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护措施见附图。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
<2>;当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面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③栏杆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用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密,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2篇 隧道洞口开挖作业安全措施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预先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应检查镐、锄头等工具是否完好,各部分连接是否牢固。操作时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人工打眼时,应检查锤及锤把的连接是否牢固,锤把是否有裂缝、腐朽和歪斜,锤头及钢钎顶部有无不平和严重毛边情况,否则应更换。
4.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5.站在渣堆土上作业,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6.采用风钻钻眼,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杆式凿岩机的捕尘设备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给予修理或更换。
7.使用带支架的风机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稳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8.采用电钻钻眼时,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钻工必须手带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应用电钻处理被夹埋的钎子。
9.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电钻。
10.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
11.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进行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15米/分。台车在行走或暂停时,应将钻架和机具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第3篇 洞口临边作业的安全措施
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的洞口的边长大于25cm,用坚实盖板加以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或移位。
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做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边长50~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筋制作的网格,然后在网格上满铺先竹笆或木板。别外,也可用贯穿于砼板内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拆移防护设施时,必须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则,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挡在卡车后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风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络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20~30cm高的挡脚板或挡脚笆。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外侧落差大于2m时,就应在施工进程中加设高至1.2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孔洞,都应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设施都要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第4篇 隧道洞口开挖作业 安全措施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预先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应检查镐、锄头等工具是否完好,各部分连接是否牢固。操作时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人工打眼时,应检查锤及锤把的连接是否牢固,锤把是否有裂缝、腐朽和歪斜,锤头及钢钎顶部有无不平和严重毛边情况,否则应更换。
4.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5.站在渣堆土上作业,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6.采用风钻钻眼,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杆式凿岩机的捕尘设备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给予修理或更换。
7.使用带支架的风机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稳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8.采用电钻钻眼时,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钻工必须手带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应用电钻处理被夹埋的钎子。
9.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电钻。
10.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
11.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进行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15米/分。台车在行走或暂停时,应将钻架和机具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第5篇 炸药库洞口工程安全措施
1 炸药库区域规则
1.1 仓库区域规划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仓库应建在远离城镇的独立地段,不应建在城市、居民聚居区或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附近。
2.仓库区不应布置在有山洪、滑坡或有地下水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自然屏障。
不应使无关人员和货流通过仓库区。
1.2 仓库区值班室应设在库区围墙外。
2 爆破器材注意事项
2.1 爆破时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才能用电雷管,并采用电力起爆,严禁采用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起爆。
若岩层开挖工作面及其前后各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在爆破全过程均不大于0.3%,可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非电毫秒雷管。
2.2 严禁使用含水量大于0.5%的铵梯炸药和硬化的硝铵类炸药。
2.3 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2.4 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在同一串联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电雷管。
2.5 采用电力起爆时,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或多台起爆器起爆。起爆器必须按规定检查,经试验,电流、电压符合要求后允许使用,并严禁将其带入爆破器材库。
2.6 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采用串联连线方式。线路所有连线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2.母线和连线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等导体接触。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坑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间距。
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4.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使用单线把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当回路。
2.7 雷管的电阻值测量和网路的导通检查,必须用爆破专用仪表。仪表的工作输出电流应小于30ma 。
3爆破器材仓库区的外部距离
1仓库区有二个及二个以上库房时,应按每个库房的危险等级及存药量分别计算其外部距离,取最大者为仓库区的外部距离。
2a级爆破器材库房的外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d级爆破器材库房距下表中各项目的外部距离应不小于表中药量≤500kg的对应值。
