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大学生法制教育班会发言稿
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栋梁,是民族的希望,是国民眼中的天之骄子,各大院校为我们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环境,但为什麽这片净土却不时发生着bj?
苏联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会给社会增加一份危险”。然而事实也是如此,从xx案件到xx案件,不仅体现了fz事情已经屡见不鲜,并且说明了大学生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为依法治国指明了改革目标,也将指导当代大学生不断增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观念。这就首先要求构建家庭、高校、社会多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如家长要主动了解孩子,积极配合学校工作;高校要加强思想道和法律基础教育;司法机关要加法律宣传,实行全民普法;政府部门要优化社会及校园环境,实施可行措施。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与敬畏法律得观念必将更好地践行十六字方针。
作为新时代的“四有”青年,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民主法制即是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原则和特征。这些进步思想有助于我们将被动守法变为主动护法,更深层次理解社会主义的民主与和谐。
我国的法律建设进程历经坎坷,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提高维护权力的能力,提升公平正义的意识,丰富全民守法的内涵,增强服务大局的集体观念。做一个睿智、心善、高品、真诚的优秀学生;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崇尚道德,敬畏法律,共创和谐。
第2篇 关于校园暴力以及防范网络诈骗的法制教育课发言稿
关于校园暴力以及防范网络诈骗的法制教育课发言稿,校园暴力会让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校园暴力不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心理健康,预防暴力伤害,向校园暴力勇敢说不,共创和谐校园。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校园暴力以及防范网络诈骗的法制教育课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和学习。
关于校园暴力以及防范网络诈骗的法制教育课发言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桑田派出所民警,今天到学校来是给大家上一堂有关于校园暴力以及防范网络诈骗的法制教育课。
首先大家都知道,校园暴力会让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校园暴力不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心理健康,有些同学由此产生恐惧心理,难以集中精力学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
为了同学们能更直观地了解什么是校园暴力,以及遇到校园暴力事件如何应对,我先给同学们讲两个真实发生的案例。
案例一:小勇,男,15岁,上初三,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从小喜欢欺负同学,因平时好勇斗狠,从小学开始至中学,在学校一直以“黑社会”自居,抽烟喝酒,学业荒废,沉迷于手机游戏和网络视频,爱于玩乐。2022年,中考前一个月的一天,小勇在宿舍楼里抽烟,被路过的一名同学小王看见,小王就看了小勇一眼,小勇就不满意了,抓住小王的衣领问他:“你看啥?”小王就生气的拍开小勇的手说:“烟好抽嘛”小勇脾气就瞬间被点燃,一巴掌抽在小王脸上。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扭打中,小勇拿起宿舍的门口的石头就砸向小王,砸中小王后脑勺,小王当场血流不止,昏迷不醒,后老师赶到将小王送往医院,经治疗恢复,但是脑神经受损,下半身终身瘫痪。经司法鉴定,小王构成重伤一级,一级伤残,后此案经法院一审判决,小勇家一次性赔偿小王损失八十多万元,小勇也因此被学校开除,小勇家境贫寒,年迈的父母月收入只有两千块钱,小勇不仅不为家里分担还为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这一切只是小王因为多看了一眼他抽烟。
案例二:2022年5月25日,**_*学初二学生汤某(15岁)因在学校发生的一些小事,与隔壁班同学邱某吵架,并互相用手推了对方,因为有同学在场,双方没有打架。当天下午4点,邱某放学后叫所谓“讲义气”的同学刘某(15岁)来到学校门口围堵汤某,刘某表示同意,说要给汤某教训。等到汤某放学后,他们在校门口和邱某相遇,刘某先上前朝汤某下腹部踢了一脚,汤某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入刘某右腹部,刘某倒地,后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案发后,汤某投案自首。后此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汤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后果严重,依法判处汤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附带民事赔偿50万元。
从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存在暴力倾向,且不加以改正,往往容易犯下无法弥补的过错。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冲动过后,造成的后果,是大家所不能想象的,比如第一个案例中的小勇,只因为小王多看了他一眼,冲动的他就用石头把小王打成一级伤残,冲动过后要面对的是天价赔偿,父母老泪纵横,成天以泪洗面;案例二中的汤某,随身携带水果刀,危险性极大,最后年仅15岁的汤某及他的父母不仅要赔偿他人损失,且汤某自己也进了监狱。小勇和汤某因自己的一时冲动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小勇和汤某在遇见事情后多一丝冷静,还有“讲义气”的刘某如果不参与,而是劝劝邱某,那么悲剧也不会发生,毕竟再多的赔偿也挽回不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所以,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以免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12至14岁阶段的同学不再是免负刑事责任的人群,如果严重犯罪,一样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情结严重的,一样会被判刑入狱。?
