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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情况报告15篇

发布时间:2023-09-02 热度:16

司法情况报告

篇一 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一、近三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

(一)打牢工作基础,依法行政制度化。我局重视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将法制工作与执法执业、内部管理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业务管理、法律服务行业执业二类制度,强化执法执业规范建设。二是进行《市司法局执法依据执法事项》、《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汇编》、《市司法局制度文件》三个汇编,强化法制工作规范管理。三是明确工作时限实现率、出证差错率、投诉查处率、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率四项测评指标,强化法制工作效能督查,提高了法制工作质量和效用,促进了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规范化。创新执法执业监督领导机制。整合局纪检监察和政策法规部门资源,成立市司法局行风建设办公室,建立了由行风办、行业协会、县区局、市局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律服务行业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集中受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执法执业监督机制,实现依法行政与纠风治乱和效能监察的统一管理。创新执法质量管理机制。将执法工作纳入全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管理,法制员通过现场访谈、查阅文件、抽样、记录等,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符合性审核,落实纠正措施,促进了执法工作质量和执法管理水平提高。试行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根据管理事项和服务对象需求,探索建立了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促进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职到位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优化服务环境,行政监督社会化。以“多维度、信息化、能动性”为着眼点,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打造司法行政阳光服务品牌。一是实行阳光政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在局门户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工作依据、文件制度、工作动态等,开通网上办事栏目,充分满足民众和媒体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及舆论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实施阳光管理,实现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将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网上公开运行,强化电子实时监控,开展行政提速,实行逐月通报,推进权力运行质效并进,目前我局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类93项261件。三是开展阳光行动,提高网络问政效能。畅通局门户网“局长信箱”、“在线投诉”以及淮水安澜网“民生通道”、“阳光信访”政民互动渠道,建立24小时网络值班、网络发言人制度,规范网诉网复、调查核实程序,及时跟帖回复群众咨询投诉,并跟进落实,强化效能问责,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执行力。

(四)加大研讨力度,依法行政科学化。组织专题理论研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律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形成了《开展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组建律师维权中心为社会正义撑腰的重要性研究》等一批优秀理论文章,促成全国主流媒体聚焦盱眙留守儿童法制宣传,苏南企业家现场设立奖金5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见义勇为维权中心,为弘扬社会正义者撑腰;成立市台商法律服务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台商的好评。抓好业务性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关于稳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为我市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强化司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被省厅内网调研专栏采用,为在全省开展执法考评提供参考;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转发<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推动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审辩关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有效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认真组织重大活动,提高执法把关水平。在全市法治建设等各项活动中,我局认真组织、策划、督办、考评,推动各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组织了8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08名拟任处级职务的干部参加集中考试,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开展“小手拉大手与法一起走”行动,创建“青少年零犯罪社区”,我局被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国关工委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五)加强队伍建设,行政行为文明化。我局突出执法理念、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三项重点,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文明服务水平提高。一是开展专题教育,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深化制度执行意识,使全体干警真正成为依法行政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素质。把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先、任职的依据之一。通过集中授课、岗位自学、网上学习、选派参训等形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全员轮训制度。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组织人员参加市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省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考试等,提高了队伍法治素养。目前,市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已达到14名,2人具有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连续三年集中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行政执法案卷、法律服务案件三类评查工作,通过认真审查案卷的办理程序、手续、证据、时限、效果,指出存在问题,提高了办件质量,促进了基层案件办理行为规范化。

(六)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实现跨越发展。市委、省厅主要领导先后12次做出肯定批示,充分肯定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社会保障等工作。一是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法律保障得到新加强。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的防范、调解和处置能力;加强社区矫正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交付衔接、监督管理,重新犯罪率为0.56‰,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完善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加大社会化帮教力度,有效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帮教衔接率100%,安置率96%,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融入党委政府经济转型升级工程,法律服务迸发新活力。广泛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等活动,为加快经济转变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支持,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55家;公证业稳步发展,积极对接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城市化建设,无一件错假证;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扩容升级,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提前完成省“xx”末万人办案率8件目标,连续六年有案件入选“全省十大案例”;认真开展“三大类”司法鉴定,规范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成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连续多年实现考卷零差错、考场零隐患、考务零失误、考试零重大违纪、考生零投诉“五零”目标。三是融入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程,法制宣传开启新篇章。总结“xx”普法成果,启动“xx”普法,开通普法网站,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文化传播形式为抓手,大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300多个,涟水、淮阴、清浦、水利系统等县区和普法单位相继建成全省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大力推进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市有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71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完成《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行政职能转变。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经组织专题调研、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关于理顺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情况汇报”,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使司法所成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近期,各县(区)将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组织、业务、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指导,更新执法理念。以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的,出台实施意见,制定程序规定、执行制度、格式文书等,协调相关处室积极推行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以“项目+案例”模式,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全面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实现涉及外部工作事项纳入行政指导范围100%,目前,已开展行政辅导50件,支持了服务对象做优做强。强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及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监督,实现信息从源头产生、收集存储到公开发布的规范化管理。专题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过堂督查,并及时沟通,及时提醒,逐月通报,推进了政务公开及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公开信息107条,依申请公开1件,没有发生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形,运行行政权力2类3项93件。

