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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述廉(十五篇)

发布时间:2024-05-26 热度:17
法院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述廉

篇一 法院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述廉4150字

20__年,本人在鄂前旗旗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参加旗委中心组的学习,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旗委七届三、四次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范文之述职报告:法院述职述廉报告。同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并指导全院干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学习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在学习实效上下工夫,通过学习,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敏锐性有了新的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有了新提高,思想进一步解放。同时结合实际学习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司法理念,掌握司法动态,用以指导审判和执行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自律意识

工作中,本人能够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班子中讲团结、讲大局,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在廉政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能够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省。同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干警的廉政教育,以身作则,为全院干警做好廉结自律的表率。并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管理,在全院上下推行实施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规范了全院绩效考核制度,深入开展了以“零违纪”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并取得了实实际际的成效,对干警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不良现象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干警的廉洁自率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审判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抓好审判业务工作,提高审判质量

我自从去年再次当选鄂前旗法院院长职务以来,至今工作已满一年,一年来,本人能够积极主动的带领党组一般人认真开展好法院的各项工作,与党组班子成员精诚团结,务实协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着眼于法院审判实际,进一步全面加强审判业务工作,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着力在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落实司法为民具体举措上下功夫。

一是在坚持“大立案”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了案件审判的流程管理,严格了案件审限跟踪制度,杜绝了超审限案件,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对审结归档的案件,实行案件质量督察和评查制度,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二是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倡导“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诉讼指导和诉讼调解工作,与党组班子一起,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法委提出并要求的“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努力构建司法“大调解”工作格局,北京奥运会期间,选派干警深入各镇及农村牧区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共调处纠纷24起,现场解决14起。此项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在提高诉讼调解率、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判后答疑”、“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今年截止11月底,我院共调解结案286件,调解率占结案总数的 55.56%,较上年度又有新提高。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化解“执行难”,开展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我本人亲自参与并采取有力措施,穷尽执行,执结了一批案件,目前全院旧存执行积案基本已被全部清理。新收执行案件中执结了145件,预计到年底也基本能够得到圆满解决,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实现。

四是对一些疑难复杂的行政、民事案件,由我亲自出面做协调和调解工作,既提高了本人指导审判一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绩效考核力度,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庭室实行季度绩效考核。对违反审判纪律和管理制度的人员,在制度上给予严肃处理,在思想上进行帮助改进。通过加强效能管理,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四、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作中,本人始终坚持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___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旗委、人大的工作部署和决议,积极主动向旗委、人大汇报审判和执行工作,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办理旗委、人大、政协转办的各类信访案件,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协作与配合力度,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邀请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另外,今年以来本人对当事人上访不断、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主动邀请旗委、人大、政协、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的领导组织召开联合听证会,合力化解社会矛盾,这种做法得到了与会领导和群众的好评,也为我院今后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另外,今年在奥运安保和平安创建工作中,本人能够按照旗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组织干警圆满完成奥运安保工作任务。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联系点的指导、帮扶工作和奥运安保期间的督察任务。同时还按照旗委的要求完成好旗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奥运安保工作表彰奖励大会上,我本人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对自己一年来履行职能职责和廉政建设的深刻体会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作为一名法院主要领导干部,要抓好工作、搞好廉政、有所建树,就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必须加强理论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纪律。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强化学习,充实自我,提高自我是抓好工作的前提。我始终坚持认真学习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实效,夯实理论功底。通过不断的学习,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能够正确看待个人得失,做到淡泊名利、乐于奉献。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宗旨观念,能以党和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能够时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和衡量法院工作,从而找到了在审判工作中体现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途径,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同时注重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理论,及时更新司法知识和司法理念,掌握司法改革最新动态,使自己始终站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的最前沿,指导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必须坚持廉政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对和防止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己不正,无以正人,法院队伍廉不廉,关键要看领导。党和人民赋予我职权,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只有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权力,而绝没有为自己谋私利的权力。到鄂前旗担任院长以来,我时时告诫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民主决策方面,我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讲团结、讲大局,班子成员做到通气不赌气,补台不拆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确保民主决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廉政问题上,我能够认真执行《_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市委、旗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树立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不贪、不占、不拿、不接受任何礼贿,严格执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为全院干警做好表率。我感到,正气是一个单位的精神栋梁,邪气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正邪不相容,此消必彼长。一个好的法院,一定有其引以为荣的法院文化和良好院风,这是一笔精神财富,必将感染、激励、鼓舞着法院一代代法官。因此,我和院党组提出了“正义、严谨、务实、关怀”的八字院风,使全院的建设和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势头。

(三)必须高度重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防止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我体会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既要爱护人才,更要合理使用和大力培养人才,这是对党的事业负责的表现。在选人用人中,我本人和院党组能够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旗委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选拔审判员和中层干部都经过院党组的民主议事程序,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基本做到了法院内部人尽其用。

(四)必须具备敬业奉献精神,才能在法院领导岗位上有所作为,才能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我觉得,领导既是职务,是荣誉,更是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理由放弃责任,甘居落后。在鄂前旗法院担任院长,我始终感到有四种考验,一是重大责任的考验。既要圆满完成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又要搞好内部管理;二是巨大压力的考验。既要带领全院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又要处理错综复杂的各种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三是廉政建设的考验。既要洁身自律,又要抓好全院的廉政工作,还要抵御社会上各种诱惑;四是优胜劣汰的考验。既要完成各项任务,又要争先创优,还要不断研究新问题,继续前进。面对艰巨任务和考验,我不要求自己是全才,但要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时刻把全院的事业挂在心上,因此,能够发扬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精神,谋全局,把方向,扑下身子,一心一意抓工作。由于在工作中发自内心地付出了心血和汗水,我更加珍惜我们鄂前旗法院近几年来来之不易的良好工作局面,更加感谢全院干警对我工作的理解、帮助和支持。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绩的取得主要是旗委、上级法院正确领导、指导的结果,是全体干警辛苦努力的结晶,我只是尽了一名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由于工作能力、领导水平所限,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离人民群众的希望、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深入审判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工作还不够,掌握情况还不全面,不深入;对已经布置的工作还需要加强检查督促,有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努力抓到位;与干警谈心交流的面还不广,对干警的思想状况了解不够,对干警反映的有些问题办理速度还不快,解决还不太及时。就全院工作而言,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少数法官的司法观念、业务能力与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少数法官工作作风不实、职业操守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还不高。全院经费紧张,“两庭”建设尚未完全达标,对于这些问题,我和党组其他同志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克服不足,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工作,力争为全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以此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

篇二 江西法院工作报告5600字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踞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踞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__、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打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居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俊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居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居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 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俊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盔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居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居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刻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居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居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盔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卡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居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居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径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居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20__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江西法院

篇三 法院工作实习报告3750字

实习报告

八周把我从一个单纯的学生过渡到一个社会人,八周我看到的和我没看到都让我幸福着同时也痛苦着。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看着现实中的境况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我很幸福,看着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意识甚至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中特别是婚姻家庭问题很多还是要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也可比避免讼累,

法官篇

在这里的每一天你们都要多听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来实习的要知道在当事人与代理人眼里你们就是法院工作人员,你们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问题要多问也要自己思考。我们庭是婚姻家庭法庭当事人各色各样,都是专业表演系毕业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它们会使出浑身解数让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这个时候作为法官要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千万不能让自己的同情心影响到对事情的判断。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长说的话。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而八周的实习生活正是证明了那些话的准确性与重要性。

法庭里面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剧,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时我每天必须面对的。从上班开始法庭的四个审判员就开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烦,闹到法院来的通常都更麻烦。离婚纠纷牵涉到孩子跟财产,继承纠纷更是跟财产直接有关系。当事人对自己的利益是锱铢必较,为此天天缠着法官,要跟法官说说他们的困难。于是每天都可以看见当事人在法庭里围追堵截法官,而法官们通常都很耐心的听他们说,据李法官说这是一种发泄,当事人需要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情绪,让他们说,听他们说有益于疏导他们的愤怒,同时在他对法官倾诉发泄的过程中对法官也多了一种信任这样在调解的时候有益于法官做工作。正是基于此每天都可以看见法官们除了开庭都在接待当事人。

其实当法官真得很累,在学校时老是觉得法官很轻松,觉得法官是个很容易的工作,在这八周的实习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难,每天要开庭,接待当事人代理人还要写判决,更不用说他们还要学习。

在法庭的八周三个审判员分别结案46例,庭长结案12例,也就是审判员每个工作日结案一例还多,而庭长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同时还要处理案件,还要参加合议庭。当然并不是每个庭都是这样,现代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较忙的原因。写到这里我突然在这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退步?婚姻家庭到底应该依赖道德更多还是依赖法律更多?而在处理这内问题是到底是依赖于法官更多还是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互相理解更多?

