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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报告12篇

发布时间:2023-07-26 热度:19

管理体制报告

篇一 关于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调查报告

推进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阳光财政,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经过调研,现就建立和完善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报告如下。

一、全区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现状

(一)基层财政体制现状

区现有30个街道镇乡,均设置了财政所(3个街道财政所、12个镇财政所、15个乡财政所)。

财权与事权的统一。从有利于乡镇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乡镇与其承担事权相一致的财政,按照责权明晰、科学合理、综合配套、保障到位的要求,对乡镇人员经费(行政人员生活补贴)、运转经费(含事业人员)全额纳入支出基数,切实做到责权结合。

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大对乡镇保障力度,调动乡镇积极性,突出区级与乡镇财力分配,确保全区总收入保持增长,确保集中财力办大事。

科学合理确定基数。针对上一轮体制调整时部分乡镇收入基数不合理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重新合理确定乡镇收入基数,把乡镇财政收入基数做实。

规范税收程序。为了减少税收成本,从源头上杜绝乡镇之间、乡镇与街道之间、乡镇与区级之间挖税买税的现象,净化税收征收环境。

注重调动乡镇一心一意抓发展的工作积极性。坚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支持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相结合,实行以奖代补,乡镇的工作性津贴等支出必须通过发展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才能兑现,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基层财政管理机制现状

新形势、新时期赋予财政管理机制新的要求。一是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方案并组织执行;二是制定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各项财政收入,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保障乡镇人员工资支出,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社会公共需求支出的资金需要;四是加强本级财政事业单位及村级财务、帐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办理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五是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七是监督和检查所属会计单位执行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提出加强规范和管理的政策建议;八是兑现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强化涉农直补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三)基层财政队伍现状

二、基层财政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财政体制上存在的问题

自立自强精神不足。以乡镇为基础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没有突出逐步缩小财政补贴标准,摘掉靠财政补贴帽子的奋斗目标。靠财政补贴运转的乡、镇、街道税基培养乏力,支柱产业发展缓慢,主导产业不突出。

(二)运作机制上的不到位

适应不同经济财政模式的基层财政所运作模式不明晰。全区30个街道镇乡以社会、经济、财政应为三大模式,一是城市财政经济模式;二是城郊工业财政经济模式;三是农村产业财政经济模式,应尽快完善。

对大件和不易损耗的采购缺乏专家参与招标,鉴定质量环节。采购商品达不到理想使用年限较为突出,如电脑物件。

乡镇实行传票、报销运作方式,无疑增加了基层运作成本。

(三)基层镇乡公共服务型阳光财政程序化体现较差,目前在基层政府财政所还未见到比较成熟的完整方案

街道镇乡对享受中央、市、区的阳光财政 惠民补贴,项目、标准、兑现程序、结算终止日期在村、社区、居民小组,未见到公示榜。

街道镇乡对所在地区的公共事业建设、村民法律法规、科普教育投入预安排没有措施体现。

(四)基层财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基层财政所人员切身利益受到影响,等待观望思想严重。以来,由于基层财政所人员原来享受的参公身份、事业性质。没有及时纳入参公人员登记和调资工作暂缓等因素的影响,思想上想不通,颇有尴尬和失落感,心态不平衡,主观能动性差,情绪较为波动。

三、基层财政体制机制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解决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问题,也就是在城乡之间逐步实现公平分配财政支出。二是解决基层财政困难,保证基层运转,防止基层通过乱收费弥补财政不足。按这样的要求,街道镇乡新的财政管理体制框架体现财政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权,以责任定财权,对新增的职能要追加运转财力支持(例如文化站),对弱化的职能要减少支出(如乡镇广播站)。三是要体现财力支出向公共服务倾斜,公共服务体系项目支出要列入基层财政预算方案报告以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进行监督,切实增强乡镇履行职责和提高公共服务职能。

(二)要确立基层财政在公共服务上的主导地位。即基层财政所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可以行使以下基本职能:一是拟定公共服务指标体系,提供政府决策;二是监管公共服务的生产与提供;三是投资,以保证基本公共产品和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四是直接生产和提供某些公共服务;五是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和规范地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三)制定壮大产业经济规模,培植税源,增强税基,逐步解决收支平衡的基层财政经济发展计划。街道镇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配置市场,发展以适应增加财政财力的产业,增强税基,逐年缩小补贴指标。据调查补贴少的乡镇主导产业就大,补贴大的乡镇主导产业就小或无。就的区情有市场优势的蚕桑、生猪、烤烟、菜果品原料生产和深加工,大有潜力可挖,是增加税源的有效途径。以蚕桑为例,投入不大,见效快,技术难度不高,对劳动力要求不高,是适应农业区情的好税基产业。但有的乡镇人口上万人,耕地上万亩,土质又不适宜烤烟生产、抓蚕桑生产七八年,也不过亩,只有两三个村种植。如此的发展速度,很不适应形势发展富民强区的要求。必须实行以镇、乡、村为单位的支柱产业发展模式,在35年内见成效。坚持追踪考核制度,未有突出税基税源产业的乡镇,区政府要帮助他们科学地找项目,制定发展生产计划,督促产业项目的实施见成效。对原有蚕桑产业的乡镇实行以交售蚕茧的销售增值税50%以奖转移支付给乡镇,新发展的乡镇头三年售茧增值税100%的以奖转移支付给乡镇,五年后享受50%的售茧增值税以奖转移支付给乡镇的优惠政策,从而解决基层靠补贴吃饭的财政,实现富民强区集中区级财力办大事的局面。

(四)全面建立街道镇乡为单位的财政网络运作体系。以适应乡财区管的要求,保障高速及时的运作模式,节约经管人员报帐往返区、乡的运作成本;进一步完善街道镇乡所需运转物品的采购程序。一是对所有采购环节都应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全程监督。二是对大件和不易耗材,如电脑用品,应邀请专家代表参与质量鉴定,实现对物品的使用年限和价值。三是对易耗材和常用物品实行年度预报制,以便采购中心提前列入采购计划,基层政府及时获得所需物品的使用。

(五)建立管理考核制度。生产发展所需经费,年初以公安人口统计数为依据,按人平一定数额预算到镇乡,年终应以产业发展实绩进行结算,从而形成增强培植税源,增加税基,促进产业发展的动力。

(六)建立一支精干稳定的乡镇街道财政队伍。通过考试优选。基层财政所人员性质明确后,按高效、精干原则,以职能设岗,以岗定人,每个街道镇乡34人为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区人事局、基层党委也要加强基层财政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建立培植税源的激励机制。对街道镇乡新增规模(产值500万元)产业的增值税,前三年应实行100%的以奖转移支付给街道镇乡。

篇二 国产局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从开始,几年来,紧紧围绕提高资产管理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这个中心,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现有的体制和机制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思路,用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有效的机制,更加有力的工作把国有资产经营好,把国有资产管理这篇文章做大。

一、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设立专司机构,明确职能定位。市政府发文成立了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产局),正县级事业机构,挂靠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国产局局长。市国产局编制12人,内设综合、产权管理、资产评价三个科室,从而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市国产局作为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专司机构,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在职能定位上,将其定位在延伸财政职能上,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来进行。

(二)推动资产的整合。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对资产优化整合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主要方面。市本级先后启动了行政中心、建设大厦、文化艺术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重点资产整合项目。通过这些资产整合项目的实施,既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又整合了大量的闲置房地产,从而激活存量资产,实现保值提效。通过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拓宽了财政收入渠道,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实现了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的有效结合。近几年,通过统一管理国有产权,对国有资产统一整合运营,全市累计实现国有资产收入5亿多元,

(三)改革国有资产的配置模式。在全市初步建立了资产构建预算制度。资产购建预算是从源头上管理资产“进口”的主要环节,是规范资产配置,实现资产配置科学性、均等性、计划性的重要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部门预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资产构建预算从制度层面可以有效解决在资产配置上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失衡性,减少了盲目配置、重复配置,节约了财政资金,是“模式”一个重要亮点,在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

(四)实行产权集中管理。市政府授权市国产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将原来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中收缴到市国产局,由市国产局代表市政府拥有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国有资产的产权并对所管资产行使产权管理、收益管理和财务管理权,对单位办公用房实行余缺调剂,彻底杜绝和防止因所有权不明而引发的各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产权变更后各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只有资产使用权,没有资产处置权,有效的解决了资产分散管理中存在的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

二、改革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深化中遭遇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目标定位。我市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当初是以资源整合为切入点的,是以保值提效为目标的,是在整合置换中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效益,增加财政收入。因此我们的工作重心在整合置换上,市政府还就此下发了三年整合规划。尽管规划中提出了宜租则租、宜处置则处置,宜开发则开发的运营思路,但作为运营主体的资产开发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从目前的情况看把目标仅仅定位在整合上是不能把资产这篇文章做大的,必须把目标定位在经营上,通过有效的经营,把文章做大。

