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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九篇)

发布时间:2024-02-15 热度:34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篇一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3350字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___、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县联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大力推广小额农户贷款,开展信用农户评定、信用村镇创建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笔者现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简要的调查和分析。

一、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要作法

1.确定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系统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原则,为全县农户和乡镇企业普遍创建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建设,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以此促进海南省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信用宣传、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贷支农的农村信用体系框架。总体思路和目标的确立为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建立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农信落实、社会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由联社主任为组长,各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和具体实施。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制定具体配套支持政策,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出台激励惩戒措施;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逐户建档,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

3.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对广大群众来说也是一项新事物。因而工作上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打造诚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突出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有关内容。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觉采集信息的积极性。并采取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宣传策略,先后举办了三期征信知识培训,对全县180个农村村委会的村支书、村长进行全员培训。

二是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根据对农户的评价结果,信用社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据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价结果,与乡镇政府制定行政性惩戒和奖励措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将各地信用评价状况与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挂钩,支农再贷款重点向信用状况较好的地区倾斜。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是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我县农信社不良贷款下降,资产质量逐步优化。截止6月末,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8835.26万元,比年初下降2039.92万元,不良率为4.29%,比年初下降1.49个百分点,收回表外核销及票据置换不良贷款41万元.不良贷款比年初大幅下降。信用体系建设使新增贷款质量明显好转,存量不良贷款在不断的活化中,贷款人的信用观念不断提高。

二是推动了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转变。依据农户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农户进行贷前审查。在农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提高了对农民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探索适合农户特点的信贷新产品。据调查,自以来农村信用社先后开办了林权、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新业务,对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有贷款需求农户,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率达到76%。

三是全县农户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几年来,在政府和人行的主导下、农信的积极推动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培育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宣传为手段,立足实际,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与金融的双活双赢。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明显改善,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信用素质进一步提高,银企关系进一步改善。县被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网、中国金融记者俱乐部联合举办的中国第__届金融市长年会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县(市)称号,12月被承德市金融系统评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广标兵,这标志着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已转入了常规建设的新阶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不够。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一定角度来讲,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关乎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所以,政府引导、社会重视、全员参与是势在必行,也是解决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的根本所在。

二是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信用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也就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中不但要维护金融信用环境,还要维护公众认知的诚信。也就是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

三是信用缺失的惩戒力度不够。对失信行为一直以来是以道德范畴的指责为主旨,但是相应的惩戒没有到位,失信人没有根本的利益损失,所以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形成人人喊打却没有动手的局面,也就对失信行为形不成威摄力。

四是信用观念的培养力度不够。中华古国以信为本,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来人生观、价值观及人际公共关系的影响,对固有信用观念形成巨大的冲击,这就要求从社会公众的根本意识入手,培养诚信理念,树立诚信价值和践行诚信行为。

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议见

以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为突破点,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要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增强农民的诚信观念为基础,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在征信宣传教育过程中应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征信宣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征信宣传与信用户、信用村建设相结合;三是征信宣传与推广征信产品相结合,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新型的农村信用文明。

二是要以法制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信用建设的法律环境。一是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失信约束机制,形成银行、司法、税务联手制裁和打击不守信行为的合力;三是以行政引导为切入点,政府带头建设信用政府,有效传导信用建设的措施及实施效应,为农村地区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要以基础建设为落脚点,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覆盖面。一是加快农村信用社并网步伐,普遍建立健全农户信贷档案,大力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二是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审和《信用证》制度,加大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财政支持,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投融资的激励保障体系;三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把《信用报告》打造成农民的第二身份证。

四是要以产权改革为创新点,促进农村信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议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在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发证确权等有效形式,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信用化的突破口,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农业生产主体对土地不仅有使用权,而且具有处置权、转让权,促使农民手中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手段。

篇二 关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2550字

面向市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运用市场机制,强化信用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在法律框架内,按照规范、有序和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银行系统信贷评价登记系统、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商登记年检等系统的作用,培育以企业为主体、服务全社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企业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企业信用信息披露体系、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并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提升企业整体信用水平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具体为完善六个体系

(一)企业信用标准体系

信用标准(creditstandard)是指当采取赊销手段销货的企业对客户授信时,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通常以逾期的dso和坏帐损失比率作为制定标准的依据。国际通行的”四等十级制”评级等级,具体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c,d。从”aa”到”ccc”等级间的每一级别可以用”+”或”-”号来修正已表示在主要等级内的相对高低。如aaa级的含义就是“信用极好”,表示企业的信用程度高、债务风险小。该类企业具有优秀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极小。企业信用标准的设置,直接影响对客户信用申请的批准与否,是企业制订信用管理政策的重要一环。

(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企业征信是指在对企业、债券发行者、金融机构等市场参与的主体的信用记录、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所处外部环境等诸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就其信用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及其可偿债程度)所作的综合评价。企业征信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对履约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它是市场经济体系不可缺少的中介服务。在我国,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信用关系日趋复杂,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日益深远。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将更快地融入全球经济。在这种背景下,只有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信用保障体系,及时揭示和预警信用风险,才能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三)企业信用信息传播体系

互联网是目前的传播平台。其优势是传播快、信息可留存、可及时更新以及查阅检索方便等。其次有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从企业信用体系的长远建设和发展来看,应该及早着手建立全区联网甚至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状况咨询系统,以方便广大用户对于信用信息的消费需求。

