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低保自查报告1150字
根据市、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乡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当作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柴桂华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乡长孟肇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有财政、计生办、妇联、综治、司法、民政相关负责人组成,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自查自纠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明确责任
为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舆-论监督,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2023]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通过固定标语、公示栏广为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时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自查,及时纠正
我乡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023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2.6万元,月人均补差4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5人,发放五保金6.9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2023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8.3万元,月人均补差6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3人,发放五保金6.4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
四、存在问题
1、部分特困户入户调查时隐瞒了隐形收入给低保户的确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低保对象评定不符合规定。个别村在评定农村低保对象中存在“抽人保”现象。
3、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别。即“低保终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
4、部分低保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少生产自救意识养成了他们的懒汉作风。
五、下一步计划
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2023]30号)文件精神,我乡计划于6月中旬对2023年以来农村低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有序开展。
低保自查报告范文
篇二 民政机关低保整顿自查报告1650字
民政机关低保整顿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通过社会各界监督和自查自纠,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714人,同时将1428名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了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民政所长和包村干部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非常补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35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子女近期即将大学毕业的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影响,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氛围。同时将专项治理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全县聘请了62名热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途经。
(三)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在此次全面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县根据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台了《县城乡低保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对于治理迟缓的单位我局全力督促整改,没评议或评议后群众有意见的必须重新评议;坚决不搞形式,借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东风,彻底理顺我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渠道。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一些基层领导深刻理解低保的涵义,对申请低保的对象严格把关;让有生活能自理的群众感觉到低保国家的一种救济制度,能享受低保不是一种光荣的事,克服攀比思想,从而使部分条件转好的低保对象能自觉退保。
(三)做好退保群众的安抚工作,避免矛盾激化,防止群众上访。
(四)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信息,搞好督查指导。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进一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设,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篇三 低保管理工作自查报告1650字
低保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20××年度工作开展以来,低保管理科、区慈善总会救助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加强社会化服务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有序,推进得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从20××年7月起,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240元。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029户、7878人,有农村低保对象7253户、13134人。截止20××年12月,全区共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066.2882万元(含过节费、一、二季度物价补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143.708万元(含过节费、一、二季度物价补贴),发放率均达到100%。20××年以来,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效果明显,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力度较大,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全年城市低保共取消低保对象187户、419人,调整101户、100人,新增213户、447人。农村低保共取消低保对象677户、1064人,调整630户、619人,并将符合条件的969户、1545人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下半年,我们对全区低保信息网络系统进行了审计和规范,以便于下一步对城乡低保的公开、透明、规范化管理,切实让贫困家庭得到有效保障,让生活好转的家庭脱离保障范围。
(二)慈善捐助、救助工作有了新起色
20××年度,区慈善总会的宣传工作有较大进展,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救助活动。新增慈善超市2个,在主要商业活动区摆放捐款箱6个,并与五星电器、冷暖天地、越野e族等商家和爱心人士联动,经统计,截止12月底,共筹集善款30.8121万元(含大病救助款),接收并发放价值4.5万元的暖气15台,羽绒服400件。通过慈善超市,为特困家庭发放大米、食用油、挂面等生活日用品8万元;协同广东省东莞市亿茂滤材有限公司为我区40名学生发放“阳光助学”资助款3.6万元。为20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的病患儿童实施了手术。
(三)其它工作落实到底到位
1.年初以来,国家审计署对全国社保工作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审计。审计时间段为05年至2023年,涉及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社会保障内容,分为数据采集、统计报表、业务审计三个阶段,数据量十分庞大。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区审计部门,加班加点地进行数据采集、报表统计、业务审计。同时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重复享受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并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法。社保审计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上级审计、民政部门的一致好评。
