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自纠报告950字
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自纠报告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资助工作,为保证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有序地发展,把政府惠民工程、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多次组织教职工学习国家中职资助政策、文件。现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整理如下:
一、组织机构我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对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领导小组,以黄_校长为组长,陈_为副组长,罗_坚、严_任、漆_国为成员,其中严_任会计。
二、资助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我校财务对于学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管理和发放助学金。
三、国助金和免学费资金的申请与评定、发放和使用情况1、申请与评定对于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的申请与评定,我们严格审查受助学生的相关资料,并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六盘水兴成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根据“统计人数→核实上报→上报审核→资金拨付到银行帐户→签字发放→上折上卡→清理结算→结余上缴→自查整改”的程序操作,校长黄俊亲自督促审核与发放工作。
2、发放与使用情况春季学期__教育局拨付国助金受助生31人,每生750元,总金额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23250.00元),实际发放31人,金额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23250.00元),未发放人数为0人。各班级享受国助金人数为:09春计算机班13人、09秋计算机班18人,合计31人。
四、我校教学点管理及整顿情况秋季学期,经我校与各中学联合申请,__教育局审批,共设立了6个教学点。6个教学点为:平关中学、响水中学、松河中学、赵官中学、珠东十里中学、珠东金叶中学。我校制定了《六盘水兴成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教学点管理办法》,并印发到各教学点,双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我校成立了教学点督导检查小组,成员有:黄俊、陈伟、宁功六,每月不定时到教学点检查2次工作,严格检查教学点开课情况与教师上课情况。
五、国助金和免学费高年龄段学生清理情况我校严格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重新申报高年龄段资助学生人数情况如下:一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5人,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5人;二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1人,享受免学费补助1人;。
篇二 2023年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2200字
根据赣助中心〔__〕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__年秋季—__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__年 — __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__年秋季 — __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__年秋季 — __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__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__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__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__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__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__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__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__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__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__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__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__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__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__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__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__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新余市第十六中学
__年6月13日
篇三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4350字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23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23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23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我校从20__年至20__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县局要求,我校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周荣幸;副组长:周少乐、陈运全;组员:周荣登、吴冲、黄秀媛、周宽生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三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2023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88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4000元。2023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28人,开始补助标准是500元/人/年,后来提高补助标准为750元/人/年,我校按学期发放,2010春114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最初按每人每学期25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28500元,2010秋142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费 35500元,加上后来的提标部分的31875元,我校2023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5875元。2023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201人,春学期补助标准750元/人/年;秋学期提高标准为1000元/人/年;2011春我校183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375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 68625元;2011秋我校201 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1005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式无异议的名单造册,统一由学校财务室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篇四 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700字
一、加强组织系统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主任、财务室主任、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监督。
二、规范工作流程
1、(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三类《申请表》和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低保证明、户籍证明等)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装订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复审;
(3)学生资助工作组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安排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交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将经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班主任审核情况单独告知学生本人,如有学生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最终审核。
(5)由学生资助工作组将全部通过审核学生资助信息导入有关信息库和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6)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7)将学生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和资金发放记录等有关材料按年度归档。
三、发放管理情况
审核通过后,请家长和孩子一起到我校领取救助金,并做好签收工作。自开展帮困助学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我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我校已完全按照市教委要求,设立分项明细,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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