(四)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

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应该是一个层级结构。应该成立企业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企业信用自身、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企业信用网络平台建设等。同时由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信用信息采集鉴别和传播机制,实现企业信息的标准化生产、标准化传播和全方位供给。大型企业内部必须设立信用管理岗位,以协调本企业信用管理事务。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

1.市场化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形成信用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过程。

2.法治化原则。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法治化原则,要在国家有关法律的规范之下进行,同时要充分行使中央政府赋予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力,根据实际制订符合地区实况的与信用建设相关法规条例,推动企业信用状况在法治化轨道上逐步改善。

3.系统性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第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调动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第二,需要从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交换、信用信息消费以及信用市场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4.“三公”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尤其是信用评价环节一定要贯彻公正原则,防止由于某种经济利益而扭曲评价结果;在信用市场监管和对失信行为的处罚方面要坚定贯彻公平、公开原则,以推动企业信用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1.诚信文化建设。企业信用建设的根本环节是对诚信文化的传承发扬。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着眼长远,把诚实守信作为做人、办企业的基本准则,不断培育信用文化,让诚实守信成为企业的核心文化。

2.法律法规建设。法治的完善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是现阶段企业信用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信用机制建设的必然选择。

3.信用评价标准的建立。评判一个企业是否诚信,诚信度又如何,这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从实践来看,一个企业未来是否诚信,我们很难准确判断。但我们可以通过考察其过去的历史信用记录,量化其诚信度。因此,建立信用评价标准的目的是通过考察企业的历史信用记录来对企业将来的信用行为进行预判。

4.信息平台建设。对于企业信用信息的消费者而言,最重要的是通过畅通的信息系统来了解企业信用状况,并作出是否能够履约、履约的能力如何的判断。因此,只有把企业信用状况统一集中到同一能够方便查阅的信息平台上,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5.管理、监督、服务体系建设。监管和服务,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条件和保障。企业信用标准需要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主持并会同行业协会来制订;信用评价的实施都需要市场中介机构去完成;企业信用建设的全过程都需要政府、中介机构、自律组织、企业员工、消费者、利益相关者和广大公众的监督。

6.构建信用促成维护机制。如果没有“守信者受保障、失信者受惩罚”的机制,企业信用建设将是苍白的、空洞的说教。因此,企业信用建设中,必须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改变“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受损”的现状,形成信用资产保全机制,提高信用资产的收益;形成信用风险控制机制,增大失信者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7.培养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提高企业素质,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和履约能力,这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出发点。

8.打造良好的企业信用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公众信用三大块,三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要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就必须提高政府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政府信用包括执法效率、执法公正、执法能力等;公众信用又含盖公众的基本素质、知情权的保障程度、正义感和维护正义的能力等。

篇三 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1850字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国之基,诚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为了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2003年8月下旬,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公方泉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企业诚信)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经贸、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久隆集团、泉山区信用担保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委员们一致认为: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个人失信,害及他人;企业失信,经营衰败;社会失信,则人人自危。如果政府失信,则法制难行,权威不立。当前,我市在信用建设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不仅影响了我市的投资软环境,而且直接阻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坦陈直言,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有关部门从改善徐州投资软环境入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我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宣传逐步开展。全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促进了公民诚信教育;税务部门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宣传活动;质监部门开展了“诚信建设看窗口”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金融部门在《徐州日报》刊发了诚信教育专版,举办了诚信有奖征文活动;我市120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联合发出倡议,倡议我市企业塑造“重约守信”良好形象;宣传、经贸、工商、物价等部门也联合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塑造我市商贸流通业新形象。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信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为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工商部门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围绕企业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失信记录等情况开展工作;税务部门成立了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委员会,对企业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信用情况进行征集、管理;金融、质监、法院、海关等职能部门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了专门的收集与管理。2002年7月,市工商局、经贸委等17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徐州市共建企业信用工程管理体系的意见》的文件,初步建立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定期交流、信息共享制度。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等失信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办公室加强了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力度,使全市逃废债余额比去年下降了82.7%;工商部门对市场中的失信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为企业创造了较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信用服务更加广泛。工商部门坚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确认活动,建立了企业登记查询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用中介服务业稳步发展。目前,全市已成立了9家信用担保公司,为近100家企业担保贷款200多笔,累计贷款金额2.88亿元,没有出现代偿和追索现象。其中,泉山区私营个体担保公司已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级信用担保公司试点单位。

(四)政府诚信形象渐入人心。按照“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宗旨,2001年10月市政府挂牌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26个部门涉及365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审批,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市级机关各部门积极投身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连续两年主动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诚信形象。

二、制约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诚信失缺、道德失范的现象在某些行业和部门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信用不良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失信现象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企业制假售假、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虚假合同、价格欺诈等,这些问题涉及到企业、个人,甚至少数政府部门。如2001到2002年全市共查缴偷逃地税税款9339万元;2002年初,全市逃废金融债务企业有1248户,金额高达45亿元,占全省逃废债余额的20%以上,是全省的“重灾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单位先后两次致函市政府,要求立即纠正贾汪铜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七家典型企业的逃废债行为,逃废债已给我市的投资融资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经济欺诈现象也较为严重, 2001年至今,工商行政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63件,虚假广告909件,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173件,涉案金额达3096万元,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8000多件次。