(二)体制束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属政府,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是政府授权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一个行政机关,不具备投融资资格,也不具备经营开发资格。由于缺乏一个对资产有效经营的平台,因此无法对资产开展有效的经营。因此要适应新形势,把资产经营这篇文章做大,就必须搭建一个公司化的经营平台,实现对资产的有效经营。

(三)思想解放不够。这几年改革过程中我们也一直思考如何有效的利用好国有资产,也考虑到开发经营,但由于担心不符合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要求和规定,担心过度商业化,会增大政府风险,因而,让犹豫禁锢了我们的思路,捆住了我们的手脚,制约了我们的工作。

三、深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我市资产基本状况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表明,截止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8.5亿元。其中,行政资产总额14.4亿元,事业资产总额34.1亿元。市本级资产总额10.8亿元,行政资产2.4亿元,事业资产8.4亿元。

按可经营资产情况看,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拥有土地5361亩,其中城市规划区内2023亩,规划区外3347亩;房屋105万平方米。按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内工厂行情测算,市本级的可用资产总值约为28亿元。

资产经营的基本思路金融危机爆发后,扩大内需保增长的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我们以投资带动为主要特征的增长方式,在突破发展中保增长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对资金的需求也更加迫切。因此,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充分运用所拥有的资产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重心,把把工作重心由过去的以整合为重点,转向以全面经营为重点;把运营方式由以置换为重点转向开发、转让、出租并举,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经营并重的轨道上来。对于目前具备通过转让、开发、出租进行直接经营的房地产可直接开展经营,对于目前不具备直接经营条件的房地产,可通过房地产抵押融资的方式,实行买地开发滚动经营,或者以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资产经营,使所有的房地产都能够成为政府可经营的资本。实现真正盘活国有资产,实现资产资本化,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实现资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经过有效运营,力争五年内为市本级建设融资3--5亿元,全市实现国有资产收益10亿元以上,其中市本级5亿元以上。

(三)加快体制转变,构建经营平台

调整管理体制,构建经营平台,是实现资产资本化,对资产进行有效经营的基础。因此,我们建议成立市公共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将市本级的行政事业资产整体打包,以划拨过户、授权经营或参股等形式注入公共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同时将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更名为“市公共资产管理局”,实行市公共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与市公共资产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市公共资产管理局行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由市公共资产投资运营公司行使管资产的经营、开发、融资、投资职能。使公共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具有投融资、经营开发、物业管理三个资产经营平台的功能,其运行目标为:

投融资平台

打造成我市继城投公司之外的又一重要融资平台,利用国有资产,以抵押担保的形式,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吸引各种社会资金进入重点建设领域。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抵押贷款。以国有资产整合为基础,在充分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以资产作抵押,加强同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形成以银行贷款为基础,其他金融机构资金为补充的信贷融资格局,为政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融资服务。

二是发行企业债券。政府授权发行企业债券,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实施担保并承担债券利息。辽宁铁岭投资债的成功发行就为我们很好的借鉴。8月21日发行的“铁岭投资债”发行总额6亿元,票面利率为8.35%,期限7年,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发行,发行当日全部售完。铁岭市委、市政府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本着“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发展思路,在整合运营政府社会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基础上,搭建起市场化投融资平台,成立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铁岭投资债”就是通过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发行,以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偿还。同时,铁岭市政府承诺:若沈铁工业走廊开发基金存在偿债缺口,将安排其他财政收入进行偿还。

三是开展股权合作。对于关乎全市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竞争性领域项目,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代表市政府和市财政(国资)局作为出资人,用市场化方式对此类项目的市属国有股权进行管理,依照《公司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是启动民间借贷。对项目不大、有营利的项目可鼓励干部职工入股,募集项目发展资金。但此方式筹集资金量少,风险大。

五是积极发展多元化融资体制。特许经营权是政府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在项目建设上可运用“建设—经营—转让”的方式,即bot模式进行融资。它是指政府和项目发起人签订特许权转让的协议,由项目发起人组织成立的项目公司承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的任务,同时,在规定的特许期内,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并收取费用,用来偿还项目的债务,并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在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将无偿移交给政府。利用这种形式,对于我市自有资金匮乏,但同时具有机遇优势、项目优势的实际情况,可以以此引进资金,扩展筹资渠道,增加筹资规模,切实解决建设资金供需之间的矛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经营开发平台

按照宜开发则开发、宜处置则处置、宜出租则出租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产,继续促进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开发经营,扩大投资范围,实现资产增值。经营开发平台主要职能为:

一是资产经营的载体和主体,负责资产开发、转让、出租等经营业务。

二是负责对原政府部门投资举办的经济实体进行整合,并对其实行集约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充分发挥资产的规模效益。

三是进行自主开发。对增值潜力大,开发价值高的项目,实行自主开发,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对有的资产可按照开发--转让(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对有的资产可按照抵押--融资--收购(征地)--开发--转让(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四是夯实公司职责。按年度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通过规范资产运营,建立国有资产补偿机制,向财政上交国有资产收益、按期收缴国有资产占用费、土地出租收益金和利润等手段,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物业管理平台

一是为行政事业提供统一规范的物业服务,维持办公资产的简单再生产(资产维护),节约财政支出。

二是公平参与物业市场竞争和经营。

需要配套的政策

一是成立市公共资产运营投资公司,并将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更名为“市公共资产管理局”,两套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二是按照产权集中管理的要求将市级行政事业资产全部更名过户在市公共资产管理局名下,免收更名过户的相关费用。以划拨过户、授权经营等形式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注入公共资产投资运营公司。

三是按公司法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业务的有效、有序开展。

篇三 工业集中区管理体制与理念创新思考调研报告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搞好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运作,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管理体制的创新,首先要创新管理理念。

创新管理理念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把人视为经济发展中的第一要素,形成“人力资源是工业园区最重要资源”、“人力资源环境是工业园区最重要的投资环境”的理念。园区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中,建立精干高质量的公务员队伍和复合型经营管理技术队伍,以适应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的需求。

另一方面指建立无微不至的客户服务体系,充分尊重客户的意愿,为客商提供快捷、简便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提供有吸引力的特殊政策,确立为我而用的招商标准;改善园区形象,提升信誉,促进园区经济发展,形成高税收、高就业的园区发展格局。使园区实现主动服务、一条龙服务、高层次服务。

二是“依法治园”的管理理念。探索建立依法治园的法规体系和执法机制,形成工业园区完善的法制环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首先建立专家治园的规划管理体制。园区规划公布后,授权规划师分级管理。行政首长只处理违规申请和上诉案例,推行严格的监督机制。

其次,完善和明晰园区法规。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分项管理办法,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招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性收费管理办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等,将园区公共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第三,执法透明化。园区制定的各种法规、程序和工作时限,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一视同仁,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园区投资环境,从而使执法主体与投资企业之间形成信任关系。通过依法治园,形成精简、高效、廉洁的园区形象,增强园区的综合竞争力。

我们的工业集中区将按照这种理念设计管理,实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创新管理体制

从人文与法治的管理理念出发,确定管理目标,设计管理机构,创新管理形式。实现以下管理目标: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效率开发、高品位建设、高效能管理;能够使基础设施共享,公共资源共享,使资源和空间得到有效利用;还能够使招商引资资源(信息等)得到共享,改变重复招商现象。

一是创新职能定位。工业集中区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区域,管理重点在于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在不同的阶段,工作职责也不同,组织机构也应适时进行调整,以适应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在建设初期,工业园区的管理应侧重于园内规划建设、项目立项上,具体包括园内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报批、投资立项审批、土地征用、政策处理以及形成主要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侧重于招商引资、人才的引进与园区管理等。园区成型后,将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保健、娱乐、教育等......我们的工业集中区正介于第一与第二阶段之间,基础设施、招商与管理要一齐上,职能定位要有灵活性。

要有决策、监督、协调、招商的行政职能;由于前期资金匮乏,还应具备融资的功能;要有全方位的服务职能;还应具备管理经营的职能——要根据职能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另外,我们还具有两个工业园区。

二是建立精简精干机构。工业集中区在确定的框架内负责具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管理及招商引资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机构设置应该精干,不能“大而全”。

成立一部、一公司、一中心,即总部、实业公司、服务中心。成立工业集中区行政总部,负责两园区决策、协调、规划、监督、优惠政策的制定等行政职能。成立实业总公司,负责融资;成立服务中心,负责全方位的服务,如进区企业立项后到投产前的一切审批手续办理,进区企业投产前后的收费工作,以及文印、晒图、后勤保障等工作。

