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液压板料折弯机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油压机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对机器不了解的人员开启使用油压机。
2、班前应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开机前检查如下各项:各行程开关是否灵敏、紧固件是否有松劲。4、清除工作台面及模具上杂物,调整工作压力、滑块行程,空车运行一至二分钟,一切正常方可工作。
5、机器上的调节手柄在出厂时已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非专业人员不得调整。
6、工作时发生如下现象:动作不可靠、噪声大、有异常的振动、严重漏油,则应立即停机,要求设备管理有关人员检查并排除故障,切不可继续使用。
7、当机器工作时,严禁用手在工作面上作业。
8、最大工作压力不允许超出液体的最大工作压力(压力表读数),也不得超过最大偏心量使用,以免损坏机器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9、严禁超过最大行程进行工作(最大行程即活动横梁下极限位置到工作台面最小距离),安全行程开关在出厂已好位置,一般不要随意调节。
10、电气设备接地导线必须良好接地。
11、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平时做到人离机停。
二、维护保养
1、班前按润滑油图表加注润滑油,特别要润滑滑块运动部分和立柱数次,并经常检查管道部分是否有漏油。
2、起动电机之前,应检查油箱液面高度,液面不得低于油标下限,应在油箱的3/4高度处。
3、油箱内加n46号液压油,新机第一次使用的油液一个月必须换调,以后不超过一年更换一次。正常工作油温15-16℃,并经常清洗吸油口处3号网滤油器,保持吸油畅通,否则油泵将吸空,使管道产生振动。
4、定期清洗和检查液压元件,每三个月清洗溢油阀一次。
5、定期清洗和更换滑动栋梁上的油毡,注意勿碰伤立柱表面。
6、油泵吸油口滤油器应每隔三个月拆下用汽油或煤油清洗一次;若发现穿洞,应立即更换新的滤油器。
7、及时更换易损件及其它磨损严重的零件。
8、下班前十分钟擦拭设备,清除垃圾及铁屑。
9、每天按二保内容对设备进行二保,并填好各种维修保养记录。
10、当油压机长期停用时,应清洗干净,并涂上防锈油。
第2篇 配电室安全操作制度
一、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器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操作时思想集中,态度要认真,必须由两人进行,副值班操作,正值班监护。操作者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垫。
二、操作时应做好如下检查:
1.供电操作前的检查:(1)检查接地线是否已拆除;(2)检查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等物品;(3)检查开关设备是否处于断开位置。
2.供电操作后的检查:(1)检查所用的开关、刀闸是否接触良好;(2)检查仪表信号是否指示正常;(3)检查运行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三、值班人员认为运行设备需要进行临时检修时,值班人员或班长提出检修方案,经动力中心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并由班长做好组织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争取缩短停电时间。
四、设备进行停电检修必须首先断开电源,拉掉油开关和上下闸刀并进行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立即挂好短路接地线,并做好遮拦、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严禁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一切工作(断开电源必须要有明显的断开点)。
五、变电所进行全部停电检修时的操作顺序:
1)拉掉低压线全部空气开关和闸刀;2)拉掉主变低压侧隔离开关;3)拉掉主变柜油开关和上下闸刀;4)拉掉进线柜油开关及上下闸刀;5)拉掉南北线二道丝具;6)对南北线二道丝具至联络柜的两条电缆线进行放电,经验电确无电后,立即装好短路接地线,才准许进行工作;7)设备检修完毕需要恢复供电时,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线,经检查无其它问题后,再按送电操作步骤恢复供电。
六、电压互感器柜的停电操作顺序:
电压互感器柜装置必须处于良好状态下运行,以保证测量仪表继电保护等安全可靠地工作,母线装置需进行停电检查时,其顺序是拉掉闸刀,取掉一、二次保险,投入运行操作与上述相反。
第3篇 学校学院木工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学校(院)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检查各种工具是否有松动现象。
二、锯、刨木料时必须先检查机器设备的完好状态,必须把料放平稳,以防伤人。
三、送料前,要仔细检查旧料上的钉子,待拔完后再锯再刨。
四、送料时不要将手对准锯片,刀片必须分开两边推送,即将锯完时,不得用手前送木料,即将刨完时要慢慢推送。
五、圆锯、电刨换上锯(刀)片时必须把螺丝、螺帽上紧。
六、电动工具、电机过热时,要停止使用。
七、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规程执行。
八、下班前要把锯片内及地面上的木屑、木花打扫干净,切断总电源。
九、木工房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第4篇 化工企业各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所有岗位
3、责任者:
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第5篇 某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 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 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 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 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 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 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 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 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 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 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 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 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 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 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 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 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 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 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 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 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 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 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 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 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八条 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六、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 附件: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 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 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 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 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 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 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 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 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 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 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 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第6篇 大厦洗衣房机器安全操作规程及维修制度
大厦洗衣房机器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维修制度
1、洗衣房设备由洗衣技术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及设备超负荷情况下运行;设备要经常擦拭,保持清洁无灰尘。
2、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器、电器设施、螺丝有无松动,各组各系统是否完好及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是否完好,出现故障和零件损坏要及时进行修理更换。
3、发现异常声响或异味、运转不正常现象立即停机予以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传动装置每三个月注浇润滑油,每半年、全年进行保养检修和保养大修。