(二)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对xx-xx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汇编,对本局和县(区)司法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通报,并及时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确保局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符合规定。二是扎实加强制度建设。邀请专家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市司法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探索和规范了我局运用行政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制定《市司法局101%服务制度》、《市司法局xx年服务质量目标及分解表》,深入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三是加强工作标准制定。围绕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业务工作创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定等,研究制定各类工作标准,组织人员就“争创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示范窗口”、执法工作标准进行讨论,出台《市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点标准》、《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县(区)局执法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授奖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工作提质、提效。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警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实现决策责任制约。今年,我局经组织调研、局办公会议讨论,科学民主决策主要有三大事项:一是积极协调将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列入全市政法十件大事,深入全省部分地区调研,在我市洪泽县进行试点,现已在全市推开,推进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打造新型教育矫正模式,市社区矫正局机构已获市编办批准,逐步建立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实行“一纵五并举”新型教育模式,即从上至下三级联动教育,引入心理矫治,开展感化、训诫、专题、帮教、回访教育并举的矫正模式,提高了问题对象自我调控能力。三是提请市两办发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联合四部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同时运用网络宣传,开发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和网上答题系统,扩大了普法工作实效。潘恒球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实现我市历史性突破。

(四)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执业检查。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制定实施意见、评查方案,通过“健全体系、严格标准、丰富形式、完善制度”四项举措,将案件评查工作同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结合,采取各处室专业评查与评查小组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梳理了职能处室受理的投诉案件、有可能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以及法律服务案件共100件,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办案人员工作作风、案件处理和社会效果等八个方面开展自查复查,同时对各县(区)局案件评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案件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评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开展执法服务质量检查。将执法质量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明确服务质量目标,按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规范与服务制度、执法程序与具体要求、服务对象满意调查与改进反馈等方面,编制检查计划、检查表单,成立5人内部审核组对各处室半年服务质量进行符合性审核,通过现场访谈、查阅台帐等,强化了处室责任,加强了过程管理,促进了工作持续改进。三是开展执法执业考评。我局把执法考评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明确执法过程控制要求,固化执法标准;将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中,固化监督检查;明确执法质量目标考核细则,固化考核评价。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执法考评组,突出执法规范、信访投诉、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通过一听、二看、三查阅和交流座谈的形式对县(区)司法局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导,并走访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查阅工作资料、看事务公开情况、发放调查问卷,严格执法考评标准,逐一打分,及时反馈,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广泛开展社会评议,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与公安、法院、税务等部门及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变封闭式考核为开放式评议,确保执法考评取得实效。

(五)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建立了各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行政调解责任机制,各相关业务处室具体承担各自行政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联合市中院、公安局、卫生局、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化解医患纠纷的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调处与大调解工作对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增强行业性纠纷的化解力度,专业调解工作水平大幅提升;创造性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信息化”运作、“法律化”调处工程,完善月例会通气、季督查分析、半年讲评通报等制度,积极实施援调对接工程,启动农民工讨薪案件办理高速通道,快立快办、务实高效地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先后开展了“以调促和,喜迎十八大”为主题的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解“十进”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群众对调解协议的“法律化”认可度也随之提升,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共调处成功31432件,调处成功率98.4%,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7466件,劝阻群体性上访337批次6220人,防止纠纷引起自杀50件5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62件149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学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及调研文章适时进行检查考核,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定年度学法和培训计划,以网络教育、座谈讨论、办公网平台交流等方式,增强学习互动;以业务培训为突破,精心开设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公证工作等业务培训班5期,近500人次参加了培训学习。月底我们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统一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及时上报,所有人员均考试合格。开展服务为民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周恩来,提升忠诚度,助推大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职业道德主体教育实践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提升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了服务水准。以“优化服务,执法惠民”为主题,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制作宣传靠牌、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组织了由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展示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情况

针对xx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基础薄弱、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不强等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依法行政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相结合,找准定位,加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明确执法质量目标、执法岗位职责、执法过程控制要求,强化执法管理;突出执法规范、执法办案质效、信访投诉等重点,开展案件质量跟踪督查、执法考评、行风评议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了执法、执业行为的规范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有效履行,工作成效得到了领导及群众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三进三服务”法律服务工程,办理涉及农村、城市居民医疗、养老和其他社区保障政策落实法律事务671件,为法律服务对象减免费用涉及金额766万余元,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司法为民”工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20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实施基层基础“强基”工程,7名同志荣获国家有关部委的表彰,市律协党委被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罗岸伟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并当选中华全国律协理事,实现律师行业历史性突破,夯实了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科学化发展的根基。市委书记刘永忠今年五次就市司法局工作作出批示,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年内两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着力贯彻两个《意见》,以两个《意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行政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水平,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务求实效,组织好服务质量年终评查、执法状况考评、行风建设示范点创建三项检查。着力执法执业监督,完善执法服务质量标准,探索多样化的柔性执法方式,定期开展服务质量内部审核,适时组织案卷评查,促进服务质量提高;健全执法考评工作长效机制,在完善配套、评改结合、宣传示范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执法考评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查找问题,组织开展观摩会,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命名、授牌一批行风建设示范点、示范岗,加强典型示范,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加大力度,开展好行政指导、阳光•司法行政服务平台、依法行政示范点三个创建。着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力度,推进行政指导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强化网络监督平台建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落实措施,推动年度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增强实效,努力实现执法执业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着眼长远,落实好法制机制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队伍监管三项工作。着力服务质量提高,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行政调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机制,规范法制工作程序;组织有深度的工作调研,把业务实践经验和创新突破的举措上升为规范性文件,规范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汇编,不断满足工作需要;加强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健全执法人员档案,实行责任追究,举办依法行政大型主题宣传,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证年检注册,促进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化。

