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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建议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3-04-01 热度:12

管理建议报告

篇一 安监局绩效管理工作建议报告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战略部署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年安全管理类绩效指标全面控制在年初下达的控制范围。为进一步完善2023年我市安全管理的绩效工作机制,建议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部门分工。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包括工伤事故死亡率、火灾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农业机械事故死亡率和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大类。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绩效管理社会安全类目标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以及市本级政府指标考核的十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数据;市消防支队负责控制十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数据采集;市交巡警支队负责控制十万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数据采集;市农业局负责控制农业机械事故死亡率数据采集;市海洋和渔业局负责控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数据采集。因此,建议在由市安监局作为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基础上,增加安全管理类数据采集的配合单位如下:市交巡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海洋和渔业局、市农业局等市直单位。

二、关于2023年绩效管理指标的设置。

因为年省政府考核市政府的安全管理指标是:十万人事故死亡率和亿元gdp生产事故安全死亡率。目前我们考核县(市)区绩效管理采用的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伤事故十万人死亡率,并且指标分解到县(市)区的单项指标可能是零指标,例如消防指标,不利于全面考核基层的绩效管理工作。建议2023年参照省政府的做法设置安全生产绩效指标为:十万人事故死亡率和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篇二 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工作报告

基层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会计结算专业作为银行业务操作、资金流动的基础平台,改革压力随之增大,管理要求更加严格。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建立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增强防范和识别风险的能力,是会计结算专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现针对基层行操作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当前基层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近几年,随着银行综合业务和全功能银行系统的投产运行,以及全行核算一体化格局的初步形成,通过有效的事权划分、重要岗位分离、事后监督、银企对帐、支付密码、参数表硬控制等手段,全行柜面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但由于受业务处理流程、业务管理流程的限制,以及部门间职能分工上存在一些交叉,造成一些风险隐患存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支行会计核算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部分职能弱化,一些风险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核算一体化以后,会计核算风险日趋集中,但没有明确统一的部门来承担日益繁重的会计核算管理任务,绝大部分支行包括基层物理网点的会计核算与风险控制职能是由支行营业部代理行使的,这种机构设置的缺陷,造成了部分管理职能弱化。一方面,支行营业部作为一级支行的对外营业网点,既承担着本网点的核算管理职能,又承担着支行所属分支机构的核算业务的管理、监督、指导职能,同时还承担着一级支行的计划财务、资金营运、统计、营销等任务,日常工作十分繁杂,其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指导、监督、管理辖属网点的会计核算与风险防范工作;另一方面,支行内控人员的上收,检查、监督人员的严重不足,导致支行对辖属营业网点管理和控制力度弱化,部分网点发生风险隐患也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

二是忽视对支行以下物理网点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导致风险关口前移。基层网点负责人在现阶段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个对外营销的客户经理,又是该网点承担核算管理任务的业务主管,承担着大量的核算业务授权工作。由于网点人员较少,业务主管一般只配两人,而且多为倒班,如果外出营销就无法授权。一些网点负责人为了营销业务,放弃了主管职责,或不认真审查凭证,或将授权卡交于经办柜员,使主管的授权与监督形同虚设,客观上形成了核算管理和案件防范上的一些漏洞。一些网点负责人重任务指标、轻核算管理,重既得利益、轻案件防范,有的网点负责人甚至为了完成某项任务指标,不惜以违反制度规定来迎取客户。

三是未将风险管理纳入柜员、网点考核体系,柜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操作风险诱发因素上升。目前我行对基层前台柜员的绩效考核存在多头管理,多头考核,考核体系不尽合理等现象。很多业务和产品指标是通过各级行的业务部门下达到支行营业部及其以下网点,而这些业务发展指标均与柜员收入挂钩,如完成多少存款、发一张卡或推销一笔保险等兑现多少收入,而对堵住各类差错和事故或无违章、无案件的柜员则没有明确的考核奖励标准,没有体现出风险防范的价值,在趋利导向上形成了柜员重任务指标,轻核算质量、轻风险防范的现状。对营业网点的考核机制也没有充分体现出内部服务与风险防范的价值。如已经实行核算一体化的营业部和综合网点,其办理的业务范围扩大,风险责任加大,但在大多数支行的考核办法中,与办理单一业务的网点实行同一考核标准,面对众多与收入挂钩的考核指标,因其人员基数大,不仅包括前台具体核算的柜员,还包括管库员、凭证管理员,银企对帐员等,所以人均收入必然降低,这样很多市地单一网点的收入远高于综合网点,从而造成综合柜员收入低于单一柜员,风险大的柜员收入低于风险小的柜员。加上实行核算一体化改革后,我行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对综合柜员绝大部分行没有相应的风险津贴或补贴很低,造成前台操作人员普遍对办理综合业务的响应度不高。