校园暴力不仅指的是身体上的攻击,言语上的威胁同样也是校园暴力的一种,下面我和大家说说校园暴力主要哪几种表现形式:?1、敲诈勒索钱财,不给就软硬兼施,威逼利诱。?2、以大欺小,以多欺少。3、在现实中,或者网络上经常言语辱骂或用文字诋毁、侮辱他人人格。?4、一言不合就殴打同学,且威胁不许告诉老师家长。?
那么我们如果遇到校园暴力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沉着冷静,不要正面和对方发生冲突,第二,寻找机会及时告诉老师,或者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各位同学不能忍气吞声,否则只会给对方一种,你很好欺负的感觉,这样不仅让自己不堪其扰,且助长了暴力者的嚣张气焰。请同学们相信,学校老师和我们公安机关有能力帮助你摆脱被暴力的困扰。
校园暴力暂时说到这里,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下有关于网络诈骗的知识。
现在的世界科技高速发展,随着网络的普及,手机成为了大家成活中的必需品,同学们基本都有自己的手机,或者都会玩父母的手机,各种聊天软件比如微信、qq、支付宝上都绑定了银行卡,网络上的骗子针对青少年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也不得不引起重视。下面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
案例1:2022年2月份***接到十几名中学生报警称他们在qq上被骗子骗了钱,多则五六千,少则三五百,经询问民警了解到:他们都是接到同学的qq求助说朋友、亲戚被车撞住院急需要钱微信支付宝没钱希望可以“换”点钱,对方会先通过网银转账到他们的银行卡,他们可以先看到转账记录再转钱给对方,骗子利用网上的ps软件制作虚假转账截图发给受害人,谎称网银转账的钱要24小时后才能到账,要求先转账“救命”为博得受害人信任他们还会提前在网上找一些受伤住院的图片发过去,一些人看见图片后着急,就转账给了对方,然后被拉黑。桑田荷田岗村龙城组有案例。
案例2:2022年1月23日,就读于某某中学的16岁学生小文在手机上刷快手视频时,有人跟他套近乎,然后互加了qq。对方告诉小文,自己最近炒期货赚了很多钱,并发了很多赚钱截图及自己数百万的银行卡余额截图给小文看。对方说他跟小文很投缘以后就是兄弟,问小文要不要炒期货,要是赚了,钱都归小文,亏了的话,对方补给小文。小文很是心动,就爽快的答应了对方。
对方要小文下载一个聊天软件,并添加所谓“客服人员”小徐为好友,小徐告诉他,起步资金要10万。小文知道妈妈的银行卡密码,将妈妈存折和银行卡里的钱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发红包等方式,先后转了138900元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内,想着赚了钱,可以给妈妈惊喜。不久,对方告诉小文,经过他们的操作,小文的“账户”已经有40多万了,小文要求取现,对方却以账户被冻结需要充值等为由拒绝,并要求小文继续转账给他们。直到3月2日,小文的聊天账号被对方拉黑,他才明白自己被骗。
从第一个案例可以发现,同学们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所说的话,图片和转账信息都可以用ps做出来,如有确实有必要,可以通过打电话核实,防止掉入诈骗者所设的圈套;案例二告诉我们,千万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网络上说的各种挣钱平台,十有八九都是诈骗,包括我发现在网络平台,有超低价卖苹果手机、苹果电脑,卖游戏皮肤装备,这样的信息往往能够捕捉到青少年的注意,因为大部分青少年资金有限,但是又有虚荣心,最后就落入诈骗者的陷阱里。
最后,鉴于马上临近中考,中考过后有一部分同学将会脱离校园,走上社会,这是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也是同学们人生过程中的一次挑战,在此,我希望各位同学,不管是在校园还是走出校园,都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将后悔终生,这里再给大家讲两个个真实案例。
陈某,男,18岁,2022年在初中毕业后混迹社会,跟一群所谓的社会小青年整天在县城吃喝玩乐,表面上穿名牌,喝洋酒,风光无限,但好日子没过多久,兜里没钱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陈某纠结三个小混混,在一天夜里,用铁锹撬开了一个小卖部的门,正巧小卖部老板在店里睡觉,三人进门后和店铺老板正面相迎,陈某等人在盗窃未果的情况下,三人手持铁锹,殴打店铺老板,致其重伤,后陈某等人抢走店内价值1000元的香烟后逃跑。第二天,在ktv唱歌的陈某等人被公安民警抓获。
王某,女,18岁,初中毕业后跟同村村民外出打工,在工厂结识了同宿舍的刘某,刘某嫌累,在工厂没上两天班就辞职了,后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看见刘某从工厂辞职后,天天晒大把现金,出入高消费场所,遂询问刘某是哪里挣的钱,刘某毫不掩饰的将自己所谓发家致富的门路告诉王某,原来她在辞职后跟一群同是社会人员的女子一起干起了诈骗,虽说风险大,但是来钱某某。经不住诱惑的王某随后也辞职,跟刘某一起做电信诈骗。一年后,王某拿着骗来的钱在城里买车买房,一时成了村里的名人,在村民眼中,小小年纪的王某是绝对的成功人士,风光无两。一年后,在越南从事诈骗的王某被中国警方联合越南警方抓获,带回国后,经调查,王某等人两年时间内诈骗700多人总金额2000多万元,经法院审理,王某等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某诈骗的事情在村里传开后,不仅父母无颜面,更导致自己最美好的人生在监狱中度过,悔之晚矣。
由此可见,很多人在面对利益、诱惑时不能正确坚守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而当内心的底线被欲望冲破,就不难发现他们为何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告诉我们,第一,要正确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要被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所影响;第二,要遵守法律、道德底线,要时刻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不为眼前的利益和假象所蒙蔽;第三,要加强法律常识学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切记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后悔终生。
