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归属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贵x办通[2023]x号)、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xx办通[2023]11号)以及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的通知》(xx机管通〔2023〕1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办公地方在xx区行政中心六楼(a632-a638)共有办公用房7间(含监察大队),现有干部13人(其中安监局8人,含7个科级领导干部,监察大队5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118.75㎡(a632-a638办公室面积为16.8㎡、17.00㎡、16.84㎡、16.95㎡、17.06㎡、17.09㎡、17.01㎡),其中a632办公室为副局长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a633办公室为副局长办公室(正科级),兼做安监局办公用品存放室,a634室为局长办公室(正科级),a635室为安监局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a636为纪检组长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2人均为正科级),a637办公室为监察大队办公室,有3人办公,a638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
根据《xx壮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x发[2023]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不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也不存在加桌不加人、个人使用独立卫生间、办公室内存在私人用品等问题。
xx区安监局
20xx年5月5日
篇二 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篇三 清理办公用房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清理办公用房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高办发[20xx]34号)文件要求,我处对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处为行政机构,现有在编人员54名,其中科级以上12人,科级以下42人(含20名自聘干部),办公地址为高平市迎宾路21号,办公用房占地面积1620m2,办公室用房415 m2,其中领导干部用房163 m2,公共服务用房1025 m2,设备用房75 m2,附属用房90 m2,出租办公用房60 m2。
无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门召开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机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清理检查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违规、超标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针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这项工作,我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袁拴保同志牵头,抽调专人,党办、行政办具体负责,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确保落实了上级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对处机关办公楼内的办公用房进行了逐一细致丈量排查,确保符合中央对办公场所建设的统一标准,绝不违规。经过全面自查,我处无超标准和违规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对于清理出办公用房超标的已经进行了合并和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处机关办公大楼修建已有20多年,部分机关干部认为现有的办公用房不存在超标的现象。针对这一认识,我们将加大教育力度,切实将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的文件精神上来。
2、街道办事处工作千头万绪,而现有的工作人员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的情况是几乎多见。由于每一个“对口”的上级部门都要求加强阵地、档案、资料的建设,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有的工作人员办公房超标,但具体到每一个岗位来讲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1、加大对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大家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思想认识,在全处形成主动接受监督、制止奢侈浪费、积极配合自查的良好氛围。
2、对存在个别人员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我处将在短时间内予以清退和整改,确保自查自纠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3、街道纪工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引导全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各项工作纪律。
篇四 年度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第: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达川委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2 人。我校实行教师集体办公,以教研组和年级组为单位,每间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办公教师都在6人以上,人均办公面积约4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2: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篇五 统计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统计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督查的通知》(印党办发电〔20xx〕20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编办核定:县统计局办公室6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20人,统计执法大队5人,普查中心3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科级以下27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统计局办公用房系原老财政局办公楼,位于县城解放路72号,办公大楼共三层,办公室用房共8间,公共用房共7间(其中包括卫生间、会议室、微机室、档案室、储物室等)。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自上次开展清理工作以来,我局一直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也不存在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室用房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统计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办公,处理有关事务。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了《印江自治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占有和使用基本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已腾退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篇六 镇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镇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x办发[20xx]28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有办公用房情况
我们张村镇政府占地面积9.4亩,现有办公房屋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全部为砖木结构瓦房,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一)我单位现有办公用房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二)30多年来,历届党委、政府针对房屋漏雨、落土等情况,适当进行修缮,维持和保证正常办公使用。近两年没有对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
(三)我单位对办公用房面积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按《标准》开展清理腾退工作,目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和一般干部办公用房在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篇七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自接到《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我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全乡的办公用房面积进行了全面统计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我乡没有新建或在建楼堂管所。
2、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文件要求,我乡办公用房实际建筑面积1014.98㎡(含锅炉房25㎡、计生“四术”室75㎡、大会议室94.47㎡、视频会议室30㎡、伙房46.47㎡、便民服务大厅75.17㎡、门卫室22.54㎡)总建筑面积不超标。
3、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乡级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县级副职(24㎡),我乡办公用房除附属用房外,均不超过24㎡,办公人员使用面积不超标。
4、通过自查,不存在“个人专用会议室、专用会客厅”, “一间办公室摆放几套办公桌椅,实际由一人使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篇八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印xxxxxxx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督查的通知》(印党办发电〔20xx〕20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编办核定:县统计局办公室6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20人,统计执法大队5人,普查中心3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科级以下27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统计局办公用房系原老财政局办公楼,位于县城解放路72号,办公大楼共三层,办公室用房共8间,公共用房共7间(其中包括卫生间、会议室、微机室、档案室、储物室等)。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自上次开展清理工作以来,我局一直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也不存在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室用房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统计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办公,处理有关事务。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了《印江自治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占有和使用基本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已腾退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篇九 最新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县清房办: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798.52㎡。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118.4㎡;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63.5㎡(会议室1间37.5 ㎡,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特殊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178.66㎡(其中:压力表校检室1间29.8㎡,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 37.5㎡,实验室1间37.5㎡,业务培训室1间49.16㎡,职工宿舍2间共14.7㎡);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119.1㎡;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 318.86㎡。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81.9㎡,人均建筑面积15.16㎡。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篇十 关于清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清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xx党委办公厅、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精神,我会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我会核定人员编制3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4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16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会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xxx副主席为组长,我会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房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会对在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xx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停建和清理工作详情表》。
(三)建立完善我会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20xx年xx月xx日
篇十一 镇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镇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x办发[20xx]28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有办公用房情况
我们张村镇政府占地面积9.4亩,现有办公房屋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全部为砖木结构瓦房,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一)我单位现有办公用房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二)30多年来,历届党委、政府针对房屋漏雨、落土等情况,适当进行修缮,维持和保证正常办公使用。近两年没有对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
(三)我单位对办公用房面积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按《标准》开展清理腾退工作,目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和一般干部办公用房在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篇十二 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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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12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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