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新设备的验收环节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确保设备的质量符合预期,而且能预防潜在的问题,保障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以下是一份关于新设备验收管理标准的规定,旨在提供一个实用的指南,帮助新手理解并执行这一流程。
1. 设备规格与合同一致
新设备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中的规格进行验收。检查设备型号、性能参数是否与订单一致,任何细微的差异都可能影响到设备的使用效果。
2. 外观检查
新设备的外观应无明显划痕、破损或锈蚀。新手可能会忽视这一点,但设备的外观状况往往能反映其内部制造工艺和质量。
3. 功能测试
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各项功能正常运行。这可能需要对照设备说明书,逐一操作,确保每个功能都能按预期工作。
4. 安全性评估
对设备的安全特性进行检查,如防护装置、警告标志等。新手在验收时应特别关注这些细节,防止因安全问题导致的事故。
5. 配件与文档
检查随机附带的配件是否齐全,同时确认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卡等文档完整无误。
6. 安装与调试
如设备需安装,验收应包括安装过程的顺利程度和调试结果。新手可能需要请教专业人士,以确保设备安装正确无误。
7. 售后服务
确认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保修期限、维修响应时间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为后续使用提供保障。
制定新设备验收管理标准时,应注重设备与合同的一致性、外观及功能的完好性、安全性评估、配件与文档的完整性,以及安装调试和服务质量。
1. 设备规格对照
2. 外观与功能测试
3. 安全性评估
4. 配件与文档检查
5. 安装调试验证
6. 售后服务质量确认
在执行验收时,需细心观察,遵循操作规程,尤其是对设备的初步理解和功能测试。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沟通,以便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书写新设备验收管理标准时,应遵循清晰、简洁的原则,使用专业术语描述设备特性和验收步骤,同时兼顾新手的理解能力。每一条标准应独立成段,便于阅读和执行。在语言表达上,力求准确、自然,避免过于机械或生硬的表述,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逻辑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设备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报告与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各单位、部门。
2 职责
2.1职能
2.1.1 新设备验收管理的工作,在分管局长及局新设备验收管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生技科负责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新设备验收管理由各专职具体负责。
2.1.2 分管局长职能:有权召开新设备验收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指导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新设备验收的各项规定,检查各单位的新设备验收工作。
2.1.3 生技科长职能: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分管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推动新设备验收管理的工作朝高标准、严要求、高起点、规范化、最终达到“工程达标验收”的要求和目标。
2.1.4 基建部门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新设备验收管理的规定,经常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有关记录和相关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按基建达标投产要求,做好二级验收工作,并组织好管理部门验收工作。
2.1.5 验收组组长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新设备验收管理的规定,提出我局的相关实施细则和验收规程,对工程质量负责。
新设备验收管理各专职职能:在验收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做好我局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有关生产技术、标准、制度。负责全局新设备验收管理。
2.1.6 负责及时、准确的将新设备验收管理信息报告给生技科长、生产局长,并同时反馈给有关科室和生产单位、建设单位。在分管的新设备验收范围内,有权处理技术管理问题。在生产局长、生技科长不在情况下,验收组组长有权决定验收结论等项、并事后向生产局长、生技科长汇报。
2.1.7 各基层单位职能:有权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提出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参加新设备验收的培训和学习班。
2.2权限
2.2.1 有权对验收中发现有提出改进要求。
2.2.2 对不符合验收投产条件的有拒绝投产的权力。
2.3责任
2.3.1 分管局长责任:对领导全局的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提出全局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下达的新设备验收“达标”的指标负责。
2.3.2 生技科长责任: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审核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的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对督促新设备验收工作的实施、制定方案,以确保新设备验收“达标”指标的完成负责。
2.3.3 验收组组长责任:对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进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办法负责。
2.3.4 新设备验收管理各专职责任:对由于本人工作不当或违反上级规定、标准、制度而造成生产事故。由于分管工作不到位,造成新设备投产后运行不良或信息了解、汇报、反馈不及时而造成新设备验收后发生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于日常管理工作松懈,致使分管的验收任务没有完成或任务完成不及时、工作质量没有达到上级要求负责。
2.3.5 各基层单位责任:对完成下达给本单位的新设备验收工作要求。精心安排建设计划的实施。及时上报各类新设备验收工作报表,并做好有关的图纸和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负责。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制定新设备验收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督促、检查、指导基层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建立新设备出厂、基建安装和运行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档案。
3.2仔细分析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检查、督促、落实、实施,新设备验收全部要求实现达标验收,并执行三级验收。对验收自查报告、申请进行审查,对新设备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考核和复验。审定验收设备能否投运。
3.3对验收设备和工程作出正确的评定,提出改进要求和意见。
4 报告与记录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 年度新设备验收管理工作计划和总结
b) 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
c)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以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标文件及其合同、协议
d) 工程施工文件、资料
e) 工程竣工文件、资料
f) 工程运行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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