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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安全操作4篇

发布时间:2022-12-12 热度:68

掘进安全操作

第1篇 掘进工安全操作十须十不准措施

1、必须备齐材料和工具,处理好现场隐患,不准带隐患作业

2、钻眼机具必须完好,风、水管接头牢固,不准跑冒滴漏。

3、必须按中线、腰线、爆破图表湿式打眼,打眼与装药不准平行作业,不准戴手套打眼。

4、炮泥必须装满装实,雷管脚线短接,接母线前不准打开脚线。

5、必须落实“一定三找”,及时锚固及时前探挑梁,不准空顶下作业。

6、遇有残瞎炮必须按规程、措施处理,不准手拽、风吹及镐刨。

7、出货必须洒水消尘,不准干式出货。

8、登高作业必须搭设牢固架木,不准蹬矿车、踩管线作业。

9、架棚喷砼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标准,不准偷工减料。

10、两防区域必须落实两防措施,不准超员超指标作业。

第2篇 掘进工安全操作十须十不准

1、必须备齐材料和工具,处理好现场隐患,不准带隐患作业

2、钻眼机具必须完好,风、水管接头牢固,不准跑冒滴漏。

3、必须按中线、腰线、爆破图表湿式打眼,打眼与装药不准平行作业,不准戴手套打眼。

4、炮泥必须装满装实,雷管脚线短接,接母线前不准打开脚线。

5、必须落实“一定三找”,及时锚固及时前探挑梁,不准空顶下作业。

6、遇有残瞎炮必须按规程、措施处理,不准手拽、风吹及镐刨。

7、出货必须洒水消尘,不准干式出货。

8、登高作业必须搭设牢固架木,不准蹬矿车、踩管线作业。

9、架棚喷砼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标准,不准偷工减料。

10、两防区域必须落实两防措施,不准超员超指标作业。

第3篇 掘进机使用 安全操作技术措施

司机在离开机器前要把所有的可移动部件降下来并关停机器。

操作过程中:

1如遇到危险情况,就按下总急停按钮停机。

2机器面前、截割臂两侧禁止站人。

3非操作人员要离开机器一定距离。

维修:

1在维修设备前,从配电开关上断开或闭锁机器的进线电源。

2安装或更换截齿时,要按下截割急停按钮。(割急停按钮不能断开总电源)

3在断开任何液压油管以前,应先释放压力。

4在进入截割臂下面以前,应做好支护。

5保持设备清洁、机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只有受过培训的指定人员才允许打开或对电控箱进行检修。

操作前安全警示: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防爆外壳的防爆性能进行确认。

2不要在机器上连接临时性电缆。

3在调整、检修或更换部件之前,一定要确保切断机器的所有电源。“切断”一词的意思是由执行维修人员挂出警告提示牌、进行闭锁并且从配电开关上实际断开拖曳电缆。

4不得改变、拆除、或旁路急停按钮。

5操作台前急停按钮不能切断电源,仅能切断截割电动机电源,不能完全切断机器的进线电源。所以,在没有真正机器进线电源的情况下,绝不能对电气控制箱内部进行操作,或进行任何维护、检修工作。

6液压管路中有高压油,所以,在断开液压管或接头前,一定要先停机并释放掉压力。

7如果截割头、铲板、后支承没有完全降低,或者未用垫块可靠地支撑,禁止从油缸上拆下安全平衡阀。

8决不可在仅靠液压支撑的部件下方工作。除非要有足够的垫块支撑住载荷。

9决不允许被提升的设备经过人的上方,也不人在被提升的设备下方穿行。

10掘进机工作时,一定保证在机器与煤壁之间不许留人。

71条:使用掘进机掘进应遵守的规定:

(一) 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二)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三)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四) 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五)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比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六)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切断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七)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井下电缆:

468条: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电缆必须悬挂:

1、 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二) 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以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

(四)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469条: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压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 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离电力电缆0.3m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的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471条: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472条:电缆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二) 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 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第4篇 掘进机使用安全操作技术措施

司机在离开机器前要把所有的可移动部件降下来并关停机器。

操作过程中:

1如遇到危险情况,就按下总急停按钮停机。

2机器面前、截割臂两侧禁止站人。

3非操作人员要离开机器一定距离。

维修:

1在维修设备前,从配电开关上断开或闭锁机器的进线电源。

2安装或更换截齿时,要按下截割急停按钮。(割急停按钮不能断开总电源)

3在断开任何液压油管以前,应先释放压力。

4在进入截割臂下面以前,应做好支护。

5保持设备清洁、机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只有受过培训的指定人员才允许打开或对电控箱进行检修。

操作前安全警示: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防爆外壳的防爆性能进行确认。

2不要在机器上连接临时性电缆。

3在调整、检修或更换部件之前,一定要确保切断机器的所有电源。“切断”一词的意思是由执行维修人员挂出警告提示牌、进行闭锁并且从配电开关上实际断开拖曳电缆。

4不得改变、拆除、或旁路急停按钮。

5操作台前急停按钮不能切断电源,仅能切断截割电动机电源,不能完全切断机器的进线电源。所以,在没有真正机器进线电源的情况下,绝不能对电气控制箱内部进行操作,或进行任何维护、检修工作。

6液压管路中有高压油,所以,在断开液压管或接头前,一定要先停机并释放掉压力。

7如果截割头、铲板、后支承没有完全降低,或者未用垫块可靠地支撑,禁止从油缸上拆下安全平衡阀。

8决不可在仅靠液压支撑的部件下方工作。除非要有足够的垫块支撑住载荷。

9决不允许被提升的设备经过人的上方,也不人在被提升的设备下方穿行。

10掘进机工作时,一定保证在机器与煤壁之间不许留人。

71条:使用掘进机掘进应遵守的规定:

(一) 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二)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三)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四) 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五)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比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六)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切断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七)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井下电缆:

468条: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电缆必须悬挂:

1、 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二) 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以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

(四)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469条: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压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 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离电力电缆0.3m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的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471条: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472条:电缆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二) 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 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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