2.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核查。为了让城区贫困的无住房居民和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彻底解决部分困难群众无房居住的问题,低保科还专门抽调人员配合区、市建设局房管部门对全区649户无住房及低收入家庭进行了核查,为353户家庭办理了住房补贴,为63户低收入家庭办理了廉租住房,46户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3.积极、认真地回复了区__届一次政协代表各我区城乡低保政策的咨询问政,对反映低保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上门入户调查、核实。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低保政策执行不够严格。一些乡镇未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以收入核定为准入前提的政策规定,将病、残、老、幼等对象单独纳入低保。如罗圩乡的联伍村农村低保“单人户”现象比较多;郑楼镇的胡李村、屠园乡的中楼村,拼户保现象;少数乡镇把低保制度作为解决地方矛盾和遗留问题的手段,将一些特定身份对象单独纳入低保,资金发放较为混乱,群众上访明显偏多。个别乡镇低保、五保审核不严格。如罗圩、郑楼、仓集、中扬、等级少数乡镇在审计中发现有低保、五保重复享受问题。
二是个别乡镇低保基础管理工作不够扎实。一些乡镇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低保户档案中资料不够健全,入户调查记录、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等材料不同程度缺失。一些乡镇档案资料内容填写不完整,家庭成员信息、赡养人记录、家庭收入记录存在空项;乡镇档案涂改现象较多,严肃性不强。
篇四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1250字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_____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截止_____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_____户_____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_____%,其中,因病致贫_____人,因残致贫_____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_____人,因其他原因致贫_____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_____元。
20_____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_____万元,市级财政安排_____万元,本县财政安排_____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_____万元;20_____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_____万元,市级财政安排_____万元,本县财政安排_____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_____万元;20_____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_____万元,市级财政安排_____万元,本县财政安排_____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_____万元。三年来,省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_____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_____万元,本县财政累积安排_____万元资金;累积支出低保金_____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_____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_____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了_____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_____人增加到了_____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切实将保障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篇五 农村低保经费管理自查报告4700字
农村低保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两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云财绩[2023]66号)要求,结合我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现将州民政局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从年起,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当年将农村中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劳动力或劳动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五类重点特困群体9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占农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补助30元;经三年的扩面提标,“十一五”末,我州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16.3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补助70元,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267亿元。农村低保标准从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096元/年人;月人均补助从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4297亿元。各县根据实际,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或钱物结合的形式,“分档分类施保”,不搞平均发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从总体上看,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农村福利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救助资金的使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各项救助资金运行安全,使用合理,没有发现违规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州委段书记亲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几年中对民生工作作了五次专题调研。侯州长多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从人员、经费、设备给予解决;并从年起,连续四年作为政府立项督查工作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长每年主持召开民政工作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州城乡社会救助责任目标》。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怒政办发144号),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近十年来,我州城乡低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年)、廉租房制度(年)、司法救助制度(年)、临时救助制度(年)。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的对以上城乡救助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通过各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政府、部门、社会和城乡居民的责任和权利,做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三)、操作规范、措施到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三审查”、“三公布”。坚持定期走访查看城乡低保家庭状况,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和人口变化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实、情况熟,依据核实情况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如:在农村低保审批过程中,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复查”的原则,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四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坚持所在村委会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民政局集体研究、集中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家家有份,户户有保,必须保证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必须手续齐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三复查”即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复查。
(四)、资金落实、筹措到位。资金是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仅年我州的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达2.21亿元,如此大的资金,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省民政、财政厅支持,对给予全额补助;同时,积极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列入财政预算,拿小钱发好大钱。在州、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得到了支持。县财政也也安排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州、县民政从福彩公益金中累计投入630万元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43万元解决社会救助经费。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储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没有出现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
