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xxxx年法院实习报告感悟3350字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__区人民法院古驿法庭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特别是要感谢涂法官对我孜孜不倦的教导。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获得了实际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四年来本科阶段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事实,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全程参与了案件自立案至审理终结的过程,并对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也独立完成了几份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民事第一审审判程序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相结合。实习结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也感觉自己逐渐成熟起来了,开始真正的像个法律人那样去思考实际问题。
一般像我所在的法庭之类的派出人民法庭,处理的都是一些农民的、农村的芝麻小事,它们的受案范围一般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和经济案件,并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应的管辖原则,应归派出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这些案件主要为离婚案件、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简单的经济合同案件等。以下是我实习的主要内容和深切体会
一、案件自立案到结案的过程
(一)立案资料审查
由于大多数农民都不懂法,而且我所在的小镇上根本就没有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仅有的乡镇司法所也鲜有农民知道。因此在打官司前,许多农民都会到法庭咨询有关法律事宜,法官只会告诉他们基本的步骤,应该先写诉讼状,然后来立案,立案受理后,会对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期,将在十天之内通知何时开庭等等一些基本的程序。而其他的法官就不会告知了,因为毕竟法院并不是提高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而是一个维护公正和正义的审判机构。
因为以前就是在洪山法院立案庭实习的,所以对整个立案程序还是比较熟悉的,原来立案就是当事人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收下以后排期开庭就可以了。可是在这里来立案的当事人大多是根本不懂法律的农民,所以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合乎立案条件就很重要,否则将会在后来的法庭审理中增加司法成本。
(二)协助办案工作
对法官的办案工作进行协助,主要就是帮助书记员打印文稿、通知当事人领取各类诉讼文书或给当事人送达文书等。这要求我必须一丝不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培养了我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工作细节的态度。
(三)作庭审记录
由于法庭的人手不足,才使我有机会承担书记员的职责,做了几个案件的庭审记录之后。使我的概括能力和取舍判断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一方面要概括当事人和审判员的当庭对话,另一方面还要跟上法官的思路去思考,做出自己的判定,着实体验到了做一个书记员的不容易。
(四)文书写作
为了学到的知识,我常常主动向一些法官询问是否能够帮上忙,所以也得到一些机会来写法律文书。学写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让我从形式上到实体上学习到了写作法律文书的各个细节,同时也让我更深切地了解到庭审笔录的重要性。 2 3 下一页
(五)案卷整理
审结归档的案件,主要是给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
除此之外,我还常常主动向各个法官请教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与法官探讨在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倾听法官对此的深刻见解,使我对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
二、关于派出人民法庭审判过程的思考
(一)派出人民法庭适用的审判程序
在派出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就我所看到的,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法官适用的一般都是简易程序,即仅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就可以开庭审理案件了。通过向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官了解及我旁听过程中的观察,我认为,派出人民法庭经常适用简易程序,主要是因为法庭没有足够的人手。
(二)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过程
1.双方当事人来齐之后,先是我们入座,然后在法官的指点下,原被告双方也依次入座了,没有起立。
2.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简单通俗地说了两点法庭纪律。一这是说理讲法的地方,要讲理,不准骂人;二发言要听法官的吩咐。
3.法官核对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之后,对合议庭成员进行了介绍。
4.法庭调查期间,双方都是信口说来,东拉一句,西扯一句。就我所看到的,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请律师,也没有带任何书面性的东西。请证人作证的时候,法官也是很通俗地说,将你所知道的事实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如果说假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5.法庭辩论阶段,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像吵架似的,但法官并没有制止,而是过了四五分钟才制止。法官后来告诉我,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骂发现问题,这也是派出人民法庭法官一种独特的审判技巧和经验。
6.总结陈述阶段,法官一再要求,不要说前面已经重复说过的话,但双方当事人还是不自觉地重复了前面许多已经说过的话,并且说了许多鸡毛蒜皮的家庭生活琐事。
最后,法官问双方愿意调解吗,然后又说了法庭调解的好处,法官常会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细细阐述这种调解结果对当事人可能产生的利害关系,促使当事人接受这种调解方案。在当地,调解是上级法院下达的任务,调解案件必须占到所立案件的70%以上,对于这种硬性的任务,使原本应该判决的案件为了争取当事人的同意调解,法官往往要动许多口舌,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律的尊严也因此而大打折扣。
(三)问题思考
1.法官在审判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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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位
在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庭审判中基本没有律师参与,且大多当事人对法律及法庭诉讼活动一窍不通。因此在庭审中,法官就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首先不得不充当一个法律解释者的角色,其次,法官还必须得补充一些当事人遗忘的但对审结案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诉求。 1 3 下一页
2.法庭审判方式
首先,法庭审判中法官不会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地严格依法定程序走下去,因为意外因素太多,为保障顺利解决纠纷,及时结案,法官不得不随时调整庭审策略。且在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阶段的“纠问式审理”也是法官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在这样的普通程序中,合议庭往往成了摆设,加之在审判程序上有意或无奈的简化,这是派出人民法庭审判过程存在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四)解决方案
首先,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使他们知法、懂法,进而学会用法。
其次,对于基层法院,尤其是基层中的基层即人民法庭来说,对其司法特性不应要求过高。人民法庭在处理当事人的纠纷的时候,除了当事人正式的诉讼请求,还要分析当事人潜在的诉讼请求。对于这些农村中常见的纠纷类型,需要发挥法官熟悉的农民思维、行为模式优势,结合法理、道理、情理,做出让当事人满意的审理。
三、自身的体会
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两个月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
(一)理论与实习之间的差距
在学校时经常会为了自己还算不错的成绩而沾沾自喜,到了真正的实习部门,参与真实的法律实务工作时才知道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即使是已经学过的条文内容,也不能灵活运用于实际操作之中。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的工作之路做准备。
(二)先做人,后做事
从之前单纯的处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到现在要把握与同事及与领导之间的关系,我感到自己真正的开始成熟地去待人接物了,尤其是更加懂得了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的重要性。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无论将来走上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我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总结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在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这一点。由于实习的地方是区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的东西,收获无疑是巨大的。而今,回想之时,我忽然觉得那些过去的时光,都是人生不可多得的巨大财富,是一段不能重来的流金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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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法院实习调查报告2100字
调查内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调查时间:XX年8月29日—XX年9月23
调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调查方式:资料汇总 调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产生的纠纷越演越烈,供暖纠纷案件大幅激增,成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长最为迅速的一类。供暖作为一项社会公用事业,维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由于供暖纠纷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处理该类纠纷,还必须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过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的调查分析,来解决供暖领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问题。
调查结果:在实习期间我有针对性的对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办理的供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资料汇总:XX年铁锋区法院共受理供暖纠纷案件132件;XX年上升为206件,增幅56.1%;XX年更猛增到39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与XX年相比增幅高达129%。 近三年来,供暖合同纠纷案件成倍增长,我认为供暖纠纷案件激增现象的产生包括下面六个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近年来,大批住宅小区建成使用,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种矛盾,业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费的现象非常普遍。
二、业主个人因下岗、失业等客观经济原因而无力支付取暖费,从而造成拖欠。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等社会低收入人群因经济拮据无力承担取暖费、而被供暖单位告上法庭,这类情况约占供暖纠纷案件的80%。
三、供暖单位供暖质量不合格导致用户拒交取暖费。例如住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没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时间标准,所以用户拒交取暖费。此类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热单位无力支付供暖费引发纠纷。根据相关规定,供暖费原则上由单位负担,除非采暖人没有单位。随着供暖费成本的逐年上升,单位的采暖费用负担越来越大,有相当一部分用热单位由于改制、重组,职工下岗、分流,以及企业破产等变化因素,出现了无人交费,无力交费或者不愿意交费的现象,造成供热企业收费困难,致使供热单位被欠费拖累的难以为继。
五、用热方未及时变更供暖协议引发纠纷。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三种因素。其一,随着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热单位对供暖费的承担方式也随之进行了改革。用热单位与职工约定,职工承担一部分供暖费用,或是将供暖费用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由个人直接交纳供暖费,单位不再负担该项费用。但是用热单位却未曾对原供热协议中供暖费的承担条款作出相应变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热协议的一方相对人,仍应对供暖费承担付款义务。其二,有些单位与供暖方签订供暖协议后,部分职工用户与该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或调离本单位,而单位没有及时与供暖方就职工供暖费的支付方式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解除,当供暖单位收取供暖费用时,又拒绝为该部分职工支付供暖费,从而产生纠纷。其三,有些单位职工购买了单位房屋的产权,但是未及时通知供暖单位变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职工不知交纳,所在单位误以为职工已经交纳,而供暖单位等待用暖单位交纳的脱节现象。六、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目前的整体串联供暖体系,在技术上无法满足用户自愿选择的要求,在供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部分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以拒交供暖费的方式表示抗拒,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供暖方只有诉至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从而也就使得供暖费纠纷的案件大量涌现。因供暖合同具有连续性的特点,而一次诉讼或追讨只能解决之前拖欠的费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一个供暖季到来时往往会再次产生新的大量纠纷。
