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关于区老年群众参与社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河口区老龄办组成专题调研组,采取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老年人参与社会工作,实现老有所为情况进行了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近年来,河口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狠抓老年群众参与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老年人才作为重要人力资源,注重全方位开发和使用,老龄、老干部局、人社、关工委、老年体协、各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全方位搭建平台,政策助推,充分发挥和利用老年人的智力人才优势,奉献余热,积极投身'银龄综治'、'银龄平安'、'银龄普法'、'银龄调解'、'银龄治安巡逻'、'银龄护教助学'、'银龄援农'、'银龄科技'、 '银龄助老'、'银龄文化'等多种形式的'银龄行动',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广大老年人通过积极参与社会,通过老有所为的过程实现老有所乐,既奉献了社会,又充实了自己,有效推动了全区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具体做法
(一)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河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始终把老龄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重点,在政策引领、组织建设、拓展服务等方面做了积极有益探索,全区老龄工作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区老年保障标准、银龄安康工程、老年宣传文化等项工作始终位于全市第一,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2023年,制定出台了具有较高含金量的《中国共产党河口区委、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了50万元的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老龄、社保、科技、民政、文体、农业等部门区分不同老年群体,积极推动有关政策的制定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老年群体的作用,让他们积极投身村居、社区社会治安维护、矛盾纠纷排解、平安河口建设、义务助学护教以及关心下一代、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志愿服务、互助养老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奉献社会。
(二)制定政策,搭建平台。为积极应对日趋严峻的社会老龄化形势,让广大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继续发挥余热,有所作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我们把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为老有所为提供组织保障。全区各镇、街道、村居都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和老年人工作委员会,区直部分单位也建立了相关组织,全区镇街、村居两级老工委组织达198个,专兼职人员650余人,其中450名工作人员为老年人。组织、宣传、老龄、民政、教育、文体、科协等有关部门十分重视老年社团组织建设,积极扶持发展各类文化艺术、科技、老年志愿互助以及关心下一代等老年人社团组织,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为平台,在全区建立了老年组织党支部30个(主要包括离退休干部和老年文化艺术团体等),注重发挥好党支部在老年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这些基层老工委组织、老年人党支部及参与其中的老同志,组织带领广大老年群众积极参加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通过无私奉献实现自我价值,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老骥伏枥,老年志愿服务亮点突出。近年来,河口区高度重视老年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各界成立各类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吸收广大老年人发挥各自特长积极投入到志愿服务奉献社会的公益活动中,全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模范个人不断涌现,形成了老骥伏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态势。老龄志愿服务主要围绕党和国家政策宣传、治安巡逻、民事调解、卫生保洁、义务护学、红白理事、义诊服务、文化传播等诸多方面开展活动。这些组织和个人无私的奉献、辛勤工作,为村(居)社区的安宁、城乡环境的美化、居民邻里和睦、学生儿童的安全、社会移风易俗、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这种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发扬,值得全社会尊重。目前,全区建有各类老龄志愿服务组织及队伍 600多个 ,参与志愿服务的老年人2000余人,其中老干部'五老'志愿者368人,4名老干部志愿者受到省市表彰。仙河镇渔村已退老支部书记带领部分老年同志成立了'夕阳红治安巡逻队',多年如一日义务巡逻执勤,维护了村庄良好的治安秩序;河口街道河宁社区的老同志张学武,在近六年的时间里,坚持清理小区墙上'牛皮癣'、拣拾花池路边垃圾、宣传环保常识,被社区居民亲切称为'环境卫士',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许多老同志也加入到了义务环保队伍之中;六合街道河安社区有一老局长'金牌调解员'叫殷洪志,在调解居民邻里矛盾纠纷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方法,社区范围内哪里出现了矛盾纠纷,哪里就有'金牌调解员'的身影,自社区成立以来,'金牌调解员'走家入户,多次成功化解居民矛盾和纠纷,得到了广大社区居民的信赖和赞誉,并成为了群众的知心人;河口街道河宁社区有位万学芬老人,20年前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位置上退休,退休后,不论是上街购物还是串门她必带两样东西,听诊器和血压计,随时可为群众听诊检查,被居民们亲切地称为'院长护士',她还是河宁社区特色支部'永康支部'的负责人,她和曾在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过的部分老同志一道,组织建立了'银龄医疗志愿服务队',坚持为社区居民宣传介绍健康保健知识,常年义务为群众健康查体。打造品牌,扩大影响。河口区积极打造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其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老年群众参与社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努力,河口区老年群众参与社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现实要求和老年群众的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有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社会对老年群众参与社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到位,政府有关部门缺少必要的持续的政策性扶持,组织支持和引导不够,有的地方特别是农村关注度不高,许多学有专长的老年人没能真正融入老有所为队伍中来。
