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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06-23 热度:57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篇一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和全省、全国“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实现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对新排查出的3起涉检信访案件,逐个落实包案责任,现已办结并息诉2起。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0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市院控申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企普法宣传53次,发送检察建议60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与13家银行机构共商预防实务,对全市2300多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摸排、确定预防重点,组织12400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大监所检察力度,有7个基层院实现了与看守所信息和监控联网。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344件3520人,提起公诉2520件4023人,不批捕330件525人,不起诉18件22人。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共建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47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3次,处理信访案件55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0个。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0件94人,其中大要案48件79人,提起公诉61件95人(结转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4件98人(结转6件8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5件17人,其中大要案8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40人。纠正漏捕74人。追诉漏犯28人、漏罪2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2件,在法院已审结的16起案件中,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7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7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在法院已审结的21起案件中,改变原判决12件,撤诉和终止诉讼各1件,余案仍在审理中。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四是倾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对4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视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对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办案安全、监管场所等7项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察。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教育年”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演讲、检察官宣誓等多项活动。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向高检院、省院选送培训干警130名,举办审查起诉、民行检察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560人次。有9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院特色创建活动,红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肇源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高检院评为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市院和9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两级院共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2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7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8个。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3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活动28次,对1起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院和少数检察人员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把握不好,找不准结合点。二是执法办案工作有待加强。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需要提高,惩防职务犯罪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方法需要完善,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增强。三是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需要提升。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少数检察人员进取心、责任心不够。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规章制度,也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个别方面的管理效果不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XX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市“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和油田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维稳防控工作能力。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的政策水平,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一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属性。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有禁止绝不为”,既要确保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要确保依法保障人权,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确保程序公正。二要更加注重执法办案方式。依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查等工作,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等办案方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要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坚持把释法说理作为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的必要程序。对申诉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抗诉,对裁决结果存有瑕疵,但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对于重点案件,检察长要亲自领办、督办。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走近群众,扎根基层。

(二)立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克服薄弱环节,拓宽工作领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跟踪落实、抄送综治部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二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情况的分析,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三要积极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方式,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

(三)立足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要有新提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到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坚持把“服务进百企”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维护经济秩序要有新作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充分运用预防咨询、发布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面推进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卡拿要的职务犯罪。二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三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检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检务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中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力争“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五)立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提升职业形象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四看”标准,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创建,强化分类指导,基层院要全部达到省级优秀,力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抬高标准,奋发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二 2023年x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毫不松懈地狠抓自身监督制约,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为重点,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廉洁执法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发扬“卧薪尝胆、艰苦奋斗”的精神,以创新的理念、振奋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为奋力推动xxx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三项重点工作: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是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指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宽严相济要求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

刑事和解:指在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能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认罪、道歉、给予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要求或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可以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其目的是弥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并使加害人悔过自新、重返社会。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考验期,期满后根据考察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的一项制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指人民检察院为了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检调对接工作机制:

2023年x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x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动xxx发展驶入快车道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经济加快发展有新成效

在xxx“重点突破、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执法办案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x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年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9人,起诉30人;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13人;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58人,起诉85人(含上年积案);批捕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2人。同时,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监督立案3件,纠正不当立案3件。

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紧紧围绕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年”的工作主题和“投资拉动、产业支撑”的着力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对九曲河整治、成资渝高速公路等34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开展了职务犯罪全程预防跟踪服务,有效地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立项审批、工程发包验收、拨付款项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35人。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起诉讼52件。

更加注重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在全市重点乡镇设立了19个检务联络室或便民服务点、59个便民信访箱,聘请了39名检务联络员,切实把检察工作深入到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中去。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村社会抚养、征地赔偿、灾后重建等环 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以和谐司法的理念和调解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指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刑事诉讼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属行政违法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制度、途径以及配套措施的综合体系。

再审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对一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这样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量刑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适用的法律,就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一定刑罚的建议。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检务督察:指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指以检察人员为对象,以对其办理个案的行为考核为基础,综合反映其办案能力和办案效率的客观记录。

