限制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土地是有偿出让使用权的资产,而土地与地上附着物必须一起出让、设置抵押等。土地房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权利状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工业用地和商业开发用地;拥有70年使用权和仅剩10年、20年使用权的土地的价值相差甚大。抵押的土地和房产引起转让会受到限制,有没有设定抵押,价值上也有相当的差距。因此需要事先对其权利状况加以注意。
2. 知识产权
在一些公司中,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远高于其有形资产的价值。专利、贸易商标、服务商标都可以通过注册而得到保护;而技术秘密(know-how)和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虽然不公开但同样受法律保护。上述知识产权可以是目标公司直接所有;也可能是目标公司仅拥有所有权人授予的使用许可;或目标公司已许可他人使用;应对上述知识产权的细节进行全面的审查,而不应仅限于审查政府机关颁发的权利证书本身。对于注册的知识产权要包括对注册和续展费用支付情况的审查,有关专利的到期日期应予以特别的注意,对服务和贸易商标应当确认注册权人的适度使用情况,对于根据许可证而享有的权利或因许可而限制使用的情况,应当对相应的许可协议进行审查,明确许可的性质,以确保不存在有关应控制权转变而终止许可的条款。上述审查的目的在于确保收购方在并购完成后能继续使用上述无形资产并从中获益。
3. 关键合同及特别承诺
就大多数公司而言,在对外签署的大量合同中,总存在一部分特定的合同,它们对公司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关键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或技术许可安排等等,在这类合同中的另一方往往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关系同时也是合同存在的基础。因此对此类合同,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特别限制条款,例如:在一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等等。
此外,作为收购方的律师,还应注意上述关键合同中是否存在异常的或义务多于权利的规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收购方今后自由经营的限制性保证;是否存在可能对收购方不利的重大赔偿条款等等。
综上所述,律师在尽职调查中所查实的事实,所进行的法律分析及律师的评价和结论对参与并购的各方关系重大,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正是因为律师尽职调查结果对决策者存在着重大影响。所以律师对此业务的履行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更不能应付了事,必须以一个执业律师的职业精神来对待和完成自己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防止风险的作用,也才能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
篇十三 2023年6月关于尽职调查报告3350字
一、实践调查的目的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核算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将理论联系与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习好会计工作不仅要学好书本里的各种会计知识,而且也要认真积极的参与各种会计实习的机会,让理论和实践有机务实的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高质量的会计专业人才。为此我于20__年10月1日——20__年11月1日在朔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实践调查。
(二)公司概况
朔州路桥一分公司,位于朔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便捷,现在职工75个,虽然公司内部人员不多,但单位财务会计机构内部工作岗位设置是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关于不兼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内部岗位分工是按照“经办、审核、复核、审批”四分离原则确立的,在岗位设置与业务分工中坚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该公司财务科
设有财务负责人1名,会计1名,出纳1名,保管1名,其主要是核算公司所发生的经济活动,报告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计算、报告财务收支和业务开展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实践调查的内容与过程
主要针对内部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根据以上安排我进行了实践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在第一个周的时间里,我对公司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有了初步的了解。会计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会计工作在提高经济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发展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变化。前者是更根本的动力,它决定了对会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的需求。其次,在第二周的时间里,我认真的学习了日常财务操作的全过程。跟公司出纳人员学会了如何开支票、电汇等票据,如何根据原始凭证并运用财务软件进行记账凭证的编制,每月月底如何根据银行对账单与财务软件上的银行存款余额账户进行核对并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向会计主管学习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报表的分析。()最后,在第三个周的时间里,我学习和了解了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的岗位主要职责有了具体认识。
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
2、实行会计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三、实践调查的结果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该公司岗位设置,账册设置基本齐全,记载及时,基本上做到了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账务做到了日清月结。财务人员均取得了专业证书,都能够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没有发现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发生。而且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我还发现该公司有几点好的做法:
(一)岗位设置与分工虽然该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是他们合理的设置了会计工作岗位,坚持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确保了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内部控制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基本做到了数据维护管理与电算审核相分离;资料录入与审核记账相分离;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分工,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票据管理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因此,空白票据是由专人去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没有参与银行的全部印鉴章的保管,这也遵循了不兼容职务分离的原则。票据保管人员对票据的领用和使用上严格遵守了票据管理条例,基本上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对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做到了全部联次保存。记账人员在会计账簿的摘要中对已使用的票据号码作了记录,以便随时检查已使票据号码的连续性。另外,未经批准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发现擅自将票据背书转让、擅自签发空白支票,对已经开出的银行本票、汇票等,做到了随时关注使用情况,期满后立即进行了使用余额的核对和记录。每月还由专人将银行对账单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还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了账证相符。加强票据管理是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中该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票据保管制度,做到了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保管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定期盘点制度。
(三)资金管理一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了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现金收入,如:银行提取的现金、职工归还的各种借款、其它收入等,按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及时的送存银行,禁止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等现象发生。二是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是以会计审核确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的。职工个人预借的现金都是经过领导签字批准后,才予以支付的。三是出纳员对已办理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都分别加盖了“收讫”和“付讫”戳记。同时还及时的根据记账凭证登记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了日清月结,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四)经费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核制度,对于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每一项开支,都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给予了报销。制定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每一笔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给予报销。加强资金的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严格按照支出计划执行,坚持按制度办事,抵制了不合理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
四、实践调查的总结与体会
(一)改进公司财务会计方面的建议
1、为了促进公司经济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规范财务工作,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制定一套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4、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同时要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大力度,财会人员的再教育主要是通过自学和每年一次的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来完成。致使相关专业知识更新较慢,涉猎不够广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工作的发展。
5、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做到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6、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7、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公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该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应当在保留原有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对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涉及到的新领域进行不断修改、补充与完善,以保证公司所需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更加畅通、合理、高效。
