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23年关于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是一个农业大县(区),也是全国著名的粮食产区和制种基地。全区有18个乡(镇),245个行政村,有农业人口346435人,土地面积 42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8.62万亩,近年来农业主要以玉米制种为主导产业,种植面积达42万亩。至xx年底,全区拥有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 34800台,其中拖拉机12727台,农机总动力达54.5万千瓦,农机总值达4.35亿元。去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随着农用运输车移交,农机安全监理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是目前摆在广大农机监理人员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我区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至xx年上半年,全区有注册登记的拖拉机4883台(大中型161台,小型4722台),联合收割机3台;拖拉机驾驶员3966人(g658、 h3308)其中有497人持g照驾驶农用车。拖拉机入户率(占拥有量1xx台的)为38.3%,驾驶员持证率为39%,
从xx年到xx年,平均每年动员拖拉机入户200台,拖拉机检验900台,驾驶员审验1200人,入户率、检验率、审验率、持证率平均为 30-40%。xx年上半年完成拖拉机入户108台,拖拉机检验500台,换旧牌242台,动员组织驾驶员参加持证培训83人。检验率为10.2%,入户率为49.9%、持证率为39.6%。从xx年至xx年全区共发生农机重大事故18起,死亡18人;一般事故36起,重伤28人,其中拖拉机重大事故8起 8人;一般事故21起重伤20人。今年上半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的农机事故,事故率呈下降趋势。
××区每年新购置拖拉机200台左右,拖拉机增长速度为2 %,新车入户率为50%。从我们掌握的情况表明;近三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从购置拖拉机到农三轮,逐步更新换代,发展到目前基本以中、大型四轮农用运输车为主,农村运输基本被农四轮所替代,拖拉机变为耕、耙、播等农田作业的工具。
二、农机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道交法》、《行政许可法》、《农机促进法》、《道交法实施条例》以及温总理签发的412号令、农业部的《两规定》、《两规范》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理顺了拖拉机管理的关系,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得到了认可。然而,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在张掖市乃至全国普遍存在,在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机安全生产,影响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生存和农机监理事业的发展。
1、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农业机械特别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如果管理不严和操作不当将会对周围人员、财产、环境造成伤害。××区在80-90年代,农机事故年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不但造成农民家破人亡,而且引发农户之间、家庭内部的矛盾与纠风,也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拖拉机经营户相对都是比较贫困、家庭条件普遍较差,也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无力承担因事故造成的巨大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安全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农机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目前引发农机事故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有三分之一的拖拉机常年失修,安全设施残缺不全,无灯光喇叭、制动不灵、方向盘间隙过大、连结不牢等技术状态较差,再加上无照开车、违章作业等,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农机事故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农机监理责任重于泰山,任重而道远。
2、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难度加大。
一是社会进步、城乡发展、农村综合经济能力上升后,农民对经营农业机械有了更高的要求,从六、七十年代的手扶机到小四轮拖拉机再到三轮农用车、四轮农用车,农民不再是以满足农田作业而购置机械,而是由农机市场为导向,市场引导农民购置适用的农业机械,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在农民的意识中,拖拉机不再是一种先进的机器,只是一件农具而已,所以拖拉机的增速为每年200台左右,农用车的增速为每年280台,因此农民对拖拉机入户、检验和学习驾照的意识不强。
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种植青一色的制种玉米,农产品运销没有作业市场,而且农业运输被农用车所替代,拖拉机仅仅作为纯农田作业的机具,一年的出勤率按农民常言说的“牛-55用的50天”,出勤率低,春种夏收后,“刀枪入库”,所以拖拉机不上公路,基本活动在田间地头,监管的难度非常大。
3、拖拉机费负较重,机手违规现象突出。由于拖拉机作业有很强的季节性和时间性,每年上路行驾、作业的时间短,收入低,而且都是自用为主,按现在的负费项目,养路费400元/年,年度检验费25元,第三者强制保险费210元,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有的一年的收入不够交养路费。为逃避交费,加之监管不到位,车主不愿登记、挂牌、考证,也不愿参加年度检审验,“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
4、农机安全性能逐年下降,安全隐患加大。目前,机型陈旧、使用年限过长、技术性能差、故障多是普遍现象,由于没有一套具体的适用的报废措施和适当的补贴政策,农民又舍不得卖“废铁”,于是尽管技术状态差,仍凑合使用,再加上驾驶员安全意识差,重收入、轻安全,重使用、轻保养,带病运行,后患无穷。
5、农机监理手段落后,服务不到位。拖拉机年度检验是一项技术性很强、安全责任很重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一直延用一看、二蹬、三听的方式很不严肃、很不科学,导致了农机驾驶人员对监理部门产生误解,认为农机监理的入户挂牌、办证、检验就是为了收几个钱,只管理不服务,特别是驾驶员培训中的办人情证现象,使农机监理工作失去了服务的性质,也失去了农机户的信任,我们的工作也会失去社会的认可。
6、农机管理部门机构臃肿,经费短缺负担重。xx年一来,农用车的兴起和兴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农用车的管理上,而放松了自己已原有的基本的管理对象拖拉机。丢了自己的“自留地”,种了别人的“责任田”。在农用车兴盛时期,经济收入年年上涨,农机部门的“声望”也高了,人员增加、财政统筹、费用削减,但都没有对农机部门造成任何影响,农机部门全员上阵搞监理,全区农用车入户率达到85%以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去年11月16日农用车移交后,农机监理收费大幅度减少,收费总额由去年的98万元减少到今年的10万元,办公经费非常紧张,每年局系统正常运转需40万元,今年缺口在30万元以上,尤其是近年来陆续分配来的8个复退军人全靠业务收费支付工资,再加上其他人员的预算外工资、车辆消耗等,经费非常困难。