人民监督员制度: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执法不公的问题而建立的一种制度。根据该项制度,人民监督员可以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拟撤案、拟不起诉或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可以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活动中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提出监督意见:(1)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2)超期羁押的;(3)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4)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5)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更加注重保护企业正常经营。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稳妥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进展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领域中的突出矛盾。社会治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正确履行批捕和公诉职能,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领域中的突出矛盾。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当严则严。全年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790件1045人,提起公诉1152件1709人。重点打击****、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39人,起诉297人;重点打击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批捕295人,起诉392人;重点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16人,起诉109人。另一方面,注重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12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起诉65人。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实行刑事和解7件。对11件19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了附条件不起诉。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化解因****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必须下大力气铲除。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办案力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2件102人,其中********案件60件88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4人。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56件,要案1人,大要案比例达79.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结合办案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咨询65次、警示教育28次,提出预防对策检察建议31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 9次。

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全面实施案件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预先分析办案各环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办案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开通了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进一步完善了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服务基层的措施,共接待来访群众321人次,依法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278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深入推行检察说理制度,对不捕、不诉、不立案、不抗诉、申诉息诉等案件,向相关各方做好答疑说理工作。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开展检调对接的实施办法,目前己有21件案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有效防止了涉检矛盾纠纷的发生。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暨案件评查专项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不发生涉检重信重访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接待上访群众,促进矛盾尽快有效化解。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进京到省零上访。

三、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检察工作改革有新突破

坚持把深化检察改革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建立健全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

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中违法犯罪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主动与工商、卫生、国税、技监等行政执法机关联系沟通,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侦查机关办理移送案件的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28份,帮助相关部门规范管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乐至县院与县国土局共商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创新取得较好效果,为国家挽回拖欠的土地出让金8000余万元。

着眼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的监督和司法保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岗”、“留守学生之家”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在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益的犯罪案件;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快速办理和不捕不诉跟踪教育考察等办案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释解教、缓刑、吸毒、“******”等人员及艾滋病患者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促进完善帮教管理措施。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保护,促使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了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完善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两抢一盗”、涉毒涉黄等案件的排查整治。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议45条。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工作机制,重视接受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围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有新提升

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

着力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通过立案监督程序监督立案58件,监督撤案32件;依法追捕漏犯93人,追诉漏犯29人。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4件,法院审结27件(含上年积案),改变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法院启动再审21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19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通过释疑解惑、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多种方式,做好息诉工作。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纠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违法情况40件,纠正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况31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况25件;稳步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工作,加大防范超期羁押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全市政法机关各办案环节均未发生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情况。

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引导“命案”侦查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检察机关派员介入故意犯罪致人死亡案件现场勘验及复验复查工作的细则。探索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方式,规范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相关程序,开展了量刑建议纳入庭审和简易程序监督的试点工作,形成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类案量刑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审判监督的模式。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制度。

加强自身建 设和自身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干警争当“党性最强、工作最好、作风最正”的表率。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活动,引导干警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道德防线。

积极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继续推进人才强检战略,探索开展了互动式全员在岗培训,建立了组织引导、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技能竞赛、考评激励为一体的大规模干警培训工作机制。两级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各类业务能手。市院组织开展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12项业务培训。成功承办了xxx眉山公诉人论辩赛,我市获得最佳辩论队奖和最佳辩手奖。在“全省公诉业务专家”、“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的评选中,我市检察干警均榜上有名。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完善了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推进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面实施了自侦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程序改革。强化了执法办案检务督察,推行了公正廉洁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了执法办案网上全程跟踪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了对自侦案件的跟踪回访考察,健全了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己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内部监督体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办案质量,连续保持两级检察机关和全市检察干警没出大的问题。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年两级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5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事项4件,重点针对民盟xxx市委向市政协提交的《关于高度重视涉农补贴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建议》的议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检察建议,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做了专题汇报。通过走访、座谈、发函、寄送刊物等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呈送《检察要况》、《人民监督专刊》、《代表委员联络专刊》等38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检务督察、案件听证、公诉观 摩、旁听讯问等活动29次。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拟撤案、拟不起诉或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以及办案中是否存在“五种情形”进行了全面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全省检察系统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二。这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与履行检察职责结合得还不够紧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需进一步拓宽和强化;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维护司法公正需进一步努力;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警在新形势下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务保障、科技强检的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启动之年,是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各项任务更加繁重的一年。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确保xxx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更加坚定地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总体要求和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的奋斗目标,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坚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决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涉检信访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抓好源头治理,促进形成依法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涉检舆情收集研判及快速应对机制,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三、坚持加强群众工作,更加切实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加强涉及民生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工作,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回访当事人等活动,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四、坚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深入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严肃查办********、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坚持强化诉讼监督职能,更加扎实地促进司法公正。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的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愿望,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创新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加大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六、坚持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有效地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实施检察文化工程。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注重提高教育培训的效率和质量

