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变配电室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中班巡视三次配电柜、电容柜,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箱、电表箱。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或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的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理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组长/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d)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市电”停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巡视监控。从“市电”停到发电机开始供电,规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需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爆、易燃、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班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签名。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接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处理。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的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表内。变配电房组长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3《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4《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运行要求标准解释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解释:运行要求
标准条文
组织应依据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成本水平要求文件和成本发生过程控制文件的要求实施和运行成本管理体系,识别和确定与策划、控制、保持和改进有关的活动,确保这些活动通过以下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由于缺乏文件化的要求而导致偏离成本战略方针、成本目标、成本计划、成本动量标准和成本改进方案的运行情况,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相应的文件,并在文件中规定运行的要求;
b)在成本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实施必要的监视、测量(见8)、分析和改进(见9)。
目的和意图
体系许多问题是在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这些问题通常都是因为缺乏文件要求或要求不够所造成的。运行控制的目的就是能够发现问题,改善体系立法,确保运行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本要素条款规定了成本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的要求。
理解要点
●组织应根据成本战略方针、目标、成本改进方案、成本动量标准、标准成本、资源预算和成本计划,识别和确定以下两个方面的运行活动,为控制这些活动的有效实施提供依据。
――与成本发生过程控制和改进成本发生过程有关的活动,如流程和作业的控制、成本放行控制、供方成本控制、成本风险控制、成本分析和提高成本因素的改进等活动;
――与保持和改善成本水平有关的活动,如产品成本设计、成本计划、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等活动。
●为了确保已识别和确定的成本管理体系运行活动在受控的状态下有效进行,组织应对这些活动进行以下方面的策划:
――如何实现成本战略方针和成本目标
――如何对提高成本因素(包括来自组织外部的因素和成本事件)和成本风险进行控制
――如何通过成本改进方案、成本动量标准、标准成本、资源预算和成本计划的实施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哪些提高成本因素或活动的失控是由于缺乏文件或文件化的程序所造成的
――如何建立和保持运行控制所需的程序
――如何保持已降低的成本水平
(不限于此)
●组织应依据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成本水平要求文件和成本发生过程控制文件的要求实施和运行成本管理体系,识别和确定与策划、控制、保持和改进有关的活动,确保这些活动通过以下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由于缺乏文件化的要求(是指成本管理活动活动没有依据或缺少约束条件)而导致偏离成本战略方针、成本目标、成本计划、成本动量标准和成本改进方案的运行情况,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相应的文件,并在文件中规定或补充规定运行的要求;
b)在成本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实施必要的监视、测量(如查、考核、体系审核、业绩评价和成本核算等)、分析和改进(如过程分析、动量分析、环境分析、提高成本因素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等)。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运行控制涉及所有要素条款,是体系所有要素有效运行的保证。
第3篇 送配电线路设备运行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35kv送电线路、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临海市供电局所属各供电所、电力安装公司及有关单位(科室)有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从事送配电线路与设备的运行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行业标准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能源部sd292-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3 职责
3.1 职能
3.1.1 局生技科归口管理35kv送电线路、10kv配电线路及部分设备(含线路负荷开关,跌落熔丝具、避雷器、线路电容器等);
3.1.2 局用电管理科归口管理10kv配电变压器,0.4kv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
3.1.3 局农电管理科归口管理0.4kv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除城镇公用变外)。
3.1.4 局属各供电所负责管理城镇公用变及所属的低压配电线路与设备。
3.1.5 为了保障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便于调度管理,在送配电线路上一般不允许敷设用户自行维护的线路和设备,如需要敷设必须经主管科室现场查勘,并经领导批准,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实行统一调度管理
3.1.6 10kv配电线路及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与用户按产权分界点的划分:以用户配电室外的第一断路器,即配变令克上桩头。
3.1.7 产权属用户的送配电线路或设备需由我局维护管理应另订代维协议,明确维护管理范围及安全责任。
3.2 权限
3.2.1 生技科权限
3.2.1.1 负责各职能部门生产作业计划的平衡和协调。
3.2.1.2 负责年度大修、技改工程的审核,并上报市局。
3.2.1.3 有权督促和指导供电所及有关单位,加强送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管理、基础管理和缺陷管理等工作。
3.2.1.4 有权督促和指导供电所,加强城镇公用变和所属的0.4kv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管理、基础管理和缺陷管理等工作。
3.2.2 用电科权限
3.2.2.1 有权督促和指导供电所及有关单位,加强配电变压器的运行管理、基础管理和缺陷管理等工作。
3.2.3 农电科权限
3.2.3.1 有权督促和指导各供电营业所,加强0.4kv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管理、基础管理和缺陷管理等工作。
3.2.4 供电所权限
3.2.4.1 有权对所辖的线路提出更改、大修方案。
3.2.4.2 有权督促和指导所辖供电营业所开展线路运行管理和技术培训。
3.2.5 供电营业所权限
3.2.5.1 有权对所辖的线路提出更改、大修方案。
3.2.5.2 接受供电所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3.3 责任
3.3.1 生技科责任
3.3.1.1 贯彻执行部颁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帮助指导督促各供电所,及有关单位实施部颁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和本局制订的有关标准。
3.3.1.2 收集整理送配电线路主要技术数据运行资料,配合档案管理员按规定及时归档。
3.3.1.3 汇总各供电所线路运行月报,进行专业运行分析,并推广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3.3.1.4 协助指导供电所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活动。
3.3.2 用电科责任
3.3.2.1 贯彻执行部颁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帮助、指导、督促各供电所,及有关单位实施部颁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和本局制订的有关标准。
3.3.2.2 收集整理10kv配电变压器及设备的主要技术数据和运行资料,配合档案员按规定及时归档。
3.3.2.3 督促供电所及有关单位加强配电变压器及设备的运行管理、基础管理和缺陷管理等工作。
3.3.3 农电科责任
3.3.3.1 贯彻执行部颁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帮助、指导、督促各供电所,及有关单位实施部颁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和本局制订的有关标准。
3.3.3.2 收集整理0.4kv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设备的主要技术数据和运行资料,配合档案员按规定及时归档。并推广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3.3.3.3 督促各供电营业所加强0.4kv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设备的运行管理、基础管理和缺陷管理等工作。
3.3.3.4 协助指导各供电营业所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活动。
3.3.4 供电所责任
3.3.4.1 贯彻执行部颁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和技术文件,执行市、县局有关规定,实施局有关标准。
3.3.4.2 做好送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基础管理,做到资料与资料,资料与实际相符。
3.3.4.3 做好送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管理、缺陷管理工作。
3.3.4.4 及时上报送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报表,进行专业运行分析、总结,推广先进的运行管理方法。
3.3.5 供电营业所责任
3.3.5.1 贯彻执行部颁及上级颁发的规程和技术文件,执行局有关规定,实施局有关标准。
3.3.5.2 做好所辖0.4kv线路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设备的基础管理,做到资料与资料,资料与实际相符。
3.3.5.3 做好0.4kv线路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设备运行管理、缺陷管理工作。
3.3.5.4 及时上报0.4kv线路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设备的运行报表,进行专业运行分析、总结。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线路巡视
4.1.1 供电所、营业所应根据送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技术标准规定巡视周期,项目、内容,做好周期巡视工作,确定设备主人、定人、定线、定周期组织巡视。
4.1.2 线路巡视应仔细、认真,根据到位,保证质量,根据季节特点有重点地进行巡视,为检查巡线质量,各所每年应组织领导抽查,岗位工互查不少于2次。
4.1.3 巡线工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线路运行,检修标准和安规的人担任。
4.1.4 巡线时必须携带线路一览图,巡视记录卡,交叉跨越记录卡和必要的工器具,发现缺陷,当场做好记录。
4.1.5 巡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份)》和市局实施补充规定。
4.1.6 巡线中必须严格按线路运行标准,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电力设施防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提高巡视质量,发现“紧急”“重要”缺陷,及时汇报所长或局生技专职人员,及时组织处理。
4.1.7 故障巡查:
4.1.7.1 线路跳闸后故障点不明时,故障巡查规定如下:
a)35kv送电线路,不管重合或强送成功与否,必须进行故障巡视,必要时登杆检查。
b)10kv配电线路,重合或强送失败,必须进行故障巡视,重合或强送成功应做好记录,周期巡线时重点巡视或年度清扫时重点检查。
4.1.7.2 35千伏、10千伏线路单相接地故障后,根据调度命令必须立即组织巡视、检查。
4.1.7.3 故障巡线中,巡线人员应将所分担的巡线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遗漏,对所发现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均应搜集带回。并对故障现场情况作好详细记录,以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参考。
4.1.8 要发动线路沿线群众,组织护线网络,协助进行护线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防止外力破坏,保证线路通道畅通。
4.1.9 运行人员发现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和行为,应予制止,当线路遭受人为外力损坏,应对肇事者提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或盗窃线路设备应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4.2 倒闸操作管理:
4.2.1 线路倒闸操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及市局实施补充规定。
4.2.2 倒闸操作应使用统一调度术语和调度统一命名。
4.2.3 凡属市调管辖设备的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市调值班员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命令应清楚明确,受令人应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育,核对无误。
4.2.4 停电检修的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后应核对线路名称,杆号和开关、刀闸、令克的断合位置,操作完成后,受令人应立即报告发令人。
4.2.5 10kv配电线路支线、分支线和配合令克断合操作可不用倒闸操作票。但应填写倒闸操作记录,如使用工作票的检修停送电操作可不填操作记录。
4.2.6 柱上开关或令克的操作,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棒戴安全帽和墨镜,登杆操作必须使用安全带。
4.2.7 更换支线或配变令克熔丝时先应拉开三相令克,再行调换熔丝,禁止在两相令克接通位置,仅将拉开的一相进行装拆纸柏管的操作,雨天装拆纸柏管时应戴绝缘手套,绝缘棒应有防雨罩。
4.2.8 雷雨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令克熔丝工作。
4.2.9 无人值班变电所的10kv出线1#杆负荷开关和闸刀的操作规定:
a)当值班调度员远方拉工作线路的开关(热备用状态)。工作负责人得到当值班调度员许可后,发令并监护下,拉开工作线路的1#杆负荷开关及闸刀(作为自行操作设备)。并验电接地后,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人员发许可工作的命令(许可人填现场许可人)。工作结束后,人员撤离,接地线拆除。工作负责人发令并监护下,合上工作线路1#杆闸刀和负荷开关,向当值调度员终结工作;
b)无人值班变电所在10kv干线1#杆的开关和闸刀的操作,应严格按倒闸操作制度执行,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合格安全工器具并使用倒闸操作票,且操作内容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命令并严格监护下进行。严格按操作顺序进行倒闸操作(拉开顺序,先开关后闸刀;送电顺序,先闸刀后开关)防止带负荷拉合闸。
4.2.10 操作票盖章的规定:
a)“已执行”章,盖在已执行的“操作任务”栏右侧空白处。
b)“作废”章,盖在作废“操作任务”栏右侧空白处,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若系调度追令作废,可列入合格统计;若系填写错误作废,可不列入统计;若系填写后未发现,而在操作现场发现错误,应作不合格统计)。
c)“不执行”章,盖在不执行的“操作任务”栏右侧空白处。
d)“合格”或“不合格”章,盖在操作的最末一项备注栏处,月末由安全员评价盖章并写上评价日期。
4.2.11 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不待命令即行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或令克,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本所领导。
4.2.12 每月对本所操作票,按省电力局《电气操作票和合格率统计方法》进行评价,本月28日前送局安保科复核。
4.3 工作票管理:
4.3.1 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重要安全组织措施,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和市局的实施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文执行。
4.3.2 在35kv线路和10kv干线上停电工作必须填写《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不停电工作必须填写《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在10kv支线、分支线、配电变压器、城镇低压线和用户总配电盘上停电工作,必须填写支线配变、低压线、配电盘专用工作票。
4.3.3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局每年公布的人员担任,学徒工不准担任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如确因人员紧,则必须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并由局或供电所组织考试合格,经局领导批准后才允许担任。
4.3.4 不论使用何种工作票,均应履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制度及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4.3.5 35kv线路和10kv干线停电检修,必须列入月度作业计划,按规定:市调线路提前四天,县调线路提前二天,填写工作票并向调度申请,一般事故检修也应填写工作票。事故紧急处理,可不填工作票,但应按调度管辖权限履行许可手续和终结手续,做好安全措施,事后在工作日志上写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任务。
4.3.6 工作票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带到工作现场,并按工作票上所列内容做好安全措施,按杆号挂好接地线后,才许可工作,工作票末带到现场工作应作无票工作处理。
4.3.7 已终结的工作票交工作票签发人,由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任务”栏右侧空白处盖“已执行”章。月末由安全员进行评价,在“备注”栏右侧空白盖“合格”或“不合格”章。
4.3.8 每月对本所全部工作票,按省局《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合格率统计方法》进行评价,下月28日前送局安监复评。
4.4缺陷管理:
4.4.1 线路及设备的缺陷管理应遵守局《供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4.4.2 设备缺陷管理要求建立自下而上的设备缺陷管理责任制,各级分管职责如下:
a) 岗位工:应掌握本岗位线路设备的各类缺陷和各类设备的全部内容。
b) 供电所和营业所:应掌握所辖线路及设备的各类缺陷和全部内容。
c) 局农电科:0.4kv线路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的“紧急”“重要”缺陷,三类设备状况。
d) 局用电科:配变的“紧急”“重要”缺陷,三类设备状况。
e) 局生技科:掌握35kv送电线路和10kv干线及以上设备的全部缺陷,二、三类设备的健康状况,10kv支线以下的“紧急”“重要”缺陷,三类设备状况。
4.4.3 供电所应设立设备缺陷管理员,负责缺陷的监督统计,上报和设备定级工作。
4.4.4 管理程序:
4.4.4.1 一般缺陷管理程序:
a) 岗位工周期巡视发现缺陷应认真判断缺陷部份、严重程度,并记入巡视记录簿内,一般缺陷每月25日前填一份本月周期巡视工作报告单(简称工作单),把发现的缺陷,报送线路班长。
b) 每次清扫、检修、事故巡视,特殊、监察性巡视,工作负责人把发现的缺陷,填入工作单内,报线路班长。
c) 线路班长接到岗位工或者工作负责人的工作单后,提出消缺意见,然后交缺陷管理员对缺陷进行分类编号,并登记入缺陷台帐,同时根据缺陷管理权限,填写缺陷月报表,报送部门负责人及局主管科室。
d) 岗位工依据缺陷报表对缺陷进行相应编号,把检修发现的缺陷汇入检修记录簿内,局主管科室对上报缺陷进行分类登记,需要局协助处理的缺陷,应进行了解、查勘,必要时应提出整改方案,根据轻重缓、急,下达指令计划。
e) 线路班长,根据缺陷记录及局指令性计划,编制作业计划,经局批准后,开据检修工作单(注
明缺陷编号、工作内容),安排检修人员检修。
f) 检修工作负责人,把检修工作完成情况缺陷消除情况,全部记入工作单返回给检修班长。
g) 缺陷管理员根据检修消缺情况,在缺陷记录薄上进行消缺日期、检修人姓名登记,同时把当月消除的缺陷编码;填入缺陷月报表分送岗位工及局有关科室,并根据本月度运行,检修工作汇总,上报运行,检修报表。
h)运行岗位工依据缺陷月报表,在巡视记录和检修记录相应的缺陷记录后面进行消缺日期和姓名登记,以及检查核修质量。
i)局有关科室根据缺陷月报表,在缺陷汇总簿上进行消缺日期,姓名、登记以便核查;依据运行、检修月报,每季进行一次综合分析。
4.4.4.2 重大缺陷管理程序:
a) 凡属重大缺陷岗位工或工作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线路班长或分管所长。
b) 局管理的“重大缺陷”,由缺陷管理员填写“缺陷报告单”一式二份,经线路班长或所长审后,立即将二份报局主管科室。
c) 局主管科室收到“缺陷报告单”必要时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后一份退回供电所,安排当月处理或以后下达指令性计划处理。
d) 各供电所根据市局主管科室意见处理后,一周内应填写“缺陷消除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报告局主管科室。
e) 供电所内部按缺陷管理程序处理。
4.4.4.3 紧急缺陷管理程序:
a) 凡属紧急缺陷,岗位工或工作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线路班长或所长。
b) 属供电所管理的紧急缺陷,由供电所自行确定消除方案,组织处理,在“缺陷月报”中报局主管科室。
c) 属局管理的“紧急缺陷”,由岗位工或线路班长立即报告局调度或者局主管科室,由局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处理,供电所事后补报“缺陷报告单”及“消缺报告单”。
d) 各供电所根据市局主管科室意见,在24小时内对缺陷进行处理后,一周内应填写“缺陷消除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报告局主管科室。
e) 供电所内部,按缺陷管理程序办理。
4.4.4.4 属局管理当月发现的各类缺陷,不管消除与否均应在“缺陷月报”中上报市局主管科室。以后发现而已上报的,可不重复上报,但在年末月份的“缺陷月报”中,应上报全部未消除的缺陷。
4.4.4.5 供电所管理的缺陷,每月应将当月消除的各类缺陷统计数,在“运行月报”中上报局有关科室。
4.5 缺陷管理:
4.5.1 供电所应具有的规程、制度、标准:
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6) 华东电网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7)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8)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9)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10)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11)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12)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
13)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7)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18)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19)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0)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1)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2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23)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24) 架空电力线路与弱电流线路接近和交叉装置规程;
25)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2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8)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29)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30) 供电营业规则;
31) 华东局“关于加强供电运行工作若干意见”;
32) 华东局“华东电网供电设备评级标准”;
33) 浙江省局“关于下达供电所标准化条件的通知”;
34) 浙江省农电35千伏线路标准化管理条例;
35) 浙江省农电配电线路标准化管理条例;
36) 浙江省农电配电线路评级暂行标准;
37) 防止输电线路施工倒杆的规定;
38) 防止配电线路施工倒杆的暂行规定;
39) 防止电力线路人身触电事故的补充规定(送电、配电);
40)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严肃处理不验电接地进行违章作业的规定;
41) 铝绞线及钢芯铝绞线国家标准;
42) 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43) 国家标准:额定电压35千伏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第一部分);
44) 国家标准:额定电压35千伏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第二部分);
45) 本局有关的企业标准。
4.5.2 供电营业所应具有的规程、制度、标准:
a)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b)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c)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d)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
e)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f)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g)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h)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i) 浙江省农电配电线路评级暂行标准;
j) 防止配电线路施工倒杆的暂行规定;
k) 防止电力线路人身触电事故的补充规定(送电、配电);
l)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严肃处理不验电接地进行违章作业的规定;
m) 本局有关的企业标准。
4.5.3 设备运行标志
4.5.3.1 送配电线路及其设备应有明显的标志,主要标志的内容如下:
a) 送电线路、配电线路干线双重命名,杆塔编号和三米划线。
b) 送电线路、配电线路支干线及以下的线路本身名称,杆塔编号和三米划线;
c) 双回路线路色别标准、瓷瓶使用不同颜色;
d) 公变名称及编号;
e) 相位标志;
f) 开关的调度名称和编号;
g) 低压配电线路零线与相线的瓷瓶区别标志。
4.5.3.2 变电所线路的出口和公变的进出线应有线路的双重命名。(编号)送电线路设在终端杆上,架空配电出线的标志设在出线套管下方和出线1#杆上,电缆配电出线的标志设在户外电缆头下方。
4.5.3.3 各类标志设在巡视易见一侧。
4.5.3.4 导线的三相用黄、绿、红三色标志,下列杆塔应设有相色标志。
a) 各条出线的出口杆塔(即变电所出线1#杆);
b) 分支杆;
c) 终端杆;
d) 过路配变杆;
e) 翻相杆;
f) 环通杆。
4.5.4 管理要求:
4.5.4.1 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结束后,应在三个月内健全有关资料,更改有关图表;“主接线模拟图”“城镇高低配电网络结线图板”和属市调管辖设备变动,应立即更改,反映每月运行情况的图表应逐月更改。
4.5.4.2 设备运行标志应经常保持正确,完整清晰,新投产线路应在投产前完成。
4.5.4.3 各种记录是反映运行情况的原始资料,应随运行工作同时作好记录。
4.5.4.4 各所技术资料由资料员负责管理。
4.6 运行分析制度:
4.6.1 开展运行分析是确保安全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情况、电网异
常等现象的分析,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不断提高安全 经济运行水平和人员技术管理水平。
4.6.2 运行分析内容:
4.6.2.1 运行岗位分析:分析“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4.6.2.2 事故及异常运行情况分析: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后,对处理及有关原因进行分析,做到“三不放过”,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6.2.3 缺陷分析:分析缺陷产生原因,总结发现缺陷,判断缺陷和处理缺陷的经验。
4.6.2.4 线损分析:分析线损高的线路的主要原因和应采取的对策。
4.6.2.5 负荷及电压分析:分析各线路负荷变化情况和做好调荷的措施,防止线路超载运行。
4.6.2.6 专业分析:如防雷、防鸟害分析、线路绝缘分析,单相接地查找分析等。
4.6.3 在班长主持下,每季运行分析一次,分析内容不要面面具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每次运行分析都应做好记录,逐步积累运行分析资料。
4.7 技术培训制度:
4.7.1 供电所技术培训应以岗位培训为主,从生产和运行实际出发,以“三熟”、“三能”为重点,不断提高运行、检修的工艺水平。
4.7.2 线路工在业务上的“三熟”“三能”是:
“三熟”:熟悉本岗位线路设备状况(包括线路长度、杆塔情况、导线规格、沿线情况、主要交跨、设备容量、主要缺陷等)。
熟悉主要检修工艺要求;
熟悉岗位的各项规程制度;
“三能”:能分析线路运行状况;
能正确判断设备缺陷和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能掌握运行检修技术。
4.7.3 岗位培训的主要形式:
4.7.3.1 岗位练兵:“两票”填写,规程、制度熟悉训练,事故予想反事故演习、技术、设备、记录、资料管理训练,消防器材使用训练等。
4.7.3.2 上课讲解:可由班长、技术培训员或工人担任,进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和检修工艺要求等进行讲解。
4.7.3.3 技术问答:可采取每人轮流出题,指定人员或全体做题解答的方法。
4.7.3.4 技术业务讨论会:根据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线路颁发性事故或技术难题等进行讨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学习培训教材有关部分,然后组织讨论。