7、基层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名存实亡。八十年代国家支持兴办的乡镇农机站,经过几年的城镇化建设和企业改制、撤拼等,已没有服务项目和资产了,乡 (镇)农机专干归乡(镇)管理后,基本从事乡镇的中心工作,农机工作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乡、村、社三级管理缺腿。所以目前农机监理工作只靠农机管理部门单兵作战。
8、农村各种税费的减免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对农机监理收费不愿意,不支持,工作难以开展。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议健全政策、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对上道路拖拉机审查登记、牌证核发、年度检验、操作人员的考证,而拖拉机的道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事故处理权交给了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明确行政许可监督权,造成许可发放与许可行为监督的脱节。
2、争取早日将农机监理机构明确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来管理,并根据事业的需要确定人员编制,人员工资及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内,由财政全额拨款,以稳定农机监理队伍,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3、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以有关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农机方面的惠农政策为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在农机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村社,作业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机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在学生集中的乡村学校,以举办农机安全教育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使全社会都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4、强化服务,提高农机监理的总体水平。农机监理的工作特点和社会性质决定了其职业道德,必须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宗旨。要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从实施规范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围绕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这一主题,健全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整个工作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文明服务,热情耐心地解答农民群众的咨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是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与广大农机人员的关系,增进感情而有利于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
5、严格执法,纠正违章,确保农机安全运行。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农机执法力度。要针对农村面大、量广农机分散和流动作业的特点,经常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农村道路、田间场院进行安全检查,查纠违章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6、开展农机普查工作。要利用农闲时节,对全区拖拉机的拥有情况、使用年限、拖拉机技术状态作一次全面的普查清理,全面弄清拖拉机的基本情况,一些不需要纳入管理的手扶拖拉机、频临报废的拖拉机要列在登记范围之外,对大中型拖拉机要全面纳入管理,并抓好新购置小型拖拉机的牌证管理,逐步提高入户率、检验率。
7、结合“阳光工程”,争取资金开展对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无偿为农民群众提供驾驶技术、维修技术的培训,淡化管理、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机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技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篇二 农机具销售管理服务状况调研报告
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大中型农机具销售、管理和服务情况,近日,我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采取一看(看两个农机具销售单位)、二听(听取县农机总站的工作汇报)、三查(查看大中型农机具补贴台帐)、四座谈(在县农机总站会议室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全县农机具销售、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了调查。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杜永新、县农机总站站长任长山等一同参加了调查。
一、全县农机具销售、管理和服务情况
至XX年底,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1.73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7163台,配套农具19975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9651台,配套农具13500台套。水稻插秧机7139台,联合收获机1389台。全县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1.6%,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主要表现在:
1、农机具销售步伐明显加快。XX年,借助国家的补贴政策,全县更新大中型拖拉机1930台,水稻插秧机1025台,收获机106台,继续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势头。
2、农机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一是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全年完成补贴任务757万元,其中省补贴项目资金200万元,水田整地项目资金319万元,农机水田合作社项目资金80万元;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58万元,购置农机具796台,大中型拖拉机262台,配套农机具407台,水稻收获机19台,插秧机108台。做到了程序严谨,账目清晰,发放有序。二是安全监理意识明显增强。全年共发放《黑龙江省农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单7000份,宣传资料3000份,悬挂宣传标语20幅,出动宣传车30台次,电视宣传3次,做到了有机户家喻户晓。