篇四 xx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察报告工商局3350字

为了落实好市政府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实施诚信企业建设的意见(试行)》,最近我们受领导指派对杭州市工商局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考察。

一、杭州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及主要经验

1998年,杭州市工商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造“信用杭州”的战略目标,开展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推进全社会的信用进程。

1、开展争创“诚信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活动。2023年7月,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民营(私营)企业协会、市个协共同组织开展了争创“诚信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活动和杭州市“百家诚信示范企业、百家诚信个体工商户”认定活动,予以发证和授牌,并在市级有关媒体进行公告。

2、推动全市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企业诚信经营的意义。二是对全市1357家“守重”企业上门走访,指导督促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全市工商机关分别举办了合同培训班71期,参加培训2023人次,印制学习资料三千余册。

3、广泛宣传企业信用建设工程。以“政府推动、群众参与、社会关心、道德规范、舆论监督”为基本工作思路,促进企业信用建设。2023年6月,市工商局在杭广电台开播的“行风热线”栏目,以“信用工程”建设为题,以杭广电台热线为互动平台,进行宣传,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建议。

(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估、公示、监管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1、深化组织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调研。市工商局成立了企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制定了《杭州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就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信息征集、强化信用监管、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做出具体的部署。2023年,市工商局牵头完成了《提升企业信用的对策与思路》的调研报告。

2、以完善企业“经济户口”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制订并实施《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工作职责和信息录入、修改、删除操作规范》,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职责和任务,规范了信用信息的录入、管理等制度,形成了以各业务处室、分局、工商所为单位的信息录入机制。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动。2003年实现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四部门联网,开通了企业基础信息交换。截止到2023年底,杭州市工商局征集录入了全市所有的12万余家各类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24万余家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包括登记时的基础数据、企业经营数据、资产数据、借贷信用记录、工商日常巡查时的情况记录,以及企业自行申报的信用资料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情况。

3、完善评估体系,实行信用反馈,推行信用公示。杭州市工商局在充分调研和积累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数据模型和指标体系,邀请了专家、学者进行了多次评估,同时多方面征求企业意见,结合地方实际进行修改完善。2003年,以企业“经济户口”数据库为基础,随机选择了600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的试运行。2023年对整个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加以修改完善。一是将全市所有12万余家各类企业纳入评价范围;二是将企业信用监管评价分为aaa、aa、a 、b、 c、d四等六级。分别表示信用优良、信用良好、信用稳定、信用波动、信用低下和信用破产;三是将评定结果向企业反馈,征得企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将aaa级企业及d级企业进行公示。2023年12月,杭州市工商局对全市的12万余家企业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126家企业被评为aaa级,依法对8079家未按规定申报年检、名存实亡、查无下落,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并列入信用破产“黑名单”。召开了省市新闻媒体和aaa级企业代表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在杭州日报和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全国各大媒体也进行了后续报道。

4、确立监管目标,强化分类监管。一是以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为导向,将信用监管评价结果所自动生成的监管意见作为各业务部门、工商所的监管目标。二是实行“频率监管”制度,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

5、落实奖惩机制,抓好信用培育。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工商部门实行跨年度检查、企业年检免审、优先推荐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扶持企业创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赋予企业信用资产;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在单项荣誉授予中实行信用等级一票否决。

(三)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企业信用监管实质上是一个对企业信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发布、运用的过程。这一过程必须通过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平台来进行。杭州市是全国4个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工商局是全市企业信用建设牵头单位,其信息中心及互联网平台是政府信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建设投资计划, 由市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杭州市工商局计算机网络管理由局信息中心负责,现有8人,全部是计算机专业人员。17个分局、96个工商所全部联网。几年来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建设投资近4000万元。现在的软件系统包括了工商系统所有的日常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可以实现网上进行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

二、对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总体规划,逐年分步实施。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由于我市工作起步晚,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已经很大。我们的起点要高,步伐要快,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

2023年为起步建设阶段。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内部分工,建立责任制;做好数据的积累,制定数据征集办法,制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软件,建立互联网平台。

2023年要初步建成企业信用体系。结合市工商局办公楼建设,完善工商内部网络和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实现工商内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在充分征集企业信用数据的基础上,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估;实现企业信用监管(如市场巡查)的计算机指令化;在互联网上公布企业基本信息和部分信用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

2023——2023年建成比较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完成内外结合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实现与相关部门的网络互联,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收集的经常化、制度化;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深入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二)本着内外有别、先内后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运用,以及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1、要完善工商内部网络,在现有企业登记数据的基础上,完善企业信息数据库,整合各类企业信息,实现工商内部的信息共享。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2、在互联网上建设承德红盾信息网,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信用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在网上公示。在企业信用信息不够全面、充分,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不公示评价结果,做为监管依据。

3、由政府组织建设“诚信承德网”,作为承德市企业信用信息运行的平台。将“红盾信息网”与“诚信承德网”对接。实现政府各部门的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在充分征集、整合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并且对企业信用评估体系进行充分的论证、试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在“诚信承德网”上进行公示。逐步将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评价、公示等职责移交企业信用协会。

(三)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内部合力。

成立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市场合同科(或成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和组织工作,企业科、企业分局、个体科、外资科、商标广告科、公平交易管理科、个私协、消协、市场分局等相关科室,本着谁产出,谁管理,谁录入,谁审核的原则,负责本科室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建设,搭建局域网及互联网平台等技术工作;法规科负责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及发布的法律问题。