为了使上述供暖合同纠纷案件激增现象得到切实的解决,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政府应当对供暖的章程、规定、标准予以明确,建构起完善的供暖机制,减少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二、当用户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交纳时,政府应当进行行政给付,给困难户一定的补助。特别是对于鳏、寡、孤、老、残、军烈属等重点优抚保障对象和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三、研究制定供热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范供热行业的管理标准,重新制定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使供热行业逐渐形成政府宏观控制、特许经营、适度竞争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采暖户应当及时交纳取暖费,如果认为供暖的温度达不到标准,首先要先自查一下是否装修时对房屋的结构作了更改,改变了供暖线路。另外一般刚开始供暖时供暖办设有监督电话,用户可以请他们来测量温度,尽早解决问题。四、不管单位是出于什么原因,经营不善还是职工过多,总之取暖费是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单位有义务替职工交纳。五、相关单位应将合同主体变更、供暖价格调整等情况及时通知用暖方,并变更相应条款,以免发生纠纷。六、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提高齐齐哈尔市供热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益,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加速城市供热事业发展,以解决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的情况。
篇三 法院旁听庭审实习报告6050字
这次实习我们班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被派往五个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们组被派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虽然我们的专业并不是法学,但考虑到有一定的专业相关性,比如关于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希望通过这次实习学习更多的专业相关知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技巧,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们办公室里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一个月来就由她们来指导我的实习工作。刚来到办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师请教了关于法院的基本状况,了解到由于金水区算是郑州市管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区,因此金水区法院平时的工作较其他法院会比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几千数之多,民一庭主要负责像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民二庭则是负责处理经济纠纷,而我们行政庭则是负责处理行政纠纷,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告官”,此外还有处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问题的职能,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较清闲。
除此之外审判庭还有刑事庭和少年庭,还有负责执行的执行局及法警队,其他职能部门还有负责立案申请及审查的立案庭、审理监察的审监庭、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信访科以及从事技术鉴定的技术科等,此外金水区法院下属的还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这就是金水区法院大致的组织职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这些对于法院的基本状况在没有来到这里实习之前是完全不了解的,这次实习的确使我受益匪浅。
在行政庭里,必须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这里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忙,但还是感到充实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
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么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不过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应该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应该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五)拟写判决书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体力上的劳动的话,那么拟写判决书应该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项工作了。判决书前面的内容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情况还比较好写,因为这些内容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情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内容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内容必须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要保持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一致,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的内容,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剩下的内容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由于这个内容是专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还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师拟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拟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后姚老师认真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在实习过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认真翻看过整理成册的卷宗,结合自己专业,发现其中确实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关于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比如有关于社保局申请强制执行某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动者入职以来双倍工资、罚款和每日工资3%的滞纳金,还有劳动者状告某单位未履行缴纳五险一金义务的案件、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各种关于工伤的案件等等,对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
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
我觉得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关于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想法要从一次外出送达说起,实习的某天,有个当事人过来让我们帮他送达判决书,他是残联的,他想解决的问题是依照法律规定残疾人应该被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这是对残疾人的一种就业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当地残联缴费,而他状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这种中介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员工,这要怎么来计算成为了一个问题。由此也引发了我对另外一个问题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该由谁来承担?他们的权益要如何来维护?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的一种用工模式。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互分离。劳务派遣公司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它有两个的特点与其它概念相区别: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运作中暴露出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社保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焦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现实中大部分被派遣劳动者还是不能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问题
通过资料收集与总结,发现较多劳务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问题有以下几个:
1、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业务外包影响到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侵害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入保和变更办理不及时。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诺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三个月后为其补缴社保,但是否及时有效地补缴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注销办理不及时。如果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新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如果由此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参保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监察力度不够从而形成应付劳动监察,实际工作却不断拖延的现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5、劳动者个人信息易于泄露,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6、实务操作中的违规做法。在社保实务操作中最为普遍的违规做法就是要求劳动者承诺“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二)以上社保问题的原因分析
1、经营地位不明确,经营的业务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2、经营资质没有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的登记注册,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无详细规定。
3、混业经营问题,造成大规模裁员,甚至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
4、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具体问题就有劳动合同问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和其它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等。
三、关于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产生的劳动纠纷问题
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我看到的一个案件,是一个工伤保险的案件,一个59岁的老清洁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要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保护,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那么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产生的一系列劳动纠纷该如何解决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引发诉讼较多,案件处理时对法律适用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如离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了,则有关劳动合同应当终止。目前常见的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处于“退”而不“休”的状态,在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和才能,由此,他们也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们的合同效力应当如何确定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难题,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无论有关劳动者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他的合同都应在他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日终止,这是法定终止条件。另外,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这样,此类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就更加明确了。因此,对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后劳动仲裁部门不能受理,离退休人员应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综上,《劳动合同法》针对的劳动者,已经不包括退休后工作的人员,这些当事人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
因此建议离退休人员,在参加工作前不妨与单位签订雇佣或者劳务合同,明确并细化工资、福利、奖金等具体内容,并把加班费、休息日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维权了。
而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这方面有这样三个条例我们需要了解: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现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 ;二、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
四、实习结语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实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拟写判决书,了解了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审判流程,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不扎实,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于加强。
在法院两个月的实习,我经历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知识。每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时间时间上下班,充分的利用好每天的时间,每天都有收获和体会。在行政庭里,我积极地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认真的学习,虚心的请教,每一次的实践都令我深有体会和学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学会了如何作庭审笔录,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打印文书,熟悉了法院内部职能的分工,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实习给我感悟的同时也令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理论知识掌握的不扎实,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实践当中。通过这样的实习在找到自身的不足的同时就要学会如何的去填补这样的缺陷,为成为一位真正合格的法律人而不断努力,奋进!