4.7.3.5 技术比武:线路工基本操作技能等比赛。
4.7.4 新工人分配到所后,应进行现场基本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现场见习,见习阶段应签订师合同、技术培训员和带徒师共同制订见习计划,应按学习阶段定期进行测验。见习期满经考试合格,方可跟班实习,在实习期间准许在师付的监护下逐与参加实际操作和基本功训练。
4.7.5 线路工种,学徒工学习期限一般应二年,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工作,但如因人员缺乏或学徒工本身努力,进步较快者,经考试合格可提前顶岗,但一般学习期限不少于一年。
4.8 材料工器具保管制度:
4.8.1 各供电所应设材料工具员(兼职)一人,按市局班组小库管理标准,负责材料工器具的领、退、保管、登记和整理等工作。
4.8.2 供电所按限额储备材料,按月清点及时补充,基建、大修、更改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将多余材料退局仓库、废旧材料应回收并整理后退局物资科。
4.8.3 公用工器具,如绞磨、扒杆、钢丝绳、葫芦等必须定期予试,妥善保养保管。
4.8.4 公用仪表,如绝缘摇表、接地摇表、铝形表等,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定期检查,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除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4.8.5 所有工器具都应登记建册,做到帐物相符。
5 报告和记录
5.1 供电所应该具备的图表:
a) 全所安全日(上墙);
b) 一次主结线模拟图(上墙);
c) 线路设备一览表(上墙);
d) 线路设备定级表(上墙);
e) 城镇高低配电网络结线图板(上墙);
f) 10kv线路熔丝配置表;
g) 线路安全日统计表;
h) 线路跳闸统计表;
i) 个人安全日统计表;
j) 工作票汇总统计表;
k) 线路地理分布图(万分之一地理图)。
[请在此处填写内容]
5.2 供电所应建立的记录:
a) 10kv线路分支、配变令克倒闸操作记录;
b) 交叉跨越记录;
c) 线路巡视、维护、检修记录;
d) 缺陷记录;
e) 避雷器测试记录;
f) 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g) 绝缘、登高、起重工器具检查、试验记录;
h) 安全活动记录;
i) 倒闸操作记录;
j) 技术问答和技术考试题;
k) 线路配变事故障碍记录;
l) 运行分析记录;
m) 工作日志;
n) 学习记录;
5.3 供电所应具有的资料:
a) 线路施工及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
b) 10kv线路通用杆型组装图;
c) 线路通道处理通知单及交房协议书;
d) 10千伏杆塔履历卡;
e) 线路一览图;
f) 配变及电容器卡;
g) 线路负荷开关、断路器卡。
h) 10千伏线路模拟图;
i) 线路明细表。
5.4 供电所和营业所线路岗位应具备以下图表:
a) 线路一览图;
b) 杆线设备履历卡;
c) 线路交跨记录;
d) 线路设备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e) 线路巡视记录。
5.5 线路运行工作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每月、季、年由专业人员报有关部门。
第4篇 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2)
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水泵房管理员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水泵房管理员应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小区内主供水管上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正常值为4.5kgf/cm2);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3水泵房管理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或主管,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房;
c)立即通知公共事物部及机电维修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联络供水公司进行抢修;公共事物部负责通知相关的用水单位和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d)在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或机电维修部主管的组织下,尽快开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水泵房管理员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回填土方,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4.2.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如果漏水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1“市电”停时,水泵房管理员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并按《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巡视监控。从“市电”停到重新正常供水规定时间为15分钟。
4.4水泵房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
4.4.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4.3水泵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在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内严禁吸烟。。
4.4.4每班打扫一次水泵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5水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4.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水泵房管理员保管,水泵房管理员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给排水设备设施日记》上签名。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水泵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6水泵房管理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电流、运行频率)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给排水设备设施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日前由水泵房组长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二年。
5.0记录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市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
2 引用标准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85水电生字第68号)
3 管理职能
3.1 生产技术部职责、权限、工作范围。
3.1.1 生技部为公司变电站的技术管理部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公司各变电站的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3.1.2 检查、指导变电运行人员按规程、制度做好变电设备运行工作。
3.1.3 参加修编、审核现场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标准、运行人员设备管理职责分工,并负责落实检查和考核。
3.1.4 参加审核较复杂的操作程序和更改新的运行方式方案。
3.1.5 参加新建、扩建工程(设备)和验收和启动。
3.1.6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变电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的调查分析。
3.1.7 生技部负责人定期查阅各项运行日志、记录和各项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文明生产情况等。
3.1.8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设备评定级工作。
3.1.9 有权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和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1.15 有权制止各种违反规程规定的操作,对变电运行中的技术问题有权做出决定。
3.2 调度所职责权限工作范围。
3.2.1 调度所是公司35kv-110kv变电站运行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对变电站及变电运行人员的管理。
3.2.2 负责变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检查督促35kv变电运行人员按规程,制度做好各方面工作。
3.2.4 负责修编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标准,并负责考核。
3.2.5 负责审核复杂的操作程序。
3.2.6 参加新建、扩建工程的验收和启动。
3.2.7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变电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的调查分析。
3.2.8 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操作队队长、变电站站长会议。
3.2.9 调度所负责人每月对各变电站变电设备巡视一次,每季夜巡一次,检查设备运行、值班纪律、文明生产等情况。
3.2.10 协助职教办抓好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组织变电运行人员竞赛、学习、观摩等。
3.2.11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进行设备评定级工作。
3.2.12 做好变电运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的生活,搞好班组建设。
3.2.14 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对变电运行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有权对变电运行人员进行奖惩。
3.3 操作队队长、变电站站长职责、权限、工作范围
3.3.1 负责所管辖变电站及本站的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生活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3.3.2 领导本站人员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正确执行调度命令。
3.3.3 做好本站设备的检查巡视,运行分析、指标统计,管理好图纸、资料、工器具、备品、备件。负责各项月报的统计、分析上报,以及各种资料的整理。
3.3.4 重点抓好变电运行技术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整理、收集积累各种运行技术数据,组织每周一次的运行分析会,督促检查安全活动等各种管理制度的执行,参加本站设备验收工作。
3.3.5 必须熟悉并认真执行变电运行规程制度及法规、熟悉本站一、二次系统接线图,各种可能的运行方式,各主要设备的性能、规范和原理,熟悉本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及动作特性,熟悉本站直流系统,所用电系统等。
3.3.6 当变电站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必要时召集非当值人员协助;如发现当值人员处理不力时,可由自己领导处理,但必须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
3.3.7 事故处理完毕,应立即组织本站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审查安全员的事故报告。
3.3.8 负责审核本站典型操作票和复杂操作的操作票。
3.3.9 有权对本站设备定级提出初步意见。
3.3.10 搞好班组建设,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全站团结,做好全站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3.11 有权根据本站任务的需要,对班次、人员进行调配,并报调度所批准备案。
3.3.12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者提交调度所,并提出处理建议。
3.3.13负责所管辖变电站及本站的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及“五防”管理。
3.4 运行值班人员职责、权限、工作范围。
3.4.1 每值正值班员为值班负责人,当同时有两个正值的,应明确其中一个为负责人。
3.4.2 值班负责人是执行调度指令和运行操作的监护人,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应对本班内因违章造成的事故、障碍、异常等负主要责任。
3.4.3 值班负责人应正确迅速地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若指令有明显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应向值班调度员提出,拒绝执行,并报告站长或上级领导。
3.4.4 值班负责人是工作许可人,应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3.4.5 值班负责人应随时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潮流变化,对危及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及时上报,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组织本班人员进行消除。
3.4.6 检修、试验、施工人员进入本站工作时,值班负责人应按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结束后进行设备验收工作。
3.4.7 值班负责人应经常监督、检查副值班员的工作,负责对本站值班员和实习员的技术培训。
3.4.8 副值班员是值班负责人的助手,应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各项工作。倒闸操作时如有疑问,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待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3.4.9 副值班员是倒闸操作的执行人,应完成倒闸操作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安全措施,填写操作票等。
3.4.10 副值班员负责抄表,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负责工器具、仪器仪表、消防用品、材料及备品备件的管理,并按值移交;负责本值的卫生清扫工作。
3.4.11 副值班员应按规程制度的要求,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定期认真地巡视设备。在设备出现异常和发生事故情况下,要及时汇报,详细记录并协助正值班员做好处理工作。
3.4.12 副值班员应积极参加本站的政治学习,技术学习,安全活动和站务工作认真学习各项制度和各有关规程,不得无故缺席。
3.4.13 副值班员对倒闸操作、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负一定责任。
3.4.14 学徒工、实习值班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应尊敬师傅,热爱集体,热爱劳动,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劳动纪律。
3.4.15 学徒工和实习值班员应认真学习上级颁分和现场各有关规程、条例、工艺导则,努力熟悉设备结构、性能,一、二次接线图,运行方式及倒闸操作,参加本站的技术培训,安全活动,卫生清扫等工作。
3.4.16 实习期间不准进行各项操作,可在值班员的监护下做辅助工作和在已停电的设备上进行模拟操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培训管理
4.1.1 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调度所、职教办设专责培训教师。
4.1.2 培训工作应有年、季、月计划,由调度所变电运行专责人提出,职教办审核后由分管经理批
准实施。月末由培训专责人统计、考核。
4.1.3 培训内容