3、农机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培训工作有新起色。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场次,发放培训资料6000册,初训驾驶员1760人,复训2200人,现场示范200余次,培训农机技术人员1000人,农机化整体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二是机具检修质量明显提高。全年共检修大中型拖拉机1410台,大中型农机具510台,小型农机具3000多台(套),农机具技术状态完好率达到96%,为保证农机化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证、牌办理日趋规范。全年共办理机车落户1900台,经考试合格为1760人发放了农机驾驶证,做到了手续健全,档案齐备,全力营造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四是技术推广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重点推广了六项实用新技术。即,大型机车深松整地技术、玉米产业带机械化精良点播技术、秸秆根茬粉碎还田技术、水稻产业带机械化插秧技术、水稻产业带机械化收获技术、玉米产业带机械化收获技术,全县水稻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了92%,全省领先。
二、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县农机工作在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取得长足了发展,农用机械保有量全省领先,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到位。从视察情况看,农民在购买农机具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盲目抢购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小型农机具闲置浪费,大型农机具重点不突出,数量不足。建议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在政策宣传上加大力度,采取和农民算效益对比帐的办法,引导农民独资、合资在购买大型农机具上下功夫,彻底打破小而全,精而少的格局。
二是农机化服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从视察情况看,农机化服务存有断层,尤其是乡镇农机服务中心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农机合作社作用不够明显。建议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在提高业务人员技术水平上采取大动作,在整合农机合作社资源上作文章,真正发挥农机合作社在加快农机化进程中的引领作用。
三是农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还有待于加强。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用机车越来越多,农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较差,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农用车驾驶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对不参加驾驶员培训的坚决不给发证,杜绝人情办证,真正做到严管、严处、严惩。
篇三 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
农机,指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统称。农机安全保障着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
××区是一个农业大县(区),也是全国著名的粮食产区和制种基地。全区有18个乡(镇),245个行政村,有农业人口346435人,土地面积42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8.62万亩,近年来农业主要以玉米制种为主导产业,种植面积达42万亩。至xx年底,全区拥有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34800台,其中拖拉机12727台,农机总动力达54.5万千瓦,农机总值达4.35亿元。去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随着农用运输车移交,农机安全监理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是目前摆在广大农机监理人员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我区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至xx年上半年,全区有注册登记的拖拉机4883台(大中型161台,小型4722台),联合收割机3台;拖拉机驾驶员3966人(g658、 h3308)其中有497人持g照驾驶农用车。拖拉机入户率(占拥有量1xx台的)为38.3%,驾驶员持证率为39%,
从xx年到xx年,平均每年动员拖拉机入户200台,拖拉机检验900台,驾驶员审验1200人,入户率、检验率、审验率、持证率平均为30-40%。xx年上半年完成拖拉机入户108台,拖拉机检验500台,换旧牌242台,动员组织驾驶员参加持证培训83人。检验率为10.2%,入户率为49.9%、持证率为39.6%。从xx年至xx年全区共发生农机重大事故18起,死亡18人;一般事故36起,重伤28人,其中拖拉机重大事故8起8人;一般事故21起重伤20人。今年上半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的农机事故,事故率呈下降趋势。
××区每年新购置拖拉机200台左右,拖拉机增长速度为2 %,新车入户率为50%。从我们掌握的情况表明;近三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从购置拖拉机到农三轮,逐步更新换代,发展到目前基本以中、大型四轮农用运输车为主,农村运输基本被农四轮所替代,拖拉机变为耕、耙、播等农田作业的工具。
二、农机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道交法》、《行政许可法》、《农机促进法》、《道交法实施条例》以及温总理签发的412号令、农业部的《两规定》、《两规范》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理顺了拖拉机管理的关系,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得到了认可。然而,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在张掖市乃至全国普遍存在,在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机安全生产,影响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生存和农机监理事业的发展。
1、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农业机械特别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如果管理不严和操作不当将会对周围人员、财产、环境造成伤害。××区在80-90年代,农机事故年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不但造成农民家破人亡,而且引发农户之间、家庭内部的矛盾与纠风,也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拖拉机经营户相对都是比较贫困、家庭条件普遍较差,也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无力承担因事故造成的巨大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安全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农机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目前引发农机事故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有三分之一的拖拉机常年失修,安全设施残缺不全,无灯光喇叭、制动不灵、方向盘间隙过大、连结不牢等技术状态较差,再加上无照开车、违章作业等,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农机事故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农机监理责任重于泰山,任重而道远。
