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2400字
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财政部、省、市财政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资产清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主审所经纬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的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市建材所12月31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所成立了由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负责资产清查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1)基本情况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2)账务清理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了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认真清理产成品,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二、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
(二)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三、 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单位科技产品停产多年,因资金困难,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某局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篇二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4450字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经过财政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各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我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及管理信息统计工作主要情况
资产清查和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确定产权关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一是迅速整理了上级资产清查会议精神汇报提纲,向县政府领导做了汇报;二是成立了我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汶上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召开了全县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县政府领导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部署并安排了资产清查业务培训;四是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工作,均于3月12日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人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操作,严格审核。一是对有条件的单位逐户安装了系统软件,做好数据的程序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对照各单位20__年资产统计报表,做到数据衔接无误;对照部门决算报表,做到人员情况、收支情况及其他相关数据无误。清查中发现的违规处置资产,已经核销减账的已冲回;三是采取单位自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清查上表后,事务所对其报表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详实的审计报告。
(三)夯实基础,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同时,结合国有资产权登记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对所有单位(不含乡镇),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权占有登记。一是单位填写占有登记表;二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清查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及有关权属证书进行审定;三是换发新证,做到了资产清查与产权占有登记同步,共为县直112个单位换发了新的产权登记证。
二、数据分析情况
(一)资产清查单位户数情况。据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统计报表显示,本次资产清查截至20__年底,共清查登记全县各类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166户,其中县直单位112户,乡镇单位54户。
(二)资产负债结构。全县资产总额13816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17万元,增长17.24%;负债总额为465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800万元,增长42.15%;净资产总额为91624万元,比上年增加6517万元,增长7.6%;资产负债率为33.68%。总资产负债率比上年提高9.9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最主要的资产形态,固定资产净值84139万元,占了资产总额的60.89%,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所占固定资产比重超过50%。
(三)主要资产实物量结构。县直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拥有土地总面积为4877.67平方米,其中有土地证的土地面积86.39万平方米;拥有房屋建筑物在账面积109.49万平方米,其中有证面积为25.93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及增减变动状况。年末在账固定资产原值87806万元。按使用情况分,在用固定资产原值为82713万元,闲置63.8万元,毁损、报废待处理固定资产原值503万元;按经济用途分,房屋建筑物为47606万元,通用设备747万元,专业设备6068万元,交通运输设备6142万元,土地19772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3150万元,家具用具221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规模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固定资产(原值)本年新增6601万元,减少1021万元,增减相抵后净增5580万元,增幅为8%。新增固定资产中:无偿拨入159万元,新购建固定资产5068万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28.87万元,盘盈、账务调整等其他原因增加固定资产1345.143万元。减少的固定资产中:报废资产233.87万元,毁损核销资产26.6万元,无偿调出资产369.56万元,有偿转让资产56.44万元,会计差错调减和其他原因减少资产335.21万元。
三、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__年度,我县财政局和县直各部门、单位一起,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经过努力,全县上下初步建立起了“政府统一所有、财政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资产统计体系,全面实施资产监控。一是通过编报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清查报表,基本摸清了“家底”。按照实物量管理与价值量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表要求各单位对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各项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进行全面、细致的盘点、清查,保证了家底常清。通过资产清查,盘盈入账的资产价值37.85万元;二是按照统计报表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表在资产清查的同时,还要求对土地、房屋、车辆、设备等重点资产的产权、产籍进行详细清理、核实,从根源上解决产权不清现象,切实避免产权纠纷的发生;三是按照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告要求详细披露本年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对未按规定程序配置和处置资产的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纠正价值48.57万元;四是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以及经营性资产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防止财政收入流失,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今后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审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促进有效使用为目的,加强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管理。加强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监管,是确保国有资产有效使用和防止国有资产及其收入流失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程序办事,通过三项措施加强对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的管理。一是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杜绝了私自处置资产的行为。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随意处置、低价买卖,确保实现了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二是强化经营性资产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活动等改变用途的行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鼓励盘活存量资产;三是强化资产收益管理,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积极加强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通用专用设备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急需研究解决。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当前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存在脱节的问题,不仅造成了资产重复购置、闲置浪费,而且也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资产购建预算与资产存量信息不对称,编制预算缺少信息支持。二是对资产购建预算的执行情况缺乏跟踪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单位没有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标准、进度配置资产,严重削弱了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政策性。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账实不符现象严重。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目前,相当一部分单位存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脱节的现象,没有形成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事前购置与财务资金计划脱节,事中使用、处置与财务会计处理脱节,事后资产统计与年终财务决算脱节,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混乱。有的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入账手续。如:不少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特别是对上级调拨或捐赠等渠道无偿获得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未在账房屋建筑物面积16068平方米、未在账交通运输工具24辆、未在账设备5878台(件)。