4.1.3.1 专业培训。新工人上岗前由专责教师负责,内容包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变电运行管理标准、变电设备的构造性能、有关系统及运行方式、有关规章制度等。
4.1.3.2 集中专题培训。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难于解决的问题或新技术推广应用等进行。
4.1.3.3 现场技术培训。包括:规程学习考试、技术问答、默画系统图、现场考问、技术讲座、技术表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
4.1.4 培训上岗程序
4.1.4.1 变电站值班员的任务步骤:实习生──副值班员──正值班员。
4.1.4.2 值班员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前,应经公司考试合格,重新任命方可值班。同时应抄送调度所以便于业务联系。
4.2 安全管理
4.2.1 运行交接班
4.2.1.1 变电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值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向站长或有关领导汇报,在安排人员履行交接班后方可离开。
4.2.1.2 交接班应按制度规定的内容、交接班前的检查,交接方式,注意事项等进行交接。交接班时要互通情报,把值班时和巡回检查时发现的设备缺陷、重大操作、事故处理等互相交底,交班完全彻底不漏项,接班心中有数事事清。
4.2.1.3 调度所的负责人应不定期参加交接班,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项,开展表扬和批评,培养良好的交接班秩序。
4.2.1.4 交接班必须当面在岗位现场进行,双方签字为准。签字前交班人员对全站安全负责,签字后接班人员对全站安全负责。
4.2.2 运行巡回检查
4.2.2.1 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制所制定的时间、路线、项目进行全面或重点的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缺陷,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后要及时、认真地做好记录。
4.2.2.2 生技部负责人和调度所负责人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性巡回检查,讲解巡检重点,目的和要求,根据以往设备事故,障碍和缺陷分析,指出某一时期的巡检重点,并要有检查、示范和评议。对巡回检查中发现并消除重大设备缺陷者给予表扬、奖励;对于玩忽职守,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故障者,按事故调查规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4.2.2.3 巡回检查的路线、时间、项目、要求、检查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各变电站按实际要求制定,调度所审核批准。
4.2.3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
4.2.3.1 各变电站应根据《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站的定期试验和轮换设备的细则,明确设备、时间、项目、执行人、监护人、执行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报生技部批准(大型、重要设备报分管经理批准)现场公布实施。
4.2.3.2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由值班负责人负责,明确操作人和监护人,重要试验与轮换应由站长或专责人在场指导,工作完毕要有记录。如因故不能切换时,应报请生技部批准,并记入值班记录簿。
4.2.4 运行操作
4.2.4.1 运行一切操作必须按现场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4.2.4.2 典型操作票(供填写操作参考)须经调度所负责人审核,分管经理批准实施。
4.2.4.3 严格操作票填写标准要求,要有填写审核,操作中要严格操作票执行制度,逐项打,依次进行。
4.2.4.4 对执行过的操作票,变电运行专责人要按月汇总装订,加上封皮,分析和统计合格率进行公布,并报公司安质部,操作票要保存三个月。
4.2.4.5 安质部应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2.5 运行设备缺陷管理
4.2.5.1 各变电站站长、技术负责人是设备缺陷管理的主人。
4.2.5.2 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按本公司《设备缺陷管理标准》执行。
4.2.5.3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由公司设备专责人组织修订,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4.2.5.4 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入有关的记录簿,并汇报有关部门;缺陷处理要有结果,记录簿内不允许有长期无结果的项目。
4.3 变电运行分析
4.3.1 岗位分析:运行人员(含站长),在值班期间,对仪表指示、负荷情况、温度变化、设备异常和缺陷,操作异常等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记入运行分析记录簿,由调度所变电专责人审核。
4.3.2 专业分析:由变电专责人负责将运行记录整理加工后,上报生技部做为运行分析会的资料之一。
4.3.3 专题分析:由变电专责人负责,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设备大修前后运行状况和改进的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其他专业性试验分析等。
4.3.4 事故异常运行分析上:发生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后,及时对事故、异常整个过程(含操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运行水平。
4.3.5 变电运行分析会:每月5日由调度所主持召开,与变电站站长会同时进行,除变电站长外,变电专责人、检修专责人、安全员参加。各站汇报上月的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分析解决办法,结合安全活动,传达上级指示和当月工作安排,准备好参加公司运行分析会的资料。
4.3.6 变电站运行分析会:各站每周一次,由站长主持召开。对本站长本周的操作情况,“两票三制”执行情况,进行设备运行分析,事故及异常分析,负荷及电压分析,绝缘及保护方面的分析等,要做好记录。同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下周工作安排。
4.4 运行日志管理:运行日志由公司统一配发,各变电站按制度要求,按时进行抄表,要准时,到位,书写清晰、正确、不漏项、不空格、有签字;有异常及时分析、汇报、月末由站长收藏保管。
4.5 各种记录管理:各种记录由公司统一配发,各变电站按制度要求填写,要整洁、叙述明白,有日期、有签字,当班记录要由值班负责人审阅。记录使用完后,由站长收藏保管。
4.6 运行技术资料管理
4.6.1 现场运行规程由调度所组织修编,每站一套,公用。
4.6.2 各变电站应具备的规程、制度、技术资料,各种记录等,按《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配置。
5 检查与考核
5.1 变电运行管理工作每季由生技部、调度所组织检查评比。
5.2 检查内容
5.2.1 业务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5.2.2 “两票”“三制”执行情况。
5.2.3 变电设备健康运行状况。
5.2.4 变电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5.2.5 “两措”计划实施情况。
5.2.6 各种运行记录的填写情况。
5.2.7 各种资料的整理情况。
5.2.8 各种规程、制度的学习及执行情况。
5.2.9 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及劳动竞赛指标完成情况。
5.2.10 基层班组站建设情况。
5.3 奖惩
对变电站运行检查,按公司业绩考核给予奖惩。
第6篇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
《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0号)
4、工作流程:
5、自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2)具有3年以上从事化工行业操作或管理等工作经历;
6、领导小组
6.1单位成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6.1.1自评小组
组 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环经理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7、职责分工
7.1自评小组职责
7.1.1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7.1.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1.3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8、自评内容
8.1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8.2 每年4月底,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级范围内组织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8.3自评的主要依据主要有:
8.3.1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8.3.2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8.3.3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8.3.4隐患整改情况
8.3.5自主报告
8.3.6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9、自评后自评组织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10、纠正措施
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董事长(总经理)反映情况。
11、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小组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2、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环部保存归档。
第7篇 某某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某县供电公司加强科学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执行《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以及《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一1996)。
本标准由某县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生产部起草。
主要起草人:陈军
审核:苏本宽
审定:陈元龙
批准:殷庆昌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委托生产部负责解释。
某县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某县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85)水电生字第68号《关于颁发变电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5-08-27
(80)电技字第26号《关于颁发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80-05-05
鲁电生「1994]586号《关于印发变电站无人值守集中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等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3职责
3.1生产部、企划部、人事部、检修公司、调度所对变电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实行专业管理。
3.2操作队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在行政和业务上调度所的领导;在运行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上受当值调度员统一指挥。
3.3变电运行操作队各级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3.3.1操作队队长
3.3.1.1队长是操作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队的安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在调度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操作队的全面管理工作并对调度主任负责。
3.3.1.2领导全队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所管辖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
3.3.1.3领导全队人员完成现场培训计划,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全队人员技术素质。
3.3.1.4领导全队搞好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搞好团结、遵纪守法。
3.3.1.5负责大型停送电等复杂操作的组织落实及准备工作,并到现场亲自监督,确保操作正确无误。
3.3.1.6负责组织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事故及异常的处理,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
3.3.1.7负责组织本队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工作,并负责对本队发生的事故制定出防范措施。
3.3.1.8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的变电站设备。
3.3.1.9有权检查监督全队人员的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3.3.1.10有权根据值班方式的要求编制操作队人员值班轮值表,并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备值人员。
3.3.1.11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操作和事故处理。
3.3.1.1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全队人员布置工作。
3.3.1.13有权参加设备检修、基建、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
3.3.2操作队副队长
3.3.2.1在队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对队长负责。
3.3.2.2协助队长抓好全队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维护。
3.3.2.3协助队长组织好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3.3.2.4协助队长处理好全队的日常工作。
3.3.2.5协助队长组织政治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队内团结。
3.3.2.6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值班时,履行值班负责人职责。
3.3.2.7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2.8有权根据分管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3.3.2.9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2.10有权受理所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2.11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操作和事故处理。
3.3.2.1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全队人员布置工作。
3.3.2.13有权参加设备检修、基建、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
3.3.3操作队技术员