4、洗衣设备维修员不得擅自离岗,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在洗涤过程中技术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指导工作;下班前切断所有电源和水源阀门,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7篇 泥工安全操作制度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超过胸部以上墙面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架子;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工作。
4、从砖垛上取砖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伤人。
5、山墙砌完后应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6、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7、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有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8、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瓦放稳;屋面而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9、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见不应超过两人。
10、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杆板上进行操作。
11、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12、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13、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时支撑。
14、使用磨石机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动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8篇 化学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腐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第9篇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范制度
一、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车间领导同意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二、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润滑油料,加油后要将油箱.油杯等的盖子盖好。3、每次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工作的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靠,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个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限位是否正常;行车安全时有无异音。
三、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的(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第10篇 物业辖区总控室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总控室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监控大厦、小区各系统,特别是消防、楼层、电梯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
2、负责消防监控治安录像;负责本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保养;负责相关消防表格的记录;负责保障消防电话的畅通;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处理好紧急时期的联络、指挥、抢救、疏散等工作。
3、工作程序:
1)值班员要掌握本控制室内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熟练掌握各系统的操作。
2)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
3)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机电人员。
4)各操作手柄在正常情况下应处在'自动'位置。每月第一个周一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当出现火警信号时,应立即复位。通过对讲机或电话及时通知当值班长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当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和机电人员前去处理。
7)从闭路电视上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前往调查处理并录像。
8)按上级要求负责上报消防、保安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9)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的检查以及半年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验。
10)为保证总控室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总控室专线报警电话。
11)当值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填写值班记录。
12)谢绝与本控制室无关人员入内。
13)总控室严禁收、录、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14)对楼层监视系统每半个月清洁一次,并做好记录。(每月1日、15日)
15)当煤气监测系统发出警报时,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和楼层管理人员前去查明,并关闭煤气总阀和分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气燃爆和再泄露,并马上打电话报警。
16)当发生火灾时,应懂得怎样用紧急广播处理和疏散人员。
第11篇 g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条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的行为规范,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执行、监督等程序,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执行,抓好现场岗位工种的自主保安,实现矿井安全的长治久安;结合白龙山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一)煤矿所有岗位工种都必须制定与之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符合现场条件,结合实际,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便于规范化操作。
(三)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行业、企业、专业等级逐级建立和实施。行业范畴的工种执行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范畴的工种由矿业分公司制定,其他生产所需设置的工种由矿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涵盖如下内容:
1、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一)逐级审核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必须经过项目总工审查批准方可发布实施。行业工种以行业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工种设置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报项目部批准。自行设置的工种由施工队负责制定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职责权限。项目部各专业主管部门是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查、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 宣贯与培训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宣贯与培训以施工队为主组织,项目部负责教学培训工作。新编制的安全操作规程统一组织宣贯;长设专业工种,实行脱产与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二)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证书。
(三)对长期从事同一工种的在岗职工,应定期组织脱产轮训和业余培训,年脱产率不得低于在岗职工的5%。业余培训率应不得低于在岗职工的90%。
(四)每年度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宣传题纲,各施工队将本单位的操作工种上报安全部门,由技术部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学习培训一次。
(五)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作为施工队全年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各施工队要将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
(六)只有经过操作规程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才允许上岗,否则不允许上岗。新工人,换岗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操作规程所在操作工种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岗位安全。
(八)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考试要有技术部门建立档案。