(三)资产处置存在随意性。近几年,资产的处置管理虽然得到加强和规范,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仍存在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处置资产的情况。一方面有不少单位对规定限额内的自行处置资产事项,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管理漏洞较大;另一方面有不少单位对于规定限额以上资产处置事项,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变卖、处置车辆,拆除、出让房屋,越权报废、调拨固定资产。
(四)经营性资产使用效益不高。利用好这部分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单位自我创收能力,缓解经费不足等问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这部分资产的运营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效益低下和对外投资潜在风险严重。
五、建议措施
财政部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实施职能到位。财政部两个《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实业务管理人员,并在办公设备、业务经费等履行职能所需条件方面给予保障,确保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施资产管理科学化。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切实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财政改革相结合的配套机制。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要与预算管理对接;二是资产配置要与部门预算对接;三是资产购置要与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对接;四是国有资产收益与“收支两条线”对接;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配置标准,尽快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逐步实现资产配置科学化;六是按照“因事制宜、阳光操作、市场运作”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资产,推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按市场化取向,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搭建平台,提高资产管理效益和质量,切实增加财政收入。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由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已出让土地)、房屋、汽车和大项资产处置项目、经营性房屋公开招标、公开拍卖,资产处置收入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现财政统一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加财政收入。
(三)建立资产网络台账,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为彻底扭转行政事业单位以财务账代替固定资产账和没有固定资产账、“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和实物卡片的基础上按土地、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分门别类建立网络台账,做到总账与明细账相符,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卡片相符,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相符,实行网络管理。下一步,我们还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起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全县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
(四)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借鉴外地经验,改革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的房产、地产全部收回,由县金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和以其它方式所得收益收归县金财公司所有。将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经营性资产,全部收归县金财公司统一经营,收益归政府所有。彻底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占有政府公共资源不同而造成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的现象。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__]51号)的规定,财政部决定20__年度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
特此报告
篇三 2023年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5050字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二、资产清查工作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从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沁县财政局五项措施确保2023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沁县财政提出五项要求,确保2023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有关负责人员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是可靠,确保资金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按期完成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部署安排,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确保质量
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资料,违反《______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五、强化应用,改进管理
各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把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为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
根据全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全面落实全县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芦山县“三举措”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明确目标,制定方案。一是制定方案,以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家底”,完善资产动态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为目标,结合芦山县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产清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由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核实批复。
组织培训,加强学习。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召开芦山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培训会,对资产清查政策、报表编报要求、资产清查操作系统三方面进行培训。二是对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进行资产清查报表填报口径、编报要求的培训,为报表审核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强化督查,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由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催办,及时了解各单位清查工作情况,每周统计资产清查工作进度表。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及时与县政府督查室报告进行督查问责,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篇四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200字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__次会议报告20__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审计整改报告。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23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__]17号)规定,自20__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23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23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__]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篇五 乡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050字
办公室: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 年 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 ,法定代表人是 ,法定地址为东莞市 ,人员编制 人,在编干部职工 人,实有人员(含临工) 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 个,分别为 。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 个,分别为 。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 日至 月 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
(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差额 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 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等 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损失 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 元。
乡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六 乡镇计生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300字
