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水泵的安全操作要求
(一)、日常检查
1、检查通往室外排气管应严密,排气口朝下,不会发生火花。
2、检查电瓶电量,每隔半年对电瓶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加补电解液。
3、检查仪表应完备,经常擦拭机器应无灰尘,螺栓不能松动,传动罩完好无损。
4、水泵各管路接头牢固,无泄漏现象。
(二)、启动准备
1、柴油机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连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现象。
(2)检查电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蓄电池是否充足电。
(3)向油底壳内加注机油至规定油面。向喷油泵、调速器内加注机油至规定油面。
(4)向热交换器内加满洁净冷却水。
(5)用手压燃油泵压油使燃油系统充满燃油并排除空气。
(6)向燃油箱内加满经过沉淀过滤的燃油。
2、水泵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在水泵轴承体内,应有足够的润滑剂。
(2)出水管路暂时关闭(启动成功后应立即开启出口阀)。
(3)取下水泵出口法兰上螺塞放气,有水溢出直至无气泡时拧紧,说明泵充满了水。
(三)、启动运行
1、柴油机的启动
(1)将喷油泵手柄推到空载,转速为700r/min左右位置。
(2)将电钥匙打开,按下启动按钮,使柴油机启动。如果在12s内未能启动,应立即释放按钮,通过2min后再做第二次启动。如果连续三次不能启动时,应停止启动找出原因。
(3)柴油机启动成功后,应立即释放按钮,将电钥匙拨回中间位置,同时注意机油压力表,并检查柴油机各部分运转是否正常。
2、柴油机的运转
(1)柴油机的预热
柴油机启动后,空载运行时间不宜超过1min,即可逐步增加转速到1000-1200r/min,并进入部分负荷运转。待柴油机的出水温度高于75℃,机油温度50℃,机油压力高于0.25mpa时,才允许进入全负荷运转。
(2)运行过程中,应注意各参数是否正常。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每星期应启动运行一次,至水温、机油均达到60℃以上。
3、停机
(1)控制油门,使柴油机转速逐步降低至700-1000r/min时,运转3-5min后,拔动停车手柄停机,尽可能不要在全负荷状态下很快将柴油机停下,以防出现过热等事故。
(2)气温低,可能结冰时停机后应将冷却水放干净,注意将所有的放水阀全打开。
(3)水泵停机前应先慢慢关闭出口阀,待出口阀完全关闭再停机。
(四)、注意事项
1、严禁在泵房内放置储存不相关货物和工具。
2、严禁擅自开启电机设备和损坏机器设备。
3、开机时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及散热、打开门窗。
4、泵房内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便于应急。
5、泵房内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清洁一至二次。
6、消防泵每周至少开启一次时间不短于半小时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第2篇 消防水泵安全操作要求
(一)、日常检查
1、检查通往室外排气管应严密,排气口朝下,不会发生火花。
2、检查电瓶电量,每隔半年对电瓶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加补电解液。
3、检查仪表应完备,经常擦拭机器应无灰尘,螺栓不能松动,传动罩完好无损。
4、水泵各管路接头牢固,无泄漏现象。
(二)、启动准备
1、柴油机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连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现象。
(2)检查电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蓄电池是否充足电。
(3)向油底壳内加注机油至规定油面。向喷油泵、调速器内加注机油至规定油面。
(4)向热交换器内加满洁净冷却水。
(5)用手压燃油泵压油使燃油系统充满燃油并排除空气。
(6)向燃油箱内加满经过沉淀过滤的燃油。
2、水泵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在水泵轴承体内,应有足够的润滑剂。
(2)出水管路暂时关闭(启动成功后应立即开启出口阀)。
(3)取下水泵出口法兰上螺塞放气,有水溢出直至无气泡时拧紧,说明泵充满了水。
(三)、启动运行
1、柴油机的启动
(1)将喷油泵手柄推到空载,转速为700r/min左右位置。
(2)将电钥匙打开,按下启动按钮,使柴油机启动。如果在12s内未能启动,应立即释放按钮,通过2min后再做第二次启动。如果连续三次不能启动时,应停止启动找出原因。
(3)柴油机启动成功后,应立即释放按钮,将电钥匙拨回中间位置,同时注意机油压力表,并检查柴油机各部分运转是否正常。
2、柴油机的运转
(1)柴油机的预热
柴油机启动后,空载运行时间不宜超过1min,即可逐步增加转速到1000-1200r/min,并进入部分负荷运转。待柴油机的出水温度高于75℃,机油温度50℃,机油压力高于0.25mpa时,才允许进入全负荷运转。
(2)运行过程中,应注意各参数是否正常。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每星期应启动运行一次,至水温、机油均达到60℃以上。
3、停机
(1)控制油门,使柴油机转速逐步降低至700-1000r/min时,运转3-5min后,拔动停车手柄停机,尽可能不要在全负荷状态下很快将柴油机停下,以防出现过热等事故。
(2)气温低,可能结冰时停机后应将冷却水放干净,注意将所有的放水阀全打开。
(3)水泵停机前应先慢慢关闭出口阀,待出口阀完全关闭再停机。
(四)、注意事项
1、严禁在泵房内放置储存不相关货物和工具。
2、严禁擅自开启电机设备和损坏机器设备。
3、开机时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及散热、打开门窗。
4、泵房内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便于应急。
5、泵房内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清洁一至二次。
6、消防泵每周至少开启一次时间不短于半小时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第3篇 消防 安全操作流程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 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 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 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 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 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 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 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 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 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 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 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三、 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四、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 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 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五、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 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 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 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 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七、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 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 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 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 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八、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 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 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 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 