篇二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党的xx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xx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党的xx届六中全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传递者,是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维护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传播者,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温暖的重要使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适应体制转轨、社会转型需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是转变政府职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措施;是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服务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民政工作是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民政领域和民政范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摆在各级民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州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民政局组织对我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培养开发对策进行了研究。
一、**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分布广泛。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一部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是指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所有人员,而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中那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人员。我州社会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教育、卫生、公安、司法、信访、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团体,担负着大量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就民政系统调研显示,主要涉及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减灾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临时性社会救助、艾滋孤儿救助、优抚安置、儿童收养、婚姻家庭服务、殡葬服务、残障康复、城乡社区建设、精神病患者康复、慈善事业等多个领域。目前,我州现有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17个、社会救助类事业单位117个、收养服务类事业单位15个、优抚安置类事业单位14个、慈善事业(包括慈善类事业单位、民间组织)27个、减灾救灾类事业单位5个、家庭生活服务类事业单位(包括婚姻登记、婚介服务、家庭教育、婚育服务等)59个、殡葬服务类14个,城乡社区单位2609个,共2877个单位。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2152人。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2092人,36—50岁的8785人,51岁以上的1275人;从学历结构看,初中以下的2457人,中专(高中)的8015人,大专的1481人,大学及以上的199人;从专业结构看,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极少,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也很少。
(二)社会事业逐步发展。“十五”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不断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视,社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州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救灾救济和五保供养为主体,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政策优惠为辅助、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市社区建设新格局,兴办了一批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成了一批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全州城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后,床位达到1500多张,每个乡镇都建设了中心福利院,共收养近万名院民,全州福利救助类机构达到134个,设置床位15000多张,还有服务类事业单效发挥而不愿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工作;另一方面是人员编制受到限制。以州、县民政部门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为例,工作人员只有19人,而面对的是全州25万多名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其它70余万名困难对象;州老龄办长期只有1人,而全州老年人服务对象(60岁以上)却有45万多名,编制、人员、经费多年来都没有等到较好解决,制约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开发的对策措施
(一)明确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培养专业化人才和集聚社会化人才并重原则,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社会工作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建立法律规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工作体制,建立和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评价使用体系、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有效的激励保障制度,全面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着力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水平。
(二)积极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切实解决有关党政部门各自为政、政出多门问题,为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和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优化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适应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社会工作。