附:农机事故监管调查报告
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农机事故的定性、管辖、处理都做了详细规定,《条例》实施半年多来,我市未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农机作业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态势保持平稳,为深入了解农机事故发生及处理的真实情况,我们开展了《条例》贯彻回头看活动,全面调查全市农机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利于更好的做好农机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
一、我市农业机械动态运行情况
随着农用运输车管理的汽车化,我市的农机管理总量呈下降趋势,20-30马力左右的中小型拖拉机保持在3000台左右,主要从事短距离道路农产品或者建材运输,基本不用于田间耕播作业,近几年来,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推动,加之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政策的引导,我市的农田作业机械逐渐向大型拖拉机发展,50马力以上的农用动力机械已逾2023台,大型自走式小麦及玉米联合收获机械总数已达2023台,其他手扶型拖拉机主要分布在吴村镇、董庄乡、防山乡,数量在3000台左右,主要用于山地农忙季节农业生产。
二、农机事故处理法律法规贯彻情况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于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历程,《条例》明确了农机事故的预防、安全防范及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这是全国性法规第一次规范农机事故处理工作。为全面贯彻《条例》及《山东省农机事故处理办法》,市农机监理站制定了《市农机事故处理预案》、《市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市农机事故责任倒查及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农机事故处理实战演练,增强农机事故处置能力,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农机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
三、《条例》实施以来农机事故处理及统计情况
年上半年,我市农机监理机构所接到农机事故报案为0起,但也要同时看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部分农机事故根本没有掌握。
1、轻微农机事故,轻微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上提倡双方协商“私了”处理,在农机事故上也基本是“私了”,比如山东省农机办年曾颁布《十项便民措施》第十条:对未造成公共和特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单方农机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处理;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类轻微农机事故,当事人从减少麻烦的角度出发,大都选择自行处理。
2、单方面农机事故,笔者所说的单方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启动、使用、存放、保养、维修过程中由于机手自己操作不当发生的未涉及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农机事故,比如常见的“摇把误伤”、“陡坡行驶翻车”、存放时或倒车时造成一些车辆损害等,这类事故因为不涉及他人,没有他人责任,加之发生这类事故的多为无牌无证机车或濒临报废机车,没有任何保险手续,当事人根本不会报案。
3、应当报案没有报案的农机事故,实事求是的讲,农机事故不同于交通事故,由于车辆行驶密度的原因,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大都发生在不熟悉的人之间,而农机事故基本是分散作业,本地作业较多,发生的事故大多在本乡本土熟人之间,一旦发生农机事故,只要不是恶性的、责任不清的,大部分人选择自行协商,或者选择村组织调解解决。
4、宣传不到位,部分机手报案意识不强或者不知道农机部门的报案联系方式,笔者曾询问一些机手发生农机事故怎么办?大部分人选择拨打122,也就是说发生农机事故后,一部分人采取自行处理,一部分寻找交警处理,较少的部分才选择农机部门报案。
由此可见,农机事故零报案并不是农机事故零发生,随着农机机械化程度的提升,全市农业机械的保有量大大增加,拖拉机、收割机机械总量在万台以上,农机事故零发生是不太现实的,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农机事故是必须长期坚持、不容半点麻痹松懈的工作,只有认真细致地落实好预防措施,才能少发生或不发生农机事故,才能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农机事故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
分析当前我市的农机安全管理情况,有三个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不安全因素:
(一)中小型拖拉机超期服役情况较为严重,因缺少对报废机车的强制管理规定,大多数运输用的拖拉机使用几年后,机手就会转手卖于一般农户用于“轧地头”,这种机车不常出来,只在农忙时运输农副产品,操作者多数无证,加之机车已超期限,也无法年检,管理难度较大,安全隐患最为突出。
(二)玉米联合收获机械管理水平还比较低,由于该类机械是近几年才大规模普及使用的机械,机手的安全意识、牌证管理意识较为淡薄,操作水平、驾驶技术不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三)部分耕作机械的安全管理急待加强,这其中包括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机,农作物种植覆膜机等机型,该类机械操作技术要求较高,且是配套悬挂使用,较为分散,管理难度较大。
五、下一步的预防及整改措施
保持农机安全生产的良性发展,继续强化“平安农机”、“和谐农机”建设,提高农业机械的“入户率、持证率、年检率”是我市农机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着重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舆论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六个一”活动,不断提高机手的安全操作水平,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二)按照开展农机安全基层基础年的有关要求,严查事故苗头,狠抓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把农机事故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协调与安监、交警、保险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尽快建立起工作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四)按照《市农机事故处理预案》的要求,配齐配全农机事故处理设备,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处理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开展农机事故处理实战演练,增强事故处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做到未雨绸缪。
篇四 关于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我区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区每年新购置拖拉机200台左右,拖拉机增长速度为2 %,新车入户率为50%。从我们掌握的情况表明;近三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从购置拖拉机到农三轮,逐步更新换代,发展到目前基本以中、大型四轮农用运输车为主,农村运输基本被农四轮所替代,拖拉机变为耕、耙、播等农田作业的工具。