四是相关部门对基层网点管理缺乏统一协调,形成风险管理的空白点。核算一体化前,原有的核算管理包括对基层网点和核算人员的管理均自成体系,各专业从制订制度、业务办法、培训、监督检查,风险防范等各司其责。核算一体化后,原有的按专业垂直对下管理的模式被打破,但各业务部门对基层管理的职能却一直模糊不清,相关业务部门在一些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广过程中往往是只制订业务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并以操作流程替代会计核算手续,而对这些业务和产品在推广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风险防范、柜台服务、客户反响等过问不多,这就把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割裂开来,形成业务大家做,风险一家担的局面。一些新兴业务在业务和核算管理上的归属也不够明确,导致有关文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不到位,对柜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不足,基层网点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五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操作系统存在漏洞。近年来,我行各项业务发展较快,特别是电子银行、代理业务等发展迅猛,但管理、核算、制度建设却没有及时跟上,特别是对代理业务凭证的使用、管理和控制上,没有严密的流程、办法,形成一些风险点。同时部分代理业务项目属我行自行开发,在业务需求与开发过程中未能利用全功能系统的、先进的参数管理功能,而是在代理业务平台上自行设定参数,造成我行外围系统参数管理的分散、混乱,部分代理业务中新增的交易未纳入全功能系统统一管理,系统通过岗位权限表对柜员的刚性控制不能充分实现,前台人员随意使用代理业务交易,加大柜面操作风险。一些新业务在开发过程中,过多地考虑客户需求,没有更好的与我行先进的系统衔接,大部分代理业务采用的是简单的柜台现金代理方式,我行系统的电子、批量处理优势没有充分展现。如代发工资业务系统在处理上不够严密,对上传的文件只识别账号,不识别户名,容易造成串户现象;代理保险业务,系统在设定代扣投保人保费程序时,未能有效限定扣划范围,出现从内部户或其他客户账户扣款现象,风险隐患很大。很多代理业务都要求纳入事后监督,但我行中间业务平台无法向事后监督部门提供具体的代理业务流水,也无相关的监督资料。实际上根本无法做到有效、全面的监督。

二、基层网点操作风险隐患的成因分析

一是管理型会计体系推行过程上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目前,我行已初步建立起了以“集约、高效”为主要特征的管理型会计体系,业务业务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但是随着网点职能和业务整合步伐全面加快,出现了支行及其以下网点业务管理的职能弱化,职责不清,个别行处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等现象,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问题时有发生,从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我行风险控制职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影响了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二是对基层网点、柜员的管理考核缺乏长效机制。我行的会计结算人员及柜员占全行总人数的60。随着会计核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到现在还未形成一套科学评价会计人员业绩的完整体系,对综合网点的柜员考核存在着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脱节的现象,管理层次多元化、考核内容偏重业务,轻视风险管理,评价体系没有与网点发展、个人成长相挂钩。

三是管理人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的关系,缺乏内控意识和风险意识,只强调业务的开拓与发展,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目标及临时性营销任务方面,忽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严格执行,使制度在执行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信任、情面代替了管理和纪律,导致一些问题屡查屡犯,得不到彻底根治。

四是人员培训没有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近年来各项业务发展较快,但对新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的学习、贯彻上,没有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一些行忽视对员工政治思想和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致使个别员工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道德素质低下,行为随意,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着以习惯做法代替规章制度的现象,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五是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机构负责人对会计监管不到位、对员工行为疏于管理,有些职能部门监管手段主要局限于检查,没有在监管效率、风险控制弱点分析、制度缺失剖析上做深入研究,不能有效防范风险。