3.3.1.1技术员是全队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全队的技术培训和所管辖变电站的技术管理工作。
3.3.3.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组织处理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
3.3.3.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技术资料记录、图纸的填写、审查分析、保持正确、完整、符合实际。
3.3.3.4负责编制、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3.3.3.5按培训计划,完成全队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3.3.3.6新设备投运前,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和考试。
3.3.3.7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3.8有权对本队人员在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3.3.9有权检查各值的记录,并监督其填写正规,完整,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其纠正。
3.3.3.10有权检查全队人员现场培训完成情况,并向队长提出考核意见。
3.3.3.11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3.12有权受理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3.13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值班时,履行值班负责人职责。
3.3.4操作队值班负责人
3.3.4.1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安规”和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本值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3.4.2领导本值按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及异常的处理。
3.3.4.3领导本值及时发现或消除缺陷,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3.3.4.4管理和审查本值操作票、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
3.3.4.5审查本值记录,确保正确、完整、填写正规。
3.3.4.6带领本值人员完成培训计划。
3.3.4.7对本值运行管理、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等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3.3.4.8有权单独巡视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4.9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4.10有权受理所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4.11有权按有关规程规定和值班工作内容及要求向本值人员发布工作指令。
3.3.4.12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3.3.4.13交接班发生疑问时有权向交班者提出,必要时向队长汇报。
3.3.5操作队值班员
3.3.5.1在值班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
3.3.5.2负责按时巡视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3.5.3负责填写各种记录。
3.3.5.4负责检查、保管工具、仪表、钥匙、备件,发现丢失、损耗及时汇报并补充,确保充足好用
3.3.5.5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5.6有权按规定和调度调度员的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5.7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3.3.6操作队兼职司机
3.3.6.1负责值班车辆的驾驶和维护,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3.6.2按工作需要及时将工作人员运送至工作地点。
3.3.6.3有权驾驶领导指定的车辆。
3.3.6.4有权对车辆的管理、维护提出改进意见。
3.3.6.5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出车命令。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内容
4.1.1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管理。
4.1.2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4.1.3负责受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检修工作票。
4.1.4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实施和管辖工作。
4.2值班方式
4.2.1操作队分3个值,每值为3人,分别为甲值、乙值、丙值轮流值班,每值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其他各值均上白班,负责设备的巡视和维护,当值期间,负责监听电话,接受调度命令,进行临时的倒闸操作,处理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操作队的日常工作,负责设备特巡。
4.2.2操作队值班轮值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并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4.3工作制度
4.3.1值班工作制度。
4.3.1.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经队长批准可找人代职,履行并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4.3.1.2必须保证通讯,并通工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障碍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随意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将值班车辆调做他用。
4.3.1.3值班期间、工作人员应衣着整洁、穿工作服。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女同志留长辫应将其盘拉在头上。
4.3.1.4严禁乱拆设备进行试验。
4.3.1.5值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班上打闹或唱歌,不准用电话聊天。
4.3.1.6严禁酒后上班或在班上饮酒。
4.3.1.7夜间或星期天,如发生较大事故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队长或副队长。
4.3.1.8当值人员应保持值班室整洁,每日交班前应将值班室清扫擦洗干净。
4.3.2交接班制度。
4.3.2.1每日交接班,操作队全体人员均应参加,随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
状况等各方面情况。
4.3.2.2操作队全体人员应在每日交班前15分钟进入值班室,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
4.3.2.3操作队交接班实行模拟系统与值班记录簿交接。当日工作人员如发现现场情况与交班者交待不符时,应立即汇报队长。
4.3.2.4正在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不得交接班。
4.3.2.5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4.3.2.6交班者应交等下列内容:
a、运行方式;
b、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和变更情况;
c、设备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缺陷消除情况;
d、倒闸操作及操作预告:
e、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布置,装设接地线号及地点;
f、收到工作票份数及开工份数;
g、上级命令、通知及运行有关的其他情况。
4.3.2.7接班者应检查下列内容。
a、核对模拟图与交待相符;
b、检查值班记录及“两票”与交待相符;
c、检查通讯、交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车辆燃料充足,工具齐全;
d、检查值班室卫生清洁,各类物品完整无损;
4.3.2.8交接班负责人分别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4.3.3设备巡视制度
4.3.3.1变电站设备的正常巡视一般要求3天一次,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4天一次。
4.3.3.2设备巡视路线及周期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漏巡,事后及时补巡。
4.3.3.3白天特巡由正、副队长安排进行,夜间和星期日特巡由当值进行,正、副队长或技术员参加。人员人足时,由队长召集预备队人员参加,特巡项目和要求按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4.3.3.4巡视人员应将巡视时间、站别、巡视内容及发现问题记入运行值班记录。
4.3.3.5夜巡会诊检查由队长组织。每站每月最少一次。
4.3.3.6巡视中如有紧急需要,巡视人员应立即停止巡视,参加处理紧急情况。
4.3.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3.4.1中央信号、闪光装置、交直流绝缘监察、电压换相、主变温度、蓄电池组每次巡视时、切换试验测记一次。
4.3.4.2同期装置、备用冷却器、备用冷却电源、线路重合闸装置每月上旬试验一次,重合闸试验前应征得调度员同意。
4.3.4.3照明、绝缘工具、登高工具、消防设施每季未检查一次。
4.3.4.4长期备用的站用变压器季未由队长负责向调度员办理申请进行充电,并接带负荷24小时,送电前应按规定测绝缘电阻。
4.3.4.5防误闭锁装置结合停电每半年检查一次。
4.3.5倒闸操作制度。
4.3.5..1操作队的倒闸操作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一般操作当值监护,复杂操作队长或技术员监护。
4.3.5.2计划内的倒闸操作由队长根据人员情况安排进行。
4.3.5.3临时操作由当值人员进行,操作任务较多,人手不足时,应汇报队长召集人员协助。
4.3.5.4操作队使用的操作票正常情况下用微机打印、特殊情况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4.3.5.5倒闸操作使用的安全工具正常存放在各站固定地点。
4.3.5.6倒闸操作应在现场进行模拟预演。
4.3.5.7正常情况下,无人值班变电站所有运行或备用状态的开关,必须置于“远控”位置。由当值调度员进行“远控”操作。
4.1.5.8设备停电检修时,由操作人员将需停电的设备置于“就地”操作位置,按调度命令进行就地操作。设备检修结束后,操作人应将“就地/远控”开关切换至“远控”位置。
4.1.5.9设备停电检修过程,调度员需做“远控”试验时,应通知操作队值班员将“就地/远控”开关切换至“远控”位置,试验完后立即恢复。
4.3.5.10事故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将“就地/远控”开关切至“就地”位置,按调度命令作。
4.3.5.11倒闸操作的其它规定和操作票的管理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山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电气、热机两票执行的有关规定”和某县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6工作票制度。
4.3.6.1操作队值班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一般不留在现场,仍继续进行本队其他工作,检修人员如需做联动试验等需要操作队配合的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约定比较合理的时间进行。
4.3.6.2连续停电的检修工作项目,每日收工及次日复工,检修工作负责人均应电话通知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记入运行值班记录。
4.3.6.3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票延期,检修单位应持工作票到操作队办理相应手续。
4.3.6.4工作终结,当日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结束前2小时通知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验收,多日工作提前一天通知。验收后履行终结手续。
4.3.6.5工作票的其他规定和工作票的管理,仍按《电业安全规程》、山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电气、热机两票执行的有关规定”,某县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7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3.7.1巡视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将详细情况及处理意见填入运行工作质量监督卡和设备缺陷记录簿,并报告当值负责人。当发现严重缺陷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及工区,当值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处理。
4.3.7.2缺陷消除后,值班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及时注销。
4.3.7.3技术员应将缺陷发现及消除情况及时输入微机。
4.3.7.4设备带缺陷运行时,队长应及时组织分析,并制定跟踪措施。
4.3.8设备管理制度。
4.3.8.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一类设备占90%以上。
4.3.8.2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应分工管理,确定设备运行主人,定期开展工作,一般每周1次。
4.3.8.3每季度末,操作队技术员应组织对所管辖的变电站设备进行一次评级工作。
4.3.8.4操作队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应符合某县供电公司“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
4.4安全管理制度。
4.4.1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做到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有记录。
4.4.2在各变电站备齐足够的合格的消防设备,要求布置合理。站内应有消防布置图,标明消防设备的名称、数量、放置地点,值班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备配置定额见附录a。
4.4.3在操作队值班室和各站备齐足够合格的安全用具,要求摆放有序、有编号、有记录、定期试验,并能正确熟练使用,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见附录c。
4.4.4各站控制盘前应有明显的警戒线,盘上仪表应有极限红线,警告牌、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
4.4.5安全设施的布置应完善严密,遮栏绳、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安全网门完整,加锁关闭。
4.4.6防潮、防小动物措施合理实用,防鼠挡板完整完损,孔洞封堵严密。
4.4.7操作队人员每年应进行《安规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离岗三个月应经安规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
4.5运行分析制度。
4.5.1操作队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运行分析活动,全面分析管辖变电站的运行情况。
4.5.2专题分析应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4.5.3运行分析活动,全队人员应全部参加。
4.6技术管理制度。
4.6.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技术资料由操作队技术管理。
4.6.2操作队规程制度按部颁“110kv及以上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要求配备。