?在最后,我想告诉同学们的是,第一:要远离校园暴力,平安上学来,平安回家去,要勇敢面对抵制校园的不良风气,因为懦弱往往会助长别人对你的暴力行为;第二:要敢于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及时向公安机关揭露各方面存在的违法犯罪事实;第三:遇见问题要第一时间向老师或者公安机关求助,遇到暴力问题时不要回避,不要胆小怕事;第四: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不要因为爱慕虚荣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同学们,当下,你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只有学习,才能不负青春,不负韶华,唯有学习,才能使你们无限拉近想要实现的理想;唯有学习,才能使你们青春的火焰照亮梦想之路,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民族振兴的希望,你们的青春年华要在最美好的人生旅程中绽放,你们今日的付出点滴汗水,终有一日会汇聚成汪洋大海,你们读过的书,学到的知识会化为梦想之船,满载荣誉,扬帆远航。
谢谢大家!?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关于校园暴力以及防范网络诈骗的法制教育课发言稿的全部内容,阅读了这么多,我想你一定收获了很多。如果想要获取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
第3篇 2022中学生法制教育课发言稿范文精选
2022中学生法制教育课发言稿范文精选,青少年是一个处在非常叛逆矛盾复杂心理中的群体,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因此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非常重要,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2中学生法制教育课发言稿范文精选,欢迎大家阅读和学习,如果想要获取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
2022中学生法制教育课发言稿范文精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能和大家一起探讨有关法制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战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既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在家又倍受父母和亲人的宠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至15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多犯罪分子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小时候的不良习性如果不及时改正,对我们学生来说危害是极大的,因为以后很有可能发展成犯罪,成为犯罪的根源。据我所知,现在的各中、小学都很重视培养学生的好习惯。一个人的行为将改变他的习惯,他的习惯将养成他的性格,而他的性格又将决定着他的命运。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是你的习惯决定着你的未来。下面我将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习惯结合青少年中常见的几种犯罪行为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所以防犯意识很弱,想象不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坐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放学后不告诉家长自己去哪了,玩到很晚才回家,有的甚至是住到同学或朋友家里。可能你是很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可是有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有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女学生叶某,受同学刘某的邀请在放学路上直接去了同学家,没有告诉父母自己的去向。当天夜晚,刘某的父亲将叶某单独安排在一个房间睡觉,深夜,刘某的父亲悄悄的进入叶某睡觉的房某某,将叶某强奸,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又杀人灭口,将叶某掐死后,将尸体埋掉。案发后,刘某的父亲被法院判处了死刑,但是叶某年青的生命是不是再也回不来了啊!同学们可能很难理解,也很难预料,同学的爸爸怎么会成了一个无耻的强奸犯和杀人犯呢?通过这个案例主要是告诉同学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别人家过夜,更要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有的男同学可能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关系的,其实正是这种大意的心理,才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男孩子同样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眼中的目标。我不是在这里危言耸听,有真实案例为证。某市06年发生一起有重大影响的杀童案,不知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一名刑满释放的男青年,因无正当职业,常去网吧上网,他看到有很多中、小学校的小男孩经常旷课去黑网吧(就是无证的、规模较小网吧)上网玩游戏,放学后也不按时回家,长时间的在网吧逗留,就产生了歹意。他先是花钱请这些学生玩游戏,博得学生的好感,等学生对他失去了戒备心理,便以家中有游戏机,要带学生到他家中玩游戏等为理由,先后将十一名十一、二岁左右的学生骗到他的家中,先是对这几名学生实施猥亵,后来又残忍的将其中的六名学生杀害,这些孩子中仅有一名是十岁的小女孩,其余都是十一、二岁至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当法官问被告人会为什么会选择一些男孩子作为被害的对象呢?被告人告诉我们,他第一个杀害的是小女孩,但是对女孩子下手危险性太大了,因为家长大多对女孩子管理的严格一些,担心女孩子一个人上学放学会有危险,而对男孩子就相对的放松一些,加上有些男孩子放学后在外面长时间的逗留,家长可能也习以为常了,孩子发生危险后家长不会很快的发觉。所以他才选择对男孩子下手。尽管这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刑,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这起案例留给我们的却是深深的思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男孩子也不能掉以轻心,同样应该加强保护意识,以免受到坏人的侵害。