(五)、队伍充实、培训到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年州政府决定,充实基层民政力量,要求各乡镇在原有1名民政助理员的基础上,由乡镇调配1名专门从事农村低保工作,州编办给每乡镇增加1名编制,确保每乡镇有3名工作人员。经督查,我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已落实到位。根据工作新手多、业务弱的实际,年8月举办了全州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将乡镇民政助理员请来参加,开展以会代训;并组织边境16个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今年4月又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到各县就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使用进行培训;6月中旬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在举办了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州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
(六)、强化督促,监督到位。各级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州政府年6月安排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农村低保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7月,为落实确定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的决定,州政府安排开展专项督查;今年5月26日至6月7日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对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四县作调研。各县人大、政协机关非常关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近两年,四县的人大、政协分别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视察、检查活动。州民政局切实履行职能,分别开展过对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到县、乡镇督促指导。
三、为保证资金安全采取的措施
(一)制定出台相关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各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根据省级先后出台的《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州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等对基层业务操作程序有较强指导意义的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项救助政策及资金的落实。
(二)建立专户专账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也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用途明确,避免各项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坚持社会化发放方式,减少资金流动环节。目前我州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普遍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部门按时将救助资金打 到保障对象存折上的方式发放,不仅减少了工作环节,减轻了工作负担,降低了发放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对象,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审批上充分考虑到各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现有资源分布和集中供养率等情况,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建设数量及规模,对各县上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对条件具备的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条件不具备的则不予审批;同时要求各县应在省级补助资金下拨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避免资金违规使用。一是在救助金从申请到发放的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二是采取民政部门或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各县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做法。三是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查出有贪 污挪用等行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密的监督检查,救助资金被挪用、挤占或随意进行再分配等违纪违规的问题得以避免,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四、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和把握上还有误区。有的地方政策意识不强,存在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他方式解决其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现象;有的地方错误地把低保或其救助当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安抚措施,或者把困难群众享受救助与其他行政管理事项挂钩;有的地方忽视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提标扩面”。
(二)贫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压力大。目前我州已有16.7766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占全州农业人口的38%,但据扶贫、统计数字,全州农村贫困人口29.89万人,其中绝对贫困14.7万人,受财力等因素的影响,还有部分群众没有纳入救助范围;近两年因退耕还林,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因补偿逐渐用完,要求纳入农村低保呼声不断。
(三)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社会救助的申请、核查、评议、审核、审批等重要管理环节上,做得不够细、不够实,存在民主评议不规范、公示内容不齐全,救助情况不透明,没有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差等方面的问题。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低。
(四)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亟待加强。州政府虽然年给乡镇增加了编制,明确规定每乡镇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少、编制紧、实际到位不足,以到位的还身兼多职、不能专心从事民政工作。县、乡镇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与承担的社会救助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五、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议
在这样经济落后、需要救助人员众多的边疆、民族自治州,作为最后一道社会安的社会救助工作,既是困难群众的企盼,更是政府的要求;既是媒体热议的焦点,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在“健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完善救助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篇六 城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1000字
城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城镇人口7602人,现有享受城市低保131户,146人。其中:残疾人16人,占11%,因病86人,占58.9%,无劳动力44人,占30.1%。
二、自查情况
经查:
1、现有享受低保人员中,已经死亡没有及时取消的有8人;
2、已经退休仍在享受低保待遇有12人。
三、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广泛宣传
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城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财政、民政、审计、劳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城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街道、供销、粮食、食品、卫生、农业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具体进行安排部署。街道居委会通过群众代表会确定了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检查家喻户晓,低保政策入脑入心”。
(二)按照政策,实事求是,全面自查