订卷篇

似乎到法院实习必做的就是订卷。庭长说希望我们实习结束后不要发现自己似乎只学会订卷。

订卷并不只是一个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个案子的全部内容,当事人要说的,代理人要说的以及法官要说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里。而一本卷的排列顺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个案件的流程顺序。立案审批表,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案件受理费的发票这是发生在立案阶段,属于立案庭的工作。当一本卷宗从立案庭转移到审判庭的时候表明:这个案件已经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标准,并已经告知原告案件已经受理等待送达被告排期审案。卷宗从立案庭出来就到了庭长那儿,等待庭长将他们分配给每个审判员,而审判员则把案卷给自己的书记员让他们去做前期准备工作。而应诉通知书,当事人告知书这表明被告已经应诉,可以走审判程序了。在做完这些工作了卷宗也应该从书记员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来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辩,看看有没有调解的可能,有调解希望的调解,没有调解希望的开庭。调解成功的就写调解书,没有调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开庭,开庭后的工作是判决。这样一分卷就订好了。

在订了几份卷后就基本上了解了整个办案流程,这大概也是实习生必须订卷的目的吧。还好我没订几份卷就熟悉了这一流程也就开始学习下一步的工作。

送达篇

在办案流程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审判,审判适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决。最大的问题是送达,有时候是找被告,最让人没有办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订了几天卷后开始打电话,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诉状,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通常是电话号码与地址都有。电话接通后:“你好,这里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诉你的离婚(继承纠纷)案子现在在我们这儿你能过来那一下传票吗?”遇到态度好的当事人他会很礼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时间那天回来拿,要是遇到一个不讲道理的当事人他会在电话里大骂,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样,这是要等他骂完了再跟他说让他那传票的事。也有当事人不来的这就要上门送达了。打电话给原告确定被告的确切地址后发关根书记员会上门送达,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诉讼法》里的知识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在书上只有一页纸而已,在现实的法律事务中我们往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送达。在实习的八周这几种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过。

打电话给当事人他态度很不好明确表示不会到法院来拿传票,给法官说明这一情况后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们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绝签收。无奈之下我们将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船票贴在他家门口并照相留底。这应该就是书上讲的留置送达了。

在被告没有电话或电话联系不上时通常采用邮寄送达。而在应诉阶段的邮寄送达并不能直接将一系列的材料根开庭传票寄给当事人,害怕当事人收不到,而实际上是邮寄一张传票给他让他到法庭领取要发给他的材料。

在送达过程中,有一个当事人在临沂给他打电话他说他来拿传票,但是到了约好的时间没来,给他寄信也没有来,只能委托临沂的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了。在我实习结束时这个送达还没有回执,可见送达之难了。

在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是海上工作人员,联系很困难,从现实意义上也不肯能直接送达给他,只能将传票(传他到庭领取诉讼文书)委托他的单位给他了。

通过自己的实际操作发现送达真的是一个很困难的事,在离开前听说四方法院要将送达改为寄快递,这样能减轻法院工作的强度也能让案件尽快进入到审判阶段。

审理篇之调解

拿到一个案子先看一下诉状,看看矛盾在那。在调解过程中同样要注意让他们说,他们说得越多调解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实习中我也就调解过一次,并且没有成功。

那天早上我到了法庭,书记员董姐给了我一份卷宗,让我试着调解一下。到了调解室先看了看原告问了一下他的意思,然后按照庭长叫得再听原告说的同时不经意的看看被告,从他的神色来判断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原告说完问了一些被告的意思,双方分歧太大了我试着让他们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不果,又用了一下夫哦区的感情来试着让他们能让步,还是不行。我只能放弃。

通过这次不成功的调解经历我的感悟是: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官的年龄很重要,从某种角度说年龄就意味着经历,丰富的生活经历与社会阅历有利于解决婚姻家庭问题,也能帮助法官更全面地看问题,站在真正公正的角度来处理问题。这是我们这种还没走入社会的学生所无法达到的一种境界。

审判之开庭篇

实习八周真正的去旁听开庭只有两次,都是继承纠纷的案子。在婚姻家庭法庭实习所以旁听的机会并不多,涉及家庭隐私的一般不能旁听,当事人也不愿意有人旁听。

看着亲兄弟姐妹在围着父母留下的财产在法庭上减免心里很不好受。听着当事人陈诉竟然有中向库的冲动。看着法官在审判席上没有一点表情流露,听完当事人陈诉后归纳争议焦点。自己太年轻的想法又出现在脑海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程序跟教科书上的一样。不同的事我觉得在现实的审判中残酷一些,刚好我旁听的案子放了被继承人生前的留言,原告们哭成一团,审判长不得不宣告休庭。

旁听了两个案子后我发现:其实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决定胜负的是证据,而律师在其中并没有太大作用。而且一些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不时主动的促城市太想好的方向发展。让我感到作为一个法律人任务任重而道远。

宣判篇

相对于前面的工作而言宣判通常要简单的多,在宣判后将判决书给了当事人还要询问她是否服判是否上诉?在他表示要上诉时还得告诉她上诉的途径,地点,即使当事人表示不上诉还是地告诉她上诉的期限途径地点。因为上诉是他的权利,即是他在宣判时表示不上诉再上诉期内上诉是他的权利。

写在后面的话

实习中很感谢自己能遇到一位好的庭长,他像一位老师一样教育我们,将他的经验传授给我们,也像一位父亲一样关心我们。记得到法庭的第三个星期厅长给了我一个不急于审理的案件让我去琢磨,从写财产保全裁定到去查封财产去银行查寻当事人的存款都放手给我让我锻炼。当我将裁定写好后庭长给我改正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他说:“做法律工作的就是要严谨,法律文书里的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代表着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错。”在实习中他不断地指出我不足之处,并给我改进的建议。当然也很感谢四方法院民事第三庭的法官书记员们在实习的八周里给我的帮助,从订卷到宣判一步一步的教我,当我做错事耐心的帮我改进在我做好事给我鼓励。能在这样一个法庭实习使我在走出社会前得到很好的学习与锻炼。

这次实习对我自己以前对法院的认识有一个颠覆,对法官认识也是一个新的认识。是一个很好地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的方法。通过实习我更加全面地掌握了法律在现实中的运用,了解了《民事诉讼法》,也锻炼了自己的个人能力。

篇四 法院调节工作存在问题调研报告4600字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调解,是指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近年来,资源法院不断强化调解意识,创新调解工作方法,积极构建民事诉讼调解运行的新机制,取得了上诉率、申诉率低和上访缠诉率持续下降,生效法律裁判自动履行率不断提高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亦发现不少问题。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调解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成为摆正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为此,笔者通过对资源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所审结案件的调查发现,当前民商事调解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影响制约调解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些因素,有的问题出在法院自身,有的属于当事人和律师的问题,有的则属于法律问题。

一、当前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院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受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当庭宣判率和同期结案率等指标考核的影响,为了提高考核分数,对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一般都采取了一次开庭并当庭宣判,这在客观上制约了调解率的提高。同样为了提高结案率,往往造成年底突击结案,由于时间短,一般不愿过多调解,也会造成调解率的下降。

2、调审主体合一,调解对人员、时间的需求与人员少、办案任务重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影响了调解率的提高。根据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实践,一方面调解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民事审判法官人员少,案件数量多,审判任务重,大多时间用于开庭审理。对于事实较清案件,判决远比调解节约时间,因而造成了部分可调解案件因为没有时间和精力而采取了判决的方式。

3、对诉讼调解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有的法官仅把调解当做回避办案风险的手段,对案件处理把握得准的案件,不愿花时间去做调解工作,遇到把握不准的案件时才想方设法进行调解,对调解工作有功利性倾向;有的法官认为判决更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而调解弱化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滋生了惰性;有的法官认识不到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判决结案”为荣,认为优秀的判决可以体现自己的法律水平及庭审能力。

4、对调解工作程序的规范不够完善,没有一套较为系统的调解工作规程。法官在调解方面随意性较大,缺乏一定的监督。有的案件调解需要花费很大的功夫,需要反反复复做工作,有的法官宁可判决结案,不愿意多花时间调解。例如,同样同类的案件,有的法官调解结案,有的则是判决结案。有的以拖压调、强行调解甚至“以判压调”,迫使一方当事人放弃部分权利;解释宣传法律不够透彻,或故意曲解法律,哄骗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主持调解行为不规范,引起当事人反感而不愿接受调解;调解书制作不够规范,主文表述不够严谨。

5、缺乏调解方法和技巧。有的法官对调解工作存在畏难思想,不愿做也不想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有的满足于“和稀泥”式的调解方法,缺乏对调解技能和调解艺术的总体把握;有的法官在高强度的任务压力和快节奏的审判流程下,找不到头绪,调解效率低下,有的案子甚至久调不决;一些年轻法官,学历高但社会经验不足,调解能力相对较低。

6、调解工作的规律与现行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及管理模式之间存在磨擦。当前审判方式改革实行统一立案,立审分离,统一送达、排期开庭、强化庭审功能,主审法官自主支配调解时间和把握调解时机的空间有限,调解工作一般被局限在庭审中或庭审后进行,由于庭审的激烈对抗特点和时间的限制,当事人一般很难达成调解协议;强调调解工作在审判法庭进行,导致调解缺乏必要的气氛和沟通。

7、调解程序的简约化与调解书制作方式的复杂化不相适应。我国的诉讼调解,从程序设计上就有便捷、简约的特点,特别是《调解规定》的出台,从调解的时段、调解的期限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宽松的条件。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调解书起草完毕后,要经过庭室负责人签发,方可交付打印、再加盖法院印章,才可交付送达。因此,无法做到就地调解,就地送达,当庭调解,当庭送达。调解书制作方式的慢节奏,与调解程序简约化的目的是不相适应的。

(二)、当事人和代理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当事人“恶意调解”。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隐瞒事实,到法院走程序,欺骗审判人员,得到合法的调解书,以此转移财产,规避法律责任,获取非法利益,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及集体、国家的利益;一些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一再要求对方当事人让步,对方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后,在执行阶段却拒不履行或消极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使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有些当事人利用调解恶意处分他人财产;一些当事人将调解作为缓兵之计,进行资产转移。

2、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当前社会诚信度不高,一些当事人缺乏诚信意识,达成调解后并不自动履行,一些案件仍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导致人们对于诉讼调解的信赖度下降。

3、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拒不到庭造成调解工作客观上无法开展。当前人员流动性大,被告难找,送达难、被告到庭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以我院为例,每年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约占8%左右,此类案件的存在,使调解工作无法有效展开,影响了调解率;部分当事人虽然送达,但对诉讼消极应付,拒不到庭,案件缺席审理数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被告到庭率低造成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4、部分案件当事人因自身需要不要调解书而要求法院判决。如我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有的车辆因入了保险,而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必须使用法院的判决书,造成当事人即使协商同意,也只能使用判决的形式结案。

5、婚姻案件越来越多。审判实践表明,婚姻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在各种类型案件中,调解难度最大,调解率最低,婚姻案件的增多影响了案件的整体调解结案率。