我们知道,学生无故旷课大多是会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在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学生无故旷课,夜不归宿不但经常受到伤害,更容易使小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
第二,有些学生喜欢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种习惯容易诱发各种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这两种犯罪也是我们青少年中多发的两种犯罪类型
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男孩子身上,大多数的男孩子从小都喜欢刀、枪,炮等等。小的时候是拿一些玩具刀、枪做游戏,等大一点了可能就开始玩一些真刀、真枪了。但是你们想过吗?携带管制刀具特别容易滋生寻机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产生恶性犯罪的根源。
都有哪些刀具属于我们所说的管制刀具呢?主要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某某、双刃刀以及三角尖刀等等。我国法律是严禁公民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视法律于某某,仍然随身携带刀具。大量的因随身携带刀具而引发的暴力犯罪摆在我们面前,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例如,有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马某是某中学男生,平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在班级里也是大家公认的老实人。因在校园内曾遇到过几位高年级的学生向其索要钱财和一些学习用品,在以后上学的时候,他经常在书包里放上一把尖刀用来防身。一天课间休息的时候,几位同学在教室里打闹,其中一名男生张某对马某进行辱骂和挑衅。这个张某在班里被同学称为老大,因马某系农村转来的学生,平时经常受到他的欺负和嘲笑。马某对张某的辱骂忍无可忍,一时气愤,掏出书包内的尖刀突然刺向张某,张某因没有防备被刺中心脏,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试想,马某要是不随身携带刀具,也不会一时气愤拿刀伤人。马某和张某本是花季的年龄,张某却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而马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他的父母也因为他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马某连带赔偿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二十万元。马某的行为不但给别人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害人又害己啊!
第三、以大欺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种习惯在往前发展一步,那就非常容易构成抢劫罪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索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后来慢慢发展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欲望越发膨胀时,人的胆量也就随之增大,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当从同学那索要的钱财不能满足需要时,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抢劫犯罪,甚至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例如这样一起抢劫案件,两名在校的学生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多次在校园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和学习用品,不给就拳脚相加,小同学都对他们敢怒而不敢言,大有校园雄霸之势头。后来天长日久,胆子也越来越大,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受到了刑法的惩罚。更可悲的是,有的青少年在犯了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为学生身上一般也不带多少钱,都是家长给了一些午饭钱,或是零花钱。所以每次抢劫学生时,有时只抢到几元钱。有些抢劫案发生了,自己还无任何意识,三名被告人看到两个中学生在路上走,就上前跟两个学生要钱,在遭到反抗时,又用砖头和拳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害人害怕了,赶紧将身上的七元钱给了三名被告。三名被告拿钱到游戏厅,又拿一元钱买了游戏币,开始玩游戏。被公安机关抓到时,三名被告也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是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了抢劫罪。哪怕是抢了一元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的无知带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将为此付出大好的青春时光作为代价。所以,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要从小杜绝。
第四、顺手牵羊的小偷小摸行为也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容易引发盗窃罪,而盗窃罪在青少年中更是多发的犯罪类型