将行政管理、具体服务、市场经营相剥离。对于区内的经营性事项,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则应推向市场,由开发区市政公司负责,按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管理。

三、创新运作机制

促进服务高效廉洁合理顺畅的

运作机制,是履行职能到位的有效保证。涉及决策、规定、审批等事项采用行政管理程序,涉及经营活动则采取企业管理方式,协调者、管理者、承办者、经营者、监督者各自到位,分工负责。

一要建立园区自主决策机制,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管理事项在园区内自行解决。

二要建立园区高效服务机制。采取各种方式开辟办事绿色通道,实行政务公开,推行承诺制,减少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尽可能一个楼层服务,一个图章解决,营造良好的园区投资环境。

三要促成园区间建立良好的协商机制。园区虽实行封闭管理,,但其管理活动是开放的,与职能部门,与乡镇、村,与企业等方方面面都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工业集中区与政府部门要搞好协商,工业集中区之间要搞好相互协商,工业集中区与乡村也要搞好协商。

这样有利于培育园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形成布局合理、协作关系紧密的生产体系;促进共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带,推动形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从而,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招商、融资平台

一是创新招商方式。建立三个招商平台,网上招商平台,作为长期对外招商窗口;商企招商平台,由原有投资商(业主)组成,一方面提供诸多优惠,另一方面'设计'一批相关项目;全员招商平台,由各部门、华侨、干部职员以及亲属组成,制定稳定的奖励政策。

二是创新融资平台。成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工业融资平台,吸纳中小企业、民间资金。

篇四 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状调研报告

目前,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其集约、高效、创新的本质特征逐渐显现。统计表明,我省各类开发区在全省0.8%的土地上,实现了52%的利用外资,45%的进出口,24.6%的工业增加值,13.8%的税收,解决就业人员245万人。取得上述成绩,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发区“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运行机制。但是,最近许多开发区反映,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正在弱化,有可能成为制约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最大瓶颈。为此,我们向145家省级开发区(原批准开发区63家,新核准设立的开发区82家)发出了调查问卷,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情况进行了摸底。同时,对40多家开发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考察,济南、威海、烟台、济宁等市外经贸局对本辖区内的开发区也提报了基本情况。总的看,开发区发展的外部环境并不乐观,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问题之一,管理体制不顺《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1998]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xx]78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开发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管委会。管委会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管委会可自行设置内部机构,不搞上下对口,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在开发区内设置工作机构。开发区中层干部由管委会实行聘任制。从调查调研情况分析,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省政府的规定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原批准设立的63家省级开发区中,15家开发区管委会与乡镇政府实行了政区合一,体制和机制基本沿袭了政府的管理办法。其余48家实行独立管委会的开发区中,21家没有自行设置内部机构的权力,工作机构由上级单位或部门委派,管委会内部机构设置基本与所在地政府雷同,开发区承担了许多不必要的社会职能,管理成本提高,其开发功能、经济功能和创新功能淹没在繁杂的行政和社会事务中。新核准设立的82家开发区中,9家没有设立开发机构,21家仅设立临时开发办公室,从不同部门抽调3-5人,难以承担开发区的建设任务。从145家省级开发区的调查问卷中反映,68家开发区管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103家没有内部中层干部任免权,中层干部由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选派,111家没有自主用人调配权,需要的管理人员由当地人事部门调配。问题之二,职能权限不到位《办法》和《意见》规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出口业务等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区内土地的规划、开发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xx年开发区清理整顿以前,大多数所在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这些权限赋予开发区管委会,随着清理整顿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部分行业实行垂直管理,开发区本身又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致使许多管理权限不到位。在145家省级经济开发区调查中,128家开发区没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职能,133家开发区不能办理项目环境评价手续,115家开发区不能办理土地征用和规划手续。开发区普遍反映,一是原来拥有的部分管理权限上收到市、县有关部门。如项目建设规划证书发放权,xx年以前,大多数原批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都由管委会发放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目前在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一书两证”,80%以上的开发区需要到当地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如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权,xx年以前大中专毕业生进区工作,许多开发区可以自行确定,而现在绝大多数须报所在地人事局审批。类似这样的权力上收问题还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两类企业认证等管理权限。二是应下放给开发区而至今未到位的权限。如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权、注册地址在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机电产品进口审批权、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权、房屋产属证书发放权、区域环境评价等,90%以上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需要报所在地有关部门审批或转报。三是到位不彻底的管理权限。突出存在的问题是中间环节多,审批效率低,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权、粮食、棉花、植物油、矿砂等原材料进口许可证发放权、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等,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后转报省里,特别是设在县市区的省级开发区,需要经过县、市两级政府部门审查。许多开发区设立的“一条龙”服务大厅,不少已成为政府部门收文窗口,无形中增加了一个管理层次,快捷优势已经丧失,办事效率甚至比区外还低。问题之三,发展后劲明显不足《意见》规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的财政、税收等管理工作;搞活园区管理人员收入分配机制,逐步实行企业化工资分配制度,由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等自行制定工资标准;建立管委会主任奖励基金制度,每年可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奖励资金,由管委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但在145家省级开发区调查中,财政体制管理方面,92家开发区没有设立财政体系或职能上收,尽管许多已经进入“收获”时期,但是区内财政收入全额上缴,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完全由所在地政府安排。在其余设立财政体系的53家开发区中,只有39家开发区成立了资产运营机构,采取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区内资源,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员收入分配方面,所有开发区都没有自行制定工资标准的职能,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当地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只有极少数开发区建立了管委会主任资金奖励制度。这种分配机制,短时期内可能对开发区的管理工作没有很大的影响,但长期下去,肯定对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带来负面效应,尤其是对新核准设立的处于创业初期的开发区,“5+2(一周)”、“白+黑(一天)”的工作时间和不成比例的劳动报酬,可能成为制约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阻力。尽管开发区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落实方面存在以上种种困难和问题,但是各地建设发展开发区的信心没有动摇,决心没有改变。建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当保护这种积极性,把开发区作为经济国际化的示范区、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的集中区、城市化建设的样板区,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议。(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给予开发区高效运作、快速发展的能力。开发区建设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开发区行政管理人员只有具备文化层次高、外语水平高、技术知识丰富和懂经营、熟悉国际经贸业务的综合素质,才能担负起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健康发展的重任。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开发区的组织领导和政策的决策、执行者,更要具备这些能力。建议省有关部门对全省开发区班子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和机构建设的具体意见。参照江苏省的做法,制定考核标准,对经济发展快、拉动作用强、集约利用资源高、循环经济效果好的省级开发区,提高管委会主要领导的行政待遇,增强管委会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在控制编制和机构总量的前提下,赋予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内部机构的自主权和中层及以下管理干部的任免、使用权,开发区自行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和向社会招聘的管理人员报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备案。(二)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给予开发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权力。省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发区作为特殊的经济区域,实行特殊的管理模式,赋予特殊的管理权限,给予重点扶持。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赋予开发区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同级政府在区内行使经济和行政管理职能。省外经贸厅制定标准,设立科学发展示范园区。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部门,对科学发展示范园区需要上报的文件直接报省直有关部门审批或转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督察《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xx]7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开发区职能权限不到位的问题。加快《山东省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尽早颁布实施,明确开发区的法律地位,赋予经济执法权。(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给予开发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一是对科学示范园区进行政策扶持。科学发展示范园区都具备了自我扩张的能力,在发展过程中不仅不需要政府财政的资助,而且还能给当地做出贡献,达到了设立开发区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为使开发区发挥更大更强的作用,建议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xx]78号)的规定,对科学发展示范园区财政、税收、劳动报酬、融资办法等职能落实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察,配合当地政府把应当到位的职能赋予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体系和管委会主任奖励基金制度,管委会自行制定工资标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建立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和其他各种金融资本进入开发区,增强开发区发展后劲。二是继续加大西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西部开发区尤其是新核准设立的开发区,还处在建设初期的创业阶段,自我膨胀自我发展的能力还比较脆弱,政府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当给予帮助和支持。xx年,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对西部开发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贷款贴息,放大贷款金额23.6亿元,取得了明显效果。建议省政府将这有效办法再延长5年。各开发区所在市、县也参照省里的做法,提出扶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三是建立开发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xx]78号)的规定,开发区内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外,全部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目前,开发区是建设用地使用量最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最好的区域之一,建议按照国家对建设用地开发使用管理的新规定,省政府对开发区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上缴省里的部分,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区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外经贸厅提出具体操作办法。各开发区所在地政府对地方留成部分,也相应制定实施措施和具体办法。

篇五 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从开始,几年来,紧紧围绕提高资产管理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这个中心,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现有的体制和机制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这