4a级d级和爆破器材库房距本库服务的爆破作业点边缘不应小于300m。
第6篇 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护措施见附图。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
第7篇 洞口临边作业安全措施
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的洞口的边长大于25cm,用坚实盖板加以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或移位。
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做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边长50~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筋制作的网格,然后在网格上满铺先竹笆或木板。别外,也可用贯穿于砼板内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拆移防护设施时,必须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则,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挡在卡车后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风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络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20~30cm高的挡脚板或挡脚笆。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外侧落差大于2m时,就应在施工进程中加设高至1.2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孔洞,都应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设施都要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第8篇 洞口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必须先做好洞口排水系统。
2、洞口 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防开挖的洞口原状土体结构在雨水的冲刷下发生失稳坍塌,造成事故。
3、洞口的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米的边坡上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4、洞口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地质情况对地表或仰坡适当采取锚喷、锚网喷、注浆、超前支护等封闭或加固措施。
5、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和检查洞口仰坡山体结构的稳定,发现有松动危石或山体不稳定迹象时,必须立即清除或进行加固处理。
6、洞口段开挖后应加强支护,尽快施作喷射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锚网喷支护、钢支撑加锚网喷支护等措施,并尽快施作混凝土衬砌。
7、洞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开挖面拱顶及地表变形下沉量的监控和量测,结合应用统计技术,准确掌握洞口土体结构被开挖破坏后的位移规律和发展趋势,以便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9篇 洞口防护安全措施
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要根据其特点分别按洞口的大小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上的洞口,边长大于25cm,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设。应防止盖板移位或挪动。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cm~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50cm~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材制作的网格,先用扣件扣接钢管等,然在网格上满铺竹笆或木板。另外,也可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装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同。
(5)垃圾井道、烟道和竖向管道等处,要随着楼层向上砌筑或设备安装而消除其洞口,或按照洞口的大小参照预留洞口的防护措施加以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时,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地卡车后轮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或挡脚笆。各地行之有效的其它可靠措施,也可在上级核准下施行。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m的临时防护栏杆,其它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盖或作一定的防护,并有保证其位置固定的措施。
第10篇 洞口区域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洞门各项工程,应结合洞外场地与相邻工程统筹安排及早完成。地形、地质不利者,宜在冬季、雨季前做好,以利洞口稳定和正洞施工安全。当洞口可能出现滑坡、斜面崩坍、地表下沉、偏压、地基承载力不足、开挖工作面坍塌,涌水等危险时,应及时分别采取针对性的注浆加锚固与抗滑桩,从地表加固围岩和地表排水洞内排水墙部打桩、超前钢管、开挖工作面锚喷、初期支护闭合、加固底部围岩、护坡、钢架支撑下部垫板等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发生 “封口”“关门坍方” 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有关问题处理原则如下:
1、洞口近处的桥梁墩台、涵洞、下挡等工程,要考虑到隧道弃碴的需要及早完成。
2、当发现洞口处有坍方、泥石流、落石、偏压等威胁,以及边坡、仰坡过高时,可提出改变设计意见,如“早进晚出”延长洞口,设置明洞或增加支护工程并及早完成二次衬砌。
3、当洞口地质较差或覆盖层较薄,为保证洞口地段施工安全,应在洞门内一定距离(一般10~20m)处向洞口方向逐步扩大和衬砌。
4、洞口坡顶天沟、洞门排截水沟、路堑排水沟,要及早完成,并构成排水体系,以防因排水不当造成坍塌。严寒地区、洞内向外的排水沟,应具有防寒的冬季排水性能(如保暖暗沟)。
5、刷仰坡、边坡,要自上而下,一次挖成,并随时处理危石与隐患,护砌工程也要紧跟完成,尽量缩小开挖暴露面。地质条件差时,应采取措施,如放缓坡度、护砌、喷锚支护、做抗滑桩、降水;对倾斜岩层或层理结合差与软硬岩石层,要防止切断岩脚引起坍滑。
6、洞口土石方工程,不要采用大爆破施工。
7、洞门圬工工程应尽早安排施工,施工完毕应及时对排水系统和仰坡防护进行再处理。
8、洞门工程施工人身安全的重点是:
⑴高处作业预防坠落:
①凡是在垂直高度大于2m,或在大于1:1的坡面上垂直高度大于3m处作业者,都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并栓在坚固的基桩上,并不得多人系在同一根绳上;若是工作量较大砌体等,则应搭设工作平台,安装栏杆,挂安全网。②使用索道运输料具,其索道必须经主管工程师设计、检验认可,并制订管理制度,确保不断绳、不倒架、不坠物、不伤人、机。③通往山上的人行道路,其宽度应不小于0.7m,当坡度大于25o时,应作成台阶状,并设单侧栏杆扶手。
(2)物体打击
主要伤害形式:①滚石伤人;②工料具坠落伤人。
因而要注意:①尽量不破坏洞口上方的植被;②随时观察检查危石的动态情况,必要时应及时支挡;③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防护(如安全网的立网和平网); ④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第11篇 洞口防护 安全措施
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要根据其特点分别按洞口的大小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上的洞口,边长大于25cm,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设。应防止盖板移位或挪动。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cm~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50cm~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材制作的网格,先用扣件扣接钢管等,然在网格上满铺竹笆或木板。另外,也可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装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同。
(5)垃圾井道、烟道和竖向管道等处,要随着楼层向上砌筑或设备安装而消除其洞口,或按照洞口的大小参照预留洞口的防护措施加以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时,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地卡车后轮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或挡脚笆。各地行之有效的其它可靠措施,也可在上级核准下施行。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m的临时防护栏杆,其它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盖或作一定的防护,并有保证其位置固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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