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区管理处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小区管理处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为加强小区消防自救能力,各管理处、值班室、设备房、消防控制中心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具。
1.消防中心或小区治安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备,并以专柜安放,设专人管理。
(1)4kg1211手提式灭火器4个;
(2)消防扳手2把;
(3)消防斧2把;
(4)消防头盔10顶;
(5)防毒面具5个;
(6)口罩10个;
(7)救生绳1套;
(8)备用水带、水枪2套;
(9)铁撬杆2支;
(10)铁锹、消防桶、斗车、沙袋若干,由管理处主任确定配备数量,指定易取地点存放。
2.屋村各值班点设备房配备消防器具
2kg1211手提式灭火器不少于2个。
3.使用管理制度
(1)屋村所有消防设施、设置,是为消防应急时间,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2)配备的消防器具由安装地点的值班员管理,由管理处安全员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3)严格遵守消防器材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使用。
第2篇 保安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职责
1、保安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设施管理员(队长)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程序要点
1、登记入库。
1.1从公司仓库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处。
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保安部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保安队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2.3配置在各个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的消防器材,保安部长和消防设施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由消防设施管理员进行维护,保安部长进行不定时检查。
3、使用和维护
3.1战斗服、战斗靴、头盔: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的消防栓(箱)内;
b)水枪、水带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
d)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3.4灭火器
a)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度至55度;
b)在小区的每个楼洞要适当配置消防灭火器;
c)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在充装,并作密封实验,重新铅封);
d)喷嘴是否阻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喷筒是否畅通。
4、维修保养。
4.1消防中心消防设备管理员要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变、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2一般维修由保安部长负责指导维修。
5、《消防器材检查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第3篇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标准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矿用设备器材入井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和电器类器材入井前,必须经电气防爆检查员检查,检查合格,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属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范围的设备,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及安全性能。
第二条矿用器材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第三十四条非防爆型或非本质安全型的电器器材严禁下井使用。特殊情况下需要下井使用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安全、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审核批准,矿技术总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措施下井使用。
第三十五条矿井必须严格建立设备器材井口检验制度,把住设备器材入井关,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设备和器材,一律不准入井。
第二章矿用设备使用和维护
按煤矿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矿用器材使用和维护
各矿要列出器材管理明细和管理职责,按规定建立健全器材台帐,精心使用,妥善保管。
第五条矿器材管理小组以及各分管业务科室,要加强机电、运输、采掘、通风、安全、地质测量等各类器材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对“不完好”或没有“检验合格证”的器材,一律不准下井使用。
第六条器材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定期进行检查校验,签发“检验合格者”。
第七条带有电源电压的仪器、仪表,无论是本质安全型还是非本质安全型,下井使用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超限,严禁使用。
第八条摄影、照相器材下井使用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超限,严禁使用。
第九条在制度规定之外的,按《煤矿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记录本配置及填写标准
一、记录本及记录盒制作要求
1、采掘设备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斜巷安全设施检查记录等全部按照统一内容,采用a5纸制作,纸质要厚重耐用,封皮采用蓝色塑料皮、烫金字体。
2、采掘设备记录要设置美观大方的检修记录盒(不锈钢或其它钢板制作),在设备旁明显地方放置。记录盒不能过大或过小,以能放置普通本夹为。
二、记录填写要求
1、“状态”栏填写:检查该项目,合格的划“√”;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需要修理的划“×”。
2、“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栏填写:在“状态”栏内划“×”的项目,要填写清楚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3、“上班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栏填写:上班(检修班或生产班)没有遗留问题的,填写“无”;有未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写清问题的部位、症状及处理结果。
4、“本班遗留问题” 栏填写:设备检修后试运行正常,没有遗留问题的填写“无”;有未能处理的问题,要将问题的部位、症状、未处理原因及后续如何预防处理写清楚。
5、填写时字体采用仿宋字体,黑色水笔填写,书写工整、认真,记录本上不能乱涂、乱画。
6、记录填写要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7、检修人员要认真对照检修项目和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及时填写记录,参与检修人员必须签字。
8、验收人员(机电班组长或机电队长)要对检修工作严格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核实检修项目和检修质量并签字。
9、记录本每月定期更换新本,届时将旧本交机电部(部)资料管理员处存档。
记录本配置要求见下表:
单位
序号
记录本名称
检修设备
填写人员
验收人员
填写要求
存放点
备注
综采工作面
1
采煤机检修记录
采煤机
采煤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2
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检修记录
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3
液压支架检修记录
液压支架
支架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4
乳化液泵检修记录
乳化泵
泵站检修人员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5
带式输送机检修记录
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皮带机头
一条皮带一本
6
绞车检修记录本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或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7
钢丝绳检查记录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或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8
斜巷运输设施检查记录
绞车
信号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或绞车硐室
一条斜巷一本
9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10
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
设备列车处或配电点
一个配电点一本
11
交接班记录
工作面设备(带式输送机、刮板机、绞车等)
各岗位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设备列车处或其他配电点
一个岗位一本
掘进工作面
1
掘进机检修记录
掘进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2
带式输送机检修记录
皮带机
皮带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皮带机头
一条皮带一本
3
刮板输送机检修记录
运输机
运输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运输机机头
一台一本
4
绞车检修记录本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5
钢丝绳检查记录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6
斜巷运输设施检查记录
绞车
信号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条斜巷一本
7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8
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
配电点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9
交接班记录
工作面设备(带式输送机、刮板机、绞车等)
各岗位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各设备机头配电点处
一个岗位一本
开拓工作面
1
耙装机检修记录
耙装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2
喷浆机检修记录
喷浆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3
钻车检修记录
液压钻车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4
侧装机检修记录
侧卸式装岩机
检修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或工作面
5
绞车检修记录本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6
钢丝绳检查记录
绞车
绞车
包机人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个绞车一本
7
斜巷运输设施检查记录
绞车
信号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绞车硐室
一条斜巷一本
8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填写一次
配电点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9
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变配电设备
早班电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天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
配电点处
一个配电点一本
10
交接班记录
工作面设备(带式输送机、刮板机、绞车等)
各岗位工
班组长或机电队长
每班填写一次
各设备机头配电点处
一个岗位一本
第4篇 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1.0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 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 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 ,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 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
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0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
》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消防器材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公司办理消防设施停用手续后,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6篇 消防器材管理工作执行标准要求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公司办理消防设施停用手续后,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7篇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 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 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 ,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 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
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0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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