此外,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致使调解难度增大;当事人权力意识增强,不愿让步调解;部分案件律师“架讼”,致使调解难度增大;一些当事人由于对法院和法官缺乏信任,或者认为基层法院司法水平不高而不愿接受调解,希望判决后上诉获得二审法院的看法等原因,亦使调解难度加大。

(三)、民事调解工作司法解释施行中遇到的问题

民事调解工作司法解释扩大了诉讼调解的框架,拓宽了诉讼调解的通道,简化并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调解的程序,提高了诉讼调解的合法有效性。但在适用过程中,尚存在如下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法院还未能充分运用该规定中的方法和措施,如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手段运用不够广泛,缺乏必要的实践。二是协助调解力量难以真正到位。主要问题是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一定联系的组织和个人较难邀请到,即使邀请到了,如果调解不成功,相关人员的差旅补助等费用当事人也不愿承担。三是民事调解工作司法解释中的一些规定有待进一步明确。如答辩前调解在调解期限届满后经当事人同意延长期限不计入审限的规定,其操作性有待斟酌,是否要制作笔录并明确告知调解期限不计入审限,调解期限是否需要设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又如调解协议担保人的地位列明问题,当事人对诉讼费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的承担比例是否有一定的原则可循问题,等等。四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也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和调解效果。如规定中规定: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这样,一旦进入了调解程序,当事人要求和解的,因不影响其办案期限,法官就不再积极促成和解,使得个案的办案期限相对变长,影响了办案效率。

二、改进法院立案工作的对策建议

1、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在调解工作中公正廉洁,充分了解案情,分清是非,发挥法官个人智慧,找准当事人争议焦点,开展调解工作,兼顾调解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运用好各种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提高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和有效性,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增进人们之间的团结和睦,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2、树立“大调解”理念,实行“三调联动”,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有关组织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好非诉讼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延伸调解工作的服务职能,使调解工作不仅成为有效的解纷机制,还要成为各类纠纷的预防机制。同时,确立调解违约制度,提高调解协议的自觉履行率。针对在权利人作出权利让步后义务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情况,应当倡导在调解书中约定如义务人不依约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做法,建立调解违约制度。

3、积极开展巡回就地办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地办案,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去了解案情,调处纠纷。只有深入其境,才能充分了解案情,了解纠纷的起因,只有深入群众,才能了解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当事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获取和利用这些信息,对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4、加大诉前调解和庭前调解力度,减轻庭审和裁判的压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使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及时消除社会对立面,减轻社会压力。强化庭前调解,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实行繁简分流、调判分流,减轻法院开庭审理和裁判的负担,提高办案效率。

5、实行“调审分离”,法官职能分工进一步具体化。调解主持人与判决主审人的合二为一,承办案件法官的双重身份是形成“强制调解”的主要原因,法官在判决前频繁接触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对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的接纳态度,在可能通过法官的情感因素直接影响判决结果的公正性,这一直是法院调解受人指责的症结所在。我们可以根据我国的实际,参照国外先进做法,根据法官职能把法官分为准备法官和庭审法官。准备法官负责开庭审理前的送达、调查、保全、收集证据、调解等事项,不再拥有审判权;庭审法官则负责案件的审理,不再参与调解。

6、加强法院与律师界及其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在调解的过程中,对于有律师的当事人,要引导代理律师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共同促进案件调解,提高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7、建立调解法律监督体系。调解制度亦不能脱离监督,以防失去公正。第一,要设立利用调解规避法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撤销原则。第二,要设立违背当事人意愿或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调解的制裁原则。第三,要设立对当事人恶意调解、故意拖延诉讼的行为的制裁。从而促进法院调解的公正、文明、高效。

8、进一步落实调解规范,切实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方针,在进一步强调案件调解的同时,规范调解程序,严禁强制调解、拖延调解现象的发生。加强调解监督,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从程序、实体等方面仔细评查;认真开展结案后回访工作。对发现涉嫌违法调解的案件进行排查,对查出问题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同时严肃追究案件承办法官的责任。同时,法院审判工作应虚心接受法院以外的部门和人员的监督,让工作进一步公开化。

9、简化调解书的制作方式,为诉讼调解松绑、提速。上世纪八十年代时的调解书样式打印出填充式样本,并事先盖上法院印章。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后,办案人员当即在填充式的调解书打印件上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简要案件事实,再填上调解结果,最后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写明达成调解的时间,即可当场送达给当事人,既简便又快速。因此,调解书的制作在不影响办案效率的前提下,当然以全文打印为佳,但如外出就地办案,或下乡巡回办案,则以选择填充式为宜。

篇五 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报告2300字

按照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__县人民法院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快速行动,采取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强化扫黑除恶组织保障

县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予以落实。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为组长,两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先后8次分别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搞懂弄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髓要义,搞懂弄通12种黑恶势力表现。研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全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强化措施,加强协调,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台账、线索移送等长效机制,明确并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聚焦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精细,审理打击精准。一是对扫黑除恶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建立扫黑除恶案件专案合账, 专人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统一将涉黑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对2023年以来的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已经审结的生效裁判案件,按照县委zd委提出的“十必查”和县扫黑办提出的“一案三查”工作机制,进行严格排查。二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判工作的横向联系。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办理机制,发现“保护伞”及相关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办理;对案情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提前作好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功能,协同解决具体问题。三是建立线索排查工作制度。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院各部门移交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11月6日,我院配合省林业厅异地用警,对兴林镇朝阳村、兴林村、大荒沟村、孟家沟村涉林违法案件进行打击,目前已刑事拘留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三、严格标准,明确重点,确保扫黑除恶打击更精准

县法院坚持将打击的重点对准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卖淫、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对存在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强行发包、欺行霸市、非法占地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案件重点打击并及时报送并备案。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刑事审判法官担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权利,做到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做到实体公正兼顾程序公正,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精品案。

四、健全组织,整顿作风,铸造扫黑除恶的坚强堡垒

县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入党风廉政建设,并作为党务工作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加大在职党支部的整顿力度,做到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各党支部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增强党支部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鼓励、支持并要求党员干部都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五、广开渠道,强化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宣传海报、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在本院机关大楼前悬挂宣传条幅;通过led显示屏实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官方微博、官方网站推送12类涉黑犯罪行为及举报电话、举报地址,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立场不坚定。认识度重视度不够。

二是部门协调工作有待加强,部门之间有效协调不够,没有有效整合。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没有在社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架构体系。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审判水平。充实刑事审判团队力量,注重理论学习,精准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刑事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审判技能,以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质效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官方微博、官方网站及其他媒体,全方位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村霸”、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四是坚持依法审理,保证办案质量。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审判经验,运用信息化手段缩短办案周期,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步形成统一的证据裁判标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并继续坚持以案查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台账和报备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及上级法院报告,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篇六 2023年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4100字

司法全程,努力预防和减少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力求公正廉洁执法有新进展。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党建带队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以转变理念为根本、改进作风为前提、完善机制为关键,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推行司法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力求推动全面建设有新进展。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在接受领导和监督的同时,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落实人大的决定、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的开庭审理,将人大、政协的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保障、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___”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三道防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体系中,通过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作为第二道防线,对进入司法程序,具有可调性、当事人也同意法院调解的案件,力促双方达成调解,案结事了;司法裁判为第三道防线,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下判,定纷止争。在三道防线中,司法调解既要对接第一道防线履行指导职能,又要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实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有机对接。

“行政司法审查白皮书”:主要是通过分析上年度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特点,从行政审判的角度,查找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预防和减少行政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在推进法治___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项重点工作”:在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

2023年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9825件,审、执结17603件,结案标的7.3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04% 、12.85%和41.14%。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4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030件,同比分别下降3.76%和2.59%,结案标的2.49亿元,同比上升44.17%。

一、坚持依法办案,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我院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65件,审结141件,同比分别上升17.86%和23.68%。依法判处故意____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48件,“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案件48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5件,________案件5件。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69名罪犯中,59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加强赃款赃物的追缴,依法适用财产刑,切实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最大限度挽回国家、人民的财产损失。原宜宾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礼受贿折价人民币两千余万元,省法院指定我院审理,依法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810件,审结736件,诉讼标的1.72亿元,分别同比上升10.5%、14.46%和51.29%。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案件36件,所有权、人身权等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10件,买卖、借款、劳务、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390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维护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认定各类劳动关系,及时保护劳动者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审理 会议上,周**同志在部署2023年工作时提出了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对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受理的34件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办结,结案数同比上升54.55%。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发挥执行工作垂直管理的优势,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依托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力争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987件,执结3512件,结案标的1.56亿元,分别同比上升77.99% 、103.24%和22.77%,未结案475件,同比下降7.23%。其中,中级法院受理90件,执结74件,未结案16件,分别同比下降26.83%、26%和30.43%,结案标的7649.21万元,同比上升30.36%。

二、坚持和谐司法,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尽力增加刑事领域和谐因素。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罪犯,对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对993名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依法减刑假释,促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的对立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围绕惩罚犯罪、合理维权、息诉息访工作目标,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款57万余元,尽力化解因刑事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对无法得到赔偿而又贫困的刑事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办理被告人陈建均抢劫致一藏胞死亡一案时,我院先后到阿坝州马尔康县、黑水县、遂宁大英县做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在党委的协调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被害人亲属及时得到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200余名藏胞欲来___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增进了民族团结。