篇二 涉农司法纠纷化解情况分析调查报告

一.办理涉农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涉农刑事案件罪名较为集中,外来务工农民及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一是犯罪罪名比较集中,且数量较多,主要涉及两抢一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罪名。二是外来务工农民犯罪比较高,经济发达,吸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因种种原因,其中部分人员逐渐聚集,形成团伙,滋生一些扰乱农村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未成年犯罪较为突出,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2.涉农民商事案件是涉农纠纷主题,数量繁多类型复杂。态势:一是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传统纠纷为主要类型,其中,受农村道路建设不断改善与机动车辆普及的影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数量激增。二是乡镇个体经济发达,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数量较多,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相互交叉企业相互担保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很多中小企业采取规模裁员,拖欠职工工资,断保等手段应对经营困境,涉农劳动纠纷显著增加。四是随城镇化进程,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因土地征收引发的补偿费分配纠纷成为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成为。

3.涉农行政案件数量虽少,但办案难度较大。特别是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行政行为的案件,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影响大,有的属历史遗留问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行政协调难度较大。

4.执行工作成效明显,但制约有效执行的因素仍然存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

二.当前人民法院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苦难。

1.因农民法律观念欠加强和法律程序不够熟悉,给案件办理程序运行,法律适用等带来不利影响。一是法律文书送达难,村民不愿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恶意逃避诉讼,当事人出庭应速率不高。二是案件事实查明难。诉讼能力欠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三是法律适用难,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模糊或者与政策冲突,不能很好指导司法实践。四是调解工作开展难,矛盾冲突尖锐,对立情绪严重。五是判决执行难。

2.涉农案件的办理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方面难度较大。农村是典型的熟人社会,互惠性关系紧密,农民期望纠纷得到化解的同时不伤害彼此关系,有时容易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上告,缠访甚至聚众闹事。

3.司法资源配置效果不佳。案多人少,尤其是熟悉农村民风民俗,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一线审判人员数量不足,办公条件差,保障条件有待提高。

4.诉调衔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一是诉调衔接机制比较原则,可操作性需加强;二是个别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与业务水平尚需提高;三是委托调解,协助提供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

三.有效化解涉农纠纷的对策与建议

1.立足审判执行实践,有效解决涉农案件办理难问题。一是完善立法指导,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建议对较为突出的有关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等为题作进一步规范,对土地承包纠纷法律和土地承包流转的具体政策进一步予以完善。二是探索送达方式改革路径,有效解决送达难问题。拓展送达方式和范围,加强基层组织联系和沟通,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三是加强法律释明,合理引导农民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四是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五是依据农村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和不同时期的履行能力状况,加大各类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

2.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从源头预防涉农纠纷的发生。一是提出司法建议;二是定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三是采取巡回法庭公开审判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3.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能力建设。一是优化综合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二是选派政治素质高,熟悉农村工作情况,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涉农纠纷合议庭;三是着力解决人民法庭经费和物质装备保障,人员配备,职级待遇等问题;四是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民风民俗教育。

4.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合力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涉农案件,要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以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为典型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方式的功能优势,以更好的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篇三 市司法局关于对落实公开承诺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创先争优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xx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年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五个文件的通知》(襄创优组发[xx]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安排工作,使我局规范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活动开展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周密部署

接到市创先争优办公室关于xx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局直属机关党委专门召开各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集中开展规范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以及所遵循的原则,并结合党员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局各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普通党员推行公开承诺的内容做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认真制定承诺内容,及时建立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台账,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督促。各单位、科(部)室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大党员要根据市创先争优办的要求、步骤,认真推行公开承诺,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参与,真正在公开承诺活动中带好头,把承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确定承诺内容,体现可行性

承诺的内容要以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为基本标准,结合个人岗位特点,个人特长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量力而行,不贪大求全,力求实效,务求做到承诺一条、兑现一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二是共性承诺。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必须严格履行的义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讨论形成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三是实事承诺。党员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四是自律承诺。就廉洁自律方面提出要求。

三、精心安排部署,注重针对性

局直属机关党委把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进机关作风和提升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把广大党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焕发出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热情,转化到推行公开承诺制活动中来,结合我局党员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关于在全局共产党员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承诺内容、方法步骤、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体实行方案,做到了有的放矢。在此基础上,党组织还通过制作标语、发放倡议书、个别谈心、召开座谈会和动员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推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进行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对开展承诺活动的认识,增强自觉性和积极性,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局直属机关党委还成立了集中开展规范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承诺活动的组织、检查督促、考核评审等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各科(部)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领导工作体制,为承诺活动的全面推行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效性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局直属机关党委采取多种措施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属机关党委把此项活动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实施。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承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好典型、好做法,促使活动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局党组承诺4项;局机关党支部承诺5项,党员承诺56件,覆盖率100%,第一季度承诺100%落实。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把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局年终党建目标考评范围,党支部把党员参与完成承诺活动情况列入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次的考核范围。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对党员公开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满意的党员,给予必要的奖励。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党员年度测评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我局自认真开展规范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民服务的质量有明显提高,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融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绩的取得固然可喜,但存在的主要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对文件精神和活动实质吃不透,抓不准,公开承诺事项或不切实际或难以践诺;个别党员对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思想不够重视,缺乏主动性;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充分认识在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公开承诺制度的重要性。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建设和谐新xx的高度,全面提高对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在党员承诺的目标和内容上,坚持共性与个性结合,把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履行岗位责任确定为共同目标,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把党员承诺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内容、方法,及时总结经验,使党员承诺活动不断完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篇四 2023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2023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xx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xx年12月18日,中共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xx〕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xx年4月3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xx〕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学习宣传有关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1月11日上午在副局长办公室,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二、制定落实有关规定的措施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xx〕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三、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有关规定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xx“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篇五 司法局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司法局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基本情况