社会发展了,同学们用的文具,书包、衣着等都有了新颖的变化,样式多,五花八门。在校园里有的同学羡慕别人有漂亮的文具,会一时心动,趁同学不注意顺手牵羊,随手拿走,据为已有。有的同学可能认为随手拿了别人少量的财物不算什么,其实严格地说,这就是一种偷窃行为。只不过是偷窃的数额较少,还没有构成犯罪。可是忽视了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任其发展,时间长了,胆子越来越大,偷窃的数额也会越来越多,最终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在我们审理的盗窃案件中,绝大多数的罪犯都是从小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导致犯罪。例如我们曾办理的一起盗窃、抢劫案件,被告人郭某从小家境不太好,但他很懂事,学习成绩也不错。一次班里组织春游,每人要交50元钱,因为他家经济状况不好,他没有开口向父母要钱,又怕同学知道自己的情况,觉得没面子,他决定自己想办法解决。可是一个学生,他能有什么好办法呢?他到邻居家见屋里没人,便在一抽屉里拿了100元钱离开了。这是他第一次盗窃,可是没想到,正是这第一次盗窃慢慢的将他引向了犯罪的深渊。到学校后他用偷来的钱交了春游费,见事情没有败露,他尝到了甜头,后来又多次盗窃同学的饭票,在被老师发现后当众训斥了他。他觉得很没面子。从此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开始仇恨老师、仇恨学校,乃至于仇恨社会,后来跟本就不去学校上学。又经常到居民区、机关单位盗窃,几次得手,胆子也越来越大,后来干脆发展到抢劫作案。后终因他持刀抢劫他人财物而落入法网。在众多盗窃、抢劫案件中,罪犯在服刑期满出狱后,一部分人仍不能改掉盗窃和抢劫的恶习,继续作案,以至于二进宫,三进宫的现象时有发生。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能忽视一个不良习惯的养成,以免造成终身的遗憾。好的习惯要从小养成,让我们从小做起,从今天做起,做个品德优良的好学生。
第五、缺乏宽容心,同学之间因琐事打架斗殴,这个习惯也很不好,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案件都是因为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彼此之间发生的矛盾,而引发流血事件
打架斗殴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极其严重的不良行为,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现在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孩子没有兄弟姐妹,在家有父母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多方宠爱,处事时多半是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能学到宽容、忍让和理解。而正是这种缺乏宽容的心态,使一些学生在处理一些矛盾时容易走极端。07年的一起校园暴力案件,被告人王某系高中二年级的一名学生,平时学习成绩非常好,在班级里名列第二,又是班里的班长。他和同学葛某平时是很要好的朋友,葛某从外地转学来到这所学校时,王某是葛某在这所学校里交的第一个好朋友,二人平时交往甚密。一次开班会,老师组织同学们用纸条互相写出对方的缺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发现自己的不足,以便于今后改正。同学葛某就写了几条王某的缺点,王某很生气,觉得葛某很不够朋友。当天下课后,葛某因玩弄手中的水瓶子,将水弄洒在王某的书桌上,王某让葛某将水擦干,葛某笑嘻嘻地说:“我不擦能怎么的啊?”然后又用手拍了拍王某的头,王某很生气。认为葛某不把他当朋友看,是故意和他过不去。越这么想就越生气,他趁课间的时间回到家中,取来两把尖刀,又返回学校,进到教室时,同学们已经在上课了。他径直走到葛某的面前问葛某:“你拿不拿我当朋友?”葛某说:“我怎么不拿你当朋友了?”说到这,王某突然掏出一把尖刀连续刺向葛某几刀,葛某倒地后流血很多。同学们慌忙将葛某送往医院,但还是因为尖刀刺中了心脏,抢救无效死亡了。王某的梦想是考取北京外***,他的学习成绩很好,本来是很有希望考取的。可是现在,当他的同学正在紧张的迎接高考,准备向自己的理想发起挑战的时候,他却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对比啊!我们也很为他惋惜。他还说,当他想起死去的好朋友时,内心也是非常的愧疚,因为他的冲动,葛某失去了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也给葛某的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不但父母因此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赔偿,自己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更与自己的理想失之交臂。宣判后,王某深深的忏悔了自己的行为,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王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案件对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王某的不冷静,改变了两个花季少年的命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命运。试想一下,如果在王某和葛某发生矛盾的时候,王某能多宽容一点,再冷静一些,或是换另外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刚才我讲过的马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同学刺死的案例同样也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同学们,听到这些案例,你们是不是也很有感触,因为这些案件都发生在校园里,也随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同窗数载,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终归都是一些琐事,彼此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道个歉也就心平气和了,如果非要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被害人可能会因此家破人亡,被告人也可能因此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谈不上谁赢谁输,谁胜谁负。当你们走上工作岗位,回忆起上学时的时光,这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说到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个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小时候发生的小故事,有一次,他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到家中向母亲诉说,我们都知道,小孩子在外面受了欺负,都喜欢回家告诉自己的家长,希望能受到家长的庇护。而他的母亲告诉他,要学会宽容别人,因为宽容会让你拥有更多的朋友。在克林顿长大后,他的宽容和大度使他拥有了更多人的拥护,他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之一,他在位期间经历了美国有史以来最长的经济增长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宽容是一种美德。“忍一忍风平浪静,让一让海阔天空。”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所以,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学会宽容人,理解人,培养自己开朗、豁达的性格,团结友爱,互谅互让。同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冷静面对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希望同学们都能够把握好自己的命运,认真地、负责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