(二)尽力化解民商事纠纷。快审快结事关当事人生命权、健康权的医疗事故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充分支持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制定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保险人应为被告的指导意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案外处理联动机制,使全市医疗事故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上诉、上访大幅减少。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简便、经济、降低诉讼对抗、办案方式灵活的优势,将其作为人民法院首选的结案方式,建立覆盖审判全域、全程的调解长效模式,达到息诉言和、案结事了的目标,有效缓解上诉、申诉、上访、执行压力。加强同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保险等相关部门、行业的配合,建立同类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结案率为75.77%,二审调解撤诉结案率为24.77%,综合调解撤诉率达73.76%。对经过调解努力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坚持调判结合、先疏导后判决,增强裁判文书说理,进行判后释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尽力预防和协调处理行政争议。加强与市、县政府法制局和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国土、拆迁、交通、房管、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联系,通报行政审判情况,依法规范和引导行政执法。接受行政机关咨询,参加行政机关调研、座谈、会议,对国土、城建、拆迁、公安等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参考意见。采取深入基层协调、主动登门协调、领导包案协调等举措,将依法判决与协调和解有机结合,协调处理各县(市、区)行政争议。在服务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九曲河综合整治工程”中,积极为工程的拆迁、综合协调以及安全维稳等工作建言献策,参与处理相关具体问题的调研、座谈,提供法律参谋意见,降低发展成本,防范发展风险。

(四)尽力开展和谐执行。以强制执行措施为后盾,推行媒体曝光、信用登记、限制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及日常高消费等新举措,促使2件案件自动履行、13件案件执行和解。加强审执配合,缓解执行压力,10件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当场兑现。我院25件以非强制性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占全年执结案件的33.78%。

(五)尽力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及终结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合力化解信访难题。制定涉法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公开听证暂行办法,结案、终结、备案通报实施办法,认真复查处理清理、排查出的48件信访积案,已结案43件,办结率为89.58%,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的缠访、闹访案件。按照信访终结机制,报送省法院信访终结案件3件。开展执行申诉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执行活动,建立信访台账和处理审批制度,分片包干处理。吴道坤、罗祖芬等8起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信访老案得 到圆满解决,上访人承诺息诉罢访。

三、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推出服务中心工作的司法举措。在总结近年服务经济发展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决策部署,结合“重点突破、加快发展”基调和“基础设施建设年”经济工作主题,我院加大服务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大交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召开了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及部分政府部门、重点企业参加的全市法院系统服务经济工作推进会,主动融入并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先后为空分、川橡、水工局等收回资金近8000万元。出台《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质量水平,服务产业园区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我市“一区两带四基地”建设和工业、城镇“两化互动”。

篇七 2023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450字

各位代表:

我代表_____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我院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致力于办好案件,致力于自身建设,致力于创新为民,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司法能力稳步提升

监督促公信 不断强化监督即支持的理念,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坚持法官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视情判后座谈释疑,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设立“法院开放日”、干警监督窗,举办新闻发布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法院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2023年度继续被县委评为“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二、自身建设稳步发展

着力于科技强院 积极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三级法院联网,更新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在全市法院率先实现案件数据生成与收结案同步;利用审判、执行两大流程管理软件对案件审限、办案进程、数据录入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改版门户网站,专设公告送达栏,实现诉讼文书公告送达网络与报纸同步;及时在网站上公开裁判文书,提高审务公开程度。

着力于文化建院 围绕文化建院的要求,多措并举,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精选法律格言布置文化走廊,倡导廉洁从业,培育廉政文化。鼓励干警勤办案、多思考,努力提高分析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定期研讨分析审判实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编发《审判参考》开展内部交流,首次将一年来我院在市级

着力于人才兴院 建立司法考试激励机制,2023年又有8名年轻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近年来录用的公务员司法考试通过率已达93.2%。鼓励干警参加在职高学历深造,全院现有研究生2人,在读研究生7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预备法官,破格提任了5名年轻法官。开展庭审考评、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组织新民诉法业务测试,有针对性地提高法官业务技能。倡导争先创优精神,用正面典型影响一批人,带动一班人,司法警察大队荣立集体一等功、获得“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杨建雄同志被授予 “丽水市劳动模范”。

各位代表,2023年我院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理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个别办案人员大局意识不强,孤立办案、机械办案,忽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少数干警的工作作风不够严谨,自律意识不够到位,队伍建设

仍存在一些隐患;三是涉诉信访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四是基层人民法庭办

公条件相对落后的状况还未得到及时改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各位代表,2023年,宏观经济将继续经受严峻考验,各类矛盾纠纷仍可能高发,面对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立足实际,强化职能,把保稳定、促增长、强内敛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努力为我县“创新攻坚年”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

围绕大局保稳定 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型犯罪;通过建立典型案件发布制度、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加大法制宣传,遏制和预防犯罪;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诉讼和解制度,对双方达成赔偿谅解的案件,酌情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做到既维护法律尊严,又有效化解矛盾。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可能地采取调解、和解方法,竭力寻找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共同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进一步在行政审判中改进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打好“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进一步做好申诉和涉诉信访的化解工作,拓宽和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当事人在法治的轨道上理性解决纠纷。

突出重点促增长 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敏锐观察、妥善应对县域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审理好涉企纠纷,妥善处理民间融资矛盾,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重点审理好企业拖欠职工、农民工的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纠纷案件,充分维护弱势群体利益;重点审理好涉农纠纷案件,高度关注涉案民生,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固本强基是科学发展之路

注重队伍建设 抓审判作风,积极倡导“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的浙江法官“职业四要”;认真落实“不让司法不公在我手里发生,不让效率不高在我身上出现,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法院形象因我受损害”的本院“四个不让”。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坚持预防先行,抓早抓小抓紧,动真格不护短,使廉洁司法成为法官的共同信仰和自觉实践。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机制,通过办案绩效评估体系的运用,把审判管理工作纳入长效轨道。建立随机分案制度,强化流程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建立人民陪审员分类使用、业绩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县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外监督机制有效衔接的合力。

注重基础建设 努力改善基层人民法庭的办公条件,重点是尽快启动温溪人民法庭综合楼的建设项目。完成一个标准型和多个简约型数字法庭建设,逐步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网络同步直播,有效提升审判科技化水平。不断提高立案、审判、执行、人事、档案及司法行政等方面的信息化程度,依靠科技挖掘审判资源,依靠科技强化审判能力,依靠科技提升审判效能。

各位代表,努力做经济发展的保障者,做公民权益的维护者,做诚信社会的促进者,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殷切期盼,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更是_____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

篇八 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审判工作发展情况报告3300字

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审判工作发展情况报告

一、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维稳意识,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活的安全感。同时,要继续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活动。依法查办商业贿赂,严惩金融、财税、证券等领域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让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大力开展少年审判试点工作,切实做好矫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完善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发挥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依法调处各类民商事关系,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诚信友爱、公平正义社会秩序。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促进我县自主创新机制的发展和完善。妥善处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塑造我县在对外开放中的良好法治形象。依法审理好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此外,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和政府职能转变。

三、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化解执行难题

司法关注民生,关键在于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司法关注民生,首要前提和基础就是坚持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作为人民法院,必须切实加强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审判管理工作,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和制度,强化业绩综合考评和审判质量评查,落实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用科学、严格的管理保障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审判效率对司法公正、关注民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案件久拖不决、效率不高,势必增加当事人诉累。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保障当事人用最少的诉讼成本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达成以上目标,我们要继续坚持规范执行程序、公开执行信息和强化执行监督等各项措施。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进程,应用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软件,有效监督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公开执行案件流程等重大执行工作事项,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我们要认真落实“案情通报”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当事人有关案件进展情况的询问、来访。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依法打击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有效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加强法制宣传,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关注民生,必须把便民诉讼和司法救助工作作为重要载体。司法关注民生,还要认真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使群众在得到公正的同时,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研究和解决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我们要不断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通过为群众提供诉讼导引,告知诉讼风险,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探索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各项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______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案件的新规定,降低再审准入门槛,严格程序,强化辨法析理,确保案结事了。二是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下发的有关司法救助工作的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缓减免、指定辩护人等各种司法救助。三是充分发挥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将之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和优先选择。开展以民事案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为重点的专项调研。加强对当事人的诉前指导、审中释法、判后释疑和执行和解力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和行使诉讼权利,明确和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了解和主动承担诉讼风险,不断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密切与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促进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建立,积极营造和谐的诉讼文化和纠纷解决氛围。

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在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的同时,要更 加注重法官的为民作风建设。一是使法官心中装着群众,感情贴近群众,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二是组织法官深入乡村、社区了解社情民意,从而进一步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从细节上规范法官的言行举止,养成高尚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方式。

规范化建设是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增加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以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探索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为核心,以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为主线,以强化监督为保障,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司法运作机制,权责统

一、相互制衡的司法决策机制,准确及时的司法信息公开机制;同时,不断强化对执法规范化制度的排查工作,定期对已有制度进行系统地清理和修改,及时出台新的制度,逐渐形成以审判流程管理____审判效率管理规范体系、以审判质量管理____审判监督管理规范体系、以工作目标管理____队伍管理规范体系和以办公后勤保障管理____司法政务管理规范体系,并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最终使我们法院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效能和司法政务管理效能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实现我用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廉政教育,为依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组织保障

我们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教育中要注意培树起“四种观念”:一是树立科学的司法职能观。要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和谐社会建设的大格局中,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努力做好科学发展的保障者。二是树立科学的司法公正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谋划、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发展,努力做好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三是树立科学的司法责任观。要倡导和谐理念,善用和谐方法,多种手段化解矛盾,进一步夯实和谐司法的根基,努力做好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四是树立科学的司法为民观。要坚持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紧扣“便民、利民、为民”这一主题,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便民审判机制,努力做好群众利益的捍卫者。

司法关注民生,必须依靠一支具有良好作风的法官队伍。实现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关注和保障民生,归根到底要依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来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同时,要把反腐__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__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实际,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本部门的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判工作实践中,时时处处关心民生,关注民生,使和谐之花开遍大地!

