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1、电缆必须吊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势保持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º,即横平竖直。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不超3米。
5、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6、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7、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从上到下吊挂顺序为:通讯电缆、监测电缆、信号电缆、动力电缆)。
二、一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7、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8、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电缆)必须与瓦斯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严禁与瓦斯抽采管路搭接。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10、除采掘移动设备和通信、信号电缆外,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0.1米。
12、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3、电缆标志牌内容要求有名称、型号、编号、截面、长度、电压(使用电压)、用途、责任单位、来自、去向(牌的左端有向左或右端有向右的箭头)、责任人,便于识别。
14、电缆标志牌填写时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15、电缆标志牌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缆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16、主要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100米应标有一个标志牌。
17、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端应各有一个电缆标志牌。
18、电气设备控制线、信号、照明灯等多用途小电缆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19、绞车硐室内应贴顶靠邦分开吊挂,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20、横过巷道电缆(过龙门处电缆)应用电缆反卡“u”型钩分开固定吊挂。
21、严禁用金属铁丝包扎悬挂电缆。
22、无论高低压电缆都不允许有打结现象。
23、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外皮破口,若出现即为失爆。
24、井下进行巷道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将电缆保护好,严禁损坏电缆。喷浆料或回填料不能喷到电缆上,施工完成后仍由施工单位将电缆恢复原状。
25、电缆接线盒上板上墙,确保不使接线盒两端的电缆受纵向拉力,接线盒不遭受淋水。如确实在接线盒上方存在淋水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同时将接线盒调高,防止淋水沿电缆进入接线盒。接线盒吊挂时铭牌向外,喇叭口不得朝上。
26、通过风门、防火门、电气设备隔墙等敷设电缆时应有穿墙套管保护,电缆穿套管后用泥土密封。
27、 在井下巷道内运输超宽的大型材料或设备时运输单位必须沿途检查运输路线,提前制定出防止挤伤或刮断电缆的安全防护措施。
28、电缆要保持清洁卫生,各使用单位要定期清理。
三、考核办法:
1、不按要求挂线的对施工单位技术员罚款200元。
2、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电缆外皮破口,每处罚款500元。
3、电缆被喷浆(电缆上有喷浆料)每米罚施工单位50元。
4、砸伤、炮崩电缆每处罚款10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擅自截断电缆按照电缆原值进行罚款,丢失电缆按照电缆原值50﹪进行罚款。
5、不按规定悬挂标志牌及接线盒的每处罚款300元。
6、对检查人员查出问题,按标准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罚款2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进行罚款。
四、附 则: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相抵触时,以规程、规定为准。与我矿过去有关电缆管理方面规定有抵触时,均已本办法为准。
第2篇 井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概述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炭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与分级
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1个部分;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年度考核,一级的考核由国家煤监局负责,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意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强调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煤炭行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步发展形成的一整套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
4.安全质量标准化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的要求
(1)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质量安全标准化的相关知识,掌握质量安全标准化对自己岗位的具体要求,积极参加师徒结队、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自己的岗位技能,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打好基础。,
(2)“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对每道工作程序都按操作规程做到工序到位、行为规范、操作熟练,质量达标。
(3)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活动。围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技术改革和创新,为区队安全质量达标做出贡献。
(4)改变安全观念,文明生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真正成为安全管理的主人,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自觉维护作业场所的整洁和卫生,爱护环境,文明生产。
第3篇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管理规定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1、电缆必须吊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势保持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不超3米。
5、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6、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7、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从上到下吊挂顺序为:通讯电缆、监测电缆、信号电缆、动力电缆)。
二、一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7、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8、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电缆)必须与瓦斯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严禁与瓦斯抽采管路搭接。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10、除采掘移动设备和通信、信号电缆外,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0.1米。