篇四 大学生毕业法院实习报告模板1450字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将理论付诸实践,让他在自己该在的地方,他才能发光,更好的得到检验!抱着这样的认识,我来到了南汇区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__年7月15日,我们来到南汇区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热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组。速裁组?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哎!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不过没关系,我敢于挑战新鲜事物,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南汇法院的实习生活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被带到了速裁组办公室,与我的指导老师审判员张老师,书记员童老师见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开了午间休息时,还在想着速裁组这三字,突然脑子里闪过民事速裁,这不就是吗!民事速裁程序是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契约予以法律保护,并赋予该契约以国家强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终均反映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仅仅扮演一个引导者、询问者角色。在引导过程中,尽量通过协调,达成双方当事人在实体权利以及诉讼权利方面的各种合意,从而突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的答辩期间等诉讼期间的硬性规定,灵活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觉人也舒畅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结案日的来临
实习的这一个月正好赶上南汇法院的结案日,加之下个月是南汇法院并入浦东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别多。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糊、贴封条到最后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快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糊、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结案日的来临,就是我们每天都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案件,为忙碌的工作添加点乐趣,解除点无聊,这就是我面对忙碌的态度。忙碌中,我们寻找娱乐,实习的一个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时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约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学,书记员姐姐请我们唱ktv。我们忙碌并快乐着
三、离开时的不舍
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个月的实习,其中,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群众,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
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看着现实中的境况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一方面,看着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意识甚至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开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中很多问题还是要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也可避免资源浪费。
篇五 应届生法院实习报告2400字
本文系应届生法院实习报告范文,仅供各位应届生参考。你也可以参照毕业生实习报告范文。
本人于__月日至__日在__法院实习。在实习期间我认真工作,遵守上级指示。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和实践想结合,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__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__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的实习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说有些案件的审理是在学校不怎么讲到的。实习中所得到的经验是我今后工作不可缺少的,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让我对“法律”这个词有了不同的体会。
篇六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4150字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实习人:史晓涵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13日 本次实习时大学阶段最后一次实习了,大家很是激动、又很是期盼。因为这次实习既可以完整检验我们在大学阶段所学到的知识,又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社交的平台,为我们正式走入社会,做好充足的准备。此次毕业实习给我的感觉就是:层次更深、内容更广、意义更大。所谓层次更深,是知我们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认知的层次上,而是要深入挖掘法律条款的应用背后的理论进出和理论根据。从这一点来说,对我们的专业要求更加苛刻,需要我们对法律条文十分熟悉,对法律条文所指向的现实应用也要能够从容把握。
所谓内容更广,是知我们实践的内容包括了案件的旁听、庭审后卷宗的整理、包括了对每一个所参与案件的预评以及对处理结果的分析。因此我们体会到,此次实习对我们专业素养的提高,一定大有裨益。 所谓意义更大,在外延上是指实习过后,我们即将奔赴各自的工作岗位,实习的效果对自己的从业能力极有影响;而在内涵上,此次实习是对我们大学四年的知识掌握的一次总的考察,从正面直接反映了本科四年的学习效果。 我的实习单位是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离家比较近,而且这的司法环境比较好,一些抓主要案件的法官也都愿意带我。来到法院,我立即同入到实习工作中,虽然说不上驾轻就熟,但也不想第一次实习那样对一切都很陌生。 刑庭的工作很忙。我到这之后,先是和另外几个实习生把以前积压的卷宗整理下来,这之间有什么典型的案子,法官都会叫我们过去旁听。整理卷宗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因为案件已经审结,很多书面材料又放得很零散,有的找不到的还需要临时补充,跑上跑下很是累人。这个工作有一点好,就是不需要懂什么脑筋,按部就班把材料找齐,装订一下就行了。从这份工作中我可以看出,法院的一些工作还是很不到位的。因为卷宗的整理原则上是案件审结后就必须完成的,但是从日期上看,这些工作被拖延了数月至久。分析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法院的人手不够,导致本应按时完成的工作一拖再拖;二是有些法官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及时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这些实习生来了,这种不需要大脑思维的活计就只好由我们来做了。旁听庭审看似是一个比较轻松的事情,但如果想从中领悟到一些东西,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就需要大动一番思考。这之间对我触动最深的,是这样一个案子: 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某地方初中的学生,平日里游手好闲,基本上属于学校、老师、家长“三不管”的类型。因为痴迷网络,手上又没有很多钱,他们就长期在校园敲诈勒索学生,直到案发,他们竟然在校园为祸半年之久。 案发原因也值得一提:某日他们故技重施,勒索一名学生,并且扬言“不给钱就无法保证他的安全”。但是那名学生身上实在没钱,他们于是叫他回家去取,而且声称取不到钱,就不让他进校门。这名学生回家要钱,言语吞吞吐吐,编的理由也不符常理,这才引起了家长的怀疑。在家长的追问之下,这名学生吐露了实情。于是家长带着孩子一起找到了学校。 学校有关部门对待此事的态度十分暧昧。一再强调这只是一次寻常的学生打架斗殴的事件,并说学校会尽快处理,让家长放心回家。 家长走后,学校有关老师只是安慰了一下这名学生,而没有深究此事。当日放学三名犯罪嫌疑人再次找到这名学生,在得知他仍然没钱而且还把家长带来告到学校后,三名犯罪嫌疑人怒不可遏,将这名学生痛打一顿,之后扬长而去。后来经法医鉴定,该学生的伤情已构成重伤。 三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且交待了近半年间他们敲诈勒索、抢劫、抢夺学生的多起犯罪事实。据说,三名被告人交待的事实,让办案的民警很是震惊。而他们三个还在天真地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因为案件涉及的被害人众多,而且很多都是连犯罪嫌疑人都不认识的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民警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据办理此案的民警透露,有部分学生,慑于他们三人的淫威,迟迟不敢出来作证。经过警察和家长的共同教导,才肯出面指正。 这件案子的情况并不复杂,只是涉及的关系非常微妙,对整个县的教育系统的影响也非常大。所以在旁听席中,坐了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还作了该所学校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些领导。 因为证据充分,三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也较好,所以庭审十分顺利。三名被告人都请了律师,但律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并没有太多反驳,只是强调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适用法定的从轻处理的情结。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且触犯刑法所规定之数罪,但鉴于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应当从轻处罚,最后判决三人三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由于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官又判决三名被告人家长向被害人共同支付人民币5万元整。判决书宣读以后,三名被告人的家长失声痛哭,整个法庭一片悲景。 庭审结束后,我找到负责此案的法官,我问他为什么没有适用缓刑,给三名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官说如果他们的罪行能再轻一点,对被害人的赔偿能够主动、及时一点,判处缓刑不是没有可能。但事实否定了他说的两个假设,所以只能严格按照法律来宣判。他说自己办这个案子的压力很大,三名被告人的家属找了层层关系,想把自己的孩子“弄出去”。 虽然案件已经审结,但我心中的问题并没有完。首先我想到的是,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学校危害这么长时间,为何无人知晓、无人报案?其次,对于一部分画像堕落的未成年人,我们的学校、老师、家长是继续教育他们,还是抛弃他们、把他们推向社会?最后,在本案中,家长是不是可以对学校提起民事赔偿,要求学校承担管理者的责任。这三个问题,在我咨询了我得带队老师后,基本上就得出了答案。 第一,学校不仅仅是教育者的角色,他要扮演的,还有很大一部分管理者的角色。在学校有人对学生侵害长达半年之久,而且又是群体性的受害,学校是真的不知情,还是根本就不想管?从学生的角度讲,因为他们年龄小,独立的个体对于群体来说又处于绝对的弱势,所以很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所以在平时,既需要学校加强教育,又需要家长关心孩子。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孩子知道:他们该如何保护自己,他们受到侵害后该怎样去做。 第二,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再加上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得他们哼了老师的“眼中钉、肉中刺”,家长也不愿过多的约束他们。其实,未成年人的可塑性是很强的。首先作为家长来说,要重视自己的孩子,不但要懂得教育他们,而且要懂得和他们交流感情。孩子做错事时,不能一味打骂,否则极容易引发孩子的逆反心理。家长还要加强孩子的日常看管,不能只顾着挣钱。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去的地方,诸如网吧、歌厅之类地方,绝对不能让孩子去,因为这些地方的诱惑力太大,很容易让不能完全辨别是非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也很容易让孩子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等到孩子出了事之后再去找关系、忙赔偿已经为时已晚。我始终信奉这句话:没有教不会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和家长。 第三,在这个案件中,被害人完全可以向学校提出索赔。因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学生在学校受到侵害的案件,被害人的家长在孩子受到威胁后,及时找到学校,但并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学校作为管理者,却疏于管理,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至于诉讼的性质该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我认为应当是民事诉讼。应为学校毕竟不是行政机关,以“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事实上,这件案子不仅涉及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而且涉及到了很多的社会问题。法律所能纠正或者惩办的只是公民的不法行为,而在这些不法行为的背后,隐藏的几乎都是相关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解决,相信这三名未成年的学生也不会走上自己的不归路。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已经认识到对未成年人的培养和教育的重要性,而且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他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政策或者法律一到地方马上就变了味道,因此我认为,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以及教育机构,对自己的执行能力应当进行一番反思和整改。 实习一段时间后,我根据自身体会,想谈一下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思考。