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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项自查自纠报告8篇

发布时间:2022-12-01 热度:22

资金专项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xx〕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xx〕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xx年至20xx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 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篇二 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保证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省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自20xx年6月底全面展开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宣传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现将前两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刊发。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县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并于8月3日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此次清查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引弟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李钟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举行了两次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工作通报。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出台了《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出文印发全县,《实施方案》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清查原则、范围、内容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业务培训,夯实基础。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及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报送要求进行了重点培训和讲解,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精神,明确了职责分工,熟悉了有关政策,掌握了要求和方法,统一了报表口径,为扎实推进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着广大农民利益,本次清查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广大农民的负责,因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尤为重要。我县《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在安塞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印发《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简报》,并向社会张贴《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公示》,公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举报范围、内容,举报电话和邮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email protected])、广泛宣传使清查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六)上下联动、相互协作。自我县开展清查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七)全面清查,督促整改。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20xx-20xx年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认真开展 “回头看”活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二、自查自纠情况

20xx年至20xx年,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总额为92560.10万元(中省资金53469.79万元,市级资金4533.12万元,县级资金 34557.19万元),其中20xx年使用资金16483.84万元(中省资金6479.83万元,市级资金888.51万元,县级资金9115.50 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32250.37万元(中省资金17573.31万元,市级资金1852.20万元,县级资金12824.86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43825.89万元(中省资金29416.65万元,市级资金1792.41万元,县级资金12616.83万元)。

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我县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但在具体工作中和个别单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农惠农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管项目的不知道资金的来源性质,管资金的不知道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是个别项目,尤其是县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三是部分项目的计划和资金下达较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形成滞留。

四是有些项目在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现在已经整改。

篇三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贵港市水库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8号)和区财政厅《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政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桂财农[20xx]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库移民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涉及资金8196.27万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8114.4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81.8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

2、对20xx、20xx年度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库区涉农项目资金,我局坚持做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来执行,按章办事,依法理财。我局通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私分库区涉农项目资金的问题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重新确认的人数和名单,在每个季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程序向政府申请划拨该项目资金,同时做好发放清册连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拨款到信用社“代发水库移民款”专户,再由信用社按清册名单和金额发到移民户的专用账户上。

4、20xx、20xx年的项目资金下达后,先报财政评审,再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经我局和村、乡镇政府、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进度款;由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一级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在初验后,由区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后再向市移民局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已进行了初验并进行了审计结算,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5、20xx年至20xx年的大中型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尚有128.01万元留在区财政局的账上,原因是:我区在20xx年确定的仙衣滩水电厂(西江二期航运枢纽)后期扶持人口5325个后扶指标中,我局已按要求及时拨付了5074个后扶指标的扶持款,因桥圩镇锦垌村、新塘乡大郑村部分移民对指标核定有争议,我局暂不拨付这两个村251个有争议的后扶指标扶持款。但目前我局已会同相关乡镇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水库移民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移民局和财政厅的要求,由财政局设置移民资金专户,由移民局申请、财政局审批拨付,不存在违规问题。

7、自查自纠无发现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

篇四 扶贫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扶贫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平扶贫移民局和县财政局〔20xx〕112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就我乡扶贫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作了重要安排,明确了职责,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扶贫项目资金按资金性质分4类,4个项目村,自查自纠小组工作人员由财政所、核算中心及项目村三职干部组成,按项目资金性质的自查情况如下。

各村在项目正式启动前,特向社会各施工单位和有资质的公司或有资金实力的公司,请带好该公司的相关证件到村报名,从公示之日起在7日内报名,发放竞标通知书,带齐相关资料参加竞争性谈判,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各个施工单位全部按期启动项目实施,项目工程已于20xx年6月底全面结束。白顶村、双山村、及时开展验收和决算,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山区连片开发项目村3个村,总投资634万元(其中:白顶村221万元、双山村128万元、长垭村285万元,产业发展188万元,白顶村种植赶黄草80亩,投资8万元,双山村种植赶黄草250亩,投资25万元,长垭村种植(赶黄草、丹参、及药材加工基地建设)投资155万元,基础建设446万元,白顶村整治联社路11公里,实施农户风貌改造24户,投资213万元,双山村整治联社路6公里,硬化联社路0.4公里,投资103万元,长垭村整治联社路1.3公里,新建文明路2公里,新建集中供水点1个,帮助5户贫困户建新居,投资130万元,),县拨付资金569万元已全额核拨到项目村。(长垭村未办理竣工决算)