(四)把企业信用信息工程(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平台建设)列入政府年度投资建设计划,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五)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好“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二是开展诚信企业建设活动。年底前要完成全市1000户企业的试点工作。三是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的作用,引导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

篇五 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1600字

调查报告: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完善、规范、有序、有效的企业信用体系,构建以诚信文化为核心、以信用制度为载体、以信用记录为依托、以信用监管为手段的企业信用催生、成长和维护系统。要面向市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运用市场机制,强化信用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在法律框架内,按照规范、有序和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银行系统信贷评价登记系统、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商登记年检等系统的作用,培育以企业为主体、服务全社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企业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企业信用信息披露体系、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并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提升企业整体信用水平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具体为完善六个体系

(一)企业信用标准体系

信用标准(creditstandard)是指当采取赊销手段销货的企业对客户授信时,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通常以逾期的dso和坏帐损失比率作为制定标准的依据。国际通行的四等十级制评级等级,具体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c,d。从aa到ccc等级间的每一级别可以用+或-号来修正已表示在主要等级内的相对高低。如aaa级的含义就是信用极好,表示企业的信用程度高、债务风险小。该类企业具有优秀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极小。企业信用标准的设置,直接影响对客户信用申请的批准与否,是企业制订信用管理政策的重要一环。

(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企业征信是指在对企业、债券发行者、金融机构等市场参与的主体的信用记录、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所处外部环境等诸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就其信用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及其可偿债程度)所作的综合评价。企业征信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对履约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它是市场经济体系不可缺少的中介服务。在我国,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信用关系日趋复杂,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日益深远。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将更快地融入全球经济。在这种背景下,只有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信用保障体系,及时揭示和预警信用风险,才能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三)企业信用信息传播体系

互联网是目前最好的传播平台。其优势是传播快、信息可留存、可及时更新以及查阅检索方便等。其次有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从企业信用体系的长远建设和发展来看,应该及早着手建立全区联网甚至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状况咨询系统,以方便广大用户对于信用信息的消费需求。

(四)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

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应该是一个层级结构。应该成立企业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企业信用自身、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企业信用网络平台建设等。同时由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信用信息采集鉴别和传播机制,实现企业信息的标准化生产、标准化传播和全方位供给。大型企业内部必须设立信用管理岗位,以协调本企业信用管理事务。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

1.市场化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形成信用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过程。

2.法治化原则。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法治化原则,要在国家有关法律的规范之下进行,同时要充分行使中央政府赋予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力,根据实际制订符合地区实况的与信用建设相关法规条例,推动企业信用状况在法治化轨道上逐步改善。

3.系统性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第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调动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第二,需要从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交换、信用信息消费以及信用市场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篇六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7100字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1999年在国内率先开展探索实践以来,一直得到___、国务院、市委的关心和重视。按照___、国务院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委提出要着力构建“诚信上海”。20__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2023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各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成效逐步显现。

一、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完善推进机制,注重顶层设计

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建设工作需要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2001年,本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成立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并将其设在原市信息委,联席会议更名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2023年,市政府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2023年机构改革时,明确市征信办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2023年6月,市政府再次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并恢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原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目前,两位副市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两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市高院、市检察院、中央驻沪机构、区县政府等,共68家。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本市一贯注重顶层设计。2023年至今,本市先后印发了两部“意见”、一部“五年规划”和三部“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每年印发工作要点。2023年,根据市委要求,市政府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上海社会信用体系新一轮发展调研,形成了总体运行框架总报告和29个子报告。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印发了《三年行动计划》,在五个方面提出了47项具体举措,共涉及40个委办局、17个区县,并聚焦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民政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诚信与公务员诚信等12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强化奖惩,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需求。《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确立了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一轮发展运行框架。2023年8月29日,本市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推动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信用监管法规体系,牵头设计信用制度框架、标准以及政策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营造和维护有序竞争的信用市场环境,以联动奖惩来约束社会各主体,进一步加大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本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一贯重视制度建设,《意见》及2023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均提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批与信用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并持续推动制度完善和配套,规范和促进了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使用、保护以及信用服务业发展。

在地方性法规层面,20__年以来,本市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中嵌入了社会信用制度安排;20__、20__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被列为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正在加紧开展研究起草工作。在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层面,2023年以来,本市制定实施了《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出台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2023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和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共享、使用信用信息都作出了规定。在标准、目录、指南等技术层面,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使用等,本市于2023年前后发布实施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试行版)》、《商业征信准则》、《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准则》;近年来,围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和使用,编制发布了《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等,并正在研究促进企业、园区、平台等加强信用管理的标准规范。此外,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围绕本部门、本区域的管理和发展需求,在政务、金融、公用事业、商业等领域,围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资源分配、行政审批、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120余项制度性安排,初步形成涉及面广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机制,信用奖惩不断强化。

