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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改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02-07 热度:56

清理整改报告

篇一 2023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报告范文参阅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2023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报告精选范文参阅,供大家借鉴,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

合计149.33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

合计741.2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_____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

合计1056.21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15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15=135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15=120平方米;设备用房(135平方米+120平方米)×9%=22.95平方米。

合计277.95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15)=55.5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平方米;服务用房15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95平方米。

经清理,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篇二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自接到《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我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全乡的办公用房面积进行了全面统计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我乡没有新建或在建楼堂管所。

2、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文件要求,我乡办公用房实际建筑面积1014.98㎡(含锅炉房25㎡、计生“四术”室75㎡、大会议室94.47㎡、视频会议室30㎡、伙房46.47㎡、便民服务大厅75.17㎡、门卫室22.54㎡)总建筑面积不超标。

3、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乡级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县级副职(24㎡),我乡办公用房除附属用房外,均不超过24㎡,办公人员使用面积不超标。

4、通过自查,不存在“个人专用会议室、专用会客厅”, “一间办公室摆放几套办公桌椅,实际由一人使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篇三 计生行政执法清理整改工作报告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口计生局2023年1月16日关于集中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清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会后,我乡及时组织人力对乡人口计生工作,从2023年以来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清理整改,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理情况

1、对“本级类文件资料类”的清理:清理出2023年乡人民政府出台凌府发[2023]13号《关于2023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和条款。

2、对“目标责任书类”清理:清理出乡与村签订的《2023、202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23、2023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属于重复下达,在与村(居)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下达了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清理:清理出“社会抚养费卷宗”中只引用了法律法规“条、款”,而没有引用到“项”;在送达方式中应该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而引用了“当面送达”。

二、整改措施

1、对“文件资料”类的整改:经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废除了凌府发202313号文件出台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协议。

2、对“目标责任书”类的整改:废除《2023年、202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23、2023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重新制定了《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新的责任书杜绝了重复下达以及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的重复下达。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整改: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的“社会抚养费卷宗”进行了逐页逐项核对,运用法律法规“条、款、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到每本卷宗。对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上年家庭收入进行了计算证明的更正,做到与法律法规表述一致。对送达方式进行了更正,凡涉及送达方的,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其中的一种给予了更正。

4、对村计生队伍的整改:省检后于2023年1月15日对村计生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乡计生办主任就统计报表、宣传教育、村民自治、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优待、作风规章等多方面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计生办副主任就政策法规、违法生育档案的填写、生育服务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证等证的办理程序进行了培训。计生服务站就避孕知情选择,国家优生免费健康检查等进行了培训。大大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篇四 管理局关于办公用房自查清理情况整改报告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了对办公用房的清查工作,现就我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我乡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县委《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乡委书记邓运周同志任组长、王丽强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全面清理。按照“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基本情况

我乡人员编制数共60个,现有干部职工49人,其中:在岗在编37人,借调6人,在岗不在编6人。办公用房共有2栋,乡政府办公楼和综合业务办公大楼。乡政府办公楼共有2层,建筑面积560平方米;综合业务办公大楼共有5层,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

三、自查整改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乡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思想认识,并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进行了精确的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相关文件规定的事项、内容,逐一对各办公室用房面积进行登记、清查。经清查,我乡现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65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605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45平方米,基本符合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标准的要求。在办公用房自查清理过程中,我乡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

乡综合业务办公楼于2023年建设完工,因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尚未及时完善,目前只有部分楼层正常使用,而乡政府办公楼办公使用面积较小,整改前干部职工分布不均,照成个别办公室5—6人挤在同一办公室办公室。

五、下一步措施

1.及时完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合理分配使用办公用房。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篇五 清理和整改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整改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的通知》(遂府办函〔XX〕200号)精神,我局认真梳理了部门职责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影响部门工作、以及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如:细颗粒物(pm2.5)、机动车尾气检测)。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细颗粒物(pm2.5)监控能力建设

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细颗粒物(pm2.5)监控能力

(一)市城区现有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其中2个站点不具备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指标监测能力。为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计划新建大气自动监测站1个,改造3个,增添细颗粒物(pm2.5)移动监测设备1套(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照项目建设可研、立项等相关要求,经财政投资评审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统筹纳入XX年预算安排)。

(二)按国家的统一要求,我市将于XX年底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实施工作。目前,我市城区现有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只有监测站和美宁食品公司2个点位具备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需改造两个大气自动站、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设备;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建成区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监测点位的数量不能全面代表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需新增一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

完成时限:XX年底前。

二、机动车尾气检测

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

(一)XX年内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概算投资为XX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场化运营主体自筹)。

(二)制定合理检测收费标准,确保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有力推进,到XX年,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

(三)完善机动车环保检验与维修(i/m)制度;强化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XX年底前实现主城区黄标车禁行,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到XX年,淘汰XX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辆。

完成时限:XX年底前。

篇六 计生行政执法清理整改工作报告的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口计生局2023年1月16日关于集中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清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会后,我乡及时组织人力对乡人口计生工作,从2023年以来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清理整改,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理情况

1、对“本级类文件资料类”的清理:清理出2023年乡人民政府出台凌府发[2023]13号《关于2023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和条款。

2、对“目标责任书类”清理:清理出乡与村签订的《2023、202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23、2023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属于重复下达,在与村(居)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下达了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清理:清理出“社会抚养费卷宗”中只引用了法律法规“条、款”,而没有引用到“项”;在送达方式中应该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而引用了“当面送达”。

二、整改措施

1、对“文件资料”类的整改:经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废除了凌府发202313号文件出台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协议。

2、对“目标责任书”类的整改:废除《2023年、202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23、2023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重新制定了《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新的责任书杜绝了重复下达以及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的重复下达。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整改: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的“社会抚养费卷宗”进行了逐页逐项核对,运用法律法规“条、款、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到每本卷宗。对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上年家庭收入进行了计算证明的更正,做到与法律法规表述一致。对送达方式进行了更正,凡涉及送达方的,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其中的一种给予了更正。

4、对村计生队伍的整改:省检后于2023年1月15日对村计生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乡计生办主任就统计报表、宣传教育、村民自治、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优待、作风规章等多方面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计生办副主任就政策法规、违法生育档案的填写、生育服务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证等证的办理程序进行了培训。计生服务站就避孕知情选择,国家优生免费健康检查等进行了培训。大大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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