(二)对社会实践调查的建议
这次社会实践是学校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安排的,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次活动。为了更好的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作为学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的安排,并积极参与,及时做好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并在实践活动中多发现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将来踏上社会奠定一定的工作基础。
篇十四 法务尽职调查报告3950字
法务尽职调查报告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 、 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 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 ;
(2)中国自然人 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w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w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w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w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w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1、概述
w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w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我们建议w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2、w公司的会计政策
(1)执行中国《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w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w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w公司依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
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
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w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w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20__年10月底)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20__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2)损益表(所属期间:20__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3)会计报表提示:
(略)
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
六、税务风险
1、w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1)w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
①20__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②20__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2)根据《______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以及《______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四、w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w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
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
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w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务委托合同书》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w公司股权或对w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
20__年11月18日
篇十五 公司尽职调查报告2100字
关于北京_____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致:_____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先生的委托,根据______公司法______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资信调查事宜出具关于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调查报告)。
重要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______公司法 ______律师法等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调查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调查报告。
(二)本所律师根据______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已对______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已对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需的文件进行了审慎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体资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公司的诉讼与仲裁。本所律师保证在本调查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______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复印材料;其所提供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真实、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仅根据______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其资信情况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
(五)本调查报告仅供_____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_____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调查报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依据______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______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_____先生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身份,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节释义、引言
一、释义
在本调查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章程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本调查报告指关于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_____先生的委托,作为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对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具体内容如下:
1、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2、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4、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5、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6、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第二节正文
一、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一)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册,领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_____工业开发区水源路_____号;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家居装饰设计;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
(二)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7日经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检验。
本所律师提示:______公司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
(四)中对核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的批复文件,并未提供暂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文件。
二、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根据______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显示: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出资立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机构设置以及议事规则等作了详细的约定,全体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本所律师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______公司成立时的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议事规则等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合法有效。全体发起人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之时,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对全体股东产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师提示:本所律师仅对______公司提供的______公司成立之时公司章程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并不对______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内容是否发生过修改或变动作出任何评价或判断。
三、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一)______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根据______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内容显示: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______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经核查,______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崔晓玲
50、0015%
王卫军200、0020%
67位用户关注
89位用户关注
91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
98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