(三)梳理数据基础,建设运行平台

数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信用奖励和约束机制的实现,依赖于信用信息的记录与传播。政府部门掌握大量信用数据,也数据开发利用的条件。《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运行框架,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设作为本市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20__年,市政府将市信用平台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加以推动。该平台主要归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负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生成或掌握的与法人、自然人信用相关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违约类、判决类、执行类等信息,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依法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比对等服务,为全社会的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征信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记录,梳理数据家底,于去年4月、7月和12月开展三轮数据确认工作,同步梳理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需求,提高数据归集的针对性。今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正式发布,全市6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数据,平台归集信息1249项,涉及法人138万个、自然人2400余万人,可提供查询的数据近3亿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积极推进市信用平台建设,市信用平台于2023年6月3日按计划面向政府部门开通试运行,12月31日面向信息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开通查询服务,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同步开通,2023年4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面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43个政府部门在市信用平台开通了323个部门用户查询账户,形成18项应用合作意向;法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1.5万次,自然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250万次。此外,同步促进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保障和促进了社会对公共部门、金融行业和市场信用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应用推广

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关键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推动应用上下功夫。当前的重点就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以及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再开发的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按照《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以政府应用为示范,以市场应用为重点,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大市信用平台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信用产品使用。

服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目录梳理,设立市信用平台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和子平台。对3200多家进出口企业、17000多名试验区企业法人代表等实施信用核查。市经济信息化委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金融管理部门等共同研究应用信用信息加强相对人管理,推动建立“事前诚信、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制度,防范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使用信用手段优化管理和服务,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质量技监、海关等部门和长宁、宝山、金山等区县都推出信用分类管理和配套奖惩举措,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市统计局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一些部门和区县开展行政审批中使用相对人信用记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以及浦东、杨浦、徐汇等区县,应用信用信息优化公共资源分配,将查询相对人信用信息或使用信用产品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前置环节,将公共资源向信用良好的主体倾斜。市公务员局开展诚信核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率先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并拟在公务员考录环节使用信用报告。

服务城市运行和民生发展。各有关责任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试点,完善信用制度安排,在建设市场招投标、交通港航企业和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加强特定人群信用管理,市司法局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等五类法律服务人员的信用管理;上海银监局加强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并促进金融行业内信息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居住证积分管理中,探索将失信行为列为减分项;长宁区探索对“四医联动”帮困人员、群租人员等加强信用核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利用市信用平台对互联网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诚信建设示范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示范试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共享。支持市信用平台以专业机构为依托,面向人才市场、会展行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信用服务。

(五)培育信用行业,促进行业自律

发展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目前,上海是国内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度的地区,全市有备案信用服务机构86家,业务覆盖企业征信、个人征信、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等领域。2023年,行业总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近7%,整体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业内机构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约46.6万份,涉及应收账款管理金额45.62亿元,涉及主体评级对象贷款余额6.46万亿元。

在行业发展方面,市信用平台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通道。各有关政府部门通过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研发产品、推广服务。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信用服务机构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征信机构学习研讨《征信业管理条例》,定期编辑出版《上海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报告》、《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

(六)营造诚信氛围,拓展区域合作

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每年举办“诚信活动周”,每五年举办一次“诚信活动月”。2023年“诚信活动月”期间,组织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了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成果展等120多项活动,逾5万名市民参与。

设立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项目约20个,2023年专项资金额度将达到1000万元。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从业人员信用能力提升等培训,编写出版《上海市公务员诚信建设知识读本》,并纳入市公务员培训课程。

稳步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合作机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联合公示了长三角地区186家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三省一市”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发布了《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倡议书》。

总体来看,本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局良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有望如期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和保障了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符合___、国务院和市委要求,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在国内保持了地位,得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的肯定。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制度层面,对公共部门掌握的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公开或面向社会提供的程度较难把握,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广度、深度和归集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尚处于探索阶段。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受到条线规范制约、现有工作机制较难支撑、各方面认识差异较大等。今年5月刚发布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已有初步安排,但随着市信用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可能会有预料不到的问题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此外,信用惩戒措施的刚性有待增强。目前,在行政性惩戒方面,缺乏有力的依据,调整行政业务流程和管理方法需要较大投入;在社会联动惩戒方面,因各类信用信息获取难度较大、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相对较弱,尚未形成风气。《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和使用办法》虽然为行政性惩戒提供了一定的原则、依据,但其法律位阶不高,要将其作为工作依据,还存在一定难度。

在技术层面,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并不要求记录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市信用平台、市法人库、市实有人口库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与协作,以满足社会对市信用平台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此外,市信用平台在查询的便捷性以及用户体验方面,也存在改进空间。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__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3—2023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今、明两年是全面落实本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继续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和创新导向,着力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延伸工作链条,创新思路方法,突破应用瓶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健全制度规范

力争在地方立法、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指南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积极跟踪国家信用立法进程,推进落实《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争取《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研究起草取得成果。各有关部门、区县将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健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联动奖惩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健全政府部门公开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安排。

(二)完善市信用平台

将市信用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市信用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模式,推动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的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围绕特定人群、重点领域管理等应用需求和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拓展市信用平台的数据归集范围,增强归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指向性,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全面总结12个重点领域13个试点专项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围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发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需求,探索建立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政府示范应用,着力探索信用信息和产品在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特定人群管理以及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刚性要求。强化市场应用,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应用信用手段防范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和经济规模;鼓励社会组织应用信用记录加强自律规范,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落实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与金融等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协同发展,创新研发信用服务产品,支撑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等加快发展。总结深化信用管理示范达标试点等工作成果,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培育诚实守信环境

积极传播信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总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公务员信用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和市民珍惜自身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拓展区域合作,组织落实区域合作重点任务,争取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重点应用领域信用联动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