二、农机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道交法》、《行政许可法》、《农机促进法》、《道交法实施条例》以及温总理签发的412号令、农业部的《两规定》、《两规范》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理顺了拖拉机管理的关系,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得到了认可。然而,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在张掖市乃至全国普遍存在,在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机安全生产,影响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生存和农机监理事业的发展。
1、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农业机械特别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如果管理不严和操作不当将会对周围人员、财产、环境造成伤害。区在80-90年代,农机事故年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不但造成农民家破人亡,而且引发农户之间、家庭内部的矛盾与纠风,也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拖拉机经营户相对都是比较贫困、家庭条件普遍较差,也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无力承担因事故造成的巨大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安全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农机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目前引发农机事故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有三分之一的拖拉机常年失修,安全设施残缺不全,无灯光喇叭、制动不灵、方向盘间隙过大、连结不牢等技术状态较差,再加上无照开车、违章作业等,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农机事故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农机监理责任重于泰山,任重而道远。
2、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难度加大。
一是社会进步、城乡发展、农村综合经济能力上升后,农民对经营农业机械有了更高的要求,从六、七十年代的手扶机到小四轮拖拉机再到三轮农用车、四轮农用车,农民不再是以满足农田作业而购置机械,而是由农机市场为导向,市场引导农民购置适用的农业机械,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在农民的意识中,拖拉机不再是一种先进的机器,只是一件农具而已,所以拖拉机的增速为每年200台左右,农用车的增速为每年280台,因此农民对拖拉机入户、检验和学习驾照的意识不强。
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种植青一色的制种玉米,农产品运销没有作业市场,而且农业运输被农用车所替代,拖拉机仅仅作为纯农田作业的机具,一年的出勤率按农民常言说的牛-55用的50天,出勤率低,春种夏收后,刀枪入库,所以拖拉机不上公路,基本活动在田间地头,监管的难度非常大。
3、拖拉机费负较重,机手违规现象突出。由于拖拉机作业有很强的季节性和时间性,每年上路行驾、作业的时间短,收入低,而且都是自用为主,按现在的负费项目,养路费400元/年,年度检验费25元,第三者强制保险费210元,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有的一年的收入不够交养路费。为逃避交费,加之监管不到位,车主不愿登记、挂牌、考证,也不愿参加年度检审验,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
4、农机安全性能逐年下降,安全隐患加大。目前,机型陈旧、使用年限过长、技术性能差、故障多是普遍现象,由于没有一套具体的适用的报废措施和适当的补贴政策,农民又舍不得卖废铁,于是尽管技术状态差,仍凑合使用,再加上驾驶员安全意识差,重收入、轻安全,重使用、轻保养,带病运行,后患无穷。
5、农机监理手段落后,服务不到位。拖拉机年度检验是一项技术性很强、安全责任很重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一直延用一看、二蹬、三听的方式很不严肃、很不科学,导致了农机驾驶人员对监理部门产生误解,认为农机监理的入户挂牌、办证、检验就是为了收几个钱,只管理不服务,特别是驾驶员培训中的办人情证现象,使农机监理工作失去了服务的性质,也失去了农机户的信任,我们的工作也会失去社会的认可。
6、农机管理部门机构臃肿,经费短缺负担重。xx年一来,农用车的兴起和兴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农用车的管理上,而放松了自己已原有的基本的管理对象拖拉机。丢了自己的自留地,种了别人的责任田。在农用车兴盛时期,经济收入年年上涨,农机部门的声望也高了,人员增加、财政统筹、费用削减,但都没有对农机部门造成任何影响,农机部门全员上阵搞监理,全区农用车入户率达到85%以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去年11月16日农用车移交后,农机监理收费大幅度减少,收费总额由去年的98万元减少到今年的10万元,办公经费非常紧张,每年局系统正常运转需40万元,今年缺口在30万元以上,尤其是近年来陆续分配来的8个复退军人全靠业务收费支付工资,再加上其他人员的预算外工资、车辆消耗等,经费非常困难。
7、基层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名存实亡。八十年代国家支持兴办的乡镇农机站,经过几年的城镇化建设和企业改制、撤拼等,已没有服务项目和资产了,乡 (镇)农机专干归乡(镇)管理后,基本从事乡镇的中心工作,农机工作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乡、村、社三级管理缺腿。所以目前农机监理工作只靠农机管理部门单兵作战。
8、农村各种税费的减免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对农机监理收费不愿意,不支持,工作难以开展。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议健全政策、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对上道路拖拉机审查登记、牌证核发、年度检验、操作人员的考证,而拖拉机的道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事故处理权交给了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明确行政许可监督权,造成许可发放与许可行为监督的脱节。