篇三 市人民检察院下半年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2023年下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xx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和全省、全国“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实现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对新排查出的3起涉检信访案件,逐个落实包案责任,现已办结并息诉2起。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0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市院控申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企普法宣传53次,发送检察建议60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与13家银行机构共商预防实务,对全市2300多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摸排、确定预防重点,组织12400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大监所检察力度,有7个基层院实现了与看守所信息和监控联网。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344件3520人,提起公诉2520件4023人,不批捕330件525人,不起诉18件22人。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共建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47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3次,处理信访案件55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0个。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0件94人,其中大要案48件79人,提起公诉61件95人(结转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4件98人(结转6件8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5件17人,其中大要案8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40人。纠正漏捕74人。追诉漏犯28人、漏罪2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2件,在法院已审结的16起案件中,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7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7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在法院已审结的21起案件中,改变原判决12件,撤诉和终止诉讼各1件,余案仍在审理中。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四是倾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对4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视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对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办案安全、监管场所等7项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察。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教育年”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演讲、检察官宣誓等多项活动。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向高检院、省院选送培训干警130名,举办审查起诉、民行检察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560人次。有9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院特色创建活动,红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肇源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高检院评为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市院和9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两级院共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2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7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8个。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3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活动28次,对1起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院和少数检察人员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把握不好,找不准结合点。二是执法办案工作有待加强。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需要提高,惩防职务犯罪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方法需要完善,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增强。三是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需要提升。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少数检察人员进取心、责任心不够。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规章制度,也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个别方面的管理效果不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xx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市“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和油田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维稳防控工作能力。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的政策水平,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一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属性。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有禁止绝不为”,既要确保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要确保依法保障人权,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确保程序公正。二要更加注重执法办案方式。依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查等工作,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等办案方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要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坚持把释法说理作为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的必要程序。对申诉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抗诉,对裁决结果存有瑕疵,但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对于重点案件,检察长要亲自领办、督办。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走近群众,扎根基层。

(二)立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克服薄弱环节,拓宽工作领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跟踪落实、抄送综治部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二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情况的分析,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三要积极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方式,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

(三)立足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要有新提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到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坚持把“服务进百企”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维护经济秩序要有新作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充分运用预防咨询、发布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面推进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卡拿要的职务犯罪。二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三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检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检务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中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力争“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五)立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提升职业形象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四看”标准,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创建,强化分类指导,基层院要全部达到省级优秀,力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检察机关肩负着惩治贪污腐败、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神圣使命。我们将忠诚履职,振奋精神,奋力拼搏,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为实现洛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四 *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强化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平安菜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积极投入“平安菜乡”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市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菜乡”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的持续稳定做出了用心、积极的努力。