乡镇计生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漳财资〔2016〕01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实际,于2023年5月份在全镇进行了全面的资产清查,清查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及时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各科室配合,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 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在清查阶段和整改阶段上。在清查阶段主要是落实资产的各项基础信息,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填写盘点后的固定资产信息表,与财务固定资产进行账表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过清查确认我镇的固定资产合计为2419260.5元。其他应收款为5744157.22元,其他应付款为6863178.04元。
(二)、我镇各项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
1、土地清查总值0元。
2、房屋及建筑物原来总值1385329.5元,清查后为1385329.5元。
3、通用设备原来总值为886239元,清查后为876879元(其中车辆总值544665元,清查后为544665元)。
4、专用设备原来总值为38310元,清查38310元。
5、家具用具原来总值为109382元,清查后为102322元。
三、资产盘亏、盘盈的情况
我镇通过清查后发现,发现有部分物品损毁、遗失,主要是:1、通用设备损坏的有电脑1台,打印机1台,风扇4台,热水壶3个,电话机1部,饮水机1个。2、家具用具损坏15批,具体有茶几5个,办公桌17张,椅子16张,沙发一套,资产盘亏总价值为16420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我镇原有的固定资产管理不是很完善,更新不及时,财产的使用方向不清晰,严重影响了这次清查的进度。为保障这次清查的准确,我们对各科室的财产物资逐一进行了财产登记,耗时较长。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在财产使用变更登记方面进一步完善。
五、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落实到实处。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资产清查有关文件。
(2)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实现动态管理。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流向、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3)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乡镇计生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工作开产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区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所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篇七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单位基本情况1600字
为加强实物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各项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厂《关于开展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站在全站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抓宣传发动,使清查工作群众化。我站的资产种类多而分散,清查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没有领导支持和全体职工的积极配合,光靠财会人员的努力,是难以做好的。因此,在站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积极宣传发动、统一思想,使“爱站如爱家”的思想深入人心,提高全体职工对资产清查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投入到清查工作中去,使清查工作变成全体职工的自觉要求和行动,为今后实物资产管理更加科学、正规有序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抓组织领导,使清查工作科学化。资产清查涉及到我站的所有下属单位和职工,是一项面广量大、细致复杂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才能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达到预期的效果。
1、成立实物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至收到文件之日起,成立了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由朱书记任组长,组员由各三级单位行政领导、站财务组及材料组负责人等组成,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清查工作负责。由于各项资产种类多、分布较分散,根据“全面彻底”、“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统一上报的方法,我们将清查工作细分到班组,由各班组指定一名具有较强责任心、工作热情的实物清查员,全站共15名,具体负责清查摸底及登记工作。
2、明确职责,熟悉业务。组织清查员认真学习厂发《关于开展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清查范围,做到如实填报、不遗不漏。并由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辅导他们有关实物资产的概念、分类和估价方法,为进行清查工作扫除技术障碍。
3、积极实施,合理安排步骤。首先,各班组按照要求自己清查公共财产,统一使用“实物资产清查登记表”进行登记。对在办公场所由个人保管的实物资产,做到保管人、使用人亲自签名以明确保管使用责任。卫生所在进行清查时,采用给资产编号的方法,为每一项实物资产进行编号,如“卫生所004号”,并制作成标签帖在所登记物品的显著位置,这项工作虽然工作量较大,但对理顺清查工作、明确保管责任,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次,清查领导小组核查。清理领导小组收齐登记表后,组织对各班组填报的登记表,逐一进行审核,并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错登漏登,问清情况后当场纠正补登,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使清查工作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是账就清、不重不漏、不掩不盖、不留死角。”
三、健全帐册,使管理工作正规化。为全面反映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便于监督各项实物资产的保管、使用,就必须用价值的形式把实物资产登记到帐薄中去。借此次清查工作之机,我站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帐、实物资产明细帐和保管使用登记册,建立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卡片上不仅记录实物资产名称、编号、类别、规格型号等信息,还记录保管人变更、维修保养、出借归还等重大资产事项,以便于对各种资产进行监督,防止浪费,使资产管理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四、抓岗位责任,使管理工作制度化。实物资产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根据这一项原则,我站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把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抓岗位责任,使管理责任到人。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由站长负总责,资产帐由总帐会计管理,各种资产设备由保管员管理,在资产与责任人之间建立起一对一的关系,同时加强财务监督,做好帐务处理。做到有账可查,有责可问,违规必究。达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目的。本次清查工作,共登记实物资产372件,价值2368万元,基本摸清了我站实物资产的“家底”,为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篇八 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650字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的管理秩序,我局紧密结合撤乡并镇后国有资产重组工作的现实需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2023年2月开始,历经8个月的时间,对全旗各苏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检查清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一、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清理情况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暂付款数额较大,应报帐没有及时报帐。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形成暂付款和应收款。二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意识不强,财会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
二、旗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溢完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随之更新换代,从而进一步加快了陈旧资产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为9,716 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1,908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为3,872万元,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7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帐记录不全,很多资产流失于帐外。二是固定资产买卖手续不全,变卖的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已经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三是存在用固定资产抵顶单位欠债的问题。四是新建、扩建的工程没有及时入帐,帐外资产量大,该入帐的没有及时入帐,以各种途径取得的资产在使用,但财务上没有记载,形成帐外资产。五是资产损失流失严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随意性很强,未经国有资产部门的审批就处置资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六是管理意识淡薄。
三、经过此次检查各系统固定资产情况
1、教育系统:由于我旗执行集中办学,拆除了一些房屋,同时新建了一些校舍,各苏木学校并入阿镇镇区进行集中办学,原苏木学校房屋待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系统累计固定资产2,92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912万元,其中旗直学校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324万元。苏木各学校固定资产原值615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58万元。
教育系统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300万元。
2、社保口:固定资产总额为1,187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182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214万元(由于拖欠工程款而未能办理房产证,没有正式交工,没有在城建部门备案,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未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8万元。
3、农牧系统:固定资产总额为88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283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7万元(由于工程款没付完,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没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万元。
