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土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1、 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2、 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线1m距离以内作业。
3、 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4、 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5、 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接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6、 机械不得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7、 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8、 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施损毁失效时。
9、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关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0、 雨期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 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建筑机械使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12、 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生发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3、 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2篇 桥梁基坑土方开挖安全操作要点
基础工程施工,基坑土方开挖是一项重要的分项工程,当基坑有支护结构围护时,其土方开挖方案是支护结构设计必须考虑的一项重要措施。
1、常用机械挖土方法
(1)反铲挖土机挖土
反铲挖土机用于开挖停机面以下的土方,最大挖土深度为4~6m。
(2)抓斗挖土机挖土
抓斗挖土机由机身、抓斗、工作钢索和支杆组成,挖停机面以下的土方。抓斗可在支杆水平投影半径范围内的任何深度挖土,卸土高度也较大。
2、基坑土方开挖须注意的安全问题
(1)基坑土方开挖前必须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符合基坑支护结构设计的工况,不得任意改变。
(2)土方开挖时,临近挡土结构处的土方不应卸载太快,防止挡墙一侧土压力释放太快使挡墙产生过大的变形。
(3)开挖深度大的基坑,应分皮开挖,每皮厚度宜控制在2~3m左右,停机旁的临时坡度不能太陡,避免产生坑内土体滑动或工程桩被挤压位移。
(4)须设置支撑的基坑,土方开挖作业面及工作路线的设计应尽量考虑创造条件使某些系统(或单元平面)的支撑结构能尽快形成受力体系,使之很快处于工作状态。
(5)挖土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保护支护结构或其他技术措施的设施(如监测点等)。
3、桥梁基础施工监测的常规项目
(1)挡土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和沉降的观测;
(2)挡土结构墙体变形的观测;
(3)支撑立柱的沉降观测;
(4)周围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
(5)周围道路(或地表)的沉陷观测;
(6)周围管线的变形观测;
(7)坑外地下水位变化的观测。
第3篇 土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
一、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传动装置部分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
全通过。
三、工作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障碍物(如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地点及走向,保证机械安全作业。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四、工作前要清除工作场内的障碍物,工作时要平稳,严禁野蛮使用机械。
五、起动机械前,应认真检查、紧固、润滑各部位,确认安全良好,按规定作好起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方能起动使用。
五、加油、检查电解液时,禁止吸烟或靠近火源。
六、机械行驶时,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七、机械行走前,必须确认机械周围没有人或障碍物,发出信号(按喇叭)后方能移动机械。工作中司机离岗时,必须将机械可靠制动,并放下工作装置,必要时在机械前后打上堰。
八、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和指示信号的情况,若发现异常(如剧烈振动、异响、异臭、泄漏、温度、压力等突变),应立即停机检修,情况不明时及时请机械人员处理。
九、机械未停机时,不应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保养修理。在维修、焊、铆工作装置钢结构时,必须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在适当部位垫上垫木。
十、在电杆附近取土时,注意拉线、地垄和杆身周围应加固。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
十一、机械在高压线下作业或通过时,机体最高点与电线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表2-1
线路电压(kv) | <1 | 1~20 | 35~110 | 154 | 220 |
水平安全距离(m) | 1.5 | 2.0 | 4.0 | 50. | 6.0 |
垂直安全距离(m) | 1.5 | 1.5 | 2.5 | 2.5 | 2.5 |
否则,应暂时停电或通过线路管理部门安装护线架后,才能进行工作。
十二、涵洞顶部路基填土,必须先由人工夯填,高1m,宽为涵洞直径1.5倍的复盖土后。才准用机械继续填筑。回填过程必须保持涵洞两侧均衡填筑,防止涵洞单侧受压发生破坏。
十四、大型机械不得在行车线上跨轨运土施工。若必须作跨轨施工时,应取得运营有关部门同意,在确保机械与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修筑运行道,对钢轨枕木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在道口设安全防护员。
十五、若机械在铁路行本限界内发生故障或通过轨道造成轨道损伤不能迅速排除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派人持红色信号分赴两端各1000m外进行停车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或养路部门报告,组织抢修,在未恢复达到行车安全条件前,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十六、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5.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损失效时。
6.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滑时;
7.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十七、轮式机械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边坡坡度比例表表2—2
土壤性质 | 在坑沟底挖土 | 在坑沟上边挖土 |
砂土 炉渣间填土 | 1000 750 | 1000 1000 |
亚砂 土 砾石 土 | 1000 500 | 1000 750 |
亚粘 土 泥岩 土 白土 | 1000 330 | 1000 750 |
粘土 | 1000 250 | 1000 750 |
干黄土 | 1000 100 | 1000 330 |
十九、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二十、挖掘路基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边坡坡度符合比例表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二十一、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壤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二十二、停车时,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必须停时,应放下斗子,刀片等工作机构,确认制动可靠,并在机械前后打上堰。
第4篇 土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1、 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2、 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线1m距离以内作业。
3、 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4、 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5、 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接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6、 机械不得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7、 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8、 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施损毁失效时。