3、优化工作生活环境。统筹协调现有政府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社会工作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社会工作和具体岗位需求信息,吸引和鼓励社会和个人兴办社区社会服务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社区服务。各类组织和个人到社区兴办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可免费使用城镇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要重视解决社会工作人才的户籍迁移、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
(三)努力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
1、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规划。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抓紧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整体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革现有人才统计制度,切实掌握社会工作人才状况,为制定人才发展总体规划提供依据。
2、加强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鼓励高水平教师和专家担任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任务。加强高校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到社会服务机构实习和见习。高校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3、开展社会工作人员岗位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现有政府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力争在2年内将所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基本实现所有社会工作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素质要求。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进修、见习、短训、函授等素质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化社会服务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使用体系
1、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所有社会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工作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转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晋升上一级职业资格时,其转评前和转评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逐步推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制度。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医师、护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其他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力争在5年内全面实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注册制度。
2、完善岗位设置制度。调整优化布局结构,科学设置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研究建立州、县、乡政府社会服务事业机构定编标准。明确政府社会服务机构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原则上社会工作岗位不低于岗位总数的90%。研究探索城乡社区、村(居)委会岗位设置办法,在法定岗位之外增设2—4个社会工作专职岗位。鼓励和支持村(居)委会、社区企业和个人创办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开发和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3、完善人才使用制度。建立柔性人才引进机制,鼓励社会服务机构采取不迁户口、不转关系、聘用兼职、聘请顾问和短期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州、县市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晋升职称前,必须到基层社会服务机构服务一年;择优选派基层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到州、县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机构挂职进修。以品德诚信、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加强岗位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或续聘、解聘和调整岗位的依据。
(五)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
1、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公共财政“以钱养事”的改革要求,研究制定政府财政按社会工作项目任务和社会服务人数核拨财政经费的具体办法,加大财政资金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运作模式,完善政府按服务项目、服务人群购买社会服务的具体办法,鼓励民间社会服务组织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服务。
2、健全民间资金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工商、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举办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研究制定《**州公益事业捐赠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资助社会工作。研究制定国内外慈善组织来我州举办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吸引和鼓励州外资金投入和资助社会工作。
3、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制定社会工作人才薪酬指导政策和奖励政策。政府社会服务机构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人员,应聘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可选择按所聘管理岗位或本人具备的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进一步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成员、福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聘用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问题,并使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适当增长。
4、建立优先晋升(录用)制度。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社会工作。凡到城乡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社会工作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参评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业资格;参加全州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州、县市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可适当加分;报考乡镇办机关公务员的,优先予以录用。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考试总分可加10分。