——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了“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344件509人,起诉409件606人,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嫌疑人259人,起诉315人。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对批捕、起诉等各项办案工作实行流程管理,逐步完善自我防错纠错工作机制,实现了当年起诉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的目标。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建设“平安菜乡”、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02件,其中,来信58件,来访37件,来电7件,逐一进行了调查落实,对37件来访给予了当场答复,对署名举报给予了明确答复,确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积极推行了“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按照统一要求,设立了听证室,对申诉案件、有争议的案件及部分上访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接访首办责任制;深入开展了变人民群众上访为检察机关主动下访活动,及时掌握社会上的敏感问题和焦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把各种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时刻以维护大局为重,积极参加市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单位物资管理、治安防范、财务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48份,有效遏制和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高度重视涉法上访处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开展了解决上访老户、清理控告申诉积案工作,把近两年来的举报线索作了拉网式清理,对管辖内的涉法上访案件,积极构建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处置、协调配合等为内容的处理涉法上访长效机制,逐案落实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反映检察机关自身执法问题、上访有理的,以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诚意,勇于纠正错误,共依法返还上访人合法财产3万元;对上访有一定道理,但要求超出法律政策界限的,既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又耐心细致地讲清法律政策,靠过细工作息诉罢访;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和当事人亲属参加,公开案件事实和处理程序、处理结果及处理依据,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共受理涉法信访案件153件,均依法妥善解决处理。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市检察院坚定不移地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紧紧围绕“平安菜乡”建设,突出重点,集中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上访、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24人,立案人数比去年增加了8人;立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立案人数比去年增加5人。一是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13件20人,占立查人数的83%;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犯罪案件4件7人,全部是特大案件,依法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办案质量,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办案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慎重初查,严把事实证据关,积极搞好内部侦诉协同,实行程序跟踪,加大外部与法院的协调力度,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所立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8人,侦结率和有罪判决率为100%。查处的潍坊市地税局海化分局负责人于建军贪污受贿案,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和省、市院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办案行为和办案程序,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完善安全防范机制,没有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等安全事故。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制定了案件管理细则,实行了办案流程化管理;落实办案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办案环节的任务、期限和责任;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案件考评体系,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控;加大指导工作力度,实行大要案分级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形成了抓办案质量的合力。起诉率同比上升,不起诉率、撤案率同比下降,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查办案件,该打击的坚决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罪必纠,进一步增强了用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作用;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措施,做到凡是有利于寿光经济发展的,凡是有利于增加寿光财政收入的,凡是有利于提高寿光人民生活水平的,凡是有利于寿光社会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保护,按照宪法和全市人民的意志行使好检察权。今年查办的13件大案有 件发生在企业,占立案总数的 %,对这些企业都依法给予了保护,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按照打防并举的指导思想,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以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为体系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降低犯罪机率。在金融、税务、建设、交通等行业系统84个单位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在81个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了“工程合同、廉政协议”同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同创专项预防活动,节约资金800余万元,工程合格率达100%,实现了无职务犯罪和工程优质的目标;针对查办的21起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有的放矢地提出检察建议34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强化管理,消除犯罪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取得了“查办一起案件、治理一个单位、维护一方平安”的综合效果。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

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依法保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执法不严、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共监督立案23件27人,提起公诉15件17人,已有10件11人作了有罪判决。以防止漏罪、漏犯为重点,严把关口,对应当批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15人,追诉45人,追加漏罪35条,追捕、追诉的漏犯有罪判决率为100%。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35人、不起诉2人。本着维权、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情节显著轻微且认真悔罪的名未成年人,在跟踪帮教、考察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给了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21件,提请、建议提请抗诉18件,市院采纳15件。积极探索通过个案检察建议督促启动再审程序的工作,从而减少了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增强监督效果,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的生力八达(保定)啤酒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潍坊市糖酒茶副食品公司购销啤酒纠纷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民行案件。

三是以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和“双加强,双保障”活动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共对2002年以来减刑的3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保外就医1人进行了逐人逐案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13条。进一步加强羁押期限监督,完善监所检察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市看守所保持了连续19年无超期羁押。监所检察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被授予首批“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成为寿光检察工作的执法品牌。

四是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三卡”、案件回访等制度,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同时,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聘任了5位人民监督员,通过规范程序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逮捕、撤案、不起诉等三个重要环节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已有2起自侦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拟作不起诉的1件1人,不服逮捕的1件1人,经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和表决,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四、深入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公正执法这一核心,以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着眼点,以开展岗位练兵和评选“十佳检察干警”为主要措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了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严格自律,做出廉洁从检的承诺,并自觉践行,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加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了班子的内部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近年来,随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力度不断加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下降,但我们不懈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对检察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立足于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抓了任职培训和岗位练兵,分批进行了系统的素能培训,完成了续职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诉、侦查监督、书记员等业务竞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实施人才强检计划,选拔并培训检查业务骨干、技术专家和管理等各类人才培养对象人。继续加强学历教育,使检察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到%,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人,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能提升,文化知识结构有所改善。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按照“重在深化,务求落实,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整体推进”的教育活动思路,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查找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理论武装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坚持认真查摆问题,完善机制,通过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自身执法执纪力度;坚持把深化教育活动与争创省先进检察院、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干警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创新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立足健全制度规范,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引导规范化建设向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深层次延伸,做到执法作风规范、执法活动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干警行为规范和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初步形成了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的良性机制。