9、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关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0、 雨期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 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建筑机械使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12、 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生发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3、 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5篇 桥梁基坑土方开挖 安全操作要点
基础工程施工,基坑土方开挖是一项重要的分项工程,当基坑有支护结构围护时,其土方开挖方案是支护结构设计必须考虑的一项重要措施。
1、常用机械挖土方法
(1)反铲挖土机挖土
反铲挖土机用于开挖停机面以下的土方,最大挖土深度为4~6m。
(2)抓斗挖土机挖土
抓斗挖土机由机身、抓斗、工作钢索和支杆组成,挖停机面以下的土方。抓斗可在支杆水平投影半径范围内的任何深度挖土,卸土高度也较大。
2、基坑土方开挖须注意的安全问题
(1)基坑土方开挖前必须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符合基坑支护结构设计的工况,不得任意改变。
(2)土方开挖时,临近挡土结构处的土方不应卸载太快,防止挡墙一侧土压力释放太快使挡墙产生过大的变形。
(3)开挖深度大的基坑,应分皮开挖,每皮厚度宜控制在2~3m左右,停机旁的临时坡度不能太陡,避免产生坑内土体滑动或工程桩被挤压位移。
(4)须设置支撑的基坑,土方开挖作业面及工作路线的设计应尽量考虑创造条件使某些系统(或单元平面)的支撑结构能尽快形成受力体系,使之很快处于工作状态。
(5)挖土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保护支护结构或其他技术措施的设施(如监测点等)。
3、桥梁基础施工监测的常规项目
(1)挡土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和沉降的观测;
(2)挡土结构墙体变形的观测;
(3)支撑立柱的沉降观测;
(4)周围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
(5)周围道路(或地表)的沉陷观测;
(6)周围管线的变形观测;
(7)坑外地下水位变化的观测。
第6篇 土方机械安全操作规定
一、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传动装置部分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
全通过。
三、工作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障碍物(如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地点及走向,保证机械安全作业。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四、工作前要清除工作场内的障碍物,工作时要平稳,严禁野蛮使用机械。
五、起动机械前,应认真检查、紧固、润滑各部位,确认安全良好,按规定作好起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方能起动使用。
五、加油、检查电解液时,禁止吸烟或靠近火源。
六、机械行驶时,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七、机械行走前,必须确认机械周围没有人或障碍物,发出信号(按喇叭)后方能移动机械。工作中司机离岗时,必须将机械可靠制动,并放下工作装置,必要时在机械前后打上堰。
八、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和指示信号的情况,若发现异常(如剧烈振动、异响、异臭、泄漏、温度、压力等突变),应立即停机检修,情况不明时及时请机械人员处理。
九、机械未停机时,不应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保养修理。在维修、焊、铆工作装置钢结构时,必须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在适当部位垫上垫木。
十、在电杆附近取土时,注意拉线、地垄和杆身周围应加固。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
十一、机械在高压线下作业或通过时,机体最高点与电线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表2-1
线路电压(kv)
<1
1~20
35~110
154
220
水平安全距离(m)
1.5
2.0
4.0
50.
6.0
垂直安全距离(m)
1.5
1.5
2.5
2.5
2.5
否则,应暂时停电或通过线路管理部门安装护线架后,才能进行工作。
十二、涵洞顶部路基填土,必须先由人工夯填,高1m,宽为涵洞直径1.5倍的复盖土后。才准用机械继续填筑。回填过程必须保持涵洞两侧均衡填筑,防止涵洞单侧受压发生破坏。
十四、大型机械不得在行车线上跨轨运土施工。若必须作跨轨施工时,应取得运营有关部门同意,在确保机械与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修筑运行道,对钢轨枕木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在道口设安全防护员。
十五、若机械在铁路行本限界内发生故障或通过轨道造成轨道损伤不能迅速排除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派人持红色信号分赴两端各1000m外进行停车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或养路部门报告,组织抢修,在未恢复达到行车安全条件前,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十六、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5.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损失效时。
6.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滑时;
7.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十七、轮式机械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边坡坡度比例表表2—2
土壤性质
在坑沟底挖土
在坑沟上边挖土
砂土
炉渣间填土
1000
750
1000
1000
亚砂 土
砾石 土
1000
500
1000
750
亚粘 土
泥岩 土
白土
1000
330
1000
750
粘土
1000
250
1000
750
干黄土
1000
100
1000
330
十八、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确保安全生产。
十九、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二十、挖掘路基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边坡坡度符合比例表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二十一、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壤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二十二、停车时,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必须停时,应放下斗子,刀片等工作机构,确认制动可靠,并在机械前后打上堰。
第7篇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操作
1、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3、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
4、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7、在饱和粘性土、粉土的施工现场不得边打桩边开挖基坑,应待桩全部打完并间歇一段时间后再开挖,以免影响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应防止开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内外的桩产生过大位移、倾斜或断裂。
8、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9、基坑开挖深度超过9m(或地下室超过二层),或深度虽未超过9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施工方案必须由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报企业上一级主管
10、基坑深度超过14m、地下室为三层或三层以上,地质条件和周围特别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有关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组织评审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12、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5、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16、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l0rn,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8、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19、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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