(一)编制情况。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314名,实有人数337人。事业编制104名,实有人数96名。全市司法行政局机关领导职数25名,实有领导数32名,占总人数9.5%,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2名,占总编制数38.8%。其中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38人,实有人数44人;领导职数6名,实有领导数6名,占总人数13.6%;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名,实有14名,占总人数32%;事业编制38名,实有人数28人。辖属各县(市、区)司法局5个,政法专项编制263人,实有人数293人;领导职数19名,实有领导数26名,占总人数8.9%;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1名,实有领导数46名,占总人数15.7%;事业编制66名,实有人数68人。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

我市共设司法所96个,有建制83个,非建制13个,“立户定编”后,现有司法所编制173名,实际在岗人员163名,163名工作人员身份中大学本科22人,占13.5%,大专76人,占46.6%,中专高中65人,占39.9%,其中法律专业68人,其他95人,35岁及以下81人,占49%,36至45岁有35人,占22%,46至55岁有38人,占23.3%,56岁及以上的有9人,占5.5%。总体年龄趋向年轻化。

(三)素质情况。

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年龄、文化及专业结构从总体上看基本合理。通过近年来的素质教育和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活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好。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思想和行动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廉洁自律。广大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三是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加强。绝大多数干警扎实工作,积极奉献;四是业务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和培训,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大提高,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质量较好。

二、队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机关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和原因

1、司法行政干警专业水平不够高。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比较透彻的队伍。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影响着法律服务业人员的从业问题,部分县(市、区)出现近几年国家司法考试零过关现象,如揭西县、惠来县参加考试人员都未冲过门槛;二是人才外流严重,部分律师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多数调往外地;三是本地区经济欠发达,难于吸引到外来优秀人才。

2、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部分干警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的现象,影响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司法行政人员缺编。在机构改革后,我市辖属各县(市、区)的司法行政编制存在缺编问题,如普宁市定编91名,机编部门重新核定为78名;揭西县原定编69名,重新定编59名,且该县律师所、公证处及公职律师事务所的编制长期得不到解决;其它县(市、区)都存在编制少,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4、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人员待遇很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平时对司法行政工作投入经费极少。同时因本地区经济欠发达,法律服务业务开展有限,单位微薄的收入只能维护日常主要工作运转。各县(市、区)司法行政人员的收入只有地方财政核拨的基本工资,单位福利补贴甚微。尤其基层司法所经费没有保障业务经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线,很多工作下到基层确实很难顺利进行,有时紧急开支还需先从工资中垫付。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人员福利待遇很低问题严重影响了队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县级司法局办公楼房陈旧,面积小,办公环境差,亟需改善。

(二)基层司法所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

1、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立户定编”使一大批非公务员被分流出司法所,我市有司法所96个,原有编制226名,重新核定的编制数后只有173名,平均每所不足2名。

2、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弱化。我市是农业大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仍不可缺。近年来,因司法部没有再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随着人员的流动,导致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从收编前的300多人降至现在的153人,而且目前很多法律工作者已没有执业证,有执业证的因使用陈旧等原因已无法年审了。

3、司法所人员调出频繁。普宁市、惠来县近年来招录的司法所公务员中,绝大部分是邻近揭阳市区人, 基层司法所僻远,难安心工作,多数通过关系调走。至目前全市调出人员有44人,很大程度上影响基层司法所的稳定和业务的发展。

(三)人民调解工作存在主要困难、问题。

1、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些部门和党政的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支持不够,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文件、口头上;人民调解工作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关注,形成共识和合力,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2、人民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调解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有名无实,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不能发挥调委会的作用。

3、调解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调解员法律素质不高,对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了解不够、不透,在调解中往往是凭经验,方法简单,无法做到依法依规进行调解。

4、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由于地方财政弱,上级文件要求把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无法落实,经费严重受制约,人民调解员没有工资待遇,正常的办公经费无法保障,没有建立激励机制,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

5、镇(街道)调解委员会没有专职调解员。目前我市镇(街道)级调委会无专职的调解员,加上现有司法所编制少,调解工作乏力。村(居)调委会实质上是与治保会“合一”,调解员都是兼职,且调解队伍结构不合理,文化不高,年龄偏大,与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难以适应。

(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尚未在我市推开,开展此项工作需在编制、经费上加强保障。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一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宗旨教育,使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地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政、作风纪律、效能建设教育,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职业形象,真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要强化业务素质培训。教育培训是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以提高干部队伍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队伍。