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 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九、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 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 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 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十、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 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 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 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 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一、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 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 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 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 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 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第4篇 单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单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3.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4.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6.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四、防火检查制度
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
3.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
4.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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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步行街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步行街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本辖区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联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装置。
2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3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3.1烟感系统
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巡逻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接灭火方案处理;若为误报,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然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3.2防烟卷帘门系统:
当发生火情报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即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头强迫降落。
3.3排烟系统:
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若失控时,通知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时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3.4加压送风系统:
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3.5消防栓系统:
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访系统的消防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防栓的报警按钮后,这时相应的消防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3.6喷淋系统:
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喷淋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喷淋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3.7紧急广播遥控设备操作说明:
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要求步骤操作。
4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5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6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第6篇 花园消防正压送风机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花园消防正压送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确保操作的正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jl花园消防正压送风机的操作。
3.内容
3.1手动操作
3.1.1将风机控制箱面板上的转换开关转到'手动'位置。
3.1.2用钥匙打开风机控制箱。
3.1.3合上主回路空气开关,接通控制回路'fu'电源,红色'停止'指示灯亮。
3.1.4按下起动按钮'2sf'(或停止按钮'2ss')可以就地实现风机的启停。
3.2自动操作
3.2.1将风机控制箱面板上的转换开关转到'自动'位置。
3.2.2用钥匙打开风机控制箱。
3.2.3合上主回路空气开关,按通控制回路'fu'电源,红色'停止'指示灯亮。
3.2.4按下消防联动控制柜的远程起动按钮'fas'(或停止按钮'1ss')可以在消防控制中心实现风机的控制。
3.2.5消防正压送风机还受联动控制柜模块控制信号'bas'的控制。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7篇 消防控制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 值班人员必须经消防局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能担负消防值班工作。
2. 值班人员必须清楚各消防控制设备的性能、熟悉各个监控显示屏的显示情况并熟知各个监测终端的所在地址。
3. 值班人员要熟悉消防控制设备的操作方法及工作状况,并且能够在施工方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处理一般性故障。
4. 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因故未到时原有值班人员必须继续监守岗位,确保值班室24小时有人在岗。
5.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检查各项记录,查看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监控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确认系统记录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工作,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6.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班前8小时及班中禁止饮酒,值班室内禁止吸烟、会客。
7. 值班人员严禁擅自进行超出规定之外的操作,以免造成消防监控系统故障。
8. 值班人员需要离岗处理其他事务时,必须通知车间值班人员,并告知去处,待车间替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
9. 如遇异常情况,要沉着冷静,首先要判断是真实火情还是设备故障报警。凡是显示火灾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报警点所在部位值班人员,并派人去现场确认:
⑴. 若经确认为误报,则按操作要求恢复设备正常状态,并在记录中写明原因。
⑵. 经确认发生火灾,应及时向生产科汇报情况,并及时通知车间值班人员,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理,并填写好故障、报警记录。