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思路,用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有效的机制,更加有力的工作把国有资产经营好,把国有资产管理这篇文章做大。

一、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设立专司机构,明确职能定位。市政府发文成立了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产局),正县级事业机构,挂靠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国产局局长。市国产局编制12人,内设综合、产权管理、资产评价三个科室,从而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市国产局作为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专司机构,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在职能定位上,将其定位在延伸财政职能上,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来进行。

篇六 省级以下国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省级以下国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一、20xx年以来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国土资源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管理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_____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xx]12号、组通字[20xx]22号文件精神,昭通国土资源系统根据《_____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xx]122号)、中共_____省委办公厅、___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xx]30号)、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_____实际,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实现了地州、市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考察任命权由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决定;

二是实现了县级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考察任命权由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

三是基本实现了县级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资源所的人、财、物全部上划,大多数地方实行了垂直管理,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垂直管理;

四是根据职能和事权的变化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撤销或合并了原来不适应的一些机构,增设了比如分局、耕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大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相应机构并调入相关业务人员;

五是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各地在原有人员编制基础上,随着职能机构的建设,又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编制数,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

二、改革后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1、改革成效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后,进一步理顺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初步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全面加强了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各地狠抓工作职能、职责、职权的落实,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紧扣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建立了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紧紧围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完善集体会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制约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建章立制,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省改革和创新,初步理顺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推动了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存在问题

一是虽然实现了地州、市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考察任命权由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决定,实现了县级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考察任命权由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实现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由县级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但饭碗问题,也就是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等由地方财政解决,没有实现国土资源系统人、财、物全部上划,即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垂直管理。

二是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体制改革参差不齐,甚至各行其是。比如有的地方至今尚未实现对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垂直管理,没有一个地州、市实现对县级国土资源局真正意义上的垂直管理。各地在机构内设分局、科室(股室)、事业单位方面也是五花八门,内设机构上下口径不一,往往出现不知道在哪里办事,甚至发生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是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任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政正、副职时,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事先征求地方党委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问题较多,有些县局领导干部的任免因地方党委有不同意见,造成任免工作不能到位。

四是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发展的路子受到限制,对国土资源系统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重视不够。“双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都管都不管”。

五是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主要问题是各地在资源利用方面的保障工作做得比较充分,而在资源的严格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做得很不到位。就西部地区而言,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前些年几乎没有发展,对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程度低,资源保护与供给的矛盾未显现。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而正当要发展的时候,时逢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将土地、信贷作为宏观调控的两道“闸门”,实行一刀切,这样,导致地方政府往往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非法用地进行建设,于是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资源保护与资源保障工作中形成一对十分尖锐的矛盾,可谓“上下两难”,从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很难有效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很难履行严格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建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三、进一步加 强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是建议充分借鉴工商、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实行人、财、物全部上划,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垂直管理。

二是尽快明确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实行公务员管理”的问题。针对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编人员全部实行公务员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建议尽快明确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暂不实行公务员管理,尽快解冻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人员编制,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招录缺编人员,以解决目前乡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问题。

三是有效的管理应当是完全意义上的人、财、物的管理。针对目前“双重管理体制”难到位、缺陷多的问题,建议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意见,进一步完善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垂直管理体制。

四是拓宽后备干部提拔任用渠道。建议后备干部管理应同时纳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市委组织部后备干部库,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

篇七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

从20xx年开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点到面正逐步向前推进,包括乡村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各项配套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为了系统研究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及其面临的问题,课题组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政策、查阅大量有关文献资料、把握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到江苏、安徽、黑龙江、贵州等地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可以说,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是顺利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暴露的矛盾和问题也是突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方案,深化改革。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xx年初,中央决定在具有代表性的农业大省安徽省进行全面试点,标志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xx年,江苏省依靠自身财力在全省自主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份大都选择了部分县(市)进行了局部试点;20xx年,中央在总结安徽、江苏等地两年来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到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份,同时,经过国务院批准,浙江、上海两个发达省份也依靠自身财力进行了自费改革。至此,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20个省份全面展开,其余11个省份继续在部分县(市)进行局部试点。

根据财政部统计,20xx年全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农业人口达到6.2亿,约占全国农业总人口的3/4。

(二)试点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2日,中发[20xx]7号)明确了以“三项取消”、“两项调整”、“一项改革”为主体内容的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20xx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24日,国发[20xx]5号),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文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完善和具体化。

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核定,除强调坚持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规定、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依据外,明确提出“对新增的耕地或因征占、自然灾害等减少的耕地,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但“经过核定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要征求农民意见,得到农民认可,并张榜公布”。

2、将“如何均衡农村不同从业人员的税费负担”的权限赋予省级人民政府,强调“对不承包土地的务工经商农民,是否需要和具体采取什么形式收取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农业特产税政策,减轻生产环节税收负担。在20xx年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环节,简并、调整农业特产品应税品目,调整部分农业特产品税率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降低了部分农业特产品(如茶叶、水果、原木、原竹等)税率,并将部分农业特产品(如烟叶、牲畜产品)的征收环节由生产环节改为收购环节。

4、关于解决村级三项费用缺口问题。国务院明确,“可以由乡镇财政适当补贴,也可以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精神在农业税及其附加总体负担水平不超过8.4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降低农业税税率,相应提高农业税附加比例的办法,增加村级收入”。

5、关于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后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投入问题。国务院规定,“今后凡属于长江、黄河、松花江、辽河、淮河、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大江大河大湖地区,进行大中型水利基础修建和维护,所需资金应在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予以重点保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应从地方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资金。

坚决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

6、进一步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过去的乡镇政府和当地农民集资办学,改为由县级政府举办和管理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并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对教师管理和教师工资发放的统筹职能,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由县级财政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各省级政府要参照改革前农村中小学实际公用经费,核定本地区标准和定额,扣除学校适当收取的学杂费,其余部分由县级地方政府在预算中予以安排。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7、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对乡镇因改革出现的收支缺口,由县财政予以弥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要全部兑现到乡,省和有条件的市县也要加大对改革的支持力度。

(三)试点内容进一步拓展近两年,各试点省份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大都是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其政策措施进行的,但与20xx年安徽省试点方案相比,一些省份的试点内容又有进一步拓展,浙江省的试点方案和内容与中央的统一规定相比有较大改变。主要包括:

1、安徽省。20xx-20xx年,安徽省在原有方案基础上,一是 坚决制止向农民乱收费:详细规定了农村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国家级贫困县对农村初中和小学实行“一费制”;二是对农民建房、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等,除按规定向农民收取证件工本费和其他合法费用以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并不得代收任何费用,不得强行服务收取费用;三是将毛茶、水果、干果的农业特产税税率由20xx年的10下调到8,并选择萧县、砀山两县进行将水果等生产环节的农业特产税全部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四是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不用水不交费,并详细规定计量水费的收取标准;五是选择天长、五河两县进行给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即在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基础上,取消在流通环节对新收购粮食的补贴,不再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将国家实行按保护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间接给农民的补贴转为直接补贴。

2、山东省。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农业税税率按照最高不超过6,农业税附加不超过正税40的比例执行;二是改革后的农业税由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并不再征收实物,一律征收代金,具体可委托粮食部门在收购粮食、结算粮款时代扣代交;三是关于农业特产税,对在大田中生产西瓜、甜瓜、甜叶菊3种农产品改征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原在生产、收购两个环节征收特产税的应税产品,属于一个纳税人的,合并在一个环节生手,税率要略低于原两个环节适用税率之和,属于两个纳税人的,暂维持生产和收购两个征收环节不变,农业特产税附加的比例暂定为正税的10-20;四是取消一切不利于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干部考核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对乡镇,乡镇不得对村级组织下达不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令性政绩考核指标,不得出台与财政支出挂钩或规定支出比例的政策和措施。

3、黑龙江省。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种植(养殖)农业特产品的,只征收农业税,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继续只征收农业特产税,不征收农业特产税附加。

4、浙江省。从20xx年开始,浙江省执行以“减调改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与中央制定的改革方案不完全一致的农村税费改革,一是实行“三个取消”:取消乡统筹、屠宰税和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二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在计税土地上农、特两税合并只征收农业税,不征收特产税;三是改革和规范村提留,按村民认可的办法向全体村民合理收取一定的村公益事业资金,收取标准不超过现行村提留负担的数额;四是稳定农业税,继续按现有的负担水平和征收管理办法执行;五是按照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级自筹资金,加大对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先保证欠发达县市的资金缺口补助,各县市要对财政困难的乡镇实行转移支付。