篇九 法院平安建设工作报告3450字

法院平安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审判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了年初制定的平安建设六项任务指标。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为平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安排部署,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制定了《淇县人民法院20__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细化了措施,层层签订了平安建设责任书,确保平安建设各项任务得到落实。为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袁希利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等综合部门人员及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负责处理平安建设日常工作,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六项任务指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注重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淇县人民法院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参与全县平安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张贴布告、开展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办案社会效果。与村委、学校联合成立了“青少年教育帮扶基地”,与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构建了全方位的青少年教育帮扶机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积极肯定。为配合“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我院从机关抽调8名干警充实到一线基层法庭,极大地缓解了法庭工作繁重、人员紧张的矛盾。我院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法制副职下基层活动”,共有36名干警担任52个乡镇企业单位的法制副职,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应对全省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工作,今年6月份至9月份,我院抽调39名干警参与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打防并举、服务三夏”集中活动和秋季严打集中整治活动,我院制作10000余字的宣传单20__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20条,所有参战干警都脱离原工作岗位,白天深入到村,逐户发放宣传单,征求意见;晚上与乡镇村干部一道开展集中巡逻,认真履行了维护稳定的重大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无一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有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11月份,我院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五大两提升一促进”(大走访、大宣传、大防范、大回访、大打击,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促进平安淇县建设)集中活动,抽调干警36名、车辆11辆,全体参战干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工作精神,白天入村走访宣传,晚上巡逻至凌晨,大大促进了淇县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为淇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建立严格的门岗管理制度,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6万元建成了安检通道,购置了安检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院法警队干警负责安检出入登记,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落实机关领导带班、干警值班制度,实行双人双岗,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强力推进技防建设,在院机关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对财务室、仓库等重点部位安装防盗门窗,确保全院干警及机关安全。加强了干警素质教育,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

(二)完善信访工作格局,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努力巩固大信访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多渠道处理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摸排的做法,每月由主管院长召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治安形势、信访稳定工作分析研判会,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重点案件进行登记、分析,评估信访案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及时妥善加以解决。为了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及稳控工作,每一个案件都指定了一名院领导、一名庭室负责人及上访人所在乡镇领导负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制定出一人一案一策的具体措施,及时掌握上访人的思想动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今年以来我院无一起新的信访案件和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的发生,旧存的7件信访积案全部得到解决,结案率达到100%,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1起案件及时结案,结案率达100%。

(三)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决策事项的稳定风险评估。

对于重大、敏感及易引发不稳定问题案件的审判、执行,要求案件承办部门要认真全面掌握、深入分析案情,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认为存在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应在办案的同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并提出预防和化解方案,报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对重大决策实行风险登记管理,对存在稳定风险的案件审判和执行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解决,确保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通过每月召开一次涉诉案件分析研判会的形式,认真分析研判涉诉案件情况及成因,及时掌握涉诉案件动态,并充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评估成果,本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搞好防范,千方百计做好当事人工作,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今年以来未发生因决策失误或处置不当引起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对起诉到院的各类刑事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判,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到151件220人,审结144件212人,案件审结率达到95、4%,按期审结率100%。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件21人,三年至十年28件4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96件139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件5人。没有发生一起错判、误判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

(五)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和措施,采取悬赏执行、举报执行、聘请执行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参与执行等方式,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同时积极依靠当地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合力攻克执行难。我院执行积案执结率66、7%,新收执行案件219件(含旧存6件),执结201件,执行率达到了95%以上,执结率达到91、78%,在全市法院系统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排名前列,有效地消化了执行积案,切实维护生效裁判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执法措施,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系统的执法满意度。

为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法院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我院先后修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卷卷宗质量评查办法》、《裁判文书评查办法》、《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信访案件的评查及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严把案件审判关,依照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裁判案件,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确保案件最终得到公正处理。严格按照“十条禁令”、法官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的要求,强化纪律作风,坚持廉洁司法。完善问责机制,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工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究责任。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廉洁”的主题,充分发挥立案庭龙头地位和作用,严格审查立案,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度。纪检组、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员定期不定期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纪律作风、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履行职责不认真、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案件超审限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认真开展了万起案件评查活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组,对筛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上级领导关注及当事人申诉、信访的109件案件进行了认真评查,找准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案写出评查报告,确定过错责任。通过案件评查发现和纠正了一批有问题的案件,能整改的瑕疵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属于程序方面无法自行整改的,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审查处理。根据案件得分情况,我院对评查得分最低的两个案件的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两人受到通报批评,一人给予诫勉谈话,一人调离审判岗位。

三、取得成绩及下步打算

经过全院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了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克服困难,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法院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法治社会,实现平安淇县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篇十 法院工会工作报告2900字

20__年,我院工会在院党组和县总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结合工会自身特点,充分调动职工的聪明才智,强化自身建设,突出维权、参与、创新职能,推进民主管理、推进职工素质提高、推进文化建设、维护院区稳定,保障安全生产,增强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作出了应有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敬请各位领导指正。

一、以激发干警积极性为着力点,在县域经济的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作用。

(一)、20__年初,我院工会根据尼勒克县总工会安排,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各项竞赛活动。

(二)我院工会组织干警开展你追我赶、相互拼比、相互团结,审判案件质量获得实效最明显的一年。通过吸收工会干部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工会干部理论培训活动,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工会干部政治意识、创新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会干部综合素质。

二、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干警活动和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为了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提高干警的审美情趣,工会在年初就制定了详实的文体活动计划,先后在“五一”、“十一”、“三八”妇女节等重大节日举行文艺演出、歌咏比赛和篮球、跳绳、踢毽子、乒乓球、拔河等活动。让干警即锻炼了身体,又磨练了团结拼搏的精神。

三、大力实施干警素质工程,开展干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__年我院工会在党组大力支持下,不断寻找机会、创造机会派出干警培训,共培训20余次,30余人次参加.

四、实施女职工“两个工程”工作。下发了关于“工人先锋号”、“五一文明岗”等先摸评选的通知,我院二年来涌现出1个“五一巾帼”奖,1个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奖,1个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奖和工会工作先进工作1名,三八妇女节期间,我院工会开展了座谈会和健康、知识问答活动。

五、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推进维权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院工会积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会工作,反映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取得到党组的支持和解决。20__年6月院党组专题听取了工会工作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及时召开了院党组与院工会联系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认真听取了工会工作汇报。针对工会当前以及今后解决的议题和建议,进行协商和讨论,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为我院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落实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权益

1、开好一年一次的职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大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建立上情下达、下情上递的信息管理机制,以职工大会为载体,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及时反映职工心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领导了解民情、职工参与企业管理、集中职工集体智慧搭建坚实平台,真正体现职工大会加强民主管理的作用。

2、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就院党组的重大决策、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公开。今年主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资奖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好的环境。

七、落实扶贫帮困政策,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工会主动为员工排忧解难,特别对那些生病住院和生活处于困难的员工,工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对员工生病住院的,工会亲自上门探望,送去慰问品,同时在精神上给予安慰。春节前,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员工家庭分别给予了经济补助。看望走访了离退休老病号、遗属20户次,并亲自为他们送去节日慰问品,倾听他们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的节日慰问工作,将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心坎,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了大家庭的温暖。

八、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征订《工人日报》1份,《工人时报》汉、维各1份,《中国工会财会》1份。

九、工会经费收、管、用步入良性管理轨道。20__年,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2%工会经费按时拨付到位,院工会按时上交上解经费。县总工会审查小组来我院工会审查20__上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经费使用情况较好,违规较少,我们按照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经审制度和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20__年,尼勒克县法院基层工会在县总工会和院党组强有力的支持下,通过全县各基层工会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得到了县总工会的表彰和奖励。

工会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努力,现已经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虽然我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工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开拓进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为公司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十一、20__年工会工作思路、任务及措施

20__年是深入贯彻中国工会__大精神的一年,新的一年。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和团结稳定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紧密结合加哈乌拉斯台乡实际,全力做好工会各项工作,积极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以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勇气,以干大事,创大业的气魄,争先进位,奋力赶超,为加哈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1、我们要按照县总工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会实际,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切实把全国工会__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贯彻到工会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会服务,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2、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合凝聚力。抓好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要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观念牢固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努力把基础工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全国工会__大精神及坚强集体,努力形成某事业、干事创业的合力。

3、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推进“职工书屋”和文体活动室建设。20__年要使我院工会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干警阅览室和文化活动室,使职工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加强工会新闻报到工作,力争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畅通,努力扩大工会影响力,创新职工技能素质培训方式、载体和手段,20__年全院干警各种培训要达到80%以上。

4、积极参与干警切身利益当中,使我院职代会建制率力争达到99%以上,厂务、校务、站务、院务公开建制率达到100%有效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审计工作。强化经费审查,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我院工会主动接受县工会每年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至两次审查,以有效的财力,确保工会事业的发展。总之,20__年工作目标已经确定、任务艰巨而有光荣,我们决心在县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凝聚力量,积极奋进,为加哈乌拉斯台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法院工会

篇十一 苍南县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6200字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执法办案抓精品,司法为民抓精细,规范管理抓精准,队伍建设抓精良,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1至6月,共受理各类案件8398件,同比下降4.82%,办结7917件,同比下降2.26%,未结案件1709件,同比下降0.18%,审执质效各项评估数据均实现合理区间内良性运行,继续保持良好稳健运行态势。

一、抓好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依法惩处各类犯罪748件,判处罪犯1155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毒、食品药品安全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共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16件304人,涉毒犯罪案件45件5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22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8件20人。对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刑262人。会同县检察院通过拉专线的方式建立专网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和公诉案件法律文书网上流转机制,实行网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出台《关于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继续大力推进扩大刑案辩护工作,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专项联席会议,出台会议纪要,共为167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1.76%,同比上升14.39%。继续实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与专业社会组织“壹次心”签订帮教计划协议,首次尝试引入民间专业团队参与帮教工作。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2521件。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稳妥审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共同诉讼案等一批事关稳定和发展的群体性案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不断健全与县总工会劳动争议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件。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行诉前化解制度,强化立案引调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设立在交警、工商、消协、商会等单位调解联系点的作用,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049件,民商事案件可调解撤诉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分别达81.86%和61.18%。