第六、中学生因观看、收听色情、淫秽、枪战、黑社会打砸抢等方面的音像制品,因此诱发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的也不在少数,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重视
中学生的心理发育不成熟,自控能力不强,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差,好奇心又强,喜欢模仿,容易受这些不健康的文化制品的腐蚀而诱发犯罪。在发生的案件中不乏有这样的案例。被告人金某才刚满十五周岁,平时经常去他舅舅家里帮忙干一些杂活。他舅舅家里有很多有关色情方面的淫秽碟片,还有一些有关港台黑社会的暴力片录相带,他经常趁大人不在时自己偷偷看。受黄色录相的影响,他就想找个小女孩强奸。有一天,他在舅舅家附近看到有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小女孩经过,他就上前拽住这个小女孩,想强行带到舅舅家进行奸淫,正巧被这个女孩的一个亲属看到,这个女孩才幸免遇难。之后,他又寻机作案。几天后,他在舅爷家门前,看到门前有一个九岁的小女孩经过,他打开门将毫无防备的小女孩拉进来,用双手掐住小女孩的脖子,直到小女孩昏迷,他又用一根尼龙绳缠在女孩的脖子上使劲勒,他怕女孩没有死,又用一根铜丝缠在女孩脖子上用力勒,看小女孩确实死了,他又进行了奸尸。正好这时,他舅舅的儿子带女朋友回来,叫他一起去饭店吃饭,金某就将尸体用一条破棉被盖上,若无其事的跟着一起去吃饭,吃饭的过程中谁也没有发觉他有什么异常,吃过饭后,他又回到自己家找来尼龙丝袋子,第二次返回舅舅家,想把尸体装上扔到江边去,被排查到此的公安人员抓获。是不是很难想象?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能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将一个小女孩杀死,奸尸,而且还没有表现出有任何的慌张。这都是因为青少年效仿不健康的音像制品中的一些作案手段和情节,使一个没有杀过人的青少年,在作案的时候表现出非常的成熟和老道。录相片里面那些表现黑社会打砸抢的的打斗场面,以及通过盗窃、抢劫时的不劳而获,而又整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这些对青少年来说似乎是一种巨大的诱惑,让青少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中学生一定要引以为戒,远离这些不健康的东西。
第七、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目前来说对青少年最具有诱惑力的不健康娱乐场所就是游戏厅和网吧等。在这些娱乐场所空气污浊,人员复杂,有着大量的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影响。不仅使青少年受到伤害,也使一些青少年误入歧途。当前是网络时代,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同学们的生活、成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我们在座的同学们也许有上过网的,也有玩过网络游戏的。可能对网络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学校也专门开设了计算机课,教会学生如何使用计算机。因为现在是网络时代,使用电脑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技能。但是对象你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上网大多数都是玩游戏,用到学习上来的很少。华中师范大学陶某某教授说过这样一句话:“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而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我们并不是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他们利用网络来寻求知识,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网络一是面双刃剑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不会因为你喝多了酒而对你手下留情。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我在此多讲,青少年的身心还没有发育完整,吸烟对于正在发育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危害严重。更重要的是在歌厅、卡拉ok厅等人员复杂的环境里,抽烟行为也有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引诱被害人吸毒的手段等等。目前因未成年人无照驾驶摩托车将人撞死、撞伤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有的甚至也搭进了自己的性命,害人又害已。杜绝以上几种不良行为能使青少年远离犯罪的泥潭,同时也能有效的防止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座在同学们有没有类似的习惯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
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够健康成长,学业有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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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范文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需要注意的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xx、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xx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第5篇 2022年寒假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安全讲座发言稿