这里说的司法制度,主要是指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 在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法官、检察官并没有达到法律要求的执业能力,但司法制度对于司法公正来说,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司法制度药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社会公德。因此我们应该通过一些政策或者法律规定,建立或者从国外引进一些先进的制度或理念。注重培养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和个人能力。 对于在职的法官和检察官,国家应该有专门的机构建立相应的标准,定期考核其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能过完司法考试就算完事。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法官和检察官应该及时让其加强学习,之后仍然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让其转换岗位。对检察官和法官的要求,理应比普通的公务员要严格一些。 在国家监督的同时,应该建立晚上的群众监督机制,让普通百姓行使一定的监督职能。法官和检察官接触最多的就是百姓,他们的工作性质,使他们和普通百姓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因此让老百姓评价他们心目中法官、检察官的好坏,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依据。这不仅是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的是因为百姓的心中有那杆衡量“官员”的称,这杆秤就是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 这里我主要提出的是:转业军人不宜直接加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目前我国对于转业军人的分配、安置问题仍然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规定,一些部队上的“首长”、“长官”直接转业到了法检机关。这些人几乎没有经过法学教育的培养,虽然临时背背法律条文也能办事,但所办之事着实体现不了当代的法学精神,对我国司法实践的长久发展实无益处。
一个多月的实习结束的很快。回顾这段日子,我感觉收获很多。首先我和很多同事、领导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他们在一起,可以讨论专业知识、可以讨论社会热点,在闲暇的时候,可以拉拉家常。这种友谊是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友谊,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就是法律。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此会倍加珍惜。其次是我更加深入地接触了社会。学校是一个象牙塔,在里面的时间久了,虽然可以安心于学术,但是总会有一种脱离社会的感觉。而实习是把我们和学校、社会相互联系在了一起,在实践中检验了所学的理论,从实践和理论这两方面来说都得到了升华。
篇七 法院毕业实习报告内容3250字
临近毕业,有了一次实习的机会。通过实习,我了解了法院诉讼的全过程,巩固并检验了几年来大学所学习的知识,对部分案件也得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增强了交往的能力。这些使我的社会经验更加丰富,眼界也更加开阔,可谓受益匪浅。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诉讼文书的写作。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现在我知道,举证通知书是发放给原告和被告的,而应诉通知书是发放给被告的。所有的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给当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每一份打印的诉讼书、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然后我还负责了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这使我认识到法院工作的严谨性和程序性,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则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
2、联系当事人。在此期间我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其他诉讼参与人。每次到立案厅给当事人或委托人送达相关文件时,深切体味到一个法律人是为别人所尊敬的。首先我对着喇叭问“谁是……”,当有人回答时,我要做的是核对他的身份,“请出示您的身份证。”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
3、整理卷宗。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学会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认识到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4、旁听案件。在法院实习,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想象中的千差万别:法庭并不大,没有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威严气派,气氛也不是很紧张激烈,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三小时。尽管如此,在旁听的过程中,我还是学到了许多,真真切切感到自己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由于年轻气盛,很多事情容易想当然,凭感觉办事。但缺乏理性与经验,做事时很容易犯错误。所以作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外,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理性,并不断积累丰富的经验。
5、做案件的记录。我有幸担当过一起案件的记录,平时从没参加过速记方面的锻炼,不仅记不下全部内容,写字涂改厉害,而且无法把握真正该记录的内容,最后还是在老师的帮助下,重新写了一遍,才让当事人双方签字的。准确听庭是书记员的基本功之一,现在做的不好可以原谅,但是将来真正走上岗位,就只有靠自己了。平常的工作还能应付,但是随堂记录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应该培养自己在实际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6、跟随指导老师做庭外调解。这是一个离婚案件,男方因抢劫进了监狱,男方父母认为女方有外遇,女方无法忍受公公婆婆的怀疑,坚决提出离婚。男方父母不让女方见小孩,女方实在没办法,请求法官带领其一起去看小孩。我们到时,小孩一下子抱住了妈妈的腿,妈妈顺手把宝宝抱在了怀里,妈妈亲了又亲,眼泪不禁落了下来,男方母亲热情的招待了我们,一桌的热开水,一碟谷子,这是乡里人的风俗。母亲和宝宝玩耍着,一桌的从远近赶来的亲朋好友看着笑着,而我呢,紧紧抱着我的卷宗,这是书记员的责任。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禁令人含泪,曾经这也是一个和睦安稳的家庭啊,大人们闹,最后苦的却是孩子!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使我对本院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鹿邑县人民法院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等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的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②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 ③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离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地位提高。④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⑤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节后不久提起离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亲属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案件增长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赔数额高,获赔数额相对较低。三是车辆及人员的流动性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比较难,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增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审理周期相对较长。四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大多是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或双方就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情况,这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
3、劳动合同 纠纷。在法院听了一起关于劳动合同 的案件,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则强调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的事实劳动关系。所以我专程上网查了一下他们的区别:
(一)从合同 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四)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 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在法院实习的生活中,有紧张、有激动、有忙碌、有严肃!我不仅学到了知识,同时也增长了不少见识。不过也发现法治建设中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
第一,当今中国社会,司法人员普遍都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但是往往因为上级的一个指示而使陷入两难的境地。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在号称“世界大国”的中国,司法权与行政权能够真正地分开,司法状况步入一个新的台阶。第二,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气氛随便。法警手机响个不停,肆无忌惮地接听电话,某些不相关人员随意进出,完全置法庭纪律于不顾,弃法律尊严于无物。
第三,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普法教育是极其重要的,一些人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还有一些人因为缺乏最起码的法律常识而问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令我们愕然不已。法庭不仅仅是一个判刑责罚之所,更应该是教育修正人的思想、行为,指导人向善行正之地。
时间如梭,光阴似箭!一转眼,实习就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一个月的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中难忘的回忆,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篇八 法院实习报告:法院实习报告格式2550字
法院实习报告总结:法院实习报告格式
二个月的实习把我从一个单纯的学生过渡到一个社会人,二个月我看到的和我没看到都让我幸福着同时也痛苦着。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看着现实中的境况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我很幸福,看着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意识甚至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中特别是婚姻家庭问题很多还是要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也可比避免讼累,
法官篇
在这里的每一天你们都要多听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来实习的要知道在当事人与代理人眼里你们就是法院工作人员,你们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问题要多问也要自己思考。我们庭是婚姻家庭法庭当事人各色各样,都是专业表演系毕业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它们会使出浑身解数让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这个时候作为法官要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千万不能让自己的同情心影响到对事情的判断。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长说的话。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而八周的实习生活正是证明了那些话的准确性与重要性。
法庭里面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剧,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时我每天必须面对的。从上班开始法庭的四个审判员就开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烦,闹到法院来的通常都更麻烦。离婚纠纷牵涉到孩子跟财产,继承纠纷更是跟财产直接有关系。当事人对自己的利益是锱铢必较,为此天天缠着法官,要跟法官说说他们的困难。于是每天都可以看见当事人在法庭里围追堵截法官,而法官们通常都很耐心的听他们说,据李法官说这是一种发泄,当事人需要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情绪,让他们说,听他们说有益于疏导他们的愤怒,同时在他对法官倾诉发泄的过程中对法官也多了一种信任这样在调解的时候有益于法官做工作。正是基于此每天都可以看见法官们除了开庭都在接待当事人。
其实当法官真得很累,在学校时老是觉得法官很轻松,觉得法官是个很容易的工作,在这八周的实习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难,每天要开庭,接待当事人代理人还要写判决,更不用说他们还要学习。
在法庭的八周三个审判员分别结案46例,庭长结案12例,也就是审判员每个工作日结案一例还多,而庭长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同时还要处理案件,还要参加合议庭。当然并不是每个庭都是这样,现代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较忙的原因。写到这里我突然在这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退步?婚姻家庭到底应该依赖道德还是依赖法律?而在处理这内问题是到底是依赖于法官还是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互相理解?