2、争取早日将农机监理机构明确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来管理,并根据事业的需要确定人员编制,人员工资及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内,由财政全额拨款,以稳定农机监理队伍,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3、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以有关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农机方面的惠农政策为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在农机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村社,作业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机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在学生集中的乡村学校,以举办农机安全教育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使全社会都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4、强化服务,提高农机监理的总体水平。农机监理的工作特点和社会性质决定了其职业道德,必须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宗旨。要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从实施规范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围绕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这一主题,健全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整个工作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文明服务,热情耐心地解答农民群众的咨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是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与广大农机人员的关系,增进感情而有利于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
5、严格执法,纠正违章,确保农机安全运行。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农机执法力度。要针对农村面大、量广农机分散和流动作业的特点,经常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农村道路、田间场院进行安全检查,查纠违章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6、开展农机普查工作。要利用农闲时节,对全区拖拉机的拥有情况、使用年限、拖拉机技术状态作一次全面的普查清理,全面弄清拖拉机的基本情况,一些不需要纳入管理的手扶拖拉机、频临报废的拖拉机要列在登记范围之外,对大中型拖拉机要全面纳入管理,并抓好新购置小型拖拉机的牌证管理,逐步提高入户率、检验率。
7、结合阳光工程,争取资金开展对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无偿为农民群众提供驾驶技术、维修技术的培训,淡化管理、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机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技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篇五 “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技术与管理”考察报告
“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技术与管理”考察报告
1、基本情况
为了解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运行特点,学习其先进的认证技术与管理经验,农业部“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技术与管理考察团”一行13人,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4日赴德国进行了考察。考察团先后对德国农业协会(dlg)农机检测中心、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协会(vdma)农机分会、德国亚马松有限公司(amazone)和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uv)等几家在同行业中具有相当权威和代表性的单位进行了访问交流和实地考察。
2、考察重点与收获
目前,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已经形成了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为基础,政府负责授权与监督,认证机构具体操作的是以企业的产品及其质量管理体系为实施对象的高效、成熟的运行体系。此次考察,重点围绕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的认证依据、政府作用、价值取向、认证主体、运行机制、操作技术等方面进行,取得了较大的收获。
1)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是质量认证工作有效运行的前提
在德国,有的农机产品要实行强制认证,有的是自愿认证。认证如何进行,相关各方权利义务怎样,政府如何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安全、环保为目的,涉及各相关环节,具有整体上的系统性、统一性和操作上的一致性。
考察发现,每种农机产品的质量认证与管理,都能找到相应的法律文件或行业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件规范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内容涉及农机制造企业、销售及售后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控的规定等。德国农机质量认证的技术性文件主要有三大类,即国家标准、欧盟标准和iso标准,其中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制订的涉及农机安全的欧盟标准作为安全认证的技术依据,其带有法规性质。德国与欧盟其他国家在法律和标准规定上是一致的,这对促进认证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2)严格的授权和有效的政府监管是质量认证工作有序运行的保证
在农机方面,德国联邦道路交通局(kba)负责拖拉机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生物物理局(bba)负责植保机械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农业部负责拖拉机、植保机械以外的其它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德国联邦经济部(bmwl)负责农机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授权与监管。一个认证机构可以接受来自政府不同部门的授权,认证机构只有被授权后才能对外开展第三方认证工作。如,德国农业协会(dlg)农机检测站是德国惟一被授权的承担农机产品安全检测与认证的机构;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uv)是被授权的目前德国也是欧盟规模最大的承担农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机构。政府授权部门还负责协调被授权认证机构之间的关系,并代表德国认证组织向国内外发布被授权的农机产品认证机构和试验室名录。德国各级政府都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对认证机构和认证行为进行监管。
3)重视安全,关注环保,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
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率高,企业主动申请,消费者关注认证标志,政府支持认证事业发展,使各相关方面确信,认证是必需的、值得的。在德国及欧盟,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中对产品质量涉及安全、环保要求的内容有着系统、细致的规定外,法律中还明确规定了产品强制安全检测和认
证范围。对实施强制性安全检测与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和项目,又根据其产品危害程度,将其中的一部分项目规定为必须由授权的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机构来承担,另外的项目则可由企业自己承揽,企业缺乏检测能力时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