(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刚开始时,中央在中发[20xx]7号文件之所以没有强调要给试点省进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立足于两点:一是确定7的农业税税率和占农业税20的农业税附加比例较高,已经考虑到因“三项取消”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二是中央希望试点地区能够立足自身,自我消化。但20xx年安徽的试点工作暴露出因地方财政缺口影响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等严重问题,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

20xx年底,“国务院已经决定,中央财政每年拿出200亿元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基层经费的正常开支缺口”。按照转移支付办法,20xx年底,中央财政核定安徽省补助11亿元;20xx年,针对安徽方案实施后新出现的减收因素,将对该省的补助增加到17亿元(包括农村教师工资补助),并对其他省份106个试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16亿元,还对全国21个省发放农村教师工资补助50亿元(包括安徽省);20xx年,国务院新增16个省份扩大改革试点后,中央财政新增安排165亿元用于补助16个省份改革,使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总额增加到了245亿元(包括50亿元的农村教师工资专项补助)。

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伴随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各地普遍进行了以乡村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的配套改革,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撤并与机构改革、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改革、乡村教育体制改革等。

(一)乡村撤并与机构改革和干部精简

1、乡村撤并。在配套改革中,乡村撤并是力度最大的改革措施。

其中有的地方是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进行的,有的地方是为了给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创造更好的条件先期进行的。从全国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4580个,减少10.24,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8172个,减少3.82;从20xx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3443个,减少10.32,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7701个,减少4.67。

从乡镇撤并工作力度较大的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五省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2525个,减少29.3,分别减少21.

2、

3

3、20.

1、36.5和28.5;从行政村撤并工作力度较大的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四省看,到20xx年底,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2127个,减少17.8,分别减少33.

6、40.

5、5.4和2.75。江苏省乡村撤并工作力度较大,到20xx年底,乡镇总数由1999年底的1922个减到1287个,减少635个,撤并率为33,行政村总数由1999年底的34903个减到20782个,减少14121个,撤并率为40.5。

从对江苏省3个县市的调查情况看,其乡村组撤并力度更大。溧阳市36个乡镇合并为18个镇,减少了50;565个行政村调整为291个村和7个居委会,合并率为48,村均行政区划面积由调整前的2.43平方公里增加到4.61平方公里,平均人口由1081人增加为2050人。

宝应县30个乡镇、427个行政村、5108个村民小组调整为16个乡镇、253个行政村和2909个村民小组,分别减少

4

7、

4

1、43。沭阳县713个村委会(居委会)、6237个村民小组调整为472个村(居)委会、3696个村民小组,分别减少了33.

8、40.7。安徽省五河县的村组撤并率分别为49和44,村干部减少65。

贵州省湄潭县行政村和村干部数量都减少2/3以上(见表1)。表1江苏三县市、安徽五河县和贵州湄潭县乡村组撤并情况表乡镇行政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村、组干部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精简减少溧阳市36185056529848---------------------宝应县30164742725341510829094370713600347149沭阳县---------71347234623736964178643297456758五河县---------43822549312217564431921125206765湄潭县---------36912067---------1746484126273注:“---”为缺乏数据。

2、改革机构、精简干部。各省在乡村撤并过程中加大了机构改革、干部精简力度。

江苏省确定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目标是,撤并1.7万个乡镇事业单位,精简分流事业人员11万多人。现已减少7000多个机构,精简分流人员4万多人。

溧阳市将每镇原有18个事业机构调整为9个,人员编制总数由2061个缩减到1221个,减幅为40.8。沭阳县37个乡镇的659个事业单位减少129个,减少了20,人员由3255个(不含中小学),减少到2806个;将乡镇的文化站、广播站合并为文化中心,将畜牧站、林果站、水产站、桑蚕站合并为多种经营管理站,乡镇卫生院改革为民办民营。

宝应县对乡镇基层站所采取了四条改革措施: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对农科站、农经站、文化站、卫生院等过去由县主管部门管理的基层站所,下放到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以解决“上面管不好,下面管不了”的问题;二是合并有关站所,保留农科站,农机站与水管站合并成立水利农机管理站,企管站与农经站合并成立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兽医站、林业站、桑蚕站、水产站合并成立林牧渔业技术指导站;三是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编制的标准按其服务范围的大小和服务内容确定,农科站、水利农机管理站、林牧渔业技术指导站按服务面积每1万亩确定1.5名,经管站按每两个行政村确定1名;四是强化劳动人事管理:全县清退2220名临时聘任人员,对在编人员实行公开竞争上岗,落聘人员分流到企业单位或实行待岗制度,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管,凡缺编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同时,溧阳、宝应、沭阳三县市在村组撤并过程中分别精简村组干部1294人、3471人、4567人,宝应、沭阳的村组干部精简比例分别为49和58。

安徽省将乡镇机构数量大大缩减,设1-3个综合性机构,控制领导职数,提倡交叉任职,将乡镇行政编制精简10;并着重进行了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重点是理顺条块关系、压缩机构建制和大力精简财政供给人员,具体内容:一是按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界定管理主体,理顺条块关系;二是合理界定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实行政事分开;三是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增强其生机与活力;四是压缩国有事业单位建制,优化事业单位所有制结构,实现社会事业投资主体和举办主体的多元化;五是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统筹规划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使全省乡镇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校和卫生院)平均由12.2个压缩到7个以内,全省乡镇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平均由43.2名精简至30名以内,实行限额配备,中心建制镇和城关镇限额为30名,其他乡镇限额为25名。

河南省决定,在平原3万人以下和山区2万人以下乡镇原则上撤并的基础上,乡镇机构由原来的5个撤为3个,行政编制精简27。黑龙江省规定,为了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分流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人为地要求上下业务对口,不得干涉地方机构设置、人员去留等具体事务;同时规定,乡镇事业单位撤并为四个中心,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人员编制小乡30名,大乡35名。

篇八 项目建设税收控管问题调查——关于新体制下区项目建设及其税收管理情况报告

项目建设税收控管问题调查

——关于新体制下××区项目建设及其税收管理情况报告

一、当前××区项目建设概况

××区是由原××市的两县三区的部分乡镇、街道组成,发展空间广阔,具有综合发展优势,是石家庄市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区域。几年来,该区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区”战略目标,按照“商贸服务发达、科技工业领先、文化教育繁荣、绿色居住怡人”的功能定位要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和特殊政策优势,狠抓项目的谋划、跑办和建设。今年前九个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快速增长,经济发展后续能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全区计划建设项目共计183项,计划投资568500万元,千万元以上项目78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9项,市级重点项目13项,区级重点项目31项。截止9月底,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7000万元,同比增长71.7%。其中:国有及其他投资完成349000万元,增长84.7%。在全部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81863万元,占全部投资总额的45%。XX年项目建设预计新增产值26亿元,实现利税1.17亿元。

二、新体制下项目建设税收控管机制和主要措施

从××区项目建设概况可以看出,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占有较大比重,而基建和房地产投资在建项目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涉及纳税地点、税种归属、经营形式(工程分包转包)、内建外建等情况十分复杂。根据新的户籍管理办法,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建设税务管理责任制。我局把项目建设列为管理部门重点税源监控的内容之一,对开工在建项目实行信息采集按月专报制度,准确锁定项目目标;建立村委会、办事处(镇)、政府部门(计划局)三级项目建设信息传递机制。

(二)实行源泉控管。一是建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信息传递制度,实现对房地产业的税源监控。城建局发展计划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的立项批复,土地管理局对土地出让的批复等各种资料报送地税机关备查。二是严格实行以票管税。城建局、土地管理局在办理土地、房屋产权手续时,向房产开发商索取销售不动产完税证明和xx。三是委托代征税款。由于付款方与收款方有着项目合作上的经济利益关系,税务管理部门与项目建设的付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能够更为有效地防止税款流失。四是联合城建局、土地管理局组织房地产业税收大检查。

(三)健全和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堵漏增收。注重发挥协税护税组织的优势,弥补税务征管力量不足,取得最佳的结合效果,防止个体、私营投资项目税收流失。

(四)强化分期收款纳税人按正常户进行管理。对分期收款纳税人按正常户进行管理,由税务机关提供发票,纳税人提供发票保证金或纳税担保,并责令其按期纳税。

(五)创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叫响:“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地税形象”的口号。把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规范操作贯穿于税收执法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一切为纳税人着想,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思想,初步形成全方位、零距离的纳税服务网络。

三、项目建设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目前情况看,在实际工作中,项目建设税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府经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对税源的协管作用还有待于发挥。一些相关部门对税收法律责任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观上对税源的协管责任意识不强、配合较差;个别单位或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从事或管理涉税事项,内心缺乏税收法律观念或与税务机关貌合神离,往往在强调自身发展的同时牺牲国家税收利益,有时还会成为制约税收发展的阻力。