(六)完善规划计划和组织推进机制

积极对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3—2023年)》,尽早谋划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多需求,带来了更多挑战。市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通力合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进建立广覆盖的信用奖惩机制,努力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诚信上海”。

篇七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2250字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香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始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加大信用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力度,对20__年成立的信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强力推动信息共享和信用产品应用,并将各项工作职责延伸到各镇、街道、园区,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根据《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先后出台了《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广应用信用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等,形成了较为完备、有香河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体系。

二、信用信息报送等常规工作进一步规范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监管平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市政府通知精神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廊坊市公共信用监管信息归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对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使用,定时更新信用数据库,确保信用建设和信息化数据准确性。县政府信用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于信用信息上报不及时,工作拖沓,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给予差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我县已与市政府专网实现了信息实时传输,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的政府专网连接也正由相关部门进行设计规划,并准备在网络建成后实行轮训制度,每年定期对信息报送人员进行培训,以满足信息技术的更新和政务应用系统升级的需求。

三、信用产品应用进一步深化

一是在项目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信用准入制度,在各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严把企业信用关,坚决杜绝失信企业进入。并明确要求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将信用产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行为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我县参与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全部使用信用报告且中标企业均符合信用准入标准,确保了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是在平台搭建上。依托县工商局企业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县企业信用记录平台,所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销、吊销、年检、巡查及其他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自动生成信用等级a级(守信标准)、b级(警示标准)、c级(失信标准)、d级(严重失信标准),实行分类监管,严控重点、热点行业,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共享各行各业的严重失信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失信惩戒的联动监管约束机制。

三是在金融服务上。通过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行政单位征信信息管理系统和自然人信用管理系统,对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提供信用查询。对守信企业予以大力支持,并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予以金融联合制裁和惩戒,不断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同时制定实施了《优质客户贷款限额管理办法》、《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优质客户贷款限额管理办法》等一些列信贷政策,信用至上的金融生态体系日臻完善。

四、诚信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

围绕《香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和学校、社区、社团组织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户外广告、商户led屏幕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守信企业、个人先进事迹的宣传,提高全县人民对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从社会舆论方面引导人们的行为,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树立起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道德准则,养成良好的信用观念,不断构筑起诚实守信的群众基础。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确定适合本行业的信用文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更加关注、关心、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良好社会风气。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政府信用导向。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企业和个人是三大主体,其中,政府信用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在未来工作中,香河县各级政府部门率先垂范,有诺必践,提高社会公信力,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廉洁政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政府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建设。

二是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依托政府监管部门、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建立联防机制,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和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对信用良好的有关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税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终身受益”的正向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三是加强对信用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做好对信用市场的规划、协调、监督、引导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信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严格查处出具虚假信用报告等违法行为,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篇八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3350字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___、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县联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大力推广小额农户贷款,开展信用农户评定、信用村镇创建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笔者现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简要的调查和分析。

一、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要作法

1.确定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系统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原则,为全县农户和乡镇企业普遍创建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建设,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以此促进海南省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信用宣传、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贷支农的农村信用体系框架。总体思路和目标的确立为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建立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农信落实、社会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由联社主任为组长,各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和具体实施。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制定具体配套支持政策,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出台激励惩戒措施;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逐户建档,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

3.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对广大群众来说也是一项新事物。因而工作上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打造诚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突出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有关内容。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觉采集信息的积极性。并采取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宣传策略,先后举办了三期征信知识培训,对全县180个农村村委会的村支书、村长进行全员培训。

二是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根据对农户的评价结果,信用社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据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价结果,与乡镇政府制定行政性惩戒和奖励措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将各地信用评价状况与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挂钩,支农再贷款重点向信用状况较好的地区倾斜。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是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我县农信社不良贷款下降,资产质量逐步优化。截止6月末,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8835.26万元,比年初下降2039.92万元,不良率为4.29%,比年初下降1.49个百分点,收回表外核销及票据置换不良贷款41万元。不良贷款比年初大幅下降。信用体系建设使新增贷款质量明显好转,存量不良贷款在不断的活化中,贷款人的信用观念不断提高。

三是推动了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转变。依据农户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农户进行贷前审查。在农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提高了对农民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探索适合农户特点的信贷新产品。据调查,自以来农村信用社先后开办了林权、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新业务,对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有贷款需求农户,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率达到76%。

四是全县农户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几年来,在政府和人行的主导下、农信的积极推动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培育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宣传为手段,立足实际,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与金融的双活双赢。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明显改善,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信用素质进一步提高,银企关系进一步改善。县被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网、中国金融记者俱乐部联合举办的中国第四届金融市长年会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县(市)称号,12月被承德市金融系统评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广标兵,这标志着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已转入了常规建设的新阶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不够。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一定角度来讲,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关乎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所以,政府引导、社会重视、全员参与是势在必行,也是解决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的根本所在。

二是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信用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也就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中不但要维护金融信用环境,还要维护公众认知的诚信。也就是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

三是信用缺失的惩戒力度不够。对失信行为一直以来是以道德范畴的指责为主旨,但是相应的惩戒没有到位,失信人没有根本的利益损失,所以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形成人人喊打却没有动手的局面,也就对失信行为形不成威摄力。

四是信用观念的培养力度不够。中华古国以信为本,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来人生观、价值观及人际公共关系的影响,对固有信用观念形成巨大的冲击,这就要求从社会公众的根本意识入手,培养诚信理念,树立诚信价值和践行诚信行为。