一、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始终要把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1、车祸猛于虎
案例一:从去年以来,江苏连续发生几起恶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礼嘉车祸造成一对夫妻和一个胎儿死亡;南京车祸造成五人死亡6人受伤;最近栗阳一人死亡两人重伤。1月19日晚9点半左右,金坛四中夜自修结束,四名高一男生走出*校门,步行上街吃夜宵,被一辆疾驶而来的小轿车撞倒,目前有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两人重伤,生命也处于垂危状态。据媒体报道,开小轿车的驾驶员属于严重醉酒驾车。
以上这些血淋淋的事实给我们在场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敲响了警钟: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珍视生命。只有做到“*安全意识常记心头,居安思危人人重视”,才会避免悲剧的发生。鉴于此,我们要求每一位同学在假期里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无证驾车,不闯红灯,不喝酒行车,不戴耳机骑车;不在公路上闲逛,即使在公路上步行,也要注意来往车辆。
假如你和家人一起驾车外出,要监督驾驶员:一是不酒后驾车;二是不无证驾车;三是不超速行驶;四是不闯红灯;五是不追尾,要与前车保持适当距离;六是在高速公路上抛锚,要把车移至边上临时停车道,在车后50——100米处摆上红色警示标志,车里所有人员不能留在车里。
要提防五种“马路杀手”:喝酒驾车、疲劳驾车、行车避让、病车上路、新手驾车。
请各位千万牢记:安全隐患就像影子,时时刻刻跟在人的身后,稍不留意,就要出现意外,严重的要危及生命。所以,我们要时时留心,处处防范。
2、火灾夺人命
案例二:大约十年前,我校初中部有一个姓姜的同学,放学回家后,该同学点着蜡烛去察看一个存放在家里的装有液体的塑料桶时,突然从桶里窜出火苗,直扑这个同学的脸上,把该同学的脸部严重烧伤。经过医院抢救,保住了生命,脸上烧伤部分经过植皮后也痊愈,但是,他的脸被这场意想不到的大火毁了容,非常难看,惨不忍睹。
据统计,全世界平均每天要发生火灾1万多起,数百人丧生
火灾。而绝大部分火灾都是都发生在冬季。为此,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要求人们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和技能,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消防部门设立了119火警报警电话。
我们在家里,要特别注意三方面的防火:
一是液化气炉灶的防火:使用液化气时,必须有人在场看管;不使用时,必须关闭总阀门;要定期检查塑料软管,防止老化漏气。当发现液化气泄漏,要保持镇静,不能打电话,因为按键发出的微弱火花会引爆液化气;而要先关闭阀门,然后轻轻打开所有的门窗,再迅速离开现场报案。
二是电视机的防火:电视机的正常使用寿命是8——10年,随着电视机原部件的老化,由于使用时间过长或者使用不当,会造成自燃。*这个时候应当先切断电源,然后使用泡沫灭火器对电视机喷射,千万不能用水浇火。如果用水浇,因显像管等零件热胀冷缩,会导致爆炸,炸伤在场的人员。
三、电热毯、取暖器等家用电器的火灾:电热毯不能整夜使用,在睡觉前使用,上床后要立即关闭;取暖器要放在房间中央,不能靠近床、沙发、衣柜等物,上面不能覆盖任何物件。
当火灾发生时,我们应当如何自救呢?注意一下四点:
首先,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资,火势大小等情况。
其次,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脱离险地。遇到浓烟,要放低身体或者爬行,千万不能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
再次,如果火势凶猛,应当把身上衣服用水浇湿,或者用打湿的毛巾、衣服、被单等披上身上、捂住鼻子快速冲出火场;或者从房屋的窗口、阳台、自来水管等处逃生,一般楼层高的,不宜跳窗。
第四,若逃生通道全被大火切断,则应该退居室内,关闭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同时向室外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二、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
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一个人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不自由了。遵纪守法,无尚光荣;违纪违法,无比可耻。
1、关于违纪、违法、犯罪的界限
(1)违纪行为: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礼嘉中学一日常规》、《礼嘉中学课间行为“十不准” 》等校纪校规。
(2)违法行为:违反《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旗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3) 犯罪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危害社会;第二,违反刑法;第三,应受刑罚处罚。
2、法律所禁止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这部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某同学发生这些行为,就是是属于违法行为: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包括营业性网吧);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_____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3、青少年学生重点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远离各种营业性网吧和非法开办的网吧。
网吧是社会闲杂人员的集散地,也是外地流窜犯的落脚点。据报道,自从有了网吧以来,在网吧里被打、被骗、被杀,以及网吧火灾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北京蓝极速纵火案就是一个恐怖的例子。听了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例,我想,喜欢到网吧上网的同学应该感到震惊了。
二是严禁利用手机、互联网辱骂、恶意攻击他人,散布虚假信息。