3、要完善组织制度管理。一是制定各类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完善岗位职责规范制度;二是健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三是严格准入制度,完善人员进出口管理机制。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察制度,从理论和实务等方面对干警素质进行测评、考察,对于不合格的人员要果断地通过培训轮岗、调离、辞退等多种渠道,优化队伍素质;四是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措施,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人员配置,选好配强中层干部,力求达到最佳组合,提高工作效率。

4、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领导干部要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要继续加强和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思想理论、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奠定理论功底。二是领导干部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打铁必先自身硬,强将手下无弱兵。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巩固老知识,才能有效地指导法律工作,带出一支业务精通的队伍。三是领导干部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

5、要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是强化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努力争取各级党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要加大对县级司法局办公楼房建设和办公装备投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坚决贯彻“从优待警”的政策,保证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队伍充满朝气和活力。

(二)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促进跨越发展。

1、迅速增编。近年来,司法所职能不断加强,常设与临设机构越来越多,如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站、安置帮教工作站、矛盾纠纷排查办、社区矫正站等,每所1-2人已经远远不能完成司法所所有工作,建议配置专职人员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是按每所增设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计算,全市96个司法所需增配专职调解员96名;二是按每所增设2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计算,需增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92名。据调查统计,我市有监外执行罪犯562名,随着法制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且为减少司法资源和成本,裁判监外执行犯人将越来越多,社区矫正工作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社区矫正管理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减弱。根据上述两项增编计算,全市96个司法所初步需增加编制288名,平均每所增编3名。

2、扩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议换发基层法律服务所执照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证,既扩大这支队伍也解决部分新调入司法所人员的法律服务资格问题。

3、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调委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纽带和桥梁,不仅要指导村(居)调解工作,还要直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纠纷,协调处理跨镇(街道)的纠纷,必须把调解组织覆盖到各个乡镇(街道)。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1、要提高认识,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规范化、标准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在稳定完善现有的人民调解网络的基础上,抓好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2、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要加强镇级调委会的人员、装备建设;调整充实村(居)调解人员;要在上规模的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解决劳资纠纷等。

3、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的高素质调解队伍。

4、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目标考核评比、奖励等制度,编制切合基层作实际工作的调解程序模式,形成小册子,制作统一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证件,为基层人民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表明身份,有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5、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一是建议将人民调解经费实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二是上级机关加大对人民调解经费落实的督查力度,保证人民调解经费到位;三是加强地方财政对人民调解经费的保障。

(四)社区矫正工作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1、更新观念,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要争取各级党政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尽快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把全市上下的矫正机构全面完善,使之成为网络化。

2、建立一支与矫正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队伍。要配齐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人员,把好矫正队伍的进入关,把有一定文化、一定法律素质、有水平的人员招录到矫正队伍中来。同时组织队伍进行培训,使之成为一支强有力的队伍。

3、司法行政部门要摆正位置,发挥其主导作用。社区矫正工作是由公检法司联合发文规定由司法行政牵头,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尽快建立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各种工作职责,使社区矫正工作朝健康、规范、高效方向运行。

4、解决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认识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每年地方财政预算,保障经费落到实处,逐步建立管理科学、经费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体制。

篇六 司法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区人大常委会给予我这个机会,使我能地向各位汇报我就任司法局局长一职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这既是对我的鞭策和鼓励,也是对我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是今年六月十日被任命为宝山区司法局长的。下面,我就一个多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作述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加强业务学习、掌握了开展工作的必备资本

担任司法局长以来,我深知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的重要意义。一个多月来,我先后对关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等有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复习。同时,我还系统地学习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五五普法等有关业务知识。为下步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了解情况、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对策

一个多月来,针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我积极上下沟通掌握了第一手资料。通过调查研究,我认识到,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编多人少。编制13个,实有专职人员五人。二是法律专业人员更少,专兼职七人中只有一人第一学历为法律。三是必要经费保障严重不足,许多工作难于开展。我深刻认识到,要想使今后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大的发展,人员和经费至关重要。

三、平衡轻重缓急、扎实推进了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进行了一个调研。按照区政府主管领导要求,半个月来,我先后深入到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基层司法所仔细了解情况,针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拿出了切实可行调研报告。积极争取区政府在人员和经费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二是抓好了五五普法和人民调解两个中心。六月份我们协调了国税、地税、交通、物价进行了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我们还会同宝山一地街道办事处及司法所进行了人民调解条例的宣传。同时,我们对基层从事法律服务人员从严要求,要求他们在从事法律服务的同时,也要进行法律宣传。三是开展了三个专项活动。扎实推进了服务年活动的开展,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切实提高了工作服务水平。开展了司法领域专项治理活动,通过这项工作精益求精,深刻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展了群众满意司法评议工作,通过对社会各界的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更好为基层群众服好务。

到任一个多月来,我局还先后圆满的迎接了市局局长xx、副局长xx、xx及市局纪委书记xx对我区的工作检查并做好其它一些常规工作。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上任一个多月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今后,我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帮助、支持下,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生态、平安、和谐、富裕宝山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最感谢各位聆听我的履职发言。

履职人:

篇七 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衔接力度,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有关联合办案的制度,可以说已经初步构成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增强了查办违纪违法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应该积极研究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下面分三个方面内容来谈点个人的见解:

一、纪检监察机关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中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办案领导机制。近年来,我区在查办大要案过程中,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办案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叶建青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勇为副组长,公安、检察、法院、政法、审计、司法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勇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吴茂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裕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长刘向东三人为副组长,法院、检察、区纪委分管案件的领导为成员的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纪委、公安、检察、法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办案,定期分析办案工作情况,对一些重点案件的查处,亲自组织,直接指挥。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尽职尽责,集中精力抓案件。对上手的案件精心组织,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采取成立区委专案组的形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成效非常显著。

(二)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出台了《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办案的意见》,形成了明确分工,又相互合作的办案协作机制。一是明确案件管辖范围。区纪委定期召开由公安、检察、法院等组成的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和调度各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并明确在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中共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查处非纪检监察对象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检察机关主要负责查处非纪检监察对象涉嫌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案件需要,在执纪执法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办案,进行联合办案。需要对与案件直接有关的或同案的非党员、非监察对象进行询问时,提请公安检察机关协助调查。如我们在调查区林业系统有关问题时,发现某林场存在滥砍乱伐、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问题,调查组根据发现的问题要求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助,查清了非法所得20多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结果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明确案件移送的条件和程序。区纪委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被调查对象已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公安、检察、法院依法查处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法院在一审判决后,书面函告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

(三)建立办案人才储备机制。区纪委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一起从单位中一共选出16名办案人员,从基层纪委或区直部门选出30名陪护人员,组成办案人才库,这样有效地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抽调人员难的问题,较好地提高了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

二、纪检监察机关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并且已经开始在做相应的工作,但由于办案中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片面思想,即使是在案件查办当中发现了不属于自己单位管辖范围的案件,有些部门也很少将发现的线索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移交给该管辖的机关。

篇八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xx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社矫办通〔20xx〕2号),我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做如下报告:

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

鉴于20xx年部分人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xxx乡调整充实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立了以xxx乡长为组长,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和11个行政村干部及其中小学校长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机构。其中专职社区矫正1名、社区矫正协管员一名。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并以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工作纪律、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杜绝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另根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数量按1:1的标准配置了15名社区矫正志愿者。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情况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32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7名(20xx年解除10名,其中包括2名特赦社区矫正服刑的未成年人),现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5名。

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情况

制定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个别谈话记录、电话汇报、思想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级管理,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严管对象和普管对象。对严管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加强管理和监督;对普管对象,要求其适时报告其生活情况,定期参加公益活动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七天内报司法所审批,七天以上报司法局审批。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纪律,至今未发生脱管、漏管、虚管个案,未有再犯罪现象。实现了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入矫到解矫都严格依据制度执行。

纵横交织,全方位监督管理

发挥乡、村两级纵向网络管理,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发挥多部门横向协调管理,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工作衔接,查漏补缺。加强与电信部门合作,运用高科技定位手机实现实时动态无死角监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xxx司法所

20xx年xx月xx日

篇九 司法机关信息公开情况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市区司法局编制的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XX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设立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截至XX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设置、机构领导、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公开了与我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等);3、规划计划和业务计划;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5、统计数据;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局能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局制作了法律服务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此外,我局还开展了法律“六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法律书籍和悬挂宣传画,深入乡村、社区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并进行法律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XX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持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XX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XX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XX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XX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XX年,本局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是兼职做这项工作,由于日常的业务工作量比较大,造成了部分管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还不是十分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能力素质。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加大业务信息公开量。

4、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篇十 司法局“共产党员抗旱先锋行动”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抗旱先锋行动”的通知》(师组发7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积极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开展情况。

接文后,我局积极组织发动,宣传动员,学习文件精神,做到领导带头,共产党员全员参与,全系统共产党员21人捐资10255元,非党1人捐资300元,此次活动共捐资10555元。

二、深入挂钩联系点参与配合抓好抗旱救灾工作。

一是在前一阶段个人捐资7000元送到联挂点竹基乡蒲草塘村委会用于抗旱救灾的基础上,单位出资余元购置6支铁皮水桶送到联系点用于群众饮水运输;二是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积极主动5次深入挂钩联系点帮助指导抗旱救灾,与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共同研究人畜饮水、抗旱保苗、春耕备耕、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每周轮流抽出2名同志到挂钩联系点蹲点驻扎参与配合抓好当前的抗旱救灾工作,截止目前,深入挂钩联系点86人次。

三、认真履职,结合抗旱救灾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一是为从源头预防因旱灾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采取进村入户、散发资料、流动广播、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水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6万余份;二是加强对因旱灾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做好信息收集掌控和预防预测工作,认真抓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进行妥善调处,同时注重引导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积极主动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各种利益冲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最大限度把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预防控制在基层,遏制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1—3月份,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46件,调解水事纠纷5件。

篇十一 司法局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司法局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20xx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xx年12月18日,中共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20xx〕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20xx年4月3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20xx〕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学习宣传有关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1月11日上午在副局长办公室,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二、制定落实有关规定的措施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20xx〕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三、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有关规定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篇十二 关于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关于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县政法委:

我院自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专项行动正按照方案有序进行。召开动员会后,我院于20xx年8月中旬至今即由各部门就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在第二阶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三严三实”和“六个照一照、八个查一查、四个剖一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法部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我院纪检组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组织各重点部门认真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三是个别人有行为失范,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纪违禁的苗头;四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