(二)对项目建设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管理问题。现行《户籍管理办法》规定,市内各区不能xx,若让其使用原籍发票如何控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其所使用的发票有无检查权?若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供票,如何管理?如何控税等等还存在很多问题。

(三)现行体制与户籍管理办法的衔接上存在问题。比如说离开机构所在地到外区经营的纳税人在经营地需办理登记或登录,但是《登记管理办法》已经无登录的规定而户籍管理办法依然存在;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的项目建设税收管理在《户籍管理办法》中没有体现;还有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在《户籍管理办法》中没有明显体现。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促进规范管理。税法宣传要注意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把突击宣传、重点宣传同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选择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曝光,树立纳税光荣、偷税可耻得社会风尚,增强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

(二)加强部门联合,形成治税合力。一方面要加强与工商、城建、土地、公安等部门联合,互通信息,有效地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控管。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居委会和各级民间组织管理范围比较广,触角比较深的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协税护税网络,从源头堵塞税收漏洞,实现税收的应收尽收。

(三)强化重点项目动态管理。一是对重点项目明确专人负责,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各项目建设情况;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以查促收;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向城建管理、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了解建设项目涉税信息,加强源泉控管。

(四)加大发票管理力度。一是联合财政、审计、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发票管理工作;二是加大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检举认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三是外地来××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四

是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使用发票稽查力度,防止非法票据入帐。(五)制定我市项目建设税收管理办法,对项目建设实行程序化全程动态管理。

篇九 关于市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今年我市实行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从而把区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时期,我区财政体制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然而,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不少亟待完善之处,制约着我区财政的发展。下面就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体制运行基本情况

实行分税制度改革后,市级对区级财政制定的政策为:核定区级收支,暂借给区级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础上确定区对市属于定补区(或上解区),暂借税源在以后的年度里按照比例市级要逐年收回。

二、体制运行中取得的成效

(一)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各级政府理财观念的转变,形成了各级政府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老的财政体制下,各级政府只关心本级财源企业的发展,在支持企业时要先看是不是本级企业。而新的财政体制下,市、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树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财观念,全力为辖区内所有企业服务,在中小企业担保、小煤矿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的使用上,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能够支持,形成了市区利益共同体。

(二)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市区实行分税制后,极大的调动了区级政府征收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近几年的一般预算收入对比可以看出,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初步建立。

(三)财政实力增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1、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

2、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年均递增n%,200*年总计达到n万元,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重点支出得到保证。

(1)市区自实行分税制后,我区对城区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仅200*年,用于城区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就达到3000万元。

(2)人员支出增加,在200*年调整津贴工作中,我区克服了财政供养人口多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了行政机关规范津贴的增资部分,金额达到n万元。

三、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现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仅仅是朝着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关系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由于受制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财政困难的影响,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还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明确。

区级政府财权的确定必须以其事权为基础。但是,目前我区政府的财权往往与其所承担的事权并不完全配套,影响了区级政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次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事业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都经常发生调整变动,引起区级政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其与财权不配套。

(二)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尚不规范。

1、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市财政虽然暂借给区级政府一部分税源,但这些税源自200*年后,就每年都要由市财政按比例扣回,使区级财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实行分税制后,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之间的收支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体制下,为了维持市本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市里将辖区内的n户纳税大企业的税源上划,作为市本级的固定税源,只留给区级政府一些纳税小企业及零星税种,导致区级财政没有足够的税源去征收。

3、纳税属地划分不清,使区级财政收入减少一部分。我区内的一些纳税重点企业,税务登记在**区,但由于其总公司在其他区县,税收征缴却不在**区,例如**厂的生产销售都在**区域内进行,但是其总部**公司设立在**区,其税收征缴由**区负责征收,使我区收入减少。

(三)转移支付补助过低。

1、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大且不稳定。由于我区收入总量小,区级每年新增的税收收入有限,用于弥补自身增支都非常困难,可用于补助乡镇的财力微乎其微,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只能依靠上级,但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比重偏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小且数额不确定,影响了下级预算的统筹安排及重点工作的运转。

2、对农村转移支付补助低。近年来,区级对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市里对我区农村转移支付的补助基数,是在200*年的基础上确定的,市本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已不能满足我区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农村中小学取暖、五保户、独生子女费方面的补助金额低。

(四)产业结构单一。

我区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趋缓、财政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经济总量小、基础薄弱,财政缺乏非煤企业支柱财源,对煤炭、焦化、电力等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我区的财政收入中有n%靠上述企业征收,而这些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又比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小,如果煤炭市场疲软,会对我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影响,将使我区财政收入减收一半以上。

(五)刚性支出大。

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人员支出大。200*年在调整津贴工作中,我们克服困难,及时兑现了津贴的增资部分,但是市本级对我区的补助金额仅为n万元,其余的要由区级承担。七煤集团在辖区内下放教师的接收,200*年“两高”工作的验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区财政出现缺口,具初步测算需要n万元。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完善财政体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政权正常运转的保障水平,通过财政体制创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按照要求,我市分税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创新。

(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区级政府承担的事权结构不仅决定了它所需要的财政收入的数量,而且还决定着它所需要掌握的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其原因在于,财政不但是政府筹集资金的工具,而且是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区级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能既需要相应的资金,又需要运用税收等财政收入形式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调控。所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在确定区级财政和管理体制,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区级政府所承担的多少,而且要考虑其事权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调整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在调动区级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积极性的同时,使区级政府有权支配其自身的财权和财力,保障其职能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区级政府的事务增多,财政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与**区、**区相比,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区,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征收少,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属于“吃饭”型财政,难以开展其他工作,近年,随着城市东延,省市对我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大,致使区级相应匹配的资金也增加,使我区财力难以应对,需要在完善转移支付中加以解决,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逐级实行财政均等化分配,缩小与其他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之真正成为调节地区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三)加强财源建设。

在市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下,区级更要注意财源建设工作。一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克服把公共财政建设与支持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效”的方针,学会运用财税杠杆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在促进全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壮大财政实力。二是要不断巩固提高现有支柱财源,发掘和培植后续财源。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培植力度,充分运用财政有限的资金,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三是要严格依法纳税,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区级财政实力,推动财源建设。四是要牢固树立经济财政观,遵循经济运行规律,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快与慢、多与少、供与求的问题,促进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对下一个体制改革的建议

无论采用什么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划分收支范围时,首先应根据区级政权的事权结构划定其财政支出范围,核定出这些支出项目所需的资金数额,然后再从财政收入中确定相应的项目及其数额,作为区级财政的收入范围。所以我们认为,在下一个体制中,应该做到以下

(一)按属地关系划分税源。

1、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既要保持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科学划定税源,在财力分配上既要保证区级自我发展的空间,又要有一定的发展紧迫感,要保证区政府具有一定的经济调控能力,要将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财政收入的固定税源,要在市级暂借税源到期后,归区级征收。

2、近年来,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一些重点企业相继投产使用,按照市区分税制的文件精神,新上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全部归区级所有。但是,市里政策调整,将税收超过n万元的企业,收入重新核定,市本级与区级5:5分成,使我区税收减少很大一部分,所以我们希望,辖区内新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无论金额多少,都要归区级所有。

(二)合理划定支出。

由于我区是农业大区,城市基础设施差,财政供养人口多,区级财政收入少。所以我们希望,市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面临很大压力的基础上,给予区级政府财力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对我区四个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区乡两级政权的正常运转。

(三)保持原体制不变。

分税制的优点是建立了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区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优化,通过近几年运行来看,不仅使市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逐渐增强,而且使区级财力逐渐壮大,我们认为,在保持原体制不变的基础上,要将有利于促进区级政府发展方面的措施进行细化,以保证区级政府有充足的财力进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十 浅谈如何构建科学审判管理体制报告

浅谈如何构建科学审判管理体制报告范文

良好的审判管理体制有利于规范审判行为、推动审判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目前各地审判管理工作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理论体系不完善,工作职能发挥不均衡,先进工作经验未推广。面临现行审判管理体制存在诸多弊端,我们必将重塑审判管理体制价值观念,以期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新形势的科学审判管理体制。

笔者通过深入了解部分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近几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各种审判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审判管理的专门机构已建立,审判权与监管权相对分离,但未能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应有的机制作用。工作重心仍停留在审判流程等程序性管理方面,对审判管理还缺乏更深的理论认识,无完善的审判管理体制,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具体如下:

一是未明确审判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审判管理最初是借助行政权管理的模式,之后发展为以流程管理为重心的基础管理模式,这已不再适应新型审判需求和司法改革的需要。审判管理应逐渐成为一个独立体系,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办案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扩大办案效果为工作目标。坚持依法管理、维护审判权独立为原则。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实践中具体该“如何管”“管什么”无完善具体的操作模式和管理体制,导致部分法院仍简单地认为审判管理就是管审判流程,管案件审理期限,难以发挥审判管理应有的机制作用。

