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矿山技术科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生产管理:
(一)、在分管生产基建副矿长的带领下,主持生产基建的全部工作。
(二)、根据总工程师、技术人员的设计要求,合理安排采掘以及接替工作,对工作面的结束和新工作面准备要组织好验收移交工作。
(三)、合理掌握和使用生产建设材料,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使用得当,杜绝浪费。
(四)、根据年度总体任务,对本矿季、月、旬生产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领导以上级业务部门下达计划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深入生产建设一线,发现、解决和处理生产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于及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属于技术性的问题要向总工办汇报。
(六)、加强生产和基建建设工作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督促本科有关责任人员要经常坚持在一线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原煤产品质量和基建工程质量。
(七)、对本科室人员的工作负责调和安排。
(八)、认真分析和总结生产建设经验,推广先进,克服不足。
二、技术管理:
(一)、在矿分管领导和总工办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开展技术科的工作。
(二)、参与全矿年、季、月度作业计划的编制,提出完成计划的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排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核,采区说明书及各种图纸的绘制,参与技术性图纸审查。
(四)、组织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使用。
(五)、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开展技术理论学习、安排、布置各专业人员的工作,同时进行监督检查。
(六)、在各专业分工人员工作中存在问题无法解决时应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研究解决。
(七)、制定技术工作计划,协助总工制定长远采掘计划,认真分析和总结技术工作,不断推广新经验,促进煤炭生产的提高,向领导汇报技术工作。
(八)、审查技术科用品计划,科技书刊计划。
(九)、参加矿井文明生产,安全质量大检查和重大生产基建事故的追查分析,参加采掘工程,施工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
(十)、收集整理本矿各种技术资料,为领导计划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十一)、搞好与其它业务领导、业务科室和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2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岗位主要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第3篇 矿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7.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4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第5篇 矿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7.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6篇 矿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7.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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