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议见

以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为突破点,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要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增强农民的诚信观念为基础,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在征信宣传教育过程中应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征信宣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征信宣传与信用户、信用村建设相结合;三是征信宣传与推广征信产品相结合,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新型的农村信用文明。

二是要以法制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信用建设的法律环境。一是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失信约束机制,形成银行、司法、税务联手制裁和打击不守信行为的合力;三是以行政引导为切入点,政府带头建设信用政府,有效传导信用建设的措施及实施效应,为农村地区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要以基础建设为落脚点,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覆盖面。一是加快农村信用社并网步伐,普遍建立健全农户信贷档案,大力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二是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审和《信用证》制度,加大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财政支持,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投融资的激励保障体系;三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把《信用报告》打造成农民的第二身份证。

四是要以产权改革为创新点,促进农村信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议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在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发证确权等有效形式,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信用化的突破口,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农业生产主体对土地不仅有使用权,而且具有处置权、转让权,促使农民手中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手段。

篇九 关于江苏、上海和安徽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6550字

关于江苏、上海和安徽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5月13日至5月20日,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王宁带领的信用体系建设调研小组一行5人,对江苏、上海和安徽等省市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南京、常州、张家港、苏州、上海、合肥、六安等地,召开了10次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估公司等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三地部分省市的招标办和交易中心。通过调研,我们了解了当地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具体做法及进展情况,对目前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和措施进行了探讨,形成了如何进一步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地当地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

1、江苏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江苏省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并从2002年起,开始在全省建筑业企业(含外省建筑业企业)推行信用手册制度,对全省建筑业企业和在省内施工的外地建筑业企业的经营活动及信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信用管理手册》由建筑业企业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并由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负责记载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承接工程履约情况以及工程承包期间的市场行为。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各类情况通报、处罚及考评结果等信息,通过各地的有形市场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管理部门利用信用体系,为企业对外开拓建筑市场提供信用评价证明材料,实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与招标投标、资质年检、升降级等挂钩,在投标资格预审中,管理部门要求招标人应对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

《信用管理手册》实施以来,江苏省每年发放达一万余本。外地进入江苏承接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也基本领取了《信用管理手册》。2023年有10家企业因有不良行为记录而受到查处,并在网上公布,个别企业受到了降低资质等级、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南京、苏州等市还出台了信用评价标准,每年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企业诚信等进行一次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抽查,随时记载相应信息,按照百分制综合考评划分不同等级后予以公示。

2、上海

从2002年开始,上海市建委颁布了一系列文件,以建设工程管理为主线,围绕参与各方主体行为的记录、使用、惩戒等三个环节,建立起了信用管理体系。

2023年,上海市开始对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实行《诚信手册》管理。该手册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书面版本由企业保管,电子版本由市和区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企业在领取《诚信手册》时,其基本信息由管理部门在《诚信手册》上记录。企业在承接工程时,在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持合同和《诚信手册》到相关市或区县管理部门进行经营业绩记录。企业违法建筑市场发承包、安全质量、标准定额、建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做出处罚的单位在《诚信手册》上予以记录。

《诚信手册》已经成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资质升级或者增项的依据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资质进行年检时,根据《诚信手册》记录情况,实施“三色通道”制度。2023年,上海市建委对建材供应单位和个人执业资格实行年检时,也开始实施“三色通道”制度。同时,根据《诚信手册》记录的情况,上海市建立了标前提示制度。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时,管理部门将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情况。

3、安徽

2003年,安徽省政府做出了《关于加强全省信用建设的决定》(皖政〔2003〕39号),提出建设“信用安徽”。安徽省建设厅为此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分两个阶段实施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即2003年-2023年,重点抓教育宣传、抓标准制定、抓机制假设、抓试点示范,制定相应的推进计划和措施,2023年-2023年,全面开展建筑市场诚信评价和诚信发布,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并结合信用经济(包括信用担保)、法制经济、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使信用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合肥市依托市建管局信息中心成立了“合肥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合肥市建筑市场主题不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合肥市建筑市场责任主题及相关执业人员不良行为标准》及《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实施办法》等,对纳入该市属地管理的建筑企业及项目经理全面实行信用档案和业绩信用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以建管局为主的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发布体系。

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有:一是以转变职能为突破口,市场信用建设的基础得到巩固;二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充分发挥网络在信息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三是以建立信用体系为抓手,促进了法治与德治同步发展;四是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为手段,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规范。

二、三地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1、缺乏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根据建设部在2002年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三地都建立了信用信息平台,但三地的信用信息平台或者依附在本单位的政务网上,或者以地方政府的政务网站为平台,相互独立,互不衔接。三地的信用信息平台不能进行有效的衔接,使得信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造成了地区在信用体系建设上出现了分割局面。因此,十分有必要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2、信用的信息收集、标准制定、评价结果应用缺乏统一。

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有针对性的、科学的具体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也没有明确的评价程序,对于谁是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如何使用等问题,也没有明确的答案。虽然,三地都对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做了规定,但三地制定的不良行为标准各不相同。且不仅仅是省与省的规定不一样,即使是省内,各城市规定的不良行为标准也不统一。同时,三地对收集上来的不良行为的评价方法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按照百分制对企业进行打分评级,有的地方对企业按照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评价。这就为信用信息的使用带来问题。因为行为标准的不统一,评价结果的不一样,某个地方记录的不良行为,做出的评价,在其他地方可能就会不认可。