12、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3、电缆标志牌内容要求有名称、型号、编号、截面、长度、电压(使用电压)、用途、责任单位、来自、去向(牌的左端有向左或右端有向右的箭头)、责任人,便于识别。
14、电缆标志牌填写时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15、电缆标志牌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缆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16、主要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100米应标有一个标志牌。
17、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端应各有一个电缆标志牌。
18、电气设备控制线、信号、照明灯等多用途小电缆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19、绞车硐室内应贴顶靠邦分开吊挂,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20、横过巷道电缆(过龙门处电缆)应用电缆反卡“u”型钩分开固定吊挂。
21、严禁用金属铁丝包扎悬挂电缆。
22、无论高低压电缆都不允许有打结现象。
23、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外皮破口,若出现即为失爆。
24、井下进行巷道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将电缆保护好,严禁损坏电缆。喷浆料或回填料不能喷到电缆上,施工完成后仍由施工单位将电缆恢复原状。
25、电缆接线盒上板上墙,确保不使接线盒两端的电缆受纵向拉力,接线盒不遭受淋水。如确实在接线盒上方存在淋水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同时将接线盒调高,防止淋水沿电缆进入接线盒。接线盒吊挂时铭牌向外,喇叭口不得朝上。
26、通过风门、防火门、电气设备隔墙等敷设电缆时应有穿墙套管保护,电缆穿套管后用泥土密封。
27、 在井下巷道内运输超宽的大型材料或设备时运输单位必须沿途检查运输路线,提前制定出防止挤伤或刮断电缆的安全防护措施。
28、电缆要保持清洁卫生,各使用单位要定期清理。
三、考核办法:
1、不按要求挂线的对施工单位技术员罚款200元。
2、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电缆外皮破口,每处罚款500元。
3、电缆被喷浆(电缆上有喷浆料)每米罚施工单位50元。
4、砸伤、炮崩电缆每处罚款10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擅自截断电缆按照电缆原值进行罚款,丢失电缆按照电缆原值50﹪进行罚款。
5、不按规定悬挂标志牌及接线盒的每处罚款300元。
6、对检查人员查出问题,按标准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罚款2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进行罚款。
四、附 则: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相抵触时,以规程、规定为准。与我矿过去有关电缆管理方面规定有抵触时,均已本办法为准。
第4篇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安全评价标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结论
检查人
1
有“防爆、电缆及小型电气”专业化管理机构。机、运区队必须设有一名副科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管防爆电气设备具体负责
《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煤矿安全规程》
2
制定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制度、检修验收制度、入井管理制度、现场检查管理制度、电缆修理、试验管理制度等
现场检查矿上制定的规章制度
3
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合格的供电设计,设备选型合理,计算正确。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证方可下井。安装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单位投入运行
现场检查
4_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
《细则》现场检查
5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和铭牌
《细则》 现场检查
6
专职防爆检查员、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现场检查
7_
运行中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满足《细则》要求
《细则》 现场检查
8
开关上悬挂的标志牌,应注明设备编号、型号、整定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所标明的整定值,应与开关内部的整定数值相一致
《细则》
9
每天由分片负责电工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月由专职防爆检查员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本内
《煤矿安全规程》 现场检查
10
防爆电气设备,从入井检验、整定计算、安装调试、故障检修、定期试验、记录填报等各环节要有专人负责
查矿上制定的规章制度
11
开关要台台上架(台),三件及以上小型电器要上板。淋水不得溅到开关上
完好标准 现场检查
12_
管理体系与管理机制
现场检查各类制度、管理机制、落实制度的记录,通过现场查看各种记录,评定管理流程是否形成闭环
第5篇 井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概述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炭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与分级
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1个部分;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年度考核,一级的考核由国家煤监局负责,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意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强调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煤炭行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步发展形成的一整套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
4.安全质量标准化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的要求
(1)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质量安全标准化的相关知识,掌握质量安全标准化对自己岗位的具体要求,积极参加师徒结队、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自己的岗位技能,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打好基础。,
(2)“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对每道工作程序都按操作规程做到工序到位、行为规范、操作熟练,质量达标。
(3)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活动。围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技术改革和创新,为区队安全质量达标做出贡献。
(4)改变安全观念,文明生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真正成为安全管理的主人,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自觉维护作业场所的整洁和卫生,爱护环境,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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