4、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293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466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677万元(由于手续不全,没有正式收据或因赊帐购入的所以没有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39万元。
四、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1、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由本单位将核销的固定资产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核销;对个别数额较大的待核销固定资产应请示旗政府审批核销。
2、新建未入帐的办公楼各单位财会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范的财会手续及时入帐;对新建办公楼有部分帐没有正式收据的要写书面说明;对上级主管部门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帐;对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挂帐、在职职工欠帐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冲帐减少职工欠款。
3、对个别单位办公楼转让的现象,要求财会人员按照正规手续(由现单位和交让单位出具合法收据),及时入帐。
4、坚决杜绝自行变卖固定资产并使用资金的现象。经过此次固定资产的清理,如再次出现自行变卖固定资产使用资金的现象或出现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现象,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罚。
5、严格按照《新巴尔虎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篇九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4600字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扎实有效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召开2023年市本级卫生计生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学习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对开展资产盘点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说明,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培训会强调,一是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握这次全面摸清家底、掌握资产现状、促进规范管理的机会;二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三要强化主体责任,对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四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彻底摸清本单位资产家底,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理。
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委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摸清市卫生计生机关及所属单位“家底”,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合财资[2016]264号)和《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精神,市卫计委于2023年4月29日下午在市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市卫生计生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市直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卫计委财审处处长李长城主持会议。
会上,参会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对资产清查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就各市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提出要求:
1、资产清查的基准和范围。本次资产清查以2023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资产清查的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底在委机关和委属单位范围内开展。委属各单位应于2023年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委财审处,委财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3、资产清查的费用安排。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资产清查的重要性和组织安排。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卫生计生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市直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就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李长城处长听取了各单位的建议并就提出问题做出具体解答。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有关精神,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精简高效、求真务实、科学操作、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全局有关科室人员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5月19日上午召开了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市财政局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以局长聂刚为组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承玲兼任办公室主任;狄宁、赵训艳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瞿 畅等6名工作人员。
(二)精心组织,责任明确。人事科主要是负责对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清理,为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奠定基础。财务科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有价证等账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依托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以系统数据为基础,结合财务资产账和现有实物进行盘点,形成资产清查报表,进行网上直报。办公室和有关责任科室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长期以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清查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标记和拍摄,作为档案资料。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在清查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纪律,要求各科室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精简高效、求真务实、科学操作、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实施;资产自查必须如实填报,不得瞒报和虚报;对漏报、瞒报或在清查中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科室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附:卫生计生委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摸清市卫生计生委“家底”,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合财资[2016]264号)和《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分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23年已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可在2023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市卫计委机关、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依据《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资[2016]262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时间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底在委机关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范围内开展。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23年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二)具体步骤
1.制定方案。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所属单位具体实施清查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2.单位自查。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主管审核。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负责。
4.汇总报送。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23年6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五、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合肥市卫生计生委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审计处、委办公室、人事处和各支出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协调、检查指导。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察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卫计委将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篇十 街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200字
街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及时掌握街道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近日,三里街街道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资产盘点工作,街道成立资产清查盘点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本次盘点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经办,具体负责此次资产盘点清查工作。
确定盘点范围。为确保清产全面,街道确定本次清产盘点的范围为所有涉及部门周转使用的资产,包括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家具家电、图书及文物等。
明确时间节点。各部门明确一名专职调查员,各调查员对各部门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详细登记盘点表,并经过严格复核后上报;财经办对各办公室上报的盘点表数据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的方式进行盘点.
