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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管理标准7篇

发布时间:2022-12-12 热度:43

器材管理标准

第1篇 某小区管理处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小区管理处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为加强小区消防自救能力,各管理处、值班室、设备房、消防控制中心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具。

1.消防中心或小区治安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备,并以专柜安放,设专人管理。

(1)4kg1211手提式灭火器4个;

(2)消防扳手2把;

(3)消防斧2把;

(4)消防头盔10顶;

(5)防毒面具5个;

(6)口罩10个;

(7)救生绳1套;

(8)备用水带、水枪2套;

(9)铁撬杆2支;

(10)铁锹、消防桶、斗车、沙袋若干,由管理处主任确定配备数量,指定易取地点存放。

2.屋村各值班点设备房配备消防器具

2kg1211手提式灭火器不少于2个。

3.使用管理制度

(1)屋村所有消防设施、设置,是为消防应急时间,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2)配备的消防器具由安装地点的值班员管理,由管理处安全员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3)严格遵守消防器材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使用。

第2篇 保安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职责

1、保安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设施管理员(队长)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程序要点

1、登记入库。

1.1从公司仓库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处。

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保安部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保安队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2.3配置在各个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的消防器材,保安部长和消防设施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由消防设施管理员进行维护,保安部长进行不定时检查。

3、使用和维护

3.1战斗服、战斗靴、头盔: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的消防栓(箱)内;

b)水枪、水带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

d)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3.4灭火器

a)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度至55度;

b)在小区的每个楼洞要适当配置消防灭火器;

c)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在充装,并作密封实验,重新铅封);

d)喷嘴是否阻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喷筒是否畅通。

4、维修保养。

4.1消防中心消防设备管理员要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变、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2一般维修由保安部长负责指导维修。

5、《消防器材检查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第3篇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标准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矿用设备器材入井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和电器类器材入井前,必须经电气防爆检查员检查,检查合格,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属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范围的设备,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及安全性能。

第二条矿用器材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第三十四条非防爆型或非本质安全型的电器器材严禁下井使用。特殊情况下需要下井使用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安全、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审核批准,矿技术总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措施下井使用。

第三十五条矿井必须严格建立设备器材井口检验制度,把住设备器材入井关,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设备和器材,一律不准入井。

第二章矿用设备使用和维护

按煤矿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矿用器材使用和维护

各矿要列出器材管理明细和管理职责,按规定建立健全器材台帐,精心使用,妥善保管。

第五条矿器材管理小组以及各分管业务科室,要加强机电、运输、采掘、通风、安全、地质测量等各类器材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对“不完好”或没有“检验合格证”的器材,一律不准下井使用。

第六条器材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定期进行检查校验,签发“检验合格者”。

第七条带有电源电压的仪器、仪表,无论是本质安全型还是非本质安全型,下井使用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超限,严禁使用。

第八条摄影、照相器材下井使用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超限,严禁使用。

第九条在制度规定之外的,按《煤矿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记录本配置及填写标准

一、记录本及记录盒制作要求

1、采掘设备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斜巷安全设施检查记录等全部按照统一内容,采用a5纸制作,纸质要厚重耐用,封皮采用蓝色塑料皮、烫金字体。

2、采掘设备记录要设置美观大方的检修记录盒(不锈钢或其它钢板制作),在设备旁明显地方放置。记录盒不能过大或过小,以能放置普通本夹为。

二、记录填写要求

1、“状态”栏填写:检查该项目,合格的划“√”;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需要修理的划“×”。

2、“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栏填写:在“状态”栏内划“×”的项目,要填写清楚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3、“上班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栏填写:上班(检修班或生产班)没有遗留问题的,填写“无”;有未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写清问题的部位、症状及处理结果。

4、“本班遗留问题” 栏填写:设备检修后试运行正常,没有遗留问题的填写“无”;有未能处理的问题,要将问题的部位、症状、未处理原因及后续如何预防处理写清楚。

5、填写时字体采用仿宋字体,黑色水笔填写,书写工整、认真,记录本上不能乱涂、乱画。

6、记录填写要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7、检修人员要认真对照检修项目和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及时填写记录,参与检修人员必须签字。

8、验收人员(机电班组长或机电队长)要对检修工作严格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核实检修项目和检修质量并签字。

9、记录本每月定期更换新本,届时将旧本交机电部(部)资料管理员处存档。

记录本配置要求见下表:

单位

序号

记录本名称

检修设备

填写人员

验收人员

填写要求

存放点

备注

综采工作面

1

采煤机检修记录

采煤机

采煤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2

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检修记录

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3

液压支架检修记录

液压支架

支架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4

乳化液泵检修记录

乳化泵

泵站检修人员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5

带式输送机检修记录

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皮带机头

一条皮带一本

6

绞车检修记录本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或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7

钢丝绳检查记录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或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8

斜巷运输设施检查记录

绞车

信号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或绞车硐室

一条斜巷一本

9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10

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

设备列车处或配电点

一个配电点一本

11

交接班记录

工作面设备(带式输送机、刮板机、绞车等)

各岗位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或其他配电点

一个岗位一本

掘进工作面

1

掘进机检修记录

掘进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2

带式输送机检修记录

皮带机

皮带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皮带机头

一条皮带一本

3

刮板输送机检修记录

运输机

运输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运输机机头

一台一本

4

绞车检修记录本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5

钢丝绳检查记录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6

斜巷运输设施检查记录

绞车

信号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条斜巷一本

7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8

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

配电点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9

交接班记录

工作面设备(带式输送机、刮板机、绞车等)

各岗位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各设备机头配电点处

一个岗位一本

开拓工作面

1

耙装机检修记录

耙装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2

喷浆机检修记录

喷浆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3

钻车检修记录

液压钻车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4

侧装机检修记录

侧卸式装岩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5

绞车检修记录本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6

钢丝绳检查记录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7

斜巷运输设施检查记录

绞车

信号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条斜巷一本

8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9

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

配电点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10

交接班记录

工作面设备(带式输送机、刮板机、绞车等)

各岗位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各设备机头配电点处

一个岗位一本

第4篇 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1.0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 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 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 ,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 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

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0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消防器材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公司办理消防设施停用手续后,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6篇 消防器材管理工作执行标准要求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公司办理消防设施停用手续后,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7篇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 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 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 ,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 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

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0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器材管理标准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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