订卷篇
似乎到法院实习必做的就是订卷。庭长说希望我们实习结束后不要发现自己似乎只学会订卷。
订卷并不只是一个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个案子的全部内容,当事人要说的,代理人要说的以及法官要说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里。而一本卷的排列顺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个案件的流程顺序。立案审批表,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案件受理费的发票这是发生在立案阶段,属于立案庭的工作。当一本卷宗从立案庭转移到审判庭的时候表明:这个案件已经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标准,并已经告知原告案件已经受理等待送达被告排期审案。卷宗从立案庭出来就到了庭长那儿,等待庭长将他们分配给每个审判员,而审判员则把案卷给自己的书记员让他们去做前期准备工作。而应诉通知书,当事人告知书这表明被告已经应诉,可以走审判程序了。在做完这些工作了卷宗也应该从书记员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来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辩,看看有没有调解的可能,有调解希望的调解,没有调解希望的开庭。调解成功的就写调解书,没有调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开庭,开庭后的工作是判决。这样一分卷就订好了。
在订了几份卷后就基本上了解了整个办案流程,这大概也是实习生必须订卷的目的吧。还好我没订几份卷就熟悉了这一流程也就开始学习下一步的工作。
送达篇
在办案流程中面临的问题并不是审判,审判适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决。的问题是送达,有时候是找被告,最让人没有办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订了几天卷后开始打电话,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诉状,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通常是电话号码与地址都有。电话接通后:“你好,这里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诉你的离婚(继承纠纷)案子现在在我们这儿你能过来那一下传票吗?”遇到态度好的当事人他会很礼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时间那天回来拿,要是遇到一个不讲道理的当事人他会在电话里大骂,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样,这是要等他骂完了再跟他说让他那传票的事。也有当事人不来的这就要上门送达了。打电话给原告确定被告的确切地址后发关根书记员会上门送达,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诉讼法》里的知识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在书上只有一页纸而已,在现实的法律事务中我们往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送达。在实习的八周这几种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过。
打电话给当事人他态度很不好明确表示不会到法院来拿传票,给法官说明这一情况后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们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绝签收。无奈之下我们将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船票贴在他家门口并照相留底。这应该就是书上讲的留置送达了。
在被告没有电话或电话联系不上时通常采用邮寄送达。而在应诉阶段的邮寄送达并不能直接将一系列的材料根开庭传票寄给当事人,害怕当事人收不到,而实际上是邮寄一张传票给他让他到法庭领取要发给他的材料。
在送达过程中,有一个当事人在临沂给他打电话他说他来拿传票,但是到了约好的时间没来,给他寄信也没有来,只能委托临沂的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了。在我实习结束时这个送达还没有回执,可见送达之难了。
在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是海上工作人员,联系很困难,从现实意义上也不肯能直接送达给他,只能将传票(传他到庭领取诉讼文书)委托他的单位给他了。
通过自己的实际操作发现送达真的是一个很困难的事,在离开前听说四方法院要将送达改为寄快递,这样能减轻法院工作的强度也能让案件尽快进入到审判阶段。
审理篇之调解
拿到一个案子先看一下诉状,看看矛盾在那。在调解过程中同样要注意让他们说,他们说得越多调解的可能性就越大。
篇九 最新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5000字4000字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
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
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
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民主、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
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 ,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
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篇十 最新法院实习报告格式及3800字
实习部门:行政庭
实习目的:
1. 通过实习从而学会学以所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通过对真实案例和整个案件的研究和参与,从而使自己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更加深刻。
3. 通过法院实习,明确作为法律人的责任,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习内容:
从20__年3月1日到4月30日,我在法院实习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虽然时间不长,但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对法院审理案件的了解和学习,使我对于法律职业和法官的重要性及我国法律的实施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使我坚定了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的信心和决心,也为我今后的学习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习第一天,当我们被分成几对等待各个庭室来领我们时,心中的感觉总是有点怪怪的。最后,我和另外两个女孩被分到了行政庭,我们庭主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和行政强制执行,因此,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件和装订以前没有整理的卷宗,对于一些非诉案件和诉讼案件也做一些旁听和笔录,由于我们对庭审笔录了解比较肤浅,因此我们只能做一些计较简单的记录最后还要通过书记员整理。在行政庭的这段时间里,我积极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在开庭时负责旁听和整理庭审比率,在没有案子的时候则主要是整理卷宗。庭长跟我们介绍说,在运城市行政案件几乎占到了所有案件的三分之一,而大部分都是以调节来处理,这使我们联想到了很多。
下面就我们在行政庭里的实习内容,简单的介绍如下:
1. 旁听庭审
我们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接触到了许多可笑又可悲的案子,而法官在整个庭审前后的做法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认真负责。下面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在我们刚开始的几天里,有一对老年夫妇,男的70多岁、女的60多岁,老太太是代理人,他们在20年前买了一个人家的房子并得到了房产证,在运城市土地局的整改过程中,和他们一同购买房屋的一个人为了重新办理房产证,从他们手里拿走了房产证。两个老人为了也办一个新的房产证找到土地局,但土地局因为他们无法提供卖主的身份证而不予以办理。结果,两人以为土地局不_是不合法的起诉到我们庭要求土地局作为,但事实上,并不是土地局不作为而是他们的卖主不愿意给他们提供身份证所造成的。两个老人对法官和土地局的解释不相信,硬要土地局将他们的房产证原件归还于他们。这样,两个老人就陷入了目的和方法的不对应,由于两个老人年龄过大,所以在理解力方面有极大的障碍并陷入了重复论证的思维胡同,不停的说自己的理由而听不进任何人好意的劝说。
为了办好这个案子,我们庭的王娜法官主动将案子承担了下来,虽然这个案子已经不再是我们庭的受理范围,但她主动找当事人协调为两个老人解决困难,并多次主动联系阻碍事情顺利进行的第三人,在她的努力下终于使两个老人顺利的拿到了他们所希望的房产证。这件事使我看到了王法官的热心待人和良好品质,真正体现了“法也容情”,体现了一个法官应有的良好品质。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更深刻的体会到了证据的重要性,更体会到了普法的重要性。我们国家成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作为一个努力建立法治社会的国家,我们除了面对沉积了几千年的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外,我们要做的还有不断树立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在我国,每年有几十万法律本专科毕业生,而他们的就业情况之差也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之差也让人无奈,作为一个泱泱大国,这样的现实既让人无奈也让人伤心。所以,如何很好的利用这些渐渐成为负担的法律人是很重的事情,在我国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体制是十分必要的。
2. 作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是以文字记录来反映客观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是法官进行公正裁判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是法庭审理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在所有的法律文书中,庭审笔录的作用举足轻重,他不仅能作为证据而且也决定了一个法官是否公正审判。
作庭审笔录要求你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和集中力,而且要注意详略得当突出重点,一开始我总是把原被告双方所说的话尽可能的都记下可发现那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后来书记员王姐告诉我些技巧我才慢慢的学会了很多,现在虽然我还不能做的很好,但是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和方法。这为我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提供了一定基础,并使我明白,任何事情都需要慢慢的进行,并且需要很大的耐心和毅力。
3. 整理并校对庭审笔录
整理和校对庭审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虽然说简单但也需要认真、谨慎、细心,我作为一个男生,当然这不是理由,有时候真的就做不了那么细致的活!这让我明白,不管什么职业总有他自己的职业特点,我们有时候真的就应该顺应职业的特点,而不是一味的抱怨职业的不公平。
4. 打印文书
打印文书比较简单,但也需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词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印出来,然后检查打印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我们庭有两个打印机,可惜有一个是坏掉的,刚开始的时候我怎么也搞不懂为什么我弄的好好的就是打不出来,后来经过我仔细的观察才发现原来还要选择打印机,很快我就弄懂了,还教会了庭里其他人,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在今后的几天里,我根据几个法官的意义一份份打印裁定书,觉得自己的电脑知识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5. 调解案件
调解不仅需要运用法律知识,而且需要有耐心和热心,由于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知识都很欠缺,所以讲道理必须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来说,而且必须能很好的融合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日常的生活常识,所以调解所需要的知识和理论水平很高。
在我们遇到的调解案件中,有一个老人拿着一大包法律书来和法官讲道理,结果无论法官怎么解释,他都认为法官不懂法,我们几个人听了觉得十分搞笑。我想起,在古代都是靠族长的威望来进行劝解,而双方都会为了自己的面子而不至太争执,但现在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法律学的很好了,这就个调解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因为,由于他们的法律知识不全面,很容易纠结于一个法条而不知变通,更有甚者认为其他不利于自己的法律都是错误的。而在我国由于法律解释的缺乏,对一些法条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分歧,因此很多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要求法官判案,而法条也确实存在理解上的问题,这就给司法的公正和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唐太飞老师曾经做过一个河东调解制度研究,我认为,法律学者的这种探索就是很好的例子,只有用众多学者的智慧才能够真正使法律走上正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调解能节约很多的司法成本,但是他绝对不可以滥用,现在很多法院都把调解案件的数量当做是政绩的考核,我认为这种方法很不好,不仅会催化法官们大量的把一些不能调解的案件拿来调解,而且也会使法律失去她原来应有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两方面来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审判工作:
首先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旁听中那位因证据不足而未得到相应赔偿的农民大伯身上让我明白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左右,这些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那30%的人有再强的法律观念也营造不了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而这良好的法制环境少不了全体公民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意识。面对着偏远的地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是淡薄甚至可以说是“法盲”,所以对这些公民的普法教育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普及民众法律意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重视。要让百姓去主动吸收枯燥乏味的法律常识似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需要运用法律常识去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会去主动的去了解,既然主动学习有困难,那么我们就该用宏观调控的方式去让他们学习。
下面是我的一些想法:
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找到救援的支柱,在救援的过程中学到法律知识。同时基层法院在碰到典型案子时扩大法律宣传,从中老百姓能体悟和了解到一些法律常识。其次,一些新闻媒体和法制频道在加大法制宣传的同时应该考虑大众的需求,法制内容的深度适当放浅,贴近百姓生活。再次,一些电影,电视剧多拍些法律类影片,通过影片既做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又能通俗易懂的使老百姓了解案情,增强法律观念,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
其次,要提高法官的个人素质。法官的素质决定了案件能否正确的审理,现在我们很多法官连司法考试证都没有,虽然他们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但是这样一支不懂法的队伍能把法律实行到什么程度就很难说了,而且很多法官都是行政职务,根本不涉及到法律的事情,我认为这种党政不分的情况,不仅使法律无法很好的实行而且也造成了大量腐败的产生,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要做的就是司法独立,如果司法不独立我们的国家建设的再好也会资深大量的腐败,最终腐蚀我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国家。
实习总结
在法院两个月的实习,我经历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知识。每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时间时间上下班,充分的利用好每天的时间,每天都有收获和体会。在行政庭里,我积极地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认真的学习,虚心的请教,每一次的实践都令我深有体会和学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学会了如何作庭审笔录,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打印文书,熟悉了法院内部职能的分工,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实习给我感悟的同时也令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理论知识掌握的不扎实,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实践当中。通过这样的实习在找到自身的不足的同时就要学会如何的去填补这样的缺陷,为成为一位真正合格的法律人而不断努力,奋进!
篇十一 岐山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7200字
元宵刚过,我就来县法院实习了。借本次实习所提供的深入基层法律实践第一线的机会,我进一步了解了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现状,进一步理解了所学专业知识,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结合,进一步发现了自己得不足与长处,对今后学习的方法和目的更加明确,对法院实务工作的的流程,技能与方法逐渐熟悉,为步入社会参加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如今,在岐山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已圆满结束,现做一回顾。
一、 实习点滴
2月28日,新春佳节的气氛还没有散,我已经开始了岐山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我被分到了民二庭,由于乃善审判员指导我。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原告陕西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 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实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今还历历在目,这段经历对我们来说很难的,也很有价值,让我受益匪浅!
二、实习成果
实习40天,成果也是显著的。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修改的判决书共计6份,个人负责书写判决书2份,撤诉裁定书8份,中止诉讼裁定书8份,调解书2份及保全撤销裁定1份,还帮其他老师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务,最终得到了民二庭老师的好评。裁定书的书写比较简单,固定的格式,只要细心些,找准法律依据即可。判决书的书写是有难度的,虽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认定的事实,得到的结论变成书面语言,内容全面简练,逻辑清晰严密,说理充分,判决适当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要求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语言组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修改的6份判决,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想方设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乐着。而自己写的两篇判决书,更是挖空心思,费尽了脑汁,写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判决书,写这篇判决书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翻卷宗,翻法条,虽然最终成稿了,但还是不怎么理想,老师最后还指导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决结果都改四次,虽然还不能算最终成稿,但我觉得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实习的最终效果,下面给出的即为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最终判决部分:
……
经审理查明:2023年被告湖被中医学院委托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新建校区一期校园的市政一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以内容包括预算价 4,320,338.05元、投标价402.86万元、并按合同总价下浮2%的投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均已备案。2023年8月27日原、被告协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道路及管网沟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一),《合同》第23.2条规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施工图预算、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第23.3条规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中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未见预见的项目、临时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补充条款一中第四条规定合同价款按乙方在中标文件中的预算价款确定432.0338万元。此价款仅作控制进度、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结算依据,第五条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甲乙双方意愿以本补充条款为准并执行。原、被告在按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新增了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对其进行招标。2023年12月18 日双方于就篮球场、排球场工程签订了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二),该条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含进出场费、临建费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道路一标段含税工程造价为12,359,178.66元,扣除9%优惠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0,906,385.17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审定金额为1,864,794.50元,扣除11%优惠金额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571,903.37 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552,857.63元,根据约定的9%让利的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 511,200.71元。对上述审核结果,原、被告双方共同盖章确认,且被告已按该结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补充条款一及补充条款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之规定均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规定为由,要求被告据实结算,支付原告扣减的工程款合计1,359,110.31元。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的招标、投标行为均符合法律上实质性及程序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称其投标文件中让利2%的无效。经查投标文件已备案,该并不违背《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之规定,也不属于该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系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2023 年8月27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日双方就一标段新建道路、排水及电缆沟设施签订的补充条款一,原告称受被告胁迫,但原告无证据证明该事实,故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原告还认为该补充条款中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的规定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属于黑合同,应当依照《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据实结算。但中标通知书中明文规定由中标人负责备案,原告并未将该合同交有关部门备案,故不适用该条规定。且补充条款一中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的规定并未违背《合同》实质性规定,按组成合同的中标书及其附件之规定,工程应当按中标价402.86万元比预算价432.0338万元下浮7%,加上原告投标文件中的按合同总价下浮2%,来进行工程结算,即相当于补充条款中约定的按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结算。故,补充条款一与《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道路一标段依照补充条款一审定的结算金额10,906,385.17元,经双方共同盖章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已将该部分金额向原告付清,对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就该部分工程扣减的9%让利(即1,112,326.08元)并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被告新增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双方并就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签订了补充条款二。原告称该两项工程均超过50万元,但被告并未依法进行招标,故应据实结算。依据省政府令?号规定,工程超过200万元才需要进行招标,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造价为1,864,794.50元,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造价为552,857.63元,故被告未进行招标,不影响双方依约进行工程结算,即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应当依补充条款二中规定的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进行工程结算;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应当依《合同》进行结算。且双方均已在工程结算报告上签字盖章,该报告中的审核结果即为双方的结算依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已按该报告向原告付清。故,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就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扣减的11%让利(即205,127.37元)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扣减的9%让利(即41,656.86 元),共计人民币246,784.23元,并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故,依照《______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条第款、第七十七条、第一百零九条、《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三、 实习感悟