二是审判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无统一标准,导致各地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发展不均衡。部分基层法院积累了一定管理经验,探索了一些新的管理模式,但未得以推广。目前应急需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调查与研究,制定较为系统的审判管理工作制度,狠抓落实,以规范基层法院各项审判管理工作。

三是未充分认识审判管理工作的价值追求。审判管理应紧紧围绕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展开,要在公正与效率主题上确保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合理配置资源,从而保证审判工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追求。

针对各地基层法院审判管理体制呈现的种种弊端,笔者对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制谈一些初浅的看法。力求建立以程序管理为中心,以促进司法公正为主体,以获取良好的司法效果为落脚点的科学审判管理体制。

一、 科学管理体制以审判程序管理为中心。

1、传统审判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严重,程序不合法将直接导致实体不公。程序是实体之母,程序合法的最终目的是规范审判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所以审判管理应突显程序管理的中心地位,增强审判人员的程序意识,

2、审判程序管理是对立案、审判、执行全部诉讼过程进行合理、科学、有序、程序性规范,包括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程序合法性的管理。其要求建立完善的审判流程制度,实现案件流程控制权与实体审判权分立,分权制约。

流程管理将案件审理过程分为立案、移送、审理、合议、文书送达等不同环节,并对其分段管理,明确拖延办案的责任人。落实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流程管理职责,及时做好各办案环节的催力和审限跟踪、预警。

3、通过案卷评查看审理程序的合法性,从案件受理、立案、送达审理的期限、审理程序的适用等方面看每个案件是否从程序上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对评查中发现的易出的程序性问题,反馈给业务庭室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规范审判行为。

二、科学管理体制以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管理,促进司法公正为中心

1、审判管理就是管审判和执行。创建科学的审判管理模式,应以改革审判方式和执行工作为重心。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使审判模式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的价值目标。审判方式改革应紧紧围绕审判全过程,以审判公开为核心。审判公开是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其符合审判规律和发展方面,是诉讼走向民主、文明的要求,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审判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公开审判要求全面贯彻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法庭审理过程、宣判公开,反对“暗箱操作”,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通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案件质量管理职责,严格审查案件实体的公正性,对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经审委会评议后决定是否追责,严格控制违法审判率。

落实审判组织负责制,行使独立审判权,改变我国传统法院审判体制中,案件的裁判结果经审判庭、院长层层审批的现象。使案件审判避开行政权力或其他因素的干预而缺乏公正和效率。明确规定案件审批程序和审判职责,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对案件质量直接负责,促使审判员自觉加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2、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应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院裁判的权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执行人员的强制执行权,排除执行阻力。对有财产而拒不执行或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按诉讼法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侦查,追究刑事责任。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未按通知书协助执行工作的,依诉讼法相关规定予以罚款。目前执行难问题关键在,无具体的操作细则,执法环境差,无法独立行使权行权,执行人员无完善的保护措施,建议最高院出台相关规定,确保执行效率和效果。

整合执行力量,设立专门执行部门,法庭办结案件归口到执行局统一执行,避免因分散人力、物力而影响执行效率。目前有部分基层法院采取这种模式,统一调度执行装备和人员,便于集中执行和重大案件的专项执行,取得了较好成效。

推广移送执行和委托执行。对便于执行的民商事案件和附带民事案件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部门,以便利群众和简化程序,对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依法定程序委托当地法院代为执行,便于节约执行资源。积极开展积案执行,每年至少组织二次积案集中清理。

三、科学管理体制应注重审判效果,力求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对婚姻家庭类和群体性利益案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力争化解家庭和社会尖锐矛盾,案结事了。定期分析审判形势,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定期开展入街道、入乡镇的法律宣传教育和入学校、入企业的法制讲座,以增强民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加强审判管理宣传和理论研究,推动审判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各地法院外网平台作用,对审判管理的新点、亮点及时宣传报道。定期总结审判管理工作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对审判管理的疑难或新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和理论研究,借鉴先进法院的工作经验。

四、科学管理体制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确保审判管理科学运行

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或违法审判案件经审判委员会评议,分析错案原因,过错程度,将责任追究到人,以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对审判权的制约和监督。经审判委员会研究而错判的案件,对有过错的委员也应追究责任。

制定系统的审判管理制度和内部考评规定,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狠抓案件质效的职责,定期通报各庭案件质效情况,综合分析审判形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

篇十一 理顺非钢产业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

为从根本上理顺非钢产业管理体制,促进非钢产业快速发展,非钢产业管理处分别于四月份、八月份和十月份对xx非钢产业开展了三次专题调研,掌握了非钢产业的基本情况,并摸清了制约非钢产业发展的问题。今年以来各单位抓住集团公司大力发展非钢产业这一良好机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以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经过各单位的不懈努力,非钢产业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果。据统计,1-9月份非钢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6亿元,预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3.5万元,比20__年增长20。非钢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非钢产业发展思路基本明确

大多数单位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非钢产业总体发展思路,以非钢产业“十五”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立足现有非钢产业基础,经认真研究分析,基本明确了各自的发展思路和方向。如新泰铜业公司的“三大支柱,六个补充”;泰东公司的“尽快形成五大支柱,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公司宏观调控能力”;万和、鲁碧公司的“培育建材精品基地”;矿建公司的“产品、工程施工、服务三业并举”;冶金建设公司的“以施工业为主体,拉动配套材料产业发展”等发展思路都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积极开辟新的安置渠道和经济增长点

各单位针对大量富余人员急需安置的现实情况,结合人员素质状况,以内部市场为依托,开发实施了一批产业、经营项目。如新泰铜业公司洗煤场、鲁南矿业公司超高分子量工程塑料扩大规模工程、商业公司废钢经营、建安公司外墙板生产线、生活部水处理剂、汽运部钢材运输车、淄博锚链公司砂轮、莱矿钢结构复合三板建筑体系等项目的实施,在稳定职工队伍的同时,获取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以市场为导向,研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

各单位立足现有工艺技术装备,以技术进步为先导,充分挖掘工艺装备潜力,瞄准市场需求动态,开发了高松比电焊条粉、高压缩性雾化及还原铁粉、高韧性球墨铸铁冷却壁、低碱水泥、碳纤维预浸料和片材等一批新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市场需求。

四、适应市场需求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各单位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的意识,在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如机械厂顾全大局,克服生产组织难度大等诸多困难,大胆创新,超常工作,确保了热线检修备件供应;万和公司适应钢铁业精料方针,及时调整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保证冶金辅料的供应;铜业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发挥工艺特长,大力压缩电解铜,全力生产市场畅销的硫酸铜。由于措施得力,非钢产品(或劳务)在内部市场的占有率呈上升趋势。

五、超前做好项目、技术储备工作

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发展思路和方向,加强技术和市场的调研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储备了h型钢自动焊接生产线、c(z)型钢生产线、新型建材、粉煤灰砌块、预拌混凝土、g卫星定位系统、碳纤维建筑加固片材、抽油杆、刹车片、新型管材、矿(钢)渣微粉等一批市场前景看好的非钢产业项目。

六、多数单位职工收入同比有所提高,职工队伍稳定,对非钢产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今年以来,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非钢产业正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但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现行的非钢产业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非钢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xx虽然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实际运作过程中,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未能从根本上到位,没有形成具有xx特色的管理思想和模式,因而难以建立起迅速、高效、科学的决策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子公司积极性的发挥,致使部分单位的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观念,竞争意识淡薄,缺乏足够的紧迫感和危机感。集团公司成立非钢产业管理处后,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履行,导致非钢产业管理权责不清、多重管理、决策程序过于繁琐,往往产生“议而不决、议而未果”的不良后果,阻碍了非钢产业的发展进程。

随着加入wto的日益临近、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钢铁企业将被卷入全球竞争的大潮,对xx的各非钢产业单位来讲是机遇,而更多的是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严峻考验,为实现非钢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尽快理顺xx的非钢产业管理体制,为非钢产业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一、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投资体制。

积极引导企业员工(尤其是经营者、技术骨干、营销骨干和高层次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投资入股,支持各子公司之间互相投资入股,鼓励吸引有资金、技术、人才的国内外企业投资参股,形成多元持股公司。这样不仅扩大非钢产业的投资来源,分散经营风险;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来自多个出资者的决策参与和监督,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同时可以引进国内外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

二、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加强战略决策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为此,必须尽快建立xx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制定投资项目的决策工作程序,使决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建立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和决策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一个权责清晰、实用高效的管理体制。