三、对防范基层网点操作风险的几点思路和建议

(一)健全完善管理型会计体系,加大前后台业务分离,全面提升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水平

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加快会计业务经营平台、支持平台和管理平台的建立,加大前后台业务分离力度,提高管理效能,实现业务的集约化管理和风险的集中控制,形成“三大平台”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局面。一是将营业网点所有能够集中处理的业务,都要通过标准化和流程再造,全面实现集中处理。二是要建立操作风险的集中管理体系,将事后监督职能前移,变为事中实时监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项业务处理的全过程进行同步监控、实时预警,形成识别、计量、缓释、控制和处置风险的系统性操作链条,强化对操作风险的有效识别,提高监督效率和监督效果。三是切实做好银企对帐管理工作,实现对账工作的集约化和多元化运作,与所有开户企业签定账户管理协议,增强对账工作的约束力,增强银企对账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现金营运中心的管理和监控职能,实时掌握和监控辖属机构网点、柜员的现金动态信息,对柜员超限额现金进行实时有效控制。

(二)按照职能分工的要求,理顺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

各业务部门对基层网点的管理职能应不仅仅包括业务的管理、发展,还应该包括业务的检查监督、风险防范。营业网点是我行所有对外业务的一个支持平台,柜员是在这个平台进行服务的操作人员。网点是支行的网点,柜员是支行的柜员,柜员不隶属任何一个专业。各级行在制度的制定、执行、检查上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明确分工,形成统一意见后向下安排。对一些新兴业务,各牵头部门应该首先在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后,明确部门职责,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并应该提前或同步对所有相关部门和网点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网点办理新业务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及时得到解决。

(三)重新规划和引导基层网点的发展建设

一是要继续深化前台业务流程再造,加快业务处理中心的业务集中步伐,不断扩大业务集中处理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前后台机构、人员的分离力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实施将网点前台除现金、汇票业务外,全部分离到后台业务处理中心集中办理,最大限度地简化柜面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前台业务处理效率,降低前台操作风险。二是要依托全功能银行系统平台,不断完善扩大自助银行服务,加快发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离柜业务服务,有效地分流网点柜面业务,使网点柜面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处理客户个性化高端业务,提升营业网点的营销功能、服务功能和综合竞争力,使营业网点成为全行业务经营平台的载体和基础。三是要进一步理顺部门关系,整体规划和统一产品的开发、管理、核算和营销。同时要整合业务管理资源,整合人才培养资源,探索高效的业务管理模式,加强业务经营分析和考核,以高水准的管理促进基层行业务发展。

(四)建立柜员服务计价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科学的风险津贴与业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分配员工薪酬,可以将柜员的业绩分为柜面业绩(柜面的联机交易为主的业务)、手工业绩(营销项目、特殊业务、国际业务等以手工操作为主的业务)、质量业绩(业务差错、服务态度和被客户投诉等情况)三个方面,按业务的复杂度和贡献度设定权重,计算柜员的业绩积分,对柜员的业绩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以岗定酬、升岗升区,充分调动柜员工作积极性,有效利用资源,提升网点综合竞争力。由于核算一体化后会计结算专业是全行风险较为集中的专业,为稳定会计结算队伍,有效防范风险,对于重要岗位和案件多发部位的会计人员,建议根据其风险和责任,适当发放岗位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各部门在向基层机构下达各项任务指标时,也应充分考虑和尊重各行实际,鼓励其向特色和专长业务方向发展,不应片面追求指标,诱发不正当竞争。在推出各种业务与产品时,坚持风险防范与业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风险防范,以发挥全行在风险防范上的整体联动作用,达到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的目的。

(五)加强对基层网点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

我们应当辨证的看待市场营销与风险风范的关系,明确风险防范是业务顺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核算一体化的实施,网点的营业功能进一步拓宽,网点市场营销的范围也进而增大,就更需要营业网点强化核算管理,加强内控建设。要全面实行在支行以下网点营业经理委派制,建立网点营业经理直接对二级分行或支行行长负责的体制,增强核算工作的独立性,有效地遏制基层网点负责人利用职权作案的现象。