3、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奖惩措施不能有效实施。

各地方在对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后,大部分都是采取曝光、与资质资格升级挂钩,进行招投标的标前提示等方式,对失信企业导予以惩戒。但这些惩戒措施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市场各方主体的失信行为,行政监督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同时,这些惩戒措施对于失信的建设单位,所起到的惩戒作用仍然很有限。对于守信企业,如何给予奖励,各地方做的也还不够。还没有完全形成“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基本形成了如何进一步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和建议,概括地讲就是:一个总的指导思想,“两条腿”同时行进,三方协调配合,实现四个统一。

1、一个总的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要面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提高诚实守信的水平;运用市场机制,强化诚信管理的内部约束和利益激励机制,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在法律的框架内,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诚信评价发布体系。

2、“两条腿”同时行进。

就是要同步推进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信用评价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评价。

前者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以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为记录依据,进行信用评价。具体指标,由建设部统一规定,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的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具体操作思路是:

(1)先定标准和评价方法。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进行整理、分类,要求简明、科学,且便于理解和操作。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可有所侧重,如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招投标弄虚作假等。根据责任的轻重设定标准进行评价,可以采用分级办法。

(2)开展采集和评价。建设部在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守法信用评价网络系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集相关信息,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即自行上网申报;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提供网络查询,记录和披露信用情况。

后者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主要指经济信用,包括市场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主要指道德、伦理信用),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经营、资本、管理、技术等)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由有关协会会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具体操作思路是:

(1)由建设部会同有关协会统一指定中介机构,并要求中介机构将其评价内容、标准、方法报政府部门备案。

(2)由中介机构会同有关协会,根据社会需要,研究设定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并按照市场需要提供和发布信用信息。

3、三方协调配合。

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评价机构等三方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评价机制的建设。参与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三个主体的主要任务是: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做几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建立,包括制订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实施方案等;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采集和整理信用信息的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建筑市场内的失信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对征信机构、被征信人等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为,如采集信息、使用信息、信用评估等依法实施监管,建立准入和清出机制;与工商、金融、商务等其他部门的信用体系相结合,建立起更加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

(2)行业协会主要做几个方面的工作:参与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研究制定信用标准、采集信用信息及参与信用评价,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的信息平台,加强对信用征信和评估机构的监管;开展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专题研究,会同有关信用征信和评估机构研究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模型和评价方法,并定期修改完善;开展建设领域信用征信和评估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认定和监管,保证建设领域信用征信和评估工作的质量。

(3)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加强对建设行业的专题研究,熟悉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经营管理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领域信用征信和评价的工作思路和模式;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管,在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督的范围内从事建设领域的信用信息咨询、调查和信用评估等业务;为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建设行业信用体系与其他领域的信用体系的融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以便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

4、实现四个统(1)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搜集、整理和与社会共享信用信息,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是信用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在现有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首先要推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构建一个统一的长三角地区信用信息平台。借鉴其经验,可逐步实现京津地区、珠三角地区等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待条件成熟时,将其与建设部数据中心相连接,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设立信用信息征集、发布的窗口,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并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全国联网。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建立季度统计报表制度,通过企业自行申报和搜集有关政府机关(法院、工商、税务和招投标监管机构等仲裁机构)对建设领域企业的处罚意见,形成基础性信用信息,也为信用等级的评定提供信息保障。要通过建设工程信息网、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大厅或新闻媒体发布企业信用信息,创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良好建筑市场环境,提高整个行业信用水平,推进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2)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

制定发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信用标准。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本着先易后难、简便易行、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建筑市场行为主体行为的信用标准。重点评价在建设领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诚信行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应达到的最基本诚信要求。对建设领域的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也要开展诚信行为的评价。信用标准发布后,各省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信用标准进行细化,并制定相应的信用管理办法和失信惩戒办法等。为确保信用标准的推广和尽快实施,保证实施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同时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审批权限安排行业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作好信用信息搜集、整理和建设领域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有关信息平台上向全社会发布。

(3)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

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必须要有法律保证,一方面国家正在有计划地制定颁发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如《征信管理条例》等;另一方面,建设系统应出台配套的有关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相应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信用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包括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和发布,对信用状况的评价,以及对征信机构的管理等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特别是为了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主体进行适当的惩罚,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支持。加快建设系统信用制度建设,也是对各地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规范和支持。

(4)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

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守信者进行保护,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发挥社会监督和约束的制度保障。在立法方面,建筑行业的“两法两条例”中虽然对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有法律条款和相应的处罚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失信行为形成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同时,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尚未达到违法程度的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不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也不能受到社会的谴责和行业的制约,社会信用严重失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一般失信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建设法制教育培训,使其懂法、守法;对严重的失信行为,要及时将其违法违规事实书面通知其主管机构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提请其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查处,查处结果限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要联合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社会、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依法公布、暴光或予以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对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可在信贷、工商注册、税务、招投标等方面相应予以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的嘉奖,以促使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局面。

2003年9月,国务院总理___对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出批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务、信息等许多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需要从重点行业、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入手逐步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批示高度概括地点出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几个关键环节,建筑行业也正是需要抓紧开展诚信建设的重点行业之一。从三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地均认识到了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开展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希望通过我们未来三年的努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调研组

王宁 全河 张鸿珏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九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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