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大学财务处岗位工作职责
1、在主管财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加强内部控制,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保证国家财产安全。
3、进行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制定财经管理目标,依法多渠道组织各项收入,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4、按照要求组织起草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草案,监督年度预算的执行。
5、定期分析学校财务状况,向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参与学校财经工作的研究决策,完善学校各项财务制度。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各级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7、协调处内外工作关系,调动各科室和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做好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8、主持财务处日常工作,对各项工作及工作人员负全面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和聘任。
9、代表学校财务部门对二级财务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对财务人员的变动进行审查。
10、认真办理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职业学校财务处岗位职责
职业学校财务处岗位职责
1.行政部(财务)副部长
(1)统一管理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外收入,各种专项及其它代管经费的收支和核算。
(2)编制学校年度计划、预算和决算,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修改,调整预算意见并完成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3)编制并指导二级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核算并监督二级专业部经费情况,并对专业部的经济活动,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向学校上报有关资料。
(4)监督有关部门及人员正确办理资产新增,减少调拨和报废固定资产手续,协同总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5)办理工资和各种经费的核算与发放工作,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执行债务、债权清理制度。
(6)全面、准确、及时向学校提供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会计法》的各项财经纪律,监督、指导学校其它部门的财务工作。
(8)接受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计财审计。
2.财务处主任_
(1)主持财务处的日常工作。监督和指导全校各项财会制度的执行,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合理开支。
(2)全面制定学校财政年度预算,分析并制定年度决算以及财务上报工作,检查财务执行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3)管理预算外收入和其它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承担事业收入申拨工作。
(4)负责培训经费收入的上缴与下拨。
(5)指导与管理固定资产、基金、专项经费和教育附加费等其它往来费用的结算工作。
(6)对专业部的经济活动、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核算并向学校上报有关材料。
(7)负责校园网相关信息发布与更新及其它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会计
(1)负责学校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和教育附加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2)根据《会计法》和各项财会制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严格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及时入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并保管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
(3)建立健全往来款清算手续,对暂付暂收,应付应收,备用金等往来款项,须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加强对出纳现金和存行资金的检查和监督。
(4)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账目,督促和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5)建立专项资金,特别是教育附加费专项清查、备查和登记账簿手续。
(6)承担预算外收入、其它收入等事业收入入库办理程序及上缴财政的事务,做好'收支两条线'工作。
(7)负责承担专业部经费会计核算工作,做好二级专业部人员经费核算与发放。
(8)审核人事部门签发的信息表,核算并制定工资发放清单。
(9)编制年度核算,完成上级布置与经费有关的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出纳
(1)办理学校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工作,根据有关领导和会计审核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银行各种转账收付业务及时催收结算单据。
(2)按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账目。每月汇总整理凭证交会计记账。每月必须履行与会计对账一次手续,自觉接收会计的检查、监督。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能座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确保安全,如有短缺须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有关印鉴,空白支票,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工作人员领用支票要设簿登记,并履行领用、注销手续。
(5)负责收发经校领导审定的各种款项,手续完善,交收清点,经办及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 服务窗口财务处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拟订本局财务、会计和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负责本局会计核算,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职工福利工作。
3.负责本局预箅执行、经费审批和报销工作。
4.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住房制度改革。
5.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计划,落实购买仪器设备的资金的落实工作。
6.负责本局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7.负责做好本局财务稽查、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基本建设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4篇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处岗位职责
计划财务处是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源监控、税收分析和预测、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管理、以及全区地税系统(含区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税务经费预算、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并结合全区实际,建立和完善全区地税系统各项计财工作制度、办法;
2、负责全系统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份税收计划的编制、下达和执行分析工作;
3、负责全系统税收收入常规分析和预测、以及税收宏观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定期组织开展税收分析专题会议;
4、负责全系统税收资金运动和税收入库情况的核算、反映、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各项税收数据质量的审核上报工作;
5、负责全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按季度开展微观分析,公布行业税负预警标准;
7、负责全系统部门预算的编制、下达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财务状况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负责全系统税务制服、交通工具、信息网络设备等装备的配备工作;
9、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工程决算审计、项目库管理,以及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全系统政府采购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2、负责全系统“三代”(即代征、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管理工作;
13、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4、负责全系统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工作;
15、负责全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16、负责全系统税收电月报、旬报、五日报、税收会计统计报表、税收票证报表、重点税源报表、税务事业费报表、部门预算报表、税务基建决算报表等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审核上报工作;
17、负责协助做好全区计财系统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18、负责本部门纠风和廉政建设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19、负责同本级财政、国库、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20、负责本部门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
21、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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