3、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有个别同志衙门作风依然存在,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时有发生;二是司法指导、司法救还不到位;三是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有所遏制,但未能全面杜绝;四是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五是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六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

二、整改措施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我院近期重新整理、修订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庭工作人员在岗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治理“六难三案”。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五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

7、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要求全院干警做好多个“一”字文章:方便当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服务态度上力求“一视同仁”,即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关系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服务方式力求“四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递一坏茶水,说一句暖心话;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个感”即进庭有清洁感,登门有亲切感,说话有热情感,办事有实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8、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展法院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公开的渠道和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9、是加大查处惩戒力度。纪检监察审务督察组采取实地明查暗访和电话查岗本结合,对人民法庭的“走读风”进行专项治理。对被查到“走读”的干警按本院的规章制度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篇十三 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分解方案》(成司发[xx]43号)和《成都市司法局对区(市)县司法局局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xx年度对区(市)县司法局单项工作表彰项目考核标准》(成司发[xx]14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 中心工作,全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争创全国法治区市(县)“三大重点”,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为新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xx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生工程目标(分值8分)自查得分8分

截止11月18日为受援人民群众办理法律援助361件,法律事项882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超额完成目标21.7%。

二、重点工作目标(分值30分)自查得分30分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和“xx”普法工作。(自查得分7分)

新都区“xx”普法工作按照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xx”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全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xx年6月10日,我区顺利通过成都市“xx”普法暨法治区创建工作总结验收。

(二)推进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自查得分8分)

xx年以来,新都区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司法公正;巩固完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有效推动了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xx年6月10日,我区顺利通过成都市“xx”普法暨法治区创建工作总结验收,并获得了四川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被四川省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建立全市标准化法律援助中心。(自查得分7分)

现有接待大厅符合临街、功能区分、配套设施完善等条件,并在局大门口设置了首问接待岗。对老弱病残者的咨询救助,我们因人制宜,如到楼下去解答咨询,或是把他们搀扶进来等,努力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四)组织律师公证为“扩大开放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自查得分8分)

截止11月18日,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274件。超额完成227.4%。其中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49件,刑事辩护案件96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796份,解答法律咨询212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29家,其中,政府行政部门30家。截至10月底,公证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5854件,超额完成目标956.9%。

今年10月,在市局召开的律师管理干部工作会上,副局长庄洪逵就律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在会上作交流发言。11月,在市局召开的公证行业整顿工作会上,局长张玉霖作为全市区(市、县)唯一代表在会上并作交流发言。

三、职能工作目标(分值20分)自查得分20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市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到100%、85%、80%、75%。(自查得分5分)

新都区不断总结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努力探索创新群众易于接受的各种普法教育方式、途径,并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群众和暂住人员为普法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多管齐下,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实效。大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监狱、进园区等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学法用法热潮。xx年全区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到100%、85%、80%、75%。

(二)加强司法鉴定活动监管,推进本地的司法鉴定工作,现已在全区13个乡镇(街道)建立起司法鉴定工作站。司法鉴定被采信率达95%以上。(自查得分5分)

(三)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5%,帮教率达95%。(自查得分5分)

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8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6人,同比下降32.3%。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4.5%。全区上下领导重视,各界参与,不断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成功召开区综治安帮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扩大)会议,15次组团赴监所开展探视帮教活动,4次召开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座谈会,还组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赴德阳监狱开展“阳光夏令营”关爱活动,安帮工作省厅刘作明厅长多次给予充分肯定,被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面红旗,是成都市和全省的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四、四个重点项目工作目标(分值20分)自查得分20分

(一)提升公正廉洁形象,争做服务大局表率。(自查得分5分)

一是今年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二是对基层司法所所长、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人民调解专兼职调解员都集中组织了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干警参加“勤练兵、强素质、打硬仗”的技能训练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以及公文写作培训,以及开展“提升公正廉洁形象、争做服务大局表率”的“三项制度”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地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活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

(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得分5分)

新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总体布局认真抓好抓实,进一步改革完善法治建设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法治建设格局。成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新都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新都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与测评操作体系(试行)〉的通知》、《新都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着力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开通了新都普法咨询网、建立市民法治学校、打造法治文化长廊等一大批具有浓郁新都地方特色亮点的法制宣传新阵地;极大的展示了新都法治文化特色,扩大了城市影响力,营造了有利于扩大开放的法治环境。同时不断加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区委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常抓不懈。坚持每季度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我区法制建设和创建法制城市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三)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发展。(自查得分5分)

一是认真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的监督、服务职能。在律师队伍中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完成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和注册工作,按照《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二是按照中央两办文件规定拟写了“规范和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三是加强与市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工作组的联系,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农村四大基础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四是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作举措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支撑。如xx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分别就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医药贸易配送中心项目投资、成都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城市燃气管道特许经营、三河段大件路改造拆迁等进行了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五是参与政府重大招商活动,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如中丹国际商学院合作项目。

(四)创新人民调解和社会管理机制,(自查得分5分)

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和社会管理机制。一是从有效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要求出发,积极探索协调联动工作模式,实现调解资源与调解力量的整合,实现人民调解为主导,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平台介入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二是着力完善城乡一体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认真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及时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人民调解激励考核机制,通过评选“等级”调解员、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表彰先进等举措,激发了广大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四是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对特殊群体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安身工作,纳入对口扶贫、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五、创新三大机制工作目标(分值15分)自查得分15分