强化职业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公开选任名主诉、主办检察官,公正选拔名检察复合型人才和专门人才,一批优秀检察官脱颖而出,担当重任。“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者型检察官”活动日益丰富,培训投入不断加大,激励措施全面落实,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多个专项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8项主要检察业务制定了办案规程,细化岗位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在全面复查2003年度不起诉案件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不起诉案件上管一级等措施,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开展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及早警示,防微杜渐;出台“十个严禁”硬性规定,促进清廉从检。对2001年以来所有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认真清理,同时完善赃款赃物管理规定,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年来,市委和市人大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市领导多次视察指导检察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我们在检察工作中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竭尽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是政府的支持,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视频、音频、数据”三网合一的检察专线网顺利建成,检察工作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与提案,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征得意见和建议30余条,其中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宣传、预防犯罪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对促进检察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2023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人民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多名干警和多项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虚心做人,用心做事”、奋力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离职责要求还有距离;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改革和管理中一些影响工作发展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检察宣传力度不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够高,办案现代化手段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2023年的检察工作

2023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检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使我市检察工作全面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是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站在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把党委的部署、群众的意愿与职责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把检察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加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要积极投身“平安菜乡”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创建“平安菜乡”的活动中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和谐寿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治措施,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要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重点查办干扰、阻碍“繁荣、文明、和谐新寿光”建设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决查办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推动预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法制化进程,努力提高预防工作的水平。

四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注意发现、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有效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五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细化队伍建设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措施。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改进和加强检察管理工作,建立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检察机关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载体,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积极地争取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建设“平安菜乡”,实现“争创全国40强”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23年2月25日

篇五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六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和2023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 “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11.3”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1件1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13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件11人,其中正县级3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 38件3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56件61人,占立案总数的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其中10万至50万元案17件,50万至100万元案3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3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4人贪污101万元窝案,蕲春县花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69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挪用公款66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8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3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了。红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7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47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22件,息诉16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226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390件,出具鉴定文书138份,其中纠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1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5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决定4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6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5个专项业务行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7000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6件,监督立案3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2003年以来处理的4950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20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2002年以来的592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20件,监督纠正20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49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25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63人,起诉71人。向困难企事业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850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489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130余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经销商先期赔付16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个案预防41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开展法制宣传36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2004年,该村实现年增收15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人权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2003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依法对1名干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2003年办理的76件不起诉案件逐一排查,依法纠正错误处理案件1件;逐案清查2001年以来自侦办案所扣押和冻结的款项,依法向当事人返还不当扣押款3.5万元;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违法问题。

二是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持续加强两级院班子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组织建设。主动配合两级党委,加大协管力度,调整配强 7个基层院检察长,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廉洁从检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人员管理,筹建全市侦查人才库,尝试了侦查资源在全市范围的整体使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年度有5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8人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00名干警参加了“专升本”学习。开展全员轮训活动, 548名应训对象全部轮训完毕。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切实增强岗位能力,3名干警参加全省 '优秀公诉人'评选竞赛,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三和第七的好名次。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6件,对6名违纪干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现代管理模式。规范队伍集中学习教育,制定方案、组织专班、整体推进,确保检察队伍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整体有方案、阶段有部署、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行动。规范检察办案方式,制定各业务、各环节检察办案流程,约束干警言行,促进检察执法实体和程序公正。规范检察权使用,在17个办案控制点如自侦办案查不查、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问题上,一律集体把关决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规范勤绩管理,完善全员量化动态考绩办法,科学考评干警工作业绩,兑现奖惩措施,激发工作热情。规范检察改革,积极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邀请人民监督员讨论监督'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诉案件)44件,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拟定意见41件,不同意3件。经市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全部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市确定示范院和帮促院,市院领导分片包干、定点帮促,基层院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创争当'(创先进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并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全年共有8个集体和2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委、市委或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10万元,建成多媒体示证系统3套、监控系统10套,市院和2个基层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2个基层院在因特网上设立了独立网站。