健全管理制度。在资产清查结束后,街道将对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行资产逐步进行清量,并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通过系统履行审批程序,并针对各部门在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街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办事处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静财资〔20__〕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参照《上海市静安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街道办事处于20__年6月,对我街道截止20__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并委托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街道的资产盘赢、资产盘亏等清查事项进行经济鉴证。现资产清查情况如下:
一、经清查,我街道办事处截止20__年12月31日,资产盘盈2,299,295.00元,资产盘亏1,581,168.40元。
二、固定资产盘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证
地址
建筑面积
盘盈金额
1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8480号
长宁路155弄30号108室
47.47
400,000.00
2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6085号
万航渡路858弄18号1层a室
98.53
480,249.00
3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5885号
万航渡路858弄30号1层
250.00
798,800.00
4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3762号
新闸路1910弄7号107室
40.29
168,895.00
5
沪房地静字(20_)第003763号
新闸路1910弄7号108室
49.95
209,390.00
6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3761号
新闸路1910弄7号109室
57.72
241,961.00
543.96
2,299,295.00
三、固定资产盘亏具体情况如下:
1、专用设备29台,损失金额172,038.00元,购置年限8-20年以上;
2、电气设备77台,损失金额371,373.0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171台,损失金额870,766.0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4、家具用具及其他123件,损失金额135,607.6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5、文艺体育设备11台,损失金额31,383.80元,购置年限10-20年以上。
四、街道办事处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的处理意见:
1、根据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清查经济鉴证报告,我街道办事处拟对资产盘盈的6套房产总计2,299,295.00元作为入账(盘盈)处理。
2、我街道办事处此次固定资产损失金额总计1,581,168.40元,根据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鉴证意见,建议对91件61,601.73元作核销处理。
由于我街道办公用房于20__年2月整体搬迁,原办公楼的许多固定资产设备已损坏,陈旧的办公设备和家具等已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为此,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对清理出需作报损处理的固定资产,申报予以核减并作相应的帐面调整,以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资产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根据我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拟对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的盘亏资产一并作核销处理,共计230件价值1,147,893.77元。具体如下:
(1)专用设备29台,损失金额172,038.00元。其中:4台价值2,679.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12台价值107,499.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13台价值61,860.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2)电气设备77台,损失金额371,373.00元。其中2台价值1,378.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53台价值297,385.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22台价值72,610.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171台,损失金额870,766.00元。其中15台价值10,742.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126台价值661,323.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30台价值198,701.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4)家具用具及其他123件,损失金额135,607.60元。其中67件价值44,229.73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31件价值52,875.97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25件价值38,501.9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5)文艺体育设备11台,损失金额31,383.80元。其中3台价值2,573.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8台价值28,810.8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
今后,我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按制度制定内部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进行资产管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加强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按照现行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特此报告。
篇十一 卫生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0234700字
卫生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023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23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工作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__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__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23〕12号文件《镇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镇康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3〕12号文件,__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__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__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16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 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 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 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3〕12号文件,__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__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 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__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 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16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__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关于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摸清我院资产“家底”,重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采集、整理资产信息数据实现网络化管理的同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23〕24号)及《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23〕61号)要求,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中附院字〔2023〕89号)的规定,我院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科室予以认真落实和配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实施资产动态网络化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方法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计划财务科和国有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组成“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管辖各科室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
(二)我院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解决并如实上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我院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逐步实施资产网络化建设,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我院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3〕1号)和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实的批复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
三、清查实施阶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采取各科室自查盘点并上报所辖资产账目,“清查核查小组”逐科逐个核实、采集资产基本数据、贴标、重新建账建卡,同时与我院计划财务科、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资产账目交叉核实的方式切实落实本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2023年4月20日-4月27日)
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或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负责组织对本科室所辖的现有资产,按要求对实物逐个进行盘点后将自查结果按分类盘点表格(见附件二)规定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确认并与原有账目进行核对,按规定时间内将纸制版和电子版如实报“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
(二)核查阶段(2023年4月28日-6月24日)
由“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院下发的资产清查整体工作部署(见附件一)全面开展工作,结合各科室自查结果所填报的盘点表和账目对其所辖现有实际资产进行核实;重新采集和完善资产相关数据、粘贴标示牌、建立电子档案切实实现“一物一卡一码”管理。
(三)汇总上报阶段(2023年6月25日-6月31日)。
