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通防办技术主管(主管工程师)岗位职责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防办技术主管的工作总则与目标、工作内容与要求、职责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各二级单位通防办技术主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防突规定》
2.2集团和公司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3工作总则与目标
3.1防突技术管理科学合理;
3.2防治突出工作切实有效,及时到位;
3.3各种原始资料真实有效,收集齐全;
3.4各项措施、计划编制及时、准确、科学、可行;
3.5严格按照“四位一体”措施施工;
3.6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和《防突规定》执行;
3.7坚持安全第一,做到安全生产;
3.8发现处理隐患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负责通防办技术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4.2负责组织收集防突有关资料、填写突出卡片、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总结经验;
4.3负责编写制定防突措施,防突设计并参与防突措施及有关防突工作面的规程措施的审批;
4.4协助通防办主任编制矿井防突规划及年度、季度、月度”一通三防”、防突各类总结、计划;
4.5协助主任与地测科、通防区共同编制并及时填绘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指导安全生产;
4.6负责石门(井巷)揭煤设计及新水平、新采区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设计及措施编制;
4.7负责编制矿井、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安全生产;紧盯瓦斯治理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4.8负责编制“一通三防”汇报材料,做好各类会议的记录;
4.9负责做好隐患排查、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及上级检查问题的跟踪、督办;
4.10负责按时上报物资材料计划,以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4.11协助通防办主任定期开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4.12负责组织防突措施和防突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4.13负责各类防突报表、牌板、台帐的登记填制工作;
4.14参与有关“一通三防”事故的处理与调查;
5职责与权限
5.1职责
5.1.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矿井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5.1.2负责编制防突设计、措施,石门(井巷)揭煤防突设计和监督措施的正确实施,保证安全生产。
5.1.3根据采掘工作面地质和瓦斯变化情况,及时补充防突措施内容,保证防突设计、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5.1.4协助主任、副主任,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和处理防突技术问题,排除事故隐患。
5.1.5为施工单位提供防突与瓦斯治理工作技术指导。
5.1.6及时收集资料,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并及时填绘。
5.1.7做好防突与瓦斯治理钻孔施工的验收工作。
5.2权限
5.2.1对本岗位范围内业务工作业务工作上有组织指挥、建议奖励和处罚权;
5.2.2有权对岗位所属资源分配管理有决定和参与权;
5.2.3有权要求配备本岗位工作所需的资源;
5.2.4对本岗位所属设备、工具有使用、保养和监护权;
5.2.5有权按企业相关规程、规定工作;
5.2.6有权按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6检查与考核
按矿制定的考核办法和程序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2篇 通防科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1条 保证通防科在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组织编制矿井通防科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正常。
第3条 负责编制“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4条 通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第5条 协助总工程师、通防科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6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防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
第7条 编制和组织(参与)实施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
第8条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3篇 通防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工作,搞好瓦斯综合治理。
二、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全费用使用关)。
三、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审查“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负责定期组织通风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事故和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六、掌握通风、抽放、监控、防灭火、防尘、防突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负责提出安全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并负责所购“一通三防”设备、仪器仪表的质量验收。
七、审核“一通三防”各类报表。
八、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通防技术管理制度,进行通防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通防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具体监督落实。
九、协助总工程师对瓦斯抽采情况进行评估,确保矿井实现抽采达标。
十、协助生产副矿长抓好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十一、矿井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和进行反风演习、救灾工作时,协助总工程师编制有关方案、计划和安全措施;负责抓好瓦斯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等技术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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