实习让我们身处审判实践第一线,真正的去了解我国司法现状。经过40天的实习,让我对我国司法审判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过去对我国的司法审判并不怎么看好,但这次接触到的审判人员,然我看到了我国司法审判日渐进入正规的希望。之前,我国司法审判重实体,不重程序,审判员法律专业素质偏低,现如今,中青年的审判员大多都受过法律专业的学习深造,通过了司法考试,有一个深厚的专业基础,在审判工作中,真正的做到中立,严格依照程序,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判。开庭时,审判员指导双方当事人,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庭审,虽然大多数当事人不懂这些,有时让审判人员很生气,但这并不影响们盼人员作出公正的审判,庭审过后,审判员对案件还会进行仔细的分析,调查情况,最终做出公正的的判决。这是让人感到兴奋的,有了这样一批公正,严明的审判员,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必然得到有力保障,我国的司法工作也会更上一层楼,最终有力地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但不可否认,我国的司法审判工作还是存在着一些很严重的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司法不独立,法院工作受行政干扰太大,严重影响司法审判。首先,从法院外部来看,法院的经济不能独立,法院的经济来源要靠国家财政拨款,这就必然导致法院工作要受到政府部门的牵制;再次,从法院内部来看,审判员的审判并不独立,受法院行政编制的影响很大,每一个案件审理完,都要经过本庭庭长,及法院院长的审批,可想而知,没有接触案件审判的庭长或院长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对判决书做出的评判怎么能真实反映案件的具体情况,倘若庭长或院长不批,审判员做出的判决就不能执行,而审判员为了由于工作压力为了结案,只能按上级的指示作出判决,如此审判员前期的辛苦审理几乎全部白费,而案件判决也很难保证正确。如此的行政干预使得审判工作变得毫无意义,这也很容易导致当事人贿赂法院行政高官以期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这比踏踏实实做好应对庭审有效的多,司法腐败也就由此产生。因此,我认为尽快解决我国司法独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司法系统的独立,保证审判员的独立,同时对其采取有效的监督,对我国的法制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与几位审判员老师的接触中,让我认识到,作为审判员,要有比一般人很高的素养,面对难缠的当事人或律师,审判员不仅要以巨大的耐性给他们讲清道理,同时还要维护法律的威严;而对于当事人双方的两面说辞,审判员要很耐心的去听,但不能全信,要始终保持中立的位置,不偏不倚,公正审判,不带个人情绪。要做到这些真的是不简单,光是耐性一般人就很难做到像审判员那样,审判员不是没有脾气,只是他们不会把脾气带到工作中去。可见要成为一名好的审判员有多不易。
而当事人欠缺法律的基本常识,导致跟个人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更可怜的是有些当事人还不能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有理却不能得到保护。在实习期间,郭老师接的原告武汉神牛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畜禽育种中心一案就是这样,原告是我校植物科技学院的一位退休教师,年仅七十,在庭审当天,原告未请律师,自己准备了很多,但当庭审开始后,由原告讲话时,原告正准备按自己准备的讲稿从自己的经历讲起,但审判员大住了他的发言,法庭是讲程序的地方,并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结果可想而知,原告在法庭不知所措,像这样的情况在法院审判中比比皆是,而该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也是如此,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几张照片,联系不大的证人证言根本说明不了问题,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但原告并未就损失提出任何证据,没有证据证明损失的额度,法院怎么会听原告一面之词,即使原告有理,但没有证明损失额度的证据,法院就只能判原告败诉。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不知道保留一些可能成为证据的资料物品,或碍于关系或面子就不采取取证的措施,到后来只能是有理无处讲。
法院实习的日子,还教会了我们,如何接人待物。记得刚实习的第一天,周老师就给我上了一课,我不懂得如何在社会上进行必要的应酬,这些是我乃至很多大学生都很欠缺的,在随后的实习过程中,我很注意观察这些已经工作的人是如何应酬的,见面后的礼仪,与人交谈中的礼数等等,这些也是一门学问,一门很深的学问,是我们步入社会必修的一门课程。
而这次实习,是我通过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案件,使我对自己,对社会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明白了自己下学期在面对就业和考研的选择是该如何去选择,也教会我更清楚地认识这个利益的社会,确确实实为我在结束专业课学习之前,不了一堂生动的专业实践课,而这门课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专业这个范围,对我们的影响深远。
今年4月17日中午10时多,一位农民着装打扮的六旬老人走进岐山县法院立案大厅,手提着一个小布包,嘴里还吃着馍,立案庭副庭长武急忙迎了上去,一边砌茶,一边询问情况才知道,这位老人名叫赵和平,是咸阳市秦都区农民,这天,他天不亮就骑着自行车跑了百余里路,来到岐山法院要求立案状诉岐山籍包工头牛某追索劳动报酬。但他写的诉状不符合格式,立案庭的法官便指导他重新书写了诉状,接着在20分钟内就为他办好了相关立案手续,并当即送达了开庭传票。这位老人看到这么快捷的工作效率,动情地说:'我原想来到异地他乡,人生地不熟,不知要跑多少回路,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走进一个厅,还不到抽两根烟的功夫,立案手续全办妥了,方便又省时,法院好,立案庭的同志好!'过去,当事人来到岐山县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到办公大楼内需花费较长时间,来回要跑几趟才能办完。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从2023年4月起岐山县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多方筹集资金8万元,建成了90余平方米的立案大厅,配置了桌椅、纸笔、饮水机、茶叶、一次性纸杯、老花镜以及常用的诉讼法律书籍,服务设施应有尽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立案大厅设有立案排期、信访调解、综合统计、送达保全和书记官管理处等5个窗口,实行'一条龙'式的流水作业,使工作效率化,也极大地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一般的诉讼执行案件,立案时间不超过30分钟,当事人当场便可知晓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受到辖区内群众的广泛赞誉。与此同时,他们还实行多轨立案途径,对老、弱、病、残群众上门立案,对在外地的当事人通过信件邮寄、传真、电话预约等方式进行立案,大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去年以来,他们还坚持定期到全县基层四个片的人民法庭巡回立案,更加方便了群众诉讼。据岐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金明介绍,自立案大厅成立以来,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该院共办理立案手续10888件,绝大多数当事人申请立案只需来一趟。未出现一起办事拖拉、举止粗俗,态度冷、硬、横的现象,使当事人在立案过程中对诉讼费缴纳明明白白,提交证据时间明明白白,诉讼执行风险明明白白。岐山法院立案庭被宝鸡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不久前又被省高院评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单位'。
篇十二 最新法院实习报告之刑庭实习1600字
几十天的实习已经结束,时间虽然不长,但获益匪浅。在法院的每一天都仍然历历在目,或许是因为新鲜,我想更多的是因为这一次机会的难得与宝贵。当然这首先不得不感谢法学院及老师的帮助,才让我能够如愿以偿。同时能够顺利完成实习的任务并收获丰富的知识,也同样离不开金水区法院领导老师的耐心教导。
实习的机会对于我们而言是十分宝贵的。它让我们这些一直身处象牙塔内的莘莘学子有机会去看清现实中法律的模样,书本中的法律并不等同于现实中的法律,课堂上严密的逻辑推理结果,在现实的生活中未必是最好的甚至有时会是错误的。法律的生命不仅是在于逻辑,更在于经验。还记得在法院的前几天当看着一个个的案例我却发现书本上的知识很多已经忘记,即使记得也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现实的复杂远超想象,很多连法律都难以给出让大家都信服的结果。最后不得不再次温习法律条文并向老师们虚心求教。
在实习期间,有很多机会接触卷宗,判决书等众多法律文书。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我了解了整个案件从公安局立案受理到法院判决的整个过程。整理卷宗是一个相对繁琐的工作,你必须将它们分类并严格按照诉讼目录一一比对有顺序的排好,不能有任何的疏漏和错误,这就要求我们要细心耐心。卷宗在整理完后还要重新装订成册贴上封条,最终由档案室永久保存。因此卷宗的整理是一个既麻烦又十分重要的工作,平均每一个案件都会有三到四本卷宗,复杂的案件有的可以达到二十几本,可见工作量之大。在整理过程中我也是处处小心,虚心求教唯恐出现任何差错,当然法官们总会不厌其烦的向我解释。从中我也学会了许多东西,空闲的时候我也会不停地翻看卷宗,了解拘留证,逮捕证,讯问笔录等的内容。从对卷宗的严格要求也让我感受到法院对程序的个个环节的严苛要求,这也是一种对法律的敬畏,对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尊重,对法的权威及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旁听庭审是实习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众所周知,法庭庄严而肃穆,神圣而伟大,在这里正义得以伸张,罪恶得到严惩;在这里黑暗被驱散,光明得永存;在这里法律不再呆板,而是化身正义,捍卫人权;在这里法律不再枯燥无味,而是一门艺术丰富多彩,魅力无穷。在旁听的过程中我也发现所谓案件的公开做的并没有条文上规定的那么严谨,很多都是限制旁听人数,一般只有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家属才允许旁听。而且审判庭也没有在电视中看到的那般大气庄严,仅仅是一个小房间。在我们实习期间,法院正在进行百日大竞赛,评比百日内结案的数量。所以案件基本都是简易审,所以有时一上午可已审结二十多个案件,实在惊人!因此在我个人看来在庭审这一环节法院在某些地方存在不尽合理之处。
在法院的另一个任务就是复印判决书了,几乎每天都要印。我也因此可以浏览很多的判决,也大概的了解了法官在作出该判决时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判决书的内容都相对简洁易懂,主要包括对犯罪事实的描述,及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情节。这也让我明白对最终结果的做出不仅需要充足的法律知识储备还需要大量的法律经验的积累,才能最终做出最公正合理的判决。
实习已经结束,它让我学到很多,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东西需要进一步的学习。还有很多地方有待改进加强。其中不仅是学知识还有做人。从我所接触到的法官老师的身上我深深地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应当具备的高文化素养和人格魅力,更为重要的是对公民利益的尊重和保护,对法律的敬畏和尊崇,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和捍卫。这种高贵的人格和操守才是法律人最宝贵的品质。
几十天的实习与其说是知识的收获的过程,不如说是道路的指引法院刑庭实习小结法院刑庭实习小结。它让我们看到了法律那真切的面庞,不再如曾经那般朦胧遥远,它让我们清晰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无限魅力并牵引着我们阔步向前。它让我们明白法律人的道路不是阴霾黑暗,寂寞孤单,而是光明相伴,春光灿烂。我们从不孤单!