五是加大检察工作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力度。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情况和交办案件、事项的办理情况。组织两级院走访部分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座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办案质量与效率有待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人员多、编制少的矛盾在两级院突出存在,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业务骨干出现断层和青黄不接;检察经费保障困难,制约工作开展,办案装备、办案手段普遍较其他地方落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五种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黄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利益、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加大严打力度,保持严打声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兼顾挽救失足者。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

三是提高加强诉讼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注意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的案件,依法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是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教育·规范·能力'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基点,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检察工作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强检察各环节执法办案,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平等保护,为经济建设大局创优环境;加强犯罪预防工作、扶贫解困工作,促进和参与经济建设。

五是提高依法建院、从严治检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检察人才。推进检察改革,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实施宏观指导和重点帮促,促进基层院齐头并进和协调发展。 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再作新贡献。

篇六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8日在莆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超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XX年年,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迈出新步伐。

一、围绕服务大局,全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为加快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稳定摆在检察工作首位,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652人,提起公诉2634人,同比分别上升7.4%和5.6%。重点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影响新农村建设稳定的刑事犯罪。对重大案件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速批捕起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31人、起诉876人,批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9人、起诉125人,批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案件915人、起诉1016人。在办理市金融守押中心押钞员郑洪斌持枪抢劫运钞车致2人死亡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在受理的24小时内审结批捕、提起公诉。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昭示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责,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3件8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2件7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00多万元。查办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0件,同比上升30%;查办科级以上干部22人,内有处级以上干部3人。其中查办市建设局安全监察站站长卢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达680多万元。查办了一批重点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窝串案,我们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在省、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窝案串案32件46人。查办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关系民生的案件,立案侦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贪污和挪用征地补偿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金等案件33人;立案侦查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件12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反腐倡廉标本兼治。建立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积极拓展职务犯罪预防领域和方式。加强与医疗卫生、电业、土地、水利、工程建筑等行业的联系协作,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有关单位和部门上法制课45场次,开展预防座谈会35场、法律咨询65场,发出检察建议书56份,促进有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86项。协同市卫生、纪检监察部门在全市医疗卫生开展反商业贿赂宣传和警示教育,促使医务人员主动上缴各种违规所得340多万元,医疗卫生的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围绕公平正义,强化对执法和司法的法律监督。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侵犯人权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侦查监督进一步加强。把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作为重点,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份、《检察建议书》275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件、撤销案件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57人、追加起诉12人,促进了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审判监督进一步规范。突出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明显量刑畸轻畸重和裁判不公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法院已审结改判3件。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109件,提请抗诉15件;提出抗诉3件,已审结2件、改判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法院已审结5件,采纳5件。对55件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做到了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并重。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有效。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为落脚点,着力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和执法违法等问题,加大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开展安全检查31次,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53人次,发出催办意见书18份,查处监管干警4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漏管脱管专项工作,对全市1225人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逐一核查,发现漏管680人、脱管37人,督促有关部门逐人进行纠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措施,有效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围绕执法为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切实把检察权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权力,把执法岗位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改进信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诚心诚意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23件,排查调处疑难涉法信访38件。进一步解决群众控告难申诉难的问题,全面推行检察长接访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度,在乡镇设立下访、巡访点,按照“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工作要求,组织干警深入乡村街道,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信访接待,直接面对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难、定纷止争,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开展涉检信访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对全市排查的26件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在立案和结案后分别当面听取申诉人意见,使这26件长期上访的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积极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我们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切实改变就案办案的陈旧观念,强调在执法办案中,把握好严格依法、区别对待和注重效果三个基本要求。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从犯和过失犯,特别是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所引起的轻伤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慎重使用逮捕权和起诉权,做到当宽则宽。决定不批准逮捕193人、不起诉73人,同比分别上升25%和160%。积极探索轻罪案件不捕直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审查和轻微刑事案件诉前和解等做法,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全年两级检察院干警深入43名未成年犯和轻伤害犯的发案地,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和解,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社会产生良好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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