(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人员培训

要加大对员工合规经营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从思想、经营理念、全面风险管理、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上培育良好的风险控制

文化,形成一种风险管理人人有责的内控氛围。要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柜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风险识别能力。要改进柜员培训方式,大力拓展培训途径,积极利用网上培训系统,统一对包括管理层和一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尽快熟悉掌握新的制度办法及业务流程,尽快提高柜员的整体业务素质。要不断完善柜员的更新、补充机制。根据前台柜员合同到期(退休)时间,提前培训一定数量的后备人员,减少人员交接后由于不熟悉业务造成对外服务的不良影响和相应的操作风险。

(七)坚持组织开展不间断的检查活动

检查监督是控制操作风险最有效的一种方法。检查监督在形式上要制度化和多样化,无论是全面的还是专项的、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定期的还是突击的,都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有总结、有分析,有跟踪整改措施,确保检查监督的连贯性。检查监督的内容要格式化和规范化,检查监督的内容在不同层次的检查监督部门或人员中要尽量给予明确,划定范围和要点,避免检查监督的内容涉及面太泛、太多、太杂而形成走过场。检查监督的手段和方法既要注重科学和规律,也要体现灵活多样和有针对性,把检查监督过程中形成的经验、教训、心得、技巧,进行总结、提炼、归纳、整理,形成检查方法手册,供检查人员使用,提高业务素质和检查监督水平,从而增强检查监督的效果。同时要提高检查监督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形成以计算机监测和总会计、会计主管和内控人员监督相结合的“人机”双控形式的风险实时控制网络,提高风险反应速度,增强预警能力。

篇三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调研建议调研报告

自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国事登字[20__]2号)以来,__省__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细致做好事业单位管理档案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要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档案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目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基层大多数是各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人员兼任,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一个系统地认识。在专业素质、理论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参差不齐,与时代发展的要求悬殊较大。档案专业出身的人员较少,知识结构不合理,现代科学知识贫乏,高层次的档案专业人才较少,这些情况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事业发展,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影响档案管理水平。

2.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意识非常薄弱。

登记机关人员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对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缺乏理性认识,领导对于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加上对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宣传工作力度不大,很多事业单位对于平时档案材料中的要求(包括变更、注销、年检等各项工作)敷衍应付,能拖就拖,档案意识薄弱。

3.档案材料缺失情况严重,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不进行法人登记,银行将不开设基本帐户,质监部门不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能在财政部门领购收费票据,不能到人事部门审核工资等等,但相关部门在执行规定时不够严格,致使事业单位认为法人登记可登不可登,或者一经登记后就束之高阁,对法人证书每年需要年检的意义认识不清,孰不知没有参加年检的法人证书也是无效的;还有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已经变更,甚至不只一次,依然不积极、不主动到登记管理机关作变更登记,以为反正有法人名字就可以了。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中材料缺失,不能够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现状,无法实现档案的价值,不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对策及建议

1.提高档案人员素质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前提

要将档案人员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通过专业培训、知识更新、进修学习等,提高业务水平,建立档案管理人才梯队,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业务发展,不断总结探索档案管理工作及业务发展,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推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档案管理意识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基础

要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法》。作为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自己主动有所为,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的服务思想,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其次要加强对于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事业单位的档案意识。第三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的配备。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保证

要加强对于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和制定符合实际、能够有效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逐步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资料切实与单位同步,真正实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现状,实现档案本身的价值。

篇四 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税源联动管理的思考及建议调研报告

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税源联动管理的思考及建议调研报告

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就是整合职能配置,整合数据应用,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税源管理联动机制能够有效地整合现有资源,形成税源管理的合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税源管理联动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特别是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但是,由于受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职责存在交叉现象,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畅等因素影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衔接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影响了税源管理联动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如何理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对于充分发挥税源管理联动机制作用,深化税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税源联动管理中部门协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自从实行征、管、查机构三分离改革以来,各级都按照征、管、查机构三分离原则,设置了相应的机构。但是,这些机构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分工不尽合理,如不少税务机关就存在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检查权限划分不够明确,征收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行使个体户日常管理和税款征收权现象,甚至出现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同一事情,且不同部门在处理同一问题时意见各异,造成纳税人左右为难,不知听谁为好,严重影响税收执法的严肃性。