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行政审判既注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23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419件。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经法院做工作后和解、撤诉案件6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26.09%,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召开年度府院联席会议,与县政府就深化工作平台建设、推进“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建立金融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等深化良性互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省高院专门刊发工作简报,向全省法院推广介绍我院行政审判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并受到了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

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2706件次,反馈信息1.26万余条,有效执结案件1218件。穷尽执行措施,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790余次。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依法审结1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苍南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县电视台、户外电子显示屏、法院门户网站等方式,将一批“老赖”身份信息予以曝光。积极开展计生、环保、涉特殊主体、涉民生案件等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各类案件2628件,执结标的额4.62亿元。

二、强化司法保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应对经济金融形势。深化金融债权保护,加大不良资产化解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会同县公安局召开打击逃废债工作专项联席会议,构建联动处置机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4件,对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深入开展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继续推行金融担保物权直接实现机制,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全力保障金融综合改革,共审结涉金融类案件1718件,结案标的额15.07亿元。针对当前我县经济金融案件与涉企纠纷上升迅猛的情况,专门分析研判并提出司法应对措施和针对性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落实帮扶企业各项措施,继续强化风险企业帮扶,积极运用保护借款展期、支持应急转贷、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妥善化解企业担保链传递扩散风险,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困难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共临时启封企业基本账户2次,为2家涉诉企业转贷资金3340余万元。加大破产审判力度,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推进破产简易审,强化破产审理程序时间节点并联工作,健全内外部联动机制,借助联席会议平台,商讨破产案件处置办法,协调解决破产财产变现、战略投资引进、税费优惠等问题,确保破产审判工作平稳、高效推进。共成功审结了4件破产案件,尽可能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依法保障支持“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建立健全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执行机制,认真做好涉及申请强制拆迁、违法建筑拆除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工作,加强涉案风险评估,落实专项报告和指导协调制度,积极支持我县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妥善处理重点工程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涉案问题。共受理申请强制拆违案件42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37件,占88.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治水”工作部署,调研出台司法保障“五水共治” 10条意见,加大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开展涉“五水共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依法制裁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了我县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为加快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落实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公信

完善便民诉讼。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基层法庭在内的立案窗口全部配置pos机,逐步扩充并丰富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开通集流程查询、信访、投诉处理等基本功能的12368服务热线,加快推进网上办案工作。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完善网上竞拍便捷服务,全面推行司法网拍不动产按揭贷款机制,推进司法网拍工作,共通过“淘宝网”组织司法网拍109次,成交额5263.3万元,溢价率23.33%,为当事人减少佣金178.69万元。健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依法快速审结小额诉讼案件27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开展案款网上银行支付工作,通过网银支付方式实现诉讼费退费和执行款项及担保金、退赃款等往来款项领取的便捷操作,方便当事人领取,提高诉讼效率。继续坚持片区法官、巡回审判、午间法庭等便民举措,开展巡回审判、预约立案等便民诉讼服务共820件次。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27.46万元。

推进司法公开。出台实施细则,细化阳光司法实施方案,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门户网站设置,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审务、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等公开。编印《法院新闻发布会纪实录》,对莒溪大峡谷遇难男童父母索赔同行驴友案、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等典型案件开展微博直播庭审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8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12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民众380人次旁听案件庭审。我院新闻宣传工作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肯定。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共新选任陪审员59名,数量增至120名,超过现有法官人数,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62%。积极适应全媒体环境,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

拓宽审判职能。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推行法官工作室机制,分别在赤溪镇和宜山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切实发挥法官工作室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 百余件次。积极开展大走访服务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为基层群众、辖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重视和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梳理总结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建立健全司法调研、个案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工作机制,积极向党政部门发布涉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经济金融案件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婚姻家庭案件等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6份,切实发挥司法活动对于优化党政的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积极功能,我院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肯定。

四、坚持公正廉洁,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加强审判管理创新。部署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修订出台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落实“两会一评查”制度,健全案件节点管理机制和长期未结案件督办防控机制,突出抓好审判质效核心数据和关键指标的均衡发展。出台全员办案规定,继续推行办案能手制度,完善法官晋职晋升办案平均线、办案数量周通报月排名等有效工作机制,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13项主要审判质效评估数据处于全省平均值以上,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157.24件,办案数超200件的法官达8人。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以部署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特色载体,除落实规定动作外,还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到各自联系部门蹲点指导及带头办案制度,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整改四风问题和司法作风。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完善制度+科技等有效方法,启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切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风险防控。完善审务督查、院领导带班巡查、廉政监督等工作机制,对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审判流程等实行跟踪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重视和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全员岗位练兵,落实青年干警导师制,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凝聚力和归属感。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内外部支持,全力做好恢复设立我县钱库、桥墩镇两个法庭相关工作,依照相关程序,向市中院提交申报材料,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目前,市中院已批复同意,并向省高院报批。加快“两庭”建设,抓好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完成内部装修工程招标工作。大力实施网络基础设施换代升级,改造数字法庭、高清监控等设施,加快推进诉讼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如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社会各界对司法的期望值高,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干警超负荷工作长期加班加点仍在持续;经济金融生态环境恶化,涉众型案件多发,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房产腾空处置难度较大,执行财产变现问题较为突出;案件办理难度增大,办案压力、涉诉信访压力、各类考核压力不断加大,队伍中出现违纪违法苗头倾向,个别干警甚至以身试法,触碰党纪国法底线,队伍建设和法院内部审判质效管理还需要持续加强。特别是近期发生的我院两名干警涉嫌违法违纪案,充分暴露出我院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也更加凸显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形势,必须深刻汲取惨痛教训,毫无松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五、立足争先进位,全面谋划和推进下半年各项工作

下半年,我院将按照全年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落实“十大项目”和50项工作要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四个进一步”全面谋划和推进我院下半年的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维护和谐稳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推进轻刑快审改革,健全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和公诉案件法律文书网上流转机制。深化量刑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健全防控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在民商事领域,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重点类型案件制定统一的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建设,推动行业协会等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加强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机制群建设,积极推进行政诉讼简易审工作。大力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优化分段执行工作模式,加大计生、环保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加强前瞻性调研和司法应对,稳妥审理推进对台经贸、发展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网络经济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落实帮扶企业各项措施,稳妥审理企业互保互联、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各类纠纷,强化风险企业帮扶和司法重整,能动做好涉诉企业差异化处置工作。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大力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和民间合法融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我县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推进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模式,妥善处理重点工程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纠纷,依法高效做好涉“三改一拆”案件司法审查工作,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深入落实司法保障“五水共治”10条意见,依法制裁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为推进“五水共治”、加快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完善网上竞拍便捷服务和在线诉讼服务,加快推进司法网拍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网拍规模效益和网上网下联动效益。巩固和深化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各项司法便民举措,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诉讼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大力推行法官工作室机制,确保全年完成设立3家法官工作室目标。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健上案件查询、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微博直播庭审等制度,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根据上级法院部署,稳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动法治化解决涉诉上访难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按照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的要求,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积极构建“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效控制体系,推动审判管理创新,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深入实施凝聚力工程,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落实青年干警导师制,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抓好法院新审判大楼建设,确保完成预定工期建设进度目标。积极开展“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争创活动,全力做好我县钱库、桥墩镇两个法庭恢复设立相关工作,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借力信息技术提升审判效率和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法院装备、经费和“两庭”建设的保障力度,改善司法工作条件。

篇十二 河源法院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6200字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地民情、社情和审判工作实际,成立了诉讼调解工作专题调研小组,并于最近深入6个县区法院和5个有代表性的人民法庭,采取听取基层法院调解二、在当前诉讼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河源市法院注重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调解率逐年上升,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一)诉讼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调解的认识存在偏差。部分法官对调解工作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选择符合法律正义要求的判决方式比不伤和气的调解方式更符合诉讼公正的本质,也更符合审判职能的要求。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少数法官不够重视调解工作,不愿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

2.法官调解率的高低存在明显的个体性差异。一些资历较深的法官调解经验丰富,调解率高,有的调解能手每年的调解率均达80%以上;而有些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则更倾向于判决,不愿调解。

3.强制调解现象仍然存在。在审判实践中,个别法官没有严格遵循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存在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情况,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侵犯了当事人的诉权,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这种现象不仅无益于审判工作,而且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4.弱化调解的弊端日益显现。调解率较低的法院,案件的上诉、申诉比例偏高,信访压力增大。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问卷调查的主要结果如下:

(1)主观方面:一是认为调解费时费力,持这种态度的占7%;二是遇到疑难案件才能积极调解,持这种态度的占10%。

(2)制度方面,下列情形所占比例为:现行调解制度很不合理,参与问卷调查的法官均不认同;现行调解制度基本合理,法官们都认为现行调解制度基本符合审判实际,但存在一些问题;调解的前提必须事实清楚、分清是非、责任明确,这种情形占30%;调解适用的范围、方式不明确,占33%;调解书送达后才生效导致当事人容易反悔,占45%;由于审限的制约,调解的期限太短,占35%;调解与审判界限不清,影响法官的中立性,占40%;法官在调解中的职权过大,当事人主动求和的积极性不高,占48%;在岗位考核中规定调解率,导致硬调、骗调、拖调现象,占30%。

2.根据上述问卷调查结果,我们分析认为影响或制约调解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少数法官对调解制度重视不足,认识不到位。一些法官对我国调解制度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片面理解法官职业化要求,重视裁判,轻视调解作用的发挥。年轻法官社会经验不足,调解方法不够灵活,但他们学历高,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这些法官更倾向于采取判决的方式,容易出现不会调、不愿调等情况。法院审判人员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调解艺术和调解水平还不高。同时,由于我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数量大量增加,法院审判力量相对不足,办案压力增大,繁重的审判任务使审判人员无暇顾及调解工作,存在早判决、早结案的思想。

二是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缺席导致调解无的放矢。审判中,常遇到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缺席,审判人员只能依法裁判,无法调解结案,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率的提高。