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成调查小组,抽调人员,集中时间,深入街道、单位、走访群众,入户调查,逐人登记。采取:一问(问本人情况),二看(看家庭条件),三访(访问群众),四核(核查退休档案),五查(查审批手续),五种方式,逐人逐户进行核查。认真对照方案,切实做到:个人有申请,群众有推荐,家庭收入有核算,调查有材料,群众代表评议有记录。申报有审批表,三榜公示有材料,有公开栏,有城市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有个人档案资料,有举报电话,有举报箱。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此次专项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面100%。城市低保自查自纠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组织,“一把手”负总责,镇纪委具体实施,自查自纠面100%。镇抽调纪检、审计、民政、劳动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对低保对象逐人逐户进行核查。通过检查。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进行了登记,并上报县低保办给予取消。城市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认真组织,大力宣传,自查自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一是公示及动态管理不规范,二是申报程序不到位。下一步,认真对照方案,不断完善低保工作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复查复核制度,逐步实现科学管理,使低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篇七 办事处低保工作自查报告2950字
办事处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201_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1_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1_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1_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1_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1_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1_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1_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1_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1_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七)201_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八)201_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篇八 低保工作自查报告3050字
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2023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各类救助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委、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__大”“__大”文件中关于民政救助、精准扶贫等内容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我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社区2023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辖区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建立和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社区各民政工作人员按照区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辖区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社区现在册低保户77户、142人。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按照核定标准发放救助金。
(二)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低保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街道办核实、民政局审批、居委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低保金等情况出现。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社区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社区已建立完整的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辖区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楼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困难群众,支持城市低保工作。要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居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城市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城市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我辖区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社区2023年城市低保工作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在以居委会为中心和街道低保所的支持下有序推进,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有效运行模式。
202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辖区低保保障对象142人。2023年低保停发7户其中兰其裕因名下有公商注册现已停发,___因死亡停发,___因重新就业家庭收入超标现已停发,___和___因子女大学毕业渐退帮扶期已满现已停发,___因死亡现已停发;调整户;社区全年新增低保户2户2人,社区在册低保户77户、142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23年我辖区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低保居民给予退出低保保障,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办理保障性住房72套,办理医后救助申请17例,对在册77户低保户按要求100%逐一入户走访;每月20号统一签到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已对申请收储房租金补贴的7户居民进行入户核实居住情况,完成对77户低保户身体检查,上报1户低保户大学生救助,上报低保户慢性病救助64人,办理临时救助9人救助金1000元。
(四)2023年按照上级要求对我辖区低保进行整改,我社区工作人员对全部77户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77户、142人低保人员名单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23年我社区完成接待低保方面来访110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答复,对辖区居民对社区民政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今年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的来访,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尽自身努力尽职尽责做好低保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期整改方式
(一)、思想站位不高,严肃政治纪律。低保工作繁重而杂乱重,在日常的工作在我存在政治敏锐性缺乏,不能服从大局、服务中心的问题,每天处理各类居民和贫困居民救助问题基本占用了我全部的工作时间,经常存在理论学习不主动、不自觉、不深入的情况,没有时间没有精力便是我的托词。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不懒于学习,疲于进步,自觉提升自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时间不足就在休息时间学,上班时间不够就回家以后学,不让自己在思想上掉队,不让自己的思想觉悟停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的工作上。
(二)遵章守纪不严,严肃工作纪律。在近一年的工作中,我不曾存在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问题,自觉履行请假手续,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早退、不存在通讯不畅的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严以律己,不磨洋工、不开小差、不在完成任务中途溜号等在职不尽心、在岗不敬业的情况;上班期间脱岗漏岗的情况也不曾发生,但确实存在窜岗闲聊的问题,尤其是接待居民谈及家长里短时不自主的根据民政工作的特性与居民多聊几句。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岗敬业,全心为民。