1.“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完成后,以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为时点,将盘点结果与实物核实情况上报医院计划财务科对相关账务进行核对。按照全面彻底、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基准日会计总账、明细账目对应的数据,通过资产系统录入资产明细数据,生成资产清查报表,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自查总结报告。
2.我院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四、组织实施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学科、基建办公室、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小组成员
组长:吴磊 刘国庆
组员:王玲 杜梅 徐雪雯 郁琳 刘鹏怡 乔
韩琪 杨志滨 来灵敏 何瑞 赵天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是该科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各科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部门的资产自查盘点和账目上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自查阶段的盘点结果真实可靠,并积极配合“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做好核查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全院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核查结果必须确保“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资产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规范报送格式,确保签章齐全。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工作督导。“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加强对各科室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篇十二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750字
下面是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于20__年3月28号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清查日期
(一)工作目标:摸清学校资产的“家底”,如实反映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清查日期:此次清查工作,以20__年3月30日为资产清查结束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吴_
成 员:__
(二)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校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三是审核确保本校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三)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1)马_: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
(2) 王_: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清查。
(3) 王_:负责电教设备清查。
(4) 王_:负责图书资料等清查。
(5) 相振贞:负责办公家具清查
(6)__:负责音、体、美器材清查
(7) 王_超:具体负责数据的整理,电脑操作等。
三、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__年3月28日)
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时间、步骤,制定基本情况清理和固定资产清理等;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资产清查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__年3月28日—3月30日)
1、部门自查,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完成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各项资金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对清查结果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更正。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实、验收。
(三)第三阶段总结情况和整改(20__年3月31日)
1、根据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2、针对学校在财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这次资产清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二)对于固定资产清查,重点做好“帐、物、卡”相符、帐实相符。
(三)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四)固定资产第三类、第八类实行一物一卡。
学校资产清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资产清查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日期:根据县教育对学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要求,20__年3月28日开始对我校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我校第一类至第九类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校成立了由吴自范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固定资产清查的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财产情况进行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固定资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清理资产,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证据,填制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自然损失的情况有:八类旧桌凳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旧的办公厨已淘汰,以前拆除的房屋没有报损等。
三、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部分科室物品有乱搬现象。
(二)原因分析:
由于物品不够临时安排活动挪用。
(三)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固定资产帐务。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篇十三 2023乡镇卫生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900字
为响应济南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并按照市卫计委财审处的工作部署,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近日由市五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财务科、审计科、器械科、总务科组成国资清查小组,监察室全程监督,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市五院领导高度重视,全院各科室积极配合,通过这次资产清查,不仅对自己“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并充分认清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国资的规范管理是履行职能、保障运转以及提供服务的基础,是医院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保障。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医院财务、资产情况,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医院“家底”,全面掌握各部门资产信息,完善资产数据库,为开展新增资产配置审核、科学安排预算等提供基础数据,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控制存量的目标。通过资产清查找出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有效的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5月17日,为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召开了固定资产清查第二次专题会议。覃亚勤副院长,韦进新副院长以及固定资产清查各重点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韦进新副院长总结了上一阶段各科室固定资产自查完成情况,同时强调了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并对财务科、医学装备管理科、总务科和信息科等重点职能部门的下一步清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财务科科长翁海波指出各科室自查方面存在的不足,提议各负责部门至少配一名专干负责相关事宜,统一行动,相互沟通,共同配合,争取5月底前做好第二阶段的清查工作。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做好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打下了基础。
5月12日上午,区中医院召开“2023年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医院领导和科室管理人员均到场参加。会议由财务科副科长黎凤仪主持。
会上,黎凤仪科长传达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同时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库。会议要求各部门、各科室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并对清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需要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配合完成。各主管部门资产管理员及各科室主管负责人需在6月8日前完成科室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并把清查结果上报财务科。经科室确认无误的资料由财务科负责录入财政系统,财务科将于2023年7月31号前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系统上报工作。
会上,副院长张兆华强调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提出了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三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科室应认识本次清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是要专人负责,按期完成。各科室应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能按时、按质完成,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保证账物相符。
三是要加强沟通。各部门和各科室在清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相互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完成本次清查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23年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顺利完成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3月23日上午,医院召开了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医院纪委王红静书记、张进总会计师、规划财务部、医学装备保障部、审计办公室、后勤管理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护士长、资产管理员、科室秘书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医学装备保障部王溪主任主持。