三是少数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消极影响阻碍调解率的提高。近年来,律师代理出庭往往替代了当事人本人的参加,而他们往往又没有真正的调解权限和调解动机,因为律师比当事人更关心法律问题,更追求官司的输赢结果,而不在乎诉讼的风险和成本,同时当事人往往又对律师的作用过分相信,当事人甚至把请律师本身也作为增加对峙实力的武器之一,刺激当事人放弃调解选择判决。

四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增大,更愿意选择判决方式解决纠纷。从我市法院近几年调解协议履行的情况看,自动履行率不高,这对当事人的诉讼意识产生了一种负面影响,即不相信对方会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认为调解不如判决对其有利,于是往往选择判决。

五是调解与庭审方式改革的矛盾。庭审的功能强化以后,绝大多数案件都要求直接开庭,这就使调解在时间上陷于尴尬境地。由于是直接开庭,所以在庭前无法进行调解。而且在开庭前,事实未查清,也不能进行调解。而当庭调解又需要时间,很可能影响当庭宣判。如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但往往不是在相对短暂的开庭时间内完成的。庭后调解,则有可能因为调解时间长违背诉讼效率和审限制度的要求,使案件不能当庭结案。

六是调解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如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调解原则与调解制度的价值取向相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调解应坚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若要事实清楚,法院必须进行严格调查,为此,法官就必须担任调解人和裁决者的双重角色,而调解的制度价值在于自由与效率,当事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以期达到快速化解纠纷的目的。审判实践中,有很多调解协议都是在事实不甚清楚、是非不甚明确的情况下达成的。一味地要求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符合审判实务的需要,也加大了调解的难度。又如,调解的程序规定过于原则。民事诉讼法将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合二为一,忽视了诉讼调解工作的自身特点,对调解主体、调解模式、调解时限等内容未作出细化规定,给审判实践带来消极影响,直接影响到调解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调解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调解的适用范围,推动调解工作积极有序地开展

要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以促进当事人和睦相处、社会和谐安定为目的,积极、妥当地开展调解工作,务求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保证案结事了。调解应当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既防止当事人利用调解实现非法目的,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法官以拖、诱、吓等方式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又明确调解协议的内容可以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调解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为履行调解协议提供担保或案外人为其提供担保,为调解划定了相对具体明确的合法性标准,使法官放心进行调解。在诉讼调解中,应当明确着重进行调解的案件和不适用调解的案件,使法官有的放矢开展调解工作。

(二)建立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调解组织的紧密联系机制,鼓励当事人优先接受其他组织调解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召开座谈会、研讨会,选派资深法官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授课,聘任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选择典型案件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开庭审理等多种形式,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培训人民调解员。要通过妥当审查人民调解协议的方式,依法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当事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诉讼风险,劝导当事人先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距离人民法庭、法院较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应当着重进行诉讼调解的案件,也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三)提出多梯层次、全程调解要求,尽最大努力促进调解

有关诉讼调解的主体,要形成法官助理——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或主管院长多梯次的调解模式。在案件诉讼的各个环节,如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和宣判等阶段,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开展调解工作。

(四)改善调解的环境和条件,促进调解的顺利开展

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调解营造便捷、宽松、融洽的环境和氛围。可以设立专门的调解室,按照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布置,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及茶具等设施,以便于当事人自由协商、妥协。参与调解的法官等人员应当严格保守调解信息,当事人要求不公开调解协议内容的,应当允许。

(五)实行调、审相对分离制度,加强庭前调解工作

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即审即调,调解与审判均由相同的法官主持;其他民事案件实行调、审相对分离,即由不同的法官负责开庭前的调解工作和案件的开庭审判工作。法院可以在立案庭内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选任一些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法官,专职负责一审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和调解工作,指导当事人固定诉讼请求、明确争议焦点、举证和交换证据,并以此积极促进当事人进行调解。庭前调解应当贯彻积极、灵活、便捷的原则,可以不受传唤方式、调解次数、调解场所等方面的限制,可以通过不公开、背对背等方式进行。

(六)完善审判调解方式,确保审判调解依法开展

2.根据上述问卷调查结果,我们分析认为影响或制约调解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少数法官对调解制度重视不足,认识不到位。一些法官对我国调解制度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片面理解法官职业化要求,重视裁判,轻视调解作用的发挥。年轻法官社会经验不足,调解方法不够灵活,但他们学历高,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这些法官更倾向于采取判决的方式,容易出现不会调、不愿调等情况。法院审判人员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调解艺术和调解水平还不高。同时,由于我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数量大量增加,法院审判力量相对不足,办案压力增大,繁重的审判任务使审判人员无暇顾及调解工作,存在早判决、早结案的思想。

二是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缺席导致调解无的放矢。审判中,常遇到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缺席,审判人员只能依法裁判,无法调解结案,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率的提高。

三是少数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消极影响阻碍调解率的提高。近年来,律师代理出庭往往替代了当事人本人的参加,而他们往往又没有真正的调解权限和调解动机,因为律师比当事人更关心法律问题,更追求官司的输赢结果,而不在乎诉讼的风险和成本,同时当事人往往又对律师的作用过分相信,当事人甚至把请律师本身也作为增加对峙实力的武器之一,刺激当事人放弃调解选择判决。

四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增大,更愿意选择判决方式解决纠纷。从我市法院近几年调解协议履行的情况看,自动履行率不高,这对当事人的诉讼意识产生了一种负面影响,即不相信对方会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认为调解不如判决对其有利,于是往往选择判决。

五是调解与庭审方式改革的矛盾。庭审的功能强化以后,绝大多数案件都要求直接开庭,这就使调解在时间上陷于尴尬境地。由于是直接开庭,所以在庭前无法进行调解。而且在开庭前,事实未查清,也不能进行调解。而当庭调解又需要时间,很可能影响当庭宣判。如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但往往不是在相对短暂的开庭时间内完成的。庭后调解,则有可能因为调解时间长违背诉讼效率和审限制度的要求,使案件不能当庭结案。

六是调解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如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调解原则与调解制度的价值取向相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调解应坚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若要事实清楚,法院必须进行严格调查,为此,法官就必须担任调解人和裁决者的双重角色,而调解的制度价值在于自由与效率,当事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以期达到快速化解纠纷的目的。审判实践中,有很多调解协议都是在事实不甚清楚、是非不甚明确的情况下达成的。一味地要求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符合审判实务的需要,也加大了调解的难度。又如,调解的程序规定过于原则。民事诉讼法将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合二为一,忽视了诉讼调解工作的自身特点,对调解主体、调解模式、调解时限等内容未作出细化规定,给审判实践带来消极影响,直接影响到调解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调解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调解的适用范围,推动调解工作积极有序地开展

要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以促进当事人和睦相处、社会和谐安定为目的,积极、妥当地开展调解工作,务求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保证案结事了。调解应当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既防止当事人利用调解实现非法目的,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法官以拖、诱、吓等方式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又明确调解协议的内容可以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调解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为履行调解协议提供担保或案外人为其提供担保,为调解划定了相对具体明确的合法性标准,使法官放心进行调解。在诉讼调解中,应当明确着重进行调解的案件和不适用调解的案件,使法官有的放矢开展调解工作。

(二)建立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调解组织的紧密联系机制,鼓励当事人优先接受其他组织调解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召开座谈会、研讨会,选派资深法官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授课,聘任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选择典型案件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开庭审理等多种形式,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培训人民调解员。要通过妥当审查人民调解协议的方式,依法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当事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诉讼风险,劝导当事人先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距离人民法庭、法院较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应当着重进行诉讼调解的案件,也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三)提出多梯层次、全程调解要求,尽最大努力促进调解

有关诉讼调解的主体,要形成法官助理——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或主管院长多梯次的调解模式。在案件诉讼的各个环节,如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和宣判等阶段,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开展调解工作。

(四)改善调解的环境和条件,促进调解的顺利开展

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调解营造便捷、宽松、融洽的环境和氛围。可以设立专门的调解室,按照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布置,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及茶具等设施,以便于当事人自由协商、妥协。参与调解的法官等人员应当严格保守调解信息,当事人要求不公开调解协议内容的,应当允许。

(五)实行调、审相对分离制度,加强庭前调解工作

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即审即调,调解与审判均由相同的法官主持;其他民事案件实行调、审相对分离,即由不同的法官负责开庭前的调解工作和案件的开庭审判工作。法院可以在立案庭内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选任一些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法官,专职负责一审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和调解工作,指导当事人固定诉讼请求、明确争议焦点、举证和交换证据,并以此积极促进当事人进行调解。庭前调解应当贯彻积极、灵活、便捷的原则,可以不受传唤方式、调解次数、调解场所等方面的限制,可以通过不公开、背对背等方式进行。

(六)完善审判调解方式,确保审判调解依法开展

开庭调解应当贯彻中立、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防止以判压调,避免当事人对调解和审判的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

(七)改进调解书的制作要求,提高调解结案的效率

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先就该部分诉讼请求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表示由法院决定的,法院可以将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与自己的处理意见一并制作调解书。调解协议可以约定,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的内容可以简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经调解主持人询问,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明确表示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其他案件,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八)明确影响调解协议的排除因素,鼓励法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协议约定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当事人仅因诉讼费用的负担不能达成协议的;案外人为一方履行调解协议提供担保而拒收调解书的;以上情形均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篇十三 对法院工作报告评议发言2000字