(六)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社会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整体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篇三 残疾人工作者社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带领残疾人奔小康是历史赋予我们残疾人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二、影响残疾人奔小康的困难与障碍
残疾人由于生理、心理、社会等因素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日益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的整体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也有了更多的保障,但离小康社会的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难题。
2、优惠措施不够完善。2000年贵港市政府印发了《贵港市关于实行优惠政策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暂行办法》,各县市区都相继出台了自己的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措施或规定。这些暂行办法或规定的执行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些优惠暂行办法或规定制定得还较为粗放,有些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优惠措施有些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比如,对“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给盲人在市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其他残疾人半票乘坐公共汽车的照顾”,我们与公共汽车公司也进行了协调,公司也答应按照要求执行,但由于大部分的车辆已经承包经营,实际操作起来就有一定的困难,据我们了解,目前还只有少数的残疾人能享受到乘车优惠。再比如,“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的,三、残疾人奔小康的思路与途径
党的十六大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也提出了要“发展残疾人事业”,这在以前历次党代会主报告中是没有过的,虽然只有七个字,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表明,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一届中央领导同志也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为反映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的《自强之歌》撰写的序言中,深刻阐述了残疾人事业的地位和作用,提出“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黄菊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中国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所致的祝词,充分肯定了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要求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带领广大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同奔赴小康。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既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机遇,也给残联的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我们要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步推进,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来考虑;在工作内容上,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级政府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中去;在工作方法上,要努力适应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化解各种困难,带领残疾人共同奔小康。
1、加大就业工作力度。要提高残疾人的生存质量,首先要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在全社会给残疾人就业创造宽松环境的同时,残联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力度。一是继续宣传贯彻实施《贵港市依法实施社会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对全市辖区内所属单位的安置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未开展安置工作的单位履行应尽的义务。二是建议工商、卫生、消防、税务等部门减免各种税费,为残疾人经营者,特别是新创业者创造生息的机会,如:对新开业者全免一至两年的费用。三是探讨利用辖区内的市场,在每个市场中设置一些“残疾人专用摊位”,供残疾人自谋职业等。四是在烟草等专营的行业,给残疾人参与经营留出一定的摊位和空间。
2、对残疾人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及保障。一是扩大福利企业、单位的用人范围,除了肢体、视力、听力语言三类残疾人外,将轻度的智力、精神两类残疾人纳入进来,不要厚此薄彼。使有劳动能力的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享有劳动的权利。二是现行的民政救济条件是以户为计算单位,使有些残疾人应“救”而不能“救”,建议以人为计算单位,落实到残疾人本人身上。三是逐步将失业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为其购买养老及医疗保险。可采用政府出大头,残疾人出小头,或全免的形式,解除残疾人及家属的后顾之忧,使残疾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四是与劳动部门配合,按照有关的劳动法规,对安置单位的残疾人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检查,落实好同工同酬的问题。
3、提倡先富带后富的社会风气。先富带后富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中提出的原则和口号,目的是使全国人民都过上富裕的生活。我们也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老板,在带领人们致富及帮助弱势群体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贵港市银泉山庄的老板黄健全,他本人也是残疾人,为了帮助残疾人,在他的企业里就安排了4名残疾人就业。为此,我们呼吁和大力倡导这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关心、帮助残疾人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帮助残疾人的行列中,使更多的残疾人受惠。