(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自查得分5分)

全区建立了由52名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和行业专家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和“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专业调委会,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特别是主动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对接,切实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渠道,做好“三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此外,还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件。

(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自查得分5分)

xx年我区法律法律援助取得突出成效。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1件,法律援助事项882件,为促进我去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在全市率先开通视频法律援助。今年五月,区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全市开通了在线视频法律援助。区内凡是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均可在13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或在有网络视频设备的家中,通过新都区法律援助群,“面对面”地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这一举措受到了新华社、《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从开通到现在通过视频咨询法律问题的有129人次,其中,通过视频申请法律援助并被受理的有43人;二是在全市率先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今年5月,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又率先在全市实行援助“点援制”。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或基于“慕名”或基于“认识”等,均可根据法律援助中心公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基本情况、业务特长等选择承办人,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受援人选择的志愿者办理。此举亦受到《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现通过点援办理的援助案件有150件,均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创新化解社会矛盾预警机制。(自查得分5分)

全区各级各类调委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和维稳信息情报员”的作用。首先在工作思路上牢牢抓住“三个源头”,即:抓住决策源头防矛盾、抓住热点源头疏矛盾和抓住教育源头减矛盾。其次在工作方法上认真落实“三个转变”,即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找访和变固定调解为流动调解。同时在工作形式上全面贯穿“三个结合”,即:运用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调节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

六、抓好三大重点目标(分值15分)自查得分15分

(一)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自查得分5分)

以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的各项措施,衔接帮教率达100%,特别是卓有成效地组织实施了刑释解教人员“自强创业工程”和“对口帮扶工程”,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自主创业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重新犯罪率为2.79%。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两个主体”密切配合,各项制度规范有序,全区203名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现实表现均在良好以上。

(二)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得分5分)

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一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村(居)换届,大量年轻干部走上村(社区)领导岗位的实际,为提高其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及时在全区开展了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调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训率达100%。二是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居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正确处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关系,着力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是对某些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网络空间和社会组织等管理薄弱、服务缺失的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四是广泛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活动。广泛动员全区的4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口联系13个镇(街道)126个社区、127个行政村,使每个村(社区)常年有专职法律服务人员随时为急需法律服务的村(社区)居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全区50%的村获得“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农村基层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100%。村民自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氛围日益浓厚。

(三)抓好全民法律素养提升。(自查得分5分)

积极整合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资源,结合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创建“四无”村(社区)和法律案例大讲堂进村(社区)等活动,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深化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监狱、进园区等“法律六进”活动,提高了全民“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强化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感动成都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制作大型法治公益户外广告8幅,更新法治文化长廊37幅公益广告画面,加强了法治专栏、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载体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迎接了市检查组对《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执法检查,受到好评。“xx”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圆满结束,法律案例大讲堂进村(社区)活动作为经验材料在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广,推动了我区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十四 司法局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四次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职能,落实措施,开展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在学习实践活动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始终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把重点放在解决阻碍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体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较好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行动到位。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党组非常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并按照“四有”即有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有专门记录,有专项总结的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责负人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责任格局。在此基础上,于2月20日召开了全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就本系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等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从而全面明确了活动的工作方向。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到位。在活动中我局倾心致力于对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思想认识的提高,设定时间,集中学习,雷打不动,一贯坚持,使广大干警自觉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充分利用每周二和周四上午的时间,集中组织学习胡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张云川、许宁、李雪荣同志在省、市、县作风建设年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知识。在此基础上,通过辅导讲座、记录笔记、撰写心得、讨论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活动中,每人的学习笔记均达到2万字以上,心得体会以上,进而保证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度。

(三)、明确承诺,强化服务到位。按照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我局统一印制承诺书100份向社会公开发放,并在电视台公开承诺。在此基础上,着力强化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服务,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流程、改进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亮化了窗口,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二、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为根本,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舆论功能,全面营造“五五”普法工作氛围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先导功能,全力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

(三)、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帮扶功能,全面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引导功能,有力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与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思想解放不彻底,进取意识不坚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相对保守的问题;二是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基层干警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受机关办公经费的制约,一些本可以闪光的工作难以得到持续升华和拓展,这就有必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照上述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逐一加以解决,进而推动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十五 2023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县政法委:

我院自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专项行动正按照方案有序进行。召开动员会后,我院于xx年8月中旬至今即由各部门就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在第二阶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三严三实”和“六个照一照、八个查一查、四个剖一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法部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我院纪检组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组织各重点部门认真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三是个别人有行为失范,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纪违禁的苗头;四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

3、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有个别同志衙门作风依然存在,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时有发生;二是司法指导、司法救还不到位;三是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有所遏制,但未能全面杜绝;四是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五是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六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

二、整改措施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我院近期重新整理、修订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庭工作人员在岗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治理“六难三案”。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五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

7、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要求全院干警做好多个“一”字文章:方便当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服务态度上力求“一视同仁”,即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关系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服务方式力求“四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递一坏茶水,说一句暖心话;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个感”即进庭有清洁感,登门有亲切感,说话有热情感,办事有实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8、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展法院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公开的渠道和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9、是加大查处惩戒力度。纪检监察审务督察组采取实地明查暗访和电话查岗本结合,对人民法庭的“走读风”进行专项治理。对被查到“走读”的干警按本院的规章制度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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