二是部门配合不力,工作衔接不畅。目前,部门之间如何协作,缺少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衔接制度,如对征收部门如何根据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和稽查部门的稽查结论征收税款,以及收缴滞纳金和罚款,其征收情况如何通知管理部门、稽查部门;管理部门如何根据征收部门的征收情况和稽查部门的稽查情况实施管理,其管理情况如何告知征收部门、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如何根据征收部门的征收情况和管理部门的管理情况选案稽查,其稽查结果如何通报管理部门、征收部门这些制度制定得不是很详细和具体,造成征、管、查三方工作上时有脱节现象发生,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

三是信息不共享,信息传递和反馈不尽如人意。在现实工作中,征、管、查各部门间过多地强调征收、管理、稽查应该“各司其职”,缺少必要的沟通和联系,导致出现征、管、查各自为政,“自扫门前雪”的现象。管理部门和征收部门不能及时将征管过程中发现的信息告知稽查部门,致使稽查部门难以从征收管理中获得稽查案源信息,在选案时缺乏依据而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征收部门不能及时将查补税款入库情况告知稽查部门,导致稽查部门难以及时掌握案件执行情况。稽查部门不能及时将纳税人的违法作案手段和检查处理结果告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所管纳税户涉税违法信息,同时管理人员与稽查人员交流、研讨又少,没有经常性地开展必要的协调,管理人员忙外部管理,稽查人员忙外部检查,彼此之间较少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彼此一些本应共同协调的问题,而没有及时解决,致使管理部门未能及时掌握纳税人违章行为,不能及时辅导纳税人。稽查部门很少对征收部门就如何加强税收征收工作提出建议,征收人员也不向稽查人员调查了解哪些纳税人有偷漏税行为及偷漏税的方法途径,只管按照纳税人的申报金额和稽查部门的查补数额征收入库,不能在征收环节对纳税人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控制。

二、加强部门协作的建议

一是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方职责。坚持税收工作流的相对集中原则和满足“一窗式”办税服务的要求,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部门的具体职能。为避免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检查权限上发生职责交叉,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__]124号)的要求,划清日常检查和稽查职责,把日常检查界定为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同时在坚持该要求“三个划分原则”的基础上,要求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符合《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立案要求的案件,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

二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建立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衔接制度。要理顺三者关系,除了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稽查三者关系外,首先要科学设计征收、管理、稽查工作流程,明确部门间的工作规程,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细化各部门、部门内部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和执法责任,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从实际工作出发,便于操作,责任明确。其次要注意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注重部门间有机协调、减少无谓的“内耗”,理顺关系,力求用制度来规范人、约束人、激励人,从而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实现征收、管理、稽查工作的互动性、规范化、制度化。第三是取消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的重复性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税程序,免除不必要的审批,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是加强征收、管理、稽查信息传递。根据实际情况,在征收、管理、稽查部门之间建立一套符合自身运行机制的联系制度,以确保征、管、查三方实现信息共享。设置一套规范的信息传递制度,按照统一的传递渠道、传递方式,按照规定的期限将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之间相互传递,确保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征、管、查协调例会制,明确例会召集人、例会形式、例会人员及例会内容,及时共同协商解决各部门出现的各种矛盾。鼓励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进行交流和研讨,对交流和研讨的好成果予以推广,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是提倡部门协作精神。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建立科学的工作职责体系的同时,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及时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做到遇事商量办,以税法为准绳,妥善处理好征收、管理、稽查中可能碰到的扯皮问题,达到精诚团结,共求发展的目的,以建立统一的税收管理体系,更好地堵塞税收漏洞,服务于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

五是积极开发税收管理软件。要认真研究分析税收征、管、查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各项因素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人员集中开发相对

统一的税收管理软件,进一步完善软件系统征收、管理、稽查模块,提高地区间的共享度和利用率,并做好征收、管理、稽查系统与网上申报软件、金税工程系统的有机衔接,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以减少操作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干扰,形成各方面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联系的有机统一体,真正搞好税务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衔接,更好地发挥税收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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