4、加大对精神病防治的投入。目前的精神病防治经费明显不足,难以应付精神病人的康复要求。建议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多设置心理咨询、疏导、宣泄的机构,加大精神病防治的力度,同时设立精神病康复中心,采取少收费及对特困实行全免费的形式,减轻患者及家属的负担,使大部分患者都能得到有效的治疗,降低肇事率,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5、立法工作要跟上。建设小康社会有一个过程,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原有的优惠措施应加以补充和修订,建议将有关的残疾人优惠措施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更具可操作性,依法行政,减少人为的因素。
6、加强对残疾人的培训,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通过文化扶贫、扫盲、职业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残疾人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的能力。同时,通过引导、鼓励残疾人摆脱等、靠、要的思想,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独立自主,艰苦创业,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残疾人奔小康,既是残疾人梦寐以求的理想,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通过党和政府的重视,通过全社会的帮助,通过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努力,一定能使残疾人与健全人并肩携手进入小康社会。
篇四 台湾社会工作基本情况考察报告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与深圳相比,其共同之处就在于都地处沿海,居民构成都包括原住民和外来移民,尤其是台北与深圳有许多相似之处,台湾社会发展中出现和遇到的问题,深圳现在有的已经遇到,有的将来也可能遇到。因此,借鉴台湾社会工作发展中的做法与经验,对深圳当前开展的社会工作的试点工作具有重要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一、台湾社会工作基本状况
台湾的社会工作受宗教和美国社会工作理论、实务的影响,早在1950年代初就已引进,在1970 年代中得到快速发展,到1990年代,开始进入立法和规范发展的新阶段,经过半个多世纪渐进式的引进、推广、培育、发展,现已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经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台湾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市民生活的和谐安定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人员机构、行政管理、薪水待遇
1、社会工作人员分布情况
2、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设置
台湾社会工作的最高主管部门是内政部的“社会司”(主管儿童、青少年以外的所有社会工作)和“儿童司”(主管儿童、青少年即18岁以下的人群的社会福利等问题),在市、县政府是“社会局”。“ 社会司(局)”是顺应台湾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发展的需要从内政部的“民政司(局)”中独立出来的。市县社会局下设立五个科一个室:第一科:社团、庆典、合作社,第二科:社会救助,第三科:老人福利,第四科:身心障碍福利,第五科:社区发展、妇幼福利,社会工作室有三项职能:社会工作、少年福利、志愿服务。
台湾政府部门在社会工作管理中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保证社会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不让服务对象受到侵害。二是保证社会工作正常运转,不让社会工作人员无服务对象可寻。
台湾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作深入务实,突出服务、把关。他们将社会工作人员的训练、督导、考核,作为保证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社会工作正常运转的关键,把督导和训练作为社会工作人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持系统,把考核列为保证系统。在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中,首先重视督导和训练系统的建立,包括对督导人员的资格、训练机构的资质、训练的内容、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且有管理机构进行检查、审查。其次才是考核的实施。
3、社会工作的薪资级别
台湾社会工作人员工资与职业社会地位相当于同级的教师水平。
(二)台湾社会工作的运作方式和社会效果
2、民间社团是承载社会工作的主体。台湾社会工作与香港一样主要由民间社团承接运作,民间社团组织与台湾的社会工作是同步发展的,民间组织承接社会工作的运作方式又推动了台湾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台湾还有许多开展间接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如社会工作的教育培训、行政管理、政策理论研究机构等。这类组织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会、台湾社会工作师公会“联合会”、台湾社会工作教育学会、台湾医务社会工作者协会、台湾心理卫生社会工作学会、台湾社会工作实务发展协会、台湾社会政策学会等。
台湾民众社会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催生了众多福利性质的社会服务机构,除了少数是“政府”主办的,大量的是民间社团组织承办(主要是各类的基金会及慈善服务团体),有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纯民间性几类。以高雄市为例,由“社会局”主办民间经营和民办公助的机构有:长青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中心、妇女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儿童福利服务中心、仁爱之家、无障碍之家和妇女馆,每个区还设立了提供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的机构,共十几家。而民间的社会福利性工作服务机构也占有不少的比例。
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会”不同的综合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还有“社会工作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这个组织是按《社会工作师法》于2002年10月在各县、市成立“社会工作师公会”(简称为“师公会”)之后成立的统一组织,服务对象是经考试获取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会员,师公会主要任务是保障会员权益、规范会员行为,以及调处会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纠纷等。“社会工作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下设教育训练、权益促进、研发出版、公关行销与倡导四个专业委员会。《社会工作师法》规定,“社会工作师非加入社会工作师公会不得执行业务”,因此,社会工作师公会的会员,必须是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并申请执业的人员。《社会工作师法》还规定:获取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执业人员,6年后要更换职业执照;继续获得执照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这6年在岗位上要完成180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学习训练。社工师公会和相关的学会机构要负责对社工师训练机构的资格进行认定,对社工师的学习训练内容进行审查。《社会工作师法》对社会工作师公会的设立、组织管理和职能等都有明确规定。
二、台湾社会工作的特点