会上,张进总会计师总结了医院20__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工作成效,代表医院对参与20__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人员表示感谢,着重对医院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作了布置。张进总会首先传达了国家财政部、卫计委有关组织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的文件精神,明确本次资产清查目的旨在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监督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随后他结合医院实际,对今年医院资产清查的任务、范围、程序、方法、质量、时限等工作作了具体讲解和安排,指出此次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广、部门多、数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院各部门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实施。最后,张进总会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统一行动、齐心协作、共同努力,坚决打好资产清查这场硬仗。
会上,新生儿科胡艳玲老师就病房仪器设备的管理作了经验分享;医学装备部傅宏佳副主任强调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郑雪梅老师对医院资产管理部分制度进行了解析。
附: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地矿总公司印发的《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通知》(陕地财资发[20__]2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我院资产家底。对我院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促进我院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进行处理,夯实国有资产。
(三)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院要按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供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
此次我院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__年6月30日。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我院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总公司要求的“统一政策、统一步骤、同意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财务、纪检监察、后勤、药械等部门负责,采取自查和社会中介会计参与的方法,对我院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各类资产清查报表,并经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后向总公司上报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资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10月11日10月14日)
1.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分工。
2.组织有关资产清查软件和资产清查报表等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10月15日11月10日)
1.开展自查,录入简历固定资产帐卡,编制资产清查报表。
2.收集、整理各类资产损失的证明、鉴定材料、函证等。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在11月10日前报总公司。
(三)总结阶段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院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机构由院长直接领导。院财务、资产、纪检监察、后勤、药械等部门组成。
六、工作要求
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精心组织,做到责任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篇十四 2023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500字
义安区科技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铜陵市义安区科技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义安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5日
铜陵市义安区科技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要》(财办字〔2023〕77号)要求,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和局所属各事业单位。
二、工作方法
(一)区科技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徐正托为组长,相关财务负责人、纪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区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三、清查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4月16日-4月30日)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3.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规范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1日-5月31日)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单位各相关股室(局)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按照《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分别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和财产清查工作。对使用的国有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依据资产清查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资产清查表格,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
3.5月31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后于5月31日前报送区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三)资产核实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30日)
迎接区财政局资产清查结果的专项检查,根据区财政局(国资委)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资产清查组织,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序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二)有效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023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篇十五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3000字
首先对各单位2023年年终报表、账务系统和国有资产系统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第二,对实物资产及现金实地盘点,账实核对,对确实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上报黄委做报废处理。第三,对单位和个人长期往来款项,进行了原始资料收集,查清事实,分析归类。指派专人到相关单位进行查证催交,效果显著。对确实无法收回的长期往来款项,进行了专项会议研究形成证明材料,申报资产损溢。第四,汇总整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上报资产清查结果。目前我局四个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已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通过清查,消除了以前年度挂账的呆账死账,所有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清晰明确,进一步加强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了单位“家底”,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我局事业单位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为了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立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3]1号)有关要求,按照全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孝感市市直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摸清资产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充实和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政府资产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按照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二)市直各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部局和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各部门(单位)应在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信息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上报更新,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3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按权限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3年3月中旬)。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3、做好资产清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6月)。
1、组织清查。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可采取自行清查方式或借助中介机构清查方式进行,不做硬性规定。市直各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对需要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的资产核实调整事项,各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3、重点抽查审核。2023年6月31日前,市财政局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市直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审核。重点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资产信息组织核查。
4、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本地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市财政局汇总。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2023年7月)。
1、市财政局对市级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市政府报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为改进资产管理措施奠定基础。
2、市财政局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
3、市直各部门(单位)和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专班,负责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经费保障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资产清查的专项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市财政局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适当给予奖补。
七、操作系统
省财政厅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利用该信息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信息顺利传送,为实现资产数据信息顺利对接和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行。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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