此次考察发现,出于对安全与环保方面的考虑,欧盟在法律中特别对拖拉机、植保机械、割草机规定了必须实施第三方强制性安全检测与认证。如拖拉机强制性检测项目包括驾驶室、座椅的安全性检测及动力输出轴、制动、灯光、噪声等赴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技术与管理”考察报告共47项指标。在德国,除拖拉机、植保机械外,农林业用电锯、电梯及割草机、动力输出防护罩等也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另外,在德国道路交通法中还详细规定了农林机械上路行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监控程序。
4)装备精良、技术先进、工作严谨、服务优质使检测与认证机构保持权威性
总部设在法兰克福的德国农业协会(dlg)农机检测站创建于1887年,现有工作人员60人,占地4hm²,主要从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草坪机械及畜牧饲养设备的产品检测与认证工作。站内建有拖拉机驾驶室安全框架试验台、座椅安全与舒适性试验台及负荷车、拖拉机室外试验场、发动机测功试验台、液压提升试验台、小型机具振动与噪声测试台、风机风洞试验台、转动轴套耐久试验装置,以及牛栏饲养与挤奶设备、地面防滑与坚实度检测设备等。这些检测设施与设备,整体配套性强,测试系统数据采集与处理自动化程度高。每年检测与认证业务的收入约10%-15%用于检测站的手段建设(如两年前耗资70万欧元购置了高档次的负荷车), 另外,国家对一些重点项目检测手段建设实行补贴政策。该站从受理企业申请、确定标准、产品检测到合格后许可企业在产品上或广告中使用dlg质量认证标识“红标”或“蓝标”(“红标”要求全项目检测,检测站出具检测报告,须经法兰克福总部组织检测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为通过;“蓝标”为企业自己要求的部分项目检测,产品经检测合格,即为通过)有一套严格的运行程序,并得到有效实施。
位于莱比锡市的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üv)成立于1870年,是一个与各洲技术监督协会共同组成的集团化组织,目前已成为欧洲极具实力的跨国性认证集团公司,其分支机构遍布德国,在亚洲、太平洋地区也设有代办处(我国的北京、广州、无锡等地均有),现有工作人员9200人。主要从事建筑、能源、医疗与健康、机械制造、信息技术、日常生活用
品等领域认证,从事质量、环境与安全三个方面的体系认证工作,农机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其任务之一。另外,该协会还依据国家或欧盟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标准进行车辆检测。
我们了解到,产品检测与认证机构特别注重服务,如对经过dlg检测的产品提出改进建议,企业采纳后产品质量得到改善,深受企业欢迎。
5)德国质量认证已成为企业自觉自愿的行为
在德国,政府只有授权、调控监管的职能,而不干预具体的认证工作,企业在指定的产品范围内自主选择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所承担的测试与认证业务完全根据社会所需和企业要求进行。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德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认识到要扩大国际贸易量就必须采用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模式对企业实施管理,并争取获得认证机构的认可,即拿到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贸易通行证。德国亚马松(amazone)公司是一个创建于1883年的家族式企业,迄今已有120余年的发展历史。主要生产耕作、播种、施肥、植保等农业机械及绿地相关设备,产品特点是大型、复式作业、系列化,技术含量高。公司集科、工、贸于一体,现有员工1300余人,设4个生产分部(其中之一在法国),因产品自制率较高,故生产规模较大。公司在发展中始终重视产品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密切合作。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设有专门机构负责由8名质检人员依据程序文件进行质量控制;公司建有1000多hm²农机试验田,施肥机专用试验室、农药喷洒机械室内试验区及专用测试设备。试验严格、细致,如通过大量试验总结分析出施肥机作业时不同规格的肥料对机具调整的要求,随机提供给用户,并反馈给制肥厂。目前公司施肥机已通过dlg质量认证,农药喷洒机械(拖拉机带喷杆式喷雾机)被德国联邦生物物理局(bba)特别授权可自行承担其质量认证中的检测工作。该公司在德国业内综合测评中获世界农机企业排名第4位。2023年公司销
售额预计达2亿欧元。目前公司正在把市场由德国、北欧转向亚洲,特别是中国市场,现在我国内蒙、新疆等地已有该公司产品销售。
认证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注重内部建设,不断提高承检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dlg、tüv因为科学、公正受到社会认可,在为社会提供检测与认证服务中权威引导了消费,给产品的生产企业带来了效益,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效益。在德国类似tüv这样的体系认证机构共有40-50家,而目前德国已获证的12000个企业中有相当比例是在tüv认证的,tüv每年业务收入约9.38亿欧元,其中德国国内业务占80%。
德国的检测与认证机构均为私人设立,属营利组织,其收入主要来源于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体系审核,收费价格通过市场调剂,由于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市场经济体制,认证收费价格浮动不大,一般在10%左右。
6)协会组织、专家队伍推动质量认证水平不断提高
在德国,行业协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们依靠自己卓越的表现,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协全(vdma)成立于1892年,历经百年,目前已是欧洲最大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协会。现设有8个按机械产品大类划分的分会、38个各分会下设的专业部门和若干个分会。在德国柏林、比利时布鲁塞尔、中国北京及日本、埃及等地均设有办事机构,拥有3000多家制造业企业会员,遍布欧洲各地(德国企业会员占80%),其产品占有德国绝大多数市场份额。协会现有工作人员500人,除450人在总部法兰克福外,其余在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与咨询;代表该协会专业团体的利益应对任何第三方;作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联络人,促进供应商与客户的交流与沟通。支撑协会发展的经济来源完全来自于企业会员的会费。农机分会是vdma中重要的分支机构之一,拥有会员企业150多家,其机械涉及播种和施肥技术、植保及收割技术等方面。这些企业每年的营业额达40亿欧元,产品出口全球140多个国家。农机分会除积极参与行业内外交流外,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技术也是一项重要任务。该会参与安全认证法律体系建立,并代表企业参加标准的制修订,各洲设机构有专人负责收集和反馈认证和安全质量信息。农机分会不仅在国内具有影响力,在国际上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专家队伍在质量认证实施的许多环节被调用,在认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dlg农机检测站若遇有暂无标准的检测,则由dlg组织相关各方专业人员经充分讨论确定检测依据;dlg执行“红标”把关的检测委员会也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业研究人员和其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的机构(目前有11个);德国法律规定的安全认证产品目录,也是由政府组织有关各方专家参与研讨共同确定的。
3 几点建议