(一)社会工作起步早,基础好。纵观台湾的社会工作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引进早期(有20年时间)。早在1950年代初期,从美国学习回来的台湾学者和一些宗教组织,在开展社会慈善福利工作中,开始引进和应用美国社会工作的概念、方法,1954年开始,个别大学在社会学系设部分社工工作专业课,这是台湾社会工作的开始。
第二个阶段(也有20年)是积极推进时期。由于社会工作展示出良好的社会效果,1970年代中政府部门开始介入推进此项工作,部分大学也正式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如1983年东海大学设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社会学博士班开社会工作课程,1990年已经有社会工作博士毕业,1993年已开设社会工作博士班,比香港早。
(二)台湾社会工作本土化意识早,程度高。台湾社会工作领域的很多知名学者、教授早年都曾在美国接受专业教育,因此早期台湾的社会工作,从教科书的名词用语到工作实务操作,都中规中矩照搬美国理论和模式。在这些社会工作理论和模式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时,台湾的社会工作者看到了东、西方历史、文化的差异和人生价值观念的差异,使从欧美一直过来的社会工作运作模式产生了一些“水土不服”的情况。因此1980 年代初,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与社会工作实务操作者共同开始了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探索,如从中西方哲学思想及宗教信仰的差异;中国人情面子对求助行为的选择;中国人生活习惯与重人伦次序的文化、价值观和个性特点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他们认为,“本土化”并不是用台湾文化取代社工原则和社工技巧,而是把台湾文化加入到社会工作专业的“原则化、理论化”的“洪流里”,这样“冒险性不高,对社工工作有实质帮助”。从1980年代开始的本土化实践与研究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今天社会工作的台湾模式和特点。我们在翻阅《台湾社会工作学刊》、各专业社会工作研讨会的《论文文集》中,可以看到台湾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的内容和过程。这是特别值得我们学习研究的。
(三)社会工作主次明确,工作架构设置合理。按照社会工作原则,台湾社会工作主要定位于对老、弱、障、残等弱势群体的扶助,但发展中当人们看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使社会问题化解,带来了人际关系的和谐,并由此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时,许多社会机构开始注意聘用社会工作人员。在福利机构之外首先聘用社工人员的是医院,目前台湾有条件的公立、私立医院都成立了社会工作部,社工部工作人员分三类: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员,也有少数志工。其次是学校,据师公会秘书长介绍,台湾的大学、大专和部分中学原来的“教官”都退出了校园,由社会工作师进入。企业和政府部门也开始聘用和吸纳社会工作人员。
近年来,台湾社会工作的服务已经延伸到多个领域,服务对象也由社会低层和弱势群体扩展到社会各阶层,服务内容由针对贫、病、残产生的问题,扩展到生活安全感、人际关系调适,乃至由社会富裕带来的种种问题的帮助解决中。
考察中我们感到台湾的社会工作真正达到了弥补政府之能所难达、市民自己力所难为的效果。同时也感到,台湾社会工作虽然已覆盖、延伸到各个方面,但社会工作的主体明确,我们认为其结构是呈健康的正金字塔形态。
相对应地,台湾社会工作的管理也形成了纵横架构合理的正金字塔特点,保证了社会工作有序运作。考察中,无论是资料中谈到的台北、高雄、台南等城市的社会工作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还是我们实际考察的几个组织机构的行政部门设置,我们都没有发现机构虚设、人浮于事、事无人做的情况,所有工作、机构、人员都有上下对应定位,办公室都是开放式办公。在某种程度上讲,无论是办公场所的设置规模还是机构的运作模式都较香港更具借鉴性。
(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要发挥社会工作的职业作用,要维护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地位,使社会工作人员受到社会尊重,首先是要保证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台湾在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建设方面给我们非常深刻的印象是“制度完善,管理到位”。
台湾对社会工作人员的管理首先落实在学习、训练、督导、考核、晋级等制度建设上,也就是我们常讲的“前置管理”或者“事前管理”,同时与政策研究、工作交流、专业刊物编写等与管理相关的工作配套进行,保证了社会工作的良性运作和社工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会工作得到持续发展,在政府和民众之间充分发挥了协调、补充、润滑、沟通的积极作用。如台湾已经形成了符合中国人文特点,有别人于西方的行之有效的学习训练和督导制度。督导分内部督导和外部督导,内部督导根据效果又分个别督导与团体督导;外部督导是指聘请专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个案研讨、咨询会议、个案流程检视和专题授课,以及“自我成长工作坊”。这些都具有我们直接学习的价值。
三、台湾社会工作给我们的启示
总结台湾社会工作的经验,结合考察中我们对台湾社会工作的认识和感受,我们认为,台湾社会工作在以下方面值得我们在社会工作试点中学习借鉴。
(一)“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 同步发展
前面已经介绍了“直接服务”“间接服务”的概念,台湾社会工作第一个发展阶段的20年中,曾经出现重视社工工作一线的“直接服务”和个案工作,轻视“间接服务”性质的行政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的现象,认为“社会行政、研究不是社会工作”,从而导致“间接服务”的社会行政工作专业化程度底,从业人员少,人员更换快,特别是研究工作滞后。直到“直接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堆积到无法解决,工作效率低下,矛盾冲突不断增多影响到“直接服务”后,才在1970 年代中进行了重新认识和纠正,从而才使台湾的社会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进入第二个加速发展阶段(见论文《社会工作行政与管理专业化过程探析》,《台湾社会工作学刊》1-5期)。
与台湾相比,深圳开展社会工作的社会基础和专业人员的素质比当年的台湾要弱,而社会转型期需要社会工作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大,工作更复杂,要求也更高。从试点工作启动开始,各区和市的专门福利工作机构在运作中都感到有许多困惑,例如社会工作与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路线的理论、目的是一致的,为什么还要社工人员?社会工作与我们的“关爱工程”、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有什么区别?社会工作与原来的工会、妇联的扶弱帮困解难有何不同?社会工作与社区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如何划分?深圳“义工”工作已经很成熟配套,社工工作与其是否有重叠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在试点工作中应该在理论认识上理清,在操作实践上给以指导。尤其我们开展社会工作没有一个渐进的自然过程,而是按照当前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由党和政府积极、大力推进,因此有必要借鉴台湾的经验,在推行和实施社会工作制度的开始阶段就建立社会工作“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同时并举、同步发展的工作模式和制度,保证深圳社会工作从一开始就积极、健康发展,真正在全国树立有借鉴意义的“深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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