10. 每天清洁值班室的卫生及周边环境。
第8篇 消防泵房安全操作程序
消防设备操作程序
1、 消防报警
系统自检,进行相关操作。
2、 消防泵
(1) 自动启动:消防泵控制柜处于“自动”位置,当“火险”时,在楼层击碎“消防栓报警盒”报警,联动柜发出声光报警,同时消防泵自动启动。
(2) 手动启动:在消防泵控制柜上把选择打在手动位置上,按启动按钮即可“手动”“启动”消防水泵。
3、 喷淋泵
(1) 自动启动:喷淋泵控制柜处于“自动”位置,当楼层发生火灾时,喷淋头爆裂,联动柜发出声光报警,同时喷淋泵自动启动。
(2) 手动启动:在喷淋泵控制柜上把“自动、手动”选择开关置于“手动”位置上,按启动钮即可“手动”启动喷淋泵。
第9篇 绿景物业辖区消防水泵例行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消防水泵例行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查前必须通知消控中心。
二.为保证消防水泵处于常备状态,定于每月初由保安部与工程部共同完成消防水泵的例行检查工作。
三.打开消防泵出水至回水管之间的阀。
四.将运行方式选择为手动,检查电压是否在正常范围,启动水泵。
五.启动水泵后,慢慢关闭回水阀门。观察水泵出水压力及泄压阀是否动作。
六.记录并观察启动电流是否在正常范围及水泵出水压力是否在1.2mpa。
七.观察降压启动的切换时间是否在10''一20''之间
八.记录运行时电流、水压参数及电机和水泵的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九.运行5分钟后停泵,将消防泵的阀门恢复及选择开关恢复到自动状态,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将运行方式选择自动方式后,在楼层上选择一个手报报警装置后,马上与消控中心联系随时取消声音报警。
十一.按下报警装置后,观察消防水泵是否自动起动、泄压阀是否动作。
十二.运行1一2分钟后停泵。将运行方式恢复到手动状态,并做好记录。
十三.安排人员巡查各楼层消防水阀有无漏水现象、并记录及维修。
第10篇 消防控制设备安全操作工作规定
1. 值班人员必须经消防局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能担负消防值班工作。
2. 值班人员必须清楚各消防控制设备的性能、熟悉各个监控显示屏的显示情况并熟知各个监测终端的所在地址。
3. 值班人员要熟悉消防控制设备的操作方法及工作状况,并且能够在施工方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处理一般性故障。
4. 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因故未到时原有值班人员必须继续监守岗位,确保值班室24小时有人在岗。
5.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检查各项记录,查看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监控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确认系统记录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工作,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6.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班前8小时及班中禁止饮酒,值班室内禁止吸烟、会客。
7. 值班人员严禁擅自进行超出规定之外的操作,以免造成消防监控系统故障。
8. 值班人员需要离岗处理其他事务时,必须通知车间值班人员,并告知去处,待车间替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
9. 如遇异常情况,要沉着冷静,首先要判断是真实火情还是设备故障报警。凡是显示火灾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报警点所在部位值班人员,并派人去现场确认:
⑴. 若经确认为误报,则按操作要求恢复设备正常状态,并在记录中写明原因。
⑵. 经确认发生火灾,应及时向生产科汇报情况,并及时通知车间值班人员,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理,并填写好故障、报警记录。
10. 每天清洁值班室的卫生及周边环境。
第11篇 消防安全操作流程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 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 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 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 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 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 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 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 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 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 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 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三、 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四、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 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 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五、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 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 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 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 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七、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 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 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 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 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八、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 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 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 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 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 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九、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 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 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 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十、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 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 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 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 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一、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 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 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 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 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 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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