1)政府要加大对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快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发展步伐,是提高我国农机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水平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的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生产者、消费者的认证意识不强,认证运行机制尚不健全,还无法完全靠市场运作,需要政府加以扶持和推动,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在产品自愿性认证上,通过认证的产品,应纳人到农机产品补贴目录范围中,调动农民购买经质量认证的产品,以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2)将拖拉机、铡草机、微型泵等产品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拖拉机作为我国主要农用运输工具和动力机械,在各环节存在着很多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现在,我部正在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将拖拉机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从我国的实际看,是十分紧迫的。
3)农机实验室建设宜精、不宜多
考察中了解到,在德国获得认证的企业,大多数产品都是通过少数知名度很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如dlg农机检测中心,由于该中心具有较先进的检验设备和良好的服务,深得企业的信赖。因此,我国在推动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同时,应在基础较好的农机实验室中,挑选5-10个检验机构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农机产品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4)积极促进中德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检验工作合作与交流
德国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农机产品大量采用工业方面的先进技术,包括农机产品检验设备,如产品检验机电一体化技术等,应加强与德国在农机产品检测技术方面的交流,使我国的农机产品检验技术跟踪目前国际前沿的技术。可以
派员到德国学习先进检验技术,也可邀请德国比较先进的检验机构人员,如dlg农机检测站的专家来华讲学,交流检测技术及先进的管理理念。 (信息来源:摘自2023年第7期《山东农机》)
注:赴德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技术与管理”考察团成员 贺祖年 陈邦勋 骆 琳 李 伟 王家忠 祁福长 张汉夫 聂宇燕 向天成 吴文科 胡传干 胡兵文 刘丙申
篇六 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是一个农业大县(区),也是全国著名的粮食产区和制种基地。全区有18个乡(镇),245个行政村,有农业人口346435人,土地面积 42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8.62万亩,近年来农业主要以玉米制种为主导产业,种植面积达42万亩。至xx年底,全区拥有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 34800台,其中拖拉机12727台,农机总动力达54.5万千瓦,农机总值达4.35亿元。去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随着农用运输车移交,农机安全监理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是目前摆在广大农机监理人员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我区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至xx年上半年,全区有注册登记的拖拉机4883台(大中型161台,小型4722台),联合收割机3台;拖拉机驾驶员3966人(g658、 h3308)其中有497人持g照驾驶农用车。拖拉机入户率(占拥有量1xx台的)为38.3%,驾驶员持证率为39%,
从xx年到xx年,平均每年动员拖拉机入户200台,拖拉机检验900台,驾驶员审验1200人,入户率、检验率、审验率、持证率平均为 30-40%。xx年上半年完成拖拉机入户108台,拖拉机检验500台,换旧牌242台,动员组织驾驶员参加持证培训83人。检验率为10.2%,入户率为49.9%、持证率为39.6%。从xx年至xx年全区共发生农机重大事故18起,死亡18人;一般事故36起,重伤28人,其中拖拉机重大事故8起 8人;一般事故21起重伤20人。今年上半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的农机事故,事故率呈下降趋势。
××区每年新购置拖拉机200台左右,拖拉机增长速度为2 %,新车入户率为50%。从我们掌握的情况表明;近三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从购置拖拉机到农三轮,逐步更新换代,发展到目前基本以中、大型四轮农用运输车为主,农村运输基本被农四轮所替代,拖拉机变为耕、耙、播等农田作业的工具。
二、农机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道交法》、《行政许可法》、《农机促进法》、《道交法实施条例》以及温总理签发的412号令、农业部的《两规定》、《两规范》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理顺了拖拉机管理的关系,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得到了认可。然而,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在张掖市乃至全国普遍存在,在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机安全生产,影响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生存和农机监理事业的发展。
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农业机械特别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如果管理不严和操作不当将会对周围人员、财产、环境造成伤害。××区在80-90年代,农机事故年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不但造成农民家破人亡,而且引发农户之间、家庭内部的矛盾与纠风,也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拖拉机经营户相对都是比较贫困、家庭条件普遍较差,也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无力承担因事故造成的巨大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安全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农机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目前引发农机事故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有三分之一的拖拉机常年失修,安全设施残缺不全,无灯光喇叭、制动不灵、方向盘间隙过大、连结不牢等技术状态较差,再加上无照开车、违章作业等,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农机事故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农机监理责任重于泰山,任重而道远。
16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31位用户关注
11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