第五条 实施及监督。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由项目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施工单位组织落实,由技术部及安检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条 管理
(一)组织领导
1、项目部成立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工作。
2、项目部负责采、掘、机、运、通等专业管理工作的部室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操作规程审查、监督、考核、评比的组织工作。
3、项目部要加强对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建立健全责任制。对现有专业工种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对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的专业工种,制定整改规划限期整改。
(二)执行标准
项目部执行标准是《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工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了加强生产区烟火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障财产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区域内的管理。
2 职责
2.1生产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负责划定禁火区域。
2.2 综合部负责考核情况的实施。
2.2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禁止烟火的日常管理。
3 内容
3.1 一级禁火区包括:
a)vae厂酒精库、液体库、vl-1031槽、聚合工段和乙烯工段。
b)有机厂中间罐区、回收工段、聚合工段、醇解工段和包装工段。
c)水气厂氧气站、冷冻站。
d)仓储部柴油库、乙炔气瓶库、全厂罐区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e)各单位氢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3.2 生产区域范围内(公司接待室除外)禁止吸烟、禁止焚烧垃圾、杂物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3.3 在生产区内进行动火作业,除固定动火点外,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按照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4 严格火源管理,非生产或工作上的需要,禁止携带火种和危险物品等进入一级禁火区。
3.5 机动车辆进入一级禁火区,必须在排气管上安装阻火器,并经管辖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
3.6 工作场所(含会议室及办公地点)应有醒目禁烟标识。
3.7 考核
3.7.1公司员工在一级禁火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1000元罚款,建议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同时对责任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罚款。
3.7.2公司员工在一级禁火区外的生产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500元罚款,并给予记过一次。对员工所在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3在一级禁火区内检查发现有烧过的烟灰、烟头等,每个(处)对管辖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在一级禁火区外的生产区内,每个(处)对管辖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3.7.4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5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5未经批准,在生产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以及非生产性使用明火,每次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6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每次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3.7.7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每次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外来施工单位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每次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8机动车辆进入一级禁火区,未在排气管上安装阻火器,每车次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3.7.9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禁止烟火活动,凡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经查属实,每人次给予200--500元奖励。
4 本制度如与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5 本制度由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3篇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o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外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扪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14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和修定制度
1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并保证从业人员获得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 引用的标准和规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公司总经理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
4.2公司副总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组织评审及安全规章制度的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工作。
4.3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生产、安环质监部,每年一次或需要组织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负责执行过程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公司安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5 文件的评审和修订程序
5.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5.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5.1.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5.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5.1.4当工艺、技术线路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时。
5.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5.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发生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5.1.8其他相关事项。
5.2文件修订的形式
5.2.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直接在文件上修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5.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5.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5.3修订文件的受控或有效
5.3.1修订的文件可以受控或不受控,但文件必须有效。
5.3.2修订文件的有效要求
5.3.2.1对于手改修订,对修改条款进行修改前后说明,发放修改通知单。
5.3.2.2对于换页修订,发放换页(增页),发放修改通知单。
5.3.2.3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
5.3.2.4文件修订的形式可以不同,但修改文件必须包括: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实行日期等标识。
5.3.2.5文件修订的形式可以不同,但必须建立文件发放清单。
5.4安环质监部、生产部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5安环质监部、生产部应及时将新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版本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同时废止旧版本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记录
6.1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书
6.2文件修改通知单
6.3文件更改记录
6.4文件发放登记表
6.5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6.6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15篇 车间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所有岗位
3、 责任者: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 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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