(三)贯彻执行不力,严肃组织纪律。在执行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当面满口答应、信誓旦旦,过后我行我素、得过且过等言行不一、阳奉阴违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作风漂浮、不思进取、敷衍应付;在工作有措施无落实、有布置无回复、有始无终、虎头蛇尾等“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一系列问题我严格对照自身17年的工作,没有发现类似的事情产生,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积极进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继续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服务效率不高,严肃群众纪律。在17年的工作中,我学习并弘扬“店小二”精神、当好“五服务员”,其实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学习破解民生“九难”的问题文件、积极为困难群众落实好惠民政策时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严格做到服务制、首办负责制、办结制、责任倒查制和政务公开制等问题要求。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服务效率提高,严肃群众纪律,做好为群众服务的“五服务员”和“店小二”。
(五)责任意识不强,严肃职业纪律。思想麻痹、作风松懈、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是我在17年努力克服的纪律问题,经过长期的工作磨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等“绕道走”的情况在我身上已难觅踪影;遇事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怕出事,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工作推进迟缓的问题不曾出现在我这样积极进取的年轻社区工作人员身上,对急、难、险、重任务,我具备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精神。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职业纪律,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为辖区居民开展不平凡的服务。
篇九 社区低保工作自查报告600字
社区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20__年__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民政局低保处及街办民政室的指导下,以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实施办法>为准绳,我们坚持做好认真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对低保户的初审、复审、申报工作,做到调查入户、公示上墙、举报认真接待,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低保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__年11月止,__社区低保状况是:
社区共有5个居民小组,19个单位,其中已纳入低保的单位7个,低保总户数433户、1160人,月保障金56664元/月。其中市直企业下岗职工294户、766人,一类3户、3人,二类36户、91人,三类255户、672人,月保障金37198元/月;区直企业下岗职工及居民139户、394人,一类2户、3人,二类77户、207人,三类50户、154人,月保障金19466元/月。
我们在今年的低保工作中,首先,街办成立了低保评审委员会,居委会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在此基础上街办有低保专管员,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处。
在今年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我们在市、区低保处的指导下,今年年初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家庭人中、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建立健全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制度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管理实行分类,真正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共取消26户,79人,月保障金3150元/月。
篇十 低保自检自查报告900字
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村把农村低保自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自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二、规范申报程序:
我村严把申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力求做到申报审批程序化、审核过程公开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五化目标。农村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级公示的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写申请。
2、村民委员会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核实,由村民评议小组分户进行评议,申请保障人员必须经民主评议成员2/3以上通过。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评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复查小组对村委会上报的初审低保户进行复查,重点复查申报低保的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实际生活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是否真实,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是否完整,
4、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分户《靖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按不低于上报保障人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工作程序是否到位、对象是否正确、分类救助是否合理、档案是否齐全,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按分类救助的方法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乡镇,反馈到村再次公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制作宣传栏和政策公示栏,在公开场所及醒目的地方进行悬挂,向群众公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低保申请审批结果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农村低保整改工作家喻户晓,进一步净化全村低保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全心全意为基层群众服务,不断开创我村民政工作新局面。
篇十一 低保开展情况自查报告950字
低保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州林业局位于省镇,直属州人民政府管辖,企业所属林场、电站,分别位于我县镇、镇、乡等乡镇,由于林业局工作的特殊性,该局职工户籍均在工作所在地。由于多年前企业改制,导致林业局一部分职工下岗,为了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我局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下岗职工纳入了我县城镇低保,由林业局负责管理,到目前为止仍有41户48人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一、林业局低保人员管理困难
按照《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其他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季度、农村每半年复核一次。”的规定,林业局应对该局低保人员进行复核,但是城镇低保人员居住分散,部分人员长住、等州外地区,对于这部分低保人员的管理和年度复核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规范低保人员管理,我局于2023年3月13日专题前往林业局共同协商关于林业局低保对象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点“动态管理、属地管理、分类救助的原则”,林业局应将所管理的低保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与户籍地所在乡(镇)进行协商移交。所在乡(镇)自接收之日起,林业局低保人员归所辖乡镇管理。但是林业局工作一直滞后,未按期移交,此后我局多次与该局协商,也都未能使其按照要求进行移交。此后,林业局将部分低保人员资料多次移交镇,由于低保人员户籍并非全属镇,所以镇也拒收。我局多次与局协商解决该局城镇低保享受对象的管理工作,但局据不配合,在2023年11月27日我局给林业局去函,要求根据《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在2023年12月10日前将目前正在享受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料向低保享受人员户籍所在地自行进行移交,如未按期移交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取缔该局管理下的低保享受对象。但此函局至今拒不签收。
二、对林业局管理下的城镇低保享受对象的下步管理
由于我局最近在开展城乡低保人员资料规范收集和《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发放工作,林业局接到函后,如任未按期进行移交,我局将在2023年1月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届时未持《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证件人员予以取缔。但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针对林业局取缔后的低保对象如仍符合低保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地按照低保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并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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