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23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2023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xx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xx年12月18日,中共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xx〕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xx年4月3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xx〕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学习宣传有关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1月11日上午在副局长办公室,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二、制定落实有关规定的措施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xx〕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三、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有关规定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xx“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篇二 司法局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司法局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20xx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xx年12月18日,中共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20xx〕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20xx年4月3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20xx〕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学习宣传有关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1月11日上午在副局长办公室,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二、制定落实有关规定的措施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20xx〕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三、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有关规定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篇三 司法局关于机关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报告
司法局关于机关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报告
市财政局
我局高度重视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按照《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查纠公务用车问题的通知>;通知》(兰财采〔20xx〕5号)要求,对我局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为确保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局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我局自查自纠情况:(一)根据20xx年6月《兰州市机构编制汇编》,我局核编50人,领导班子6人,工作人员44人。我局现有公务车辆3辆,执法执勤警车4辆,严格按下达的编制数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自行购置配备公务用车。(二)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三)没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四)没有摊派款项购车。(五)没有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六)没有违反规定使用越越野车、皮卡车或违反规定用途使用。(七)没有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八)没有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
三、加强管理,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我局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同时,为保证安全、严格纪律,要求局领导干部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醉驾、禁止违反公车规定用车、禁止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专此报告。
篇四 司法局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自我局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局集中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和我局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学习教育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了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xx规划纲要、xx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xx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内容。从工作上、学习上了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局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情况。
通过我局开展的一系列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我局的教育整顿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二是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系统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三是全体干警的自觉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自查自纠中的问题
1、政治学习不够,学习标准不高。我局干警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式。
2、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份内的事做完就可以了,缺少创新意识,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处理事情的方法简单、表面,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转变给工作的开展带来的动力。
3、自我要求不严,主动超前少。在理论学习中,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没能及时用科学的思想分析问题的原由,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缺少对工作的主动性、进取性,安于份内工作,经常是属于奉命行事,未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处理矛盾。在工作中遇到繁琐的事情,有时会逃避,没有尽全力寻找对策,而是等待批示。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在工作中的种种问题,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深刻反思,及时改进,要求全体干警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行动上要有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对待交付任务,有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有条不紊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提高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局不仅要学法律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加强锻炼,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工作能力;要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要开拓创新,努力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努力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
总之,今后我局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继续查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使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迸发出新的发展前景。
篇五 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xx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xx年12月18日,中共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xx〕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xx年4月3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xx〕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学习宣传有关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1月11日上午在副局长办公室,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二、制定落实有关规定的措施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xx〕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三、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有关规定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xx“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篇六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xx年上半年,我局司法工作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协助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行政
一、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xx”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今年是“xx”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xx”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xx”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的乔庄、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区、区实验小学、精科集团、工商分局等单位作为示范点,5月22日、6月6日区人大和市检查组先后到我区检查“xx”普法工作,我局从台账准备、示范点的选择、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积极准备,获得了区人大和市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新闻信息工作。3月底我局成立新闻信息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市局、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对接,了解写作动态和写作要求,同时联系江南日报、法制报、法制网频道,争取更多采用我局新闻信息。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依托划分的排查网格,积极开展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区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强重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实行矛盾纠纷信息直报、快报及“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纠纷要直接、迅速上报至区司法局。若无纠纷信息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每天下午4:30前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qq群上报。
二是提高专职人民调解能力。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及部分优秀村居调解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由司法局领导班子主讲人民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及相关案例,并邀请了区人民法院同志讲解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经信局、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了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区排查和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共991起,调处成功989起,成功率达99.8%。各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劳资、拆迁、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共发生171件,占比17.3%;劳资纠纷共发生116件,占比11.7%;拆迁纠纷共发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纠纷共发生94件,占比9.5%。
三、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上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通过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上半年以来,共为法院、公安、检察院、监狱出具各类调查评估意见函133件,采信率达100%。
二是加强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监管,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将电话汇报记录、思想汇报收集、集体劳动和学习的组织及走访等监管工作真刀实枪的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实施平台监管,监控到点。推进监控现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移动管控网络全覆盖,对重点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员定位管理,严格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和双担保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的严密监控,目前全区共有167人被定位监管。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首先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月培训,以会代训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绩效考评。对专职考工作者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实行积分制,工作实绩和薪酬直接挂钩,工作干的好积分就会高,积分越高工资越高,奖优惩劣。
目前,我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0人,其中缓刑366人,假释95人,督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满解矫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罗圩乡召开了全区规范化司法所现场会,会上介绍和观看了罗圩乡、陈集镇司法所建设。
二是以构建和谐村居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截止5月底,乡镇(街道)、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达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xx份,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印发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给司法所,在社区、村(居)发放;围绕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按年检注册工作要求,使全区15个法律服务所61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请区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与会参训者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为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一家,代理诉讼事务43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513件,解答法律咨询20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进农村。印制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向农民赠送一本法律援助书籍、赠送一张法律援助程序卡和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质、对象、条件和程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领域解答群众咨询。
二是法律援助进社区。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向社区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将社区内所有低保户、特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对象分类建立档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打造社区的“快速通道”。
三是法律援助进企业。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企业,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张贴《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和保护自身权益。
四是法律援助进学校。积极与学校协作,建立“中小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xx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其中刑事辩护51件,民事216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代书5件。
六、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建设。党“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我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上半年,我局以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和提高组工干部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自控能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同时强化工作督办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促进工作执行和落实。
三是加深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不断强化勤政廉政理念学习。全局上下争先创优意识、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工作创新能力显着提高。4月18日,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区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
2023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12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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