篇十三 应届毕业生法院实习报告1850字
大三假期,也是我的最后一个暑假了,抓住这个机会,我去区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篇十四 优秀法院执行庭实习报告1400字
在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综合处实习的日子,虽然仅有短短四个星期的时光,但在这二十余天的时间里,接触了到大量的执行案件,涉及信访、督导、执行、监管等一系列系统操作。从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二十余天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学真习面网目。
从对执行一无所知开始,到接触到第一个执行案件,看到第一份卷宗,写出第一份案件报告、第一份督促执行令、第一份指令函,再到最后的订卷以及归档,所有的这一切,让我的实习生活紧张而忙碌,充实而有条理。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遇到了很多,同时也想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自始至终我是以一名初学者的姿态和心情对待这一切,有些事情从头到尾都需要老师手把手地教,甚至在遇到的有些案子上,根本无法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做一联结。有时候一份案件的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写初稿到最后的成稿出炉,期间要经历多达六次的返工处理,认真分析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运用是否妥帖得当,对于法律条文的选取以及语言句式的构造,从中可以切身体会到老法官的严谨以及其对于法院工作的扎实的态度。
当然和绝大多数参与法院实习的学生一样,我也面临着整理卷宗的枯燥、熬人、同时又富含极大乐趣的工作。对于卷宗内文件的顺序的排列以及其间所包含的严谨的逻辑连结性,都是对初学者的一种历练和考验,而作为法院审理判案的灵魂的载体,每一份卷宗中所包含的更是对于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的记录和判决执行结果的展示和追索。在这二十余天的工作中,前后累计整理订卷达90余份,不仅使我对于法院正常审理执行案件的程序过程有了切实的体认,同时更使我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大量的阅读和知晓了种类各异的诸多案件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促使我对于导致案件执行难这一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思索。
当然还需要在这里感谢实习期间给予我巨大的帮助和引导的执行庭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使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的学习空间和领悟内容。还有他们在自我本职工作中所展现的认真、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对将来参加工作之后的模式有了正确的建构方向。在日常闲暇时分的闲聊畅叙中,他们言辞中所透露出的意蕴和对我的期待更使我感觉自己须付出百倍之努力和拿出更好的将来来对待他们给予我的那份希冀。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二十余天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
篇十五 2023年法院毕业实习报告模板2600字
为期一个月的民法实习已经结束了,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在实习过程中提供帮助的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经济庭)的法官们和我的带队老师表示忠心的感谢!
通过此次民法实习,我的专业知识也得到了应用,这也是我第一次将理论知识应用于法律的实践中去。实习期间,我深学习了案件审判的的全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我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由于我在的庭是经济审判庭,《合同法》应用比较广泛,因此我学习了我们还没有学到的《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我想这样能使我对案件有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注意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了,我在实习时的表现得到了民三庭法官们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这是我甚为高兴的。
在铁锋区法院实习期间我针对该法院办理的供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调查内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调查时间:__年8月29日—__年9月23
调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调查方式:资料汇总
调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产生的纠纷越演越烈,供暖纠纷案件大幅激增,成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长最为迅速的一类。供暖作为一项社会公用事业,维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由于供暖纠纷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处理该类纠纷,还必须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过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的调查分析,来解决供暖领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问题。
调查结果:在实习期间我有针对性的对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办理的供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资料汇总: __年铁锋区法院共受理供暖纠纷案件132件;__年上升为206件,增幅56.1%;__年更猛增到39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与__年相比增幅高达129%。
近三年来,供暖合同纠纷案件成倍增长,我认为供暖纠纷案件激增现象的产生包括下面六个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近年来,大批住宅小区建成使用,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种矛盾,业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费的现象非常普遍。
二、业主个人因下岗、失业等客观经济原因而无力支付取暖费,从而造成拖欠。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等社会低收入人群因经济拮据无力承担取暖费、而被供暖单位告上法庭,这类情况约占供暖纠纷案件的80%。
三、供暖单位供暖质量不合格导致用户拒交取暖费。例如住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没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时间标准,所以用户拒交取暖费。此类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热单位无力支付供暖费引发纠纷。根据相关规定,供暖费原则上由单位负担,除非采暖人没有单位。随着供暖费成本的逐年上升,单位的采暖费用负担越来越大,有相当一部分用热单位由于改制、重组,职工下岗、分流,以及企业破产等变化因素,出现了无人交费,无力交费或者不愿意交费的现象,造成供热企业收费困难,致使供热单位被欠费拖累的难以为继。
五、用热方未及时变更供暖协议引发纠纷。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三种因素。
其一,随着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热单位对供暖费的承担方式也随之进行了改革。用热单位与职工约定,职工承担一部分供暖费用,或是将供暖费用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由个人直接交纳供暖费,单位不再负担该项费用。但是用热单位却未曾对原供热协议中供暖费的承担条款作出相应变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热协议的一方相对人,仍应对供暖费承担付款义务。
其二,有些单位与供暖方签订供暖协议后,部分职工用户与该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或调离本单位,而单位没有及时与供暖方就职工供暖费的支付方式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解除,当供暖单位收取供暖费用时,又拒绝为该部分职工支付供暖费,从而产生纠纷。
其三,有些单位职工购买了单位房屋的产权,但是未及时通知供暖单位变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职工不知交纳,所在单位误以为职工已经交纳,而供暖单位等待用暖单位交纳的脱节现象。
六、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
目前的整体串联供暖体系,在技术上无法满足用户自愿选择的要求,在供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部分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以拒交供暖费的方式表示抗拒,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供暖方只有诉至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从而也就使得供暖费纠纷的案件大量涌现。因供暖合同具有连续性的特点,而一次诉讼或追讨只能解决之前拖欠的费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一个供暖季到来时往往会再次产生新的大量纠纷。
为了使上述供暖合同纠纷案件激增现象得到切实的解决,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政府应当对供暖的章程、规定、标准予以明确,建构起完善的供暖机制,减少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二、当用户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交纳时,政府应当进行行政给付,给困难户一定的补助。特别是对于鳏、寡、孤、老、残、军烈属等重点优抚保障对象和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
三、研究制定供热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范供热行业的管理标准,重新制定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使供热行业逐渐形成政府宏观控制、特许经营、适度竞争的市场准入机制。
同时,采暖户应当及时交纳取暖费,如果认为供暖的温度达不到标准,首先要先自查一下是否装修时对房屋的结构作了更改,改变了供暖线路。另外一般刚开始供暖时供暖办设有监督电话,用户可以请他们来测量温度,尽早解决问题。
四、不管单位是出于什么原因,经营不善还是职工过多,总之取暖费是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单位有义务替职工交纳。
五、相关单位应将合同主体变更、供暖价格调整等情况及时通知用暖方,并变更相应条款,以免发生纠纷。
六、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提高齐齐哈尔市供热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益,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加速城市供热事业发展,以解决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的情况。
这次一个月的民法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术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我想在这里我要感谢所有法官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帮助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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