案例四:《扬子晚报》报道:《道听途说银行被劫600万, 常州一女网上传谣言被抓》。元月26日11时许,常州市百丈派出所民警网上巡查发现,一网民在常州某论坛发帖说:“听说百丈的农业银行被抢走600万元,特警都来了,抓了1个嫌犯,但有4个嫌犯逃走了……”当时有70余人跟帖,点击率达3000多次。
百丈派出所立即进行核查,发现这一帖子中涉及银行劫案一事纯属谣言。考虑到临近年底,此谣言一旦大范围传播,必定会引起社会恐慌,为消除群众的恐惧心里,百丈所立即启动重大舆情导控预案,一方面跟帖澄清事实,一方面向上级汇报,调查此案。经侦查,该网民姓韩,女,24岁,常州新北区龙虎塘人。当日下午6时许,韩某被抓获归案。经警方审查,韩某交代,自己平时*经常在论坛上跟帖发帖闲聊,当日上午她在单位门口听到一过路人随口说了此事,于是就在网上散布此事,现在对此做法后悔莫及。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手机、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同样要遵守有关国家在互联网上发帖的有关要求。有的人以为用自己的手机、或者在自己家里发一些虚假的、不健康的、甚至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辱骂他人、侮辱他人人格的信息,别人不知道,这完全是一种错误观*念。要知道,任何电脑都有ip地址,你的手机号码人家也知道是谁的。谁发出去的信息,谁负责;如果造成对他人或者社会的危害,发信息者同样需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那种故意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诽谤罪,将承担法律责任。
有些同学,把老师的名字变成顺口溜,甚至写一些辱骂老师的语言,散布在同学的手机上或者网络上。或者写小纸条辱骂他人。有这样行为的同学,奉劝你赶快停止这样的错误行为,千万不要在悬崖的边缘越走越近,一旦触犯了法律这条红线,当法警找上门的时候,你就没有了退路。
三是远离色情、赌博、毒品等场所
和物品。
不阅读色情的书籍、影视片、视频等,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不准接触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因、罂粟植物、摇头丸、冰毒等任何形式的毒品。拒绝与涉毒嫌疑人员来往。拒绝因好奇心理品尝各种毒品。这些都是精神毒品,会严重腐蚀青少年的思想和灵魂。许多违法犯罪分子,都是由于接触了黄、赌、毒以后,思想堕落,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是禁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案例五: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值班,有两个穿便衣小伙子来到我办公室,自称是湖塘派出所民警,同时出示了证件,说是湖塘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案件,可能与两个同学有关,要把两个学生带到派出所去询问。他们之所以穿便衣,是为了不惊动他人。当时我句对民警讲,了解情况可以,但是,不能带走,因为,作为学校,我们有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当然,也有义务协助民警做好调查工作。于是,在我的说服下*,民警没有把学生带走,而是在我办公室了解、询问情况。最后,了解下来,这两个同学以前与这起社会不良人士有过来往,特别是在网吧里经常碰头,也有过一些矛盾。不过他们没有参与这次打架斗殴事件,从而避免了一起恶性斗殴事件。
交友要交益友,不交损友,更不能与社会上闲散人员、不良人士交往,特别是不能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人士交往。一旦涉黑,就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不但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要连累父母亲等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如果个别同学有这种情况,今天希望你赶快悬崖勒马,防止走向深渊。
五是禁止偷窃和敲诈他人财物。
案例六:元月21日,我在武进区政府参加读书活动表彰大会。学校小店里的徐老板打来电话,向我汇报说抓到一个在小店里偷东西的学生,准备扭送派出所。然后我说:先由学校政教处协助处理,看其认识态度和表现,如果态度不端正,再送派出所也不迟。
现在,各单位商店为防止偷窃、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加强了人防、技防技术,保安人员、摄像头到处都是,一旦有人作案,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公安人员很快就会破案。所以,有的同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去拿,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指青少年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青少年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青少年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2、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青少年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青少年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青少年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当遭受暴力侵害的时候,能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目前,特别要提防被骗、被拐卖、被绑架;陷入中奖骗局和非法传销的陷阱。
4、加强青少年学生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
第一、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要急中生智,而不要鲁莽行事。
第二、要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盲目行事。有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作主张到外面
找人来报复,这种以违法的手段来维权的做法是万万行不通的。
最后,希望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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