2、移民后扶项目资金:2023年项目村1个(村)7.8万元,主要用于整治观山坪公路500米,宽4.5米的泥结石路面,现已竣工决算,项目资金由县直接拨付到项目村所开设的专户,资金专款专用。

3、移民后扶应急资金:2023年项目村1个(村)6万元,用于整治学校至3社居民点公路2000米的泥结石路面,现已竣工决算。

4、移民后扶整村推进项目:2023年项目村1个(村)170万元,用于新建3社至7社的村道路长4500米,宽4.5米的泥结石路面,工程已竣工,现正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待审计局审计批复后作财务核算。资金县直接拨付到村。

二、资金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平元府发〔20xx〕3号,〔20xx〕3号文件(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坚持在扶贫资金实施过程中做到:①按扶贫资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按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不变;③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

3、坚持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进行财务核算;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资金。

4、坚持在扶贫资金使用督查过程中做到:①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公示,②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抽查。

三、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扶贫项目实施未完全按时序进度进行,主要原因是村级监督工作没有到位,承建商存在拖延情况。

2、财务核算不规范不及时。专项资金未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支出科目列报不规范。年终为确保稳定,存在票款不同步而先划拨资金,导致财务核算不及时。

四、整改措施

严格按平元府〔20xx〕44号,〔20xx〕45号乡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加强会计管理、核算工作。

篇五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xxx乡党委、政府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国家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好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使用情况

退耕还林资金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1、无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行为;

2、无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行为;

3、无利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行为;

4、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行为;

5、无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行为;

6、无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行为;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田坝茶文化广场项目已竣工验收但还未进行结算;

2、个别涉农项目报账资料不完善,内容审查不详实、不严格,存在漏洞,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4、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乡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篇六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镇范围内对预算下达我镇的涉农项目资金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东北部,幅员面积89.8平方公里,下辖19个行政村、134个村民小组、农户6590户,农业人口25783人,耕地面积23309亩。

20xx—20xx年财政预算安排我镇涉农资金共计239.74万元,包括: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29.88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09.86万元。

1、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29.88万元,具体包括:

①失地农民超龄生活补助12.01万元,其中:20xx年6.19万元,20xx年5.82万元;

②失地农民社保补贴1.75万元,其中:20xx年1.75万元;

③村常职干部养老保险7.24万元,其中:20xx年4.42万元,20xx年2.82万元;

④摩托车下乡补贴8.88万元,其中:20xx年8.88万元;

以上所有补贴资金均已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位。

2、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09.86万元,具体包括:

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19万元,其中:20xx年5.19万元,已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经费140.57万元,其中:20xx年49.05万元,20xx年91.52万元,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全部已按照县财政安排进度拨付到位;

③农村文化建设资金4万元,其中:20xx年2万元,20xx年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保护农村传统民间文化、培养基层文化队伍、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等,已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④村道维修改造资金15万元,用于村道维修整治,工程已实施完毕,资金已拨付给施工方;

⑤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沟渠、村级公路管护,垃圾清运,卫生保洁,防灾减灾等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

⑥环境连片整治前期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投资预算等,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

⑦干线公路公厕建设经费18.1万元,用于修建干线公路公厕,工程已完工验收,资金已拨付给施工方。

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主要做法

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2、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农补贴资金,必须对享受补贴的农户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对涉农项目资金,则通过公示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规模和项目安排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

3、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定期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抽查巡查,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及自查自纠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经自查,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

四、存在问题

1、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各专项资金政策了解不够透彻。乡镇一级因缺少工作经费,致使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群众对个别支农政策知晓率较低。即使农民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一些具体的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了解得不够透彻,有关政策规定掌握的不透,造成了误解和工作上有些被动。

2、投入资金总量不足。农村发展涉及诸多方面,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作为山区乡镇,要办的事很多,资金缺口大。尽管各级一直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但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

五、今后工作措施

1、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涉农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好涉农资金的作用;

2、规范支农资金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专项资金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及归档。