4.6.3操作队使用的记录簿见附录k
4.6.4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存放的记录簿见附录d
4.7培训制度。
4.7.1操作队的现场培训由技术员全部负责。
4.7.2现场培训应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切合实际。
4.7.3现场培训的形式应机动灵活,内容由浅入深。
4.7.4每月应对现场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8文明生产
4.8.1无人值班站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站内场地平整,搞好绿化、生产场地不存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特别是主控室、高压室内严禁储存粮油、食品,室内外照明充足,围栏设施完好。
4.8.2室内要做到客人明地净、设备清洁,各种记录簿和工器具摆放固定地点。
4.8.3操作队值班室的被褥定期拆洗,保持清洁。存放有序。
4.8.4随时关好大门及生活区小门。
4.9民主管理制度:
巡视操作队应重视并加强民主管理工作,设立“六大员”即:政治宣传员、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核算员、培训员、生活管理员,共同管好操作队工作。
附录a(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设备配置定额表
配备地点
消防器材名称
数量
主控室
4公斤(2公斤)1211型灭火器
3-5个
电缆沟
4公斤(2公斤)1211型或8公斤干粉灭火器
3-5个
主变
沙池
消防锨
40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每台一个
3-5把
一台
开关室
4公斤1211型或8公斤干粉灭火器
3-6个
附录b(标准的附录)
────────────────────────────────────
操作队值班室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绝缘手套
4付以上
2
安全帽
每人一顶
3
绝缘靴
4双以上
4
验电器
应满足各电压等级最大需求
附录c(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接地线
每段母线一组,每条母线一组(有地刀除外)
2
绝缘隔板
10k某县供电公司v配备三块
3
安全标志牌
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量
4
防护眼镜
两副以上
3
围绳
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量
4
零克棒
应满足各级电压最大需求
附录d(标准的附录)
────────────────────────────────────
操作队具备的记录簿
d1值班运行工作记录簿
d2设备缺陷记录
d3钥匙使用记录
d4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d5反事故演习记录
d6培训考试记录
d7班组建设记录
d8监督性巡视记录
附录e(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站具备的记录簿
e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簿
e2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e3蓄电池测量记录
e4设备缺陷记录簿
第8篇 10kv开闭所运行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仙居县供电局10千伏开闭所运行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10千伏屋内开闭所运行与设备管理工作。局生产领导、供电所领导及线路专业人员、专管人员、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91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华东电管局《关于加强供电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dl558-94电力工业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 职责
3.1 职能
3.1.1 生技科为开闭所管理的职能部门。
3.1.2 开闭所由所在地供电所负责运行、操作、及维护。
3.1.3 全局开闭所统一由局变电检修队检修。
3.2 权限
3.2.1 生技科有权对开闭所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修提出建设性意见。
3.3 责任
3.3.1 生技科对开闭所运行的专业管理负指导、监督责任。
3.3.2 运行单位和设备主人对开闭所的正常运行、周期检修负管理责任。
3.3.3 检修队对开闭所设备安装、年度预试和缺陷修理的质量负责。
4 术语和定义
开闭所
经一回或多回10千伏线路汇入,能进行功率交汇、分配的由环网设备组成的配电装置。它分为屋内装置和箱式装置两种,一般用于城网。
屋内装置一般由6-16只环网柜组成,能形成“双环网”供电方式。
箱式装置是一组组合电器,体积小占地少,一般适用于“单环网”供电方式。
本标准叙述的是屋内装置无人值班和值守的开闭所。
5 管理内容要求和方法
5.1 管理内容
5.1.1 生技科负责对开闭所运行管理规程规章的制订,发展计划编制、业务指导、布置运行维修工作,设备缺陷和大修管理,下达生产指标并考核。
5.1.2 线路所属的供电所是开闭所设备的运行单位。应明确专管人员为运行设备主人。当开闭所数量达到10个以上投入运行,可组成运行操作班,主要负责开闭所的运行、维护和操作管理。其职责
如下:
5.1.2.1 按周期和要求对所辖开闭所进行巡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5.1.2.2 调度所辖设备,按调度命令组织完成操作任务和进行事故异常处理。
5.1.2.3 负责办理两票工作,根据工作票要求,实施现场安措,工作许可和验收、终结手续。
5.1.2.4 负责建置各种台帐、图表、资料、记录,并实施,对建置的各种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负责岗位培训及新工人的技术业务、安全知识的培训。
5.1.2.5 负责进入开闭所的外来建筑施工、油漆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现场安措、许可、监护工作。
5.1.2.6 负责设备的定期维护,结合停电机会组织设备清扫。
5.1.2.7 负责设备大修验收,参加新建工程、扩建、改建工程设备交接验收和投产运行工作。
5.1.2.8 负责编制年度大修计划,并上报。
5.1.3 开闭所设备的修试由设备主人向局申请计划,检修队负责开闭所内的设备安装、年度预试,根据运行单位提供的消缺计划,及时组织小修或大修,确保修试质量,按规定时间提供试验报告。
5.2 设备的巡回检查
5.2.1 巡视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周期、项目和指定的线路进行,即为定时间、定项目、定线路。
5.2.2 巡视设备应集中思想、遵守电业变电安规有关巡视规定,采取“看、听、嗅”等方法进行观察分析,每次巡查应做好记录(巡视记录),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缺陷记录),按规定分类上报,并督促消缺。
5.2.3 开闭所运行管理工作需要局有关部门(单位)配合的协调工作由生技科负责,固定资产和年度大修、修试月度计划由生技科管理并安排批准。
5.2.4 巡视周期,正常巡视每月1次;新投产3个月之内每月2次,待设备稳定后减到1次;每2个月安排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5.2.5 根据特殊天气情况,进行特殊巡视或故障巡视,在下列情况下应特巡或故障巡视:
5.2.5.1 设备在异常运行有重要缺陷。
5.2.5.2 气候异常,如大风、大雨、大雾、大雪、雷雨之后,严寒冰冻。
5.2.5.3 高温高负荷或超载运行。
5.2.5.4 新设备投产或设备大修后。
5.2.5.5 采用特殊运行方式或采用新技术后。
5.2.6 正常巡视允许单人进行,故障巡视必须两人进行,遇有雷雨天气,单相接地故障的巡视必须穿绝缘靴进行。
5.2.7 巡视项目
5.2.7.1 设备状态与模拟图是否相符。
5.2.7.2 门窗关闭完好,各进出孔洞堵实,无小动物活动痕迹,捕杀措施投入。
5.2.7.3 电缆头(电缆头瓷瓶)是否完整清洁,有无裂纹、放电、发热和音响现象;接地引线有无松动、断股和锈蚀现象;外皮有无损伤,层(沟)无积水。
5.2.7.4 开关柜的“五防”装置良好。
5.2.7.5 通过观察孔柜内检查项目:
5.2.7.5.1 瓷质部分清洁,无破损裂纹或放电痕迹。
5.2.7.5.2 各部份接点无发热现象。
5.2.7.5.3 开关、闸刀的分、合实际位置与一次模拟图相符;机构边杆肖子齐全,无脱落。
5.2.7.5.4 ct、pt无异常声,表面清洁无放电痕迹,pt中性点电阻及开口灯泡完好。
5.2.7.5.5 避雷器瓷质完整,硅橡胶无龟裂,无裂纹及放电闪络痕迹,内部无响声,接地良好。
5.2.7.5.6 盘面的仪表、信号灯和监视灯的指示正确,各相电压平衡,无异常声、异味或发热,二次端子及熔丝无生锈、氧化、松动、冒火现象。
5.2.7.5.7 设备标志齐全,电缆标牌完整。室内清洁整齐,安全工器具、消防设备完好、完整。
5.3 设备的维护及试验切换
5.3.1 设备的清扫按“逢停必扫”的原则进行,但每年不少于一次。室内(电缆层)清扫工作每月一次,每6个月大扫除一次。
5.3.2 每季进行一次照明灯切换试验检查,不亮灯泡进行调换。
5.3.3 每次巡视对带电指示仪切换检查良好,电压、电流的切换开关检查三相平衡。
5.3.4 电力电缆停用3个月必须进行充电试运行,否则投运前做预试。
5.3.5 pt中性点安装防谐措施的电阻及开口灯泡每年检测二次;一次为2月份,另一次结合预试进行,主要测回路电阻。
5.3.6 10kv开关百次操作检查,切换100个循环(合、分一次为一个循环),应对开关的外观和机械传动各部分进行仔细检查,适量加润滑油等维护,有问题即行处理,并作记录。
5.3.7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并记录。
5.3.8 每年1-2次投药灭鼠。
5.4 操作管理
5.4.1 设备管辖范围划分:开闭所中与10千伏干线相关连的设备(开关、闸刀、地刀)属调度设备(相当环通开关闸刀),开闭所中所有出线馈线设备属供电所设备(相当支出开关闸刀等),特殊出线的馈线可作为调度设备。
5.4.2 操作管理的原则:接发令管理按现线路操作相同,开闭所内的现场操作按变电《安规》要求执行,调度管辖设备按调度命令执行,供电所管辖设备按所负责人命令执行。
5.4.3 开闭所倒闸操作的全过程,应始终贯彻监护、核对、复诵制,都应使用线路倒闸操作票。严格按照华东电管局关于电气倒闸操作的“六要十二步”进行,操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监护(审票),一人操作(填写操作票)。操作票原则上按典型操作票填写。
5.4.4 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供电所负责人)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命令应清楚明确(按调度术语),受令者应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操作时必须将操作票带到现场按变电“六要八步”实施细则逐项进行,接地线号码在现场填写,全部操作完成后必须进行复查。
5.4.5 所有的操作任务,应记录在倒闸操作记录上。
5.4.6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供电所负责人)汇报,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5.4.7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或设备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操作人员(专管员)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恢复送电的操作,仍应填写操作票。
5.4.8 对调度员(供电所负责人)发布的操作命令有错误时,则应提出意见,在调度员(供电所负责人)仍重复命令时操作人员(专管员)必须执行,但如果执行该命令对人身、设备有明显严重威胁时,可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4.9 每个操作任务结束后,应对被操作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核对各对应的测量、计量表计运行情况,然后翻正模拟标志,汇报调度员(供电所负责人)。
5.4.10 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5.4.11 填写操作任务和具体操作项目时,干线应写清设备的双重命名(即名称和编号),支线应写全称。经上级批准的典型操作票只能作填写参照依据,不能代替实际操作票。
5.4.12 两票统计按省局“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合格率统计方法执行”。
5.4.13 按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如遇设备故障,需停止操作,应与值班调度员(供电所负责人)汇报,由值班调度员(供电所负责人)决定停止操作或作其他处理,如处理后可继续操作(但不得恢复原状态),操作票可继续执行,如故障严重、设备需改检修状态,则应由调度(供电所负责人)发令,按事故处理,可不开操作票,原操作票盖“不执行”章,注明原因,故障处理后,应重新填写操作票进行操作。
5.4.14 使用过的操作票,每月定期组织评价并考核合格率和使用率,操作票(包括作废、不执行)至少应保存一年,使用的录音带应保存三个月。
5.5 设备缺陷管理
开闭所的缺陷管理按局《供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执行。
5.6 技术资料管理
5.6.1 10千伏开闭所应有下列图纸:(开闭所现场和供电所各一套)。
5.6.1.1 系统一次主接线图。
5.6.1.2 配电装置图。
5.6.1.3 防雷接地图;
5.6.1.4 二次原理、安装图。
5.6.1.5 一、二次电缆敷设图及电缆清册。
5.6.1.6 土建图。
5.6.1.7 城网模拟图。
5.6.2 10千伏开闭所运行具备下列规程和规定(存放供电所):
5.6.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和线路部分)。
5.6.2.2 华东电管局:关于加强供电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5.6.2.3 典型操作票。
5.6.2.4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5.6.2.5 10千伏开闭所运行管理标准(本局)。
5.6.2.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包括各级补充规程)。
5.6.2.7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5.6.2.8 华东电网供电设备评级标准。
5.6.2.9 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合格率统计方法。
5.6.2.10 变电倒闸操作“六要八步”实施细则。
5.6.3 10千伏开闭所内应有下列上墙图表:
5.6.3.1 模拟图。
5.6.3.2 岗位职责。
5.6.3.3 定置图(消防器材、巡视路线、工器具等)。
5.7 消防、保卫及文明生产管理
5.7.1 设备专管员是开闭所的防火工作责任人。
5.7.2 每所配置1211灭火器4kg2-4只,定点布置不得任意变更,防火安全检查每季一次。
5.7.3 开闭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物质。
5.7.4 严格出入制度,本局生产、基建人员凭工作票进所,外单位人员及参观访问者需有本局人员陪同,并作登记。
5.7.5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向外单位人员提供本所资料、图纸,不准在所内摄影。
5.7.6 发生火灾和破坏性事故,除迅速处理外,应保护现场,并向上级及时报告。
5.7.7 美化、绿化环境,搞好所容所貌,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生产环境,按6.2要求做好所内所外清洁工作。
5.7.8 开闭所厂房钥匙供电所存放一把,岗位工保管一把。
6 报告和记录
6.1 本标准主要报告和记录有:
6.1.1 10千伏开闭所应有下列资料:(存放在供电所)
6.1.1.1 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报告。
6.1.1.2 设备技术专档(设备台帐)。
6.1.1.3 固定资产登记卡。
6.1.1.4 主设备工厂技术说明书(副本)。
6.1.1.5 上级颁发专业管理文件。
6.1.1.6 设备定级资料。
6.1.1.7 运行、维修工作计划及月报。
6.1.1.8 设备事故、异常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6.1.2 10千伏开闭所应有下列记录:(以下未注明均分析合装岗位工保管)
6.1.2.1 设备巡视维护记录。
6.1.2.2 倒闸操作记录。
6.1.2.3 工作票记录。
6.1.2.4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仪表)。(现场)
6.1.2.5 设备缺陷记录。
6.1.2.6 消防、安全工器具检查,换药、试验记录(现场)。
6.1.2.7 运行日志(包括出入登记)。(现场)
6.1.3 开闭所内桌台板下应有下列表格:
6.1.3.1 设备定级表。(季定组)
6.1.3.2 开关操作次数统计表。(按月统计)
6.1.3.3 熔丝配置表。
6.1.3.4 设备限额表。
6.1.3.5 调度员、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名单。