__年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开发建设与社会稳定大局,抓住法院建设和审判工作两项重氛,聚精会神搞审判,一心一意谋发展,全面开展法院各项工作,并取得丰硕成果。全院干警先后有__人次立功授奖,其中“个人二等功”__人,省级先进个人__人,“个人三等功”__人,市级先进个人__人,两个部门荣获“先进集体”。我院先后荣获区级“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先进单位、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等奖励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买践,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两年来,我带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断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完成了审判目标任务。其间共受理各类案件__件,审结__件,结案标的__亿元,结案率、_%。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审判效率买现了提速增效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__件,结案__件,结案率__%。共判处各类犯罪分子__名,没有发生超审限和超期羁抑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顺利审结了__案、__案等一系列在全区有影响的案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功审结了__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吸取外地经验,把协调机制引入行政审判之中,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成.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力度共受理__件.结案率__%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就计划生育、道路规划拆迁、非法占地建窑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有力地配合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并为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4加大执行力度,力克“执行难”。认真贯彻_____号文件精神,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艺术、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__件,执结__件,执结率为__%。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_万元,执行工作始终处于全市法院前列。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出公告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发放债权凭证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采用“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搞袭击”的方法,力克“执行难”。建立健全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执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审查处理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实施中诉听证制度,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申诉难”问题。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__件,结案率__%。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确有错误案件依法予以纠正。通过深入细致的审判监督工作,维护了公正裁判的既判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认真组织专项活动。结合法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扎买有效地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活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基层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全面铺开和深入进行,着力解决了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度建设年”提出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制定完善了__多项规章制度,并印制成册下发每位干警,买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端正执法思想、工作作风、审判活动、学习生活等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法官行为、塑造法官形象;“基层建设年”注重加强法院工作基础,加快推进“两庭”建设步伐,目前审判综合大楼已经开工莫基,__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端正了广大干警的执法理念。

2、狠抓干警教育培训。制定实施了《干警学习培训计划》,法官进级晋职均参加省法官学院的培训学习,鼓励干警考研读博,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并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举办各类审判业务、研讨会、专业技能培训会,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买际效果。在工作任务重、人员力量少的晴况下,专门批准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离岗学习,其中有__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教育培训工作,为法院长远发展培养储备了优秀人才,使全院千警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理解运用法律能力明显增强。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康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廉政保证金制。

篇十四 法院干部工作述职报告1550字

各位领导、同志们好

首先感谢院领导和同志们给了我这次机会。

我叫_,今年34岁,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辛集市人民法院城西法庭工作,1999年5月调研究室工作。1997年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2001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石家庄市法院系统调研先进个人,所在的研究室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本人政治素质过硬,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加强自身修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从不大声呵斥,不耍态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审理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传唤当事人到庭,自己首先到庭,从不让当事人等候。审理案件给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权利,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使当事人感到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即使自己败诉了,把话说了,把理讲清了,也不至于无理缠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不致四处上访,给领导找麻烦。

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8年,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办案从不拖拉,审结的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没有出现过错案。城西法庭受理的案件多在农村,有的离法庭

二、三十里地,在诉讼中我积极为当事人着想,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1999年调研究室工作后,我利用研究室的法律书籍、法规数据库、上网查询的方便条件,学到了不少知识,热心为同志们查阅资料,特别是同院领导及各庭共同探讨疑难案件,更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负责审委会的记录增长了阅历,疑难复杂大案的主办人员思路独劈溪径,审委会委员的意见见仁见智,开阔了我的办案思路。和兄弟庭室的同志们一起组成合议庭,使我得以接触到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各类案件,给了我一个向同志们学习的好机会,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多年的审判使我能够更好的搞好审判工作。

研究室的工作比较琐碎。我在研究室担任审委会记录工作。做到了收发报案材料及时,记录完整准确,注意保守秘密,及时归档。负责法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认真细心,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在张院长的指示、张主席的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编印了《裁判文书选编》、《调研文集》、《法官常备法律法规手册》。近100万字,为了尽快编印成册,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跑四次排版单位,进行修订校对5次,这几本书的编辑出版,宣传了法院的工作,让社会了解了法院,让群众了解了法官,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给大家提供了便捷的工具书,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我院的调研工作尽一分微薄之力。另外每半年负责进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对裁判文书推荐到中院,有的被评为中院、省院的优秀裁判文书。

研究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写调研文章。我所写的《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河北审判》,并在省院组织的司法统计分析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石家庄审判》。同时积极推荐同志们的稿件,有些被《石家庄审判》刊登。最近和市委研究室一起在《辛集调研》推出集中展示法院领导部分调研成果的一个专栏,介绍法院及部分庭室的风貌,将大大提高法院的形象。

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圆满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人身体健康,团结同志,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作一个副职的能力,能够当好一个庭长的得力助手,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效率。以自身行动带动人,以高尚的人格激励人,以真诚的态度感召人。

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有进有退。无论上下,一如既往:不管进退,一片清心。最后我真诚地谢谢大家!

篇十五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3000字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

——2023年11月2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王文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民一庭是中院的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依法审理第

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房地产案件及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第

一、二审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案件。此次能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民一庭的全体同志感到无比高兴。评议我们的工作情况,这既是监督,更是一种信任。从九月十四日至九月二十五日,我们对本庭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份间审结的全部发回重审案件、全部改判案件以及随机抽取的50件维持结案、50件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工作紧紧围绕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方案展开,得到了人大评议组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二00二年以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提出的一个新的理论命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点在“公正”,核心在“为民”。为此,我们制定了《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具体措施》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向人民群众做出了庄严承诺。遵循“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我庭切实开展自身的审判工作,忠实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从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614件,审结2516件,结案率达96.3%.。从总的平均情况来看,一审案件准确率达到94%,二审案件准确率达到98.7%;一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率达到100%;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92%,当庭宣判率也达到25%;一审案件不超审限率达到99%,二审案件不超审限率达到99.5%。二00二年,在我院开展的争创“双满意”活动中,民一庭荣获“满意庭室”称号;二00三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审判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高院的肯定和表扬。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一至九月,我庭就收到人民群众赠送匾额、锦旗23幅,书面感谢信或口头表扬78件(次)。

(二)尊重私权,着力搞好新形势下的调解工作

民事审判的核心在于尊重私权处分,目的在于定纷止争。探求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承接人民审判的优良传统,遵循新形势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基本要求,依法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乃是新时代厉行法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仅以二00四年为例,我庭调解、撤诉结案115件,调解、撤诉结案率接近20%,一批有影响、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妥当处理,化仇情为友善,消怨艾于无形。民一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二00四年先后被包头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

(三)拓展思路,创新工作

创新是民一庭的灵魂,是民一庭立足审判实践开创过去、拓展未来的核心竞争力。这些创新集中表现在:

——制度的创新:我们着手制订和完善了《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第二审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操作规程》、《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签发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的建设。

——思路的创新:在裁判文书的质量上变一般性的强调代之以注重日常的个案指正和规范化,在审判难点、热点上变个案的请示代之以集中调研、专题解决。组织精干力量定期编撰《包头民商事审判指导案例选编》,起草了《包头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民事审判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稿,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由我庭率先发起并引领的庭审观摩活动,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赵道尔基主任的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庭审观摩活动值得推广,司法公正只有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才得以实现,法院庭审活动的规范公正,对司法公正有着决定性意义。”

——管理的创新: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电子化管理的运行平台,彻底实现了案件管理的全程电子化,并且注重扩展管理平台的附加值效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收取最新审判信息和资料,建立自己的数据库资源,为强化案件质量服务,为提高审判效率服务。

民一庭只有十五名工作人员,审判人员十二名,却承担着全院近三分之一案件的审理工作。几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一庭全体同志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素质为保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乐于奉献、敢于拚搏、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神,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人员少、任务重的客观原因,更为主要的是主观上的懈怠、畏难情绪以及个体能力上的局限性,导致我们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案件质量问题

案件质量是个大问题,有程序的,有实体的,有时涉及事实认定,有时涉及法律适用,而广义的案件质量还应当包括裁判文书质量。就目前而言,上述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庭的工作中。虽然我庭当前案件的准确率在自治区名列前茅,但是,民事无小事,事事总关情,司法与民生息息相关,如何进一步提高二审案件准确率,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此外,个别案件合议笔录签字不全,一些案件送达回证的案由、案号、受送达人、填写人等不填写或填写不全,案件呈批表填写不全面,开庭传票上写的案由与判决书中的案由不一致,有的案件证据来源未注明且是否与原件核对也未加说明,有的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不很充分,也有漏字、错字现象。诸如此类,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需要我们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一工作的突破口,将每一件案件尽可能地办成“铁案”。

2、当庭宣判率不高

总结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主观上、客观上和技术处理上三种。一是总的社会法治环境不尽如人意,个别审判人员基于种种社会原因主观上试图搞暗箱操作的心理依然存在;二是说明庭审质量尚待提高,个别审判人员素质有限,不能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即时口头表达上适应审判需要;三是民事案件的私法性质决定了有些案件宜于“冷处理”,在技术层面上需要必要的时间和空间来缓解矛盾,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3、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需着力提高

实行审判长负责制之后,一批政治、业务和文字水平都相对较好的同志走上了审判长岗位。相应地,法律文书的质量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部分文书的制作质量依然差强人意,表现在:首先,事实部分缺少对证据分析采纳情况的清楚表述;其次,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归纳不周全、不明了;第三,理由部分讲理不充分,理由阐述信服度不强。因此,加强学习的任务依然紧迫。

4、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的问题

以全面制定和落实定期审判业务交流制为突破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实现全市民事审判工作的新的飞跃,原本是今年我庭一项重要工作。所谓“定期审判业务交流制”,是指由我庭负责定期召集各基层院相关业务庭室就一段时期的审判工作难点、疑点、复杂点进行研究、讨论、交流观点,从而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逐步降低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但由于客观的经费问题、主观的畏难情绪,使得这项工作迄今落实得不理想。

5、队伍建设的问题

毋庸讳言,虽然我们努力避免公众对民事审判公正性产生不必要的合理怀疑,大力提高审判活动的公信度。但是,从极个别案件的反映看,一定程度的问题还是存在的,个别干警“冷、横、硬”的衙门作风尚未改尽,少数人业外活动不够严谨,有的甚至为当事人说情或打探案情,有的干警在纪律上对自己要求不严,有迟到、早退现象,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办案拖沓,效率不高。

《法院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述廉(十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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