目前非钢产业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处室,一项工作需要协调多个职能处室,协调难度大,不易统一意见快速决策。为加快非钢产业的发展,集团公司应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非钢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投资规划、投资计划及管理工作,实行从项目提出、市场调研、审查立项、方案实施、组织评估论证、项目建设、项目考核一贯负责的管理体制。

四、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新上项目要按照新公司、新政策、新机制的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规范的公司制运作,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经济主体。要达到上述目标,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明确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拓宽投资来源,鼓励主要经营者和技术人员参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2、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发现、吸收和利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人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3、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分配制度,让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或股权期权制,经营成果要成为确定经营者收入的首要条件。

五、建立引导市场、创造市场的技术开发与创新机制

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是增强企业综合经济实力的决定因素,发展xx的非钢产业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突出重点,有进有退,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充分利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科研力量,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增加中间试验投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努力提高非钢产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1、通过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中介机构的合作,介入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争取在技术上占据领先优势,不断建立健全各类信息网、专家网,跟踪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发展动态。针对非钢产业发展项目,设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使我们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领域得到可靠的技术支撑。

2、采用切实可行的方式引进技术,包括专利权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以图纸、技术资科、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技术服务等。

3、通过消化吸收,培养建设好自己的技术队伍,最终形成技术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不断地学习、总结、提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六、建立以人为本的人才吸纳、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

发展非钢产业必须培养吸纳各类人才,建立一个结构层次合理,富有创新意识,勇于奉献的人才队伍。树立人才意识,搞好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的潜能和积极性,造就一批人才,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服务。

1、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合作,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解决xx发展中遇到的高层次技术难题,为xx的长足发展进行战略性的研究和超前研究。

2、吸纳新兴产业的人才。实行引才、引智、引项目三位一体全方位推进的战略,采取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网罗人才。把符合非钢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各类人才充分吸引进来。

3、在项目发展的过程中,立足于自己现有的人才队伍,实施人才资本提升战略,逐步培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

4、创造一个发挥人才优势的环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动态管理的选拔机制,根据人才的知识积累、实践的广度和深度,打破人才部门所有,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探索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留住人才为xx的非钢产业的发展做贡献。

篇十二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调研报告范文

自2003年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截至2007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90297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90.5%。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兄弟的高度关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省公路局专门成立课题组进行专题调研。课题组于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历时半年时间,采用会议研讨、代表座谈、现场蹲点、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在浦江、江山、淳安等试点县(市)进行重点调研。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今后如何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形成了初步共识,在此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初步成果

三年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始终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改革试点、制度建设、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等各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初步实现了“有路必养”,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亲自带队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开展调研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副主任王永明多次过问对人大代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案的解答和办理,王建满副省长深入全省大部分市县专题调研、了解农村公路养护现状、并积极协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问题。全省市、县两级政府也高度关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问题,大部分市、县都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公路交通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我厅郭剑彪厅长和我多次带队调研,深入到县、乡、村实地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与财政厅、人事厅、法制办、农办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商,重点破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题。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步伐,省政府成立了由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和交通厅共同参加的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选定嘉兴市、海宁市、诸暨市、浦江县、淳安县、温岭市和泰顺县作为省级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如何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为全省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示范作用。

(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

法规制度建设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2007年12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36次会议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村道路政管理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使村道管理有法可依。2008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8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上述三个法规制度的出台,为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构建了比较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使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另外,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标准规范建设,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我厅承担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现已正式出版。

(三)养护责任主体基本明确

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农村公路的管理被明确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责范畴,由各级政府实施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原则,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87个县级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基本上走上了正常运作的轨道。1200多个乡级政府基本上承担起了乡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均能在各自工作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排忧解难、建言献策。从全省的情况看,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政府主体、交通主力、部门参与、分级负责、群管群养”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筹措渠道基本建立

资金保障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充分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工作,财政厅和我厅联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进行了认真测算,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了财政性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标准。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初步建立了由省市县财政投入、养路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5000元、乡道4000元、村道2000元,农村公路大中修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15000元、乡道8000元、村道1500元,上述两项合计为县道20000元、乡道12000元、村道3500元。此标准高于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规定的补助标准,在全国也处于较高水平。

(五)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现途径。根据我省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和村级组织负责养护的养护管理模式。

特别是在乡村道日常养护方面,各县(市、区)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经过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分别建立了个人承包、统一养护等灵活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如经济发达地区的海宁市采用由乡镇成立相对固定的农村公路养护作业队伍实行统一养护。欠发达地区如江山市、浦江县按照“行业指导、乡村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的原则,采用以个人分段养护为主,由村委会将乡村道分段(一般为4~7公里)承包给村民个人养护,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进入良性循环

及时合理的进行大中修工程是改善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的主要手段。我厅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工程。各地基本能够按照“规范程序、合理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质量第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择优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实施养护作业,努力确保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08年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实施里程为3200公里,省补资金超过6个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到位难”:

(一)配套资金到位难

部分县(市、区)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过程中,对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的认识不充分,过分依赖省级补助资金,片面强调当地财政困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配套困难、投入不足、地区差异扩大。少数县的地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远远达不到最低养护需求。

(二)机构人员到位难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大幅增长,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管理人员已难以适应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把乡村道管理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管理方面确实遇到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在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三、下一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必须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虽然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困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和困难依然存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下一步必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明确界定县级政府的养护主体责任

国务院文件已对各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权做了明确的界定。这个界定,可以概括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按照上述体制,一是可以实现统一管理,明确政府作为领导主体,把不同行政等级的公路都统一纳入交通部门行业管理的范畴,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二元结构。二是事权适当上收,把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放在县级政府这一层次,这是基于我国农村现实的合理选择。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纳入县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范畴,其中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

各地各单位要正确理解“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含义,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勇敢地承担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出发,充分发挥交通部门自身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协助县级政府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公路管养缺位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保障养护资金投入

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核心在政策,关键是资金。在这几年大规模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建设中,许多地方政府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形成上级补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践证明在建设中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但不能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中。首先,农民兄弟为康庄工程建设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劳力,要再增加农民群众的负担就说不过去了;其次,农民兄弟的社会捐助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办一件事集一次资可以,但养护是需要长期投入的,再靠每年集资就很困难了。

因此,应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路养路费,包括部分汽车养路费和全部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这些规定,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两个渠道,界定了两种资金的不同用途。尤其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资金的规定,体现了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应尽之责,解决了农村公路长期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开辟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新渠道。

(三)真正落实基层机构人员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内设部门,落实专职人员。关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人员问题,我厅在经过深入调研后认为,为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十分必要。一是法规政策有规定,《办法》第十六条指出“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二是乡镇管理的农村公路里程长、任务重,没有一个专门机构难以实施有效管理。据统计,每个乡镇农村公路平均里程为60公里,年投入财政性养护资金约30~50万元。三是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点决定不可能采用市场化的养护管理方式,只能采取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公共使用的运作方式。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并综合人事部门的意见,我们对乡镇养护管理机构的设立形式没有做统一的刚性规定,只是规定“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各乡镇可以单独成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如海宁),也可以和现有机构合署办公,不宜搞一刀切,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掌握。但每个乡镇必须明确一个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分管领导,必须落实若干名具体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保障一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配套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把握好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机构人员等这几个主要矛盾外,还必须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一)切实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

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县乡道的路政管理和村道的路政许可、路政处罚工作。各地应根据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托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和乡村协管相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当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规范和引导村民做好爱路护路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

各地应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补资金的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各市、县(市、区)的补助安排分配数,各地在具体编制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因素,统筹安排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审查、批复和验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各市、县(市、区)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县(市、区)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可与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同时进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乡镇应每月组织一次对管养路段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并作为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可给予表彰;对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路况下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逐步完善规章制度

要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必须建立系统全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各地应按照“六个一”的总要求逐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内业资料管理,具体是:

一个政策:各市、县(市、区)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一个制度:县级交通、财政部门制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个标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一个职责:乡镇制订“乡村道养护管理职责”;

一个村规民约:乡镇或村级组织制订“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村规民约”,或者在现有村规民约中增加有关爱路护路的内容;

一套内业台账: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管养路段的养护内业台账(包括管养路段基本情况、工程技术资料、路政资料、巡查记录、生产记录、考核记录等)。

(五)切实做好技术培训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针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政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养护概述、路基养护、水泥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桥梁养护、公路绿化、水毁处理、内业资料管理、路政管理等。

(六)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文明创建

今年省公路局已经在江山市碗窑线、桐庐县分老线和苍南县龙金线等农村公路开展了文明创建试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公路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质量、路容路貌、景观绿化、安全保障、附属设施、精神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以县乡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工作,纵深推进文明公路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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