此外供电所可根据管理需要增设少量记录。各种资料、记录要求必须有完整性、正确性。
6.2 本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9篇 中央空调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3)
中央空调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中央空调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工作管理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3.3当值管理员具体负责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当值管理员每隔两小时巡视一次中央空调机组,巡视部位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塔、控制柜(箱)及管路、闸阀等附件。
4.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检查线电压(正常380v,不能超额定值);
b)检查三相电流(三相是否平衡,是否超额定值);
c)检查油压(正常10-15kgf/fm2);
d)检查高压(<12kgf/fm2);
e)检查低压(>2.5kgf/fm2);
f)冷却水进水温度(正常<35℃);
g)冷却水出水温度(正常>40℃);
h)冷冻水进水温度(正常10-18℃);
i)冷冻水出水温度(正常6-10℃);
j)检查中央空调主机运转是否有异常振动或噪音;
k)检查冷却塔风机运转是否平稳、冷却塔水位是否正常;
l)检查管道、闸阀是否有渗漏、冷冻保温层是否完好;
m)检查控制柜(箱)各元器件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
4.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当值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的汇报给机电维修部主管,请求支援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中央空调发生制冷剂泄漏时的处置:
a)立即关停中央空调主机,关闭相关的阀门;
b)加强现场通风或用水管喷水淋浇(应注意不要淋在设备上);
c)救护人员应身穿防毒衣,头戴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并要求两人为一组,确保安全;
d)对于不同情况的中毒者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于头痛、呕吐、头晕、耳鸣、脉搏呼吸加快者应立即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去休息;
--如中毒者出现痉挛、神志不清,处于昏迷状态,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治疗;
--如氟利昂制冷剂溅入眼睛,则应用2%的硼酸加消毒食盐水反复清洗眼睛并送医院治疗。
e)排除泄漏后,启动中央空调试运行,确认无泄漏后,机组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2中央空调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中央空调机组,拉下总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或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2.3中央空调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4当值管理员应根据用冷部门的要求,按时开关中央空调,并根据负荷情况启用相应的中央空调机组,调整相应的制冷温度,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
4.3中央空调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中央空调机房,如需要进入,需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中央空调机房。
4.3.2中央空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3.3中央空调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防毒用品,并应放置在方便、显眼处。中央空调机房内严禁吸烟。
4.3.4每班打扫一次中央空调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中央空调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天花、门窗、墙壁、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表面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中央空调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3.6中央空调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当值管理员不得私自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中央空调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中央空调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清晰、不完整;
c)中央空调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员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对于中央空调的运行情况,当值管理员应及时、完整、规范、清晰的记录在《中央空调运行日记》表内,并于每月的3号之前由机电维修部组长把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中央空调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0篇 调度运行方式管理标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现制定《运行方式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起草
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11.004-2007
运行方式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运行方式专业的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电网运行方式专业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电力调度技术标准汇编
电力部(80)电技字第26号文《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山东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网运行方式管理标准》(q/209—02—1998)
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电调[1999]81号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调度所是龙海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的归口部门。
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是运行方式管理的分工部门。
3.2 职责和权限
3.2.1 调度所
3.2.1.1 编制龙海电网的运行方式。
3.2.1.2 协调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对电网运行方式提出的要求。
3.2.1.3 批准调度管辖、许可设备的检修及各种停电申请。
3.2.1.4 负责新建、扩建及改造设备投运的调度管理。
3.2.1.5 负责本区电网无功管理及电压质量管理。
3.2.1.6 负责低频减载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3.2.1.7 负责电网经济调度管理。
3.2.1.8 负责电网潮流分布的计算分析。
3.2.1.9 负责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的并网管理。
3.2.1.10 组织调度运行方式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3.2.2客户服务中心
3.2.2.1 提供本区电网的预计负荷。
3.2.2.2 确定本区电网负荷限额及限电方案。
3.2.3 生技部
3.2.3.1 确定变电设备的检修工期。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
q/302z-211.004-2007
3.2.3.2 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等对运行方式的要求。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完成全年供电计划。
4.1.2 完成电压合格率指标。
4.1.3 实现经济调度,完成一次网损指标。
4.2 运行方式编制
4.2.1 年季度运行方式编制
4.2.1.1 编制依据
4.2.1.1.1 龙海电网调度规程;
4.2.1.1.2 电网结构,潮流分布;
4.2.1.1.3 电网各部分供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4.2.1.2 编制内容和要求
4.2.1.2.1 地区年季最大负荷曲线;
4.2.1.2.2 供电设备状况;
4.2.1.2.3 主要设备的检修进度;新设备投产的进度;
4.2.1.2.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调整方案;
4.2.1.2.5 电网的改进意见;
4.2.1.2.6 电网正常运行方式符合经济运行原则;
4.2.1.2.7 保证电网电能质量,短路容量不超过设备允许值。
4.2.1.2.8 编制程序见附录a。
4.2.2 日调度计划
4.2.2.1 编制依据
4.2.2.1.1 龙海电网调度规程;
4.2.2.1.2 根据前一天负荷及本日预测负荷;
4.2.2.1.3 各单位各部门十时前提出的停、送电申请。
4.2.2.2 编制内容和要求
4.2.2.2.1 已批准的厂站检修计划;
4.2.2.2.2 结线方式变化时的潮流分布;
4.2.2.2.3 电压及负荷情况;
4.2.2.2.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改变:
4.2.2.2.5 事故预想及注意事项;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
q/302z-211.004-2007
4.2.2.2.6 正常方式下不出现设备过负荷和低电压(质量管理点)
4.2.2.2.7 编制程序见附录 b所示。
4.3 无功电压管理
4.3.1 分析系统电压,制订改善电压的措施,绘制电压监视点电压曲线。
4.3.2 统计电压合格率和无功补偿设备运行情况。
4.3.3 提出电网改造、增装无功补偿设备、配置有载调压变等建议。
4.4 电网运行分析
每季度对电网运行的安全、经济。质量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写出报告。并进行年度运行情况总结。
4.5 设备检修管理
4.5.1 根据各单位检修计划、电网改造停电、临停申请等情况,认真调度,以做到相互配合,尽量减少停电次数和时间。
4.5.2 月前五日下达次月检修计划。
4.5.3 检修管理程序见附录c。
4.6 新设备投运管理
4.6.1 新设备投运前一个月明确设备命名,设备编号,运行方式。
4.6.2 新设备起动前一个星期,编制出调度起动方案,提出操作程序、试验要求,保证新设备安全投运。
4.6.3 新设备投运管理程序见附录d。
4.7 培训管理
4.7.1 根据培训工作要求,本专业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0小时。
4.7.2 建立培训档案。
4.7.3 培训管理程序见附录e。
4.8 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并网管理
4.8.1 参加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的接入系统审查。
4.8.2 批复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的并网申请。
4.8.3 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并网批复程序见附录f。
第11篇 物业辖区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电梯管理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四、程序要点
1、巡视监控
(1)电梯管理员每天应对小区内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坳;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板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和对得导靴油盅油量是否足够;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2、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总是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科客迅速离开轿厢,世断电源。用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2)电梯湿水的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决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漏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温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因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3、电梯机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5)机房应当做到随进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
4、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对于电梯运行情况,应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五、记录
《电梯运行日记》
六、相关支持文件
《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第12篇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成本运行要求标准解释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成本运行要求
标准条文
组织应依据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成本水平要求文件和成本发生过程控制文件的要求实施和运行成本管理体系,识别和确定与策划、控制、保持和改进有关的活动,确保这些活动通过以下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由于缺乏文件化的要求而导致偏离成本战略方针、成本目标、成本计划、成本动量标准和成本改进方案的运行情况,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相应的文件,并在文件中规定运行的要求;
b)在成本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实施必要的监视、测量(见8)、分析和改进(见9)。
目的和意图
体系许多问题是在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这些问题通常都是因为缺乏文件要求或要求不够所造成的。运行控制的目的就是能够发现问题,改善体系立法,确保运行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本要素条款规定了成本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的要求。
理解要点
●组织应根据成本战略方针、目标、成本改进方案、成本动量标准、标准成本、资源预算和成本计划,识别和确定以下两个方面的运行活动,为控制这些活动的有效实施提供依据。
――与成本发生过程控制和改进成本发生过程有关的活动,如流程和作业的控制、成本放行控制、供方成本控制、成本风险控制、成本分析和提高成本因素的改进等活动;
――与保持和改善成本水平有关的活动,如产品成本设计、成本计划、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等活动。
●为了确保已识别和确定的成本管理体系运行活动在受控的状态下有效进行,组织应对这些活动进行以下方面的策划:
――如何实现成本战略方针和成本目标
――如何对提高成本因素(包括来自组织外部的因素和成本事件)和成本风险进行控制
――如何通过成本改进方案、成本动量标准、标准成本、资源预算和成本计划的实施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哪些提高成本因素或活动的失控是由于缺乏文件或文件化的程序所造成的
――如何建立和保持运行控制所需的程序
