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县供电局的技术监督管规定时,首要目标是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兼顾效率和服务质量。规定应涵盖设备维护、操作流程、应急预案、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以保证全面而细致的监管。以下是对县供电局技术监督标准的初步构想:
1. 设备管理:
-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故障。
- 对新引进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 设立设备使用记录,以便追踪设备性能变化。
2. 操作规程:
-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指导员工正确执行各项任务。
- 实行操作许可制度,重要操作需经授权后进行。
- 定期进行模拟操作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3. 应急预案:
-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覆盖各类可能发生的故障。
- 定期更新预案,确保其时效性和实用性。
- 针对大型故障,需设定多级响应机制,快速恢复供电。
4. 人员培训:
- 提供定期的技术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
- 强化安全教育,使员工充分理解安全的重要性。
- 鼓励员工参与行业交流,了解最新技术和管理理念。
5. 监督与评估:
- 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日常的技术监督工作。
- 定期进行技术评估,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 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强化规定执行力。
上述管理标准涵盖了设备管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和监督评估五个主要方面。这些标准旨在通过系统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县供电局的技术工作高效、安全地进行。
在书写管理标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语言表述清晰,避免模糊不清或歧义。
2. 规定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不能过于理论化。
3. 结构合理,各个部分应有逻辑关联。
4. 注意法规合规性,确保所有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5. 考虑实际情况,规定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管理标准的书写格式一般包括以下要素:
1. 标题:明确、简洁,概括主要内容。
2. 引言:简述制定规定的背景、目的和依据。
3. 主体:详细列出各项管理标准,每个标准下可细分小点。
4. 执行与监督:说明如何实施和监督这些标准。
5. 附录:如有必要,可附加相关图表、表格或参考文献。
遵循这些规范和注意事项,可以编写出既专业又实用的县供电局技术监督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仙居县供电局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
2 引用标准
2.1 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6]《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程》。
2.2 浙江省电力公司浙电技监(1997)0624号《关于加强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
3 职责
3.1 职能
3.1.1 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是提高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局设置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在局长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局的技术监督工作。
3.1.2 生技科为绝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设立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1.3 检修队为继电保护技术监监督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
3.1.4 生技科、用电科为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
3.1.5 安保科为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
3.2 权限
3.2.1 领导小组权限:
3.2.1.1 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在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全局的技术监督工作指标及各项技术监督工作标准审定。
3.2.1.2 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2.2 各有关职能部门权限:
3.2.2.1 生技科负责分管电网高压电器设备绝缘、电能质量监督技术工作。
3.2.2.2 检修队负责分管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3.2.2.3 用电科、生技科负责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3.3 责任
3.3.1 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应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法规、标准、制度,审定年度各项技术监督计划,参与重大工程的技术监督工作。并负有对各技术监督工作小组及各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责任。
3.3.2 生技科对绝缘监督不力引起的电网设备事故负责。
3.3.3 检修队对继电保护监督不力引起的电网继电保护责任事故负责。
3.3.4 用电科对因管理不善引起电测质量责任事故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各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电网设备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4.2 局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由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
4.3 局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技术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全局技术监督计划及各项标准,定期听取技术监督工作小组对主要问题的分析、汇报,对薄弱环节应采取措施的研究与决策,负责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4.4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标准和技术措施,结合市网实际情况制定或修定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反事故措施的补充规定,制定年度技术监督计划,并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实施。
4.5 参与主要输变电一次、二次设备、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
4.6 参与主要输变电一次、二次设备、计量装置初设选型,监造、质检、调试、交接验收与技术鉴。
4.7 参与重在技术措施、技术方案改造和技术监督有关的重大科技项目的审查。
4.8 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
4.9 对基层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4.10 定期进行技术监督工作统计、分析。对发现的重大设备故障和隐患及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汇报,组织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4.10.1 每年召开一次技术监督工作年会,总结交流技术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
5 报告和记录
5.1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5.1.1 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5.1.2 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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