篇七 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篇八 财政局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xx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紧急通知》(赣财农〔2023〕25号),以及《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赣财农〔2023〕24号)文件要求,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和成效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的重大措施。自查自纠工作则是整个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保障,因此,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过程中,我市始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精心部署,工作中严格落实,总结起来,主要是“四个强化”。

(一)强化组织体系。市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占勇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赵伟任常务副组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从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配齐配强工作机构和人员。为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开辟经费、物资、人力资源“绿色通道”,并公开了举报电话,开设了网站专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地也相应成立了以县(市、区、山)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门办公机构、人员,保障了各项工作启动迅速,落实有力。

(二)强化工作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自查自纠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负责,每一个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负责一个县(市、区、山)的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工作。二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遇到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三是定期通报机制。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收集、整理责任县(市、区、山)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分析、解决问题。

(三)强化制度措施。一是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市专门召开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单位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强调了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报表的填报要求,工作纪律等,进一步增强了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性,各地通过以会代训、宣传等形式落实任务,明确要求,及时发放《自查自纠工作表》,使整个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了规范、全面、深入、细致。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县(市、区、山)、各有关部门对在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建立违规违纪案件追溯制度。对在此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以前年度的违规违纪案件,实行追溯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四)强化工作效果。各地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和逐项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加强对新问题的排查解决,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订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总的来说,这次自查自纠工作虽然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是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全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了解,摸清了情况,据初步统计,2023-2023年我市各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1970973.3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共下达涉农资金1309703.28万元,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46488.68万元,县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614781.42万元,为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对以前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巩固和完善了整改成果,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进行了100%的跟踪问效,使这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按照先规范,再清查的步骤进行,提高了自查自纠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整顿规范了财务秩序。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对各单位、各地特别是乡镇、村场的资金管理、账务管理敲响了警钟,从而进一步整治规范了财务管理和财经秩序,扫除了少数人员麻痹大意、懈怠疏忽的心态,对各地各部门自觉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 自查自纠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各县(市、区、山)自查自纠,全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得到了明显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2023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计106个,违法违规资金3915.91万元,并已整改到位。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103个,涉及资金18348.25万元,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个别地方存在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武宁县发现此类案件一起,村干部通过虚报粮食补贴面积,私分农民补偿资金和补偿款,涉及资金2.91万元,此案件已处理,涉案人员已开除党籍。

(二)个别地方项目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九江县发现此类问题3起,涉及资金7.51万元,一起是挪用民政救济款1.05万元,县纪委已立案做出惩处,相关人员已归还赃款并予以开除;另一起是村多报粮食直补面积,套取资金4.56万元,该案县纪委正在处理当中。

(三)部分县区仍然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现象。共有6个县发现此类问题,涉及资金2023.52万元,如:都昌县滞留资金1219.84万元,瑞昌市滞留资金423.7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或项目已完工尚未进行审计,目前各项目正在加快项目进度或审计。

(四)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象普遍存在。共有10个县发现此类问题,涉及资金15626.7万元。其中都昌县尤为突出,涉及资金8575.14万元,小农水项目因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涉及资金4242.27万元;2023年农业血防工程因招刚完成尚未开工涉及金额60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因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未完成等原因,涉及资金852.87万元。其次是彭泽县,涉及资金418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小农水项目因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晚、招投标过程中处理投诉、雨水较多等原因造成工程相对滞后,涉及资金2880万元;2023年教师周转房因勘探、设计等14年完成,15年4月完成投资评审涉及资金1124.8万元。目前,滞后项目都在科学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五)个别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涉及资金461.1万元。主要是湖口县因县整体规划考虑,擅自改变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施地点,涉及资金461万元。

(六)其他违法违规案件23起,涉及资金247.52万元。其中武宁县7起,涉及资金126.52万元,主要是违规使用油价补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目前此类违规资金已追回并上缴财政。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上来看,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是各地工作进度不一,有的地方报表填报不够准确规范,我们将紧紧围绕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对《实施方案》所列十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县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其他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重点检查,特别要对自查自纠“零申报”、“零问题”的部门和市县予以重点关注。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县市总数的60%。同时,做好迎接省对我市的重点检查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综合协调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市直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本系统的乡镇部门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根据分片包干的原则,做好对分管片区的重点检查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宣传报道,继续加强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上下信息沟通,继续办好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信息等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反映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动态。对各县区、各部门在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在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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