――如何保持已降低的成本水平
(不限于此)
●组织应依据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成本水平要求文件和成本发生过程控制文件的要求实施和运行成本管理体系,识别和确定与策划、控制、保持和改进有关的活动,确保这些活动通过以下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由于缺乏文件化的要求(是指成本管理活动活动没有依据或缺少约束条件)而导致偏离成本战略方针、成本目标、成本计划、成本动量标准和成本改进方案的运行情况,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相应的文件,并在文件中规定或补充规定运行的要求;
b)在成本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实施必要的监视、测量(如查、考核、体系审核、业绩评价和成本核算等)、分析和改进(如过程分析、动量分析、环境分析、提高成本因素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等)。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运行控制涉及所有要素条款,是体系所有要素有效运行的保证。
第13篇 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制度
一、目的
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处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电梯机电维修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四、程序要点
1、巡视监控
(1)电梯机电维修员每天应对小区内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水),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②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③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④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⑤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⑥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⑦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板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⑧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⑨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⑩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盅油量是否足够;
⑾电梯运行有无异常振动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⑿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⒀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⒁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⒂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机电维修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机电处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程序》。
2、异常情况处置
(1)发生火灾的处置:
①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机电维修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②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机电维修员应立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③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电梯机电维修员应及时通知小区消防中心,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程序》处置。
(2)电梯湿水的处置:
①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②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③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④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漏水源;
⑤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温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程序》处理。
3、电梯机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电处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品,机房内应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5)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机电维修员保管,机电维修员不得私配钥匙。
4、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2)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①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②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③机房不干净;
④接班人未到岗;
⑤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调进行。
5、对于电梯运行情况,应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处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五、记录
《电梯运行日记》
六、相关支持文件
《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程序》
第14篇 常压生活锅炉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5)
常压生活锅炉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常压生活锅炉运行管理工作,保证常压生活锅炉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常压生活锅炉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压力锅炉运行工作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组长负责常压生活锅炉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当值班管理员具体负责常压生活锅炉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当值管理员每隔2个小时巡视一次常压生活锅炉,巡视部位包括:锅炉本体、燃烧机、水泵机组、电气控制系统及各种附属装置(闸阀、油箱、热水箱)。
4.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观察各连接处是否有漏油、漏水现象;
b)是否有异常的声响或振动,是否有异常气味;
c)观察排烟颜色是否正常,燃烧火焰是否稳定;
d)观察锅炉水温是否变化正常;
e)查看锅炉水位,油箱油位;
f)检查水泵机组:
--电机温度是否太高(烫手),风叶是否碰壳;
--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有无松弛的螺栓、螺母。
g)检查控制箱:
--各指示灯是否正常;
--各元器是否动作可靠,有无烧伤、过热、打火现象。
4.1.3对于巡视中发现的正常情况,当值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当值管理员应及时详细的汇报给机电维修部组长或主管,请求支援。整改时应遵守《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当值管理员应根据使用热水部门或用户的要求,及时开关常压生活锅炉,并根据他们的需要,适当调整锅炉热水的温度或热水供应量的大小。注意最高温度不能超过65℃。
4.3异常情况处理
4.3.1当常压生活锅炉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3.2当常压生活锅炉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运行中锅炉,拉下总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4常压生活锅炉房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常压生活锅炉房,如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常压生活锅炉房。
4.4.2常压生活锅炉内严禁存放易爆、易然、危险物品。
4.4.3常压生活锅炉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应放置在方便、显眼处。常压生活锅炉房内严禁吸烟。
4.4.4每班打扫一次常压生活锅炉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常压生活锅炉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天花、门窗、墙壁、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表面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5常压生活锅炉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4.6常压生活锅炉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常压生活锅炉管理员保管,常压生活锅炉房管理员不得自私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交接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常压生活锅炉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常压生活锅炉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清晰、不完整;
c)常压生活锅炉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6对于常压生活锅炉的运行情况,当值管理员应及时完整、规范清晰的记录在《常压生活锅炉运行日记》表内,并于每月的3号之前由机电维修部组长把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常压生活锅炉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5篇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3)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柴油发电机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柴油发电机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
3.2机电维修部组长负责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当值管理员具体负责柴油发电机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当值管理员应密切监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并每隔1小时进行一次记录。巡视部位包括:柴油发电机、冷却水箱、排烟系统、回风系统、控制柜(箱)、储油箱、蓄电池、消音系统。
4.1.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有无异常气味;
c)排烟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机油、柴油)、漏水现象;
d)机油压力冷却水温是否正常;
e)频率偏差是否较大;
f)三相、单相电压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有过载现象;
g)各信号灯指示是否正常;
h)检查蓄电池状况(温度不能超过45℃,用半导体湿度计);
i)回风是否顺畅;
j)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k)柴油箱油位;
l)消音效果是否理想;
m)每半个月应使备用柴油发电机试运行半小时。
4.1.3对于巡视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当值管理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组长或主管,请求支援解决。整改时应遵守《柴油发电机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柴油发电机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柴油发电机“飞车“的处置:柴油发电机发生”飞车“现象时,当值管理员需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得采取措施:
a)切断油路:将油门开关拉到停机位置,如果柴油机停下来,可以拆掉油泵进油管或高压油管;
b)切断气路:用棉衣等物品直接包住空气滤清器,或将空气滤清器拆下,直接用棉衣等物品塞住进气口(切断气路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c)绝对禁止减少或去掉负载;
d)柴油机停机后,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试机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4.2.2柴油发电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3柴油发电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柴油发电机;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当值管理员应按时开关柴油发电机。对于手动操作的柴油发电机,在停“市电“时,应在1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并开始供电;在来”市电“时,应在20分钟内关停柴油发电机。
4.4对于柴油发电机,当值管理员应根据其负荷的变化,适当调整其油门的大小。使其功率得到充分的利用。
4.5柴油发电机机房管理
4.5.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需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5.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
4.5.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5.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5.5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自自配钥匙。
4.6交接班要求
4.6.1交接人员应准时接班。
4.6.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__________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___________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4.6.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7当值管理员应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的记录在《______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内,并于每月的3号之前由柴油发电机管理员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交由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__________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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